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后汉书 · 统计

全 书 的 量

卷帙、人物、关系、大事记、地名、纪年与附注的总数,各维度分布, 以及 120 卷逐卷统计(字数与表格格数)。数字由底本现算。

卷 帙 体 裁
本纪 10书 30列传 80
人 物 分 组
传主 533附传 31类传 38年表 37
关 系 类 型
臣事 1荐举 13拥立 3攻伐 45击败 12驱逐 1杀害 15奔亡 1救应 6
地 名 类 型
纪 年 类 型
纪年 46
政 权 类 型
帝国 1政权 4
职 官 类 型
文职 42武职 31
八 书 分 段
律历 3礼仪 3祭祀 3天文 3五行 6郡国 5百官 5舆服 2

卷帙统计 · 逐卷体量

柱高 = 本卷净字;柱色按体裁分
0 8909 17818 26727 35636 卷 1 光武帝纪第一 · 16660 字(表格 0 格) 卷 2 帝纪第二 显宗孝明帝 · 6468 字(表格 0 格) 卷 3 肃宗孝章帝纪第三 · 7630 字(表格 0 格) 卷 4 帝纪第四 孝和 孝殇皇帝 · 7703 字(表格 0 格) 卷 5 帝纪第五 孝安皇帝 · 8833 字(表格 0 格) 卷 6 帝纪第六 孝顺 孝冲 孝质皇帝 · 8264 字(表格 0 格) 卷 7 帝纪第七 孝桓皇帝 · 7045 字(表格 0 格) 卷 8 帝纪第八 孝灵皇帝 · 6202 字(表格 0 格) 卷 9 帝纪第九 孝献帝 · 4671 字(表格 0 格) 卷 10 皇后纪第十 · 17519 字(表格 0 格) 卷 11 刘玄 刘盆子 列传第一 · 6877 字(表格 0 格) 卷 12 王刘张李彭卢 列传第二 · 6342 字(表格 0 格) 卷 13 隗嚣公孙述列传 第三 · 8951 字(表格 0 格) 卷 14 宗室四王三侯列传 第四 · 5997 字(表格 0 格) 卷 15 李王邓来列传 第五 · 6562 字(表格 0 格) 卷 16 邓寇列传 第六 · 10965 字(表格 0 格) 卷 17 冯岑贾列传 第七 · 9342 字(表格 0 格) 卷 18 吴盖陈臧列传第八 · 7222 字(表格 0 格) 卷 19 耿弇列传 第九 · 7875 字(表格 0 格) 卷 20 铫期王霸祭遵列传 第十 · 6481 字(表格 0 格) 卷 21 任李万邳刘耿列传 第十一 · 4983 字(表格 0 格) 卷 22 朱景王杜马刘傅坚马列传第十二 · 6509 字(表格 0 格) 卷 23 窦融列传 第十三 · 8431 字(表格 0 格) 卷 24 马援列传 第十四 · 10547 字(表格 0 格) 卷 25 卓鲁魏刘列传 第十五 · 5953 字(表格 0 格) 卷 26 伏侯宋蔡冯赵牟韦列传 第十六 · 9605 字(表格 0 格) 卷 27 宣张二王杜郭吴承郑赵列传 第十七 · 6108 字(表格 0 格) 卷 28 桓谭冯衍列传 第十八 · 9379 字(表格 0 格) 卷 29 申屠刚鲍永郅恽列传 第十九 · 6789 字(表格 0 格) 卷 30 苏竟杨厚列传 第二十 · 11018 字(表格 0 格) 卷 31 郭杜孔张廉王苏羊贾陆列传 第二十一 · 8224 字(表格 0 格) 卷 32 樊宏阴识列传 第二十二 · 4966 字(表格 0 格) 卷 33 朱冯虞郑周列传 第二十三 · 6454 字(表格 0 格) 卷 34 梁统列传 第二十四 · 7212 字(表格 0 格) 卷 35 张曹郑列传 第二十五 · 6512 字(表格 0 格) 卷 36 郑范陈贾张列传 第二十六 · 8815 字(表格 0 格) 卷 37 桓荣丁鸿列传 第二十七 · 5686 字(表格 0 格) 卷 38 张法滕冯度杨列传 第二十八 · 4965 字(表格 0 格) 卷 39 刘赵淳于江刘周赵列传 第二十九 · 12246 字(表格 0 格) 卷 40 班彪列传 第三十 · 35636 字(表格 0 格) 卷 41 第五钟离宋寒列传 第三十一 · 8365 字(表格 0 格) 卷 42 光武十王列传 第三十二 · 11274 字(表格 0 格) 卷 43 朱乐何列传 第三十三 · 10359 字(表格 0 格) 卷 44 邓张徐张胡列传 第三十四 · 5794 字(表格 0 格) 卷 45 袁张韩周列传 第三十五 · 7682 字(表格 0 格) 卷 46 郭陈列传 第三十六 · 7223 字(表格 0 格) 卷 47 班梁列传 第三十七 · 8645 字(表格 0 格) 卷 48 杨李翟应霍爰徐列传 第三十八 · 7571 字(表格 0 格) 卷 49 王充王符仲长统列传 第三十九 · 11763 字(表格 0 格) 卷 50 孝明八王列传 第四十 · 3695 字(表格 0 格) 卷 51 李陈庞陈桥列传 第四十一 · 7480 字(表格 0 格) 卷 52 崔骃列传 第四十二 · 16076 字(表格 0 格) 卷 53 周黄徐姜申屠列传 第四十三 · 7403 字(表格 0 格) 卷 54 杨震列传 第四十四 · 17497 字(表格 0 格) 卷 55 章帝八王列传第四十五 · 6243 字(表格 0 格) 卷 56 张王种陈列传 第四十六 · 10596 字(表格 0 格) 卷 57 杜栾刘李刘谢列传 第四十七 · 11090 字(表格 0 格) 卷 58 虞傅盖臧列传 第四十八 · 14463 字(表格 0 格) 卷 59 张衡列传 第四十九 · 7286 字(表格 0 格) 卷 60 马融列传 第五十 · 20949 字(表格 0 格) 卷 61 左周黄列传 第五十一 · 15264 字(表格 0 格) 卷 62 荀韩钟陈列传第五十二 · 6721 字(表格 0 格) 卷 63 李杜列传 第五十三 · 12015 字(表格 0 格) 卷 64 吴延史卢赵列传 第五十四 · 13343 字(表格 0 格) 卷 65 皇甫张段列传 第五十五 · 9109 字(表格 0 格) 卷 66 陈王列传 第五十六 · 10313 字(表格 0 格) 卷 67 党锢列传 第五十七 · 10266 字(表格 0 格) 卷 68 郭符许列传 第五十八 · 2989 字(表格 0 格) 卷 69 窦何列传 第五十九 · 5741 字(表格 0 格) 卷 70 郑孔荀列传 第六十 · 8754 字(表格 0 格) 卷 71 皇甫嵩朱俊列传 第六十一 · 6133 字(表格 0 格) 卷 72 董卓列传 第六十二 · 8059 字(表格 0 格) 卷 73 刘虞公孙瓒陶谦列传 第六十三 · 7755 字(表格 0 格) 卷 74 袁绍刘表列传 第六十四 · 23938 字(表格 0 格) 卷 75 刘焉袁术吕布列传第六十五 · 7182 字(表格 0 格) 卷 76 循吏列传 第六十六 · 7983 字(表格 0 格) 卷 77 酷吏列传第六十七 · 5109 字(表格 0 格) 卷 78 宦者列传第六十八 · 10630 字(表格 0 格) 卷 79 儒林列传第六十九 · 13612 字(表格 0 格) 卷 80 文苑列传第七十 · 13256 字(表格 0 格) 卷 81 独行列传第七十一 · 11364 字(表格 0 格) 卷 82 方术列传第七十二 · 13466 字(表格 0 格) 卷 83 逸民列传第七十三 · 6450 字(表格 0 格) 卷 84 列女传 第七十四 · 7937 字(表格 0 格) 卷 85 东夷列传第七十五 · 5921 字(表格 0 格) 卷 86 南蛮西南夷列传第七十六 · 11121 字(表格 0 格) 卷 87 西羌传第七十七 · 13438 字(表格 0 格) 卷 88 西域传第七十八 · 9654 字(表格 0 格) 卷 89 南匈奴列传第七十九 · 10905 字(表格 0 格) 卷 90 乌桓鲜卑列传第八十 · 6889 字(表格 0 格) 卷 91 律历志上 第一 · 5134 字(表格 0 格) 卷 92 律历志中 第二 · 8933 字(表格 0 格) 卷 93 律历志下 第三 · 11781 字(表格 0 格) 卷 94 礼仪志上 第四 · 5003 字(表格 0 格) 卷 95 礼仪志中 第五 · 9494 字(表格 0 格) 卷 96 礼仪志下 第六 · 6922 字(表格 0 格) 卷 97 祭祀志上 第七 · 3158 字(表格 0 格) 卷 98 祭祀志中 第八 · 1125 字(表格 0 格) 卷 99 祭祀志下 第九 · 2821 字(表格 0 格) 卷 100 天文志上 第十 · 2726 字(表格 0 格) 卷 101 天文志中 第十一 · 5968 字(表格 0 格) 卷 102 天文志下 第十二 · 3484 字(表格 0 格) 卷 103 五行志一 第十三 · 5923 字(表格 0 格) 卷 104 五行志二 第十四 · 2797 字(表格 0 格) 卷 105 五行志三 第十五 · 2500 字(表格 0 格) 卷 106 五行志四 第十六 · 3360 字(表格 0 格) 卷 107 五行志五 第十七 · 2036 字(表格 0 格) 卷 108 五行志六 第十八 · 3464 字(表格 0 格) 卷 109 郡国志一 第十九 · 2022 字(表格 0 格) 卷 110 郡国志二 第二十 · 2411 字(表格 0 格) 卷 111 郡国志三 第二十一 · 2244 字(表格 0 格) 卷 112 郡国志四 第二十二 · 2756 字(表格 0 格) 卷 113 郡国志五 第二十三 · 5238 字(表格 0 格) 卷 114 百官志一 第二十四 · 2230 字(表格 0 格) 卷 115 百官志二 第二十五 · 2836 字(表格 0 格) 卷 116 百官志三 第二十六 · 2304 字(表格 0 格) 卷 117 百官志四 第二十七 · 2301 字(表格 0 格) 卷 118 百官志五 第二十八 · 2671 字(表格 0 格) 卷 119 舆服志上 第二十九 · 3427 字(表格 0 格) 卷 120 舆服志下 第三十 · 4301 字(表格 0 格) 10 20 30 40 50 60 70 80 90 100 110 120
本纪书列传列传

柱高只表示体量大小,不表示内容比例; 表卷以格计入,故柱偏矮。

卷帙统计 · 逐卷明细

柱长按全书最长一卷(35636 字)取同一标尺
卷卷名体裁字数柱表格
1 光武帝纪第一 本纪 16660 ·
2 帝纪第二 显宗孝明帝 本纪 6468 ·
3 肃宗孝章帝纪第三 本纪 7630 ·
4 帝纪第四 孝和 孝殇皇帝 本纪 7703 ·
5 帝纪第五 孝安皇帝 本纪 8833 ·
6 帝纪第六 孝顺 孝冲 孝质皇帝 本纪 8264 ·
7 帝纪第七 孝桓皇帝 本纪 7045 ·
8 帝纪第八 孝灵皇帝 本纪 6202 ·
9 帝纪第九 孝献帝 本纪 4671 ·
10 皇后纪第十 本纪 17519 ·
11 刘玄 刘盆子 列传第一 列传 6877 ·
12 王刘张李彭卢 列传第二 列传 6342 ·
13 隗嚣公孙述列传 第三 列传 8951 ·
14 宗室四王三侯列传 第四 列传 5997 ·
15 李王邓来列传 第五 列传 6562 ·
16 邓寇列传 第六 列传 10965 ·
17 冯岑贾列传 第七 列传 9342 ·
18 吴盖陈臧列传第八 列传 7222 ·
19 耿弇列传 第九 列传 7875 ·
20 铫期王霸祭遵列传 第十 列传 6481 ·
21 任李万邳刘耿列传 第十一 列传 4983 ·
22 朱景王杜马刘傅坚马列传第十二 列传 6509 ·
23 窦融列传 第十三 列传 8431 ·
24 马援列传 第十四 列传 10547 ·
25 卓鲁魏刘列传 第十五 列传 5953 ·
26 伏侯宋蔡冯赵牟韦列传 第十六 列传 9605 ·
27 宣张二王杜郭吴承郑赵列传 第十七 列传 6108 ·
28 桓谭冯衍列传 第十八 列传 9379 ·
29 申屠刚鲍永郅恽列传 第十九 列传 6789 ·
30 苏竟杨厚列传 第二十 列传 11018 ·
31 郭杜孔张廉王苏羊贾陆列传 第二十一 列传 8224 ·
32 樊宏阴识列传 第二十二 列传 4966 ·
33 朱冯虞郑周列传 第二十三 列传 6454 ·
34 梁统列传 第二十四 列传 7212 ·
35 张曹郑列传 第二十五 列传 6512 ·
36 郑范陈贾张列传 第二十六 列传 8815 ·
37 桓荣丁鸿列传 第二十七 列传 5686 ·
38 张法滕冯度杨列传 第二十八 列传 4965 ·
39 刘赵淳于江刘周赵列传 第二十九 列传 12246 ·
40 班彪列传 第三十 列传 35636 ·
41 第五钟离宋寒列传 第三十一 列传 8365 ·
42 光武十王列传 第三十二 列传 11274 ·
43 朱乐何列传 第三十三 列传 10359 ·
44 邓张徐张胡列传 第三十四 列传 5794 ·
45 袁张韩周列传 第三十五 列传 7682 ·
46 郭陈列传 第三十六 列传 7223 ·
47 班梁列传 第三十七 列传 8645 ·
48 杨李翟应霍爰徐列传 第三十八 列传 7571 ·
49 王充王符仲长统列传 第三十九 列传 11763 ·
50 孝明八王列传 第四十 列传 3695 ·
51 李陈庞陈桥列传 第四十一 列传 7480 ·
52 崔骃列传 第四十二 列传 16076 ·
53 周黄徐姜申屠列传 第四十三 列传 7403 ·
54 杨震列传 第四十四 列传 17497 ·
55 章帝八王列传第四十五 列传 6243 ·
56 张王种陈列传 第四十六 列传 10596 ·
57 杜栾刘李刘谢列传 第四十七 列传 11090 ·
58 虞傅盖臧列传 第四十八 列传 14463 ·
59 张衡列传 第四十九 列传 7286 ·
60 马融列传 第五十 列传 20949 ·
61 左周黄列传 第五十一 列传 15264 ·
62 荀韩钟陈列传第五十二 列传 6721 ·
63 李杜列传 第五十三 列传 12015 ·
64 吴延史卢赵列传 第五十四 列传 13343 ·
65 皇甫张段列传 第五十五 列传 9109 ·
66 陈王列传 第五十六 列传 10313 ·
67 党锢列传 第五十七 列传 10266 ·
68 郭符许列传 第五十八 列传 2989 ·
69 窦何列传 第五十九 列传 5741 ·
70 郑孔荀列传 第六十 列传 8754 ·
71 皇甫嵩朱俊列传 第六十一 列传 6133 ·
72 董卓列传 第六十二 列传 8059 ·
73 刘虞公孙瓒陶谦列传 第六十三 列传 7755 ·
74 袁绍刘表列传 第六十四 列传 23938 ·
75 刘焉袁术吕布列传第六十五 列传 7182 ·
76 循吏列传 第六十六 列传 7983 ·
77 酷吏列传第六十七 列传 5109 ·
78 宦者列传第六十八 列传 10630 ·
79 儒林列传第六十九 列传 13612 ·
80 文苑列传第七十 列传 13256 ·
81 独行列传第七十一 列传 11364 ·
82 方术列传第七十二 列传 13466 ·
83 逸民列传第七十三 列传 6450 ·
84 列女传 第七十四 列传 7937 ·
85 东夷列传第七十五 列传 5921 ·
86 南蛮西南夷列传第七十六 列传 11121 ·
87 西羌传第七十七 列传 13438 ·
88 西域传第七十八 列传 9654 ·
89 南匈奴列传第七十九 列传 10905 ·
90 乌桓鲜卑列传第八十 列传 6889 ·
91 律历志上 第一 书 5134 ·
92 律历志中 第二 书 8933 ·
93 律历志下 第三 书 11781 ·
94 礼仪志上 第四 书 5003 ·
95 礼仪志中 第五 书 9494 ·
96 礼仪志下 第六 书 6922 ·
97 祭祀志上 第七 书 3158 ·
98 祭祀志中 第八 书 1125 ·
99 祭祀志下 第九 书 2821 ·
100 天文志上 第十 书 2726 ·
101 天文志中 第十一 书 5968 ·
102 天文志下 第十二 书 3484 ·
103 五行志一 第十三 书 5923 ·
104 五行志二 第十四 书 2797 ·
105 五行志三 第十五 书 2500 ·
106 五行志四 第十六 书 3360 ·
107 五行志五 第十七 书 2036 ·
108 五行志六 第十八 书 3464 ·
109 郡国志一 第十九 书 2022 ·
110 郡国志二 第二十 书 2411 ·
111 郡国志三 第二十一 书 2244 ·
112 郡国志四 第二十二 书 2756 ·
113 郡国志五 第二十三 书 5238 ·
114 百官志一 第二十四 书 2230 ·
115 百官志二 第二十五 书 2836 ·
116 百官志三 第二十六 书 2304 ·
117 百官志四 第二十七 书 2301 ·
118 百官志五 第二十八 书 2671 ·
119 舆服志上 第二十九 书 3427 ·
120 舆服志下 第三十 书 4301 ·

人 物 别 称

称呼最多的人物(别名 · 字)

丁恭 1 种称呼 子然

丁鸿 1 种称呼 孝公

万修 1 种称呼 君游

严光 1 种称呼 子陵

乌桓 1 种称呼 为姓

乐恢 1 种称呼 伯奇

井丹 1 种称呼 大春

京弟敞 1 种称呼 叔平

仇览 1 种称呼 季智

从孙汉 1 种称呼 仲和

仲长统 1 种称呼 公理

任光 1 种称呼 伯卿

任安 1 种称呼 定祖

任延 1 种称呼 长孙

任末 1 种称呼 叔本

伏恭 1 种称呼 叔齐

伏湛 1 种称呼 惠公

何休 1 种称呼 邵公

何敞 1 种称呼 文高

何进 1 种称呼 遂高

何颙 1 种称呼 伯求

侯瑾 1 种称呼 子瑜

侯霸 1 种称呼 君房

傅俊 1 种称呼 子卫

傅毅 1 种称呼 武仲

傅燮 1 种称呼 南容

公孙瓒 1 种称呼 伯珪

公孙述 1 种称呼 子阳

公沙穆 1 种称呼 文乂

兴子景 1 种称呼 仲飨

职 官 任 命

九职任命按公元年排列

大司徒 文职 邓禹 公元25 · 卷 1 · 秋七月辛未,拜前将军邓禹为大司徒。丁丑,以野王令王梁为大司空。壬午,以大将军吴汉为大司马,偏将军景丹为骠骑大将军,大将军耿弇为建威大将军,偏将军盖延为虎牙大将军,偏将军朱祐为建义大将军,中坚将军杜茂为大将军。

大司空 文职 王梁 公元25 · 卷 1 · 秋七月辛未,拜前将军邓禹为大司徒。丁丑,以野王令王梁为大司空。壬午,以大将军吴汉为大司马,偏将军景丹为骠骑大将军,大将军耿弇为建威大将军,偏将军盖延为虎牙大将军,偏将军朱祐为建义大将军,中坚将军杜茂为大将军。

大司马 武职 吴汉 公元25 · 卷 1 · 秋七月辛未,拜前将军邓禹为大司徒。丁丑,以野王令王梁为大司空。壬午,以大将军吴汉为大司马,偏将军景丹为骠骑大将军,大将军耿弇为建威大将军,偏将军盖延为虎牙大将军,偏将军朱祐为建义大将军,中坚将军杜茂为大将军。

虎牙大将军 武职 盖延 公元25 · 卷 1 · 秋七月辛未,拜前将军邓禹为大司徒。丁丑,以野王令王梁为大司空。壬午,以大将军吴汉为大司马,偏将军景丹为骠骑大将军,大将军耿弇为建威大将军,偏将军盖延为虎牙大将军,偏将军朱祐为建义大将军,中坚将军杜茂为大将军。

建威大将军 武职 耿弇 公元25 · 卷 1 · 秋七月辛未,拜前将军邓禹为大司徒。丁丑,以野王令王梁为大司空。壬午,以大将军吴汉为大司马,偏将军景丹为骠骑大将军,大将军耿弇为建威大将军,偏将军盖延为虎牙大将军,偏将军朱祐为建义大将军,中坚将军杜茂为大将军。

建义大将军 武职 朱祐 公元25 · 卷 1 · 秋七月辛未,拜前将军邓禹为大司徒。丁丑,以野王令王梁为大司空。壬午,以大将军吴汉为大司马,偏将军景丹为骠骑大将军,大将军耿弇为建威大将军,偏将军盖延为虎牙大将军,偏将军朱祐为建义大将军,中坚将军杜茂为大将军。

骠骑大将军 武职 景丹 公元25 · 卷 1 · 秋七月辛未,拜前将军邓禹为大司徒。丁丑,以野王令王梁为大司空。壬午,以大将军吴汉为大司马,偏将军景丹为骠骑大将军,大将军耿弇为建威大将军,偏将军盖延为虎牙大将军,偏将军朱祐为建义大将军,中坚将军杜茂为大将军。

大将军 武职 杜茂 公元25 · 卷 1 · 秋七月辛未,拜前将军邓禹为大司徒。丁丑,以野王令王梁为大司空。壬午,以大将军吴汉为大司马,偏将军景丹为骠骑大将军,大将军耿弇为建威大将军,偏将军盖延为虎牙大将军,偏将军朱祐为建义大将军,中坚将军杜茂为大将军。

太傅 文职 卓茂 公元25 · 卷 1 · 甲申,以前高密令卓茂为太傅。

大司空 文职 宋弘 公元25 · 卷 1 · 大司空王梁免。壬子,以太中大夫宋弘为大司空。

征南大将军 武职 岑彭 公元25 · 卷 1 · 冬十一月,以廷尉岑彭为征南大将军,率八将军讨邓奉于堵郷。

征西大将军 武职 冯异 公元25 · 卷 1 · 三年春正月甲子,以偏将军冯异为征西大将军,杜茂为骠骑大将军,大司徒邓禹及冯异与赤眉战于回溪,禹、异败绩。

骠骑大将军 武职 杜茂 公元25 · 卷 1 · 三年春正月甲子,以偏将军冯异为征西大将军,杜茂为骠骑大将军,大司徒邓禹及冯异与赤眉战于回溪,禹、异败绩。

大司徒 文职 伏湛 公元25 · 卷 1 · 三月壬寅,以大司徒司直伏湛为大司徒。

大司徒 文职 侯霸 公元25 · 卷 1 · 十一月壬寅,大司徒伏湛免,尚书令侯霸为大司徒。

大司空 文职 李通 公元25 · 卷 1 · 五月戊戌,前将军李通为大司空。

横野大将军 武职 王常 公元25 · 卷 1 · 汉忠将军王常为横野大将军。

大司空 文职 窦融 公元25 · 卷 1 · 甲寅,冀州牧窦融为大司空。

大司徒 文职 欧阳歙 公元25 · 卷 1 · 汝南太守欧阳歙为大司徒。建义大将军朱祐罢。

大司徒 文职 蔡茂 公元25 · 卷 1 · 六月庚寅,广汉太守蔡茂为大司徒,太仆朱浮为大司空。壬辰,左中郎将刘隆为骠骑将军,行大司马事。

大司空 文职 朱浮 公元25 · 卷 1 · 六月庚寅,广汉太守蔡茂为大司徒,太仆朱浮为大司空。壬辰,左中郎将刘隆为骠骑将军,行大司马事。

大司空 文职 杜林 公元25 · 卷 1 · 冬十月壬子,大司空朱浮免。癸丑,光禄勋杜林为大司空。

大司空 文职 张纯 公元25 · 卷 1 · 冬十月丙申,太仆张纯为大司空。

司徒 文职 冯勤 公元25 · 卷 1 · 五月丁丑,诏曰:“昔契作司徒,禹作司空,皆无‘大’名,其令二府去‘大’。”又改大司马为太尉。骠骑大将军行大司马刘隆即日罢,太仆赵憙为太尉,大司农冯勤为司徒。

太尉 武职 赵憙 公元25 · 卷 1 · 五月丁丑,诏曰:“昔契作司徒,禹作司空,皆无‘大’名,其令二府去‘大’。”又改大司马为太尉。骠骑大将军行大司马刘隆即日罢,太仆赵憙为太尉,大司农冯勤为司徒。

司空 文职 冯鲂 公元56 · 卷 1 · 六月辛卯,太仆冯鲂为司空。

司徒 文职 郭丹 公元58 · 卷 2 · 二月甲寅,太尉赵憙、司徒李䜣免。丙辰,左冯翊郭丹为司徒。己未,南阳太守虞延为太尉。

太尉 武职 虞延 公元58 · 卷 2 · 二月甲寅,太尉赵憙、司徒李䜣免。丙辰,左冯翊郭丹为司徒。己未,南阳太守虞延为太尉。

司空 文职 伏恭 公元58 · 卷 2 · 冬十月乙卯,司徒郭丹、司空冯鲂免。丙辰,河南尹范迁为司徒,太仆伏恭为司空。

司徒 文职 虞延 公元58 · 卷 2 · 八年春正月己卯,司徒范迁薨。三月辛卯,太尉虞延为司徒,卫尉赵憙行太尉事。

司空 文职 牟融 公元58 · 卷 2 · 秋七月乙亥,司空伏恭罢。乙未,大司农牟融为司空。

司徒 文职 鲍昱 公元58 · 卷 2 · 二月乙巳,司徒王敏薨。三月癸丑,汝南太守鲍昱为司徒。

司空 文职 第五伦 公元60 · 卷 3 · 十一月戊戌,蜀郡太守第五伦为司空。

太尉 武职 鲍昱 公元76 · 卷 3 · 甲戌,司徒鲍昱为太尉,南阳太守桓虞为司徒。

太尉 武职 邓彪 公元76 · 卷 3 · 秋七月癸巳,以大司农邓彪为太尉。

太尉 武职 郑弘 公元84 · 卷 3 · 八月甲子,太尉邓彪罢,大司农郑弘为太尉。

司空 文职 袁安 公元84 · 卷 3 · 五月丙子,司空弟五伦罢,太仆袁安为司空。

司徒 文职 袁安 公元87 · 卷 3 · 六月戊辰,司徒桓虞免。癸卯,司空袁安为司徒,光禄勋任隗为司空。

车骑将军 武职 刘尚 公元89 · 卷 4 · 九月庚申,以车骑将军窦宪为大将军,以中郎将刘尚为车骑将军。

司徒 文职 丁鸿 公元89 · 卷 4 · 三月癸丑,司徒袁安薨。闰月丁丑,太常丁鸿为司徒。

太尉 武职 张酺 公元89 · 卷 4 · 冬十月辛未,太尉尹睦薨。十一月乙丑,太仆张酺为太尉。

司空 文职 韩棱 公元89 · 卷 4 · 十一月癸卯,光禄勋河南吕盖为司徒。十二月丙寅,司空张奋罢。壬申,太仆韩棱为司空。

太尉 武职 张禹 公元89 · 卷 4 · 九月戊午,太尉张酺免。丙寅,大司农张禹为太尉。

司徒 文职 鲁恭 公元89 · 卷 4 · 戊辰,司徒吕盖罢。十二月丁丑,光禄勋鲁恭为司徒。

司空 文职 徐防 公元89 · 卷 4 · 丁酉,司空巢堪罢。十一月癸卯,大司农徐防为司空。

司徒 文职 张酺 公元89 · 卷 4 · 辛酉,司徒鲁恭免。庚午,光禄勋张酺为司徒。

司徒 文职 徐防 公元89 · 卷 4 · 八月己酉,司徒张酺薨。冬十月辛卯,司空徐防为司徒,大鸿胪陈宠为司空。

司空 文职 陈宠 公元89 · 卷 4 · 八月己酉,司徒张酺薨。冬十月辛卯,司空徐防为司徒,大鸿胪陈宠为司空。

太傅 文职 张禹 公元106 · 卷 4 · 延平元年春正月辛卯,太尉张禹为太傅。司徒徐防为太尉,参录尚书事,百官总己以听。封皇兄胜为平原王。癸卯,光禄勋梁鲔为司徒。

太尉 武职 徐防 公元106 · 卷 4 · 延平元年春正月辛卯,太尉张禹为太傅。司徒徐防为太尉,参录尚书事,百官总己以听。封皇兄胜为平原王。癸卯,光禄勋梁鲔为司徒。

司徒 文职 鲁恭 公元107 · 卷 5 · 夏五月甲戌,长乐卫尉鲁恭为司徒。

司空 文职 周章 公元107 · 卷 5 · 庚寅,太傅张禹为太尉,太常周章为司空。

太尉 武职 张禹 公元107 · 卷 5 · 庚寅,太傅张禹为太尉,太常周章为司空。

司空 文职 张敏 公元107 · 卷 5 · 十二月乙卯,颍川太守张敏为司空。

司空 文职 李郃 公元114 · 卷 5 · 五月丁丑,太常李郃为司空。

司徒 文职 杨震 公元120 · 卷 5 · 癸酉,太常杨震为司徒。

太尉 武职 杨震 公元122 · 卷 5 · 冬十月辛未,太尉刘恺罢。甲戌,司徒杨震为太尉,光禄勋东莱刘熹为司徒。

司徒 文职 李郃 公元122 · 卷 5 · 夏四月丁酉,太尉冯石为太傅,司徒刘熹为太尉,参录尚书事;前司空李郃为司徒。

太傅 文职 桓焉 公元126 · 卷 6 · 二月甲申,葬安思皇后。丙戌,太常桓焉为太傅;大鸿胪朱宠为太尉,参录尚书事;长乐少府九江朱伥为司徒。赐百官随辇宿卫及拜除者布各有差。陇西钟羌叛,护羌校尉马贤讨破之。

车骑将军 武职 来历 公元126 · 卷 6 · 秋七月庚午,卫尉来历为车骑将军。

太尉 武职 庞参 公元129 · 卷 6 · 九月,复安定、北地、上郡归旧土。癸酉,大鸿胪庞参为太尉,录尚书事。太常王龚为司空。

司空 文职 王龚 公元129 · 卷 6 · 九月,复安定、北地、上郡归旧土。癸酉,大鸿胪庞参为太尉,录尚书事。太常王龚为司空。

太尉 武职 庞参 公元132 · 卷 6 · 夏四月甲子,太尉施延免。戊寅,执金吾梁商为大将军,前太尉庞参为太尉。

太尉 武职 王龚 公元136 · 卷 6 · 乙巳,以前司空王龚为太尉。

司徒 文职 刘寿 公元136 · 卷 6 · 八月己未,司徒黄尚免。九月己酉,光禄勋长沙刘寿为司徒。

太尉 武职 桓焉 公元136 · 卷 6 · 壬午,太常桓焉为太尉。

司徒 文职 胡广 公元142 · 卷 6 · 冬十月辛未,太尉桓焉、司徒刘寿免。甲戌,行车骑将军张乔罢。十一月壬午,司隶校尉赵峻为太尉,大司农胡广为司徒。

太尉 武职 李固 公元144 · 卷 6 · 丁丑,以太尉赵峻为太傅;大司农李固为太尉,参录尚书事。

太尉 武职 胡广 公元146 · 卷 6 · 丁亥,太尉李固免。戊子,司徒胡广为太尉,司空赵戒为司徒,与梁冀参录尚书事。太仆袁汤为司空。

太尉 武职 杜乔 公元147 · 卷 7 · 六月,太尉胡广罢,大司农杜乔为太尉。

司空 文职 胡广 公元147 · 卷 7 · 太尉杜乔免,冬十月,司徒赵戒为太尉,司空袁汤为司徒,前太尉胡广为司空。

司空 文职 黄琼 公元151 · 卷 7 · 闰月庚午,任城王崇薨。太常黄琼为司空。

司徒 文职 黄琼 公元153 · 卷 7 · 冬十月,太尉袁汤免,太常胡广为太尉。司徒吴雄罢,司空赵戒免;以太仆黄琼为司徒,光禄勋房植为司空。

太尉 武职 胡广 公元153 · 卷 7 · 冬十月,太尉袁汤免,太常胡广为太尉。司徒吴雄罢,司空赵戒免;以太仆黄琼为司徒,光禄勋房植为司空。

太尉 武职 黄琼 公元153 · 卷 7 · 太尉胡广免,司徒黄琼为太尉。闰月,光禄勋尹颂为司徒。

太尉 武职 胡广 公元158 · 卷 7 · 甲子,太尉黄琼免,太常胡广为太尉。

太尉 武职 黄琼 公元158 · 卷 7 · 大司农黄琼为太尉,光禄大夫中山祝恬为司徒,大鸿胪梁国盛允为司空。初置秘书监官。

司徒 文职 种暠 公元158 · 卷 7 · 司徒盛允免,大司农种暠为司徒。三月,省冗从右仆射官。太尉黄琼免。夏四月,太常刘矩为太尉。

太尉 武职 刘矩 公元158 · 卷 7 · 司徒盛允免,大司农种暠为司徒。三月,省冗从右仆射官。太尉黄琼免。夏四月,太常刘矩为太尉。

司空 文职 黄琼 公元158 · 卷 7 · 司空虞放免,前太尉黄琼为司空。

司空 文职 刘宠 公元158 · 卷 7 · 九月,司空黄琼免,大鸿胪刘宠为司空。

车骑将军 武职 冯绲 公元158 · 卷 7 · 冬十月,武陵蛮叛,寇江陵,南郡太守李肃坐奔北弃市;辛丑,以太常冯绲为车骑将军,讨之。假公卿以下奉。又换王侯租以助军粮,出濯龙中藏钱还之。十一月,冯绲大破叛蛮于武陵。

太尉 武职 陈蕃 公元158 · 卷 7 · 秋七月,太中大夫陈蕃为太尉。

司空 文职 刘茂 公元158 · 卷 7 · 冬十月,司空周景免,太常刘茂为司空。

司徒 文职 胡广 公元158 · 卷 7 · 司徒许栩免。五月,太常胡广为司徒。

太傅 文职 陈蕃 公元168 · 卷 8 · 建宁元年春正月壬午,城门校尉窦武为大将军。己亥,帝到夏门亭,使窦武持节,以王青盖车迎入殿中。庚子,即皇帝位,年十二。改元建宁。以前太尉陈蕃为太傅,与窦武及司徒胡广参录尚书事。

大将军 武职 窦武 公元168 · 卷 8 · 建宁元年春正月壬午,城门校尉窦武为大将军。己亥,帝到夏门亭,使窦武持节,以王青盖车迎入殿中。庚子,即皇帝位,年十二。改元建宁。以前太尉陈蕃为太傅,与窦武及司徒胡广参录尚书事。

司空 文职 王畅 公元168 · 卷 8 · 夏四月戊辰,太尉周景薨。司空宣酆免,长乐卫尉王畅为司空。

太尉 武职 刘矩 公元168 · 卷 8 · 太中大夫刘矩为太尉。

司空 文职 刘宠 公元168 · 卷 8 · 八月,司空王畅免,宗正刘宠为司空。

太傅 文职 胡广 公元168 · 卷 8 · 九月丁亥,中常侍曹节矫诏诛太傅陈蕃、大将军窦武及尚书令尹勋、侍中刘瑜、屯骑校尉冯述,皆夷其族。皇太后迁于南宫。司徒胡广为太傅,录尚书事。司空刘宠为司徒,大鸿胪许栩为司空。

司徒 文职 刘宠 公元168 · 卷 8 · 九月丁亥,中常侍曹节矫诏诛太傅陈蕃、大将军窦武及尚书令尹勋、侍中刘瑜、屯骑校尉冯述,皆夷其族。皇太后迁于南宫。司徒胡广为太傅,录尚书事。司空刘宠为司徒,大鸿胪许栩为司空。

太尉 武职 刘宠 公元168 · 卷 8 · 五月,太尉闻人袭罢,司空许栩免。六月,司徒刘宠为太尉,太常许训为司徒,太仆长沙刘嚣为司空。

司空 文职 桥玄 公元168 · 卷 8 · 夏四月,太尉郭禧罢,太中大夫闻人袭为太尉。秋七月,司空刘嚣罢。八月,大鸿胪桥玄为司空。

司徒 文职 桥玄 公元168 · 卷 8 · 司徒许训免,司空桥玄为司徒。夏四月,太常来艳为司空。

太尉 武职 段颎 公元172 · 卷 8 · 三月,太尉李咸免。夏五月,以司隶校尉段颎为太尉。

太尉 武职 刘宽 公元172 · 卷 8 · 秋七月,太尉许训罢,光禄勋刘宽为太尉。

司空 文职 陈球 公元172 · 卷 8 · 秋七月,司空刘逸免,卫尉陈球为司空。

太尉 武职 陈球 公元178 · 卷 8 · 九月,太尉张颢罢,太常陈球为太尉。司空来艳薨。冬十月,屯骑校尉袁逢为司空。

太尉 武职 桥玄 公元178 · 卷 8 · 十一月,太尉陈球免。十二月丁巳,光禄大夫桥玄为太尉。

太尉 武职 段颎 公元178 · 卷 8 · 三月,司徒袁滂免,大鸿胪刘郃为司徒。乙丑,太尉桥玄罢,太中大夫段颎为太尉。

司空 文职 张济 公元178 · 卷 8 · 司空袁逢罢,太常张济为司空。

太尉 武职 刘宽 公元178 · 卷 8 · 五月,卫尉刘宽为太尉。

大将军 武职 何进 公元184 · 卷 8 · 三月戊申,以河南尹何进为大将军,将兵屯都亭。置八关都尉官。壬子,大赦天下党人,还诸徙者,唯张角不赦。诏公卿出马、弩,举列将子孙及吏民有明战阵之略者,诣公车。遣北中郎将卢植讨张角,左中郎将皇甫嵩、右中郎将朱俊讨颍川黄巾。庚子,南阳黄巾张曼成攻

左车骑将军 武职 皇甫嵩 公元184 · 卷 8 · 冬十月,皇甫嵩与黄巾贼战于广宗,获张角弟梁。角先死,乃戮其尸。以皇甫嵩为左车骑将军。十一月,皇甫嵩又破黄巾于下曲阳,斩张角弟宝。

太尉 武职 刘虞 公元184 · 卷 8 · 太尉马日䃅免,幽州牧刘虞为太尉。

大司马 武职 刘虞 公元189 · 卷 9 · 中平六年四月,少帝即位,封帝为勃海王,徙封陈留王。九月甲戌,即皇帝位,年九岁。迁皇太后于永安宫。大赦天下。改昭宁为永汉。丙子,董卓杀皇太后何氏。初令侍中、给事黄门侍郎员各六人。赐公卿以下至黄门侍郎家一人为郎,以补宦官所领诸署,侍于殿上。乙酉

司徒 文职 黄琬 公元189 · 卷 9 · 中平六年四月,少帝即位,封帝为勃海王,徙封陈留王。九月甲戌,即皇帝位,年九岁。迁皇太后于永安宫。大赦天下。改昭宁为永汉。丙子,董卓杀皇太后何氏。初令侍中、给事黄门侍郎员各六人。赐公卿以下至黄门侍郎家一人为郎,以补宦官所领诸署,侍于殿上。乙酉

太尉 武职 黄琬 公元189 · 卷 9 · 冬十月乙巳,葬灵思皇后。白波贼寇河东,董卓遣其将牛辅击之。十一月癸酉,董卓为相国。十二月戊戌,司徒黄琬为太尉,司空杨彪为司徒,光禄勋荀爽为司空。省扶风都尉,置汉安都护。诏除光熹、昭宁、永汉三号,还复中平六年。

司空 文职 荀爽 公元189 · 卷 9 · 冬十月乙巳,葬灵思皇后。白波贼寇河东,董卓遣其将牛辅击之。十一月癸酉,董卓为相国。十二月戊戌,司徒黄琬为太尉,司空杨彪为司徒,光禄勋荀爽为司空。省扶风都尉,置汉安都护。诏除光熹、昭宁、永汉三号,还复中平六年。

司徒 文职 王允 公元190 · 卷 9 · 初平元年春正月,山东州郡起兵以讨董卓。辛亥,大赦天下。癸酉,董卓杀弘农王。白波贼寇东郡。二月乙亥,太尉黄琬、司徒杨彪免。庚辰,董卓杀城门校尉伍琼、督军校尉周珌。以光禄勋赵谦为太尉,太仆王允为司徒。丁亥,迁都长安。董卓驱徙京师百姓悉西入关,自

车骑将军 武职 皇甫嵩 公元190 · 卷 9 · 三年春正月丁丑,大赦天下。袁术遣将孙坚攻刘表于襄阳,坚战殁。袁绍及公孙瓉战于界桥,瓉军大败。夏四月辛巳,诛董卓,夷三族。司徒王允录尚书事,总朝政,遣使者张种抚慰山东。青州黄巾击杀兖州刺史刘岱于东平。东郡太守曹操大破黄巾于寿张,降之。五月丁酉

太尉 武职 皇甫嵩 公元190 · 卷 9 · 三年春正月丁丑,大赦天下。袁术遣将孙坚攻刘表于襄阳,坚战殁。袁绍及公孙瓉战于界桥,瓉军大败。夏四月辛巳,诛董卓,夷三族。司徒王允录尚书事,总朝政,遣使者张种抚慰山东。青州黄巾击杀兖州刺史刘岱于东平。东郡太守曹操大破黄巾于寿张,降之。五月丁酉

太尉 武职 朱俊 公元190 · 卷 9 · 四年春正月甲寅朔,日有食之。丁卯,大赦天下。三月,袁术杀杨州刺史陈温,据淮南。长安宣平城门外屋自坏。夏五月癸酉,无云而雷。六月,扶风大风,雨雹。华山崩裂。太尉周忠免,太仆朱俊为太尉,录尚书事。下邳贼阙宣自称天子。雨水。遣侍御史裴茂讯诏狱,原

票骑将军 武职 张济 公元194 · 卷 9 · 二年春正月癸丑,大赦天下。二月乙亥,李傕杀樊稠而与郭汜相攻。三月丙寅,李傕胁帝幸其营,焚宫室。夏四月甲午,立贵人伏氏为皇后。丁酉,郭汜攻李傕,矢及御前。是日,李傕移帝幸北坞。大旱。五月壬午,李傕自为大司马。六月庚午,张济自陕来和傕、汜。秋七

校 勘 与 注 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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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勘记 3089李贤注 3781刘昭注 1410

李贤注 卷 1 礼“祖有功而宗有德”,光武中兴,故庙称世祖。谥法:“能绍前业曰光,克定祸乱曰武。”伏侯《古今注》曰:“秀之字曰茂。伯、仲、叔、季,兄弟之次。长兄伯升,次仲,故字文叔焉。”

李贤注 卷 1 南阳,郡,今邓州县也。蔡阳,县,故城在今随州枣阳县西南。

李贤注 卷 1 长沙,郡,今潭州县也。

李贤注 卷 1 舂陵,郷名,本属零陵泠道县,在今永州唐兴县北,元帝时徙南阳,仍号舂陵,故城今在随州枣阳县东。事具宗室四王传。

李贤注 卷 1 郁林,郡,今郴州县。《前书》曰:“郡守,秦官。秩二千石。景帝更名太守。”

李贤注 卷 1 巨鹿,郡,今邢州县也。《前书》曰:“都尉,本郡尉,秦官也。掌佐守,典武职,秩比二千石。景帝更名都尉。”

李贤注 卷 1 南顿,县,属汝南郡,故城在今陈州项城县西。《前书》曰:“令、长,皆秦官也。万户以上为令,秩千石至六百石;不满万户为长,秩五百石至三百石。”

李贤注 卷 1 隆,高也。许负云:“鼻头为准。”郑玄《尚书·中候》注云:“日角谓庭中骨起,状如日。”

李贤注 卷 1 种曰稼,敛曰穑。

李贤注 卷 1 仲,郃阳侯喜也,能为产业。见《前书》。

李贤注 卷 1 王莽建国六年改为天凤。

李贤注 卷 1 《东观记》曰:“受尚书于中大夫庐江许子威。资用乏,与同舍生韩子合钱买驴,令从者僦,以给诸公费。”

李贤注 卷 1 言贼锋锐竞起。字或作“蜂”,谕多也。

李贤注 卷 1 天凤六年改为地皇。

李贤注 卷 1 《韩诗外传》曰:“一谷不升曰歉,二谷不升曰饥,三谷不升曰馑,四谷不升曰荒,五谷不升曰大侵。”

李贤注 卷 1 新野属南阳郡,今邓州县。《续汉书》曰:“伯升宾客劫人,上避吏于新野邓晨家。”

李贤注 卷 1 《东观记》曰:“时南阳旱饥,而上田独收。”宛,县,属南阳郡,故城今邓州南阳县也。

李贤注 卷 1 图,河图也。谶,符命之书。谶,验也。言为王者受命之征验也。《易坤灵图》曰:“汉之臣李阳也。”

李贤注 卷 1 《前书音义》曰:“孛星光芒短,蓬然。张,南方宿也。”《续汉志》曰:“张为周地。星孛于张,东南行即翼、轸之分。翼、轸,楚地,是楚地将有兵乱。后一年正月,光武起兵舂陵,攻南阳,斩阜、赐等,杀其士众数万人。光武都雒阳,居周地,除秽布新之象。”

李贤注 卷 1 董巴舆服志曰:“大冠者,谓武冠,武官冠之。”《东观记》曰:“上时绛衣大冠,将军服也。”

李贤注 卷 1 新市,县,属江夏郡,故城在今郢州富水县东北。平林,地名,在今随州随县东北。

李贤注 卷 1 《广雅》曰:“聚,居也,音慈谕反。”《前书音义》曰:“小于郷曰聚。”

李贤注 卷 1 《前书》曰,尉,秦官,秩四百石至二百石也。

李贤注 卷 1 例曰:“多所诛杀曰屠。”唐子郷有唐子山,在今唐州湖阳县西南。

李贤注 卷 1 湖阳属南阳郡,今唐州县也。《东观记》曰:“刘终诈称江夏吏,诱杀之。”

李贤注 卷 1 县名,属南阳郡,在棘水之阳,古谢国也,故城在今唐州湖阳县西北。棘音己力反。

李贤注 卷 1 王莽置六队,郡置大夫一人,职如太守。南阳为前队,河内为后队,颍川为左队,弘农为右队,河东为兆队,荥阳为祈队。队音遂。

李贤注 卷 1 王莽每队置属正一人,职如都尉。

李贤注 卷 1 《续汉书》曰淯阳县有小长安聚,故城在今邓州南阳县南。

李贤注 卷 1 沘水在今唐州沘阳县南。庐江灊县亦有沘水,与此别也。沘音比。

李贤注 卷 1 《前书》曰,纳言,虞官也,掌出纳王命,所谓喉舌之官也,历秦、汉不置,王莽改大司农为之。桓谭新论云庄尤字伯石,此言“严”,避明帝讳也。秩宗,虞官也,掌郊庙之事,周谓之宗伯,秦、汉不置,王莽改太常为秩宗,后又典兵,故纳言、秩宗皆有将军号也。淯阳,县,属南郡,故城在今邓州南阳县南,在淯水之阳。淯音育。

李贤注 卷 1 《前书》曰:“奉常,秦官。景帝更名太常。”应劭《汉官仪》曰:“欲令国家盛大,社稷常存,故称太常。”老子曰:“偏将军处左,上将军处右。”《东观记》曰:“时无印,得定武侯家丞印,佩之入朝。”

李贤注 卷 1 徇,略也。昆阳、定陵、郾,皆县名,并属颍川郡。昆阳故城在今许州叶县北。郾,今豫州郾城县也。定陵故城在今郾城西北。郾音于建反。

李贤注 卷 1 王莽时哀章所献金匮图有王寻姓名。王邑,王商子,于莽为从父兄弟也。

李贤注 卷 1 颍川,郡,今洛州阳翟县也。

李贤注 卷 1 逋,违也。舂陵侯敞即光武季父也。《东观记》曰:“为季父故舂陵侯诣大司马府,讼地皇元年十二月壬寅前租二万六千斛,刍稿钱若干万。时宛人朱福亦为舅讼租于尤,尤止车独与上语,不视福。上归,戏福曰:‘严公宁视卿邪?’”

