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太平御览

文脉·太平御览 · 部别 | 刑法部 | 叙刑下 | 叙刑下

又曰:夫刑辟之作,所从来尚矣。圣人以治,乱人以亡。是…

卷 636 | 刑法部 · 叙刑下门 · 叙刑下 | 1 段 · 126 字

原 文

又曰:夫刑辟之作,所从来尚矣。圣人以治,乱人以亡。是以古属帝王,莫不详慎之者,以为却庶至重,一死不生,一断不属。故尧舜之明,犹惟刑之恤。是以后圣制法,设三槐九棘之吏,肺石嘉石之诉,然由复三刺,佥曰“可煞”。然后煞之。罪若有疑,即从其轻。此盖详慎之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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