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太平御览 · 部别 | 礼仪部 | 葬送二 | 葬送二
《魏志》曰:邴原字根矩,北海人。太祖辟司空掾。原女早…
卷 554 | 礼仪部 · 葬送二门 · 葬送二 | 1 段 · 1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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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魏志》曰:邴原字根矩,北海人。太祖辟司空掾。原女早亡,时太祖爱子仓舒亦没,太祖欲令合葬。原辞曰:“合葬,非礼也。原之所以自容明公,公之所以待原者,以能守训典而不易也。若听明公之命,则是凡庸也。明公焉以为哉?”太祖乃止。
引 书
魏志 *
标 * 者为段首出处;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