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书》曰:衡阳王钧常手自细书写五经,部为一卷,置于…
卷 711 | 服用部 · 巾箱门 · 巾箱 | 1 段 · 1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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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齐书》曰:衡阳王钧常手自细书写五经,部为一卷,置于巾箱中,以备遗忘。侍读贺玠问曰:“殿下家自有坟索,复何须蝇头细书,别藏巾箱中?”答曰:“巾箱中有五经,于检阅易,且一更手写,则永不忘。”诸王闻而争效为,巾箱五经自此始也。
引 书
齐书 *
标 * 者为段首出处;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