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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岳夫人内传》曰:白简素录,以白玉为简,以青玉为字…

卷 676 | 道部 · 简章门 · 简章 | 1 段 · 44 字

原 文

《南岳夫人内传》曰:白简素录,以白玉为简,以青玉为字,故谓之白简青录,皆记得道之却墅姓。

引 书
南岳夫人内传 *

标 * 者为段首出处;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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