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太平御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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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书》曰:刘秀之为尚书右仆射,请改定制令,疑部人煞…

卷 637 | 刑法部 · 律令上门 · 律令上 | 1 段 · 117 字

原 文

《宋书》曰:刘秀之为尚书右仆射,请改定制令,疑部人煞长吏,科议者谓值赦宜加徙。秀之以为:“律文虽不明部人煞官长之旨,若值赦但止徒,道使与悠悠煞人曾尾异。人敬官长,比之父母,行害之身,虽遇赦,谓宜付尚方,穷其天命,家口令补兵。”从之。

引 书
宋书 *

标 * 者为段首出处;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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