李贤注 卷 1 《说文》曰:“募,广求之也。”

李贤注 卷 1 《周礼》曰:“析羽为旌,熊虎为旗。”辎,车名。释名曰:“辎,厕也。谓军粮什物杂厕载之。以其累重,故称辎重。”重音直用反。

李贤注 卷 1 王莽连率韩博上言:“有奇士,长一丈,大十围,自谓巨无霸,出于蓬莱东南五城西北,诏如海滨,轺车不能载,三马不能胜,卧则枕鼓,以铁箸食。”见《前书》。

李贤注 卷 1 郑玄注周礼云:“军壁曰垒。”崔瑗中垒校尉箴曰:“堂堂黄帝,设为垒壁。”尉者主垒壁之事。

李贤注 卷 1 “猛”或作“犷”。犷,猛貌也,音古猛反。

李贤注 卷 1 聚名也。郦元水经注曰:“颍水东南经阳关聚,聚夹颍水相对。”在今洛州阳翟县西北。

李贤注 卷 1 孥,子也。

李贤注 卷 1 谓伯升围之未拔也。

李贤注 卷 1 骠骑大将军,武帝置,自霍去病始。佻音太尧反。

李贤注 卷 1 王莽置五威将军,其衣服依五方之色,以威天下。李轶初起,犹假以为号。

李贤注 卷 1 几音祈。

李贤注 卷 1 珤,古“宝”字。

李贤注 卷 1 亟,急也,音纪力反。

李贤注 卷 1 翟义字文仲,方进少子,为东郡太守。王莽居摄,义心恶之,乃立东平王云子信为天子,义自号柱天大将军,以诛莽。莽乃使孙建、王邑等将兵击义,破之。义亡,自杀,故坐不生得。坐音才卧反。见《前书》。

李贤注 卷 1 “遇”或为“过”。

李贤注 卷 1 云车即楼车,称云,言其高也,升之以望敌,犹墨子云“公输般为云梯之械”。

李贤注 卷 1 俯视曰瞰,音苦暂反。

李贤注 卷 1 《广雅》曰:“帜,幡也,音炽。”

李贤注 卷 1 《说文》曰:“钲,铙也,似铃。”

李贤注 卷 1 冲,橦车也。诗曰:“临冲闲闲。”许慎曰:“輣,楼车也。”輣音步耕反。

李贤注 卷 1 《续汉志》曰:“云如坏山,谓营头之星也。占曰:‘营头之所坠,其下覆军杀将,血流千里。’”厌音一叶反。

李贤注 卷 1 秦法,斩首一,赐爵一级,故因谓斩首为级。

李贤注 卷 1 憙音许记反。

李贤注 卷 1 敢死谓果敢而死者。凡军事,中军将最尊,居中以坚锐自辅,故曰中坚也。

李贤注 卷 1 殪,仆也,音于计反。或作“噎”。

李贤注 卷 1 《水经》曰,滍水出南阳鲁阳县西尧山,东南经昆阳城北,东入汝。滍音直理反。

李贤注 卷 1 数过于万,故以万为数。

李贤注 卷 1 县名,属颍川郡,故城在今许州。

李贤注 卷 1 父城,县,古应国也,属颍川郡,故城在今许州叶县东北。以伯升见害,心不自安,故谢。

李贤注 卷 1 三辅谓京兆、左冯翊、右扶风,共在长安中,分领诸县。《淮南子》曰:“智过百人谓之豪。”《白虎通》云:“贤万人曰杰。”时城中少年子弟张鱼等攻莽于渐台,商人杜吴杀莽,校尉公宾就斩莽首,将军申屠建等传莽首诣宛。

李贤注 卷 1 《前书》曰:司隶校尉本周官,武帝初置,持节,从中都官徒千二百人,督大奸猾。后罢其兵,察三辅、三河、弘农。秩比二千石。音义云:“以掌徒隶而巡察,故曰司隶。”

李贤注 卷 1 《东观记》曰“文书移与属县”也。

李贤注 卷 1 《续汉书》曰:“司隶置从事史十二人,秩皆百石,主督促文书,察举非法。”

李贤注 卷 1 汉官仪曰:“帻者,古之卑贱不冠者之所服也。”方言曰:“覆髻谓之帻,或谓之承露。”

李贤注 卷 1 《前书音义》曰:“诸于,大掖衣也,如妇人之褂衣。”字书无“镼”字,续汉书作“䘿”,并音其物反。杨雄方言曰:“襜褕,其短者,自关之西谓之‘䘪䘿’。”郭璞注云:“俗名䘿掖。”据此,即是诸于上加绣䘿,如今之半臂也。或“绣”下有“拥”字。

李贤注 卷 1 《续汉志》曰:“时知者见之,以为服之不中,身之灾也,乃奔入边郡避之。是服妖也。其后更始遂为赤眉所杀。”

李贤注 卷 1 汉官仪曰:“太尉,秦官也,武帝更名大司马。”节,所以为信也,以竹为之,柄长八尺,以旄牛尾为其眊三重。冯衍与田邑书曰:“今以一节之任,建三军之威,岂特宠其八尺之竹,牦牛之尾哉!”《续汉志》曰:“更始时,南方有童谣云:‘谐不谐,在赤眉;得不得,在河北。’后更始为赤眉所杀,是不谐也;光武由河北而兴,是得之也。”

李贤注 卷 1 二千百谓郡守也。长吏谓县令长及丞尉也。三老者,郷官也。高祖置。《前书》曰:“举人年五十已上,有修行能帅众者,置以为三老,每郷一人;择郷三老为县三老,与令长丞尉以事相教,复其傜戍。”《续汉志》曰“每刺史皆有从事史、假佐,每县各置诸事曹史”也。

李贤注 卷 1 汉初遣丞相史分刺州,武帝改置刺史,察州,秩六百石。成帝更名牧,秩二千石。汉官典仪曰“刺史行郡国,省察政教,黜陟能不,断理冤狱”也。

李贤注 卷 1 《说文》曰:“苛,小草也。”言政令繁细。礼记曰:“苛政猛于虎。”

李贤注 卷 1 县名,属赵国,今洺州县也。《前书音义》:“邯,山名;郸,尽也。邯山至此而尽。城郭字皆从邑,因以名焉。”

李贤注 卷 1 缪王,景帝七代孙,名元。《前书》曰,元坐杀人,为大鸿胪所奏。谥曰缪,音谬。《东观记》曰“林”作“临”字。

李贤注 卷 1 赤眉贼帅樊崇等恐其众与王莽兵乱,皆朱其眉以相别,故曰赤眉。《续汉书》曰:“是时上平河北,过邯郸,林进见,言赤眉可破。上问其故,对曰:‘河水从列人北流;如决河水灌之,皆可令为鱼。’上不然之。”列人,县,故城在今洺州肥郷县东北。

李贤注 卷 1 县名,属真定国,今恒州县也。

李贤注 卷 1 《前书》曰,立国将军孙建奏云“不知何一男子遮臣车前,自称汉氏刘子舆,成帝下妻子也,刘氏当复”。故郎因而称之。

李贤注 卷 1 县名,属涿郡,今幽州县也。本字从“契”从“邑”,见说文。

李贤注 卷 1 《说文》曰:“檄,以木简为书,长尺二寸。谓之檄,以征召也。”又曰:“以财有所求曰购。”魏武奏事曰:“若有急,即插以鸡羽,谓之羽檄。”

李贤注 卷 1 广阳王名嘉,武帝五代孙。

李贤注 卷 1 趣,急也,读曰促。

李贤注 卷 1 县名,属安平国,在饶河之阳,故城在今瀛州饶阳县东北。

李贤注 卷 1 客馆也。传音知恋反,下同。

李贤注 卷 1 椎音直追反。

李贤注 卷 1 绐,言欺诳也,音殆。

李贤注 卷 1 蒙,冒也。

李贤注 卷 1 《山海经》云:“太戏之山,滹沱之水出焉。”在今代州繁畤县东,流经定州深泽县东南,即光武所度处,今俗犹谓之危度口。臣贤案:呼沱河旧在饶阳南,至魏太祖曹操因饶河故渎决,令北注新沟水,所以今在饶阳县北。

李贤注 卷 1 《续汉书》曰:“时冰滑马僵,乃各以囊盛沙,布冰上度焉。”

李贤注 卷 1 下博,县,属信都国。在博水之下,故曰下博。故城在今冀州下博县南。

李贤注 卷 1 老父盖神人也,今下博县西犹有祠堂。

李贤注 卷 1 信都郡,今冀州也。

李贤注 卷 1 堂阳及贳并属巨鹿郡。堂阳在堂水之阳,今冀州县,故城在今冀州鹿城县西南。贳音时夜反。

李贤注 卷 1 《东观记》曰:“王莽分巨鹿为和成郡。”卒正,职如太守。

李贤注 卷 1 昌城,县,属信都国,故城在今冀州西北。宋子,县,属巨鹿郡,故城在今赵州平棘县北。

李贤注 卷 1 县名,属巨鹿郡。常山郡有上曲阳,故此言下。

李贤注 卷 1 中山,国,一名中人亭,故城在今定州唐县东北。张曜中山记曰:“城中有山,故曰中山。”

李贤注 卷 1 县名,属中山国,故城在今定州安喜县。水经注曰:“县有黑水故池,水黑曰卢,不流曰奴,因以为名。”

李贤注 卷 1 《前书音义》曰:“旧时郡国皆有材官、骑士,若有急难,权取骁勇者闻命奔赴,故谓之‘奔命’。”

李贤注 卷 1 新市,县,属巨鹿郡,故城在今恒州东北。元氏、房子,属常山郡,并今赵州县也。防与房古字通用。

李贤注 卷 1 县名,属赵国,今邢州县,故城在县之西北。

李贤注 卷 1 县名,属巨鹿郡,故城在今赵州象城县西北。

李贤注 卷 1 上谷,郡,故城在今妫州怀戎县。渔阳,郡,在渔水之阳,今幽州县。

李贤注 卷 1 突骑,言能冲突军阵。

李贤注 卷 1 《汉官仪》曰:“尚书四员,武帝置,成帝加一为五。有常侍曹尚书,主丞相御史事;二千石尚书,主刺史、二千石事;户曹尚书,主人庶上书事;主客尚书,主外国四夷事;成帝加三公尚书,主断狱事。仆射,秦官也。仆,主也。古者重武事,每官必有主射以督课之。”谢躬为尚书仆射。

李贤注 卷 1 倪音五兮反。

李贤注 卷 1 县名,属巨鹿郡,故城在今邢州柏人县东北。左传齐国夏伐晋取栾,即其地也。其后南徙,故加“南”。今俗谓之伦城,声之转也。䜌音力全反。

李贤注 卷 1 反侧,不安也。诗国风曰:“展转反侧。”

李贤注 卷 1 萧,县,属沛郡,今徐州县也。《续汉书》曰:“更始使侍御史黄党封上为萧王。”

李贤注 卷 1 蔡邕《独断》曰:“天子以四海为家,故谓所居为行在所。”

李贤注 卷 1 贰,离异也。

李贤注 卷 1 县名,属梁郡,今宋州也。擅,专也。

李贤注 卷 1 蜀有巴郡,故总言之。

李贤注 卷 1 淮南,郡,今寿州也。

李贤注 卷 1 习凿齿《襄阳记》曰:“秦丰,黎丘郷人。黎丘楚地,故称楚黎王。”黎丘故城在今襄州率道县北。

李贤注 卷 1 郡有琅邪山,故城,今海州朐山县东北。

李贤注 卷 1 郡名,今海州县。

李贤注 卷 1 郡名,故城在今梁州南郑县东北。

李贤注 卷 1 县名,属南郡。有夷山,故曰夷陵,今硖州县也,故城在今县西北。

李贤注 卷 1 诸贼或以山川土地为名,或以军容强盛为号。铜马贼帅东山荒秃、上淮况等,大肜渠帅樊重,尤来渠帅樊崇,五校贼帅高扈,檀郷贼帅董次仲,五楼贼帅张文,富平贼帅徐少,获索贼帅古师郎等,并见东观记。

李贤注 卷 1 《续汉志》曰:“大将军营有五部,部三校尉。部下有曲,曲有军候一人。”

李贤注 卷 1 县名,属巨鹿郡,故城在今冀州鹿城县东。鄡音苦尧反。《竹书纪年》曰:“卫鞅封于鄡。”臣贤案:下文云“吴汉将突骑来会清阳”,又“追至馆陶”,并与鄡相近。俗本多误作“邬”,而萧该音一古反,云属太原郡,臧矜音作鄢,一建反,云属襄阳郡,并误也。

李贤注 卷 1 县名,属清河郡,今贝州县,故城在州西北。

李贤注 卷 1 挺身独战也,古谓之致师,见左传。挑音徒了反。

李贤注 卷 1 卤与虏同。郭璞注尔雅曰:“掠,夺取也。”

李贤注 卷 1 馆陶,县,属魏郡,今魏州县。

李贤注 卷 1 《前书音义》曰“蒲阳山,蒲水所出”,在今定州北平县西北。本或作“满阳”。渠,大也。《尚书》:“歼厥渠魁。”列侯即彻侯也。称列者,言见序列也。

李贤注 卷 1 投死犹言致死。

李贤注 卷 1 《续汉志》曰野王县有射犬聚,故城在今怀州武德县北也。

李贤注 卷 1 函谷,谷名,因谷以名关。旧在弘农湖城县西,《前书》杨仆为楼船将军,有功,耻居关外,武帝乃为徒于新安。故关在今洛州新安县之东。

李贤注 卷 1 舞阴,县,属南阳郡,故城在今唐州沘阳县西北。

李贤注 卷 1 孔安国注《尚书》云:“孟,地名,在洛北,都道所凑,古今以为津。”《论衡》曰:“武王伐纣,八百诸侯同于此盟,故曰盟津。”俗名治戍津,今河阳县津也。

李贤注 卷 1 平陵,昭帝陵也,因以为县,故城在今咸阳县西北。

李贤注 卷 1 平帝崩,王莽立楚孝王孙广戚侯显子婴为孺子。莽篡位,废为定安公。

李贤注 卷 1 北平,县,属中山国,今易州永乐县也。臣贤案:《东观记》、《续汉书》并无“右”字,此加“右”,误也。营州西南别有右北平郡故城,非此地。

李贤注 卷 1 郦元《水经注》云:“徐水经北平县故城北,光武追铜马、五幡,破之于顺水,即徐水之别名也。”在今易州。本或作“慎”者,误也。

李贤注 卷 1 短兵谓刀剑也。《楚辞》曰:“车错毂兮短兵接。”

李贤注 卷 1 县名,在范水之阳,属涿郡,故城在今易州易县东南。

李贤注 卷 1 《东观记》曰:“上已乘王丰小马先到矣,营门不觉。”

李贤注 卷 1 曹,辈也。

李贤注 卷 1 兄子谓伯升子章及兴也。

李贤注 卷 1 慑,惧也,音之涉反。

李贤注 卷 1 县名,属勃海郡,今幽州县也,故城在县东。

李贤注 卷 1 潞,县名,属渔阳郡,今幽州县也。有潞水,因以为名。萧该《音义》云:“潞属上党。”臣贤案:潞与渔阳相接,言上党潞者非也。

李贤注 卷 1 平谷,县,属渔阳郡,故城在今潞县北。

李贤注 卷 1 今洛州县。

李贤注 卷 1 言早当即尊位以定众心,今执谦退,失于事机也。孙子名武,吴王阖闾将,善用兵,有兵法十三篇。反音翻。

李贤注 卷 1 谁谓未有主也。《前书音义》曰:“直骋曰驰,乱驰曰骛。”

李贤注 卷 1 使晓谕诸将。

李贤注 卷 1 《尚书》曰:“人坠涂炭。”孔安国注云:“若陷泥坠火,无救之者。”

李贤注 卷 1 蹙,迫也,音子六反。

李贤注 卷 1 县名,属常山郡,今赵州县,故城在县南。

李贤注 卷 1 杨雄《法言》曰:“攀龙鳞,附凤翼,巽以扬之。”

李贤注 卷 1 县名,今赵州高邑县也。鄗音火各反。

李贤注 卷 1 《续汉书》曰:“强华,颍川人也。”强音其两反。

李贤注 卷 1 四七,二十八也。自高祖至光武初起,合二百二十八年,即四七之际也。汉火德,故火为主也。

李贤注 卷 1 谓强华奉赤伏符也。

李贤注 卷 1 《尚书·中候》曰“武王伐纣,度孟津,中流白鱼跃入王舟,长三尺,赤文有字,告以伐纣之意”也。

李贤注 卷 1 坛谓筑土,场谓除地。秦法,十里一亭。南北为阡,东西为陌。其地在今赵州柏郷县。《水经注》曰,亭有石坛,坛有圭头碑,其阴云常山相陇西狄道冯龙所造。坛庙之东,枕道有两石翁仲,南北相对焉。

李贤注 卷 1 天高不可达,故燔柴以祭之,庶高烟上通也。《尔雅》云:“祭天曰燔柴。”燔音烦。燎音力吊反。

李贤注 卷 1 精意以享谓之禋。《续汉志》:“平帝元始中,谓六宗为易卦六子之气,水、火、雷、风、山、泽也。光武中兴,遵而不改。至安帝即位。初改六宗为天地四方之宗,祠于洛阳之北,戌亥之地。”

李贤注 卷 1 山林川谷能兴致云雨者皆曰神。不可遍至,故望而祭之。《尚书》曰:“望于山川,遍于群神。”

李贤注 卷 1 《诗·大雅》曰:“百辟卿士。”郑玄注云:“百辟,畿内诸侯也。”

李贤注 卷 1 元元谓黎庶也。元元由言喁喁,可矜怜之辞也。

李贤注 卷 1 卯金,刘字也。《春秋演孔图》曰:“卯金刀名刘,为赤帝后,次代周。”

李贤注 卷 1 安邑,县,属河东郡,今蒲州县也。

李贤注 卷 1 野王,县,属河内郡,故城在今怀州。时据赤伏符文,故从县宰而超拜之,事具梁传。

李贤注 卷 1 王莽号新室,言欲厌胜之。

李贤注 卷 1 县名,属河内郡,故城在今怀州武陟县西。天子所行必有恩幸,故称幸。

李贤注 卷 1 《水经注》曰:“巩县北有五社津,一名土社津。有山临河,其下有穴,潜通淮浦。有渚,谓之鲔渚。”吕览云“武王伐纣至鲔水”,即此地。

李贤注 卷 1 《前书》“廷尉,秦官”也。听狱必质于朝廷,与众共之。尉,平也,故称廷尉。

李贤注 卷 1 《前书》曰:“中尉,秦官,武帝改为执金吾。”吾,御也,掌执兵革以御非常。

李贤注 卷 1 镡音徒南反。

李贤注 卷 1 廪丘,县,属东郡,城在今濮州雷泽县北也。

李贤注 卷 1 《汉制度》曰:“帝之下书有四:一曰策书,二曰制书,三曰诏书,四曰诫𠡠。策书者,编简也,其制长二尺,短者半之,篆书,起年月日,称皇帝,以命诸侯王。三公以罪免亦赐策,而以隶书,用尺一木,两行,唯此为异也。制书者,帝者制度之命,其文曰制诏三公,皆玺封,尚书令印重封,露布州郡也。诏书者,诏,告也,其文曰告某官云,如故事。诫𠡠者,谓𠡠刺史、太守,其文曰有诏𠡠某官。它皆仿此。”

李贤注 卷 1 冗音人勇反。冗,散也。

李贤注 卷 1 淮阳,郡,故城在今陈州宛丘县西南。

李贤注 卷 1 高密,县,属高密国,今密州县,故城在今县之西南。卓以平帝时为密令,故曰“前”。

李贤注 卷 1 蔡质《汉典职仪》曰:“南宫至北宫,中央作大屋,复道,三道行,天子从中道,从官夹左右,十步一卫。两宫相去七里。”又洛阳宫阁名有却非殿。臣贤案:俗本或作“御北殿”者,误。

李贤注 卷 1 郡名,今泾州县。

李贤注 卷 1 曲梁属广平国,今洺州县也。

李贤注 卷 1 《续汉志》曰:“在危八度。虚、危,齐地。贼张步拥兵据齐,至五年乃破。”

李贤注 卷 1 《尚书》曰:“罔不明德慎罚,亦克用劝。”孔安国注云“慎刑罚,亦能用劝善”也。

李贤注 卷 1 《太公金匮》曰:“黄帝居人上,惴惴若临深渊;舜居人上,矜矜如履薄冰;禹居人上,栗栗如不满日。敬胜怠则吉,义胜欲则昌,日慎一日,寿终无殃。”

李贤注 卷 1 《续汉志》曰:“大鸿胪,卿一人,中二千石,掌诸王入朝及拜诸侯封者。”趣音促。

李贤注 卷 1 《史记》太史公曰:“武王、成、康所封数百,而同姓五十,地不过百里。”

李贤注 卷 1 易屯卦震下坎上,震为雷,初九曰“利建侯”,又曰“震惊百里”,故封诸侯地方百里,以法雷也。

李贤注 卷 1 《前书》曰:“谒者,秦官,掌宾赞受事,员七十人,秩比六百石。”中兴但三十人。蔡质《典职仪》曰:“皆选仪容端正,任奉使者。”《前书》曰:“诸侯王,金玺戾绶。列侯,金印紫绶。”戾音戾,草名也。似艾,可染绿,因以名绶也。

李贤注 卷 1 藩,屏也。言建诸侯所以为国之藩蔽也。诗大雅曰:“四国于藩。”

李贤注 卷 1 段48 · 479 字 · 段48

李贤注 卷 1 园谓茔域,陵谓山坟。

李贤注 卷 1 《汉官仪》曰:“司徒府掾属三十一人,秩千石。”十一帝谓高祖至平帝。神主,以木为之,方尺二寸,穿中央,达四方。天子主长尺二寸,诸侯主长一尺,虞主用桑。练主用栗。卫宏旧汉仪曰:“已葬,收主,为木函,藏庙太室中西壁坎中,去地六尺一寸,祭则立主于坎下。”

李贤注 卷 1 杨,景帝七代孙。让即杨弟。

李贤注 卷 1 县名,属河内郡,本殷之宁邑。韩诗外传曰:“武王伐纣,勒兵于宁,改曰修武。”今怀州县也。

李贤注 卷 1 蛮中,聚名,故戎蛮子国,在今汝州西南,俗谓之麻城。

李贤注 卷 1 《论语》之文。

李贤注 卷 1 “遵”或作“尊”。

李贤注 卷 1 密,县,属河南郡,今洛州县。

李贤注 卷 1 城阳,国,故城在今沂州临沂县南。

李贤注 卷 1 泗水,国,今兑州县也。

李贤注 卷 1 武帝封周后姬嘉为周子南君,成帝封姬延为周承休公,常即延之后。承休所封,故城在今汝州东北。

李贤注 卷 1 《前书》曰:“郎官掌守门户,出充车骑。有议郎、中郎、侍郎、郎中,秩六百石已下。”

李贤注 卷 1 淄川,国,今淄州县。

李贤注 卷 1 县名属魏郡,今相州县。

李贤注 卷 1 羛阳,聚名,属魏郡,故城在今相州尧城县东。诸本有作“茀”者,误也。左传云:“晋荀盈如齐逆女,还,卒於戏阳。”杜预注云:“内黄县北有戏阳城。”戏与羛同,音许宜反。

李贤注 卷 1 今亳州县。

李贤注 卷 1 县名,属京兆,周之杜伯国,在今万年县东南。

李贤注 卷 1 《水经注》曰:“堵水南经小堵郷。”在今唐州方城县。堵音者。

李贤注 卷 1 《春秋保乾图》曰:“贼臣起,名孙登,巧用法,多技方。”盖立以应之。上郡故城在今泾州上县东南。

李贤注 卷 1 《尔雅》曰:“辑,和也。”音集。

李贤注 卷 1 属所谓侯子孙所属之郡县也。录其见名上于尚书,封拜之。

李贤注 卷 1 沛,今徐州县也。

李贤注 卷 1 旅,寄也。不因播种而生,故曰旅。今字书作穞,音吕,古字通。

李贤注 卷 1 溪名也,俗名回坑,在今洛州永宁县东。

李贤注 卷 1 崤,山名;底,阪也。一名嵚岑山,在今洛州永宁县西北。

李贤注 卷 1 县名,属弘农郡,韩国都也,故城在今洛州福昌县东韩城是也。

李贤注 卷 1 面,偝也。谓反偝而缚之。

李贤注 卷 1 蔡邕《独断》曰:“皇帝六玺,皆玉螭虎纽,文曰‘皇帝行玺’、‘皇帝之玺’、‘皇帝信玺’、‘天子行玺’、‘天子之玺’、‘天子信玺’,皆以武都紫泥封之。”《玉玺谱》曰:“传国玺是秦始皇初定天下所刻,其玉出蓝田山,丞相李斯所书,其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高祖至霸上,秦王子婴献之。至王莽篡位,就元后求玺,不与,以威逼之,乃出玺投地。玺上螭一角缺。及莽败,李松持玺诣宛上更始;更始败,玺入赤眉;刘盆子既败,以奉光武。”

李贤注 卷 1 《前书》曰“城门校尉,掌京师城门屯兵,秩比二千石”也。

李贤注 卷 1 享,当也。

李贤注 卷 1 海西,县,属琅邪郡。

李贤注 卷 1 轵,县,属河内郡,故城在今洛州济源县东南。

李贤注 卷 1 《续汉志》曰:“光武即位,依武帝故事置司徒司直,建武十一年省。”

李贤注 卷 1 关中上林苑也。

李贤注 卷 1 广乐地阙,今宋州虞城县有长乐故城,盖避隋炀帝讳。

李贤注 卷 1 《续汉志》曰:“日在柳十四度。柳,河南也。时樊崇谋作乱,其七月伏诛。”

李贤注 卷 1 穰,县,属南阳郡,今邓州县。

李贤注 卷 1 《续汉志》曰:“县大者置令一人,千石;其次置长,四百石;小者三百石。侯国之相亦如之。皆掌理人,并秦制。”

李贤注 卷 1 诏书有名而特捕者。

李贤注 卷 1 《前书音义》曰:“令甲:女子犯徒遣归家,每月出钱雇人于山伐木,名曰雇山。”

李贤注 卷 1 光武旧宅在今随州枣阳县东南。宅南二里有白水焉,即张衡所谓“龙飞白水”也。

李贤注 卷 1 涿郡故城在今幽州范阳县。

李贤注 卷 1 时邓禹承制命嚣为西州大将军,专制凉州、朔方事。

李贤注 卷 1 东阳,聚名也,故城在今邓州南。临淮郡复有东阳县,非此地也。

李贤注 卷 1 武当,县,属南阳郡,有武当山,今均州县也。

李贤注 卷 1 县名,属巨鹿郡,故城在今定州鼓城县东南。

李贤注 卷 1 吴汉传曰东郡箕山。

李贤注 卷 1 垂惠,聚名,在今亳州山桑县西北,一名礼城。

李贤注 卷 1 《前书》曰贲赫。贲音肥,今姓作贲,音奔。兰陵,县,属东海郡,故城在今沂州丞县东。

李贤注 卷 1 今寿州县。

李贤注 卷 1 县名,故城在今庐州庐江县西。

李贤注 卷 1 今相州也。

李贤注 卷 1 成帝封孔吉为殷绍嘉公,安即吉之裔也。

李贤注 卷 1 秦呼人为黔首。谓奴为苍头者,以别于良人也。

李贤注 卷 1 平原,郡,今德州县也。

李贤注 卷 1 南郡有津郷,故城在今荆州江陵县东。

李贤注 卷 1 《前书音义》曰:“中都官谓京师诸官府也。国谓诸侯王国也。”

李贤注 卷 1 殊死谓斩刑。殊,绝也。左传曰:“斩其木而弗殊。”一切谓权时,非久制也。并见《前书音义》。

李贤注 卷 1 臣贤案:范晔序例云“帝纪略依春秋,唯孛彗、日食、地震书,余悉备于志”。流俗本于此下多有“甲申,白虹见,南北竟天”者,误。它皆放此。

李贤注 卷 1 任城国有桃聚,故城在今兖州任城县北。

李贤注 卷 1 县名,属梁国,故城在今宋州北。

李贤注 卷 1 《前书音义》曰:“原,再也。”谓已立庙,更立者为原。

李贤注 卷 1 湖陵,县,属山阳郡,故城在今兖州方与县东,一名湖陆。

李贤注 卷 1 县名,属鲁国,故城在今徐州滕县。蕃音皮。

李贤注 卷 1 昌虑,县,属东海郡,故城在今徐州滕县东南。古邾国之滥邑也。左传曰“邾庶其以滥来奔”,即此地。

李贤注 卷 1 县名,属东海郡,故城在今泗州下邳县东北。郯音谈。

李贤注 卷 1 县名,属东海郡,故城在今海州朐山县西。音其于反。

李贤注 卷 1 临淄,今青州县。

李贤注 卷 1 县名,故城在今青州寿光县南,故纪国城也。

李贤注 卷 1 陆机《洛阳记》曰:“太学在洛阳城故开阳门外,去宫八里,讲堂长十丈,广三丈。”

李贤注 卷 1 县名,属五原郡,故城在今胜州银成县。

李贤注 卷 1 交址,郡,今交州县也。南滨大海。《舆地志》云:“其夷足大指开析,两足并立,指则相交。”址与趾同,古字通。应劭《汉官仪》曰:“始开北方,遂交于南,为子孙基址也。”七郡谓南海、苍梧、郁林、合浦、交址、九真、日南,并属交州,见续汉书。

李贤注 卷 1 济阳,县,故城在今曹州冤句县西南。皇考南顿君初为济阳令,以哀帝建平元年帝生于济阳宫,故复之。《前书音义》曰:“复谓除其赋役也。复音福。”

李贤注 卷 1 高祖丰沛邑人,故代代复,今比之也。复音福。

李贤注 卷 1 言踊贵也。

李贤注 卷 1 说文:“禀,赐谷也。”音笔锦反。

李贤注 卷 1 《大戴礼》曰:“六十无妻曰鳏,五十无夫曰寡。”《礼记》曰:“幼而无父曰孤,老而无子曰独。”《尔雅》曰:“笃,困也。”《苍颉篇》曰:“𤸇,病也。”汉律今亡。

李贤注 卷 1 职犹常也。

李贤注 卷 1 今荆州也。

李贤注 卷 1 有事谓祭也。《左传》曰:“有事于太庙。”高祖长陵,惠帝安陵,文帝霸陵,景帝阳陵,武帝茂陵,昭帝平陵,宣帝杜陵,元帝渭陵,成帝延陵,哀帝义陵,平帝康陵。

李贤注 卷 1 并郡名。天水今秦州,安定今泾州,北地今宁州,陇西今渭州。

李贤注 卷 1 《说文》曰:“诖亦误也。”音古卖反。

李贤注 卷 1 《前书音义》曰:“律:杀不辜一家三人为不道。”

李贤注 卷 1 管子曰:“张官置吏,所以奉主之法。”

李贤注 卷 1 《汉官仪》曰:“司隶校尉部河南、河内、右扶风、左冯翊、京兆、河东、弘农七郡于河南洛阳,故谓东京为‘司隶’。”

李贤注 卷 1 并音必政反。

李贤注 卷 1 高柳,县,属代郡,故城在今云州定襄县。

李贤注 卷 1 乐浪,郡,故朝鲜国也,在辽东。

李贤注 卷 1 西城,县,属汉中,今金州县也。

李贤注 卷 1 诗小雅郑玄注云:“告凶,告天下凶亡之征也。行,道度也。不用之者,谓相干犯。”

李贤注 卷 1 疚,病也。《诗》曰:“忧心孔疚。”

李贤注 卷 1 武帝建元元年,始诏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也。

李贤注 卷 1 宣帝始令群臣得奏封事,以知下情。

李贤注 卷 1 谓十分而税其一也。孟子曰:“夏五十而贡,殷七十而助,周百畒而彻,其实皆什一也。”

李贤注 卷 1 武帝初通西域,始置校尉屯田。

李贤注 卷 1 景帝二年,令人田租三十而税一,今依景帝,故云“旧制”。

李贤注 卷 1 行,姓;巡,名。汉有行祐,为赵相,见风俗通。

李贤注 卷 1 《汉官仪》曰:“使匈奴中郎将,拥节,秩比二千石。”匈奴传云:“令中郎将韩统报命,赂遗金币。”

李贤注 卷 1 耐,轻刑之名。《前书音义》曰:“一岁刑为罚作,二岁刑已上为耐。”耐音乃代反。亡命谓犯耐罪而背名逃者。令吏为文簿,记其姓名而除其罪,恐遂逃不归,因失名籍。

李贤注 卷 1 单,尽也。

李贤注 卷 1 仓卒谓丧乱也。诸厚葬者皆被发掘,故乃知其咎。咎,恶也。

李贤注 卷 1 《汉官仪》曰:“高祖命天下郡国选能引关蹶张,材力武猛者,以为轻车、骑士、材官、楼船,常以立秋后讲肄课试,各有员数。平地用车骑,山阻用材官,水泉用楼船。”军假吏谓军中权置吏也。今悉罢之。

李贤注 卷 1 谪,责也。音直革反。《左传》曰:“人君为政不用善,自取谪于日月之灾也。”

李贤注 卷 1 公车,门名。公车所在,因以名焉。《汉官仪》曰:“公车掌殿司马门,天下上事及征召皆总领之。”

李贤注 卷 1 杜预注《左传》云:“不以道取为略。”

李贤注 卷 1 言从卖人之事以结其罪。

李贤注 卷 1 音立。

李贤注 卷 1 《前书音义》曰:“长水,地名,胡骑所屯。射声谓工射者也,夜中闻声则射之,因以为名。”二校尉皆武帝置,今省之。

李贤注 卷 1 县名,属天水郡,故城在今秦州陇城县西北。

李贤注 卷 1 五郡谓陇西、金城、天水、酒泉、张掖。高平,县名,属安定,后改为平高今原州县。

李贤注 卷 1 上邽,县名,属陇西郡,故邽戎邑,今秦州县。

李贤注 卷 1 安丘,县,属北海郡,今密州县,有渠丘亭。

李贤注 卷 1 《左传》曰:“平原出水为大水。”

李贤注 卷 1 《水经注》曰:“江水东历荆门、虎牙之闲。荆门山在南,上合下开,其状似门,虎牙山在北,石壁色红,闲有白文类牙,故以名也。此二山,楚之西塞也。”在今硖州夷陵县东南。

李贤注 卷 1 缑氏县有缑氏山,轘辕山有轘辕阪,并在洛阳之东南。

李贤注 卷 1 县名,属雁门郡,今代州县。

李贤注 卷 1 《前书》曰秦官也,武帝置。

李贤注 卷 1 《汉官仪》曰:“武帝置,秩比二千石,持节,以护西羌。王莽乱,遂罢。”时班彪议,宜复其官,以理冤结。帝从之,以牛邯为护羌校尉,都于陇西令居县。

李贤注 卷 1 县名,属右扶风,故城在今陇州汧源县。

李贤注 卷 1 《前书》曰天水冀县有落门聚,在今渭州陇西县东南;有落门山,落门水出焉。

李贤注 卷 1 金城,郡,故城在今兰州广武县之西南。

李贤注 卷 1 《续汉志》曰陇西襄武县有五溪聚。

李贤注 卷 1 定襄故城在今胜州界。

李贤注 卷 1 郡名,今石州离石县。

李贤注 卷 1 县名,属巴郡,今渝州巴县。

李贤注 卷 1 《汉官仪》曰:“武帝置丞相司直,元寿二年改丞相为大司徒,司直仍旧。”今省。

李贤注 卷 1 县名,属陇西郡,故城在今岷州。

李贤注 卷 1 县名,属武都郡,今成州同谷县,旧名武卫城。

李贤注 卷 1 间,谍也,谓伺候闲隙也。

李贤注 卷 1 左传例曰:“凡师出一宿为舍,再宿为信,过信为次。”

李贤注 卷 1 即黄石滩也。《水经注》曰:“江水自涪陵东出百里而届于黄石。”在今涪州涪陵县。

李贤注 卷 1 《水经注》曰:“沈水出广汉县,下入涪水。”本或作“沉水”及“沅水”者,并非。

李贤注 卷 1 朔方,郡,在今夏州朔方县北,上并音必政反。

李贤注 卷 1 《前书音义》曰“刺史每岁尽则入奏事京师”,今断之。哀帝改刺史曰州牧。

李贤注 卷 1 武阳,县,属犍为郡,故城在今眉州隆山县东也。

李贤注 卷 1 县名,属常山郡,今恒州县。

李贤注 卷 1 今济州县。

李贤注 卷 1 广都,今益州。

李贤注 卷 1 涪城,今绵州县也。恢,述之弟。

李贤注 卷 1 《广雅》曰:“夷犹灭也。”

李贤注 卷 1 九真,今爱州县。

李贤注 卷 1 武都,今武州也。参音所今反。

李贤注 卷 1 《说文》曰:“逗,留止也。”《前书音义》曰:“逗是曲行避敌也”。汉法,军行逗留畏愞者斩。追虏或近或远,量敌进退,不拘以军法,直取胜敌为务也。逗,古住字。

李贤注 卷 1 施,读曰弛。弛,解也。《前书音义》曰:“谓有赦令去其钳釱赭衣,谓之弛刑。”

李贤注 卷 1 亭候,伺候望敌之所。《前书》曰,秦法十里一亭,亭有长,汉因之不改。

李贤注 卷 1 《前书音义》曰:“边方备警急,作高土台,台上作桔皋,桔皋头有兜零,以薪草置其中,常低之,有寇即燃火举之,以相告,曰烽。又多积薪,寇至即燔之,望其烟,曰燧。昼则燔燧,夜乃举烽。”《广雅》曰:“兜零,笼也。”

李贤注 卷 1 豫养谓未至献时豫前养之。导亦择也。

李贤注 卷 1 《续汉志》曰:“太官令一人,秩六百石,掌御膳饮食。”

李贤注 卷 1 《汉官仪》曰:“口实,膳羞之事也。”

李贤注 卷 1 以其服属既疏,不当袭爵为王。

李贤注 卷 1 临湘,县,今潭州长沙县。

李贤注 卷 1 乐成,县,故城在今瀛州乐府县西北。

李贤注 卷 1 今宋州县。音善甫。

李贤注 卷 1 据此惟有九国,云“十三”,误也。

李贤注 卷 1 班,布也。谓遍布劳来之。其有功者,以策书纪其勋也。劳音力到反。

李贤注 卷 1 《前书》曰左右将军,周官也,秦、汉因之。至此罢。

李贤注 卷 1 瞽,无目之人也。为乐师,取其无所见,于音声审也。郊庙之器,樽彝之属也。乐器,钟磬之属。葆车谓上建羽葆也。合聚五釆羽名为葆。舆者,车之总名也。辇者,驾人以行。法物谓大驾卤簿仪式也。时草创未暇,今得之始备。

李贤注 卷 1 调谓发也。

李贤注 卷 1 广汉,今益州雒县也。徼犹塞也,音吉吊反。羌有百五十四种,在广汉西北者为白马羌。

李贤注 卷 1 日南,郡,属交州。

李贤注 卷 1 谓公孙述时也。

李贤注 卷 1 前年省并陇西。

李贤注 卷 1 中郎将刘襄也。

李贤注 卷 1 平帝封孔均为褎成侯。志,均子也。古今志曰志时为密令。

李贤注 卷 1 越巂,郡,武帝置,本邛都也。巂,水名,因越巂水而置郡,故以名焉。计谓人庶名籍,若今计帐。

李贤注 卷 1 平城属雁门郡,今云州定襄县也。

李贤注 卷 1 会稽,今越州县。

李贤注 卷 1 莎车、鄯善,并西域国名。鄯音市战反。

李贤注 卷 1 事见侯霸传。

李贤注 卷 1 《前书》曰代郡有常山关,上谷郡居庸县有关。时胡寇数犯边,故徙之。

李贤注 卷 1 藩,蓠也。屏,蔽也。诗大雅曰:“介人维藩,大邦维屏。”毛苌注曰:“当用公卿诸侯为藩屏也。”《公羊传》曰:“京者何?大也。师者何?众也。天子之居,必有众大之辞言之。”

李贤注 卷 1 《史记》曰“唐、虞协和万国,逮于夏、商,或数千,盖周封八百”也。

李贤注 卷 1 《左传》曰:“虞、虢、焦、滑、霍、杨、韩、魏,皆姬姓也。”

李贤注 卷 1 诗鲁颂也。宇,居也。周成王封周公子伯禽于鲁。言大开尔居,以为我周家之辅。

李贤注 卷 1 孔安国注尚《书》云:“九族谓上至高祖,下至玄孙。”

李贤注 卷 1 礼记月令:“天子孟夏迎夏于南郊,还,乃封诸侯,行爵出禄。”

李贤注 卷 1 《广雅》曰:“舆,载也。”言载在地者,皆图画之。司空掌土地,故命上之。

李贤注 卷 1 七年罢。

李贤注 卷 1 垦,辟也。

李贤注 卷 1 《东观记》曰:“刺史太守多为诈巧,不务实核,苟以度田为名,聚人田中,并度庐屋里落,聚人遮道啼呼。”

李贤注 卷 1 擿犹发也。音它狄反。

李贤注 卷 1 委守谓弃其所守也。

李贤注 卷 1 殿,后也。谓课居后也。最,凡要之首也。言课居先也。

李贤注 卷 1 武帝始为五铢钱,王莽时废,今始行之。

李贤注 卷 1 《东观记》曰:“上以日食避正殿,读图谶多,御坐庑下浅露,中风发疾,苦眩甚。左右有白大司马史,病苦如此,不能动摇。自强从公,出乘,以车行数里,病差。四月二日,车驾宿偃师。病差数日,入南阳界,到叶。以车骑省,留数日行,黎阳兵马千余匹,遂到章陵,起居平愈。”

李贤注 卷 1 叶,县,故楚叶公邑,属南阳郡,今许州县也。叶音式涉反。

李贤注 卷 1 县名,属庐江郡,故城在今舒州,有皖水。音下板反。

李贤注 卷 1 本恒山郡,避文帝讳改为常山,故城在今赵州元氏县西。

李贤注 卷 1 郏,今汝州郏城县也。《东观记》曰:“凤高八尺,五彩,群鸟并从,行列盖地数顷,停一十七日。”

李贤注 卷 1 《汉官仪》曰:“祭地于河东汾阴后土宫。宫曲入河,古之祭地,泽中方丘也。以夏至日祭,其礼仪如祭天。”蒲阪,县,属河东郡。后土祠在今蒲州汾阴县西北。

李贤注 卷 1 县,属南郡,楚之鄢邑也,故城在今襄州率道县南。

李贤注 卷 1 武帝元封五年初置部刺史,掌奉诏条察州,秩六百石,员十三人。成帝绥和元年更名牧,秩二千石。哀帝建平二年复为刺史,元寿二年复为牧。经王莽变革,至建武元年复置牧,今改置刺史。

李贤注 卷 1 《汉官仪》曰:“光武第虽十二,于父子之次,于成帝为兄弟,于哀帝为诸父,于平帝为祖父,皆不可为之后。上至元帝,于光武为父,故上继元帝而为九代。故河图云‘赤九会昌’,谓光武也。”然则宣帝为祖,故追尊及祠之。

李贤注 卷 1 《公羊传》曰:“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桓公何以贵?母贵也。母贵则子贵,子以母贵,母以子贵。”

李贤注 卷 1 蔡邕《独断》曰:“陛,阶陛也。与天子言不敢指斥,故云陛下。”风俗通曰:“寺,司也。诸官府所止皆曰寺。”光武尝从皇考至南顿,故识知官府舍宇。

李贤注 卷 1 常璩华阳国志云:“武帝元封二年叟夷反,将军郭昌讨平之,因开为益州郡。”故城在今昆州晋宁县是也。

李贤注 卷 1 九年省,今复置。

李贤注 卷 1 《古今注》曰:“坐入故太公仓令奚涉罪。”

李贤注 卷 1 武帝省太尉,置大司马将军;成帝赐金印紫绶,置官属,禄比丞相;哀帝去将军,位在司徒上。见前书。

李贤注 卷 1 东夷有辰韩、卞韩、马韩,谓之三韩国也。

李贤注 卷 1 青山在今庆州马岭县西北。

李贤注 卷 1 䜣音欣。

李贤注 卷 1 都护,宣帝置,始以郑吉为之,秩比二千石。都,总也。言总护南北道。居乌垒城,察西域诸国动静以闻。事见前书。

李贤注 卷 1 㢮,解脱也。仓颉篇曰:“钳,釱也。”音奇炎反。《前书音义》曰:“釱,足钳也。”音徒计反,又大盖反。旧法,在徒役者不得衣丝絮,今赦许之。

李贤注 卷 1 汉仪注曰:“人年十五至五十六出赋钱,人百二十,为一算。又七岁至十四出口钱,人二十,以供天子;至武帝时又口加三钱,以补车骑马。”逋税谓欠田租也。

李贤注 卷 1 薁音于六反。鞬音纪言反。比,其名也。

李贤注 卷 1 《前书音义》曰:“沙土曰幕,即今碛也。”

李贤注 卷 1 郡名,故城在今安州云梦县东南。

李贤注 卷 1 况字文伯,京兆人。玉音肃。

李贤注 卷 1 武陵,郡,今朗州也。沅,水名,出牂柯,东北过临沅县,至长沙入洞庭湖。

李贤注 卷 1 县名,属武陵郡,故城在今朗州武陵县。

李贤注 卷 1 武帝时有淮南、衡山之谋,作左官之律,设附益之法。《前书音义》曰:“人道尚右,言舍天子,仕诸侯为左官。左,僻也。”阿曲附益王侯者,将有重法。是为旧制,今更申明之。

李贤注 卷 1 貊人,秽貊国人也。貊音陌。

李贤注 卷 1 大人谓渠帅也。

李贤注 卷 1 夫余国在海东,去玄菟千里余。

李贤注 卷 1 《续汉志》曰:“大将军、三公奉月三百五十斛,秩中二千石奉月百八十斛,二千石月百二十斛,比二千石月百斛,千石月九十斛,比千石月八十斛,六百石月七十斛,比六百石月五十五斛,四百石月五十斛,比四百石月四十五斛,三百石月四十斛,比三百石月三十七斛,二百石月三十斛,比二百石月二十七斛,百石月十六斛,斗食月十一斛,佐史月八斛。凡诸受奉,钱谷各半。”奉音扶用反。

李贤注 卷 1 初作陵未有名,故号寿陵,盖取久长之义也。汉自文帝以后皆预作陵,今循旧制也。

李贤注 卷 1 《前书》曰:“将作少府,秦官,掌宫室,景帝改为大匠,秩二千石。”《说文》曰:“南北曰袤,东西曰广。”《广雅》曰:“无虑,都凡也。”谓请园陵都凡制度也。袤音茂。

李贤注 卷 1 《礼》曰:“涂车刍灵,自古有之。”郑玄注云:“刍灵,东茅为人马也。”

李贤注 卷 1 谓赤眉入长安,惟霸陵不掘。

李贤注 卷 1 言不起山陵,裁令封土,陂池不停水而已。陂音普何反。池音徒何反。

李贤注 卷 1 郡名,在今胜州北。郴音丑林反。

李贤注 卷 1 中郎将即段郴也。《汉官仪》曰“使匈奴中郎将屯西河美稷县”也。

李贤注 卷 1 施与弛同,解见上。

李贤注 卷 1 《东观记》曰:“时城郭丘墟,扫地更为,上悔前徙之。”

李贤注 卷 1 朱祐奏宜令三公并去“大”名,以法经典,帝从其议。

李贤注 卷 1 武威,郡,故城在今凉州姑臧县西北,故凉城是也。

李贤注 卷 1 《汉官仪》曰:“虎贲千五百人,戴鹖尾,属虎贲中郎将。”又云:“旧选羽林为旄头,被发先驱。”魏文帝列异传曰:“秦文公时梓树化为牛,以骑击之,骑不胜,或堕地髻解被发,牛畏之,入水,故秦因是置旄头骑,使先驱。”《尔雅》曰:“木谓之虡。”所以悬钟磬也。《说文》曰:“虡饰为猛兽。”

李贤注 卷 1 时更始子鲤因沛献王辅杀刘盆子兄恭,故王侯宾客多坐死。

李贤注 卷 1 蚕室,宫刑狱名。宫刑者畏风,须暖,作窨室蓄火如蚕室,因以名焉。窨音一禁反。见前书音义。

李贤注 卷 1 谓幽闭也。

李贤注 卷 1 杜预注《左传》云:“稗,草之似谷者。”音蒲懈反。

李贤注 卷 1 盱音况于反。

李贤注 卷 1 岱宗,太山也。梁父,太山下小山也。封谓聚土为坛,𫮃谓除地而祭。改“𫮃”为“禅”,神之也。《续汉志》曰:“时上御辇升山,即位于坛南,北面,尚书令奉玉牒检,皇帝以寸三分玺亲封之。藏玉牒已,复石覆讫,尚书令以五寸印封石检毕,皇帝再拜。禅祭地于梁阴,以高后配,山川群神从祀焉。其玉牒文秘,刻石文辞多,不载。”

李贤注 卷 1 四县属太山郡,故城在今兖州博城县界。

李贤注 卷 1 尚书中候曰“俊乂在官,则醴泉出”也。

李贤注 卷 1 赤草,朱草也。《大戴礼》曰:“朱草日生一叶,至十五日已后日落一叶,周而复始。”

李贤注 卷 1 孝经援神契曰:“德至草木,即朱草生。”

李贤注 卷 1 太史,史官之长也。《前书音义》曰:“太史公,武帝置,位在丞相之上。”

李贤注 卷 1 谓高帝子赵幽王友、赵恭王恢、赵隐王如意。

李贤注 卷 1 吕产、吕禄,并吕后兄弟子。吕后崩,各拥南北军,欲为乱,周勃、陈平等诛之。

李贤注 卷 1 薄太后,高帝姬,孝文帝之母。

李贤注 卷 1 园谓茔域也,于中置寝。

李贤注 卷 1 《大戴礼》云:“明堂者凡九室,一室有四户八牖,三十六户,七十二牖。以茅盖上,上员下方。赤缀户也,白缀牖也。”礼图又曰:“建武三十一年,作明堂,上员下方。十二堂法日辰。九室法九州。室八窗,八九七十二,法一时之王。室有十二户,法阴阳之数。”胡伯始云:“古清庙盖以茅,今盖以瓦,下藉茅,存古制也。”《汉官仪》曰:“明堂四面起土作堑,上作桥,堑中无水。明堂去平城门二里所,天子出,从平城门,先历明堂,乃至郊祀。”又曰:“辟雍去明堂三百步。车驾临辟雍,从北门入。三月、九月,皆于中行乡射礼。辟雍以水周其外,以节观者。诸侯曰泮宫。东西南有水,北无,下天子也。”《汉宫阁疏》曰:“灵台高三丈,十二门。天子曰灵台,诸侯曰观台。”汉官仪:“北郊坛在城西北角,去城一里所。为方坛四陛,但有坛祠舍而已。其鼓吹乐及舞人御帐,皆徙南郊之具。地祇位南面西上,高皇后配,西面,皆在坛上。地理群神从食坛下。南郊焚犊,北郊埋犊。”

李贤注 卷 1 倭在带方东南大海中,依山岛为国。

李贤注 卷 1 《伏侯古今注》曰:“是岁在丁巳。”

李贤注 卷 1 文帝葬皆以瓦器,不以金银铜锡为饰,因其山,不起坟。

李贤注 卷 1 《说文》曰:“邮,境上行书舍也。”

李贤注 卷 1 《左传》曰:“息肩于晋。”

李贤注 卷 1 《论语》:“卫灵公问陈于孔子。曰:‘俎豆之事,则尝闻之矣;军旅之事,未之学也。’”

李贤注 卷 1 分犹半也。

李贤注 卷 1 黄帝、老子。

李贤注 卷 1 《左传》曰:“于文,止戈为武也。”

李贤注 卷 1 蔡邕《光武碑文》云:“光武将生,皇考以令舍不显,开宫后殿居之而生。”

李贤注 卷 1 《东观记》曰:“光照堂中,尽明如昼。”

李贤注 卷 1 辟音频亦反。

李贤注 卷 1 唶,叹也,音子夜反。

李贤注 卷 1 《易》曰:“时乘六龙以御天。”

李贤注 卷 1 汉以火德王,故曰炎正。大盗谓王莽篡位也。庄子曰:“田成子一日杀齐君而盗其国,向所谓智者,不反为大盗积者乎?”

