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州异物志》曰:广州南有贼曰俚。此贼在广州之南,苍…
卷 785 | 四夷部 · 俚门 · 俚 | 1 段 · 3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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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南州异物志》曰:广州南有贼曰俚。此贼在广州之南,苍梧、郁林、合浦、宁浦、高凉五郡中央,地方数千里。往往别村各有长帅,无君主,恃在山险,不用城。自古及今,弥历年纪。民俗蠢愚,惟知贪利,无有仁义道理。土俗不爱骨肉,而贪宝货及牛犊。若见贾人有财物、水牛者,便以其子易之,夫或鬻妇,兄亦卖弟。若邻里有负其家债不时还者,其子弟中愚者谓其兄曰:“我为汝取钱,汝但当善殡葬我耳!”其处多野葛,为钩挽数寸,径到债家门下,谓曰:“汝负我钱,不肯还我,今当自杀。”因食野葛而死债家门下。其家便称怨,宗族人众往债家曰:“汝不还我钱,而杀我子弟,今当击汝!”债家惭惧,因以牛犊、财物谢之数十倍,死家乃自收死者罢去,不以为恨。
引 书
南州异物志 *
标 * 者为段首出处;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