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谭《新论》曰:九江太守庞真,案县令高真曾受社祭厘,…
卷 863 | 饮食部 · 肉门 · 肉 | 1 段 · 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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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桓谭《新论》曰:九江太守庞真,案县令高真曾受社祭厘,有生牛肉二十斤,劾以主守盗,上请逮捕。诏厘不赃天下,缘是诸府县社腊祠祭灶,不但进熟食,皆复多肉米酒脯腊,诸奇珍益盛,是故诸郡府至杀牛数十头。
引 书
新论 *
标 * 者为段首出处;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