李贤注 卷 1 九县,九州也。飙回谓乱也。三精,日月星也。雾塞言昏昧也。精,或为“象”。

李贤注 卷 1 诞,大也。《书》曰:“诞膺天命。”甄,明也。灵贶谓佳气神光之类也。

李贤注 卷 1 几者,动之微也。物,事也。沈深之几,先见于事也。《谥法》:“经纬天地曰文。”

李贤注 卷 1 貔,执夷,虎属也。《书》曰:“如虎如貔。”言甚猛勇也。

李贤注 卷 1 长毂,兵车。雷野,言其声盛。《淮南子》曰:“雷以为车舆。”彗,埽也,音详锐反。

李贤注 卷 1 王莽初封为新都侯。《史记》曰,周武王伐纣,纣衣其宝玉自焚而死。莽虽被杀,灭亡与纣同,故假以言之。

李贤注 卷 1 虔、刘,皆杀也。《左传》曰:“虔刘我边垂。”谓公孙述称帝于庸、蜀,卢芳据代郡也。纷纭,谕乱也。梁谓刘永,赵谓王郎也。

李贤注 卷 1 三河,河南、河北、河东也。未澄谓朱鲔等据洛阳,未归光武也。四关谓长安四塞之国。重扰谓更始已定关中,刘盆子入关杀更始,发掘诸陵也。

李贤注 卷 1 《周礼》曰:“析羽为旌。”称神者,犹言神兵神算也。《诗》云“乃眷西顾”,《书》云“天讨有罪”也。

李贤注 卷 1 《前书》曰:“金城汤池,不可攻矣。”金以谕坚,汤取其热。光武所击,皆失其险固也。《礼记》曰:“天下车同轨,书同文。”

李贤注 卷 1 灵庆谓符谶也。《左传》曰:“天启之也。”人谋谓群下劝即尊号也。《易》曰:“人谋鬼谋,百姓与能。”赞,助也。

李贤注 卷 1 《诗》曰“明明天子”。《淮南子》曰:“运筹于庙堂之上,决胜千里之外。”赳赳,武貌也。

李贤注 卷 1 于赫,叹美之词,音乌。《诗》云:“有命既集。”系犹系也。

李贤注 卷 2 《谥法》曰:“照临四方曰明。”《伏侯古今注》曰:“庄之字曰严。”

李贤注 卷 2 杜预注《左传》云:“丰下,盖面方也。”《东观记》云:“帝丰下兑上,项赤色,有似于尧。”

李贤注 卷 2 《帝王纪》曰:“原陵方三百二十步,高六丈,在临平亭东南,去洛阳十五里。”

李贤注 卷 2 假,至也。音格。

李贤注 卷 2 怀,安也。柔,和也。《礼》曰“凡山林能兴云致雨者皆曰神,有天下者祭百神”,怀柔百神也。《书》曰:“惠于鳏寡。”

李贤注 卷 2 创基之主,则尚武功以定祸乱;其次继体而立者,则守文德。《谷梁传》曰:“承明继体。则守文之君也。”

李贤注 卷 2 《前书音义》曰:“男子者,谓户内之长也。”商鞅为秦制爵二十级:一,公士;二,上造;三,簪䮍;四,不更;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长;十一,右庶长;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十七,驷车庶长;十八,大庶长;十九,关内侯;二十,彻侯。人赐爵者,有罪得赎,贫者得卖与人。

李贤注 卷 2 三老、孝悌、力田,三者皆乡官之名。三老,高帝置,孝悌、力田,高后置,所以劝导乡里,助成风化也。文帝诏曰:“孝悌,天下之大顺也。力田,为生之本也。三老,众人之师也。其以户口率置员。”事见前书。

李贤注 卷 2 汉制,赐爵自公士已上不得过公乘,故过者得移授也。同产,同母兄弟也。

李贤注 卷 2 无名数谓无文簿也。占谓自归首也。

李贤注 卷 2 汉制,二百石以上铜印黄绶也。

李贤注 卷 2 《公羊传》曰:“上无天子,下无方伯。”此制引以为谦也。

李贤注 卷 2 帝谦言年尚少壮,思虑轻浅,故须贤人辅弼。

李贤注 卷 2 赖,恃也。左右,助也。

李贤注 卷 2 六尺谓年十五已下。大节谓大事。挠,屈也。音女孝反。

李贤注 卷 2 赵憙也。应劭风俗通曰:“礼,臣子无爵谥君父之义也,故群臣累其功美,葬日,遣太尉于南郊告天而谥之。”

李贤注 卷 2 李䜣也。梓宫,以梓木为棺。风俗通曰:“宫者,存时所居,缘生事死,因以为名。”

李贤注 卷 2 冯鲂也。将校谓将领五校兵以穿圹也。《前书音义》曰:“复土,主穿圹填塞事也。言下棺讫,复以土为坟,故言复土。”

李贤注 卷 2 允街,县名也,允音铅,街音佳,属金城郡,故城在今凉州昌松县东南。城临丽水,一名丽水城。

李贤注 卷 2 更谓戍卒更相代也。赋谓雇更之钱也。《前书音义》曰:“更有三品:有卒更,有践更。古正卒无常,人皆当迭为之有。一月一更,是为卒更。贫者欲得雇更钱,次直者出钱雇之,月二千,是为践更,有过更。古者天下人皆当戍边三日,亦名为更。不可人人自行三日戍,当行者不可往即还,因住一岁,次直者出钱三百雇之,谓之过更。”

李贤注 卷 2 允吾,县名,属金城郡,故城在今兰州广武县西南。允音沿。吾音牙。

李贤注 卷 2 《礼记》:“孟春之月,布德和令,行庆施惠。仲春,无作大事,以妨农事。”

李贤注 卷 2 《前书音义》曰:“右趾谓刖其右足,次刖左足,次劓,次黥,次髡钳为城旦舂。城旦者,昼日伺寇虏,夜暮筑长城。舂者,妇人犯罪,不任军役之事,但令舂以食徒者。”

李贤注 卷 2 完者,谓不加髡钳而筑城也。次鬼薪、白粲,次隶臣妾,次司寇作。

李贤注 卷 2 放手谓贪纵为非也。

李贤注 卷 2 举非其人,并正举主之罪。

李贤注 卷 2 《汉官仪》曰:“古不墓祭。秦始皇起寝于墓侧,汉因而不改。诸陵寝皆以晦、望、二十四气、三伏、社、腊及四时上饭。其亲陵所宫人,随鼓漏理被枕,具盥水,陈庄具。天子以正月上原陵,公卿百官及诸侯王、郡国计吏皆当轩下,占其郡国谷价,四方改易,欲先帝魂魄闻之也。”元会仪见下。

李贤注 卷 2 旄头,见光武纪。銮,铃也,在镳。交龙为旗,唯天子用之,今特赐以葬。

李贤注 卷 2 赤山在辽东西北数千里。

李贤注 卷 2 姑复,县名。

李贤注 卷 2 段14 · 453 字 · 段14

李贤注 卷 2 五经通义曰:“苍帝灵威仰,赤帝赤熛怒,黄帝含枢纽,白帝白招矩,黑帝叶光纪。牲币及玉,各依方色。”

李贤注 卷 2 祉亦福也。咏谓《诗》云“降福穰穰”之类。景帝诏曰:“歌者所以发德,舞者所以明功。”

李贤注 卷 2 班,布也。时令谓月令也。四时各有令,若有乖舛,必致妖灾,故告之。

李贤注 卷 2 元气,天气也。王者承天心,理礼乐,通上下四时之气也,故望之焉。时律者,即月令“孟春律中太蔟,仲春律中夹钟”之类。《大戴礼》曰:“圣人𢧵十二管,察八音之清浊,谓之律吕。律吕不正则诸气不和。”周礼保章氏:“以五云之色,辨吉凶、水旱、丰荒之祲象。”郑司农注云:“以二至二分观云色,青为虫,白为丧,赤为兵荒,黑为水,黄为丰。故春秋传曰:‘凡分至启闭必书云物,为备故也’。”杜预注云:“物谓气色灾变也。”

李贤注 卷 2 奉计谓计吏也。《诗》曰“因时百蛮。”百言众多也。独言蛮,通四夷。

李贤注 卷 2 《周礼》曰:“四圭尺有二寸,以祀天。”又曰:“以苍璧礼天,以黄琮礼地,以青圭礼东方,以赤璋礼南方,以白琥礼西方,以玄璜礼北方。”

李贤注 卷 2 拨,理也。《公羊传》曰:“拨乱世反之正,莫近于春秋。”

李贤注 卷 2 《淮南子》曰:“九州之外有八寅,八寅之外有八纮,八纮之外有八极。”

李贤注 卷 2 明帝自谓成康之时刑措不用四十余年。

李贤注 卷 2 郑玄注《论语》云:“踧踖,敬恭貌。”盥音管。

李贤注 卷 2 坦荡,明达之貌。戚戚,常忧惧也。

李贤注 卷 2 若,顺也。

李贤注 卷 2 《仪礼》曰大射之礼,王将祭射宫,择士以助祭也。张虎侯、熊侯、豹侯,其制若今之射的矣。谓之为侯者,天子射中之,可以服诸侯也。天子侯中一丈八尺,画以云气焉。王以六耦射三侯,乐以驺虞九节;诸侯以四耦射二侯,乐以狸首七节;孤卿、大夫以三耦射一侯,乐以釆苹五节;士以二耦射豻侯,乐以釆蘩三节。

李贤注 卷 2 三朝之礼谓中元元年初起明堂、辟雍、灵台也。

李贤注 卷 2 《尚书》康王曰:“眇眇予末小子。”孔安国注云:“眇眇犹微微也。”

李贤注 卷 2 《东观记》曰:“十月元日。”

李贤注 卷 2 孝经援神契曰:“尊事三老,父象也。”宋均注曰:“老人知天地之事者。”安车,坐乘之车;软轮,以蒲裹轮。软音而兖反。三老就车,天子亲执绥授之。说文:“绥,车中把也。”五更,老人知五行更代事者。《汉官仪》曰:“三老、五更,皆取有首妻男女全具者。”《续汉志》曰:“养三老、五更,先吉日,司徒上太傅若讲师故三公人名,用其德行年耆高者,三公一人为三老,次卿一人为五更,皆服𫄨纻大袍单衣,皂缘领袖中衣,冠进贤,扶玉杖。五更亦如之,不杖。皆齐于太学讲堂。其日乘舆先到辟雍礼殿,坐于东厢,遣使者安车迎三老、五更,天子迎于门屏,交拜,导自阼阶。三老自宾阶升,东面。三公设几杖。九卿正履。天子亲袒割俎,执酱而馈,执爵而酳。五更南面,三公进供,礼亦如之。明日皆诣阙谢,以其于己礼太隆也。”酱,醢也。珍谓肴羞之属,即周礼“八珍”之类。郑玄注《仪礼》云:“酳,漱也,所以洁口。”音胤。

李贤注 卷 2 老人食多哽噎,故置人于前后祝之,令其不哽噎也。

李贤注 卷 2 鹿鸣,诗小雅篇名也。新宫,小雅逸篇也。升,登也。登堂而歌,所以重人声也。燕《礼》曰:“升歌鹿鸣,下管新宫。”

李贤注 卷 2 佾,列也。谓舞者行列也。左氏传曰:“天子八佾,诸侯六,大夫四,士二。夫舞,所以节八音而行八风,故自八以下。”万亦舞也。《诗》云:“公庭万舞。”

李贤注 卷 2 《易》曰:“负且乘,致寇至。”负也者,小人之事也。乘也者,君子之器也,小人而乘君子之器,盗思夺之矣。《诗》曰“彼己之子,不称其服”也。

李贤注 卷 2 诗大雅也。

李贤注 卷 2 《礼记》曰,六十曰耆,七十曰耋。释名曰:“耆,指也,不从力役,指事使人也。耋,䥫也,皮肤变黑色如䥫也。”

李贤注 卷 2 《东观汉记》曰:“萧何墓在长陵东司马门道北百步。”又云:“霍光墓在茂陵东司马门道南四里。”式,敬也。《礼记》曰:“行过墓必式。”

李贤注 卷 2 《续汉志》曰:“郡国及县,诸曹皆置掾史。”

李贤注 卷 2 《续汉书》曰:“迎气五效之兆。四方之兆各依其位。中央之兆在未,坛皆二尺。立春之日,迎春于东郊,祭青帝句芒,车服皆青,歌青阳,八佾舞云翘之舞。立夏之日,迎夏于南郊,祭赤帝祝融,车服皆赤,歌朱明,八佾舞云翘之舞,先立秋十八日,迎黄灵于中兆,祭黄帝后土,车服皆黄,歌朱明,八佾舞云翘、育命之舞。立秋之日,迎秋于西郊,祭白帝蓐收,车服皆白,歌白藏,八佾舞育命之舞。立冬之日,迎冬于北郊,祭黑帝玄冥,车服皆黑,歌玄冥,八佾舞育命之舞。”

李贤注 卷 2 郦,县,属南阳郡。郦音栎。

李贤注 卷 2 仪谓浑仪,以铜为之,置于灵台,王者正天文之器也。度谓日月星辰之行度也。史官即太史,掌天文之官也。

李贤注 卷 2 正谓日月五星不失其次也。三时谓春、夏、秋。《左传》曰:“务其三时。”

李贤注 卷 2 《尔雅》曰:“食苗心曰螟,食节曰贼,食根曰蝥。”蜮一名短弧,今之水弩,含沙射人为灾。言此者,欲令臣下顺时行政,勿侵扰也。

李贤注 卷 2 单辞犹偏辞也。

李贤注 卷 2 音丁达反。

李贤注 卷 2 千乘,国名,今青州县,故城在今淄州高苑北。

李贤注 卷 2 天船,星名。《续汉志》曰:“天船为水,彗出之为大水。是岁,伊、洛水溢到津城门。”《伏侯古今注》曰:“彗长三尺所,见三十五日乃去。”

李贤注 卷 2 《尚书琁机钤》曰“有帝汉出,德洽作乐名予”,故据琁机钤改之。《汉官仪》曰:“大予乐令一人,秩六百石。”

李贤注 卷 2 储,积也。垫,溺也,音丁念反。

李贤注 卷 2 《说苑》曰:“楚庄王见天不见妖而地不出孽,则祷于山川曰:‘天其忘余欤?’此能求过于天,必不逆谏矣。”

李贤注 卷 2 《春秋感精符》曰:“鲁哀公时,政弥乱绝,不日食。政乱之类,当致日食之变,而不应者,谴之何益,告之不悟,故哀公之篇绝无日食之异。”

李贤注 卷 2 《国语》曰:“天子听政,公卿至于庶士献诗,师箴,百工谏,庶人传语,近臣尽规,而后王斟酌事焉。”

李贤注 卷 2 《礼记》曰:“冬祭曰蒸。”蒸,众也。冬物毕成,可祭者众。

李贤注 卷 2 《前书》曰,文始舞者,本舜韶舞也,高祖六年更名曰文始,其舞人执羽籥。五行者,本周舞也,秦始皇二十六年更名曰五行,其舞人冠冕衣服法五行色。武德者,高祖四年作,言行武以除乱也,其舞人执干戚。光武草创,礼乐未备,今始奏之,故云初也。

李贤注 卷 2 《礼记》曰:“天子亲耕于东郊,为藉田千畒,冕而朱纮,躬秉耒耜。”五经要义曰:“天子藉田,以供上帝之粢盛,所以先百姓而致孝敬也。藉,蹈也。言亲自蹈履于田而耕之。”《续汉志》云:“正月始耕,既事,告祠先农。”汉旧仪曰:“先农即神农炎帝也。祠以太牢,百官皆从。皇帝亲执耒耜而耕。天子三推,三公五,孤卿七,大夫十二,士庶人终畒。乃致藉田仓,置令丞,以给祭天地宗庙,以为粢盛。”

李贤注 卷 2 燠,暖也,音于六反。沐,润泽也。言无暄润之气也。

李贤注 卷 2 积精犹储积也。《说文》云:“告事求福曰祷。”

李贤注 卷 2 坐县飞书诽谤。

李贤注 卷 2 重,难也。拳拳犹勤勤也。《礼记》曰:“得一善则拳拳服膺而不息。”

李贤注 卷 2 侍合、门阑部署、街里走卒,皆有程品,多少随所典领。”

李贤注 卷 2 “雒”或作“雄”。

李贤注 卷 2 夏禹之时,令远方图画山川奇异之物,使九州之牧贡金铸鼎以象之,令人知鬼神百物之形状而备之,故人入山林川泽,魑魅罔两莫能逢之。恶气谓罔两之类。事见左传。

李贤注 卷 2 《史记》曰,周鼎亡入泗水中,秦始皇过彭城,斋戒,欲出周鼎于泗水,使千人没水求之,不得。

李贤注 卷 2 《易》曰:“鼎折足,覆公𫗧。”

李贤注 卷 2 《礼记》曰“夏祭曰礿”,音药。礿,薄也。夏物未成,祭尚薄。

李贤注 卷 2 《汉官仪》曰,迁字子闾,沛人也。

李贤注 卷 2 昭帝拜范明友为度辽将军,至此复置焉。以中郎将吴常行度辽将军。曼柏,县,在今胜州银城县。

李贤注 卷 2 占著谓附名籍。

李贤注 卷 2 既,尽也。

李贤注 卷 2 《春秋感精符》曰:“人主含天光,据机衡,齐七政,操八极。”故君明圣,天道得正,则日月光明,五星有度。日明则道正,不明则政乱,故常戒以自𠡠厉。日食皆象君之进退为盈缩。当春秋拨乱,日食三十六,故曰至谴也。

李贤注 卷 2 宣帝始令群臣得奏封事,以知下情。封有正有副,领尚书者先发副封,所言不善,屏而不奏;后魏相奏去副封,以防拥蔽。

李贤注 卷 2 《春秋说题辞》曰:“人主不正,应门失守,故歌关雎以感之。”宋均注曰:“应门,听政之处也。言不以政事为务,则有宣淫之心。关雎乐而不淫,思得贤人与之共化,修应门之政者也。”薛君《韩诗章句》曰:“诗人言雎鸠贞絜慎匹,以声相求,隐蔽于无人之处。故人君退朝,入于私宫,后妃御见有度,应门击柝,鼓人上堂,退反宴处,体安志明。今时大人内倾于色,贤人见其萌,故咏关雎,说淑女,正容仪,以刺时。”

李贤注 卷 2 管子曰:“无仪法程式,飞摇而无所定,谓之飞蓬。飞蓬之闲,明王不听。”此言“微子”,未详。

李贤注 卷 2 口算,已见光武纪。

李贤注 卷 2 偕,俱也。所征之人,令与计吏俱上。

李贤注 卷 2 《谷梁传》曰:“五谷皆熟,书大有年。”

李贤注 卷 2 袁宏《汉纪》曰,永平中崇尚儒学,自皇太子、诸王侯及功臣子弟,莫不受经。又为外戚樊氏、郭氏、阴氏、马氏诸子弟立学,号四姓小侯,置五经师。以非列侯,故曰小侯。《礼记》曰“庶方小侯”,亦其义也。

李贤注 卷 2 郑玄注《周礼》云:“五谷,黍、稷、麦、麻、尗也。”登,成也。衍,饶也,音以战反。

李贤注 卷 2 北至,夏至也。

李贤注 卷 2 校,学也。鹿鸣,诗小雅篇名,宴群臣嘉宾之诗。

李贤注 卷 2 郑玄注《周礼》云:“埙,烧土为之,大如雁子。”郑众曰:“有六孔。”世本曰:“暴辛公作篪,以竹为之,长尺四寸,有八孔。”

李贤注 卷 2 县名,属汝南郡,故城在今豫州汝阳县东北。舆音预。

李贤注 卷 2 漅湖,湖名,音子小反,在今庐州合肥县东南。

李贤注 卷 2 《西南夷传》曰:“罢益州西部所领六县,合为永昌郡,置哀牢、博南二县。”去洛阳七千里,在今匡州匡川县西。

李贤注 卷 2 汴渠即莨荡渠也。汴自荥阳首受河,所谓石门,在荥阳山北一里。过汴以东,积石为堤,亦号金堤,成帝阳嘉中所作也。

李贤注 卷 2 曾参字子舆,闵损字子骞,并孔子弟子,皆有孝行也。

李贤注 卷 2 《论语》曰:“鲤也死,有棺而无椁。”

李贤注 卷 2 《前书音义》曰:“担音丁滥反。言一石之储。”《方言》作“甔”,云“䓨也,齐东北海岱之闲谓之甔”。郭璞注曰:“所谓‘家无甔石之储’者也。”埤苍曰:“大罂也。”字或作“儋”,音丁甘反。

李贤注 卷 2 《史记》曰,秦德公始为伏祠。历忌曰:“伏者何也?金气伏藏之日也。四气代谢,皆以相生。至于立秋,以金代火;金畏于火,故庚日必伏。”月令:“孟冬之月,腊先祖。”《说文》云:“腊,冬至后祭百神。”始皇更腊曰嘉平。奠,丧祭也。

李贤注 卷 2 游食谓浮食者。

李贤注 卷 2 王景传曰,平帝时汴河决坏。

李贤注 卷 2 圻,𡑇也。

李贤注 卷 2 《尔雅》曰:“丘再成曰陶丘。”孙炎曰:“形如累两盂也。”郭璞曰:“今济阴定陶城中有陶丘也。”尚《书》曰:“厥土惟黑壤,下土坟垆。”孔安国曰:“无块曰壤。坟,起也。”

李贤注 卷 2 《礼记》曰:“凡祭玉曰嘉玉。”《仪礼》曰:“絜牲刚鬣。”

李贤注 卷 2 水北曰汭。洛汭,洛水入河处也。绩,功也。河、洛皆禹所加功,故叹之。

李贤注 卷 2 《周礼》曰“山林、川泽、丘陵、坟衍、原隰,谓之五土”也。色谓其黄、白、青、黑之类。孔安国曰“水所去,土复其性”也。

李贤注 卷 2 滨,近也。豪右,大家也。

李贤注 卷 2 瓠子,堤名也。武帝元封二年,发卒数万人塞瓠子决河,沈白马,玉璧,令群臣皆负薪填河。在今濮州濮阳县西也。

李贤注 卷 2 《论语》:“孔子曰:‘卫灵公无道。’季康子曰:‘夫如是,奚其不丧?’孔子曰:‘仲叔圉主宾客,祝它主宗庙,王孙贾主军旅。夫如是,奚其丧?’”

李贤注 卷 2 泾县属丹阳郡,今宣州县,故城在县东。有泾水,出芜湖,因水立名。

李贤注 卷 2 穆字绥公,宛人。

李贤注 卷 2 良成,县名,属东海郡,故城在今泗州下邳县北。

李贤注 卷 2 阳都,县名,属琅邪郡,故城在今沂州沂水县南。

李贤注 卷 2 孔子宅在今兖州曲阜县故鲁城中归德门内阙里之中,背洙面泗,矍相圃之东北也。七十二弟子,颜、闵之徒。汉《春秋》曰:“帝时升庙立,群臣中庭北面,皆再拜,帝进爵而后坐。”

李贤注 卷 2 东平,国名,故城在今郓州东。

李贤注 卷 2 大梁城,魏惠王所筑,故城在今汴州。

李贤注 卷 2 恭王,元帝子康。

李贤注 卷 2 济阴,郡,今曹州。

李贤注 卷 2 《前书音义》曰:“汉律:三人已上无故群饮,罚金四两。”今恩诏横赐,得令聚会饮食五日。酺,布也。言天子布恩于天下。《史记》:“赵惠文王三年,大赦,置酒大酺五日。”

李贤注 卷 2 周礼校人掌王田猎之马,故曰校猎。谓以木相贯穿为栏校,以遮禽兽。

李贤注 卷 2 《前书》曰,奉车都尉,掌乘舆;驸马都尉,掌天子之副马。驸,副也。并武帝置,秩二千石。

李贤注 卷 2 高阙,山名,因以名塞,在朔方北。

李贤注 卷 2 本匈奴地名也,武帝因以名县,属张掖郡,在今甘州张掖县东北。

李贤注 卷 2 呼衍,匈奴王号。天山即祁连山,一名雪山,今名折罗汉山,在伊州北。祁音时。

李贤注 卷 2 本匈奴中地名,既破呼衍,取其地置宜禾都尉,以为屯田,今伊州细职县伊吾故城是也。

李贤注 卷 2 坐与延同谋。

李贤注 卷 2 《汉官仪》曰,敏字叔公,并州隰城人也。

李贤注 卷 2 阜陵,县名,属九江郡,故城在今滁州全椒县南。

李贤注 卷 2 仍,频也。内附谓木连理也。《前书》终军曰:“众枝内附,是无外也。”

李贤注 卷 2 《山海经》曰:“周侥国在三首国东,为人短小,冠带,一名僬侥。”《国语》曰:“僬侥氏三尺,短之至也。”杨浮《异物志》曰:“儋耳,南方夷,生则镂其颊,皮连耳匡,分为数支,状如鸡肠,累累下垂至肩。”

李贤注 卷 2 寿者人之所欲,故卑下奉觞进酒,皆言上寿。

李贤注 卷 2 张掖,郡,故匈奴昆邪王地也。《汉官仪》曰:“张国臂掖,故曰张掖。”故城在今甘州张掖县西北。

李贤注 卷 2 任,堪也。

李贤注 卷 2 昆仑,山名,因以为塞,在今肃州酒泉县西南。山有昆仑之体,故名之。周穆王见西王母于此山,有石室、王母台。

李贤注 卷 2 《西河旧事》曰:“白山冬夏有雪,故曰白山,匈奴谓之天山,过之皆下马拜焉。去蒲类海百里之内。”

李贤注 卷 2 宣帝初置,郑吉为都护,护三十六国,秩比二千石。元帝置戊己校尉,有丞、司马各一人,秩比六百石。戊己,中央也,镇覆四方,见汉官仪。亦处西域,镇抚诸国。

李贤注 卷 2 《周礼》:“职方氏掌天下之地。杨州,其山曰会稽,其川曰三江。荆州,其山曰衡山,其川曰江、汉。豫州,其山曰华,其川曰荥、洛。青州,其山曰沂山,其川曰淮、泗。兖州,其山曰岱,其川曰河、泲。雍州,其山曰岳,其川曰泾、汭。幽州,其山曰医无闾,其川曰河、泲。冀州,其山曰霍,其川曰漳。并州,其山曰恒,其川曰滹沲。”此谓九州名山大川也。

李贤注 卷 2 《说文》曰:“时雨所以澍生万物。”《淮南子》曰:“春雨之灌,万物无地不澍,无物不生。”澍音之戍反。

李贤注 卷 2 礼“藏主于庙”,既不起寝庙,故藏于后之易衣别室。更,易也。

李贤注 卷 2 《东观记》曰:“陵东北作庑,长三丈,五步出外为小厨,财足祠祀。”

李贤注 卷 2 《说文》曰:“杅,饮器。”音于。《方言》曰:“碗谓之𥁄。”《说文》曰:“糒,干飰也。”

李贤注 卷 2 《前书》曰:“擅议宗庙者弃市。”

李贤注 卷 2 《东观记》曰:“光武闵伤前代权臣太盛,外戚与政,上浊明主,下危臣子,后族阴、郭之家不过九卿,亲属荣位不能及许、史、王氏之半耳。”

李贤注 卷 2 光武女。

李贤注 卷 2 《史记》曰,太微宫后二十五星,郎位也。

李贤注 卷 2 十断其二,言少刑也。

李贤注 卷 2 并见本传。

李贤注 卷 2 危心言常危惧。奸胜犹胜奸佞。

李贤注 卷 2 朝物谓朝仪文物也。

李贤注 卷 2 废典谓明堂、辟雍之礼,历汉不行。下身谓进爵授绥之类。

李贤注 卷 2 懋,勉也。《书》曰:“惟我文考,光于四海。”

李贤注 卷 3 《谥法》曰:“温克令仪曰章。”《伏侯古今注》曰:“炟之字曰著,音丁达反。”

李贤注 卷 3 《帝王纪》曰:“显节陵方三百步,高八丈。其地故富寿亭也,西北去洛阳三十七里。”

李贤注 卷 3 诗大雅也。郑玄云:“愆,过也。率,循也。由,用也。言成王之令德,不过误,不违失,皆循用旧典文章,谓周公之礼法。”

李贤注 卷 3 赵憙,光武时为太尉,明帝时行太尉事,故曰三代在位。元,长也。《诗》曰:“方叔元老。”

李贤注 卷 3 融,牟融。

李贤注 卷 3 武帝初以张子孺领尚书事。录尚书事由此始。

李贤注 卷 3 诗雨无正之文也。三事,三公也。郑玄注云:“幽王在外,三公及诸侯随而行者,皆无复君臣之礼,不肯晨夜省王。”

李贤注 卷 3 尚书益稷之文也。孔安国注云:“我违道,汝当以义辅正我,无面从我。”

李贤注 卷 3 酒泉,今肃州县也。《前书音义》曰:“城下有泉,其味若酒,因名酒泉焉。”

李贤注 卷 3 日昃,日昳。《尚书》曰:“文王自朝至于日中昃,不遑暇食。”

李贤注 卷 3 《尚书》曰:“光被四表。”

李贤注 卷 3 款,扣。僬侥、儋耳解见明纪。

李贤注 卷 3 鬼方,远方。《易》曰:“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

李贤注 卷 3 周礼保氏教之六艺:一曰礼,二曰乐,三曰射,四曰驭,五曰书,六曰数。《前书》艺文志曰以礼、乐、春秋、易、诗、书为六艺。博贯谓究极深幽耳。

李贤注 卷 3 河图曰:“图出代,九天开明,受用嗣兴,十代以光。”又括地象曰:“十代礼乐,文雅并出。”谓明帝也。

李贤注 卷 3 春秋外传曰:“日祭,月祀,时享。祖祢则日祭,高曾则月祀,三祧则时享。”今此除日祀之法,从时月之祭。

李贤注 卷 3 《续汉书》曰:“五年再殷祭,三年一祫,五年一禘。父为昭,南向;子为穆,北向。禘以夏四月,祫以冬十月。禘之为言谛,谛审昭穆尊卑之义。祫者,合也。冬十月五谷成,故骨肉合饮食于祖庙,谓之殷祭。四时正祭外,有五月尝麦,三伏立秋尝粢盛酎,十月尝稻等,谓之闲祀,即各于更衣之殿。更衣者,非正处也。园中有寝,有便殿。寝者,陵上正殿。便殿,寝侧之别殿,即更衣也。”

李贤注 卷 3 前书高庙奏武德、文始、五行之舞。

李贤注 卷 3 禀,给也。稍,为少。少给之不顿与。

李贤注 卷 3 并音必政反。

李贤注 卷 3 《前书》曰,百石已下有斗食佐史之秩,言小吏也。

李贤注 卷 3 无状谓其罪恶尤大,其状无可寄言,故云无状。它皆类此。

李贤注 卷 3 五教谓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也。尚书舜典曰:“汝作司徒,敬敷五教在宽。”

李贤注 卷 3 恺,乐;悌,易也。诗大雅泂酌篇曰:“恺悌君子,人之父母。”

李贤注 卷 3 武陵,郡,今澧州。《水经》曰“澧水出武陵充县西历山之北”也。

李贤注 卷 3 孔安国注《尚书》曰:“不敢荒怠自安宁。”

李贤注 卷 3 论语,仲弓为季氏宰,问政,子曰:“赦小过,举贤才。”子游为武城宰,孔子谓之曰:“汝得人焉耳乎?”

李贤注 卷 3 《说文》曰:“甽,田中之沟。”音工犬反。《史记》曰:“明其等曰阀,积其功曰阅。”言前代举人务取贤才,不拘门地。

李贤注 卷 3 敷,陈;奏,进也。令各陈进其言,则知其能否也。《尚书》曰“敷奏以言,明试以功”,则政之类。

李贤注 卷 3 彬彬,杂半之貌。

李贤注 卷 3 任,堪使也。典,主也。长谓县长,相谓侯相。

李贤注 卷 3 籞,禁苑也,音语。《前书音义》曰:“折竹以绳悬连之,使人不得往来,谓之籞。”

李贤注 卷 3 《史记》曰:“房为天驷,东北曲十二星曰旗,旗中四星曰天市。”

李贤注 卷 3 本谓稼穑。

李贤注 卷 3 史记扁鹊曰:“以管窥天,以隙视文。”

李贤注 卷 3 《公羊传》曰:“春秋内中国而外诸夏,内诸侯而外夷狄。王者欲一乎天下,曷以内外之辞言?自近者始也。”

李贤注 卷 3 永平十六年置。

李贤注 卷 3 纨,素也。冰言色鲜洁如冰。释名曰:“縠,纱也。”方空者,纱薄如空也。或曰空,孔也,即今之方目纱也。纶,似絮而细。吹者,言吹嘘可成,亦纱也。前书齐有三服官,故诏齐相罢之。

李贤注 卷 3 石臼,河名也,在今定州唐县东北。时邓训上言此漕难成,遂罢之。漕,水运也,音才到反。

李贤注 卷 3 临洮,县名,属陇西郡,即今岷山之州。

李贤注 卷 3 姑墨,西域国名,去长安八千一百五十里。

李贤注 卷 3 溇,水名,音娄,源出今澧州崇义县西北山。

李贤注 卷 3 伉音抗。

李贤注 卷 3 平春,县,属江夏郡。

李贤注 卷 3 虞字仲春,冯翊人。

李贤注 卷 3 《前书》曰,三代之道,乡里有教,夏曰校,殷曰庠,周曰序。

李贤注 卷 3 言虽承一师之业,其后触类而长,更为章句,则别为一家之学。

李贤注 卷 3 大、小夏侯谓夏侯胜、胜从兄子建也。京氏,京房也。

李贤注 卷 3 严氏谓严彭祖。颜氏谓颜安乐。大、小戴,戴德、戴圣也。

李贤注 卷 3 樊鯈。

李贤注 卷 3 论语文也。讲犹习也。笃,厚也。志,记也。言人能博涉学而后识之,切问于己所未悟之事,近思己所能及之事。好学亦仁之一分,故仁在其中矣。

李贤注 卷 3 博士属太常,故云下。

李贤注 卷 3 《续汉志》曰:“五官中郎将,比二千石。”

李贤注 卷 3 《前书》:“甘露二年,诏诸儒讲五经异同,萧望之等平奏其议,上亲制临决焉。”又曰:“施雠,甘露中论五经于石渠阁。”《三辅故事》曰:“石渠阁在未央殿北,藏秘书之所。”

李贤注 卷 3 今白虎通。

李贤注 卷 3 二县属零陵郡。泉陵城在今永州零陵县北。洮阳故城在今湘源县西北。

李贤注 卷 3 去年马太后崩。

李贤注 卷 3 诗小雅曰:“朔月辛卯,日有食之,亦孔之丑。”孔,甚也。丑,恶也。

李贤注 卷 3 《前书》邹阳曰:“显岩穴之士。”

李贤注 卷 3 春秋庄公七年:“秋,大水,无麦苗。”《公羊传》曰:“一灾不书,待无麦然后书无苗。”何休注曰:“不书谷,至麦苗独书,人食最重也。”

李贤注 卷 3 炎、焚言热气甚。韩诗:“旱魃为虐,如炎如焚。”

李贤注 卷 3 忉音刀。《诗》曰:“忧心忉忉。”又曰:“疢如疾首。”

李贤注 卷 3 咨诹,谋也,音子余反。

李贤注 卷 3 武王有疾,周公作请命之书,藏于金匮。后管、蔡流言,成王疑周公,天乃大风,禾木尽偃。成王启金匮,得书,乃郊天谢过,天乃反风起禾。事见尚书。

李贤注 卷 3 尚书大传曰:“五岳皆触石出云,肤寸而合,不崇朝而雨天下。”

李贤注 卷 3 《书》曰:“元后作人父母。”

李贤注 卷 3 迟犹希望也,音持二反。侧席谓不正坐,所以待贤良也。

李贤注 卷 3 书舜典曰:“朕其试哉。”又曰:“历试诸难。”札,简也。

李贤注 卷 3 《东观记》曰:“马防上言,‘圣人作乐,所以宣气致和,顺阴阳也。臣愚以为可因岁首发太蔟之律,奏雅颂之音,以迎和气。’时以作乐器费多,遂独行十月迎气乐也。”

李贤注 卷 3 《伏侯古今注》曰:“见零陵泉陵湘水中,相与戏。其二大如马,有角;六枚大如驹,无角。”

李贤注 卷 3 前书高庙饮酎,奏武德、五行之舞。音义云:“正月旦作酒,八月成,名曰酎者,言醇也。”武帝时因八月尝酎,令诸侯出金助祭,所谓酎金也。丁孚汉仪式曰:“九真、交址、日南者用犀角二,长九寸,若玳瑁甲一;郁林用象牙一,长三尺已上,若翠羽各二十,准以当金。”

李贤注 卷 3 假音格。格,至也。尚书夔曰:“于!予击石拊石,搏拊琴瑟以咏,祖考来格。”言明哲祭祀,则能致祖考之神来至。

李贤注 卷 3 言显宗神坐,今新加之。

李贤注 卷 3 肃,敬;雍,和;相,助也。诗大雅曰:“有来雍雍,至止肃肃,相维辟公,天子穆穆。”言百辟诸侯来助祭,皆有肃雍之德,无懈慢也。

李贤注 卷 3 依依,思慕之意。

李贤注 卷 3 卷,县名,属河南郡也。卷音丘权反。

李贤注 卷 3 刺探谓候伺也。探音汤勘反。

李贤注 卷 3 晏子相齐,食脱粟之饭。孔子曰,颜回一瓢饮。

李贤注 卷 3 《前书音义》曰:“淇园,卫之苑也。”

李贤注 卷 3 军兴而致阙乏,当死刑也。

李贤注 卷 3 《前书》曰:“鬼薪、白粲已上,皆三岁刑也。男子为鬼薪,取薪以给宗庙。女子为白粲,使择米白粲粲然。”

李贤注 卷 3 太上皇,高祖父也,名煓,音它官反,一名执嘉。《三辅黄图》曰,高祖初都栎阳,太上皇崩,葬栎阳北原陵,号万年,仍分置万年县,在今栎阳东北,故就祭祀焉。

李贤注 卷 3 已见明帝纪。

李贤注 卷 3 诗小雅也。良,善也。言王者所为无有善者,各相与于一方而怨之。义见韩诗。

李贤注 卷 3 《公羊传》曰:“孔子抱麟而泣曰:‘孰为来哉?孰为来哉?’”

李贤注 卷 3 《前书音义》曰:“长平阪在池阳南,有长平观,去长安五十余里。”

李贤注 卷 3 造,至也。谓次比舟,令相至为桥而度也。《尔雅》曰:“天子造舟,诸侯维舟,大夫方舟,士特舟。”

李贤注 卷 3 刘欣明交州记曰:“犀,其毛如豕,蹄有三甲,头如马,有三角,鼻上角短,额上、头上角长。”《异物志》曰:“角中特有光耀,白理如线,自本达末则为通天犀。”

李贤注 卷 3 尚书洪范八政,一曰食,是为政本。

李贤注 卷 3 耒耜,农器也。耒,其柄;耜,其刃。

李贤注 卷 3 负犹忧也。

李贤注 卷 3 𩜋,粮也,古饷字,音式上反。

李贤注 卷 3 《苍颉篇》曰:“掠,问也。”《广雅》曰:“榜,击也,音彭。”《说文》曰:“笞,击也。”立谓立而考讯之。

李贤注 卷 3 令丙为篇之次也。《前书音义》曰:“令有先后,有令甲,令乙,令丙。”又景帝,京师定棰令,棰长五尺,本大一寸,其竹也末薄半寸,其平去节,故曰长短有数也。

李贤注 卷 3 大狱谓楚王英等事也。钻音其廉反。《说文》曰:“钻,銸也。”《国语》曰:“中刑用钻凿。”皆谓惨酷其肌肤也。

李贤注 卷 3 孔安国注《尚书》曰:“以鞭为理官事之刑。”

李贤注 卷 3 “修”或作“充”。

李贤注 卷 3 储,积也。跱,具也。言不预有蓄备。

李贤注 卷 3 柱音竹主反。

李贤注 卷 3 祗,敬也。左传胥臣云:“康诰曰:‘父不慈,子不祗,兄不友,弟不恭,不相及也。’”今康诰之言,事同而文异。

李贤注 卷 3 即三族也。谓父族、母族及妻族。

李贤注 卷 3 《左传》曰:“以重币锢之。”杜预注曰:“禁锢勿令仕也。”

李贤注 卷 3 《说文》曰:“𡜟,孕也。”

李贤注 卷 3 《前书音义》曰:“莩,叶里白皮也。”《易》曰“百果甲坼”也。

李贤注 卷 3 条,事条也。

李贤注 卷 3 《说文》云:“悃愊,至诚也。”悃音苦本反。愊音孚逼反。

李贤注 卷 3 庄子曰:“有庚桑子者,偏得老聃之道,以居㟪垒之山。㟪垒之人相与云:‘庚桑子之始来,吾洒然异之;今吾日计之不足,岁计之有余,庶几其圣人乎?’”

