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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书》曰:贞观五年诏:“京师诸司比来奏决死囚,虽立…
卷 636 | 刑法部 · 叙刑下门 · 叙刑下 | 1 段 · 1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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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唐书》曰:贞观五年诏:“京师诸司比来奏决死囚,虽立五覆,一日即了,未暇审思,五奏何益?纵有追悔,又无所及。自今后宜二日中五覆奏,下诸州三覆奏。“又手敕曰:“比来断狱,多据律文,虽情有可矜,而不敢违法。守文定罪,或恐有冤。今后门下省覆奏,有据法合死而情可矜者,宜录状以闻。”
引 书
唐书 *
标 * 者为段首出处;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
纪 年
贞观五年 :贞观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