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朴子》曰:案河洛之文,皆云水火者,阴阳之余气也。…
卷 869 | 火部 · 火下门 · 火下 | 1 段 · 1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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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抱朴子》曰:案河洛之文,皆云水火者,阴阳之余气也。夫言气,则其不能生日月可知也。若水火是日月所生,亦何必尽如日月之方圆乎?今火出于阳燧而火不圆也,水出于方诸而水不方也。又阳燧可以取火于日而无取日于火之理,则日精之生火明矣;方诸可以取水于月而无取月于水之道,则月精之生水可知矣。
引 书
抱朴子 *
标 * 者为段首出处;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