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王制》曰:制农田百亩。百亩之分,上农夫食九人,其…
卷 822 | 资产部 · 农门 · 农 | 1 段 · 1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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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又《王制》曰:制农田百亩。百亩之分,上农夫食九人,其次食八人,其次食七人,其次食六人;下农夫食五人。庶人在官者,其禄以是为差也。〈农夫皆受田于公。田肥尧有五等,收入不同也。庶人在官,谓府史之属,官长所除,命于天子国君者。〉诸侯之下士视上农夫,禄足以代其耕也。
引 书
王制 *
标 * 者为段首出处;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