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太平御览

文脉·太平御览 · 部别 | 木部 | 荆 | 荆

《广州记》曰:白荆堪为履,紫荆堪为床。

卷 959 | 木部 · 荆门 · 荆 | 1 段 · 19 字

原 文

《广州记》曰:白荆堪为履,紫荆堪为床。

引 书
广州记 *

标 * 者为段首出处;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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