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太平御览

文脉·太平御览 · 部别 | 刑法部 | 杖 | 杖

《唐书》曰:开元二年,监察御史蒋挺有所犯,敕朝堂杖之…

卷 650 | 刑法部 · 杖门 · 杖 | 1 段 · 76 字

原 文

《唐书》曰:开元二年,监察御史蒋挺有所犯,敕朝堂杖之。黄门侍郎张廷 � 曰:“御史宪司,清望耳目之官,有犯当煞即煞,当流即流,不可决杖,可煞不可辱也。”

引 书
唐书 *

标 * 者为段首出处;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

纪 年

开元二年 :开元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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