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魏书》曰:高聪有罪,恕死,徙平州为民,届瀛州,属…
卷 650 | 刑法部 · 流徒门 · 流徒 | 1 段 · 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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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后魏书》曰:高聪有罪,恕死,徙平州为民,届瀛州,属刺史王质获白兔将献,托聪为表。高祖见表,顾谓王肃曰:“在下那得复有此才而令朕不知也?”肃曰:“此高聪北徙,此文或其所制。”高祖悟曰:“必应然也。”
引 书
后魏书 *
标 * 者为段首出处;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