李贤注 卷 3 方字伯况,平原人。

李贤注 卷 3 《续汉书》曰:“时待诏张盛、京房、鲍业等以四分历请与待诏杨岑等共课岁余,盛等所中多,四分之历始颇施行。”

李贤注 卷 3 咸,皆也。秩,序也。言山川之神尚未次序而祭之。《书》曰:“咸秩无文。”

李贤注 卷 3 肥城,县名,属太山郡,故城在今济州平阴县东南。

李贤注 卷 3 成阳,县,属济阴郡。郭缘生《述征记》曰:“成阳县东南有尧母庆都墓,上有祠庙。尧母陵俗亦名灵台大母。”

李贤注 卷 3 《前书》曰:“济南人公玉带上黄帝时明堂图,中有一殿,四面无壁,以茅盖,通水,水圜宫垣为复道;上有楼,从西南入,名曰崐崘,以拜祀上帝。于是上作明堂于汶上,如带图焉。”汶水出太山朱虚县莱芜山。

李贤注 卷 3 二祖谓高祖、世祖。四宗谓文帝为太宗,武帝为世宗,宣帝为中宗,明帝为显宗。

李贤注 卷 3 《礼记》曰:“存二王之后,尊贤不过二代。”《公羊传》曰:“存二王之后,所以通三正也。”汉之二王,殷、周之后也。

李贤注 卷 3 《东观记》曰:“孔子后褒成侯等咸来助祭。”

李贤注 卷 3 东后谓东方国君也。诸侯为天子藩屏,故曰藩卫。

李贤注 卷 3 尚书吕刑文。皆天子同姓诸侯,有父叔兄弟子孙列者,故总而言之。

李贤注 卷 3 要、荒,二服名。要服去王城二千里,荒服去王城二千五百里。要者,言可要束以文教。荒者,言其荒忽无常也。裔,远也。谓荒服之外也。

李贤注 卷 3 《西河旧事》曰:“葱领,山名,在敦煌西。其山高大多葱,故以为名焉。”

李贤注 卷 3 字《书》曰:“耏,多须貌,音而。”言须鬓多,蒙冒其面。或曰,西域人多著冒而须长,故举以为言也。

李贤注 卷 3 草行曰跋,水行曰涉。左传子太叔曰:“跋涉山川。”《西域传》曰:“悬度者,石山也。溪谷不通,以绳索相引而度,去阳关五千八百五十里。”

李贤注 卷 3 骏,疾也,音俊。尚书“骏奔走”。在庙郊畤,祭天处也。《前书音义》曰:“畤,神灵之居止者。”

李贤注 卷 3 疚,病也。纂,继也。

李贤注 卷 3 诗小雅。遄,速也。已,止也。祉,福也。郑玄注云:“福者,福贤者,谓爵禄之也。如此,则乱亦庶几可疾止也。”

李贤注 卷 3 历数既从,谓行四分历也。灵耀著明,谓日月贞明。

李贤注 卷 3 济南,县名,故城在今淄州长山县西北。

李贤注 卷 3 陵在今郓州须昌县东。

李贤注 卷 3 太后即元帝傅昭仪也。定陶恭王康,其陵在今曹州济阴县北。

李贤注 卷 3 在今泽州晋城县南,今太行山上,关南有天井泉三所也。

李贤注 卷 3 假,至也,音格。祢,父庙。《易》曰:“王假有庙。”

李贤注 卷 3 孙柔之《瑞应图》曰:“鸾鸟者,赤神之精,凤皇之佐。鸡身赤尾,色亦被五彩,鸣中五音。人君进退有度,亲疏有序,则至也。”比,频也。

李贤注 卷 3 武帝时芝草生于甘泉宫,宣帝时嘉谷玄稷降于郡国,神雀仍集,皆大赦天下。

李贤注 卷 3 《前书音义》:“苏林曰,男赐爵,女子赐牛酒。姚察云,女子谓赐爵者之妻。”史记封禅书:“百户牛一头,酒十石。”臣贤案:此女子百户,若是户头之妻,不得更称为户;此谓女户头,即今之女户也。天下称庆,恩当普洽,所以男户赐爵,女子赐牛酒。

李贤注 卷 3 建初四年改为江陵国,今又复之。

李贤注 卷 3 三正谓天、地、人之正。所以有三者,由有三微之月,王者所当奉而成之。礼纬曰:“正朔三而改,文质再而复。三微者,三正之始,万物皆微,物色不同,故王者取法焉。十一月,时阳气始施于黄泉之下,色皆赤。赤者阳气,故周为天正,色尚赤。十二月,万物始牙而色白。白者阴气,故殷为地正,色尚白。十三月,万物莩甲而出,其色皆黑,人得加功展业,故夏为人正,色尚黑。”尚书大传曰:“夏十三月为正,平旦为朔。殷以十二月为正,鸡鸣为朔。周以十一月为正,夜半为朔。”必以三微之月为正者,当尔之时,物皆尚微,王者受命,当扶微理弱,奉成之义也。

李贤注 卷 3 报犹论也。立春阳气至,可以施生,故不论囚。

李贤注 卷 3 月令仲冬:“是月也,日短至,阴阳争,诸生荡,君子身欲宁,事欲静,以待阴阳之所定也。”

李贤注 卷 3 《东观记》曰:“凤皇见肥城句窳亭槐树上。”《古今注》云:“黄龙见洛阳元延亭部。”窳音庾。

李贤注 卷 3 诗小雅也。取虽无大德,要有喜悦之心,欲歌舞也。式,用也。

李贤注 卷 3 《易》曰:“先王以至日闭关,商旅不行。”王弼注曰:“冬至阴之复,夏至阳之复,故为复即至于寂然大静,先王则天地而行者也。”

李贤注 卷 3 《周礼》:“乡司徒以乡三物教万民,一曰六德,谓智、仁、圣、义、忠、和。”诗鄁风曰:“凡民有丧,匍匐救之。”

李贤注 卷 3 诗小雅曰:“日月告凶,不用其行。四国无政,不用其良。”言四方之国无政者,由天子不用善人也。

李贤注 卷 3 华、霍,山名也。在今庐江灊县西南,亦名天柱山。《尔雅》曰华山为西岳,霍山为南岳。

李贤注 卷 3 谓永平十二年修汴渠。

李贤注 卷 3 《尚书》曰:“覃怀厎绩。”孔安国注云:“厎,置;绩,功也。”远图犹长算也。言能复禹为理水之大功。

李贤注 卷 3 《尚书》曰:“若考作室,既厎法,厥子乃不肯堂,矧肯构。”

李贤注 卷 3 月令:“孟春之月,善相丘陵、阪险、原隰土地所宜,五谷所殖,以教导人,必躬亲之,田事既饬。”

李贤注 卷 3 夹辕者为服马,服马外为𬴂马。

李贤注 卷 3 诗大雅云。郑玄注云:“敦敦然道旁之苇,牧牛羊者无使践履折伤之,况于人乎!”

李贤注 卷 3 礼记孔子曰:“伐一树,杀一兽,不以其时,非孝也。”

李贤注 卷 3 史记,蒙恬为秦筑长城,西自临洮,东至海。

李贤注 卷 3 明帝生于常山元氏传舍也。

李贤注 卷 3 灵寿,县名,属常山郡,今恒州县也。房山在今恒州房山县西北,俗名王母山,上有王母祠。

李贤注 卷 3 由字叔路,长安人。

李贤注 卷 3 许慎云:“河东盐池,袤五十一里,广七里,周百一十六里。”今蒲州虞乡县西。

李贤注 卷 3 桓虞字仲春,冯翊万年人。隗字仲和,南阳宛人。

李贤注 卷 3 芜湖,县名,属丹阳,故城在今宣州当涂县东南。

李贤注 卷 3 缉熙,光明也。六幽谓六合幽隐之处也。

李贤注 卷 3 鬼区即鬼方。

李贤注 卷 3 尚书五福:一曰寿,二曰富,三曰康宁,四曰攸好德,五曰考终命。来仪谓凤也。《书》曰:“凤皇来仪。”

李贤注 卷 3 月令仲秋之令。

李贤注 卷 3 小黄,县,属陈留郡,故城在今汴州陈留县东北。汉旧仪曰:“昭灵后,高祖母,起兵时死小黄北,后为作园庙于小黄栅。”陈留风俗传曰:“沛公起兵野战,丧皇妣于黄乡。天下平定。乃使使者以梓宫招魂幽野,于是丹蛇在水,自洒濯之,入于梓宫,其浴处有遗发,故谥曰昭灵夫人。”

李贤注 卷 3 《前书音义》曰:“枌,白榆。高祖里社在丰县东北十五里。”原庙,解见光武纪。

李贤注 卷 3 县名,属汝南郡,今颍川县。

李贤注 卷 3 扶拔,似麟无角。拔音步末反。

李贤注 卷 3 以上华峤之辞。

李贤注 卷 3 宠时为尚书,以吏政严切,乃上书除惨酷之科五十余条,具本传也。

李贤注 卷 3 元和二年令,诸怀妊者赐谷,人三斛。

李贤注 卷 3 周,至也。

李贤注 卷 3 懋,美也。

李贤注 卷 3 于穆,叹美也。《尚书》曰“齐圣广渊”也。

李贤注 卷 3 艺文谓诸儒讲五经同异,帝亲称制论决也。律谓诏云“立春不以报囚”也。礼谓修禘祫,登灵台之属。

李贤注 卷 3 献歌谓崔骃游太学时上四巡等颂。

李贤注 卷 4 《谥法》曰:“不刚不柔曰和。”《伏侯古今注》曰:“肈之字曰始。肈音兆”臣贤案:许慎说文“肈音大可反,上讳也”。但伏侯、许慎并汉时人,而帝讳不同,盖应别有所据。

李贤注 卷 4 今陈州。

李贤注 卷 4 今徐州。

李贤注 卷 4 西平,县,故柏子国也。在今豫州吴房县西北。

李贤注 卷 4 即今庐州庐江县西故舒城是。

李贤注 卷 4 在洛阳城东南三十九里。《古今注》曰:“陵周三百步,高六丈二尺。”

李贤注 卷 4 疚,病也。茕茕然在忧病之中也。“茕”或作“嬛”。诗周颂云:“嬛嬛在疚。”

李贤注 卷 4 孔子曰:“舜何为哉?恭己正南面而已。”《尚书》曰:“予小子垂拱仰成。”

李贤注 卷 4 两宫谓帝宫、太后宫。

李贤注 卷 4 元功谓高密侯禹也。彪父邯,中兴初有功,封𫑡侯。父卒,彪让国异母弟凤。《论语》孔子曰:“太伯三以天下让,民无得而称焉。”郑玄注云:“太伯,周太王之长子,欲让其弟季历。太王有疾,太伯因适吴、越采药,太王薨而不返,季历为丧主,一让也。季历赴之,不来奔丧,二让也。终丧之后,遂断发文身,三让也。”彪让封弟,故以比之。𫑡音莫杏反。

李贤注 卷 4 老成言老而有成德也。诗大雅曰:“虽无老成人。”黄谓发落更生黄者。耇亦老也。诗序曰:“外尊事黄耇。”

李贤注 卷 4 古者君在谅暗,百官总己之职事以听于冢宰。录尚书事则冢宰之任也。

李贤注 卷 4 “巍巍乎其有成功,荡荡乎人无能名焉。”孔子美帝尧之词,见《论语》。

李贤注 卷 4 清庙,文王庙也。于穆,叹美之词,言助祭者礼仪敬且和也。

李贤注 卷 4 建初三年,章帝不忍与诸王乖离,皆留京师,今遣之国。

李贤注 卷 4 武帝使孔仅、东郭咸阳乘传举行天下盐铁,作官府收利,私家更不得铸铁煮盐。

李贤注 卷 4 《前书音义》曰:“县官谓天子。”

李贤注 卷 4 长乐宫之少府也。郁,桓荣子也。

李贤注 卷 4 扶拔,解见章纪。

李贤注 卷 4 《汉官仪》曰:“羽林郎出补三百石丞、尉自占。丞、尉,小县丞尉三百石,其次四百石,比秩为真,皆所以优之。”

李贤注 卷 4 今在朔方窳浑县北。阚骃《十三州志》云:“窳浑县有大道,西北出鸡鹿塞。”窳音羊主反。

李贤注 卷 4 棝阳,县,属九原郡,故城在今胜州银城县界。棝音固。

李贤注 卷 4 满夷谷,阙。

李贤注 卷 4 鞮音丁兮反。

李贤注 卷 4 《诗》曰:“仍执丑虏。”庭谓单于所常居也。

李贤注 卷 4 犹言不籍再举。

李贤注 卷 4 类,祭天也。《书》曰:“类于上帝。”荐,进也,以功进告于天。

李贤注 卷 4 《东观记》曰:“史官不觉,涿郡言之。”

李贤注 卷 4 《前书》西河郡美稷县、上郡龟兹县并有属国都尉,其秩比二千石。《十三州志》曰:“典属国,武帝置,掌纳匈奴降者也,哀帝省并大鸿胪。”故今复置之。

李贤注 卷 4 车师有后王、前王,前王即后王之子,其庭相去五百里。

李贤注 卷 4 左谷蠡,匈奴王号,师子其名也。谷音鹿。蠡音离。

李贤注 卷 4 元,首也。谓加冠于首。《仪礼》:“冠者先筮日,后筮宾。”《东观记》曰:“时太后诏袁安为宾,赐束帛、乘马。”

李贤注 卷 4 《汉官仪》曰:“诸侯功德优盛,朝廷所敬异者,赐位特进,在三公下。”

李贤注 卷 4 奉朝请,无员,三公、外戚、宗室、诸侯多奉朝请。汉律:“春曰朝,秋曰请。”

李贤注 卷 4 将谓五官及左右郎将也。大夫谓光禄、太中、中散、谏议大夫也。《十三州志》曰:“大夫皆掌顾问、应对、言议。夫之言扶也,言能扶持君父也。”

李贤注 卷 4 居延,县,属张掖郡,居延泽在东北。武帝使伏波将军路博德筑遮虏障于居延城。

李贤注 卷 4 阏氏,匈奴后之号也,音焉支。

李贤注 卷 4 东海恭王强女。

李贤注 卷 4 阜陵王延之子。

李贤注 卷 4 仍,频也。

李贤注 卷 4 迪,蹈也。言由祖宗蹈履明智,有重光累圣之德,成此大业也。《书》曰“兹四人迪哲”,又曰“宣重光”也。

李贤注 卷 4 《东观记》曰:“萧何墓在长陵东司马门道北百步。”庙记云:“曹参冢在长陵旁道北,近萧何冢。”

李贤注 卷 4 《续汉志》曰:“大鸿胪掌封拜诸侯及其嗣。”春秋考异邮曰:“夏至四十五日,景风至,则封有功也。”

李贤注 卷 4 於除鞬,其名也。鞬音九言反。

李贤注 卷 4 《东观记》曰:“赐玉具剑,羽盖车一驷,中郎将持节卫护焉。”

李贤注 卷 4 郭况子也。《东观记》曰“璜”作“瑝”,音同。

李贤注 卷 4 《续汉书》曰“谒者仆射一人,秩千石,为谒者台率,主谒者。天子出,奉引”也。

李贤注 卷 4 任光子也。

李贤注 卷 4 录谓总领之也。录尚书自牟融始也。

李贤注 卷 4 所损十不满四者,以见损除也。

李贤注 卷 4 广宗,县名,今贝州宗城县。隋炀帝讳广,故改为宗城。

李贤注 卷 4 《说文》曰:“厩,马舍也。”《汉官仪》曰:“未央大厩,长乐、承华等厩令,皆秩六百石。”又云:“牧师诸菀三十六所,分置西北边,分养马三十万头。”

李贤注 卷 4 鬵音寻。《方言》曰:“甑,自关而东谓之鬵。”贫人既计釜甑以为资财,惧于役重,多即卖之,以避科税。豪富之家乘贱买,故得其饶利。

李贤注 卷 4 《说文》云:“核,考实事也。”

李贤注 卷 4 《周礼》:“乡大夫掌其乡之政教,考其德行,察其道艺,三年而举贤能者于王。”

李贤注 卷 4 《汉官仪》曰:“建初八年十二月己未,诏书辟士四科:一曰德行高妙,志节清白;二曰经明行修,能任博士;三曰明晓法律,足以决疑,能案章覆问,文任御史;四曰刚毅多略,遭事不惑,明足照奸,勇足决断,才任三辅令。皆存孝悌清公之行。自今已后,审四科辟召,及刺史、二千石察举茂才尤异孝廉吏,务实校试以职。有非其人,不习曹事,正举者故不以实法。”

李贤注 卷 4 讫,竟也。

李贤注 卷 4 负亦忧也。

李贤注 卷 4 冗,散也。流散者举案其实而给之。

李贤注 卷 4 种无嗣,故以鲂袭也。

李贤注 卷 4 《东观记》曰:“大如雁子。”

李贤注 卷 4 蓄,积也。

李贤注 卷 4 假犹租赁。

李贤注 卷 4 《汉官仪》曰:“睦字伯师,巩人。”

李贤注 卷 4 《东观记》曰:“光前坐党附窦宪,归国,为宪客奴所诬告,乃自杀。”

李贤注 卷 4 汉循周法,商贾有税,流人贩卖,故矜免之。

李贤注 卷 4 复音福。

李贤注 卷 4 《尚书》曰“济河惟兖州”,言东南据济,西北距河。

李贤注 卷 4 孔,甚也。疚,病也。《诗》云:“忧心孔疚。”

李贤注 卷 4 不急谓非要。

李贤注 卷 4 《前书音义》曰:“公车,署名也,公车所在,故以名焉。”《汉官仪》曰:“公车令一人,秩六百石,掌殿门。诸上书诣阙下者,皆集奏之;凡所征召,亦总领之。”

李贤注 卷 4 章帝子也。

李贤注 卷 4 汉官旧仪曰:“伏日万鬼行,故尽日闭,不干它事。”

李贤注 卷 4 寺,官舍也。风俗通云:“寺,嗣也。理事之吏,嗣续于其中。”

李贤注 卷 4 阚骃《十三州志》曰:“护乌丸,拥节,秩比二千石,武帝置,以护内附乌丸,既而并于匈奴中郎将。中兴初,班彪上言宜复此官,以招附东胡,乃复更置焉。”

李贤注 卷 4 时南单于安国与崇不相平,乃上书告崇。崇令断其章,缘此惊叛,安国卒见杀。帝后知之,皆征下狱。

李贤注 卷 4 《十三州志》曰:“侍御史,周官,即柱下史。秩六百石,掌注记言行,纠诸不法,员十五人。出有所案,则称使者焉。谒者,秦官也。员七十人,皆选孝廉年未五十,晓解傧赞者。岁尽拜县令、长及都官府丞、长史。博士,秦官。博通古今,秩皆六百石。孝武初置五经博士,后稍增至十四员。取聪明威重者一人为祭酒,主领焉。议郎、郎官,皆秦官也。冗无所掌,秩六百石或四百石。”

李贤注 卷 4 谪,谴责也。《礼》曰:“阳事不得,谪见于天,日为之食。”

李贤注 卷 4 武帝元光元年,董仲舒初开其议,诏郡国举孝廉各一人。

李贤注 卷 4 任,堪也,音仁林反。

李贤注 卷 4 长,县长;相,侯相也。《十三州志》云:“县为侯邑,则令、长为相,秩随令、长本秩。”

李贤注 卷 4 千乘故城在今淄州高苑县北。乐安故城在今青州博昌县南。

李贤注 卷 4 易阳,县,在易水之阳,今易州也。

李贤注 卷 4 礼记月令曰:“孟夏行春令,则蝗虫为灾。”洪范五行传曰:“贪利伤人,则蝗虫损稼。”

李贤注 卷 4 《尚书》曰:“恫矜乃身。”孔安国注曰:“恫,痛也。矜,病也。言如痛病在身,欲除之也。”矜音古顽反。

李贤注 卷 4 解见明纪。

李贤注 卷 4 成王疑周公,天乃大风,禾则尽偃;王乃出郊祭,天乃反风起禾。事见尚书。

李贤注 卷 4 高帝时燕国也,昭帝元凤元年为广阳郡,宣帝本始元年更为国也。

李贤注 卷 4 北海,郡,今青州县。

李贤注 卷 4 掸音擅。东观记作“擅”,俗本以“禅”字相类或作“禅”者,误也。《说文》曰:“译,传四夷之语也。”

李贤注 卷 4 肥如,县,属辽西郡。《前书音义》曰:“肥子奔燕,封于此。”今平州也。

李贤注 卷 4 《东观记》曰:“鲜卑千余骑攻肥如城,杀略吏人,祭参坐沮败,下狱诛。”

李贤注 卷 4 《谥法》曰:“正德美容曰恭,执义扬善曰怀。”《东观记》曰:“改殡承光宫,仪比敬园。初,后葬有阙,窦后崩后,乃议改葬。”

李贤注 卷 4 盖字君上,宛陵人也。

李贤注 卷 4 《前书》曰,若卢狱属少府。汉旧仪曰“主鞫将相大臣”也。

李贤注 卷 4 礼记月令曰:“季春之月,修利堤防,导达沟渎,开通道路,无有障塞。”

李贤注 卷 4 《东观记》曰:“京师大雨,南山水流出至东郊,坏人庐舍。”

李贤注 卷 4 堪字次郎,太山南城人。

李贤注 卷 4 《汉官仪》曰“廪牺令一人,秩六百石”也。

李贤注 卷 4 《东观记》曰:“置在西河鹄泽县。”

李贤注 卷 4 阚骃《十三州志》曰:“旄牛县属蜀郡。”《前书》曰,旄牛所出,岁贡其尾,以为节旄。

李贤注 卷 4 匮,乏也。

李贤注 卷 4 以其经冬,故言宿也。

李贤注 卷 4 诗大雅周宣王遇旱之诗。言今人何罪,而天令饥馑乎?

李贤注 卷 4 董仲舒曰:“法出而奸生,令下而诈起。”

李贤注 卷 4 礼记王制曰“析言破律”也。

李贤注 卷 4 武帝时置博士弟子,太常择人年十八以上,仪状端正者补焉。昭帝增员满百人,宣帝倍之,元帝更设员千人,成帝更增员三千人。

李贤注 卷 4 象林,县,属日南郡,今郁林州。

李贤注 卷 4 秭归,县,属南郡,古之夔国,今归州也。袁山松曰:“屈原此县人,既被流放,忽然𫏐归,其姊亦来,因名其地为秭归。”秭亦姊也。《东观记》曰:“秭归山高四百余丈,崩填溪水,厌杀百余人。”

李贤注 卷 4 《淮南子》曰:“女娲积芦灰以止淫水。”高诱注云:“平地出水为淫水。”

李贤注 卷 4 浃,洽。

李贤注 卷 4 《西域传》曰:“安息国居和犊城,去洛阳二万五千里。条枝国临西海,出师子、大雀。”郭义恭广志曰:“大爵,颈及身膺蹄都似橐驼,举头高八九尺,张翅丈余,食大麦,其卵如瓮,即今之驼鸟也。”

李贤注 卷 4 巫,县,属南郡,故城在今夔州巫山县也。

李贤注 卷 4 平帝时金城塞外羌献地,以为西海郡也。光武建武中省金城入陇西郡,至是复缮修之。金城即今兰州县也。

李贤注 卷 4 阚骃《十三州志》曰:“将兵长史居在日南郡,又有将兵司马,去雒阳九千六百三十里。”

李贤注 卷 4 上计,今计吏也。《前书音义》曰:“旧制,使郡丞奉岁计,武帝元朔中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与计偕,拜为郎中。”中废,今复之。

李贤注 卷 4 《前书音义》曰:“陈留本郑邑也,后为陈所并,故曰陈留。”今汴州县也。江夏郡,高帝置。沔水自江别至南郡华容为夏水,过郡入江,故曰江夏。

李贤注 卷 4 错音七故反。

李贤注 卷 4 《续汉书》曰:“其郡县有盐官、铁官者,随事广狭,置令、长及丞,秩次皆如县也。”

李贤注 卷 4 云梦,今安州县也,即在云梦泽中。

李贤注 卷 4 礼记月令曰:“孟夏之月,靡草死,麦秋至,断薄刑,决小罪。”郑玄注云:“靡草,荠、亭历之属。”臣贤案:五月一阴爻生,可以言微阴,今月令云“孟夏”,乃是纯阳之月;此言“夏至”者,与月令不同。

李贤注 卷 4 礼记月令曰:“孟秋之月,命有司修法制,缮囹圄,具桎梏,断薄刑,决小罪。”

李贤注 卷 4 即柏岯山也,在洛州缑氏县南。《尔雅》云“山一成曰岯”,东观记作“坯”,并音平眉反,流俗本或作“杯”者,误也。

李贤注 卷 4 西部都尉,安帝时以为属国都尉,在辽东郡昌黎城也。

李贤注 卷 4 汉官仪:“三署谓五官署也,左、右署也,各置中郎将以司之。郡国举孝廉以补三署郎,年五十以上属五官,其次分在左、右署,凡有中郎、议郎、侍郎、郎中四等,无员。”禁中者,门户有禁,非侍御者不得入,故谓禁中。

李贤注 卷 4 《东观记》曰“右扶风雍地裂”,流俗本“雍”下有“州”者,误也。

李贤注 卷 4 南海,郡,秦置,今广州县也。《广雅》曰:“益智,龙眼也。”交州记曰:“龙眼树高五六丈,似荔支而小。”广州记曰:“子似荔支而员,七月熟。荔支树高五六丈,大如桂树,实如鸡子,甘而多汁,似安石榴。有甜醋者,至日禺中,翕然俱赤,即可食。”置谓驿也。

李贤注 卷 4 临武,县,属桂阳郡,今郴州县也。

李贤注 卷 4 谢承《书》曰:“唐羌字伯游,辟公府,补临武长。县接交州,旧献龙眼、荔支及生鲜,献之,驿马昼夜传送之,至有遭虎狼毒害,顿仆死亡不绝。道经临武,羌乃上书谏曰:‘臣闻上不以滋味为德,下不以贡膳为功,故天子食太牢为尊,不以果实为珍。伏见交址七郡献生龙眼等,鸟惊风发。南州土地,恶虫猛兽不绝于路,至于触犯死亡之害。死者不可复生,来者犹可救也。此二物升殿,未必延年益寿。’帝从之。章报,羌即弃官还家,不应征召,著唐子三十余篇。”

李贤注 卷 4 齐,平也。

李贤注 卷 4 《西域传》曰:“班超定西域五十余国,皆降服,西至海濒,四万里,皆重译贡献。”

李贤注 卷 4 《谥法》曰:“短折不成曰殇。”《古今注》曰:“隆之字曰盛。”

李贤注 卷 4 诞,大也。诗大雅:“诞弥厥月,先生如达。”郑玄注云:“大矣后稷之在其母怀也,终人道十月而生。”诗又云:“载生载育。”育,长也,达音它末反。

李贤注 卷 4 仪见皇后纪。

李贤注 卷 4 《汉官仪》曰:“鲔字伯元,河东平阳人也。”

李贤注 卷 4 在洛阳东南三十里。俗本作“顺”者,误。

李贤注 卷 4 《东观记》曰:“邓太后雅性不好淫祀。”

李贤注 卷 4 寅,敬也。

李贤注 卷 4 垣,县,今绛州县也。《古今注》曰:“山崩长七丈,广四丈。”

李贤注 卷 4 效犹验也。

李贤注 卷 4 菲,薄也。闲,非也。

李贤注 卷 4 太官令,周官也,秩千石,典天子厨膳。导官,掌择御米。导,择也。尚方,掌作御刀剑诸器物;内署,掌内府衣物。秩皆六百石。并见续汉书。

李贤注 卷 4 抒,舒也,食汝反。

李贤注 卷 4 秦有监御史,监诸郡,汉兴省之,但遣丞相史分刺诸州,无有常官。孝武帝初置刺史十三人,秩六百石;成帝更为牧,秩二千石。建武十八年复为刺史,十二人,各主一州,其一州属司隶校尉。诸州常以八月巡行所部郡国,录囚徒,考殿最。初岁尽诣京都奏事,中兴但因计吏。见续汉书。

李贤注 卷 4 揣音初委反。

李贤注 卷 4 平民谓善人也。《书》曰:“延及于平人。”

李贤注 卷 4 诗小雅也。

李贤注 卷 4 慝,恶也。谓诛窦宪等。

李贤注 卷 4 谓用邓彪等委政也。

李贤注 卷 4 平原王胜固以疾不得立也。《左传》曰:“弗克负荷。”

李贤注 卷 5 《谥法》曰:“宽容和平曰安。”《伏侯古今注》曰:“祜之字曰福。”

李贤注 卷 5 仓颉篇曰:“邸,舍也。”《说文》云:“属国之舍也。”《前书音义》曰:“第谓有甲乙之次第。”

李贤注 卷 5 笫,床箦也。

李贤注 卷 5 史书者,周宣王太史籀所作之书也。凡五十五篇,可以教童幼。

李贤注 卷 5 《续汉志》曰:“皇太子、皇子皆安车,朱班轮,青盖金华蚤。皇子为王,锡以乘之,故曰王青盖车。皇孙则绿车。”

李贤注 卷 5 洛阳南宫有崇德殿。不可以凶事临朝,故吉服也。

李贤注 卷 5 不即立为天子而封侯者,不欲从微即登皇位。

李贤注 卷 5 翼翼,敬慎也。《诗》曰:“惟此文王,小心翼翼。”

李贤注 卷 5 系即继也。

李贤注 卷 5 礼记檀弓之文。

李贤注 卷 5 为人后者谓出继于人也。王父谓祖也。《谷梁传》曰,卫灵公废太子蒯聩,立孙,辄不受父之命,而受王父命。

李贤注 卷 5 《前书音义》曰:“礼有大行人、小行人,主谥号官也。”韦昭云:“大行者,不反之辞也。天子崩,未有谥,故称大行也。”《谷梁传》曰:“大行受大名。”风俗通曰:“天子新崩,未有谥,故且称大行皇帝。”义两通。

李贤注 卷 5 孺,幼也。或作“在孺㔻勤”。

李贤注 卷 5 《公羊传》曰:“犹者,可止之辞也。”

李贤注 卷 5 陵在慎陵茔中庚地,高五丈五尺,周二百八步。

李贤注 卷 5 慬音勤。

李贤注 卷 5 宿,旧也。麦必经年而熟,故称宿。

李贤注 卷 5 汉官典职曰:“作九宾乐。舍利之兽从西方来,戏于庭,入前殿,激水化成比目鱼,嗽水作雾,化成黄龙,长八丈,出水遨戏于庭,炫耀日光。”曼延者,兽名也。张衡西京赋所云“巨兽百寻,是为曼延”。音以战反。

李贤注 卷 5 《东观记》曰:“徼外羌龙桥等六种慕义降附。”

李贤注 卷 5 司隶,领河南、河内、河东、弘农,都于洛阳。魏末因为司州。

李贤注 卷 5 广城,苑名,在汝州西。

李贤注 卷 5 广川,县,属信都国,故城在今冀州枣强县东北。

李贤注 卷 5 《前书》曰“卫尉,秦官,掌宫门卫屯兵”也。长乐、建章、甘泉宫,皆随所掌以为官名,秩中二千石也。

李贤注 卷 5 九真,郡名,今爱州县。

李贤注 卷 5 以灾异屡见也。

李贤注 卷 5 以水雨漂流也。

李贤注 卷 5 五郡谓九江、丹阳、庐江、吴郡、豫章也。扬州领六郡,会稽最远,盖不调也。

李贤注 卷 5 考谓考问其状也。报谓断决也。

李贤注 卷 5 《汉官仪》曰:“黄门鼓吹百四十五人。羽林左监主羽林八百人,右监主九百人。”

李贤注 卷 5 乘舆,天子所乘车舆也。不敢斥言尊者,故称乘舆。见蔡邕独断。

李贤注 卷 5 《汉官仪》曰:“章字次叔,荆州随县人也。”

李贤注 卷 5 倭国去乐浪万二千里,男子黥面文身,以其文左右大小别尊卑之差。见本传。

李贤注 卷 5 《东观记》曰:“突坏人田,水深三丈。”

李贤注 卷 5 封谓印封之也。长檄犹今长牒也。欲归者,皆给以长牒为验。强音其两反。

李贤注 卷 5 《古今注》曰:“时州郡大饥,米石二千,人相食,老弱相弃道路。”

李贤注 卷 5 《续汉书》曰:“种羌九千余户,在陇西临洮谷。”冀,县,属天水郡也。

李贤注 卷 5 《东观记》曰:“雹大如芋魁、鸡子,风拔树发屋。”

李贤注 卷 5 孔安国尚书注曰,琁,美玉也。以琁为机,以玉为衡,玉者正天文之器也。七政,日月五星,各异其政制。即今之浑仪。

李贤注 卷 5 诗小雅曰:“忧心京京。”《尔雅》曰:“京京,忧也。”

李贤注 卷 5 卓尔,高远之貌也。《论语》曰:“如有所立卓尔。”

李贤注 卷 5 衍犹引也。

李贤注 卷 5 《东观记》曰:“徼外羌薄申等八种举众降。”

李贤注 卷 5 《续汉书》曰:“王国有中大夫,秩比六百石。谒者,比四百石。郎中,二百石。”

李贤注 卷 5 移,书也。调,选也。

李贤注 卷 5 平襄,县,属天水郡,故襄戎邑也。

李贤注 卷 5 滇零,羌名,音丁田反。

李贤注 卷 5 元服谓加冠也。士冠《礼》曰:“令月吉辰,加尔元服。”郑玄云:“元,首也。”

李贤注 卷 5 县名,属陇西郡。

李贤注 卷 5 贬引谓贬损引过也。重音直用反。

李贤注 卷 5 《续汉书》曰:“鸿池在洛阳东二十里。”假,借也。令得渔采其中。

李贤注 卷 5 勤字伯宗,寿春人也。

李贤注 卷 5 《续汉志》曰:“执金吾,缇骑二百人。”缇,赤黄色。营士谓五校营士也。《汉官仪》曰“屯骑、越骑、步兵、射声各领士七百人。长水领士千三百六十七人”也。

李贤注 卷 5 《东观记》曰:“战九原高梁谷。”渠梁相类,必有误也。

李贤注 卷 5 天苑,星名。

李贤注 卷 5 《续汉书》曰“雹大如雁子”也。

李贤注 卷 5 每大朝会,必陈乘舆法物车辇于庭,故曰充庭车也。以年饥,故不陈。

李贤注 卷 5 《前书音义》曰:“天下人皆戍边三日。不可人人自行,行者自戍三日,不可往便还,因便住一岁。诸不行者,出钱三百入官,官以给戍者。言过其本更之日,故曰过更。”又曰:“人年十五至五十六,出赋钱,人百二十为一算。”

李贤注 卷 5 《汉官仪》曰:“京兆虎牙、扶风都尉以凉州近羌,数犯三辅,将兵卫护园陵。扶风都尉居雍县。故俗人称雍营焉。”西羌传云:“虎牙都尉居长安。”

李贤注 卷 5 洛阳宫殿名曰:“南宫有东观。”《前书》曰“凡诸子百八十九家”,言百家,举全数也。

李贤注 卷 5 县名,属汉中郡,今梁州褒城县。

李贤注 卷 5 襄武,县名,属陇西郡,今渭州县。

李贤注 卷 5 《东观记》曰:“司隶、豫、兖、徐、青、冀六州。”

李贤注 卷 5 《东观记》曰:“新野君薨,赠以玄玉赤绂,赙钱三千万,布三万匹。”

李贤注 卷 5 《汉官仪》曰:“修字伯游,豫州襄城人也。”

李贤注 卷 5 安定,郡,今泾州也。美阳,县,故城在今武功县北。

李贤注 卷 5 北地,郡,今宁州也。池阳,县,故城在今泾阳县北也。

李贤注 卷 5 上郡,今绥州也。衙,县,故城在同州白水县东北。《左传》曰“秦晋战于彭衙”,即此也。

李贤注 卷 5 猾,乱也。夏,华夏也。

李贤注 卷 5 诗大雅之词也。

李贤注 卷 5 九卿,奉常、光禄、卫尉、太仆、鸿胪、廷尉、少府、宗正、司农。校尉谓城门、屯骑、越骑、步兵、长水、胡骑等。

李贤注 卷 5 《东观记》曰:“琦自称安汉将军。”

李贤注 卷 5 《东观记》曰:“汉阳故吏杜习手刺杀之。”

李贤注 卷 5 犍为,郡名。《前书音义》曰:“故夜郎国也。”故城在今眉州隆山县西北也。

李贤注 卷 5 员溪阙。

李贤注 卷 5 《续汉志》曰:“传信首诣洛阳,枭谷城门外。”

李贤注 卷 5 丧服传曰:“命夫者,其男子之为大夫也。命妇者,其大夫之妻也。”臣贤案:东观、续汉、袁山松、谢沈书、古今注皆云“六年正月甲寅,谒宗庙”,此云“七年庚戌”,疑纪误也。

李贤注 卷 5 《左传》曰:“龙见而雩。”杜预注云:“谓建巳之月。龙星角、亢见东方。雩,远也,远为百谷求膏雨。”周礼司巫职曰:“若国大旱,则帅巫而舞雩。”郑玄注云:“雩,吁也,嗟而求雨。”

李贤注 卷 5 零陵,郡名,今永州县也。丹阳,郡名,今润州江宁县也。余并见上。

李贤注 卷 5 《诗》曰“薄狩于敖”,即此地。秦于此筑太仓,亦曰敖庾,在今郑州荥阳县西北。《东观记》曰:“滨水县彭城、广阳、庐江、九江谷九十万斛,送敖仓。”

李贤注 卷 5 《东观记》曰:“坼长百八十二里,广五十六里。”

李贤注 卷 5 蚕陵,县,属蜀郡,故城在今翼州翼水县西。有蚕陵山,因以为名焉。

李贤注 卷 5 谢承《书》曰:“苞字仲成,东𦈏人也。”

李贤注 卷 5 解见光武纪也。

李贤注 卷 5 青衣道,县名,在大江、青衣二水之会,今嘉州龙游县也。《东观记》曰:“青衣蛮夷堂律等归义。”

李贤注 卷 5 《史记》曰:“西门豹为邺令,发人凿十二渠,引水灌田。”所凿之渠,在今相州邺县西也。

李贤注 卷 5 《前书音义》曰:“美田曰畴。”

李贤注 卷 5 “裁”与“才”同,古字通。

李贤注 卷 5 假贷犹宽容也。盛夏不可即加刑罚,故且宽容。

李贤注 卷 5 谢承《书》曰:“苞为太尉,常食粗饭,著布衣,妻子不历官舍。会司徒杨震为樊丰等所谮,连及苞,苞乞骸骨,未见听,以疾薨也。”

李贤注 卷 5 英字文思,兖州盖县人也。

李贤注 卷 5 属辽东郡。虑音闾。有医无闾山,因以为名焉。

李贤注 卷 5 夫犂,县名,属辽东属国。

李贤注 卷 5 不输作也。

李贤注 卷 5 《东观记》曰“至北地灵州丁奚城”也。

李贤注 卷 5 《东观记》曰“安定太守杜恢与钧等并威击羌,恢乘胜深入,为虏所害,钧拥兵不救,收钧下狱”也。

李贤注 卷 5 《东观记》曰:“蛮田山、高少等攻城,杀长吏。州郡募五里蛮夷、六亭兵追击,山等皆降。赐五里、六亭渠率金帛各有差。”

李贤注 卷 5 郦元《水经注》曰:“昔智伯遏晋水以灌晋阳,后人踵其遗迹,蓄以为沼,分为二派,北渎即智氏故渠也。其渎乘高,东北注入晋阳城,以溉灌,东南出城注于汾水。”今所修沟渠即谓此。

李贤注 卷 5 东平陆,县名,古厥国也,属东平国,今兖州平陆县也。序例曰:“凡瑞应,自和帝以上,政事多美,近于有实,故书见于某处。自安帝以下,王道衰缺,容或虚饰,故书某处上言也。”

李贤注 卷 5 苍梧,郡,今梧州县也。合浦,郡,今廉州县也。

李贤注 卷 5 逴音丁角反。

李贤注 卷 5 灵州,县名,属北地郡,故城在今庆州马领县西北。

李贤注 卷 5 文帝遗诏以日易月,于后大臣遂以为常,至此复遵古制也。

李贤注 卷 5 辽西,郡,故城在今平州东阳乐城是。

李贤注 卷 5 霁,雨止也。

李贤注 卷 5 《左传》曰:“凡雨三日以上为霖。”京房别对灾异曰:“人劳怨苦,雨水绝道。”

李贤注 卷 5 郑玄注云:“助老气也。行犹赐也。”

李贤注 卷 5 《东观记》曰:“方今八月案比之时。”谓案验户口,次比之也。

李贤注 卷 5 遂久,县,属越巂郡。

李贤注 卷 5 富平,县,属北地郡,故城在今灵州回乐县西南。郦元《水经注》曰:“河水于此有上河之名也。”

李贤注 卷 5 虔人,羌号也。《东观记》曰:“虔人种羌大豪恬狼等诣度辽将军降。”

李贤注 卷 5 郡名,在辽东。

李贤注 卷 5 旄牛,县,属蜀郡。华阳国志曰在邛崃山表也。

李贤注 卷 5 汉令今亡。

李贤注 卷 5 绮,文缯;縠,纱也。玑,珠不圆者也。

李贤注 卷 5 鸷鸟谓鹰鹯之类也。《广雅》曰:“鸷,执也。以其能服执众鸟。”月令:“孟秋,鹰乃祭鸟,始用行戮。”言有司怠惰,不遵法令,将欲纠其罪,顺秋行诛,同鹰鹯之鸷击也。

李贤注 卷 5 郑玄云:“妇使谓组𬘓之事”

李贤注 卷 5 节谓志操。义谓推让。甄,明也。旌,章也。里门谓之闾。旌表者,若今树阙而显之。

李贤注 卷 5 《续汉志》曰:“元初六年,以尚书欧阳家说,谓六宗者,在天地四方之中,为上下四方之宗,以元始中故事,谓六宗易六子之气,日、月、雷公、风伯、山、泽者,非也,乃更六宗,祠于戌亥之地,礼比大社也。”

李贤注 卷 5 汉官仪:“大医令一人,秩六百石。”

李贤注 卷 5 搜神记曰:“昔秦人筑城于武周塞以备胡,将成而崩者数矣。有马驰走,周旋反复,父老异之,因依以筑城,城乃不崩,遂以名焉。”其故城,今朔州也。

李贤注 卷 5 沈氐,羌号也。《续汉志》曰“羌在上郡西河者,号沈氐”也。

李贤注 卷 5 褒字伯仁,舒县人也。

李贤注 卷 5 掸音擅。

李贤注 卷 5 谓宫人无子守园陵者也。

李贤注 卷 5 甘陵,孝德皇后之陵也,因以为县,今贝州清河县东也。

李贤注 卷 5 《续汉书》曰“坐轻慢不孝”,故贬。临湖,县名,属庐江郡也。

李贤注 卷 5 乳母王圣与中黄门李闰等诬告尚书邓访等谋废立,宗族皆免官,隲与遵皆自杀。

李贤注 卷 5 《续汉书》曰:“赐赏宝剑、玉玦、杂缯布等。”

李贤注 卷 5 《伏侯古今注》曰“置营兵千人”也。

李贤注 卷 5 夫余王子,尉仇台也。

李贤注 卷 5 《汉官仪》曰:“宗正卿,秩中二千石。”授字孟春,徐州武原人也。

李贤注 卷 5 谷罗属西河郡。

李贤注 卷 5 景帝陵也。

李贤注 卷 5 无功,县,属九真郡。

李贤注 卷 5 清白谓贞正也。爱利谓爱人而利之也。无拘官簿谓受超迁之,不拘常牒也。

李贤注 卷 5 墨绶谓令、长之属也。隐亲犹亲自隐也。悉,尽也。言令三公以下各举所知,皆隐审尽心,勿取浮华不实者。

李贤注 卷 5 灵关,道,属越雟郡。

李贤注 卷 5 三署,解见和帝纪。

李贤注 卷 5 《东观记》曰:“禾百五十六本,七百六十八穗。”

李贤注 卷 5 熹字季明,青州长广人也。

李贤注 卷 5 古成伯国也,故城在今濮州雷泽县北。《述征记》云:“成阳东南有尧冢。”

李贤注 卷 5 台县属济南郡,故城在今齐州平陵县北。

李贤注 卷 5 太山,王者告代之处,为五岳之宗,故曰岱宗。燔柴以告天。

李贤注 卷 5 二祖,高祖、光武也。六宗谓孝文曰太宗,孝武曰代宗,孝宣曰中宗,孝元曰高宗,孝明曰显宗,孝章曰肃宗。

李贤注 卷 5 假音格。格,至也。

李贤注 卷 5 阆中,县,属巴郡,临阆中水,因以为名,今隆州县也。

李贤注 卷 5 《续汉志》曰:“将作大匠属官有左右校,皆有令、丞。”中兴未置,今始复。

李贤注 卷 5 频阳,县,故城在今雍州美原县西南。衙见上。

李贤注 卷 5 明帝孙,节王畅之子也。

李贤注 卷 5 常侍江京等谮之也。

李贤注 卷 5 《汉官仪》曰“度辽将军屯五原曼柏县”也。

李贤注 卷 5 历城,县,属济南国,今齐州县也。

李贤注 卷 5 今新丰县西南有凤皇原,俗传云即此时凤皇所集之处也。

李贤注 卷 5 诸,县名,故城在今密州诸城县西南。

李贤注 卷 5 县名,属东郡,即古昆吾国,帝颛顼之墟,今濮州县。

李贤注 卷 5 东观记及续汉书并曰“北乡侯犊”,今作“懿”,盖二名。

李贤注 卷 5 光武曾孙简王错之子也。

李贤注 卷 5 石字次初,荆州湖阳人也,冯鲂之孙。

李贤注 卷 5 在今洛阳东北二十七里。《伏侯古今注》曰“陵山周二百六十丈,高十五丈”也。

李贤注 卷 5 西域都护之长史也。

李贤注 卷 5 永初元年,令吏人入钱谷得至关内侯也。

李贤注 卷 5 羌既转盛,诏陇西徙襄武,安定徙美阳,北地徙池阳。

李贤注 卷 5 台谓三台,三公象也。衡,平也,言天下所取平。伊尹为阿衡,即其义也。

李贤注 卷 5 哲,智也。索,尽也。谓邓后专制国柄也。《诗》曰:“哲夫成城,哲妇倾城。”《书》曰:“牝鸡之晨,惟家之索。”

李贤注 卷 5 秕,谷不成也。谕政教之秽。左传祈招之《诗》曰:“思我王度。”

李贤注 卷 5 储嫡谓太子也。邪蠹谓江京等也。

李贤注 卷 5 《续汉志》曰“上赐卫尉冯石宝剑、玉玦、杂缯布等”,故曰承欢也。杨公,杨震。逢怒谓樊丰等谮震,云有恚恨心,帝免之。

李贤注 卷 5 日,君道也。微,不明也。祲,阴阳相侵之气也。《诗》曰:“彼月而微。此日而微。”言君道暗乱,政化陵迟,汉祚衰微,自此而始,故言遂祲天路也。

李贤注 卷 6 《谥法》曰:“慈和遍服曰顺。”《伏侯古今注》曰:“保之字曰守。”

李贤注 卷 6 《前书》曰:“长秋,皇后官,本秦官将行也,景帝更名大长秋。或用中人,或用士人。秩二千石。”中兴常用宦者。

李贤注 卷 6 十九人,见《孙程传》。

李贤注 卷 6 《汉官仪》曰“崇贤门内德阳殿”也。

李贤注 卷 6 从太子废为王,故曰龙潜蕃国。

李贤注 卷 6 孔,甚也。章,明也。

李贤注 卷 6 《汉官仪》曰:“《书》称‘虎贲三百人’,言其猛怒如虎之奔赴也。孝武建元三年初置期门,平帝元始元年更名虎贲郎。”又:“武帝太初元年初置建章营骑,后更名羽林。以天有羽林之星,故取名焉。又取从军死事之子孙养羽林官,教以五兵,号曰羽林孤儿。光武中兴,以征伐之士劳苦者为之,故曰羽林士。”

