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太平御览

文脉·太平御览 · 部别 | 刑法部 | 膑 | 膑

《白虎通》曰:俗说,腊正祖食得兔者,名之曰幸。幸者,…

卷 648 | 刑法部 · 膑门 · 膑 | 1 段 · 148 字

原 文

《白虎通》曰:俗说,腊正祖食得兔者,名之曰幸。幸者,善祥,令人吉利也。或说兔髌者令却舒貌竖髌,露见丑恶,今觉得之嘉,不为己疾也。谨案,《尚书》夏禹始作肉刑,则天象而慎其过。故穿逾盗窃者髌,去其膑骨也。逮至暴秦,乱狱纠纷,烹俎车裂,黔首穷愁,饮泣永叹。凡人食得兔髌以为佳瑞,物类以感,冀全己之膑也。

引 书
白虎通 *尚书

标 * 者为段首出处;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

« 《白虎通》曰:膑者,脱其膑也。取法金之刻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