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襄十五年》曰:宋人或得玉,献诸子罕。子罕弗受。献…
卷 804 | 珍宝部 · 玉上门 · 玉上 | 1 段 · 1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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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又《襄十五年》曰:宋人或得玉,献诸子罕。子罕弗受。献玉者曰:“以示玉人,〈玉人,能治玉者。〉玉人以为宝也,故敢献之。”子罕曰:“我以不贪为宝,尔以玉为宝。若以与我,皆丧宝也。不若人有其宝。”稽首而告曰:“小人怀璧,不可以越乡。〈言必为盗所害。〉纳此,以请死也〈请免死。〉”子罕置诸其里,使玉人为之攻之。〈攻,治也。〉富而后,使复其所。〈卖玉得富。〉
引 书
襄十五年 *
标 * 者为段首出处;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