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书》曰:量者,龠、合、升、斗、斛也,所以量多少也…
卷 765 | 器物部 · 斛门 · 斛 | 1 段 · 1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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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汉书》曰:量者,龠、合、升、斗、斛也,所以量多少也。本起于黄钟之龠,以子谷秬黍中者千有二百实其龠。二龠为合,十合为升,十升为斗,十斗为斛,而五量嘉矣。其法用铜,方尺而围其外,旁有 � 〈音挑。〉焉。其上为斛,下为斗,左耳为升,右耳为合。合者,为合龠之量也;升者,登合之量也;斗者,聚升之量也;斛者,角斗平多少之量也。夫量者跃于龠,合于合,登于升,聚于斗,角于斛也。职在太仓,大司农掌之。
引 书
汉书 *
标 * 者为段首出处;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