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太平御览 · 部别 | 礼仪部 | 丧纪下 | 丧纪下
又曰:“婚礼既纳币,有吉日,女之父母死,则如之何?”…
卷 545 | 礼仪部 · 丧纪下门 · 丧纪下 | 1 段 · 1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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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又曰:“婚礼既纳币,有吉日,女之父母死,则如之何?”〈吉曰谓娶女之日也。〉孔子曰:“婿使人吊。若婿之父母死,则女之家亦使人吊。父丧称父,母丧称母。〈各以其正嫡自相吊问,礼之宜。〉父母不在,则称伯父、世母。〈吊礼不废也。〉已葬,婿之伯父,致命女氏曰:‘某之子有父母之丧,不得嗣为兄弟,〈嗣,继。〉使某致命。’女氏许诺而不敢嫁,礼也。婿免丧,女之父母使人请,婿弗娶而后嫁之,礼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