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虎通》曰:俗说,腊正祖食得兔者,名之曰幸。幸者,…
卷 648 | 刑法部 · 膑门 · 膑 | 1 段 · 1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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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白虎通》曰:俗说,腊正祖食得兔者,名之曰幸。幸者,善祥,令人吉利也。或说兔髌者令却舒貌竖髌,露见丑恶,今觉得之嘉,不为己疾也。谨案,《尚书》夏禹始作肉刑,则天象而慎其过。故穿逾盗窃者髌,去其膑骨也。逮至暴秦,乱狱纠纷,烹俎车裂,黔首穷愁,饮泣永叹。凡人食得兔髌以为佳瑞,物类以感,冀全己之膑也。
引 书
白虎通 *尚书
标 * 者为段首出处;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