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汉书》曰:雷义字仲公,豫章鄱阳人也。初为郡功曹,…
卷 701 | 服用部 · 承尘门 · 承尘 | 1 段 · 1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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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后汉书》曰:雷义字仲公,豫章鄱阳人也。初为郡功曹,皆擢举善人,不伐其功。义尝济人死罪,罪者后以金二斤谢之,义不授金。主伺义不在,默投金于承尘上,后葺理屋宇,乃得金。金主己死,无所复还,义乃以付县曹。
引 书
后汉书 *
标 * 者为段首出处;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