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魏书》曰:天平四年四月,七帝神主既迁于太庙太社,…
卷 532 | 礼仪部 · 社稷门 · 社稷 | 1 段 · 1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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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后魏书》曰:天平四年四月,七帝神主既迁于太庙太社,石主将迁于社宫。礼官云,应用币。中书侍郎裴伯茂时为祝文,伯茂据故事太和中迁社,高祖用特不用币,遂以奏闻。于时议者或引《大戴礼》迁庙用币,令迁社宜不殊。伯茂据《尚书·召诰》应用牲,诏遂从之。
引 书
后魏书 *大戴礼尚书·召诰
标 * 者为段首出处;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
纪 年
天平四年四月 :天平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