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太平御览

文脉·太平御览 · 部别 | 刑法部 | 叙刑下 | 叙刑下

《唐书》曰:贞观五年诏:“京师诸司比来奏决死囚,虽立…

卷 636 | 刑法部 · 叙刑下门 · 叙刑下 | 1 段 · 137 字

原 文

《唐书》曰:贞观五年诏:“京师诸司比来奏决死囚,虽立五覆,一日即了,未暇审思,五奏何益?纵有追悔,又无所及。自今后宜二日中五覆奏,下诸州三覆奏。“又手敕曰:“比来断狱,多据律文,虽情有可矜,而不敢违法。守文定罪,或恐有冤。今后门下省覆奏,有据法合死而情可矜者,宜录状以闻。”

引 书
唐书 *

标 * 者为段首出处;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

纪 年

贞观五年 :贞观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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