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太平御览

文脉·太平御览 · 部别 | 刑法部 | 刖 | 刖

《韩子》曰:楚人和氏得璞玉于楚山之中,献之武王。武王…

卷 648 | 刑法部 · 刖门 · 刖 | 1 段 · 199 字

原 文

《韩子》曰:楚人和氏得璞玉于楚山之中,献之武王。武王使玉人相之,曰:“石也”。王以和为慢,刖其左足。及文王即位,和又奉其璞,王又使玉人相之,又曰:“石也”。文王刖其右足。文王薨,成王即位,和乃抱其璞而哭于荆山之下,三日三夜,泣尽而继之血。成王问其故曰:“天下刖者多矣,子何哭之悲也?”和曰:“吾非悲刖也,悲夫宝玉而题之以石,直士命之以慢,此吾之所以悲也。”王乃使玉人剖其璞而得宝焉,遂名曰和氏之璧。

引 书
韩子 *

标 * 者为段首出处;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

« 《列子》曰:鲁施氏有二子,其一好学,其一好兵。好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