李贤注 卷 6 子午道,平帝时王莽通之。《三秦记》曰,子午,长安正南。山名秦领谷,一名樊川。褒斜,汉中谷名。南谷名褒,北谷名斜,首尾七百里。

李贤注 卷 6 《东观记》曰:“以阿附恶逆,辟召非其人,策罢。”

李贤注 卷 6 敦字文理,京县人也。汉法,视事满岁乃得举。今帝新即位,施恩惠,虽未满岁,得令举人。

李贤注 卷 6 徒囚逃亡当传捕者,放之勿捕。

李贤注 卷 6 冯石字次初。《东观记》曰:“冯、刘以阿党权贵,李郃以人多疾疫免。”

李贤注 卷 6 朱宠字仲威,京兆杜陵人。朱伥字孙卿,寿春人也。伥音丑良反。

李贤注 卷 6 实谓验实之也。二千石,太守也。黄绶,丞、尉也。《前书》曰“比二百石以上,铜印黄绶”也。

李贤注 卷 6 调,选也。五营,五校也,谓长水、步兵、射声、胡骑、车骑等五校尉也。

李贤注 卷 6 刘光字仲辽,即太尉刘矩之弟。许敬字鸿卿,平舆人。

李贤注 卷 6 《尔雅》曰“缟,皓也”,缯之精白者曰缟。

李贤注 卷 6 《东观记》曰:“无清介辟召,策罢。”

李贤注 卷 6 解见《章纪》。

李贤注 卷 6 妻父曰婚,婿父曰姻。一犹皆也。

李贤注 卷 6 冠也。

李贤注 卷 6 音力公反。

李贤注 卷 6 《东观记》曰:“以阴阳不和,久托病,策罢。”

李贤注 卷 6 安帝永初五年徙,今复之。

李贤注 卷 6 《东观记》曰:“为陵轹使官策罢,以千石禄终身。”

李贤注 卷 6 崎字叔峻,华阴人也。

李贤注 卷 6 始,班超孙也,尚顺帝姑阴城公主。《东观记》曰:“阴城公主名贤得。”

李贤注 卷 6 章帝建初二年罢也。

李贤注 卷 6 《易》益卦曰:“损上益下,人悦无疆。”惠,爱也。《尚书》曰:“安人则惠,黎人怀之。”

李贤注 卷 6 《东观记》曰:“叶调国王遣使师会诣阙贡献,以师会为汉归义叶调邑君,赐其君紫绶,及掸国王雍田亦赐金印紫绶。”掸音擅。

李贤注 卷 6 三县皆属会稽郡。鄮县今越州县也。句章故城在今鄮县西。鄞故城在鄮县东南。鄞音银。鄮音茂。

李贤注 卷 6 首阳山在洛阳东北也。

李贤注 卷 6 《说文》曰:“禜,设绵蕞为营,以祈水旱。”禜音咏。《诗》曰:“靡神不举。”

李贤注 卷 6 《论语》曰:“祭神如神在。”

李贤注 卷 6 济水,四渎之一,至河南溢为荥泽,故于荥阳祠焉。

李贤注 卷 6 时张衡为太史令,作之。

李贤注 卷 6 《前书音义》曰:“甲科谓作简策难问,列置案上,在试者意投射取而答之,谓之射策。上者为甲,次为乙。若录政化得失,显而问之,谓之对策也。”

李贤注 卷 6 望都,县名,属中山国,今定州县也。章帝改曲逆为蒲阴,亦属中山,与望都相近,故城在今定州北。《东观记》亦作“蒲”,本多作“满”,满字者误也。《东观》又云:“为不祠北岳所致。诏曰‘政失厥中,狼灾为应,至乃残食孤幼。博访其故,山岳尊灵,国所望秩,而比不奉祠,淫刑放滥,害加孕妇’也。”

李贤注 卷 6 《史记》曰:“颜回,鲁人,好学,年二十九发尽白,早死。”新序曰:“子奇年十八,齐君使之化阿。至阿,铸其库兵以为耕器,出仓廪以赈贫穷,阿县大化。”

李贤注 卷 6 《尚书》益稷篇帝作歌曰:“元首明哉!股肱良哉!”《诗》小雅曰“三事大夫,莫肯夙夜。邦君诸侯,莫肯朝夕”也。

李贤注 卷 6 三司,三公也,即太尉、司空、司徒也。归犹委任也。

李贤注 卷 6 恭陵,安帝陵也。庑,廊屋也。《说文》曰“堂下周屋曰庑”也。

李贤注 卷 6 武帝元朔四年,初置南部都尉于陇西临洮县,中兴以来废,至此复置之也。

李贤注 卷 6 扶字仲渊。

李贤注 卷 6 《东观记》曰:“疏勒王盘遗使文时诣阙。”师子似虎,正黄,有叙耏,尾端茸毛大如斗。封牛,其领上肉隆起若封然,因以名之,即今之峰牛。

李贤注 卷 6 延字君子,蕲县人也。

李贤注 卷 6 子为黄钟,律长九寸,声有轻重长短,度量皆出黄钟。随月律谓月令“正月律中太蔟,二月律中夹钟,三月律中姑洗,四月律中仲吕,五月律中蕤宾,六月律中林钟,七月律中夷则,八月律中南吕,九月律中无射,十月律中应钟,十一月律中黄钟,十二月律中大吕”。《东观记》曰:“元和以来,音戾不调,修复如旧典。”蔟音凑。

李贤注 卷 6 黄尚字伯,河南郡邔人也。王卓字仲辽,河东解人也。邔音求纪反。

李贤注 卷 6 《东观记》曰“以选举贪污策罢”也。

李贤注 卷 6 《续汉志》曰:“云中郡沙南县有兰池城。”

李贤注 卷 6 《东观记》曰:“阳嘉四年诏曰‘朕以不德,谪见于天,零陵言日食,京师不觉’。”故此言日变方远。

李贤注 卷 6 充县属武陵郡,故城在澧州崇义县东北。充音冲。夷道属南郡也。

李贤注 卷 6 虔字君贤,池阳人。

李贤注 卷 6 荧惑,火星也。南斗,北方之宿也。《前书音义》曰:“犯谓七寸内光芒相及。”

李贤注 卷 6 邾,县,属江夏郡,故城在今复州竟陵县东。邾音朱。

李贤注 卷 6 《续汉书》曰:“志字仲节,汝南南顿人也。曾祖父顺。”

李贤注 卷 6 《续汉书》曰:“祝良字邵卿,长沙临湘人。”

李贤注 卷 6 寿字伯长,临湘人也。

李贤注 卷 6 事见《梁商传》也。

李贤注 卷 6 美稷,县,属西河郡也。

李贤注 卷 6 且音子余反。

李贤注 卷 6 陇山之关也,今名大震关,在今陇州汧源县西也。

李贤注 卷 6 离石,县名,在郡南五百九里,西河本都平定县,至此徙于离石。

李贤注 卷 6 戒字志伯,蜀郡成都人也。

李贤注 卷 6 《东观记》曰:“耽将吏兵,绳索相悬,上通天山。”

李贤注 卷 6 赜,幽深也。索,求也。

李贤注 卷 6 《东观记》曰:“时以远近献马众多,园厩充满,始置承华厩令,秩六百石。”

李贤注 卷 6 薁音于六反。鞬音居言反。

李贤注 卷 6 峻字伯师,下邳徐人也。

李贤注 卷 6 参䜌,县,属安定郡。䜌音力全反。

李贤注 卷 6 阿阳,县,属天水郡,故城在今秦州陇城县西北。

李贤注 卷 6 琚音居。

李贤注 卷 6 离,遭也。矫,正也。《左传》曰:“晋侯在外十九年矣,险阻艰难备尝之矣,人之情伪尽知之矣。”

李贤注 卷 6 殆,近也。言顺帝效前之僻,不能改正也。

李贤注 卷 6 《谥法》曰:“幼少在位曰冲。”司马彪曰:“冲幼早夭,故谥曰冲。”《伏侯古今注》曰:“炳之字曰明。”

李贤注 卷 6 在洛阳西十五里,陵高八丈四尺,周三百步。

李贤注 卷 6 《东观记》曰“腾知罪法深大,怀挟奸巧,稽留道路,下狱死”也。

李贤注 卷 6 凉州姑臧县东南有鹯阴县故城,因水以为名。

李贤注 卷 6 《谥法》:“忠正无邪曰质。”《古今注》曰:“缵之字曰继。”

李贤注 卷 6 在洛阳西北十五里,《伏侯古今注》曰:“高四丈六尺,周百八十三步。”

李贤注 卷 6 堂邑,县,属广陵郡,今扬州六合县也。

李贤注 卷 6 曲阳,县,属九江郡,在淮曲之阳,故城在今豪州定远县西北。东城,县,故城在定远县东南也。

李贤注 卷 6 《东观记》曰:“传勉头及所带玉印、鹿皮冠、黄衣诣洛阳,诏悬夏城门外,章示百姓。”

李贤注 卷 6 《尔雅》曰:“京京,忧也。”

李贤注 卷 6 寤,觉也。寐,卧也。《诗》曰:“寤寐永叹,唯忧用老。”

李贤注 卷 6 任,保也。

李贤注 卷 6 吕氏《春秋》曰:“周文王使人掘地,得死人骸。文王曰:‘更葬之。’吏曰:‘此无主。’文王曰:‘有天下者,天下之主,今我非其主邪?’遂令吏以衣棺葬之。天下闻之,曰:‘文王贤矣。泽及枯骨,又况人乎!’”

李贤注 卷 6 鲁闵公立二年而薨,次僖公立,僖虽是闵庶兄,然尝为闵臣,位次当在闵下。后文公即位,乃进僖公神位居闵之上,《左传》曰:“跻僖公,逆祀也。”定公八年经书“从祀先公”。从,顺也。顺祀谓退僖神位于闵下。谷梁曰:“从祀先公,贵正也。”

李贤注 卷 6 音吁夷,今楚州县也。

李贤注 卷 6 《东观记》曰:“强赋一亿五千万,槛车征下狱。”

李贤注 卷 6 《东观记》曰:“取钱缣三百七十五万。”

李贤注 卷 6 四子谓羲仲、羲叔、和仲、和叔也。《尚书》曰:“乃命羲、和,钦若昊天。”

李贤注 卷 6 《尚书》曰:“天乃锡禹洪范九畴。”孔安国注云:“洪,大也。范,法也。畴,类也。言天与禹,洛出书,神龟负文而出,列于背,有数至于九,禹遂因而第之,以成九类。”其八曰庶征,有休征、咎征之应。休,美也。咎,恶也。征,验也。人君行善政,则百谷用成,家用平康,是休征也。政有乖失,则百谷用不成,家用不宁,是咎征也。休之与咎,皆象人君之政,故言“休咎有象”也。“象”或作“家”。

李贤注 卷 6 言君政纯和则瑞气降,若逆时令则灾异感。所禁虽微,其应乃大。前圣所重,即谓唐尧钦若昊天,箕子休咎之应。

李贤注 卷 6 眚,过也。“明德慎罚”,尚书康诰之言。

李贤注 卷 6 言东作之时,须育养细微,敬事之始。礼记月令:“孟春之月,无杀虫胎夭飞鸟,无麛无卵。庆赐遂行,无有不当。”《书》曰:“敬敷五教,五教在宽。”

李贤注 卷 6 谓比年张婴寇广陵,华孟寇九江也。

李贤注 卷 6 《尚书》曰:“一夫弗获,则曰时予之辜。”

李贤注 卷 6 月令:“孟春之月,行庆施惠,下及兆人。”又曰:“掩骼埋胔。”郑玄注曰:“为死气逆生气也。”骨枯曰骼,肉腐曰胔。

李贤注 卷 6 四府掾属谓大将军府掾属二十九人,太尉府掾属二十四人,司徒府三十一人,司空府二十九人。汉官:“左、右中郎将,皆秦官也,比二千石,三署郎皆属焉。”三署谓五官署,左、右署也。儒生为诗者谓之诗家,礼者谓之礼家,故言各随家法也。四姓小侯,解见明纪也。

李贤注 卷 6 《尔雅》曰:“髦,俊也。”郭璞注曰:“士中之俊,犹毛中之髦。”时张皓、王龚、庞参、张衡、李郃、李固、黄琼之俦也。

李贤注 卷 6 砥,砺也。革,改也。沦,没也。言顺帝初升天位,又群贤总集,不能因兹自砺,改革前非,而终溺于私嬖近习也。谓封孙程等十九人为侯,又诏中官养子,听袭封爵之类。

李贤注 卷 6 保,安也。阿,倚也。言可依倚以取安,傅姆之类也。传土谓阿母山阳君宋娥更相货赂,求增邑土也。后家谓拜后父梁商为大将军,商薨,仍拜子冀为大将军,弟不疑为河南尹。

李贤注 卷 6 言陵迟夭折,在于时运,所以天之胤绪,频致三终也。

李贤注 卷 7 《谥法》曰:“克敌服远曰桓。”志之字曰意。

李贤注 卷 7 顺帝时,开上书,愿分蠡吾县以封翼,帝许之。蠡吾故城在今瀛州博野县西。蠡音礼。

李贤注 卷 7 讳明,本蠡吾侯之媵妾。《史记》曰,匽姓,咎繇之后也。匽音偃。

李贤注 卷 7 洛阳城北面西头门也,门外有万寿亭。

李贤注 卷 7 妻音七计反。

李贤注 卷 7 《续汉志》曰:“皇太子、皇子皆安车,朱班轮,青盖,金华蚤。”故曰王青盖车也。

李贤注 卷 7 《东观记》曰:“太后御却非殿。”

李贤注 卷 7 在洛阳东南三十里,陵高五丈五尺,周百三十八步。

李贤注 卷 7 本初元年,庐江贼攻盱台,广陵贼张婴等杀江都长。盱台、江都并近淮,故言淮夷。时中郎将滕抚屡击破之,其余众犹未殄也。

李贤注 卷 7 信音申,古字通。

李贤注 卷 7 博本汉蠡吾县之地也。帝既追尊父为孝崇皇,其陵曰博陵,置园庙焉,故曰博园,在今瀛州博野县西。贵人位次皇后,金印紫绶。

李贤注 卷 7 将谓五官、左、右、虎贲、羽林中郎将也。大夫谓光禄大夫、太中大夫、中散大夫、谏议大夫。

李贤注 卷 7 博士掌通古今,比六百石。议郎比六百石。郎官谓三中郎将下之属官也。有中郎、侍郎、郎中。

李贤注 卷 7 作静陵也。

李贤注 卷 7 《易》曰:“密云不雨,自我西郊。”

李贤注 卷 7 便,光武玄孙也,阜陵王恢之子,以顺帝阳嘉中封为㪍遒亭侯,今改封也,遒音子由反。本传作“便亲”,纪传不同,盖有误。

李贤注 卷 7 《续汉志》曰:“水溢坏城寺室屋,杀人。时梁太后摄政,兄冀枉杀李固、杜乔。”

李贤注 卷 7 《汉官仪》曰:“中黄藏府掌中币帛金银诸货物”也。

李贤注 卷 7 章帝曾孙也,乐安夷王宠之子,质帝之父也。梁太后改封勃海。

李贤注 卷 7 戒字志伯,蜀郡人也。

李贤注 卷 7 《续汉志》曰:“时以为凤皇。政既衰缺,梁冀专权,皆羽孽也。”巳氏,县名,属济阴郡,故城在今宋州楚丘县也,古戎州巳氏之邑也。

李贤注 卷 7 尉氏,县,属陈留郡,今汴州县也。

李贤注 卷 7 《续汉志》曰:“顺帝之末,京都童谣曰:‘直如弦,死道边;曲如钩,反封侯。’曲如钩谓梁冀、胡广等。直如弦谓李固等。”

李贤注 卷 7 《东观记》曰江舍及李坚等。

李贤注 卷 7 河闲王建,勃海王悝。

李贤注 卷 7 彭城王定。

李贤注 卷 7 板盾,西南蛮之号。

李贤注 卷 7 《说文》曰:“帑者,金布所藏之府也。”帑,佗朗反。

李贤注 卷 7 安平,今定州县也。经,今贝州经城县。

李贤注 卷 7 《续汉志》曰:“在东井二十三度。东井主法,梁太后枉杀公卿,犯天法也。”

李贤注 卷 7 已上略成帝诏词。

李贤注 卷 7 遑,暇也。启,跪也。《诗》小雅曰:“王事靡盬,不遑启处。”

李贤注 卷 7 《公羊传》之文也。

李贤注 卷 7 《续汉志》曰:“肉似羊肺,或大如手。”《五行传》云:“弃法律,逐功臣,时则有羊祸,时则有赤眚赤祥。”是时梁太后摄政,兄冀专权,枉诛李固、杜乔、天下冤之。廉县属北地郡也。

李贤注 卷 7 《前书》曰:“旗星中四星,名曰天市。”

李贤注 卷 7 歆字敬让。

李贤注 卷 7 监寐言虽寝而不寐也。寤,觉也。

李贤注 卷 7 厮舍,贱役人之舍。

李贤注 卷 7 壖,官之余地也。《前书音义》曰:“壖,城郭旁地。”音奴唤、而恋二反。

李贤注 卷 7 谓顺帝崩也。《诗》周颂曰:“闵予小子,遭家不造。”郑玄注云:“造,成也。言成王遭武王崩,家道未成。”

李贤注 卷 7 谓建和二年长安陈景反,南顿管伯等谋反,并伏诛。

李贤注 卷 7 《尚书》曰:“周公曰‘朕复子明辟’。”复,还也。子谓成王也。辟,君也。谓周公摄政已久,故复还明君之政于成王;今太后亦还政于帝也。

李贤注 卷 7 先姑谓安帝阎皇后也。《尔雅》曰“妇人谓夫之父曰舅,夫之母曰姑。在则曰君舅、君姑,殁则曰先舅、先姑”也。

李贤注 卷 7 金者,刚之物也。言人能同心,则其利可以断之也。《易》曰:“二人同心,其利断金。”

李贤注 卷 7 《诗》小雅曰:“允矣君子,展也大成。”郑玄注云:“允,信也。展,诚也。大成谓致太平也。”言诚能致太平,是所望也。

李贤注 卷 7 裴,姓;优,名也。《风俗通》曰:“裴,伯益之后。”

李贤注 卷 7 梓潼,县,属广汉郡,今始州县也,有梓潼水。

李贤注 卷 7 河闲孝王开之子,初为乐成王,后改曰安平。

李贤注 卷 7 敬杀于填王建,故国人杀之。

李贤注 卷 7 县名,属济阴郡,《左传》曰“盟于句渎之丘”是也,故城在今曹州乘氏县北,一名谷丘。

李贤注 卷 7 允街,县名,属金城郡,音缘皆。

李贤注 卷 7 长音直亮反。

李贤注 卷 7 张衡《对策》曰:“水者,五行之首。逆流者,人君之恩不能下及,而教逆也。”

李贤注 卷 7 朐,山名也,在今海州朐山县南。

李贤注 卷 7 云汉,《诗》大雅篇名也。周宣王时大旱,故作诗曰:“倬彼云汉,昭回于天。”郑玄注云:“云汉,天河也。倬然转运于天。时旱渴雨,故宣王夜视天河,望其候焉。”

李贤注 卷 7 颂字公孙,巩人。

李贤注 卷 7 司隶,州,即洛阳。

李贤注 卷 7 貣音吐得反,又音徒得反。

李贤注 卷 7 雇犹酬也。

李贤注 卷 7 须,待也。

李贤注 卷 7 《续汉志》曰:“水溢至津城门,漂流人物。时梁冀专政,疾害忠良,威权震主,后遂诛灭也。”

李贤注 卷 7 𬙂音翼善反。

李贤注 卷 7 益州,郡名也,武帝置。诸本无“郡”字者,误也。

李贤注 卷 7 《汉官仪》曰:“秦郡有尉一人,典兵禁,捕盗贼,景帝更名都尉,建武七年省,唯边郡往往置都尉及属国都尉。”今二郡寇贼不息,故置。

李贤注 卷 7 美稷,西河县也。

李贤注 卷 7 中官,常侍以下。

李贤注 卷 7 汉官仪太官右监丞,秩比六百石也。

李贤注 卷 7 《汉官仪》曰:“守宫令一人,黄门冗从仆射一人,并秩六百石”也。

李贤注 卷 7 县名,属长沙国,在益水之阳,今潭州县也,故城在县东。

李贤注 卷 7 朗字代平。

李贤注 卷 7 《汉官仪》曰:“苑令一人,秩六百石。”

李贤注 卷 7 博陵郡,故城在今瀛州博野县也。后徙安平。

李贤注 卷 7 《东观记》曰:“并坐不卫宫,止长寿亭,减死一等,以爵赎之。”

李贤注 卷 7 和平元年有司奏,太后所居皆以永乐为称,置官属太仆、少府焉。

李贤注 卷 7 谓太后常居博园,不得在洛阳。

李贤注 卷 7 《说文》曰:“悹,忧也。”音工奂反。今作心旁官,即“悹”字也,今相传音绾。

李贤注 卷 7 枭,县首于木也。

李贤注 卷 7 五县侯谓单超新丰侯、徐璜武原侯、具瑗东武阳侯、左悺上蔡侯、唐衡汝阳侯。七亭侯谓尹勋宜阳都乡、霍谞邺都亭、张敬山阳西乡、欧阳参修武仁亭、李玮宜阳金门、虞放冤句吕都亭、周永下邳高迁乡。

李贤注 卷 7 恬字伯休,卢奴人。

李贤注 卷 7 允字伯代。

李贤注 卷 7 汉官仪:“秘书监一人、秩六百石。”

李贤注 卷 7 《东观记》曰追到积石山,即与罗亭相近,在今鄯州也。

李贤注 卷 7 积石山在今鄯州龙支县南,即《禹贡》云“导河积石”是也。

李贤注 卷 7 放字子仲,陈留人也。

李贤注 卷 7 史阙名也。

李贤注 卷 7 勒姐,羌号也。姐音子野反。

李贤注 卷 7 丙署,署名也。《续汉志》曰:“丙署长七人,秩四百石,黄绶,宦者为之,主中宫别处。”

李贤注 卷 7 永寿三年置。

李贤注 卷 7 《东观记》曰大如鸡子。《续汉志》曰:“诛杀过差,宠小人”也。

李贤注 卷 7 博,今博城县也。太山有徂来山,一名尤来。

李贤注 卷 7 永寿三年置。

李贤注 卷 7 《东观记》曰:“时攻没苍梧,取铜虎符,太守甘定、刺史侯辅各奔出城。”桂阳,郡,在桂水之阳,今连州县。

李贤注 卷 7 安帝陵也。

李贤注 卷 7 殇帝陵也。

李贤注 卷 7 《尔雅》曰:“宫中门谓之闱。”《广雅》曰:“闱谓之闼。”

李贤注 卷 7 《东观记》曰:“以京师水旱疫病,帑藏空虚,虎贲、羽林不任事者住寺,减半奉。”据此,谓简选疲弱不胜军事者,留住寺也。

李贤注 卷 7 《东观记》曰:“时贼乘刺史车,屯据临湘,居太守舍。贼万人以上屯益阳,杀长吏。”艾,县名,属豫章郡,故城在今洪州建昌县。

李贤注 卷 7 永寿元年置。

李贤注 卷 7 京兆虎牙都尉屯长安,见《西羌传》。

李贤注 卷 7 栩字季阙,郾人。

李贤注 卷 7 平陵,昭帝陵也。

李贤注 卷 7 光武姊湖阳长公主,新野长公主,兄鲁哀王,舅寿张敬侯樊重,并光武时立庙。

李贤注 卷 7 《史记》曰:“老子者,楚苦县厉乡曲仁里人也。名耳,字聃,姓李氏。为周守藏吏。”有神庙,故就祠之。苦县属陈国,故城在今亳州谷阳县也。苦音户,又如字。

李贤注 卷 7 瘿陶,县,属巨鹿郡,故城在今赵州瘿陶县西南。

李贤注 卷 7 邓后之叔父。

李贤注 卷 7 邓后之兄子。

李贤注 卷 7 惠帝陵也。

李贤注 卷 7 房谓祠堂也。王涣传曰:“时唯密县存故太傅卓茂庙,洛阳留令王涣祠。”

李贤注 卷 7 永寿元年置。

李贤注 卷 7 谢承《书》曰:“抗徐字伯徐,丹阳人。少为郡佐史,有胆智策略,三府表徐有将率之任,特迁长沙太守。”《风俗通》曰:“卫大夫三抗之后,汉有抗喜,为汉中太守。”

李贤注 卷 7 长秋,宫名。汉官曰:“朔平署司马一人。”

李贤注 卷 7 湟,水名,在今鄯州湟水县。

李贤注 卷 7 畒十钱也。

李贤注 卷 7 茂字叔盛,彭城人也。

李贤注 卷 7 盖音古盍反。

李贤注 卷 7 《续汉书》曰:“时登等有玉印五,皆如白石,文曰‘皇帝信玺’、‘皇帝行玺’,其三无文字。璧二十二,珪五,铁券十一。开王庙,带王绶,衣绛衣,相署置也。”

李贤注 卷 7 广义、神虎,洛阳宫西门也,在金商门外。袁山松《书》曰:“是时连月火灾,诸宫寺或一日再三发。又夜有讹言,击鼓相惊。陈蕃等上疏谏曰‘唯善政可以已之’,书奏不省。”

李贤注 卷 7 《东观记》曰:“戴异鉏田得金印,到广陵以与龙尚。”

李贤注 卷 7 谓长沙、桂阳、零陵等郡也,并属荆州。

李贤注 卷 7 时小黄门赵津犯法,质考杀之,宦官怨恚,有司承旨奏质等。

李贤注 卷 7 时国王安敦献象牙、犀角、玳瑁等。

李贤注 卷 7 酆字伯应,封东阳亭侯。

李贤注 卷 7 河内牢修告之,事具《刘淑传》。

李贤注 卷 7 鸾鸟,县名,属武威郡。鸾音雚。

李贤注 卷 7 时李膺等颇引宦者子弟,宦官多惧,请帝以天时当赦,帝许之,故除党锢也。

李贤注 卷 7 《续汉志》曰:“时人欲就沲浴,见沲水浊,因戏相恐:‘此中有黄龙。’语遂行人闻郡,欲以为美,故上言之,时史以书帝纪。桓帝政化衰缺,而多言瑞应,皆此类也。先儒言瑞兴非时,则为妖孽,而人言生龙,皆龙孽也。”

李贤注 卷 7 前史谓《东观记》。

李贤注 卷 7 薛综注《东京赋》云:“濯龙,殿名。芳林谓两旁树木兰也。”考,成也。既成而祭之。《左传》曰“考仲子之宫”也。

李贤注 卷 7 浮图,今佛也。《续汉志》曰:“祠老子于濯龙宫,文罽为坛,饰淳金铅器,设华盖之坐,用郊天乐。”

李贤注 卷 7 《左传》曰:“史嚚曰:‘国将兴,听于人;将亡,听于神。’”

李贤注 卷 7 五邪谓单超、徐璜、左悺、唐衡、具瑗也。

李贤注 卷 7 忠贤谓李膺、陈蕃、窦武、黄琼、朱穆、刘淑、刘陶等,各上书极谏,以折宦官等奸谋之锋也。

李贤注 卷 7 《帝王纪》曰:“夏帝相为羿所逐,相乃都商丘,依同姓诸侯斟灌、斟寻氏。”《史记》曰:“周厉王好利暴虐,周人相与畔,而袭厉王,王出奔于彘。”言帝宠幸宦竖,令执威权,赖忠臣李膺等竭力谏争,以免篡弑之祸。不然,则虽愿如夏相依斟,周王流彘,不可得也。斟灌、斟寻,国,故城在今青州。彘,晋地也。

李贤注 卷 7 越谓非次也。跻,升也。天禄,天位也。左传子家羁曰:“天禄不再。”

李贤注 卷 7 幸,佞也。淫,滥也。五幸即上“五邪”也。三狱谓李固、杜乔,李云、杜众,成瑨、刘质也。

李贤注 卷 7 《帝王纪》曰:“纣多发美女以充倾宫之室,妇人衣绫纨者三百余人。”据桓帝纳三皇后,又博采宫女五六千人,并无子也。

李贤注 卷 8 《谥法》曰:“乱而不损曰灵。”《伏侯古今注》曰宏之字曰大。

李贤注 卷 8 淑以河闲王子封为解渎亭侯,苌袭父封,故言世封也。解渎亭在今定州义丰县东北也。

李贤注 卷 8 《续汉志》曰:“桓帝之初,京都童谣曰:‘城上乌,尾毕逋,父为吏,子为徒。一徒死,百乘车。车班班,入河闲。河闲姹女工数钱,以钱为室金为堂,石上慊慊舂黄梁。梁下有悬鼓,我欲击之丞卿怒。’‘城上乌’者,处高独食,不与下共,谓人主多聚敛也。‘父为吏,子为徒’者,言蛮夷叛逆,父既为军吏,子弟又为卒徒往击之也。‘一徒死,百乘车’者,言前一人讨胡既死矣,后又遣百乘车往也。‘车班班’者,言乘舆班班入河闲迎灵帝也。‘姹女数钱’,言帝既立,其母永乐太后好聚金以为堂室也。‘石上慊慊’者,言太后虽积金钱,犹慊慊常若不足,使人舂黄粱而食之也。‘我欲击之’者,言太后教帝使卖官受钱,天下忠笃之士怨望,欲击鼓求见卿,悬鼓者复怒而止我也。”

李贤注 卷 8 《东观记》曰:“到夏门外万寿亭,群臣谒见。”

李贤注 卷 8 在洛阳东南三十里,高十二丈,周三百步。

李贤注 卷 8 山在今原州高平县。“逢”一作“途”。

李贤注 卷 8 慎园在今瀛州乐寿县东南,俗呼为二皇陵。

李贤注 卷 8 泾阳,县名,属安定,故城在今原州平凉县南也。

李贤注 卷 8 太后与窦武密谋欲诛曹节,今武等既诛,故太后被迁。

李贤注 卷 8 姓闻人,名袭,字定卿。《风俗通》曰:“少正卯,鲁之闻人,其后氏焉。”

李贤注 卷 8 《续汉志》曰:“置永乐宫,仪如桓帝尊匽贵人之礼。”

李贤注 卷 8 训字季师,平舆人。

李贤注 卷 8 嚣字重宁。

李贤注 卷 8 钩谓相牵引也。事具刘淑、李膺传。

李贤注 卷 8 五属谓五服内亲也。

李贤注 卷 8 《续汉志》曰:“建宁中,京都长者皆以苇方笥为装具,时有识者窃言,苇笥郡国谳箧也。后党人禁锢,会赦,有疑者皆谳廷尉,人名悉入方笥中。”

李贤注 卷 8 字公房,扶沟人也。禧音僖。

李贤注 卷 8 东平陵,县名,属济南国,故城在今济州东。

李贤注 卷 8 乌浒,南方夷号也。《广州记》曰:“其俗食人,以鼻饮水,口中进啖如故。”

李贤注 卷 8 字元卓,汝南西平人。

李贤注 卷 8 艳字季德,南阳新野人。

李贤注 卷 8 执金吾宋酆女,前年入掖庭为贵人。

李贤注 卷 8 俱字伯俪,南阳安众人。

李贤注 卷 8 时有人书朱雀阙云“天下大乱,公卿皆尸禄”故捕之。事见宦者传。

李贤注 卷 8 《东观记》曰:“会稽许昭聚众自称大将军,立父生为越王,攻破郡县。”

李贤注 卷 8 国王,陈愍王宠也。臣贤案:陈敬王传云“国相师迁”。又《东观记》曰“陈行相师迁奏,沛相魏愔,前为陈相,与陈王宠交通”。明魏愔为沛相,此言师迁为沛相,盖误也。

李贤注 卷 8 《续汉志》曰:“时出大鱼二枚,各长八九丈,高二丈余。”

李贤注 卷 8 耽字汉公,东海人也。

李贤注 卷 8 建,桓帝弟也。

李贤注 卷 8 成帝陵也,在今咸阳县西。

李贤注 卷 8 《前书》地理志及《续汉》郡国志并无监,今蒲州安邑西南有盐池。

李贤注 卷 8 顺帝虞美人也。宪园在洛阳东北。

李贤注 卷 8 渤海孝王鸿之夫人也。

李贤注 卷 8 《汉官仪》曰:“平准令一人,秩六百石也。”

李贤注 卷 8 《前书》武帝祠中岳,改嵩高为崇高。《东观记》曰:“使中郎将堂溪典请雨,因上言改之,名为嵩高山。”

李贤注 卷 8 讼谓申理之也。其言切直,帝怒,槛车送槐里狱掠杀之也。

李贤注 卷 8 逸字大过,安众人。

李贤注 卷 8 《汉官仪》曰:“太子舍人、王家郎中并秩二百石,无员。”

李贤注 卷 8 平城门,洛阳城南门也。蔡邕曰:“平城门,正阳之门,与宫连,郊祀法驾所从出,门之最尊者。”武库,禁兵所藏。东垣,库之外障。《易传》曰:“小人在位,厥妖城门自坏。”

李贤注 卷 8 谓东、西与北边。

李贤注 卷 8 戫字叔达,音乙六反。

李贤注 卷 8 永安宫之太仆也。

李贤注 卷 8 滂字公喜。

李贤注 卷 8 鸿都,门名也,于内置学。时其中诸生,皆𠡠州、郡、三公举召能为尺牍辞赋及工书鸟篆者相课试,至千人焉。

李贤注 卷 8 颢字智明。《搜神记》曰:“颢为梁相,新雨后,有鹊飞翔近地,令人擿之,堕地化为圆石,颢命椎破,得一金印,文曰‘忠孝侯印’。”

李贤注 卷 8 《东观记》曰:“白衣人言‘梁伯夏教我上殿’,与中黄门桓贤语,因忽不见。”

李贤注 卷 8 《东观记》曰:“堕所御温明殿庭中,如车盖隆起,奋迅,五色,有头,体长十余丈,形貌似龙。”

李贤注 卷 8 洛阳宫殿名,南宫有玉堂前、后殿。据杨赐传,云堕嘉德殿前。

李贤注 卷 8 京房《易传》曰:“诸侯相伐,厥妖马生人。”

李贤注 卷 8 《山阳公载记》曰:“时卖官,二千石二千万,四百石四百万,其以德次应选者半之,或三分之一,于西园立库以贮之。”

李贤注 卷 8 郃字季承。

李贤注 卷 8 济字元江,细阳人。

李贤注 卷 8 时上禄长和海上言:“党人锢及五族,有乖典训。”帝从之。

李贤注 卷 8 时张修擅斩单于呼微,更立羌渠为单于,故坐死。

李贤注 卷 8 京房《易传》曰:“二首,下不一也,厥妖人生两头。”

李贤注 卷 8 公府,三公府也。驻驾,停车处也。庑,廊屋也,音无禹反。《续汉志》云:“南北四十余闲坏。”

李贤注 卷 8 表是,县,属酒泉郡,故城在今甘州张掖县西北也。

李贤注 卷 8 二星名也。

李贤注 卷 8 南阳宛人也,车骑将军何贡女也。

李贤注 卷 8 罼圭苑有二,东罼圭苑周一千五百步,中有鱼梁台,西罼圭苑周三千三百步,并在洛阳宣平门外也。

李贤注 卷 8 𫘧骥,善马也。调谓征发也。

李贤注 卷 8 《前书音义》曰:“辜,障也。榷,专也。谓障余人卖买而自取其利。”

李贤注 卷 8 《续汉书》曰:“雹大如鸡子。”

李贤注 卷 8 永巷,宫中署名也。《汉官仪》曰:“令一人。宦者为之,秩六百石,掌宫婢侍使。”

李贤注 卷 8 《三礼图》曰:“进贤冠,文官服之,前高七寸,后高三寸,长八寸。”《续汉志》曰:“灵帝宠用便嬖子弟,转相汲引,卖关内侯直五百万。令长强者贪如豺狼,弱者略不类物,实狗而冠也。”昌邑王见狗冠方山冠,龚遂曰:“王之左右皆狗而冠。”

李贤注 卷 8 《续汉志》曰:“驴者乃服重致远,上下山谷,野人之所用耳,何有帝王君子而骖驾之乎!天意若曰,国且大乱,贤愚倒植,凡执政者皆如驴也。”

李贤注 卷 8 《续汉志》曰:“德阳前殿西北入门内永乐太后宫署灾。”

李贤注 卷 8 《续汉书》曰:“三十六万余人。”

李贤注 卷 8 安平王续、甘陵王忠。

李贤注 卷 8 都亭在洛阳。八关谓函谷、广城、伊阙、大谷、轘辕、旋门、小平津、孟津也。

李贤注 卷 8 时中常侍吕强言于帝曰:“党锢久积,若与黄巾合谋,悔之无救。”帝惧,皆赦之。

李贤注 卷 8 盛字伯能。

李贤注 卷 8 时钧上《书》曰:“今斩常侍,悬其首于南郊以谢天下,即兵自消也。”帝以章示常侍,故下狱也。

李贤注 卷 8 邵陵,县名,属汝南郡,故城在今豫州郾城县东。

李贤注 卷 8 长社,今许州县也,故城在长葛县西。

李贤注 卷 8 西华,县,属汝南郡,故城在今陈州项城县西。

李贤注 卷 8 植连破张角,垂当拔之,小黄门左丰言于帝曰:“卢中郎固垒息军,以待天诛。”帝怒,遂槛车征植,减死一等。

李贤注 卷 8 《续汉志》曰:“上西门外女子生儿,两头,异肩共胸,以为不祥,堕地弃之。其后政在私门,上下无别,二头之象。”

李贤注 卷 8 刘艾《纪》曰:“时巴郡巫人张修疗病,愈者雇以米五斗,号为‘五斗米师’。”

李贤注 卷 8 其帅,卜已也。仓亭在东郡。

李贤注 卷 8 发棺断头,传送马市。

李贤注 卷 8 伶,姓也,周有大夫伶州鸠。

李贤注 卷 8 《风俗通》曰:“亦作人状,操持兵弩,一一备具。”《续汉志》曰:“龙蛇鸟兽,其状毛羽头目足翅皆具。是岁黄巾贼起,汉遂微弱。”

李贤注 卷 8 《续汉志》曰:“时烧灵台殿、乐成殿,延及北阙度道,西烧嘉德、和欢殿。”

李贤注 卷 8 洛阳城西面南头门也。

李贤注 卷 8 以修宫室。

李贤注 卷 8 延字公威,歆之子。

李贤注 卷 8 相字公弼,平舆人,许训之子。

李贤注 卷 8 县名,故城在今兰州金城县东也。

李贤注 卷 8 其音中黄钟也。子为黄钟。

李贤注 卷 8 天禄,兽也。时使掖廷令毕岚铸铜人,列于仓龙、玄武阙外,钟悬于玉堂及云台殿前,天禄、虾蟆吐水于平门外。事具《宦者传》。案:今邓州南阳县北有宗资碑,旁有两石兽,镌其膊一曰天禄,一曰辟邪。据此,即天禄、辟邪并兽名也。汉有天禄阁,亦因兽以立名。

李贤注 卷 8 怀陵,冲帝陵也。《续汉志》曰:“天戒若曰:诸怀爵禄而尊厚者,还自相害也。”

李贤注 卷 8 中牟,今郑州县。刘艾《纪》曰:“令落皓及主簿潘业,临阵不顾,皆被害。”

李贤注 卷 8 《前书音义》曰:“罘罳,连阙曲阁也,音浮思。”

李贤注 卷 8 宫字元雄。

李贤注 卷 8 刘艾《纪》曰“上西门外刘仓妻生”也。

李贤注 卷 8 观,姓;鹄,名。

李贤注 卷 8 葛陂在今豫州新蔡县西北。

李贤注 卷 8 陵字德云,胡阳人也。

李贤注 卷 8 乐资《山阳公载记》曰:“小黄门蹇硕为上军校尉,虎贲中郎将袁绍为中军校尉,屯骑校尉鲍鸿为下军校尉,议郎曹操为典军校尉,赵融为助军左校尉,冯芳为助军右校尉,谏议大夫夏牟为左校尉,淳于琼为右校尉:凡八校,皆统于蹇硕。”

李贤注 卷 8 字子高,安众人。

李贤注 卷 8 平乐观在洛阳城西。

李贤注 卷 8 时乌桓反叛,与贼张纯等攻蓟中,故瓉追击之。石门,山名也,在今营州西南。

李贤注 卷 8 时蹇硕谋欲立渤海王协,发觉。

李贤注 卷 8 董重,孝仁皇后之兄子也。

李贤注 卷 8 在洛阳西北二十里,陵高十二丈,周回三百步。

李贤注 卷 8 小平津在今巩县西北。《续汉志》曰:“时京师童谣曰‘侯非侯,王非王,千乘万骑上北邙。’案献帝未有爵号,为段珪等所执,公卿百官皆随其后,到河上乃得还。”

李贤注 卷 8 《献帝春秋》曰:“河南中部掾闵贡见天子出,率骑追之,北到河上。天子饥渴,贡宰羊进之,厉声责让等曰:‘君以阉宦之隶,刀锯之残,越从洿泥,扶侍日月,卖弄国恩,阶贱为贵,劫迫帝主,荡覆王室,假息漏刻,游魂河津。自亡新以来,奸臣贼子未有如君者。今不速死,吾射杀汝。’让等惶怖,叉手再拜叩头,向天子辞曰:‘臣等死,陛下自爱。’遂投河而死。”

李贤注 卷 8 《史记》曰,赵高欲为乱,恐群臣不听,乃先设验。持鹿献胡亥曰:“马也。”胡亥曰:“丞相误也。”以问群臣,左右或言马,或言鹿者高皆阴法中之,自此左右不敢言之也。

李贤注 卷 8 时宦官并起第宅,拟则宫室。帝尝登永安候台,宦官恐望见之,乃使赵忠等谏曰:“人君不当登高,登高则百姓散离。”自是不敢复登台榭。见《宦者传》。

李贤注 卷 8 《易》曰:“负且乘,致寇至。”言帝以小人而乘君子之器。

李贤注 卷 8 《诗》小雅曰:“小雅废,则四夷交侵,中国微矣。”缺亦废也。

李贤注 卷 8 《史记》曰,伍子胥谏吴王,吴王不听,子胥曰:“臣今见麋鹿游于姑苏之台,官中生荆棘,露沾衣也。”言帝为政贪乱,任寄不得其人,寻以献帝迁播,洛阳丘墟,故麋鹿栖宫卫也。卫,协韵音于别反。

李贤注 卷 9 《谥法》曰:“聪明睿智曰献。”协之字曰合。张璠《记》曰:“灵帝以帝似己,故名曰协。”《帝王纪》曰:“协字伯和。”

李贤注 卷 9 董卓迁也。洛阳宫殿名曰:“永安宫周回六百九十八丈,故基在洛阳故城中。”

李贤注 卷 9 《续汉志》曰:“侍中,比二千石,无员。”《汉官仪》曰:“侍中,左蝉右貂,本秦丞相史,往来殿内,故谓之侍中。分掌乘舆服物,下至亵器虎子之属。武帝时,孔安国为侍中,以其儒者,特听掌御唾壶,朝廷荣之。至东京时,属少府,亦无员。驾出,则一人负传国玺,操斩蛇剑,乘舆中官俱止禁中。”又曰:“给事黄门侍郎,六百石,无员。掌侍从左右,给事中使,关通中外。”应劭曰:“黄门侍郎,每日暮向青琐门拜,谓之夕郎。”舆服志曰:“禁门曰黄闼,以中人主之,故号曰黄门令。”然则黄门郎给事黄闼之内,故曰黄门郎。本既无员,于此各置六人也。献帝起居注曰:“自诛黄门后,侍中、侍郎出入禁中,机事颇露,由是王允乃奏侍中、黄门不得出入。不通宾客,自此始也。”

李贤注 卷 9 灵帝熹平四年,改平准为中准,使宦者为令。自是诸内署令、丞悉以阉人为之,故今并令士人代领之。

李贤注 卷 9 《礼记》曰:“诸侯赐𫓧钺然后专杀。”《说文》曰:“𫓧,莝刃也。”《苍颉篇》曰:“𫓧,斧也。”加𫓧钺者,得专杀也。

李贤注 卷 9 薛莹《书》曰:“黄巾郭泰等起于西河白波谷,时谓之白波贼。”

李贤注 卷 9 扶风都尉,比二千石,武帝元鼎四年置,中兴不改,至此以羌扰三辅,故省之。置都护,令总统西方。

李贤注 卷 9 珌音必。《东观记》曰:“周珌,豫州刺史慎之子也。”续汉书、魏志并作“毖”,音秘。

李贤注 卷 9 谢承《书》曰:“谦字彦信,太尉赵戒之孙,蜀郡成都人也。”

李贤注 卷 9 未央宫,萧何所造也。张璠《记》曰:“将入宫日,大雨,昼晦,翟雉飞入长安宫。”

李贤注 卷 9 隗,绍之叔父。基,袁术之母兄。卓以山东兵起,依绍、术为主,故诛其亲属。《献帝春秋》曰:“尺口以上男女五十余人,皆下狱死。”

李贤注 卷 9 《风俗通》云:“胡母,姓,本陈胡公之后也。公子完奔齐,遂有齐国,齐宣王母弟别封母乡,远本胡公,近取母邑,故曰胡母氏也。”

李贤注 卷 9 《英雄记》曰:“匡字公节,太山人也。轻财好施,以任侠闻,为袁绍河内太守。”

李贤注 卷 9 光武中兴,除王莽货泉,更用五铢钱。

李贤注 卷 9 和帝号穆宗,安帝号恭宗,顺帝号敬宗,桓帝号威宗。和帝尊母梁贵人曰恭怀皇后,安帝尊祖母宋贵人曰敬隐皇后,顺帝尊母李氏曰恭愍皇后。

李贤注 卷 9 《王氏谱》曰:“叡字通曜,晋太保祥伯父也。”《吴录》曰:“叡素遇坚无礼,坚此时欲杀叡。叡曰:‘我何罪?’坚曰:‘坐无所知。’叡穷迫,刮金饮之而死。”

李贤注 卷 9 阳人,聚名,属河南郡,故城在今汝州梁县西。史记秦灭东周,徙其君于阳人聚,即此地也。

李贤注 卷 9 《天官书》曰:“蚩尤之旗,类彗而后曲,象旗。”荧惑之精也。《吕氏春秋》云:“其色黄上白下,见则王者征伐四方。”角、亢,苍龙之星。

李贤注 卷 9 东光,今沧州县。

李贤注 卷 9 今贝州宗城县东有古界城,近枯漳水,则界桥在此也。

李贤注 卷 9 《三辅决录》注曰:“奂字文明,茂陵人。”

李贤注 卷 9 颀音祈。

李贤注 卷 9 袁宏《纪》曰:“时未晡八刻。太史令王立奏曰:‘晷过度,无变也。’朝臣皆贺。帝令候焉,未晡一刻而食。贾诩奏曰:‘立司候不明,疑误上下,请付理官。’帝曰:‘天道远,事验难明,欲归咎史官,益重朕之不德也。’”

李贤注 卷 9 《三辅黄图》曰:“长安城东面北头门也。”

李贤注 卷 9 《风俗通》曰:“阙,姓也,承阙党童子之后也。纵横家有阙子著书。”

李贤注 卷 9 《前书音义》曰:“有声为天狗,无声为枉矢。”

李贤注 卷 9 讲,习也。《论语》之文。

李贤注 卷 9 刘艾《献帝纪》曰:“时长安中为之谣曰:‘头白皓然,食不充粮。裹衣褰裳,当还故乡。圣主愍念,悉用补郎。舍是布衣,被服玄黄。’”

李贤注 卷 9 袁宏《纪》曰:“孛于天市,将从天子移都,其后上东迁之应也。”

李贤注 卷 9 《献帝春秋》曰“喜”作“嘉”。

李贤注 卷 9 《前书音义》曰:“长平,阪名也,上有观,在池阳宫南,去长安五十里,今泾水南原眭城是也。”袁宏《纪》曰:“是时马腾以李傕等专乱,以益州刺史刘焉宗室大臣,遣使招引共诛傕。焉遣子范将兵就腾。故凉州刺史种劭,太常拂之子也。拂为傕所害,劭欲报仇,遂为此战。”

李贤注 卷 9 谓金城、酒泉、炖煌、张掖。

李贤注 卷 9 洗谓荡涤也。

李贤注 卷 9 袁宏《纪》曰:“时𠡠侍中刘艾取米豆五升于御前作糜,得满三盂,于是诏《尚书》曰:‘米豆五升,得糜三盂,而人委顿,何也?’”

