又《郊祀志》曰:稷者百谷之主,所以奉宗庙,供粢盛,人…
卷 532 | 礼仪部 · 社稷门 · 社稷 | 1 段 · 184 字
- 1段
- 184字
- 1注文
- 4引书
- 0纪年
- 0参见
原 文
又《郊祀志》曰:稷者百谷之主,所以奉宗庙,供粢盛,人所食以生活也。王者莫不尊重亲祭,自为之主,礼如宗庙。《礼记》曰:惟祭宗庙社稷,为越绋而行事。圣汉兴,礼仪稍定,已有官社,未立官稷。〈臣瓒按,《高纪》除秦社稷,立汉社,礼所谓大社也。时人立官社,配以夏禹,所谓王社也。见《汉纪》。今未立官稷,至此始立之也。〉遂于官社后立官稷,以夏禹配食官社,后稷配食官稷。稷种 � 树。
引 书
郊祀志 *礼记高纪汉纪
标 * 者为段首出处;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