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太平御览 · 部别 | 礼仪部 | 葬送一 | 葬送一
《后汉书》曰:永平十二年,诏曰:“昔曾闵奉亲,竭欢致…
卷 553 | 礼仪部 · 葬送一门 · 葬送一 | 1 段 · 1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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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后汉书》曰:永平十二年,诏曰:“昔曾闵奉亲,竭欢致养;仲尼葬子,有棺无椁。丧贵致哀,礼存宁俭。今百姓送终之制,竞为奢靡,生者无担石,而财力尽于坟土;伏腊无糟糠,而牲牢兼于一奠。靡破积代之业,以供朝夕之费,岂孝之意哉?有司其申明科禁,宣下郡国。”
引 书
后汉书 *
标 * 者为段首出处;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