李贤注 卷 9 策字伯符,孙坚子。曲阿,今润州县。

李贤注 卷 9 《吴志》曰:“孙策既破繇,遂度兵据会稽,策自领会稽太守。”

李贤注 卷 9 寿春,县名,属九江郡,今寿春县也。

李贤注 卷 9 《山阳公载记》曰:“时弓弩并发,矢下如雨,及御所止高楼殿前帷帘也。”

李贤注 卷 9 服虔《通俗文》曰“营居曰坞,一曰庳城”也。《山阳公载记》曰:“时帝在南坞,傕在北坞。时流矢中傕左耳,乃迎帝幸北坞。帝不肯从,强之乃行。”

李贤注 卷 9 《献帝春秋》曰:“赤气广六七尺,东至寅,西至戌地。”

李贤注 卷 9 《献帝春秋》“播”作“璠”也。

李贤注 卷 9 《风俗通》曰:“沮,姓也。黄帝时史官沮诵之后。”音侧余反。

李贤注 卷 9 曹阳,涧名,在今陕州西南七里,俗谓之七里涧。崔浩云:“自南山北通于河。”

李贤注 卷 9 鲍丘,水名,出北塞中,南流经九庄岭东,俗谓之大榆河。又东南经渔阳县故城东,是瓉之战处。见水经注。

李贤注 卷 9 稆音吕。埤苍曰:“穞自生也。”稆与穞同。

李贤注 卷 9 《风俗通》曰:“金天氏裔孙曰台骀,其后氏焉。”《山阳公载记》曰“台”字作“壶”。

李贤注 卷 9 《献帝起居注》曰“传傕首到许,有诏高悬之”也。

李贤注 卷 9 公孙瓉频失利,乃临易河筑京以自固,故号易京。其城三重,周回六里。今内城中有土京,在幽州归义县南。《尔雅》曰:“绝高谓之京,非人力为之丘。”

李贤注 卷 9 《续汉志》曰:“女子李娥,年六十余死,瘗于城外。有行人闻冢中有声,告家人出之。”

李贤注 卷 9 裴松之《北征记》曰:“中牟台下临汴水,是为官度,袁绍、曹操垒尚存焉。”在今郑州中牟县北。

李贤注 卷 9 大梁,酉之分。

李贤注 卷 9 为许贡客所射伤。

李贤注 卷 9 权字仲谋。

李贤注 卷 9 驯象谓随人意也。

李贤注 卷 9 斯礼久废,故曰初。

李贤注 卷 9 袁宏《纪》云:“迎气北郊,始用八佾。”佾,列也。谓舞者之行列。往因乱废,今始备之。总章,乐官名。古之安代乐。

李贤注 卷 9 司直,秩比二千石,武帝元狩五年置,掌佐丞相,举不法也。建武十一年省,今复置之。

李贤注 卷 9 《魏书》曰:“操攻谭不克,乃自执桴鼓,应时破之。”

李贤注 卷 9 《魏志》曰:“燕,本姓褚,常山真定人也。黄巾起,燕合聚少年为群盗,万余人,博陵人张牛角为主。牛角死,燕代为主,故改姓张。燕剽勇,军中号曰张飞燕。众至百万,号曰黑山贼。”

李贤注 卷 9 《典论》曰:“上洛都尉王琰败之,追斩其首。”

李贤注 卷 9 袁宏《汉纪》曰“雍州”作“凉州”也。

李贤注 卷 9 蹋顿,匈奴王号。柳城,县名,属辽西郡,今营州县。

李贤注 卷 9 鹑尾,巳之分也。

李贤注 卷 9 河闲孝王五代孙。

李贤注 卷 9 《续汉书》曰:“虑字鸿豫,山阳高平人也。少受学于郑玄。”

李贤注 卷 9 《曹瞒传》曰:“时娄子伯说操曰:‘今天寒,可起沙为城,以水灌之,可一夜而成。’公从之,比明城立。超、遂数挑战不利,操纵虎骑夹击,大破之,超、遂走凉州。”

李贤注 卷 9 《山阳公载记》曰:“时许靖在巴郡,闻立诸王,曰:‘将欲歙之,必姑张之;将欲夺之,必姑与之。其孟德之谓乎!’”

李贤注 卷 9 五诸侯,星名也。

李贤注 卷 9 《献帝春秋》曰:“时省幽、并州,以其郡国并于冀州;省司隶校尉及凉州,以其郡国并为雍州;省交州,并荆州、益州。于是有兖、豫、青、徐、荆、杨、冀、益、雍也。”九数虽同,而禹贡无益州有梁州,然梁、益亦一地也。

李贤注 卷 9 案《礼含文嘉》曰:“九锡谓一曰车马,二曰衣服,三曰乐器,四曰朱户,五曰纳陛,六曰虎贲士百人,七曰斧钺,八曰弓矢,九曰秬鬯。”

李贤注 卷 9 是年秋,三星逆行入太微,守帝坐五十日。

李贤注 卷 9 枹罕,县,属金城郡,今河州县也。《魏志》曰:“渊字妙才,沛国谯人。”

李贤注 卷 9 《山阳公载记》曰:“刘备在蜀闻之,遂发丧。”

李贤注 卷 9 坐谋欲渡江,被诛。

李贤注 卷 9 《三辅决录》曰:“时有京兆全祎,字德伟,自以代为汉臣,乃发愤,与耿纪、韦晃欲挟天子以攻魏,南援刘备。事败,夷三族。”

李贤注 卷 9 杜预注《左传》云“平旦,众星皆没,而孛星乃见”,故不言所在之次。

李贤注 卷 9 《魏志》曰,操字孟德,薨时年六十六。

李贤注 卷 9 《魏志》曰,丕字子桓,操之太子。

李贤注 卷 9 逊,让也。《献帝春秋》曰:“帝时召群臣卿士告祠高庙,诏太常张音持节,奉策玺绶,禅位于魏王。乃为坛于繁阳故城,魏王登坛,受皇帝玺绶。”

李贤注 卷 9 山阳,县名,属河内郡,故城在今怀州修武县西北。

李贤注 卷 9 浊鹿一名浊城,亦名清阳城,在今怀州修武县东北。

李贤注 卷 9 《续汉书》曰:“天子葬,太仆驾四轮辀为宾车,大练为屋幕。中黄门、虎贲各二十人执绋。司空择土造穿,太史卜日,将作作黄肠、题凑、便房,如礼。大驾,大仆御。方相氏黄金四目,蒙熊皮,玄衣朱裳,执戈扬盾,立乘四马先驱。旗长三刃,十有二旒曳地,画日、月、升龙。书旐曰‘天子之柩’。谒者二人,立乘六马为次。太常跪哭日十五举音,止哭。昼漏上,请发。司徒、河南尹先引车转,太常曰请拜送。车著白丝三纠,绋长三十丈,围七寸;六行,行五十人。公卿已下子弟凡三百人,皆素帻,委貌冠,衣素裳,挽。校尉三百人,皆赤帻,不冠,持幢幡,皆衔枚。羽林孤儿、巴俞嬥歌者六十人,为六列。司马八人,执铎。至陵南羡门,司徒跪请就下房,都导东园武士奉入房,执事下明器,太祝进醴献。司空将校复土。”嬥音徒了反。《帝王纪》曰:“禅陵在浊鹿城西北十里,在今怀州修武县北二十五里。陵高二丈,周回二百步。”刘澄之《地记》云:“以汉禅魏,故以名焉。”

李贤注 卷 9 《左氏传》王孙满曰:“桀有昏德,鼎迁于商;商纣暴虐,鼎迁于周。德之休明,虽小,重也;其奸回昏乱,虽大,轻也。”故言神之所宝,不可夺移。

李贤注 卷 9 言神器至重,被人负而趋走者,斯亦穷尽之运归于此时乎,言不可复振也。庄子曰:“藏舟于壑,藏山于泽,谓之固矣。然而有力者负之而趋,而昧者不知。”

李贤注 卷 9 厌,倦;诛,责也。汉自和帝以后,政教陵迟,故言天厌汉德久矣。祸之来也,非独山阳公之过,其何所诛责乎?《左传》宋子鱼曰:“天既厌商德。”孔子曰:“于予予何诛。”

李贤注 卷 9 辰,时也。播,迁也。言献帝生不逢时,身既播迁,国又屯难。《诗》曰:“我生不辰。”《左传》曰:“震荡播越。”

李贤注 卷 9 《春秋演孔图》曰:“刘四百岁之际,褒汉王辅,皇王以期,有名不就。”宋均注曰:“虽褒族人为汉王以自辅,以当有应期,名见摄录者,故名不就也。”虞宾谓舜以尧子丹朱为宾,《商书》曰“虞宾在位”是也。以喻山阳公为魏之宾也。

李贤注 卷 10 郑玄注《礼记》曰:“之言后,言在夫之后也。”

李贤注 卷 10 郑玄注《周礼》云“夫人之于,犹三公之于王,坐而论妇礼”也。

李贤注 卷 10 九嫔比九卿。《周礼》曰“九嫔,掌妇学之法,以教九御”也。四德谓妇德、妇言、妇容、妇功也。

李贤注 卷 10 妇,服也,明其能服事于人也,比二十七大夫。《周礼》:“世妇,掌祭祀、宾客、丧纪之事。祭之日,莅陈女宫之具,凡内羞之物,掌吊临于卿大夫之丧。”

李贤注 卷 10 御谓进御于王也,比八十一元士。《周礼》曰“女御,掌叙于王之燕寝,以岁时献功事”也。

李贤注 卷 10 《周礼》云“女史,掌王后之礼,书内令,凡之事以礼从”也。郑玄注云“亦如大史之于王”也。彤管,赤管笔也。《诗》云:“诒我彤管。”注云“古者,夫人必有女史彤管之法”也。

李贤注 卷 10 《列女传》曰:“齐孝公孟姬,华氏之女。从孝公游,车奔,姬堕,车碎,孝公使驷马立车载姬。姬泣曰:‘妾闻妃下堂,必从傅母保阿,进退则鸣玉佩环;今立车无𫐌,非敢受命。’”

李贤注 卷 10 《诗》序云:“关雎,乐得淑女以配君子,忧在进贤,不淫其色,哀窈窕,思贤才,而无伤善之心。”毛苌注云:“窈窕,幽闲也。”

李贤注 卷 10 《周礼》内宰职曰:“以阴礼教六宫,以妇职之法教九御。”

李贤注 卷 10 肃,敬也。雍,和也。谒,请也。言能辅佐君子,和顺恭敬,不行私谒。诗序曰:“虽则王姬,犹执妇道,以成肃雍之德。”又曰:“而无险诐私谒之心。”

李贤注 卷 10 《前书》音义曰:“夫人鸡鸣佩玉去君所。周康王后不然,故诗人叹而伤之。”见鲁诗。

李贤注 卷 10 《列女传》曰:“周宣姜,齐侯之女也。宣王尝夜卧晏起,夫人不出房。姜既出,乃脱簪珥,待罪于永巷,使傅母通言于王曰:‘妾不才,淫心见矣,至使君王失礼而晏起,以见君王乐色忘德。敢请罪,惟君王之命。’王曰:‘寡人之过,夫人何辜。’遂勤政事,成中兴之名焉。”

李贤注 卷 10 幽王时,西夷、犬戎共攻杀幽王于骊山之下。太子宜臼立,是为平王,东迁洛邑,以避犬戎,政遂微弱。

李贤注 卷 10 《左传》曰,桓公多内宠,有如夫人者六人:长卫姬,少卫姬、郑姬、葛嬴、密姬、宋华子也。

李贤注 卷 10 元妃,嫡夫人也。《史记》曰,晋献公伐骊戎,得骊姬,爱幸,立以为妃。

李贤注 卷 10 桓公六夫人,生六子。桓公卒,立公子昭,于是公子无亏、公子元、公子潘、公子商人、公子雍等五公子皆求立,公子昭奔宋,是作乱也。

李贤注 卷 10 冢,大也。遘,遇也。屯,难也。晋献公受骊姬之谮,杀太子申生,故曰遇屯。

李贤注 卷 10 上曰衣,下曰裳。《诗》曰:“绿兮衣兮,绿衣黄裳。”郑玄曰:“褖衣黑,今反以黄为里,非其礼制,谕妾上僭也。”

李贤注 卷 10 《史记》曰:“始皇破六国,写放其宫室,作之咸阳北阪上,南临渭水,殿屋复道,周阁相属,所得诸侯美人,以充入之。”并秦为七也。

李贤注 卷 10 《前书》曰:“汉兴因秦之称号,正嫡称皇后,妾皆称夫人,又有美人、良人、八子、七子、长使、少使之号。”

李贤注 卷 10 厘,理。

李贤注 卷 10 《大戴礼》曰:“大臣坐污秽男女无别者,不曰污秽,曰帷薄不修。”谓周昌入奏事,高帝拥戚姬,是不修也。

李贤注 卷 10 郑玄注《礼记》曰:“衽,卧席也。”孝文幸慎夫人,每与皇后同坐,是无辩也。

李贤注 卷 10 婕妤一,𫰛娥二,容华三,充衣四,已上武帝置;昭仪五,元帝置;美人六,良人七,八子八,七子九,长使十,少使十一,五官十二,顺常十三,无涓、共和、娱灵、保林、良使、夜者十四,此六官品秩同为一等也。

李贤注 卷 10 雕谓刻镂也。《史记》曰:“汉兴,破觚而为圆,斲雕而为璞。”

李贤注 卷 10 郑玄注《周礼》曰“皇后正寝一,燕寝五,是为六宫”也。夫人已下分居焉。

李贤注 卷 10 汉仪注曰:“八月初为算赋,故曰算人。”

李贤注 卷 10 阃,门限也。《礼记》曰“外言不入于阃,内言不出于阃”也。

李贤注 卷 10 《前书》音义曰:“甲令者,前帝第一令也,有甲令、乙令、丙令。”

李贤注 卷 10 淄,黑也。蠹,食木虫。以谕倾败也。

李贤注 卷 10 芉音亡尔反。

李贤注 卷 10 太后,昭王母也,号宣太后。《史记》曰,昭王立,年少,宣太后自知事,以同母弟魏冉为将军,任政,封为穰侯。太后摄政,始于此也。

李贤注 卷 10 谓安、质、桓、灵。

李贤注 卷 10 章帝窦太后、和熹邓太后、安思阎太后、顺烈梁太后、桓思窦太后、灵思何太后也。

李贤注 卷 10 《周礼》:“幕人,掌帏帟幄幕之事。”郑玄注曰:“帟,幄中坐上承尘也。”殇帝崩,邓太后与兄隲等迎立安帝,年十三。冲帝崩,梁太后与兄冀迎立质帝,年八岁。质帝崩,太后与兄冀迎立桓帝,年十五。桓帝崩,窦太后与父武迎立灵帝,年十二。

李贤注 卷 10 雾露谓疾病也。不可指言死,故假雾露以言之。灵帝时,中常侍曹节矫诏迁太后于云台。谢弼上封事曰:“伏惟皇太后援立明圣,幽居空宫,如有雾露之疾,陛下当何面目以见天下!”

李贤注 卷 10 缧,索也。绁,系也。囹圄,周狱名也。乡亭之狱曰犴,音五旦反。谓外戚等被诛也。

李贤注 卷 10 踵,迹也。辀,车辕也。贾谊曰:“前车覆,后车诫。”

李贤注 卷 10 陵夷犹颓替。神宝,帝位也。

李贤注 卷 10 谓安帝母左姬及祖母宋贵人之类,并见清河孝王传。

李贤注 卷 10 谓贾贵人、虞美人之类是。

李贤注 卷 10 缵,继也。

李贤注 卷 10 槀,县名,故城在今恒州槀城县西。

李贤注 卷 10 恭王名普,景帝七代孙。

李贤注 卷 10 阳安,县,属汝南郡,故城在今豫州朗山县,故道国城是也。

李贤注 卷 10 新郪,县,属汝南郡,故城在今颍州汝阴县西北郪丘城是也。音七私反。

李贤注 卷 10 发干,县,属东郡,故城在今博州堂邑县西南。

李贤注 卷 10 䜌音力全反。

李贤注 卷 10 《说文》曰:“倡,乐也。”声类曰“俳”。

李贤注 卷 10 长乐少府,掌皇太后宫,秩二千石。居长信宫曰长信少府,长乐宫曰长乐少府。

李贤注 卷 10 郡名,今廉州县。

李贤注 卷 10 《前书》曰:“车、户、骑将,属光禄,秩比千石。”

李贤注 卷 10 《说文》曰:“赘,肬也。”老子曰:“余食赘行。”河上公注曰:“行之无当为赘。”庄子曰:“附赘悬肬。”言丑恶也。

李贤注 卷 10 《谥法》曰:“执德遵业曰烈。”《东观记》:“有阴子公者,生子方,方生幼公,公生君孟,名睦,即之父也。”今世本“睦”作“陆”。

李贤注 卷 10 宁平,县,属淮阳,故城在今亳州谷阳县西南。

李贤注 卷 10 音欣。

李贤注 卷 10 庄子曰,孔子见盗跖,谓柳下惠曰:“几不免于虎口。”

李贤注 卷 10 《尔雅》曰:“媵,送也。”孙炎曰:“送女曰媵。”

李贤注 卷 10 谷风之诗。

李贤注 卷 10 《尔雅》曰:“宫中小门谓之闱。”

李贤注 卷 10 戴涉也。

李贤注 卷 10 《公羊传》曰:“妇人谓嫁曰归。”

李贤注 卷 10 诗豳风东山之词也。

李贤注 卷 10 奁,镜匣也。音廉。

李贤注 卷 10 《谥法》曰:“忠和纯淑曰德。”讳某者,史失其名。下皆类此。

李贤注 卷 10 干,正也。《广雅》曰“僮、御,皆使者”也。

李贤注 卷 10 孤,负也。

李贤注 卷 10 《东观记》曰:“明帝马皇后美发,为四起大髻,但以发成,尚有余,绕髻三匝。眉不施黛,独左眉角小缺,补之如粟。常称疾而终身得意。”

李贤注 卷 10 婉,顺。

李贤注 卷 10 纤介犹细微也。闲,隙也。

李贤注 卷 10 皇后所居宫也。长者久也,秋者万物成孰之初也,故以名焉。请立皇后,不敢指言,故以宫称之。

李贤注 卷 10 周官,《周礼》也。仲舒书,玉杯、蕃露、清明、竹林之属也。蕃音繁。

李贤注 卷 10 大练,大帛也。杜预注《左传》曰:“大帛,厚缯也。”太后兄廖上书曰“今陛下躬服厚缯”是也。

李贤注 卷 10 汉律春曰朝,秋曰请。

李贤注 卷 10 《续汉志》曰,濯龙,园名也,近北宫。

李贤注 卷 10 思所纳之言。

李贤注 卷 10 《广雅》曰:“较,明也。”

李贤注 卷 10 白越,越布。

李贤注 卷 10 汉制,外戚以恩泽封侯,故曰旧典也。

李贤注 卷 10 成帝封太后弟王谭、王商、王立、王根、王逢时等,同时为关内侯。

李贤注 卷 10 田蚡,景帝王皇后同母弟武安侯也。为丞相,贪骄,与淮南王霸上私语。后薨,武帝曰:“使武安侯在者,族矣!”窦婴,文帝窦皇后从兄子魏其侯也,为丞相,坐与灌夫朋党弃市也。

李贤注 卷 10 枢机,近要之官也。春秋运斗枢曰:“北斗,第一天枢,第二琁,第三机也。”

李贤注 卷 10 褠,臂衣,今之臂鞲,以缚左右手,于事便也。

李贤注 卷 10 西京外戚吕禄、吕产、窦婴、上官桀安父子、霍禹等皆被诛。

李贤注 卷 10 卫尉,太后兄廖。两校尉,兄防、兄光也。

李贤注 卷 10 以恩泽封爵外家为外施也。

李贤注 卷 10 窦太后,文帝也。王皇后,景帝也。兄即王信,后封为盖侯。

李贤注 卷 10 条侯,周亚夫也。《前书》曰:“高帝与功臣约,非刘氏不王,非有功不侯。不如约,天下共击之。”

李贤注 卷 10 文子曰“再实之木根必伤,掘臧之家后必殃”也。

李贤注 卷 10 拳拳犹勤勤也,音权。

李贤注 卷 10 《方言》曰:“饴,饧也。陈、楚、宋、卫之闲通语。”

李贤注 卷 10 《前书》有东织、西织,属少府,平帝改名织室。

李贤注 卷 10 《礼记》王制曰:“凡居人材,必因天地寒煖燥湿,广谷大川异制,人居其闲异俗。修其教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中国戎夷五方之人,皆有性也,不可推移。”

李贤注 卷 10 言少慕古人,书名竹帛,不顾命之长短。

李贤注 卷 10 《论语》孔子曰:“少之时,戒之在色;及其老也,戒之在得。”得,贪啬也。言弥复吝惜封爵,不欲滥封亲戚也。

李贤注 卷 10 惕,惧也。厉,危也。

李贤注 卷 10 附

李贤注 卷 10 《续汉书》曰诸侯王赤绶也。

李贤注 卷 10 永巷,宫中署名也,后改为掖庭。永巷宫人,即官婢也。

李贤注 卷 10 薛氏《韩诗章句》曰:“耗,恶也。”息耗犹言善恶也。

李贤注 卷 10 讯,问也。傅谓傅母。

李贤注 卷 10 安成,县,属汝南郡,故城在今豫州吴房县东南。

李贤注 卷 10 长公主,光武女,梁松尚焉。

李贤注 卷 10 飞书,若今匿名书也。

李贤注 卷 10 惵,惧也,音牒。《周书》曰“临捕以威,而气惵惧”也。

李贤注 卷 10 音一计反。

李贤注 卷 10 中元元年,黜吕不宜配食高庙。

李贤注 卷 10 上官太后,昭帝也。父安与燕王谋反诛。太后以年少,又霍光外孙,故不废也。

李贤注 卷 10 《谥法》曰:“敬事尊上曰恭,慈仁哲行曰怀。”

李贤注 卷 10 敬园,安帝祖母宋贵人之园也。

李贤注 卷 10 熹音许其反。

李贤注 卷 10 巫师为蛊,故曰巫蛊。《左传》注曰:“蛊,惑也。”

李贤注 卷 10 葬于亭部内之地也。

李贤注 卷 10 蔡邕曰:“《谥法》,有功安人曰熹。”

李贤注 卷 10 史书,周宣王太史籀所作大篆十五篇也。《前书》曰“教学童之书”也。

李贤注 卷 10 下意犹出意也。

李贤注 卷 10 扪,摸也。

李贤注 卷 10 咶音是。

李贤注 卷 10 《续汉书》曰:“相者待诏相工苏大曰:‘此成汤之骨法。’”

李贤注 卷 10 姝,美色也。《诗》曰:“彼姝者子。”

李贤注 卷 10 外舍,外家。

李贤注 卷 10 《说文》曰:“簪,笄也。珥,瑱也,以玉充耳。”释名曰:“妇人上服曰袿。”

李贤注 卷 10 离,并也。《礼记》曰:“离坐离立,无往参焉。”

李贤注 卷 10 武王有疾,周公为之请命于大王、王季、文王,曰“若尔三王有丕子之责于天,以旦代某之身”也。

李贤注 卷 10 越姬,楚昭王之姬,越王句践女也。昭王䜩游,越姬从,谓姬曰:“乐乎?”对曰:“乐则乐矣,而不可久也。”王曰:“愿与子生死若此。”姬曰:“君王乐游,要妾以死,不敢闻命。”后王病,有赤云夹日如飞鸟。王问周太史。史曰:“是害王身,请移于将相。”王曰:“将相于孤,犹股肱也。”不听。姬曰:“大哉君王之德。妾请从王死矣。昔日游乐,是以不敢听命,今君王复礼,国人为君王死,何况妾乎?妾愿先驱狐狸于地下。昔日口虽不言,心许之矣。妾闻信者不负其心。”遂自杀。故曰“心誓”。事见《列女传》也。

李贤注 卷 10 高帝爱幸戚夫人。帝崩,吕太后断夫人手足,去眼薰耳,使居鞠室中,名曰“人彘”也。

李贤注 卷 10 焭焭,孤特之貌也。《诗》曰:“焭焭在疚。”

李贤注 卷 10 《诗》鄁序曰:“卫庄姜送归妾也。”其诗曰:“燕燕于飞,差池其羽。之子于归,远送于野。瞻望不及,泣涕如雨。”

李贤注 卷 10 《周礼》“王后首服为副”,所以副首为饰,若今步摇也。释名曰:“皇后首副,其上有垂珠,步则摇也。”

李贤注 卷 10 《汉官仪》曰:“大官,主膳羞也。”《前书》音义曰:“导官,主导择米以供祭祀。尚方,掌工作刀剑诸物及刻玉为器。”《汉官仪》曰:“内者,主帷帐。”并署名也。

李贤注 卷 10 经,常也。

李贤注 卷 10 蜀,蜀郡也。汉,广汉郡也。二郡主作供进之器,元帝时贡禹上书“蜀、广汉主金银器,各用五百万”是也。扣音口,以金银缘器也。

李贤注 卷 10 储峙犹蓄积也。糒,干饭。

李贤注 卷 10 大忧谓和帝、殇帝崩。

李贤注 卷 10 方中,陵中也。冢藏之中,故言秘也。

李贤注 卷 10 言匆遽也。𧩪音七洞反。𫍣音洞。

李贤注 卷 10 干,犯也。

李贤注 卷 10 汤沐者,取其赋税以供汤沐之具也。

李贤注 卷 10 旧事,卫士得代归者,上亲飨焉。《前书》盖宽饶传曰“岁尽交代,上临飨罢卫卒”是也。

李贤注 卷 10 《礼记》月令:“命有司大傩,旁磔,出土牛,以送寒气。”郑玄注云:“傩,阴气也。此月之中,日历虚、危,有坟墓四星之气为厉鬼,随强阴出以害人。”故傩却之也。

李贤注 卷 10 侲子,逐疫之人也,音振。薛综注西京赋云:“侲之言善也,善童幼子也。”《续汉书》曰:“大傩,选中黄门子弟,年十岁以上,十二以下,百二十人为侲子。皆赤帻皂制,执大鞉。”

李贤注 卷 10 雠,对也。

李贤注 卷 10 东园,署名,属少府。主作凶器,故言秘也。

李贤注 卷 10 谅暗,居丧之庐也。或为“谅阴”。谅,信也;阴,默也。言居忧信默不言。

李贤注 卷 10 相,助也。《仪礼》曰:“命夫者,男子之为大夫也。命妇者,大夫之妻也。”

李贤注 卷 10 《周礼》,宗庙祭之日,旦,王服衮冕而入,立于阼;服副祎,从王而入。王以圭瓉酌郁鬯以献尸,次以璋瓉酌郁鬯以献尸,此谓交献也。卒事凡九献焉。

李贤注 卷 10 《论语》曰:“不时不食。”言非其时物则不食之。《前书》邵信臣曰:“不时之物,有伤于人,不宜以奉供养。”

李贤注 卷 10 平望,县,属北海郡,今青州北海县西北平望台是也,一名望海台也。

李贤注 卷 10 《易》系辞曰:“古者庖羲氏之王天下,仰观象于天,俯观法于地,于是始画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庖羲氏没,神农氏作,斲木为耜,揉木为耒,耒耜之利,以教天下。”伏羲、神农为三皇,故言皇德也。

李贤注 卷 10 竹谓简册,帛谓缣素。黄帝以下六代乐,皆所以章显功德,是流音于管弦。

李贤注 卷 10 《易》曰:“圣人与天地合其德。”

李贤注 卷 10 虞妃,即舜妻娥皇、女英也。任,文王母;姒,武王母也。

李贤注 卷 10 《易》家人卦曰:“女正位乎内,正家而天下定矣。”《礼记》曰,东夷、西戎、南蛮、北狄,谓之四海。

李贤注 卷 10 延平元年,安帝初即位,六州大水,永初元年,禀司隶、兖、豫、徐、冀、并六州贫人也。

李贤注 卷 10 《广雅》云:“苗,众也。”

李贤注 卷 10 隐,痛也。《尚书》曰“若保赤子,惟人其康乂”也。

李贤注 卷 10 《尚书考》灵耀曰:“文塞晏晏。”

李贤注 卷 10 敷,布也。《尚书》曰:“五教在宽。”

李贤注 卷 10 洋溢,言多。

李贤注 卷 10 《礼记》玉藻曰:“动则左史书之,言则右史书之。”

李贤注 卷 10 咸,皆也。熙,广也。《尚书》曰:“庶绩咸熙。”言尧之朝政,众功皆广。假音格,至也。《尚书》曰:“祐我烈祖,格于皇天。”言伊尹佐汤,功至于天也。尧洪水九载,汤大旱七年。

李贤注 卷 10 高宗,殷王也,小乙之子,名武丁。当祭成汤,有飞雉升鼎耳而雊,高宗修德,殷道中兴。成王疑周公,乃有雷电大风之变,成王改过,几致刑措也。

李贤注 卷 10 《尚书》曰:“厘降二女于妫汭,嫔于虞。”三母谓稷母姜嫄,文王母大任,武王母大姒也。《诗》大雅曰:“厥初生人,时维姜嫄。”又曰:“大任有身,生此文王。”又曰“太姒嗣徽音,则百斯男”也。

李贤注 卷 10 《诗》云:“既有烈考,亦有文母。”是佐德。

李贤注 卷 10 阈,门限也。《左传》曰:“妇人送迎不出门,见兄弟不逾阈。”

李贤注 卷 10 麓,录也。言大录万机之政。书曰“纳于大麓”,又曰“暴殄天物”也。

李贤注 卷 10 易曰:“县象著明,莫大于日月。”

李贤注 卷 10 《广雅》曰:“摅,舒也。”孔安国注《尚书》曰:“烝烝犹进进也。”

李贤注 卷 10 《苍颉篇》曰:“邸,舍也。”

李贤注 卷 10 诏,告也。

李贤注 卷 10 《论语》孔子言也。言人终日饱食,不措心于道义。难矣哉,言终无远大也。

李贤注 卷 10 坚谓好车,良谓善马也。墨子曰:“圣王为衣服之法,坚车良马,不知贵也。”

李贤注 卷 10 《尚书》曰“弗学墙面”也。

李贤注 卷 10 小侯,解见明纪。

李贤注 卷 10 先公谓邓禹。禹有子十三人,各使守一艺,故曰文德也。

李贤注 卷 10 言能自约束修整也。

李贤注 卷 10 《说苑》曰:“晋灵公骄奢,造九层之台,国困人贫,耻功不成。令曰:‘左右谏者斩也。’荀息乃求见。公曰:‘谏邪?’息曰:‘不敢。臣能累十二博棋,加九鸡子其上。’公曰:‘危哉。’息曰:‘复有危于此者。公为九层之台,男女不得耕织,社稷一灭,君何所望!’君曰:‘寡人之过。’乃坏台焉。”

李贤注 卷 10 内外谓新野君薨及和、殇二帝崩也。

李贤注 卷 10 前政谓周公也。辟,君也。《尚书》曰“朕复子明辟”,言周公摄位,复还成王。今太后不还,故曰阙也。

李贤注 卷 10 器谓神器,谕帝位也。

李贤注 卷 10 象魏,阙也。直生,杜根等上书,请太后还政。

李贤注 卷 10 借犹假也。殆,近也。言太后不还政于安帝,近可惑也。

李贤注 卷 10 太后建光之中崩,归政安帝。

李贤注 卷 10 帝宠用乳母王圣及其女伯荣,出入宫掖,通传奸赂,太尉杨震及邓隲等皆被中官谮诛也。

李贤注 卷 10 斁,败也。安帝临政,衰败逾甚,故曰有征也。

李贤注 卷 10 言执持朝权以招众谤者,所幸不为己身,唯忧国也。

李贤注 卷 10 太后兄大将军隲,以母忧上书乞身,太后不许,以问班昭,乃许之。语见昭传也。

李贤注 卷 10 太后兄隲子凤受遗事泄,隲遂髡妻及凤以谢天下。语见《隲传》。

李贤注 卷 10 诚,信也。言未为太后所信。

李贤注 卷 10 《左传》申叔时曰:“牵牛以蹊人之田而夺之牛,牵牛以蹊者信有罪矣,而夺之牛,罚已重矣。”此喻杜根。上书虽曰有罪,太后杀之为过甚也。

李贤注 卷 10 《谥法》曰:“谋虑不愆曰思。”

李贤注 卷 10 《汉官仪》曰“比二千石,掌宿卫兵,属北军中候”也。

李贤注 卷 10 鸩,毒鸟也。食蝮。以其羽画酒中,饮之立死。

李贤注 卷 10 北宜春,县,属汝南郡。以豫章有宜春,故此加北。故城在今豫州汝阳县西南也。

李贤注 卷 10 长社,县,属颍川郡。《前书音义》曰:“其社中树暴长,故名长社。”今许州县。

李贤注 卷 10 《续汉志》曰:“妇人封君,仪比公主,油犍𫐌车,带绶以采组为绲带,各如其绶色,黄金辟邪加其首为带。”

李贤注 卷 10 《大戴礼》曰:“男八岁而龀,女七岁而龀。”龀,毁齿也,音初刃反。

李贤注 卷 10 晏,晚也。臣下不敢斥言帝崩,犹言晚驾而出。

李贤注 卷 10 蔡邕《独断》曰:“少帝即位,太后即代摄政,临前殿,朝群臣。太后东面,少帝西面。群臣奏事上书,皆为两通,一诣,一诣少帝。”

李贤注 卷 10 惠王名寿,章帝子也。

李贤注 卷 10 耿弇之弟舒之孙。

李贤注 卷 10 《善文》曰:“恽字伯周。宓字仲周,笃字季周。”

李贤注 卷 10 比景,县名,属日南郡。《前书音义》曰:“日中于头上,景在己下,故名之。”

李贤注 卷 10 在恭陵之北,因以为名。《汉官仪》曰:“置陵园令、食监各一人,秩皆六百石。”金匮,缄之以金。

李贤注 卷 10 《谥法》曰:“执德尊业曰烈。”声类曰:“妠,娶也,音纳。”

李贤注 卷 10 韩婴所传诗也。

李贤注 卷 10 刘向撰《列女传》八篇,图画其象。

李贤注 卷 10 商曾祖统,更始二年补中郎将、酒泉太守,使安集凉州。时西河扰乱,众议以统素有威信,乃推统与窦融共完全五郡。

李贤注 卷 10 《易》坤卦六五爻,变而之比,比九五,象曰:“显比之吉,位正中也。”九五居得其位,下应于上,故吉。

李贤注 卷 10 《诗》国风序曰:“言妃若螽斯不妒忌,则子孙众多也。”《诗》大雅曰“太姒嗣徽音,则百斯男”也。

李贤注 卷 10 《易》曰:“云行雨施,品物流形。”剥卦曰:“贯鱼,以宫人宠,无不利。”剥,坤下艮上,五阴而一阳,众阴在下,骈头相次,似贯鱼也。

李贤注 卷 10 商祖姑,章帝贵人,生和帝也。

李贤注 卷 10 《公羊传》曰,天子娶于纪。纪本子爵也,先褒为侯,言王者不娶于小国也。

李贤注 卷 10 正其内位,居阴德之极也。《易》曰“女正位乎内”也。

李贤注 卷 10 寿安是德阳宫内殿名。

李贤注 卷 10 谪,责也。《礼记》云:“阳事不得,谪见于天,日为之食。阴事不得,谪见于天,月为之食。”

李贤注 卷 10 贪财曰叨。慝,恶也。

李贤注 卷 10 浸,渐也。

李贤注 卷 10 附

李贤注 卷 10 《续汉志》曰:“美人父诗为郎中,诗父衡屯骑校尉。”

李贤注 卷 10 《续汉志》曰:“小黄门,六百石,宦者,无员,掌侍左右,受尚书事。上在内宫,关通中外,及中宫以下众事,诸公主及王大妃等疾苦,则使问之。”

李贤注 卷 10 风俗通曰:“卑氏,郑大夫卑谌之后,汉有卑躬,为北平太守。”

李贤注 卷 10 《公羊传》曰:“桓公幼而贵,隐公长而卑。桓何以贵?母贵也。母贵则子何以贵?子以母贵,母以子贵。”

李贤注 卷 10 孝王名鸿,章帝子千乘贞王伉之孙。鸿生质帝,帝立,徙勃海焉。

李贤注 卷 10 怀陵,冲帝陵。静陵,质帝陵。

李贤注 卷 10 匽音偃。

李贤注 卷 10 蠡吾侯翼,河闲王开子,和帝孙。

李贤注 卷 10 《汉官仪》曰:“帝祖母称长信宫,帝母称长乐宫,故有长信少府、长乐少府及职吏,皆宦者为之。”

李贤注 卷 10 石,蠡吾侯翼子,桓帝兄。

李贤注 卷 10 东园,署名,属少府,掌为棺器。梓木为棺,以漆画之。称寿器者,欲其久长也,犹如寿堂、寿宫、寿陵之类也。《汉旧仪》曰:“梓棺长二丈,崇广四尺。”玉匣者,腰已下为匣,至足亦缝,以黄金为镂。饭含者,以珠玉实口。

李贤注 卷 10 《公羊传》曰:“货财曰赙。”

李贤注 卷 10 《汉官仪》曰:“天子车驾次第谓之卤簿。有大驾、法驾、小驾。大驾公卿奉引,大将军参乘,太仆御,属车八十一乘,备千乘万骑,侍御史在左驾马,询问不法者。”今仪比车驾,故以侍御史监护焉。

李贤注 卷 10 悝音恢。

李贤注 卷 10 长社公主,桓帝姊,耿弇弟霸玄孙援尚焉。益阳公主,桓帝妹,侍中寇荣从兄子尚焉。

李贤注 卷 10 《谥法》曰:“温和圣善曰懿,聪明叡知曰献。”

李贤注 卷 10 嘉礼,婚礼。

李贤注 卷 10 《公羊传》曰:“祭公来逆王后于纪。”传曰:“祭公者何?天子之三公。其称王后何?王者无外,其辞成矣。”

李贤注 卷 10 膺,当也。绍,嗣也。圣善谓母也,言娶妻当嗣亲也。《诗》云:“母氏圣善。”

李贤注 卷 10 谓太后先有令许结亲也。诗云“天监在下,有命既集”也。

李贤注 卷 10 征,成也。纳币以成婚。

李贤注 卷 10 《汉书旧仪》:“娉皇后,黄金万斤。”吕为惠帝娶鲁元公主女,故特优其礼也。《仪礼》曰:“纳采用雁。”郑玄注曰:“纳其采择之礼。用雁,取顺阴阳往来也。”《周礼》:“王者谷圭以聘女。”郑玄注云:“士大夫已上,乃以玄𫄸束帛,天子加以谷圭,诸侯加以大璋。”然礼称以圭,此云用璧,形制虽异,为玉同也。乘马,四匹马也。杂记曰:“纳币一束,束五两,两五寻。”然则每端二丈也。

李贤注 卷 10 采,择也,以因采择而立名。

李贤注 卷 10 巨,大也。大万谓万万也。

李贤注 卷 10 《汉官仪》曰:“暴室在掖庭内,丞一人,主宫中妇人疾病者。其皇后、贵人有罪,亦就此室也。”

李贤注 卷 10 《汉官仪》曰:“黄门令秩六百石。”

李贤注 卷 10 灵帝母所居也。讪,谤毁也。

李贤注 卷 10 苌,河闲孝王开孙淑之子也。

李贤注 卷 10 嘉德殿在九龙门内。

李贤注 卷 10 修,今德州县也,故城在县南。“修”今作“蓨”,音条。

李贤注 卷 10 辀张犹强梁也。

李贤注 卷 10 《汉官仪》曰:“永乐太仆,用中人为之。”

李贤注 卷 10 辜较,解见灵纪。西省,即谓永乐宫之司。

李贤注 卷 10 蕃谓平帝母卫姬。时王莽摄政,恐其专权,不得留在京师,故云故事也。

李贤注 卷 10 不其,县,属琅邪郡,故城在今莱州即墨县西南,盖其县之乡也。其音基。决录注:“酆字伯遇。”

李贤注 卷 10 熹平元年,王甫谮悝与中常侍郑飒交通,欲迎立悝,悝自杀,妃死狱中也。

李贤注 卷 10 礼记曰:“执左道以乱众,杀无赦。”郑玄注云:“左道,若巫蛊也。”

李贤注 卷 10 《诗》云:“乃立皋门。”注云:“王之郭门曰皋门。”《汉官仪》曰:“十二门皆有亭。”

李贤注 卷 10 上帝,天也。震,动也。书曰“帝乃震怒”也。

李贤注 卷 10 《续汉志》曰:“羽林左监一人,秩六百石,主羽林左骑。右亦如之。”“永”或作“咏”。

李贤注 卷 10 攘谓除也。

李贤注 卷 10 《左传》曰:“晋侯梦大厉,被发及地,搏膺而踊曰:‘杀余孙,不义,余得请于帝矣。’”杜预注曰:“厉鬼,赵氏之先祖也。晋侯先杀赵同、赵括,故怒也。”

李贤注 卷 10 风俗通曰,汉以八月算人。家以金帛赂遗主者以求入也。

李贤注 卷 10 道人谓道术之人也。《献帝春秋》曰:“灵帝数失子,不敢正名,养道人史子眇家,号曰史侯。”

李贤注 卷 10 《左传》曰:“邑姜方娠。”杜预注曰:“怀胎为娠。”音之刃反,一音身。

李贤注 卷 10 会计谓总会其数而算。

李贤注 卷 10 华延俊《洛阳记》曰:“城内有奉常亭。”

李贤注 卷 10 有凶事素服而朝,谓之白衣会。《左传》曰:“不书葬,不成丧。”

李贤注 卷 10 抗,举也。

李贤注 卷 10 《史记》:周烈王崩,周人谓齐威王曰“天崩地坼”也。

李贤注 卷 10 不自名少帝之姬也。袁宏《纪》曰:“为傕所略,不敢自言。”

李贤注 卷 10 《魏志》曰:“诩字文和,武威姑臧人。少时汉阳阎忠见而异之,曰:‘诩有良、平之才。’”

李贤注 卷 10 赵忠先有成圹,因而葬焉。

李贤注 卷 10 《诗》云:“心如结兮。”

李贤注 卷 10 敬,章帝陵。恭,安帝陵。

李贤注 卷 10 凡言都亭者,并城内亭也。汉法,大县侯位视三公,小县侯位视上卿,乡侯、亭侯视中二千石也。

李贤注 卷 10 东武,今密州诸城县。

李贤注 卷 10 阳安,县,属汝南郡,故城在今豫州朗山县东北。

李贤注 卷 10 度所在今陕州陕县北。水经曰铜翁仲所没处,是献帝东迁潜度所。

李贤注 卷 10 《周礼》曰:“王后率六宫之人。”郑玄注曰:“六宫之人,夫人以下,分居之六宫者。”

李贤注 卷 10 溅音子见反。

李贤注 卷 10 浃,彻也,音子协反。

李贤注 卷 10 《说文》曰:“𡜟,孕也。”音仁荫反。

李贤注 卷 10 《汉官仪》曰:“皇后称椒房,取其蕃实之义也。”《诗》云:“椒聊之实,蕃衍盈升。”

李贤注 卷 10 大任,文王母。大姒,武王母。徽,美也。《诗》云:“大姒嗣徽音。”

李贤注 卷 10 《左传》曰:“人受天地之中而生,谓之命。能者养之以福,不能者败以取祸。”

李贤注 卷 10 蔡邕《独断》曰:“皇后赤绶玉玺。”《续汉志》曰:“乘舆黄赤绶,四彩黄赤缥绀,淳黄圭,绶长二丈九尺九寸,五百首。太皇太后、皇太后,其绶皆与乘舆同。”

李贤注 卷 10 《魏志》曰:“华歆字子鱼,平原高唐人。代荀彧为尚书令。虑字鸿预,山阳高平人。”

李贤注 卷 10 《谥法》曰:“布德执义曰穆。”

李贤注 卷 10 留住于国,以待年长。

李贤注 卷 10 抵,掷也。轩,阑板也。

李贤注 卷 10 上官,昭帝后也。

李贤注 卷 10 蔡邕集谥议曰:“汉世母氏无谥,至于明帝始建光烈之称,是后转因帝号加之以德,上下优劣,混而为一,违礼‘大行受大名,小行受小名’之制。《谥法》‘有功安人曰熹’。帝后一体,礼亦宜同。大行皇太后谥宜为和熹。”

李贤注 卷 10 《易》曰:“坤厚载物。”又曰:“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

李贤注 卷 10 逑,匹也。《诗》云:“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言妃有关雎之德,为君子好匹。

李贤注 卷 10 兑下震上,归妹卦也。妇人谓嫁曰归,妹为少女之称。兑为少阴,震为长阳,少阴而承长阳,悦以动之,归妹之象也。以六五与九二相应,五为王侯,故易言“帝乙归妹”。

李贤注 卷 10 祁祁,众多也。㛤亦俪也。观,示也。言诸皆示其贞淑,配皇为俪。案字书无“㛤”字,相传音丽,萧该音离。

李贤注 卷 10 班固《西都赋》曰:“后宫则掖庭椒房,妃之室。兰林蕙草,披香发越。”兰林,殿名,故言兰闺。椒屋即椒房也。

李贤注 卷 10 德升谓马、邓等也。幸进谓阎、何之类也。

李贤注 卷 10 《公羊传》曰“河海润千里”也。

李贤注 卷 10 易屯卦象曰:“六二之难,乘刚也。”又坤卦曰:“牝马地类,行地无疆。”王弼注云:“地之所以得无疆者,以卑顺行之故也。”

李贤注 卷 10 汉法,大县侯视三公。

李贤注 卷 10 蔡邕曰:“帝女曰公主,姊妹曰长公主。”建武十五年,封舞阳公主为长公主,即是帝女尊崇亦为长,非惟姊妹也。舆服志曰“长公主赤𦋺𫐌车,与诸侯同绶”也。

李贤注 卷 10 乡、亭侯视中二千石。

李贤注 卷 10 《东平王传》曰:“封苍女五人为县公主。”孝王女,传不见其数。

李贤注 卷 10 案:邓禹玄孙少府褒尚舞阴长公主,耿弇曾孙侍中良尚濮阳长公主,岑彭玄孙魏郡守熙尚涅阳长公主,来歙玄孙虎贲中郎将定尚平氏长公主,并安帝妹也。长社、益阳公主,桓帝妹也。解见上。

