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志》曰:孟光字孝裕,河南人延熙九年秋,大赦。光责…
卷 652 | 刑法部 · 赦门 · 赦 | 1 段 · 1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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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蜀志》曰:孟光字孝裕,河南人延熙九年秋,大赦。光责大将军费祎曰:“大赦者,偏枯之物,非明世所宜有也。衰弊穷极,必不得己,然后乃可权而行之耳。今主上仁贤,百僚称职,有何旦夕之危,倒悬之急,而数施非常之恩,以惠奸宄之恶乎?又鹰隼始击,而更原宥有罪,上犯天时,下违人理。老夫耄朽,不达治体,窃谓斯法难以经久,岂具瞻之高美所望于明德哉?”祎但顾谢踧昔而己。
引 书
蜀志 *
标 * 者为段首出处;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