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曰:晋邢侯与雍子争畜阝田,〈刑侯,楚臣公巫臣子…
卷 641 | 刑法部 · 赃货门 · 赃货 | 1 段 · 1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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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传》曰:晋邢侯与雍子争畜阝田,〈刑侯,楚臣公巫臣子也。雍子亦楚人也。〉久而无成。士景伯如楚,〈土景伯,晋理官。〉叔鱼摄理。韩宣子命断旧狱,罪在雍子,雍子纳其女于叔鱼,叔鱼蔽罪于邢侯。〈蔽,断也。己具《决狱》门。〉
引 书
传 *决狱
标 * 者为段首出处;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