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汉书》曰:郭躬字仲孙,颍川人。辟公府,以明法律,…
卷 640 | 刑法部 · 决狱门 · 决狱 | 1 段 · 1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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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续汉书》曰:郭躬字仲孙,颍川人。辟公府,以明法律,特预朝议。时有兄弟共以绳绞煞人,各持一端,辜不可分。中常侍孙章传诏命,兄不教导弟,报兄重,弟减死。章误言两极重,狱己断,尚书奏矫制当斩。上问躬,躬曰:“当罚金。”上曰:“矫煞人,如何罚金?”躬曰:“法令有故有误。章不故指,传命误,即报重,是故为无所放也。周道如砥,其直如矢。君子不逆诈,王法大刑不可委曲生意。”上曰:“善。”
引 书
续汉书 *
标 * 者为段首出处;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