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韶《孝子传》曰:周青,东郡人也。母患积年,青扶侍左…
卷 646 | 刑法部 · 斩门 · 斩 | 1 段 · 1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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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王韶《孝子传》曰:周青,东郡人也。母患积年,青扶侍左右,五体羸瘦。村里乃敛钱营助汤药,母痊,许嫁同郡周小君。小君疾,未获成礼,乃求见青,属累父母,青许之。俄而命终,青供养为务。十年中,翁姑感之,劝令更嫁,青誓以匪石。翁姑幷自煞,女姑告青害煞收考,遂以诬款,七月刑青于市。青谓监煞者曰:“乞树长竿系白幡,青若煞翁姑,血入泉;不煞,血上天。”既斩,血乃缘竿上天。
引 书
孝子传 *
标 * 者为段首出处;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