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太平御览

文脉·太平御览 · 部别 | 刑法部 | 赦 | 赦

王符《潜夫论》曰:凡治疾者,必先知脉之虚实,气之所结…

卷 652 | 刑法部 · 赦门 · 赦 | 1 段 · 261 字

原 文

王符《潜夫论》曰:凡治疾者,必先知脉之虚实,气之所结,然后为之方,故疾可愈也。为国者,必先知人之所苦,祸之所起,然后为之禁,故奸可塞也。夫贼良人之甚者,莫大数赦。赦数,则恶人昌而善人伤矣。养稂莠者伤禾稼,惠奸宄者贼良人。《书》曰:文王作罚,刑兹无赦。孝明帝时,荆州举茂才。初过谢恩赐食。事讫,问何异闻,曰:“巫有剧贼九人,刺史数以互郡,讫不能得。”帝曰:“汝非部南郡从事耶?”对曰:“是。”帝乃震怒曰:“贼发部中不能擒,煞才何以为茂?”乃捶数百,便免官,而切让州郡。十日之间,贼即伏诛。由此观之,擒盗贼在于明法,不在数赦。

引 书
潜夫论 *书

标 * 者为段首出处;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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