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太平御览

文脉·太平御览 · 部别 | 刑法部 | 杖 | 杖

《蜀志》曰:刘琰妻胡氏入贺太后,太后令特留胡,经日乃…

卷 650 | 刑法部 · 杖门 · 杖 | 1 段 · 95 字

原 文

《蜀志》曰:刘琰妻胡氏入贺太后,太后令特留胡,经日乃归。胡有美色,琰疑其与后主有私,呼卒伍挝胡,至于以杖搏面,而后弃遣。胡具以告,琰坐下狱。有司议:“卒非挝妻之人,面非授杖之地。”琰竟弃市。

引 书
蜀志 *

标 * 者为段首出处;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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