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皇杂录》曰:开元二年,上于梨园自教法曲,必尽其妙…
卷 574 | 乐部 · 舞门 · 舞 | 1 段 · 3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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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明皇杂录》曰:开元二年,上于梨园自教法曲,必尽其妙,谓之皇帝梨园弟子。明皇在位,尝令教舞马四百匹,分为左右部,目为某家宠,某家娇。时塞外亦以善马来贡者,上俾之教习,无不曲尽其妙。因命衣以文绣,络以金铃,饰其鬣间,杂以珠玉。其曲谓之倾杯乐者,数十曲。奋首鼓尾,纵横应节。又施三层板床,乘马而上,忭转如飞。或命壮士举一榻,马舞于榻上,乐工数十人立于左右前后,皆衣以淡黄衫文玉带,必求少年而姿貌美秀者。每千秋节,常命舞于勤政楼下。其后明皇既幸蜀,舞马亦散在人间。禄山尝睹其舞而心爱之,自是因以数十匹置于范阳。其后转为田承嗣所得,而承嗣不知,杂于战马,置之外栈。忽一日,军中大享士,乐作,马舞不能自止。厮养辈谓其为妖,拥帚以击之。马谓其舞不中节,抑扬顿挫尚存故态。厩吏遂以为怪,白承嗣,承嗣命棰之,甚酷,马舞益整而鞭挞愈加,终毙于枥下。时人亦有知其舞马者,惧曰暴逆而终不敢言。
引 书
明皇杂录 *
标 * 者为段首出处;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
纪 年
开元二年 :开元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