李贤注 卷 10 溤定,获嘉公主子,袭封获嘉侯;冯奋,平阳公主子,袭封平阳侯。此其类也。

李贤注 卷 10 沈约《谢俨传》曰:“范晔所撰十志,一皆托俨。搜撰垂毕,遇晔败,悉蜡以覆车。宋文帝令丹阳尹徐湛之就俨寻求,巳不复得,一代以为恨。其志今阙。”《续汉志》曰:“诸公主家令一人,六百石;丞一人,三百石;其余属吏,增减无常。”《汉官仪》曰“长公主傅一人,私府长一人,食官一人,永巷长一人,家令一人,秩皆六百石,各有员吏。而乡公主傅一人,秩六百石,仆一人,六百石,家丞一人,三百石”也。

李贤注 卷 10 舞阳,县,属颍川郡。松,梁统之子。其传云:“尚光武女舞阴公主。”又邓训传:“舞阴公主子梁扈,有罪,训与交通。”此云舞阳,误也。

李贤注 卷 10 涅阳,属南阳郡。显亲,县,属汉阳郡。固,窦融子。

李贤注 卷 10 璜,郭况子也。

李贤注 卷 10 “绶”一作“缓”。

李贤注 卷 10 郦,县,属南阳郡,音掷亦反。新阳,县,属汝南郡。丰,阴就子。

李贤注 卷 10 获嘉,县,属河内郡。杨邑,县,属太原郡。柱,冯鲂子。

李贤注 卷 10 平阳,县,属河东郡。

李贤注 卷 10 冯勤子也。

李贤注 卷 10 “迎”或作“延”。

李贤注 卷 10 隆虑,县,属河内郡。

李贤注 卷 10 牟平,县,属东莱郡。袭,耿弇弟舒之子。

李贤注 卷 10 平氏,县,属南阳郡。既不言所适,不显始终,盖史阙之也。它皆仿此。

李贤注 卷 10 沁水,县,属河内郡。

李贤注 卷 10 干,邓震之子,禹之孙。

李贤注 卷 10 平皋,县,属河内郡。

李贤注 卷 10 昌安,县,属高密国。蕃,邓袭子,禹之孙也。

李贤注 卷 10 “軮”,志作“轪”,音忕。师古曰:又音徒系反。軮,县,属江夏郡。度,王符子,霸之孙。

李贤注 卷 10 征羌,县,属汝南郡。棱,褒之子,歙之孙。

李贤注 卷 10 鲁阳,县,属南阳郡。

李贤注 卷 10 乐平,太清县,属东郡,章帝更名。

李贤注 卷 10 成安,县,属颍川郡。

李贤注 卷 10 平邑,县,属代郡,今魏郡昌乐东北又有平邑城。

李贤注 卷 10 阴安,县,属魏郡。

李贤注 卷 10 修武,县,属河内郡。

李贤注 卷 10 共,县,属河内郡。

李贤注 卷 10 县,属颍川郡。

李贤注 卷 10 即墨,县,属胶东国。建,贾参子,复之曾孙。

李贤注 卷 10 闻喜,县,属河东郡。

李贤注 卷 10 冠军,县,属南阳郡。

李贤注 卷 10 汝阳,县,属汝南郡。

李贤注 卷 10 完,伏湛五世孙。

李贤注 卷 10 颍阴,县,属颍川郡。

李贤注 卷 11 《尔雅》曰:“族父之子相谓为族昆弟。”《帝王纪》曰:“舂陵戴侯熊渠生苍梧太守利,利生子张,纳平林何氏女,生更始。”

李贤注 卷 11 《续汉书》曰:“时圣公聚客,家有酒,请游徼饮,宾客醉歌,言‘朝亨两都尉,游徼后来,用调羹味’。游徼大怒,缚捶数百。”

李贤注 卷 11 《尔雅》曰:“芍,凫茈。”郭璞曰:“生下田中,苗似龙须而细,根如指头,黑色,可食。”芍音胡了反。凫茈,《续汉书》作“符訾”。

李贤注 卷 11 离乡聚谓诸乡聚离散,去城郭远者。大曰乡,小曰聚。《前书》曰“收合离乡置大城中”,即其义也。绿林,山,在今荆州当阳县东北也。

李贤注 卷 11 王莽年也。

李贤注 卷 11 史阙名也。

李贤注 卷 11 云杜,县名,属江夏郡,故城在今复州沔阳县西北。

李贤注 卷 11 《续汉书》曰:“牧欲北归随,武等复遮击之,钩牧车屏泥,刺杀其骖乘,然不敢杀牧也。”

李贤注 卷 11 县名,属江夏郡,故城在今郢州长寿县南。

李贤注 卷 11 安陆,县,属江夏郡,今安州县也。

李贤注 卷 11 续汉书“卬”作“印”。

李贤注 卷 11 随,县,属南阳郡,今随州县。

李贤注 卷 11 廖音力吊反。

李贤注 卷 11 欲其安集军众,故权以为官名。

李贤注 卷 11 《风俗通》曰:“哀姓,鲁哀公之后,因谥以为姓。”

李贤注 卷 11 《风俗通》曰:“公宾,姓也。鲁大夫公宾庚之后。”渐台,太液池中台也。为水所渐润,故以为名。

李贤注 卷 11 《续汉书》曰:“马祸也。时更始失道,将亡之征。”

李贤注 卷 11 怍,颜色变也。俯,俯也。

李贤注 卷 11 西平,县,属汝南郡,故城在今豫州郾城县南也。

李贤注 卷 11 阴平,县,属广汉国。

李贤注 卷 11 扺,击也。

李贤注 卷 11 襜褕、诸于见《光武纪》。《续汉志》曰“时智者见之,以为服之不中,身之灾也,乃奔入边郡避之。是服妖也。其后为赤眉所杀”也。

李贤注 卷 11 《公羊传》曰:“炊亨为养。”

李贤注 卷 11 《春秋汉含孳》曰:“三公在天为三台,九卿为北斗,故三公象五岳,九卿法河海,二十七大夫法山陵,八十一元士法谷阜,合为帝佐,以匡纲纪。”

李贤注 卷 11 汉法,十里一亭,亭置一长。捕贼掾,专捕盗贼也。

李贤注 卷 11 求之非所,不可得也。孟子对梁惠王曰:“以若所为,求若所欲,犹缘木求鱼。”

李贤注 卷 11 孟子谓齐宣王曰:“为巨室,则必使工师求大木。工师得大木,则王喜,以为能胜其任也。匠人斲而小之,则王怒,以为不胜其任矣。”《左传》子产谓子皮曰“子有美锦,不使人学制焉。大官大邑,身之所庇,而使学者制焉。其为美锦,不亦重乎?未尝操刀而使之割,其伤实多”也。

李贤注 卷 11 割,绝也。《诗》大雅曰:“济济多士,文王以宁。”

李贤注 卷 11 今泾州县也。

李贤注 卷 11 蓩音莫老反。《字林》云:“毒草也。”因以为地名。《续汉志》弘农有蓩乡。《东观记》曰:“徐宣、樊崇等入至弘农枯枞山下,与更始将军苏茂战。崇北至蓩乡,转至湖。”湖即湖城县也。以此而言,其蓩盖在今虢州湖城县之闲。

李贤注 卷 11 掫音子侯反。《续汉志》曰:“新丰有鸿门亭。”掫城即此也。

李贤注 卷 11 《前书音义》曰:“䝙,兽。以立秋日祭兽。王者亦此日出猎,用祭宗庙。”冀州北郡以八月朝作饮食为𦝼,其俗语曰“𦝼腊社伏”。䝙音丑于反。𦝼音娄。

李贤注 卷 11 《三辅黄图》曰,从洛门至周庙门,有长信宫在其中。

李贤注 卷 11 《三辅黄图》曰,洛城门,王莽改曰建子门,其内有长安厨官,俗名之为厨城门,今长安故城北面之中门是也。

李贤注 卷 11 “本”,或作“平”,或作“丕”。

李贤注 卷 11 襄邑即春秋襄牛地也,今为县,在宋州西。谷孰,县,属梁国,在宋州东南。寿光,县,属北海郡,今青州县也。灌泽,县,今泽州县,故曰徙封。

李贤注 卷 11 《史记》曰,武王即位,太公望为师,周公旦为辅,召公、毕公之徒左右王师,东观兵孟津。时诸侯不期而会者八百,皆曰:“纣可伐矣。”武王曰:“未可。”乃还师。

李贤注 卷 11 轻黠谓轻锐杰黠也。乌合如乌鸟之群合也。

李贤注 卷 11 㧑与麾同。

李贤注 卷 11 《左传》曰:“无始祸。”《前书》曰:“无为权首,将受其咎。”

李贤注 卷 11 式,县名,中兴县废。

李贤注 卷 11 章,高帝孙朱虚侯也。

李贤注 卷 11 海曲,县名,故城在密州莒县东。《续汉书》曰“吕母子名育,为游徼,犯罪”也。

李贤注 卷 11 《东观记》曰:“宾客徐次子等自号‘扼虎’。”扼音于责反,力可扼虎,言其勇也。今为“猛”字,“扼”与“猛”相类也。

李贤注 卷 11 《东观记》曰:“樊崇字细君。”

李贤注 卷 11 《东观记》曰“逄”,音庞。安字少子,东莞人也。徐宣字骄稚,谢禄字子奇,皆东海临沂人也。

李贤注 卷 11 姑幕,县名,故城在今密州莒县东北,古薄姑氏之国。

李贤注 卷 11 王莽改北海益县曰探汤。

李贤注 卷 11 南城,县,属东海郡,有南城山,因以为名也。

李贤注 卷 11 无盐,县名,故城在今郓州须昌县东。

李贤注 卷 11 王莽改东海郡曰沂平,以郡守为大尹。

李贤注 卷 11 今汝州梁县也。

李贤注 卷 11 厌,倦。

李贤注 卷 11 武关在今商州上洛县东。河图括地象曰:“武关山为地门,上为天齐星。”《前书》曰陆浑县有关,在今洛州伊阙县西南。

李贤注 卷 11 以其定诸吕,安社稷,故郡国多为立祠焉。盆子承其后,故军中祠之。

李贤注 卷 11 县官谓天子也。

李贤注 卷 11 今华州县。

李贤注 卷 11 札,简也。笥,箧也。

李贤注 卷 11 帻巾,所谓覆髻也。《续汉书》曰:“童子帻无屋,示未成人也。”半头帻即空顶帻也,其上无屋,故以为名。董仲舒《繁露》曰:“以赤统者,帻尚赤。”盆子承汉统,故用赤也。东宫故事曰:“太子有空顶帻一枚。”即半头帻之制也。

李贤注 卷 11 綦,履文也。盖直刺其文以为饰也。

李贤注 卷 11 赤屏泥谓以缇油屏泥于轼前。

李贤注 卷 11 襜,帷也。车上施帷以屏蔽者,交络之以为饰。《续汉志》曰“王公列侯安车,加交络帷裳”也。

李贤注 卷 11 《三辅黄图》曰:“宣平门,长安城东面北头第一门也,其外郭门名东都门。”

李贤注 卷 11 讙,哗也。讙音火完反。

李贤注 卷 11 剽,劫也。

李贤注 卷 11 古者记事书于简册,谬误者以刀削而除之,故曰刀笔。

李贤注 卷 11 请其书己名也。

李贤注 卷 11 肴亦乱也。

李贤注 卷 11 相拒而杀之曰格。

李贤注 卷 11 《尔雅》曰:“葖,芦菔。”音步北反。“菔”字或作“卜”。

李贤注 卷 11 甘泉宫有祭祠之所。乐人谓掌祭天之乐者也。

李贤注 卷 11 刘恭为式侯。言众立天子,非恭所预。

李贤注 卷 11 离,避也。

李贤注 卷 11 唏与欷同。

李贤注 卷 11 《续汉志》曰:“王车,朱班轮,青盖,左右𬴂,驾三马。”

李贤注 卷 11 《汉仪注》曰“自腰以下,以玉为札,长尺,广一寸半,为匣,下至足,缀以黄金缕,谓之为玉匣”也。

李贤注 卷 11 郁夷,县,属右扶风也。

李贤注 卷 11 《长安记》曰:“桂宫在未央宫北,亦曰北宫。”

李贤注 卷 11 《三辅旧事》曰:“长安城中有槀街。”

李贤注 卷 11 湖,县,故城在今虢州湖城县西南。

李贤注 卷 11 即崤坂也,在今洛州永宁县西北。

李贤注 卷 11 宜阳,县,故城韩国城也,在今洛州福昌县东。郦元《水经注》曰:“洛水之北有熊耳山,双峦竞举,状同熊耳。”在宜阳西也。

李贤注 卷 11 《释名》曰:“蚩,痴也。”

李贤注 卷 11 《说文》曰:“铮铮,金也。”铁之铮铮,言微有刚利也。铮音初耕反。佼音古巧反。佼,好貌也。《诗》曰:“佼人僚兮。”今相传云音胡巧反。言佼佼者,凡佣之人稍为胜也。

李贤注 卷 11 溺音奴吊反。

李贤注 卷 11 均输,官名,属司农。肆,市列也。桓宽盐铁论云:“郡国诸侯各以其方物贡输往来,物多苦恶,不偿其费,故郡国置输官以相绍运,故曰均输。”

李贤注 卷 11 《易》曰:“云从龙,风从虎,圣人作而万物睹。”假,借也。言圣公初起无所闻知,借我中兴风云之便。

李贤注 卷 11 阻,恃也。

李贤注 卷 11 皇器犹神器,谓天位也。

校勘记 卷 11 四六七页一0行 共攻离乡聚 按:《殿本考证》万承苍谓离乡聚地名,章怀注非。今据加标号。

校勘记 卷 11 四六八页一三行 及其支党朱鲔张卬等北入南阳号新市兵 按:校补引张熷说,谓〈王常传〉卬与王常、成丹皆为下江兵,与纪异。

校勘记 卷 11 四六九页一0行 前钟武侯刘望起兵 按:《集解》引《通鉴考异》,谓前书王莽传“刘望”作“刘圣”。

校勘记 卷 11 四七0页 六行 触北宫铁柱〔门〕 据汲本、殿本补。 按:《续志》有“门”字。

校勘记 卷 11 四七0页一一行 俯首刮席不敢视 按:惠栋补注本“视”上有“仰”字。

校勘记 卷 11 四七一页 四行 骠骑大将军宋佻为颍阴王 按:《集解》引惠栋说,谓〈光武纪〉及《通鉴》“宋”皆作“宗”。

校勘记 卷 11 四七一页 八行 阴平县属广汉国 按:校补谓前汉阴平国属东海郡,后汉改县,属同。又前汉阴平道属广汉郡,后汉分属广汉属国,注据阴平道言,虽亦可言“县”,但属前汉言,不当言“国”,属后汉言,当云“属国”,亦不当仅言“国”。

校勘记 卷 11 四七二页 五行 军帅将军 按:刊误谓“帅”当作“师”,是时多置军师,〈邓禹传〉亦作“军师将军”。

校勘记 卷 11 四七二页一五行 捕贼掾 按:刊误谓案《前书》合作“贼捕掾”。

校勘记 卷 11 四七二页一六行 孟子对(梁惠)〔齐宣〕王曰 据殿本改。

校勘记 卷 11 四七三页一二行 战于蓩乡 按:《续志》“蓩”作“务”。

校勘记 卷 11 四七三页一四行 其(蓩)〔地〕盖在今虢州湖城县之闲 《集解》引王补说,谓“其蓩”通鉴注作“其地”,是。今据改。

校勘记 卷 11 四七六页 三行 复徙封(灌)〔濩〕泽侯 据集解引钱大昕说改,注同。

校勘记 卷 11 四七八页 六行 次卒(吏)〔史〕 刊误谓“吏”当作“史”。今据改。

校勘记 卷 11 四七八页 六行 泛相称曰(臣)〔巨〕人 刊误谓《前书》言盗贼擅称巨人,今此为臣人,亦误也。当作“巨”。今据改。

校勘记 卷 11 四八0页一0行 属右校卒(吏)〔史〕刘侠卿 据刊误改。

校勘记 卷 11 四八0页一一行 唯盆子与茂及前西安侯刘孝最为近属 按:沈家本谓按《前书·王子侯表》,西安侯汉东平思王孙,而城阳近属无封西安者,亦无名孝者。

校勘记 卷 11 四八二页 三行 卫尉诸葛稚闻之 按:“稚”原讹“释”,迳据汲本、殿本改正。

校勘记 卷 11 四八二页 九行 肴亦乱也 按:殿本“肴”作“殽”。校补谓殿本注作“殽”,取与正文相应。然观下文“肴乱日甚”,正文本作“肴”,知此处正文作“殽”,乃翻刻之误,注盖本不误也。

校勘记 卷 11 四八二页一一行 幽闭殿内掘庭中芦菔根 按:汲本“内”作“门”。《御览》九八0引“掘”作“拔”。又按:“闭”原讹“闲”,迳改正。

校勘记 卷 11 四八三页一二行 (得)〔后〕二十余日 集解引王补说,谓《袁纪》、通鉴并作“后二十余日”,是。今据改。

校勘记 卷 11 四八四页 四行 广一寸半 按:殿本“一寸”作“二寸”。

校勘记 卷 11 四八五页一五行 攻破城邑 按:刊误谓案文当云“攻城破邑”。

校勘记 卷 11 四八六页 七行 说文曰铮铮金也 按:说文“铮,金声也”,此疑误。

李贤注 卷 12 景帝七代孙也。

李贤注 卷 12 术数。

李贤注 卷 12 《王莽传》曰,时男子武仲自称刘子舆。

李贤注 卷 12 赵飞燕也。

李贤注 卷 12 《东观记》曰“宫婢生子,正与同时,即易之”也。

李贤注 卷 12 识命谓知天命也。

李贤注 卷 12 丹阳,楚所封地,在今归州秭归县东也。

李贤注 卷 12 须,待也。

李贤注 卷 12 故赵王之宫也。

李贤注 卷 12 《东观记》曰,知命者谓侍郎韩公等。

李贤注 卷 12 解形犹脱身也。

李贤注 卷 12 圣公、光武本自舂陵北徙。故舂陵近衡山,故曰“南岳诸刘”也。

李贤注 卷 12 天子所在曰行在所。

李贤注 卷 12 负,恃也

李贤注 卷 12 痍,伤也。

李贤注 卷 12 走,趣也,音子豆反。

李贤注 卷 12 《续汉书》“满”作“蒲”。

李贤注 卷 12 顾犹念也。

李贤注 卷 12 卫氏,平帝母家也,中山卫子豪之女。

李贤注 卷 12 西防,县名,故城在今宋州单父县北。佼音绞。

李贤注 卷 12 虞,县名,属梁国,故城在今宋州虞城县。

李贤注 卷 12 反音幡。

李贤注 卷 12 今亳州县也。酂音在何反。

李贤注 卷 12 桃乡故城在今兖州龚丘县西北也。

李贤注 卷 12 解见《明纪》。

李贤注 卷 12 新阳,县,属东海郡。

李贤注 卷 12 建阳,县,属东海郡,故城在今沂州丞县北。丞音时证反。

李贤注 卷 12 蕃音皮,又音婆。

李贤注 卷 12 缯,县名,故城在今沂州承县东北。缯山,即其县之山也。

李贤注 卷 12 县名,属东海郡,今海州朐山县西有故朐城,秦始皇立石以为东阙门,即此地也。

李贤注 卷 12 赣榆,县名,今海州东海县也。赣音贡。

李贤注 卷 12 为吴汉所得也。

李贤注 卷 12 方与音防预。

李贤注 卷 12 剧,县名,在今青州寿光县南也。

李贤注 卷 12 濅,渐也。

李贤注 卷 12 关,通也。

李贤注 卷 12 汲黯目公孙弘之词。

李贤注 卷 12 今青州北海县也。

李贤注 卷 12 负,愧也。再言之者,愧之甚。

李贤注 卷 12 《三辅黄图》曰,未央宫有宣德殿。闼,宫中门也。

李贤注 卷 12 王莽每郡置属令,职如都尉。

李贤注 卷 12 庐江舒县。

李贤注 卷 12 帛,姓也,宋帛产之后,见韩非子也。

李贤注 卷 12 灊山、安丰,皆县名,属庐江郡。灊县故城,今寿州也。

李贤注 卷 12 晓喻其意而降之也。

李贤注 卷 12 饭音扶远反。

李贤注 卷 12 王莽时九卿分属三公,每一卿置元士三人。

李贤注 卷 12 抵,归也。

李贤注 卷 12 谓幽、并也。

李贤注 卷 12 安乐,县名,属渔阳郡,故城在今幽州潞县西北也。

李贤注 卷 12 狐奴,县名,属渔阳郡。

李贤注 卷 12 负,恃也。

李贤注 卷 12 不能满其意,故心不平也。

李贤注 卷 12 长伯,丰字也。丰,平帝时为少府,王莽篡位时为更始将军。

李贤注 卷 12 贸,易也。

李贤注 卷 12 枉,谮己之状也。

李贤注 卷 12 若,汝也。

李贤注 卷 12 交质谓交相为质也。《左传》曰:“交质往来,道路无壅。”《前书音义》曰:“以利合曰从,以威力相胁曰衡。”

李贤注 卷 12 《东观记》曰:“梦裸袒冠帻,逾城,髡徒推之。”又“宠堂上闻虾蟆声在火罏下,凿地求之,不得”也。

李贤注 卷 12 便坐之室,非正室也。

李贤注 卷 12 《东观记》曰:“妻入,惊曰:‘奴反!’奴乃捽其妻头,击其颊。”

李贤注 卷 12 呼奴为将军,欲其赦己也。

李贤注 卷 12 稽,停也。

李贤注 卷 12 《续汉志》曰三水县有左右谷,故城在今泾州安定县南。

李贤注 卷 12 欲平定西方,故以为号。

李贤注 卷 12 高祖时,与冒顿单于约为兄弟。

李贤注 卷 12 呼韩邪单于降汉,入朝,宣帝拥护,国内遂定。

李贤注 卷 12 句音古侯反。

李贤注 卷 12 塞属五原郡,因以为名。

李贤注 卷 12 九原,县名,故城在胜州银山县也。

李贤注 卷 12 镌谓琢凿之,故以为名。下有镌羌侯,即其类。

李贤注 卷 12 高柳,县名,故城在今云州定襄县。

李贤注 卷 12 觊,望也。

李贤注 卷 12 胏附,若肝胏相附著,犹言亲戚也。

李贤注 卷 12 辑音才入反。郭景纯云古“集”字。

李贤注 卷 12 负犹背也。

李贤注 卷 12 昌平,县名,故城在今幽州昌平县东南。

李贤注 卷 12 青山,在今庆州,有青山水。

李贤注 卷 12 吕忱云:“䜣,古‘欣’字。”

李贤注 卷 12 冀县属天水郡,今秦州伏羌县。

李贤注 卷 12 《左传》晋侯问于史赵曰:“陈其遂亡乎?”对曰:“未也。臣闻盛德必百代祀,虞之代数未也。”

李贤注 卷 12 《诗》序曰:“甘棠,美邵伯也。邵伯听讼于甘棠之下,周人思之,不伐其树。”

李贤注 卷 12 掘强谓强梁也。《前书》伍被谓淮南王安曰:“掘强江淮之间,苟延岁月之命。”

李贤注 卷 12 言此数子非汉祖之敌,不足奋发英灵而惮畏之也。

李贤注 卷 12 革,改也,《易》曰:“天地闭,贤人隐。”又曰:“天地革而四时成,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

李贤注 卷 12 喻英雄并起也。《易》曰:“龙战于野,其血玄黄。”又曰“群龙无首,吉”也。

李贤注 卷 12 梁王刘永,齐王张步。

李贤注 卷 12 据渔阳也。

李贤注 卷 12 起庐江也。

李贤注 卷 12 易曰:“师出以律。”律,法也。言反叛非用师之法,故更代破灭,委弃其神皋之国,伏于光武也。

李贤注 卷 14 以义举兵,乘风云之会也。

校勘记 卷 14 五五0页 二行 临(泚)〔沘〕水 集解引惠栋说,谓续志作“比水”,水经注作“沘水”。 按:光武纪亦作“沘水”,今据改。

校勘记 卷 14 五五0页 九行 (诸)〔赭〕水二湖流注 据汲本改。 按:赭水亦作“堵水”,“诸”乃“堵”之形误。

校勘记 卷 14 五五0页一0行 萧该音 “萧”原讹“肃”,迳改正。按:影印绍兴本此卷仍有阙佚,取它本补配,故多讹脱,以下凡遇极明显字之讹字及脱文,皆迳予改补,不作校记。

校勘记 卷 14 五五0页一一行 宜秋聚名在沘阳县 按:“沘”原讹“泚”,各本皆未正。又按:续志宜秋聚在平氏县。

校勘记 卷 14 五五0页一二行 引欲据宛 按:张熷谓案下文“引”下少“兵”字。

校勘记 卷 14 五五0页一四行 自号柱天大将军 按:校补谓袁纪云自号柱天将军,无“大”字。

校勘记 卷 14 五五一页一一行 将军张卬 “卬”原讹“邛”,据殿本改正。 按:通鉴亦作“卬”,考异谓司马彪续汉书“卬”作“印”,袁宏后汉纪作“斤”,皆误,今从范晔后汉书。

校勘记 卷 14 五五三页 一行 鲁阳县属南(郡)〔阳〕 据集解王先谦说改。

校勘记 卷 14 五五四页 四行 丹阳(故)郡〔故〕城在今润州江宁县东南 按:“郡故”二字各本皆讹倒,今正。

校勘记 卷 14 五五五页 四行 盖畏此也 按:汲本“畏”作“谓”。

校勘记 卷 14 五五五页一四行 南顿君娶同郡樊重女字娴都 按:集解引沈钦韩说,谓袁纪“娴都”作“归都”。

校勘记 卷 14 五五六页一一行 临邑县属东(海)〔郡〕故城在今(济)〔齐〕州东 集解引沈钦韩说,谓临邑汉志属东郡,此误。旧唐志临邑县属齐州,注云济州,亦误。今据改。

校勘记 卷 14 五五八页 三行 复封睦少子为亭侯 按:李慈铭谓“睦”当作“普”。

校勘记 卷 14 五五八页 四行 普立〔十〕七年薨 据殿本考证补。 按:考证谓普以安帝永初元年封,至延光元年为十七年。

校勘记 卷 14 五五八页一三行 子节王栩嗣 按:殿本考证谓“栩”字章帝纪作“旴”。

校勘记 卷 14 五五九页 七行 元年封商四子为亭侯 按:汲本“元年”上有“元兴”二字。殿本考证谓应补“元兴”二字,而疑封在商既薨之后,不应载于商未薨之前。校补则谓商薨宏嗣,果封在元兴元年,则当称宏弟,不当仍称商子;既云商子,则其封自在商未薨之前。“元年”或是“六年”形近之误。“元兴”二字不当补。

校勘记 卷 14 五五九页 八行 子靖王宏〔嗣〕 据集解王先谦说补。

校勘记 卷 14 五五九页一五行 诏书削〔中丘〕 据刊误补。

校勘记 卷 14 五六0页 一行 光武族兄舂陵康侯敞 按:姚范谓节侯买乃光武之高祖,敞之曾祖,则敞乃光武之族父,非兄也。光武纪章怀注亦云舂陵侯敞,光武季父,则此传“兄”字误也。

校勘记 卷 14 五六0页 三行 封于零道之舂陵乡 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前志、续志俱作“泠道”。

校勘记 卷 14 五六0页 四行 子考侯仁嗣 集解引惠栋说,东观记宗室传作“孝侯”。又引洪颐楫说,谓前书王子侯表作“孝侯仁”。按:后安城孝侯赐传亦称“舂陵孝侯”。

校勘记 卷 14 五六0页 七行 会族兄安众侯刘崇起兵 按:集解引沈钦韩说,谓崇于敞为族子,非族兄。校补谓今案前书年表,舂陵侯买三传至敞,安众侯丹五传始至崇,则崇且为敞族孙,非仅族子也。

校勘记 卷 14 五六0页一三行 都尉事邪 按:殿本“邪”作“也”,与今东观记合,校补谓作“邪”义较长。

校勘记 卷 14 五六0页一三行 敞怒叱太守曰鼠〔子〕何敢尔 集解引周寿昌说,谓“鼠”下应有“子”字。王先谦谓周说是,东观记正作“鼠子何敢尔”。今据补。

校勘记 卷 14 五六二页一0行 置啬夫佐吏各一人 按:刊误谓“吏”当作“史”。

校勘记 卷 14 五六三页 一行 泗水王歙字经孙 按:集解引惠栋说,谓袁宏纪“经孙”作“经世”。

校勘记 卷 14 五六三页 一行 始及唐子 按:集解王先谦谓“子”下脱“乡”字。

校勘记 卷 14 五六三页 七行 𬊤或作𪸩 按:殿本“𬊤”作“惮”。

校勘记 卷 14 五六三页一二行 更封茂为穰侯 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光武纪茂封单父侯。按:沈钦韩谓熊方补后汉书年表云以单父侯更封穰侯,当是。

校勘记 卷 14 五六四页 三行 属南(郡)〔阳〕 据集解引惠栋说改。

校勘记 卷 14 五六四页 六行 安成孝侯赐 按:汲本、殿本“成”作“城”。

校勘记 卷 14 五六四页一一行 蔡阳国釜亭(侯)〔候〕长醉(询)〔诟〕更始父子张 “候”字据汲本改。“诟”字据集解引陈景云说改。

校勘记 卷 14 五六四页一二行 赐兄〔显〕欲为报怨 据汲本补。

校勘记 卷 14 五六五页 九行 定封为安成侯 按:殿本“成”作“城”。

校勘记 卷 14 五六六页 四行 汝阴属汝(州)南郡故城即今颍(川)〔州〕(郡)汝阴县也 据汲本改。

校勘记 卷 14 五六六页 七行 续汉(志)〔书〕庆字翁敖 陈景云谓“志”当作“书”,续志中亦无此语。 今据改。

校勘记 卷 14 五六七页 二行 六安即庐州也 按:集解引沈钦韩说,谓桓谭传注云“六安在寿州安丰县南”,是,此误。

校勘记 卷 14 五六七页一四行 续汉(志)〔书〕曰宪字翁君 据陈景云说改。

校勘记 卷 20 七三一页04行:从徇蓟[2]按:集解引惠栋说,谓东观记“从平河北”。

校勘记 卷 20 七三一页11行:披普彼反[4]按:“普”原斗“芳”,迳改正。

校勘记 卷 20 七三一页12行:[枣]今恒州枣城县也[6]据集解引钱大昕说补。按:“枣”当作“□”,字□禾,然各本正文注文皆作“枣”,今仍之。

校勘记 卷 20 七三二页二行摄*(𪩸)**[帻]*复战刊误谓𪩸是马扇汗,期被创中额,则是“帻”字。王先谦谓东观记正作“帻”。今据改。按:“𪩸”原斗“愤”,迳改正。

校勘记 卷 20 七三四页二行复封丹弟统为建平侯按:集解引惠栋说,谓水经注作“平舆”,属汝南也。

校勘记 卷 20 七三五页九行封王乡侯按:殿本考证谓地理、郡国志无“王乡”地名,“王”字疑误。

校勘记 卷 20 七三五页一0行说文曰歋□手相笑也按:集解引孙星衍说,谓说文作“歋愈”,并无“□”字。云“人相笑相歋愈”,不云“手相笑”。注误。

校勘记 卷 20 七三五页一五行死者脱衣以敛之伤者躬亲以养之刊误谓按文脱衣可言“以敛之”,躬亲不宜复有“以”字。按:“以敛之”与“以养之”相对成文,刘说泥。

校勘记 卷 20 七三六页八行茂觿疲劳按:御览二八四引。“茂”下有“建”字。

校勘记 卷 20 七三七页一行屯*[田]*函谷关据汲本、殿本补。

校勘记 卷 20 七三八页三行温余水出上谷居庸关东按:“温余水”当作“□余水”,说详杨守敬水经注疏。

校勘记 卷 20 七三九页四行臧宫等入箕关按:集解引惠栋说,谓东观记“箕关”作“天中关”。

校勘记 卷 20 七三九页四行南击弘农厌新柏华蛮中贼按:集解引沉钦韩说,谓纪要柏谷在陕州灵宝县西南朱阳镇,有柏谷亭。“柏华”盖“柏谷”之误。

校勘记 卷 20 七三九页五行时新城蛮中山贼张满按:集解引惠栋说,谓续志新城有鄤聚,今名蛮中。说文作“□中”。

校勘记 卷 20 七三九页八行邓奉弟终按:集解引惠栋说,谓“终”一作“觿”,古通。

校勘记 卷 20 七四一页一四行先明汉道按:刊误谓“先”当作“光”。

校勘记 卷 20 七四二页08行:不忘俎豆[35],按:王先谦谓东观记作“不忘王室”。

校勘记 卷 20 七四二页08行:可*(为)**[谓]*好礼悦乐[36],据汲本、殿本改。

校勘记 卷 20 七四二页11行:谥曰成侯[39],按:集解引沉钦韩说,谓袁纪作“威侯”。

校勘记 卷 20 七四四页03行:从弟肜[41],按:汲本、殿本“肜”作“彤”,通鉴或作“彤”,或作“肜”。

校勘记 卷 20 七四四页13行:常为士卒*[前]*锋[43],御览三0二引作“常为士卒前锋”,东观记作“常为士卒先锋”,今据御览补“前”字。

校勘记 卷 20 七四五页05行:即击匈奴左伊*(帙)**[秩]*訾部[46],据集解本改,与前书匈奴传合。

校勘记 卷 20 七四五页11行:*(功)**[切]*责州郡[47],据刊误改。

校勘记 卷 20 注释

校勘记 卷 20 ↑ 汉官仪曰:“东西曹掾比四百石,余掾比三百石。贼曹,主盗贼之事。”

校勘记 卷 20 1 2 集解引惠栋说,谓东观记“从平河北”。

校勘记 卷 20 ↑ 周礼:“隶仆掌□宫中之事。”郑觿曰:“止行清道也,若今警跸。”说文“□”与“跸”同。

校勘记 卷 20 1 2 披,普彼反。按:“普”原斗“芳”,迳改正。

校勘记 卷 20 ↑ 乐阳,县名,属常山郡。

校勘记 卷 20 1 2 [枣]*,今恒州枣城县也,故城在县西。据集解引钱大昕说补。按:“枣”当作“□”,字□禾,然各本正文注文皆作“枣”,今仍之。

校勘记 卷 20 ↑ 肥累,故肥子国也,汉以为县,故城在今枣城县西南,并属真定国。累,音力追反。

校勘记 卷 20 ↑ 儿音五奚反。

校勘记 卷 20 ↑ 摄犹正也。

校勘记 卷 20 ↑ 唯天子得称警□。

校勘记 卷 20 ↑ 博平,县名,属东郡,在今博州县也。

校勘记 卷 20 ↑ 力,苦战也。

校勘记 卷 20 ↑ 建平,县名,属沛郡,故城在今亳州酂县西北,一名马头城。

校勘记 卷 20 ↑ 葛陵,县名,故城在汝南,故鲖阳县也。

校勘记 卷 20 ↑ 说文曰:“□,臂上也。”□音公弘反。

校勘记 卷 20 ↑ 续汉书曰:“上幸广阳城门,设祖道,阅过诸将,以遵新破渔阳,令最在前。”

校勘记 卷 20 ↑ 解故谓解脱事故,以为辞说。

校勘记 卷 20 ↑ 黄门,署名。前书曰:“是时名倡皆集黄门。”武乐,执干戚以舞也。良犹深也,本或作“久”。

校勘记 卷 20 ↑ 东观记曰:“时遵屯汧。诏书曰:‘将军连年距难,觿兵即却,复独按部,功劳烂然。兵退无宿戒,彻食不豫具,今乃调度,恐力不堪。国家知将军不易,亦不遗力。今送缣千匹,以赐吏士。’”

校勘记 卷 20 ↑ “缘”或作“彩”。

校勘记 卷 20 ↑ 东观记曰:“上还幸城门,阅过丧车,瞻望涕泣。”

校勘记 卷 20 ↑ 霍光薨,宣帝及上官太后亲临光丧,使太中大夫任宣、侍御史五人持节护丧事。东观记曰:“时下宣帝临霍将军仪,令公卿读视,以为故事。”

校勘记 卷 20 ↑ 孔子曰:“尊五美,屏四恶。”

校勘记 卷 20 ↑ 前书曰:“萧何奏事不名,入门不趋。”

校勘记 卷 20 ↑ 畴,等也。言功臣死后,子孙袭封,世世与先人等。

校勘记 卷 20 ↑ 前书,高祖与功臣剖符作誓,丹书铁契,金匮石室,藏之宗庙。

校勘记 卷 20 ↑ 汉兴至此二百余年,言“数百”者,谓以百数之。

校勘记 卷 20 ↑ 卓,高也。

校勘记 卷 20 ↑ 前书贾山上书曰:“古之贤君于其臣也,尊其爵禄而亲之,疾则临视之无数,死则往吊哭之,临其小敛大敛,可谓尽礼也,故臣下竭力尽死以报其上。”

校勘记 卷 20 ↑ 即陇坻上。

校勘记 卷 20 ↑ 磨,兵磨也。谓吴汉、耿弇等悉奔还,唯遵独留不却。

校勘记 卷 20 ↑ 言不侵扰。

校勘记 卷 20 ↑ 论语孔子曰:“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

校勘记 卷 20 ↑ 雅歌谓雅诗也。礼记投壶经曰:“壶颈修七寸,腹修五寸,口径二寸半,容斗五升。壶中实小豆焉,为其矢之跃而出也。矢以柘若棘,长二尺八寸,无去其皮,取其坚而重。投之胜者饮不胜者,以为优劣也。”

校勘记 卷 20 1 2 按:王先谦谓东观记作“不忘王室”。

校勘记 卷 20 1 2 据汲本、殿本改。

校勘记 卷 20 ↑ 谥法,周书之篇,周公制焉。

校勘记 卷 20 ↑ 容车,容饰之车,像生时也。介士,甲士也。东观记曰:“遣校尉发骑士四百人,被玄甲、兜鍪,兵车军陈送葬。”

校勘记 卷 20 1 2 按:集解引沉钦韩说,谓袁纪作“威侯”。

校勘记 卷 20 ↑ 东观记曰“上数嗟叹,□尉铫期见上感恸,对曰‘陛下至仁,哀念祭遵不已,腢臣各怀惭惧’”也。

校勘记 卷 20 1 2 按:汲本、殿本“肜”作“彤”,通鉴或作“彤”,或作“肜”。

校勘记 卷 20 ↑ 襄贲,县名,属东海郡,故城在今沂州临沂县南。贲音肥。

校勘记 卷 20 1 2 御览三0二引作“常为士卒前锋”,东观记作“常为士卒先锋”,今据御览补“前”字。

校勘记 卷 20 ↑ 卒,终也。三虏谓匈奴、鲜卑及赤山乌桓。

校勘记 卷 20 ↑ 鲜卑名也。

校勘记 卷 20 1 2 即击匈奴左伊*(帙)**[秩]*訾部,据集解本改,与前书匈奴传合。

校勘记 卷 20 1 2 (功)**[切]*责州郡,据刊误改。

校勘记 卷 20 ↑ 音之涉反。

校勘记 卷 20 ↑ 尚书大传曰:“孔子曰:‘吾有四友焉。自吾得回也,门人加亲,是非胥附邪?自吾得赐也,远方之士日至,是非奔走邪?自吾得师也,前有光,后有辉,是非先后邪?自吾得由也,恶言不至门,是非御侮邪?’”

校勘记 卷 20 ↑ 若,汝也。皆为文簿而上之。

校勘记 卷 20 ↑ 条侯,周亚夫也。为将军,军于细柳,文帝幸其营,亚夫持兵揖曰:“介胄之士不拜,请以军礼见。”文帝曰:“此真将军也!”穰苴,齐人田穰苴也。齐景公使为将军,使庄贾往,穰苴与约曰:“旦日日中会于军门。”穰苴先至,贾后至,于是遂斩庄贾以徇三军,士皆振栗。

校勘记 卷 20 ↑ 犷音古猛反,又音久永反。

校勘记 卷 20 ↑ 徼人谓徼外人偏何等也。符,验也。为偏何请还自□,以验内属之信。数级谓偏何斩匈奴,送首级受赏赐。

校勘记 卷 20 ↑ 三十年为一世,言承化久也。论语孔子曰:“如有王者,必世而后仁。”

校勘记 卷 20 ↑ 眚,过也。左传曰:“不以一眚掩大德。”眚音所景反。

校勘记 卷 20 ↑ 畏法犹严法也。

李贤注 卷 26 东观记曰:“晨尚高平公主。”

李贤注 卷 26 中书,内中之书也。艺文志曰“诸子凡一百八十九家”,言百家,举其成数也。艺谓书、数、射、御,术谓医、方、卜、筮。

李贤注 卷 26 其书上自黄帝,下尽汉质帝,为八卷,见行于今。

李贤注 卷 26 东观记“隆”作“盛”,字伯明。

李贤注 卷 31 (或无“当”字。)

李贤注 卷 35 一说此“遗腹子,以丁卯日生;而玄以丁卯岁生,故名”。

李贤注 卷 36 《东观记》曰:“兴从博士金子严为左氏春秋。”

李贤注 卷 36 王莽年也。

李贤注 卷 36 左氏义也。

李贤注 卷 36 《说文》曰:“诂,训古言也。”音古度反。《三统历》,刘歆撰,谓夏、殷、周历也。

李贤注 卷 36 更始起南阳,南阳属荆州,故曰荆楚也。

李贤注 卷 36 山西谓陕山已西也。

李贤注 卷 36 小白,齐桓公也。春秋“齐小白入齐”。公羊传曰:“曷为以国氏?当国也。其言入何?篡辞也。”

李贤注 卷 36 言若不早都关中,有人先入,则国家镇守转在函也。

李贤注 卷 36 庸,用也。

李贤注 卷 36 西伯,文王也。作,起也。

李贤注 卷 36 左传富辰谏周襄王之辞。

李贤注 卷 36 论语孔子曰:“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

李贤注 卷 36 史记曰,武王观兵孟津,诸侯不期而至者八百人,皆曰:“纣可伐矣。”王曰:“汝未知天命。”乃还师。闻纣杀比干,囚箕子,乃告诸侯以伐之。故曰待时也。

李贤注 卷 36 左传杜预注曰:“器,车服;名,爵号也。”

李贤注 卷 36 病犹难也。

李贤注 卷 36 兴尝为凉州刺史,嚣为西州将军,故曰“僚旧”也。

李贤注 卷 36 周旋犹遵奉也。左传季文子曰“先大夫臧文仲教行父事君之礼,奉以周旋,弗敢失坠”也。

李贤注 卷 36 犹钓饵也。

李贤注 卷 36 七郡,天水、陇西、武威、张掖、酒泉、敦煌、金城也。

李贤注 卷 36 左传赵衰曰“臣亟闻却縠之言矣,却縠悦礼乐而敦诗书”也。

李贤注 卷 36 左传,子产辨黄熊,晋侯闻之,曰:“博物君子也。”观射父,楚大夫也,对楚昭王以重黎、羲和之事。见国语。

李贤注 卷 36 张仲,周宣王时贤臣也。燕,乐也。翼,敬也。诗小雅曰:“侯谁在矣,张仲孝友。”

李贤注 卷 36 左传晋伯宗之辞。天反时为灾谓寒暑易节也。地反物为妖谓腢物失性也。

李贤注 卷 36 杜预注曰:“周为六月,夏为四月,纯阳用事,阴气未动而侵阳也。”

李贤注 卷 36 言过春分而未及夏至也。

李贤注 卷 36 三辰,日、月、星也。

李贤注 卷 36 降物,素服。

李贤注 卷 36 不举盛馔。

李贤注 卷 36 避正寝过日食时也。

李贤注 卷 36 伐鼓。

李贤注 卷 36 用币社。

李贤注 卷 36 用辞以自责也。此以上皆左传载鲁太史答季平子之词也。

李贤注 卷 36 左传晋士文伯曰“国无政,不用善,则自取谪日月之灾,故政不可不慎也。务三而已,一曰择人,二曰因人,三曰从时”也。

李贤注 卷 36 史记曰,桓公与兄子纠争位,纠使管仲将兵遮道,射桓公钩带,及桓公即位,任政管仲也。又晋文公自秦归国,怀公故臣却芮谋烧公宫,杀文公,宦者勃鞮告之,文公以却縠为中军帅。縠即却芮之族,文公不以为雠而任焉,言唯贤是用,不私其私也。

李贤注 卷 36 济,成也。

李贤注 卷 36 正月,夏之四月。

李贤注 卷 36 书曰:“急恒寒若。”

李贤注 卷 36 克,能也。柔克谓和柔而能立事也。尚书洪范曰:“高明柔克。”

李贤注 卷 36 南将军岑彭、积弩将军傅俊屯津乡,以拒公孙述。津乡在今荆州也。

李贤注 卷 36 莲勺,县,属左冯翊,故城在今同州下邽县东北。莲音辇,勺音酌。

李贤注 卷 36 斟酌谓取其意指也。

李贤注 卷 36 阌音闻,古字也,建安中改作“闻”。

李贤注 卷 36 梁坐悬飞书诽谤下狱死,事见梁统传也。

李贤注 卷 36 汉官仪曰“越骑司马一人,秩千石”也。

李贤注 卷 36 武帝开通西域,本三十六国。

李贤注 卷 36 信音申。

李贤注 卷 36 驳议谓劝单归汉。

李贤注 卷 36 明帝八年,初置度辽将军,屯五原曼�。

李贤注 卷 36 武帝时国用不足,乃卖盐铁,置官以主之。昭帝罢之,今议欲之。

李贤注 卷 36 续汉曰:“厩令一人,秩六百石。”

李贤注 卷 36 宣帝时梁丘贺之易也。

李贤注 卷 36 《论语》孔子曰:“孝哉闵子骞,人不闲于其父母兄弟之言。”闲,非也。言子骞之孝,化其父母兄弟,言人无非之者。忠臣事君,有过即谏。在下无有非君者,是忠臣也。

李贤注 卷 36 贾谊曰:“前车覆,后车诫。”《论语》曰:“见不善如探汤。”

李贤注 卷 36 王莽时,青徐二部为寇,号“青徐贼”。

李贤注 卷 36 达,进也。

李贤注 卷 36 费直字长翁,善易,长于卦筮,见前书。

李贤注 卷 36 沛人高相善易,与费直同时,见《前书》。

李贤注 卷 36 《前书》曰:驺氏无师,夹氏未有其书也。

李贤注 卷 36 《论语》孔子之言。弗叛言不违道也。

李贤注 卷 36 孔子以鲁哀公十一年自卫还鲁。是时道衰乐废,孔子来还,乃正之,故雅、颂各得其所。见《史记》。

李贤注 卷 36 攻犹习也。异端谓奇技也。

李贤注 卷 36 《谷梁传》曰:“信以传信,疑以传疑。”《公羊传》曰:“君子曷为春秋?乐尧舜之道也。”

李贤注 卷 36 易下之文也。

李贤注 卷 36 今易无此文也。

李贤注 卷 36 广信故城在今梧州苍梧县。

李贤注 卷 36 元父钦,字子佚。以左氏授王莽,自名陈氏春秋,故曰别也。贾护字季君。见前书也。

李贤注 卷 36 厌,一反。

李贤注 卷 36 拨,理也。语见公羊传。

李贤注 卷 36 与犹党也。

李贤注 卷 36 伯牙善鼓琴,子期善,相与为友。子期死,伯牙破琴绝弦,不鼓琴,以时人莫之能也。见吕览。

李贤注 卷 36 卞和得宝玉,献楚武王,王示玉人,曰“石也”,刖其右足。武王殁,献之文王,曰“石也”,刖其左足。至成王时,卞和抱其璞郊,泣尽以血继之,王乃使玉尹攻之,果得宝玉。事见韩子也。

