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太平御览

文脉·太平御览 · 部别 | 礼仪部 | 冢墓三 | 冢墓三

又曰:汉诸陵皆高十二丈,方百二十步。惟茂陵高十四丈,…

卷 559 | 礼仪部 · 冢墓三门 · 冢墓三 | 1 段 · 147 字

原 文

又曰:汉诸陵皆高十二丈,方百二十步。惟茂陵高十四丈,方百四十步。徙民置诸县者凡七陵,长陵、茂陵各万户,其余五陵皆各五千。县属太常,不领郡也。守卫陵扫除凡五千户,陵令一人,食官令一人,寝庙令一人,园长一人,园门史令三十二人,侯四人。元帝时,三辅七十万户始不复徙民陪陵。渭陵、延陵、义陵皆不立县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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