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礼·冬官·考工记》曰:栗氏为量。改煎金锡则不耗,…
卷 830 | 资产部 · 量门 · 量 | 1 段 · 489 字
- 1段
- 489字
- 12注文
- 1引书
- 0纪年
- 0参见
原 文
《周礼·冬官·考工记》曰:栗氏为量。改煎金锡则不耗,〈消湅之精不复减也。栗,古文或作历。玄谓:量当与钟鼎同齐,工异者大器。〉不耗然后权之,〈权谓称分之也。虽异法,用金必齐。〉权之然后准之,〈准,故书或作水。杜子春云:当为水,金器有孔者,水入孔中,则当重也。玄谓:准,击平正之,又当齐大小。〉准之然后量之。〈铸之于法中也。量,读如量人之量。〉量之以为釜,深尺,内方尺而圜其外,其实一釜。〈以其容为之名也。四升曰豆,四豆曰区,四区曰釜,釜六斗四升也,釜十则钟。方尺积于寸。于今粟米法少二升八十一分升之二十二,其数必容釜,此言大方耳。圜其外者,为之唇。〉其臀一寸,其实一豆;〈故书臀或作唇。杜子春云:当为臀,谓覆之其底深一寸也。〉其耳三寸,其实一升;〈耳在旁,可举也。〉重一钧。〈重三十斤。〉其声中黄钟之宫。〈应律之首。〉概而不税。〈郑司农云:令百姓得以量,而不租税。〉其铭曰:“时文思索,允臻其极。〈铭,刻之也。时,是也。允,信也。臻,至也。极,中也。言是文德之君,思求可以为民立法者,而作此量,信至于道之中矣。〉嘉量既成,以观四国。〈以观示四方,使放象之。〉永启厥后,玆器维则。”
引 书
周礼·冬官·考工记 *
标 * 者为段首出处;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