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起居注》曰:元嘉中,韦明为广州刺史,作铜镜台一具…
卷 717 | 服用部 · 镜台门 · 镜台 | 1 段 · 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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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宋起居注》曰:元嘉中,韦明为广州刺史,作铜镜台一具,御史中丞刘祯请以事,追免朗官。
引 书
宋起居注 *
标 * 者为段首出处;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
《宋起居注》曰:元嘉中,韦明为广州刺史,作铜镜台一具…
卷 717 | 服用部 · 镜台门 · 镜台 | 1 段 · 42 字
《宋起居注》曰:元嘉中,韦明为广州刺史,作铜镜台一具,御史中丞刘祯请以事,追免朗官。
标 * 者为段首出处;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