李贤注 卷 36 仲尼去鲁,斥齐,逐乎宋、�,困陈、蔡之闲。见史记。

李贤注 卷 36 媟,狎也;黩,垢浊也。掇,拾也,音丁括反。

李贤注 卷 36 抉音决反。

李贤注 卷 36 大戴记小辩篇孔子曰:“小辩破言,小言破义,小义破道。”

李贤注 卷 36 盘庚都耿,自耿迁殷。文王都酆,武王都镐,周公辅成王营洛邑。

李贤注 卷 36 石渠阁以藏秘书,在未央殿北。宣帝甘露三年,诏诸儒韦玄成、梁丘贺等讲论五经石渠也。

李贤注 卷 36 论语孔子曰:“麻冕,礼也。今也纯,俭,吾从觿。拜下,礼也。今拜乎上,泰也。虽违觿,吾从下。”何晏注:“麻冕,缁布冠也,古绩麻三十升以为之。纯,丝也。丝易成,故从俭。臣之与君行礼者,下拜然升。时臣骄泰,故上拜。今从下,礼之恭也。”

李贤注 卷 36 离朱,黄帝时明目者也,一号离娄。慎子曰:“离朱之明,察毫末百步之外。”

李贤注 卷 36 桓谭新论曰:“晋师旷善知音,�灵公将之晋,宿濮水之上,夜闻新声,召师涓告之曰:‘为我写之。’曰:‘臣得之矣。’遂之晋。晋平公飨之,酒酣,灵公曰:‘有新声,奏之。’乃令师涓鼓琴。未终,师旷止之曰:‘此亡国之声也。’”

李贤注 卷 36 洮汰犹洗濯也。

李贤注 卷 36 褐,织毛为布,贫者之服也。

李贤注 卷 36 言以臣为师,以臣为宾也。

李贤注 卷 36 论语文也。

李贤注 卷 36 萧何为相国,高帝赐�履上殿,入朝不趋。

李贤注 卷 36 太宗,孝文也。申屠嘉为丞相,坐府召太中大夫邓通,欲诛之。孝文使持节召通,令人谢嘉,故曰:“假权”也。

李贤注 卷 36 偸,窃也。

李贤注 卷 36 王莽时开吏告其将,奴婢告其主。

李贤注 卷 36 董忠为王莽大司马,共刘歆等谋诛莽,事觉死也。

李贤注 卷 36 尚书曰:“文王自朝至日中昃,不遑暇食。”史记曰,伯禽封鲁,周公戒之曰:“我文王之子,武王之弟,成王之叔父,亦不贱矣。我一沐三握,一饭三吐哺,以待士,犹恐失天下之贤人,汝无以国骄人也。”

李贤注 卷 36 司察犹督察也。

李贤注 卷 36 为文帝子梁王揖之傅也。

李贤注 卷 36 风俗通曰:“涂姓,涂山氏之。”恽字子真,受尚书胡常,见前书。

李贤注 卷 36 五家谓尹更始、刘向、周庆、丁姓、王彦等,皆为梁,见前书也。

李贤注 卷 36 恺,乐也。悌,易也。言有和乐简易之德也。俶傥,卓异也。

李贤注 卷 36 左氏三十篇,国语二十一篇也。

李贤注 卷 36 临邑,东郡县也。,齐武王伯升孙,北海王兴子。

李贤注 卷 36 𬸚𬸦,凤之别名也。周大夫内史过对周惠王曰:“周之兴也,𬸚𬸦鸣岐山。”事见国语也。

李贤注 卷 36 仍,频也。宣帝时神雀再见,改为年号,匈奴降服,呼韩入朝也。

李贤注 卷 36 左传,宋人执郑祭仲,曰:“不立突,将死。”祭仲许之,遂出昭公而立厉公。杜预注:“祭仲之如宋,非会非聘,见诱被拘。废长立少,故事名罪之。”

李贤注 卷 36 建平,哀帝年也。

李贤注 卷 36 排,摈�也。刘歆欲建立左氏,哀帝令歆与诸儒讲论其义,诸博士不肯置对,歆乃移书太常以责之,故被排摈。事见前书。

李贤注 卷 36 左传曰:“翼戴天子,加之以恭。”又曰:“君命,天也,天可雠乎?委质策名,贰乃也。父教子贰,何以事君?”又曰:“�父之命,恶用子矣,以有无父之国则可。”是崇君父,卑臣子也。左氏王人虽微,序在诸侯之上。又曰:“五大不在边,五细不在庭,末大必折,尾大不掉。”是强干弱枝也。又曰:“尽而不污,惩恶而劝善,非圣人谁能修之?”史记曰,孔子曰:“我欲载之空言,不如见之行事深切著明也。”

李贤注 卷 36 施雠、孟喜、梁丘贺也。

李贤注 卷 36 欧阳和伯、大夏侯胜、小夏侯建也。见前书。

李贤注 卷 36 春秋晋大夫蔡墨曰:“陶唐氏既衰,其有刘累,学扰龙,事孔甲,范氏其也。”范会自秦还晋,其处者为刘氏。明汉承尧也。

李贤注 卷 36 左氏传曰:“黄帝氏以纪,少昊氏以鸟纪。”是以少昊代黄帝也。河图曰:“大星如虹,下流华渚,女节意感,生白帝朱宣。”宋均注曰:“朱宣,少昊氏也。”

李贤注 卷 36 改元谓改建初九年为元和元年,正历谓元和二年始用四分历也。

李贤注 卷 36 杂沓言多也。章帝时,凤皇见百三十九,骐麟五十二,白虎二十九,黄龙三十四,神雀、白燕等史官不可胜纪。见东观记。

李贤注 卷 36 核,实也。

李贤注 卷 36 废学谓左氏传也。

李贤注 卷 36 公羊高作春秋传,号曰公羊春秋。严彭祖、颜安乐俱受公羊春秋,故公羊有严、颜之学。见前书也。

李贤注 卷 36 竹简及纸也。

李贤注 卷 36 无人事谓不广交通也。

李贤注 卷 36 屡,数也。空,乏也。史记曰,伯夷、叔齐,孤竹君之子也,隐首阳山,卒饿死也。

李贤注 卷 36 辕固,齐人也,为齐诗;申公,鲁人也,为鲁诗;韩婴为韩诗;毛苌为毛诗。故谓事之指意也。

李贤注 卷 36 北宫�士令一人,掌南、北宫,秩比六百石,见续汉也。

李贤注 卷 36 千乘王伉,章帝子也。

李贤注 卷 36 祝,诅也。东观记曰:“争直者,辄言‘敢祝少宾乎’?心不直者,终不敢祝也。”

李贤注 卷 36 东观记曰:“郁年五岁,母病不能食,郁常抱持啼泣,亦不食。母怜之,强为饭。宗亲共异之,因字曰‘异’也。”

李贤注 卷 36 应劭风俗通义曰:“授先王之,立当时之事,纲纪国体,原本要化,此通儒也。”

李贤注 卷 36 言贾、郑虽为儒宗,而不为帝所重,故曰“亦徒有以焉尔”。

李贤注 卷 36 贾逵附会文致,谓引左氏明汉为尧也。

李贤注 卷 36 言时主不重经而重谶也。

李贤注 卷 36 光禄勋之主事也,见汉官。

李贤注 卷 36 史记蔡泽之辞也。易卦曰“日中则昃,月盈则食”也。

李贤注 卷 36 嬴、博,二县名,属泰山郡。礼记曰:“延陵季子齐,其长子死嬴、博之闲,因葬焉。”

李贤注 卷 36 五府,太傅、太尉、司徒、司空、大将军也。

李贤注 卷 36 原宪,鲁人,字子思,孔子弟子。清约守节,贫而乐道。

李贤注 卷 36 左传曰:“言出口,入尔耳。”

李贤注 卷 36 山在今汝州南。

李贤注 卷 36 轮氏,县,属颖川郡,故城在今洛州洛阳县城西南。

李贤注 卷 36 一介,单使也。左传曰:“君亦不使一介行李告寡君。”毡幄谓匈奴也。

校勘记 卷 36 一二一七页四行使撰条例章句传诂汲本、殿本“传诂”作“训诂”。今按:注专释“诂”字,引说文“诂,训古言也”,似正文不作“训诂”。下贾逵传“写其传诂”,亦当作“传诂”之一证也。

校勘记 卷 36 一二一八页一0行*[嚣]*虚心礼请据刊误及校补说补。

校勘记 卷 36 一二一八页一0行嚣乡己自饰汲本、殿本“乡”作“矜”。按:段注说文依汉石经论语,改“矜”为“乡”,�矛令声,则以作“乡”为是。然绍兴本“乡”“矜”互见,前亦不一致也。

校勘记 卷 36 一二一九页八行诸侯不期而至者八百人按:汲本、殿本“至”作“会”。

校勘记 卷 36 一二二0页四行促为辨装汲本、殿本“辨”作“办”。按:“辨”本作“�”,�刀�声。段玉裁谓俗作“辨”,为辨别字,别作�力之“办”,为干办字,实则古�别、干�无二义,亦无二音二形也。

校勘记 卷 36 一二二四页二行建安中改作“闻”按:集解引沉钦韩说,谓阌字本作“闅”,建安中改作“阌”,非改作“闻”也。

校勘记 卷 36 一二二四页一三行局促狐疑“局促”原作“局足”,迳据汲本、殿本改。按:此鼎韵謰语,通常皆作“局促”也。

校勘记 卷 36 一二二七页三行胡貊守关按:刊误谓“关”当作“阙”。方喻迫近,不当关。

校勘记 卷 36 一二二九页一行万事理按:张森楷校勘记谓惠校本“事”作“物”,补注引刘向说苑亦作“物”。

校勘记 卷 36 一二三三页六行宾臣者霸按:集解引沉钦韩说,谓袁宏纪作“宾臣者王”。

校勘记 卷 36 一二三六页二行使出左氏传大义长二传者汲本、殿本无“”字。按:殿本考证谓监本“出”字上有“”字。

校勘记 卷 36 一二三六页一五行曷*(谓)**[为]*通滥据汲本、殿本改,与今公羊传合。

校勘记 卷 36 一二四0页七行郁字叔异集解引沉钦韩说,谓文选四十六注引东观记作“字幼异”。按:今聚珍本东观记亦作“字叔异”。

校勘记 卷 36 一二四一页九行长水校尉樊*(儵)**[鯈]*据樊宏传改。下同。

校勘记 卷 36 一二四二页四行�我戟按:王先谦谓类聚十五引续汉书作“弃子戟”。

校勘记 卷 36 一二四二页一一行中子楷按:“楷”原作“揩”,据汲本、殿本改正。下同。

校勘记 卷 36 一二四四页一0行且出口入耳之言谁今知之王先谦谓“今”当为“令”之误文,言出子口,入我耳,我不言,谁令他人知之,语意自顺。今按:今犹即也,则也,言谁则知之,王说未谛。

校勘记 卷 36 一二四四页一一行至轮氏按:“轮”续同,前作“纶”。

李贤注 卷 37 《续汉书》曰:“荣本齐人,迁于龙亢,至荣六叶。”《东观记》曰:“荣本齐桓公后也。桓公作伯,支庶用其谥立族命氏焉。”

李贤注 卷 37 朱普字公文,受业于平当,为博士,徒众尤盛。见《前书》。

李贤注 卷 37 字林曰:“窭,空也。”

李贤注 卷 37 从音七容反。

李贤注 卷 37 谢承书曰:“何汤字仲弓,豫章南昌人也。荣门徒常四百余人,汤为高第,以才明知名。荣年四十无子,汤乃去荣妻为更娶,生三子,荣甚重之。后拜郎中,守开阳门候。上微行夜还,汤闭门不纳,更从中东门入。明旦,召诣太官赐食,诸门候皆夺俸。建武十八年夏旱,公卿皆暴露请雨。洛阳令著车盖出门,汤将卫士钩令车收案,有诏免令官,拜汤虎贲中郎将。上尝叹曰:‘赳赳武夫,公侯干城,何汤之谓也。’汤以明经尝授太子,推荐荣,荣拜五更,封关内侯。荣常言曰:‘此皆何仲弓之力也。’”

李贤注 卷 37 《续汉书》曰:“闳字作明。”俞,然也。然其所举,𠡠令往,言汝能和谐此官。谢承书曰:“皋弘字奉卿,吴郡人也。家代为冠族。少有英才,与桓荣相善。子徽,至司徒长史”也。

李贤注 卷 37 蕴籍犹言宽博有余也。蕴音于问反。

李贤注 卷 37 厌,服也。音一叶反。

李贤注 卷 37 吹管奏雅颂也。

李贤注 卷 37 不讳谓死也。死者人之常,故言不讳也。

李贤注 卷 37 言可任也。

李贤注 卷 37 《续汉书》曰:“三公东西曹掾四百石,余掾比二百石。”归犹谢也。

李贤注 卷 37 此上二句,《周易》之系辞。与音预。

李贤注 卷 37 《前书》丁宽受学于田何,学成,何谢宽,宽东归,何谓门人曰:“易东矣。”是先师谢弟子。

李贤注 卷 37 《韩诗外传》曰“孔子行,见皋鱼哭。孔子曰:‘子非有丧,何哭悲也?’皋鱼曰:‘吾少而好学,周流诸侯,以没吾亲。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往而不可追者年也,去而不见者亲也。’孔子曰:‘弟子识之。’于是门人辞归者十有三”也。

李贤注 卷 37 史记曰:“伏闻太后玉体不安。”君子于玉比德,故以言也。

李贤注 卷 37 东观汉记曰:“荣为太常,元卿来候荣,荣诸弟子谓曰:‘平生笑尽气力,今何如?’元卿曰:‘我安能知此哉!’”

李贤注 卷 37 《东观记》曰“时执经生避位发难,上谦曰‘大师在是’”也。

李贤注 卷 37 三雍,宫也,谓明堂、灵台、辟雍。《前书》音义曰:“皆协天人雍和之气为之,故谓三雍。”五更,解见明纪。

李贤注 卷 37 下说谓下语而讲说之也。

李贤注 卷 37 《东观记》曰:“荣以尚书授朕十有余年。《诗》云:‘日就月将,示我显德行。’乃封之。”

李贤注 卷 37 首阳山在今偃师县西北也。

李贤注 卷 37 《华峤书》曰:“荣弟子丁鸿学最高。”

李贤注 卷 37 《华峤书》曰:“荣长子雍早卒,少子郁嗣。”

李贤注 卷 37 秦兵围赵,时鲁仲连在赵,因说令退兵。平原君赵胜乃以千金为仲连寿,连笑曰:“所贵于天下之士者,能排患解纷而无取也。即有取者,是商贾之事也,而连不忍为也。”遂去,终身不复见。见史记也。

李贤注 卷 37 《诗·小雅·角弓篇》曰:“受爵不让,至于己斯亡。”风人犹诗人也。

李贤注 卷 37 佚谏云“当用天下之贤才”,而乃自当其任,故曰“自居全德”。全德言无玷缺也。庄子曰“是谓全德”也。

李贤注 卷 37 并解见《吴汉传》。

李贤注 卷 37 几,近也,音巨依反。

李贤注 卷 37 《东观记》曰“永平十四年为议郎,迁侍中”也。

李贤注 卷 37 《华峤书》曰“帝自制五行章句”,此言“五家”,即谓五行之家也。宣明殿在德阳殿后。《东观记》曰:“上谓郁曰:‘卿经及先师,致复文雅。’其冬,上亲于辟雍,自讲所制五行章句已,复令郁说一篇。上谓郁曰:‘我为孔子,卿为子夏,起予者商也。’又问郁曰:‘子几人能传学?’郁曰:‘臣子皆未能传学,孤兄子一人学方起。’上曰:‘努力教之,有起者即白之。’”

李贤注 卷 37 《东观记》曰:“皇太子赐郁鞍马、刀剑,郁乃上疏皇太子曰:‘伏见太子体性自然,包含今古,谦谦允恭,天下共见。郁父子受恩,无以明益,夙夜惭惧,诚思自竭。愚以为太子上当合圣心,下当卓绝于众,宜思远虑,以光朝廷。’”

李贤注 卷 37 《华峤书》曰“郁上书乞身,天子忧之,有诏公卿议。议者皆以郁身为名儒,学者之宗,可许之,于是诏郁以侍中行服”也。

李贤注 卷 37 自《礼记》以下,至此以上,皆大戴礼之文也。切而不勤,谓习与智长,则常自切厉而不须勤𠡠,若性犹自然也。襁络也;保,小儿被也。“保”当作“褓”,古字通也。史佚,成王时史官,名佚,贤者也。维,持也。遗,失也。

李贤注 卷 37 韦贤字长孺,鲁国邹人,治鲁诗。蔡义,河内温人也,为韩诗,给事中也。夏侯胜,鲁人也,字长公,治欧阳尚书。并见《前书》。

李贤注 卷 37 酺等并自有传。

李贤注 卷 37 《邓隲传》曰:“朱宠字仲威,京兆人也。笃行好学,从桓荣受尚书,位至太尉。”

李贤注 卷 37 长音直亮反。

李贤注 卷 37 《华峤书》曰:“郁六子,普、延、焉、俊、酆、良。普嗣侯,传国至曾孙,绝。酆、良子孙皆博学有才能。”

李贤注 卷 37 省犹视也。

李贤注 卷 37 《华峤书》曰:“焉长子衡,早卒。中子顺,顺子典。”

李贤注 卷 37 《华峤书》曰“典十二丧父母,事叔母如事亲。立廉操,不取于人,门生故吏问遗,一无所受”也。

李贤注 卷 37 沛相。

李贤注 卷 37 《华峤书》作“十年”。

李贤注 卷 37 《华峤书》曰“迁平津都尉、钩盾令、羽林中郎将”也。

李贤注 卷 37 《东观记》曰“鸾父良,龙舒侯相”也。

李贤注 卷 37 《东观记》曰“鸾贞亮之性,著乎幼冲。学览六经,莫不贯综。推财孤寡,分贿友朋。泰于待贤,狭于养己。常著大布褞袍,粝食醋餐”也。

李贤注 卷 37 《东观记》曰:“除陈留巳吾长,旬月闲迁河内汲令。”

李贤注 卷 37 《东观记》“严”作“礹”。

李贤注 卷 37 忮,坚也。

李贤注 卷 37 《东观记》曰“礹到吴郡,扬州刺史刘繇振给谷食衣服所乏者,悉不受。后东适会稽,住止山阴县故鲁相钟离意舍,太守王朗饷给粮食、布帛、牛羊,一无所留。临去之际,屋中尺寸之物,悉疏付主人,纤微不漏。移居扬州从事屈豫室中,中庭橘树一株,遇实孰,乃以竹藩树四面,风吹落两实,以绳系著树枝。每当危亡之急,其志弥固,宾客从者皆肃其行”也。

李贤注 卷 37 《华峤书》曰“酆生麟”也。

李贤注 卷 37 许,县名,今许州许昌县也。

李贤注 卷 37 案挚虞《文章志》,麟文见在者十八篇,有碑九首,诔七首,七说一首,沛相郭府君书一首。

李贤注 卷 37 夙,早也。岐,行貌也。嶷然有所识也。《诗》曰“克岐克嶷”也。

李贤注 卷 37 窊,下也,音乌瓜反。

李贤注 卷 37 谓伏生已后至伏湛也。

李贤注 卷 37 《论语》文也。

李贤注 卷 37 孙叔敖,楚相也。墝埆,瘠薄之地。叔敖将死,戒其子曰:“王封汝,必无居利地也。楚、越之闲,有寝丘者,甚恶,可长有以食也。”见《吕氏春秋》也。

李贤注 卷 37 弱,少也。

李贤注 卷 37 任,堪也。

李贤注 卷 37 仲公,盛之字也。

李贤注 卷 37 伯夷,孤竹君之子,让其弟叔齐,饿死于首阳之山。吴札,吴王寿梦之季子也,诸兄欲让其国,季子乃舍其室而耕。皆是权时所行,非常之道也。伯夷当纣时,吴札当周之末,故言乱世。

李贤注 卷 37 春秋卫灵公卒,孙辄立,父蒯聩与辄争国。《公羊传》曰:“辄者曷为?蒯聩之子。然则曷为不立蒯聩而立辄?蒯聩无道,灵公逐之而立辄。然则辄之义可以立乎?曰可。不以父命辞于王命,不以家事辞于王事。”故骏引以为言也。

李贤注 卷 37 《续汉书》载骏书曰:“臣闻武王克殷,封比干之墓,表商容之闾,二人无功,下车先封之,表善显仁,为国之砥砺也。伏见丁鸿经明行修,志节清妙。”由是上贤之也。

李贤注 卷 37 周平王东迁洛邑,晋文侯仇有辅佐之功,平王赐以车马、弓矢而策命之,因以名篇,事见尚书也。

李贤注 卷 37 禀,给也。公车,署名,公车所在,因以名。诸待诏者,皆居以待命,故令给食焉。

李贤注 卷 37 《东观记》曰:“鲁阳乡在寻阳县”也。

李贤注 卷 37 广平王羡,明帝子也。《东观记》曰“与太常楼望、少府成封、屯骑校尉桓郁、卫士令贾逵等集议”也。白虎,门名。于门立观,因之以名焉。

李贤注 卷 37 《东观记》曰:“上叹嗟其才,号之曰‘殿中无双丁孝公’,赐钱二十万。”《续汉书》亦同。而此书独作“时人叹”也。

李贤注 卷 37 《东观记》曰:“元和二年,车驾东巡狩,鸿以少府从。上奏曰:‘臣闻古之帝王,统治天下,五载巡狩,至于岱宗,柴祭于天,望秩山川,协时月正日,同斗斛权衡,使人不争。陛下尊履蒸蒸,奉承弘业,祀五帝于明堂,配以光武,二祖四宗,咸有告祀。瞻望太山,嘉泽降澍,柴祭之日,白气上升,与燎烟合,黄鹄群翔,所谓神人以和,答响之休符也。’上善焉。”又曰“以庐江郡为六安国”,所以徙封为马亭侯。

李贤注 卷 37 周室衰谓幽王时也。皇甫即幽王后之党也。《诗·小雅》曰:“皇甫卿士,番惟司徒,家伯维宰,仲允膳夫。”其类非一,故言之属也。

李贤注 卷 37 十月之交,《诗·小雅》篇名也。孔,甚也。丑,恶也。周之十月,夏之八月也。八月朔,日月交而日食,阴侵阳,臣侵君之象也。日辰之义,日为君,辰为臣。辛,金也。卯,木也。又以卯侵金,故甚恶也。

李贤注 卷 37 刘向上书云:“弑君三十六。”今据春秋与刘向同,而东观及续汉范氏诸本皆云“三十二”,盖误也。威柄谓周礼之八柄,即爵、禄、生、置、予、夺、废、诛也。利器谓国之权埶。假,借也。《左传》曰“唯器与名,不可以假人”也。

李贤注 卷 37 三桓谓季孙氏、叔孙氏、仲孙氏。三家皆出自鲁桓公,故言三桓。并专权鲁国。至鲁昭公,遂为季氏所逐,平子乃摄行君事。田氏,陈敬仲之后,因自陈奔齐,改为田氏,遂执齐政,至田和乃篡齐。六卿谓晋之智氏、中行氏、范氏、韩氏、赵氏、魏氏,并专晋政,韩、赵、魏卒三分晋国也。诸吕谓吕产、吕禄也。产领南军,禄领北军,谋危刘氏,故曰“统嗣几移”。

李贤注 卷 37 言亲贤兼重,方可执政。孟子曰:“有伊尹之心则可,无伊尹之心则篡也。”

李贤注 卷 37 易曰“天垂象,见吉凶”,故言见戒也。月满先节谓未及望而满也。《东观记》亦作“先节”,俗本作“失节”,字之误也。

李贤注 卷 37 诗大雅也。雷电震耀,天怒也。戏豫犹逸豫也。不敢自逸,所以敬天也。

李贤注 卷 37 《前书》:“左官附益阿党之法设。”左官者,人道尚右,舍天子而事诸侯为左官。外附谓背正法而附私家。

李贤注 卷 37 三光,日、月、星也。天道尚刚。《周易》曰:“乾,健也。”《左传》曰:“天为刚德。”

李贤注 卷 37 《东观记》及《续汉书》“夏”字作“夔”也。

李贤注 卷 37 此上《论语》载孔子之言也。郑玄注云:“太伯,周太王之长子,次子仲雍,次子季历。太王见季历贤,又生文王有圣人表,故欲立之,而未有命。太王疾,太伯因适吴、越采药,太王殁而不返,季历为丧主,一让也。季历赴之,不来奔丧,二让也。免丧之后,遂断发文身,三让也。三让之美皆蔽隐不著,故人无得而称焉。”

李贤注 卷 37 违,去也。未始犹未尝也。言太伯、伯夷率性清絜,超然去国,未尝故有求让之名。

李贤注 卷 37 徇,营也。言二子非故立让风以求声誉,故至德称于前古。后代之人直欲营慕其名,而昧其深致,所以激射诡谲之行生,而取与之闲多诈妄矣。

李贤注 卷 37 彪让国异母弟荆及凤,恺以国让弟宪,帝皆许焉。弟不当袭爵,故言非服,而彪、恺皆独受美名,而陷弟于不义也。

李贤注 卷 37 《礼记》曰:“夙夜强学以待问。”又曰“善待问者如撞钟,扣之以小者则小鸣,扣之以大者则大鸣,待其舂容而后尽其声,不善答问者反此”也。

李贤注 卷 37 从,就也。

李贤注 卷 37 春秋经书“日有食之”。杜注云:“日食者,月掩日。圣人不言月掩日,而以自食为文,阙于所不见也。”

校勘记 卷 37 一二四九页三行桓荣字春卿按:集解引汪文台说,谓《书钞》字子春。

校勘记 卷 37 一二四九页三行事博士九江朱普按:王先谦谓今本东观记作“朱文刚”。

校勘记 卷 37 一二五0页一行入使授太子刊误谓案文“入使”当作“使入”。按:孔广陶校注本北堂书钞五十六引续汉书作“入授太子”,无“使”字。张森楷校勘记谓治要无“使”字。

校勘记 卷 37 一二五0页四行引闳弘为议郎按:东观记无“弘”字。

校勘记 卷 37 一二五0页八行建武十八年夏旱汲本、殿本“十八年”作“十六年”。按:光武纪建武十八年夏五月旱,是作“十六年”者误也。

校勘记 卷 37 一二五0页一一行戏弘字奉卿按:“奉”原斗“秦”,迳据汲本、殿本改正。

校勘记 卷 37 一二五0页一一行吴郡人也按:张□谓吴郡顺帝时置,荣时乃会稽郡耳,“郡”当为“县”。

校勘记 卷 37 一二五三页五行食邑五千户按:东观记作“五百户”,云后以五更禄终厥身。

校勘记 卷 37 一二五四页五行则真邪几于辨矣按:王先谦谓“真”盖“贞”之误。

校勘记 卷 37 一二五四页一0行并解见吴汉传按:集解引黄山说,谓注误,乃见公孙述传。

校勘记 卷 37 一二五五页一行以侍中监虎贲中郎将按:刊误谓汉无监虎贲官,盖是“兼”字,与丁鸿同也。

校勘记 卷 37 一二五五页一四行则切而不勤按:集解引沉钦韩说,谓大戴礼保傅篇作“切而不攘”,贾谊传及新书作“切而不愧”。

校勘记 卷 37 一二五六页一行召训按:集解引惠栋说,谓本传作“驯”,徐广云驯古训字。

校勘记 卷 37 一二五八页六行典执政无所回避刊误谓典为御史,非执政者,“政”当作“正”。

校勘记 卷 37 按:御览四二七引作“正”。

校勘记 卷 37 一二五九页五行粝食醋餐按:聚珍本东观记“醋餐”作“粗餐”。

校勘记 卷 37 一二五九页六行时太守向苗按:校补引钱大昭说,谓鸾,沛国人,苗当为国相,桓典之为孝廉,国相王吉举之,是其证。此云“太守”,误。

校勘记 卷 37 一二五九页七行复征*(辟)*拜议郎刊误谓征则上征之,辟则诸府辟之,议郎当云征而已,明多“辟”字。今据删。

校勘记 卷 37 一二五九页一0行*[除]*陈留巳吾长据汲本、殿本补。

校勘记 卷 37 一二六0页六行一无所*(当)**[留]*据殿本改,与聚珍本东观记合。

校勘记 卷 37 一二六一页三行*[猛]*雅善彬等据汲本、殿本补。按:御览二一五引重“猛”字。

校勘记 卷 37 一二六一页四行彬遂以废按:御览二一五引“以”作“见”。

校勘记 卷 37 一二六一页六行所著七说按:校补引侯康及柳从辰说,并谓“七说”当作“七误”。

校勘记 卷 37 一二六一页六行夙智早成岐嶷也按:刊误谓案蔡邕本以早成为一德,传写之误,反以“岐嶷”在下,当云“夙智岐嶷,早成也”。

校勘记 卷 37 一二六一页一三行*[孔]*子曰据汲本、殿本补。

校勘记 卷 37 一二六二页四行丁鸿字孝公按:王先谦谓李善文选注作“字季公”。

校勘记 卷 37 一二六三页七行九江人鲍骏按:集解引惠栋说,谓袁宏纪“骏”作“俊”。

校勘记 卷 37 一二六三页一五行故言乱*(也)**[世]*据殿本改。

校勘记 卷 37 一二六四页一行父蒯聩与辄争国按:汲本、殿本“聩”作“瞆”。下同。

校勘记 卷 37 一二六四页二行不以父命辞于王命按:陈景云谓按公羊传本文,当作“不以父命辞王父命”。

校勘记 卷 37 一二六四页一0行鲁阳乡在寻阳*(郡)**[县]*也集解引洪亮吉说,谓汉时止有寻阳县,属庐江郡,此“郡”字盖“县”字之误。今据改。

校勘记 卷 37 一二六四页一三行数受赏赐擢徙校书刊误谓汉校书者郎官而已,鸿已为二千石,不当以校书为擢徙也,明衍“校书”二字。集解引惠栋说,谓如刘说,则“擢徙”二字无所附丽,或作“尚书”。校补谓案刘意,“擢徙”二字承上“数受赏赐”为一句,不必有所附丽,尚书六百石,亦非二千石擢徙之官。此传但云“校书”,未言“校书郎”,则“赏赐擢徙”与“校书”各为一事,原不必校书定为官名。今按:句当有脱斗,诸说皆未谛。

校勘记 卷 37 一二六五页四行同斗斛权衡按:“同”原斗“角”,迳据汲本、殿本改正。

校勘记 卷 37 一二六五页一二行弑君三十二按:“弑”原斗“杀”,迳据汲本、殿本改正。

校勘记 卷 37 一二六六页一一行有伊尹之心则可无伊尹之心则篡也按:殿本“心”皆改作“志”,取与今本孟子合。校补谓案周章传论已引作“心”,官本同,周广业据为孟子异本是也。

校勘记 卷 37 一二六六页一四行虽有隐谋按:集解引王补说,谓袁宏纪作“虽欲隐讳”。

校勘记 卷 37 一二六七页二行东观记亦*(云)*作先节据校补删。

校勘记 卷 37 一二六七页一三行左传曰天为刚德按:汲本、殿本注无此七字,而有“天道终日干干是其刚也”十字。

校勘记 卷 37 一二六八页五行*[湛]*卒子浮嗣。据汲本、殿本补。

校勘记 卷 37 一二六八页一0行而己厚其名按:集解引惠栋说,谓华峤书“厚”作“享”。

李贤注 卷 39 注[一]自此已上,并略华峤之词也。

李贤注 卷 39 注[一]恁字君大,见黄宪传。恁音人甚反。

李贤注 卷 39 注[一]儿音五兮反。

李贤注 卷 39 注[一]淳于,县,故城*(今)*在*[今]*密州安丘县东北,故淳于国也。

李贤注 卷 39 注[一]黔陬县之山也。黔陬故城在今密州诸城县东北也。

李贤注 卷 39 注[一]华峤书曰:“致羊一头,酒二斛。”

李贤注 卷 39 注[一]杼秋,县,属梁国。杼音是与反。

李贤注 卷 39 注[一]束修谓谨束修絜也。

李贤注 卷 39 注[一]出纳谓尚书,喉舌之官也。出谓受上言宣于下,纳谓听下言传于上。

李贤注 卷 39 注[一]以幅巾为首饰,不加冠冕。

李贤注 卷 39 注[一]咨为敦煌太守时,荐暠为孝廉。

李贤注 卷 39 注[一]感,思也。谓诵诗至汝坟,思养亲而求仕也。啬神养福谓不应辟召,以寿终也。左传曰:“能者养之以福。”

校勘记 卷 39 一二九三页五行乐之遁也按:集解引惠栋说,谓“遁”一作“过”。

校勘记 卷 39 一二九四页一三行汝南薛包孟尝按:汲本“尝”作“常”。王先谦谓东观记“包”作“苞”。

校勘记 卷 39 一二九四页一四行至被欧杖按:汲本“欧”作“驱”。校补谓古书“欧”亦通“驱”,驱即“驱”字,谓驱之出,不去,又杖之,故不得已而庐于舍外也。

校勘记 卷 39 一二九六页二行将亨*[之]*刊误谓案文“亨”下少一“之”字。今据补。

校勘记 卷 39 一二九六页七行平狄将军庞萌反于彭城攻败郡守孙萌按:校补引钱大昭说,谓是时彭城非郡,不得有守,本纪作“楚郡太守”。

校勘记 卷 39 一二九六页七行被七创汲本、殿本“七”作“十”。按:校补引钱大昭说,谓闽本作“七”。

校勘记 卷 39 一二九七页四行数荐达名士承宫郇恁等殿本考证谓“郇”一本作“荀”。今按:周黄徐姜申屠传序作“荀”。

校勘记 卷 39 一二九七页八行给其*(廪)**[禀]*粮据刊误改。

校勘记 卷 39 一二九七页一0行春秋之义按:刊误谓案文当作“义之”。“春秋之义”它处可用,此据上下文则不安也。

校勘记 卷 39 一二九八页六行固病不起按:刊误谓案文当作“固以病不起”。

校勘记 卷 39 一二九九页八行音所买反按:“买”原斗“贾”,迳据汲本、殿本改正。

校勘记 卷 39 一三00页二行贼乡而放遣“乡”汲本、殿本并作“矜”。按:马□伦谓段本说文“矜”字作“乡”,从矛令声,华严音义卷二十引同,此乡怜可通之证。

校勘记 卷 39 一三00页七行余人皆茹草莱按:“莱”原斗“菜”,迳据汲本、殿本改正。

校勘记 卷 39 一三00页七行并得俱免按:校补谓“并”当为“遂”字之斗。

校勘记 卷 39 一三0一页三行故城*(今)*在*[今]*密州安丘县东北据汲本、殿本改。

校勘记 卷 39 一三0二页一行江革字次翁按:校补引柳从辰说,谓袁纪“次翁”作“次伯”。

校勘记 卷 39 一三0二页四行莫不必给殿本考证谓“必”当作“毕”。今按:必毕同音,例得通□。书康王之诰“毕协赏罚”,白虎通谏诤篇引作“必力赏罚”,是其证也。

校勘记 卷 39 一三0二页六行语以避兵道也按:“也”原斗“地”,迳据汲本、殿本改正。

校勘记 卷 39 一三0四页四行列侯之妻称夫人按:汲本、殿本注此下有“列侯死子复为列侯”八字。

校勘记 卷 39 一三0五页一三行泛胜之按:“泛”各本皆斗“汜”,迳改正。

校勘记 卷 39 一三0五页一三行上农区田*(大)**[法]*区方深各六寸据汲本、殿本改。

校勘记 卷 39 一三0六页一行华峤书*(曰)*夺作脱也据殿本考证删。

校勘记 卷 39 一三0六页一一行遁亡七年按:集解引苏舆说,谓自章帝建初三年至和帝永元十年,已二十年矣,故上文言“积十余岁”。此“七”字有误,疑是“积”字声近而讹。

校勘记 卷 39 一三0七页一行言*(善无)**[何难之]*有也据汲本改。按:殿本无此注。

校勘记 卷 39 一三0七页八行*(永初)*六年代张敏为司空按:集解引苏舆说,谓上已出“永初”,明衍二字。今据删。

校勘记 卷 39 一三0七页一六行前书*[杜钦]*曰据汲本补。

校勘记 卷 39 一三0八页一一行兼浩然之气按:“浩”原斗“皓”,迳据汲本、殿本改正。注同。

校勘记 卷 39 一三0九页二行如今使臧吏禁锢子孙汲本、殿本“今”作“令”。按:刊误谓案文多一“如”字。

校勘记 卷 39 一三0九页九行不义而富*[且贵]*据殿本补。

校勘记 卷 39 一三0九页一二行景慕以为法式按:此注原在“归怀”下,据殿本移正。

校勘记 卷 39 一三一0页一一行太守刘□按:校补引柳从辰说,谓桓纪“□”作“质”。

校勘记 卷 39 一三一0页一一行司徒刘矩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据本纪,是时为司徒者乃胡广,非刘矩也。陈蕃传亦同此误。

校勘记 卷 39 一三一一页二行汝坟之卒章按:“坟”原斗“𣸣”,迳据汲本、殿本改正。

校勘记 卷 39 一三一三页六行大司农陈奇按:汲本“奇”作“狶”,殿本作“豨”。

校勘记 卷 39 一三一三页一一行妻子物余集解引惠栋说,谓蒋杲云“物余”当作“余物”。今按:东观记作“余物”,御览四一二引东观记同。然御览八四七引范书亦作“物余”。

校勘记 卷 39 一三一三页一一行干暴贤者按:校补引钱大昭说,谓闽本“暴”作“冒”。

校勘记 卷 39 一三一四页五行抗疾京师按:刊误谓“抗”无义,当是“被”字。

校勘记 卷 39 一三一四页六行告其故吏朱只按:“只”疑当作“祗”。朱名本传凡三见,汲本前一左从禾,后二左从衣,殿本前一后一左均从示,中一从禾,其右从氐则同。

校勘记 卷 39 一三一六页八行故以其旗识之按:汲本“旗”作“旌”。

校勘记 卷 39 一三一六页一一行士*(三)**[二]*日而殡据汲本、殿本改。

校勘记 卷 39 一三一六页一三行天子*(七)**[五]*重据集解引沉钦韩说改,与礼丧服大记郑注合。

校勘记 卷 39 一三一七页五行以人鱼为膏烛按:刊误谓案文“膏”当在“为”字上。

校勘记 卷 39 一三一七页八行尧葬邛之山按:“邛”原斗“滘”,迳改正。

李贤注 卷 40 注[一]广平,郡,今洺州永*(平)**[年]*县也,隋室讳广改焉。

李贤注 卷 40 注[一]司隶举为茂才也。徐,县,属临淮郡。

李贤注 卷 40 注[一]察,举也。司徒荐为廉。

李贤注 卷 40 注[一]相如作上林﹑子虚赋,吾丘寿王作士大夫论及骠骑将军颂,东方朔作客难及非有先生论,其辞并以讽喻为主也。

校勘记 卷 40 一三二三页四行今洺州永*(平)**[年]*县也集解引沉钦韩说,谓“永平县”当作“永年县”,今据改。按:“洺”原作“洛”,形近而斗,径据殿本改正。

校勘记 卷 40 一三二三页八行汉承秦制改立郡县按:张森楷校勘记谓“改”当依前书作“并”,既承秦制,则非汉所改也。

校勘记 卷 40 一三二四页一行刘季逐而羁之按:集解引王补说,谓“羁”前书□传作“掎”,通鉴亦作“掎”,用左传“晋人角之,诸戎掎之。”

校勘记 卷 40 一三二六页三行见赵岐孟子注“岐”原斗“歧”,迳改正。按:绍兴本赵岐之“岐”皆斗“歧”,后如此,不悉出校记。

校勘记 卷 40 一三二六页一四行岂若卑论齐俗按:“齐”当依史记作“侪”。

校勘记 卷 40 一三二七页一一行彪复辟司徒玉况府汲本、殿本“玉”作“玊”。按:玉字本有肃音,不必改为“玊”,参阅前虞延传校记。又按:集解引沉钦韩说,谓是时“司徒”上有“大”字。

校勘记 卷 40 一三二八页一行不能无*[为]*恶据集解本补。按:此所引贾谊上疏之辞与前书不同,前书作“习与正人居之,不能毋正,犹生长于齐,不能不齐言也。习与不正人居也,不能毋不正,犹生长于楚之地,不能不楚言也”。

校勘记 卷 40 一三二八页二行出则周公邵公太*(公)*史佚据汲本删。按:史记云“召公为师,周公为保”,无太公辅成王事,“公”字衍。太史佚即史佚也。

校勘记 卷 40 一三二八页一五行使仆中允按:沉家本谓“允”续志作“盾”。

校勘记 卷 40 一三二九页四行故令谊傅之按:“令”原斗“今”,迳改正。

校勘记 卷 40 一三三0页五行诵诗赋按:汲本“赋”作“书”。

校勘记 卷 40 一三三一页一二行负薪之诺按:汲本、殿本“诺”作“语”。

校勘记 卷 40 一三三二页一三行执文之德按:集解引周寿昌说,谓周颂作“秉文之德”,此“秉”字作“执”,乃唐讳□,秉与□同音,嫌名也,故避“秉”为“执”,义同字异。

校勘记 卷 40 一三三三页二行舟人吉桑对曰按:“吉桑”新序作“固桑”,说苑尊贤篇作“古乘”,人表作“固来”,循吏传注作“古桑”。沉钦韩谓“乘”“来”皆“桑”之误,“吉”又为“古”之误。

校勘记 卷 40 一三三四页三行召诣校书部按:“校书部”疑当作“校书郎”。御览五一五引正作“校书郎”,又班超传云“兄固,被召诣校书郎”。

校勘记 卷 40 一三三四页四行司隶从事孟异按:集解引惠栋说,谓“异”当作“冀”,见马援、杜林等传。又引沉钦韩说,谓史通正史篇作“孟冀”。

校勘记 卷 40 一三三四页一三行六代谓武帝史臣谓司马迁也按:此注原误置于“史臣”之下,今移正。盖正文“六世”句绝,“史臣”属下为句,若注于“史臣”之下,则“史臣”二字当连“六世”为句矣。

校勘记 卷 40 一三三五页一一行刘敬说上都关中殿本“刘”作“娄”。按:娄敬说高祖都关中,封奉春君,赐姓刘氏,故亦作“刘敬”,然下文“奉春建策”注又作“娄敬”,前后亦不一致也。

校勘记 卷 40 一三三五页一五行表以*(泰)**[太]*华终南之山张森楷校勘记谓“太华”字本不作“泰”,后人误以为范晔避其父讳,改“泰”为“太”,遂并非讳改者而亦回改为“泰”。今据改。

校勘记 卷 40 一三三五页一六行带以洪河泾渭之川按:校补谓文选此下有“觿流之隈,汧涌其西”语。

校勘记 卷 40 一三三六页四行度宏规而大起惠栋谓李善曰“度”或为“庆”,庆与羌古字通,小尔雅云羌,发声也。按:王念孙谓李善本度字本作“庆”,今本作“度”者,后人据五臣本及班固传改之耳。善注原文当云“小雅曰羌,发声也,‘庆’与‘羌’古字通,‘庆’或为‘庋’。”又谓作“庆”是。庆,语词。“宏规”与“大起”相对为文,言肇建都邑,先宏规之而后大起之也。

校勘记 卷 40 一三三六页五行故穷奢而极侈按:王先谦谓固集及文选“奢”并作“泰”,此亦范氏避其父讳而改。

校勘记 卷 40 一三三六页八行乡曲豪俊游侠之雄按:文选“俊”作“举”,李注引史记魏公子无忌曰“平原之游,徒豪举耳”。盖以“乡曲豪举”为句。此以“乡曲豪俊”与“游侠之雄”连读为句,故注云“豪俊游侠谓朱家、郭解、原涉之类也”。

校勘记 卷 40 一三三七页一二行天子城十二门通十二子按:此周礼“匠人营国方九里旁三门”郑玄注文,章怀引之以释“立十二之通门”也。文选注同。各本误引周礼地官“司门”郑注,作“司门若今城门校尉,主王城十二门”。

校勘记 卷 40 一三三七页一三行汉宫阁疏曰汲本、殿本“阁”作“阙”。按:后文“披香”注引“汉宫阁名”,殿本“阁”作“阙”,文选注亦作“阙”。又后文“左牵牛而右织女”注引“汉宫阁疏”,殿本亦作“阁”,而文选注则作“阙”。又按:“汉宫阁疏”或“汉宫阙疏”与“汉宫阁名”或“汉宫阙名”,隋志俱不著录,唐志有汉宫阙簿,史记高祖纪索隐、初学记居处部、御览居处部十二引“汉宫殿疏”,北堂书钞舟部上引“汉宫室疏”,殆即一书也。

校勘记 卷 40 一三三八页一行原尝*[谓]*平原君赵胜孟尝君田文也据汲本、殿本补。

校勘记 卷 40 一三三八页五行逴荦诸夏按:李慈铭谓“荦”文选作“跞”。

校勘记 卷 40 一三三九页一三行王□字子泉汲本、殿本“泉”作“渊”,下“泉云颂叹”之“泉”亦作“渊”。按:“渊”作“泉”,当是章怀避唐讳改。

校勘记 卷 40 一三四0页二行*[小]*尔雅曰禾穗谓之颖按:校补谓此见小尔雅广物篇,文选李善注引作“小雅曰”,文选注于小尔雅皆省称“小雅”,此则脱去“小”字也。

校勘记 卷 40 今据补。

校勘记 卷 40 一三四0页二行*[小]*尔雅曰敷布也按:尔雅无“敷布也”之训,此见小尔雅广诂篇。今据补。

校勘记 卷 40 一三四0页一二行放*(泰)**[太]*紫之圆方按:“泰”当作“太”,今改,参阅上“表以*(泰)*[太]华终南之山”条。

校勘记 卷 40 一三四0页一四行于是左*(□)**[腆]*右平据殿本改。按:集解引柳从辰说,谓字书玉部无□字,应从土。

校勘记 卷 40 一三四0页一六行徇以离殿别寝按:校补谓文选“殿”作“宫”。

校勘记 卷 40 一三四一页一行增盘业峨按:文选作“增盘崔嵬”。

校勘记 卷 40 一三四一页五行玄墀扣切按:文选“切”作“砌”。

校勘记 卷 40 一三四一页一一行周见洽闻按:校补谓文选“周”作“殚”。

校勘记 卷 40 一三四一页一四行修涂飞阁按:校补谓文选“涂”作“除”,注“除,楼陛也”。

校勘记 卷 40 一三四一页一四行混建章而外属按:校补谓文选“而”下有“连”字。

校勘记 卷 40 一三四二页六行似无依*(之)**[而]*洋洋文选“之”作“而”,王先谦谓作“而”是。今据改。

校勘记 卷 40 一三四二页八行抗仙掌*(与)**[以]*承露据汲本、殿本改。

校勘记 卷 40 一三四三页四行域亦作腆按:刊误谓案文当作“腆亦作域”,言“腆”字有作“域”者也。

校勘记 卷 40 一三四三页一六行纳之于*(璧)**[壁]*带按:校补云前书音义“壁带谓壁中之带也”,此“壁”字当从土,各本皆从玉,涉上“衔璧”而误。今据改。

校勘记 卷 40 一三四四页四行其光色也按:张森楷校勘记谓“色”下当有脱文一字,据上文“其文理密也”知之。

校勘记 卷 40 一三四四页一0行顺常按:“顺”原斗“须”,迳据汲本、殿本改正。

校勘记 卷 40 一三四五页一六行*(门)*高二十余丈据刊误删。

校勘记 卷 40 一三四六页四行小雅曰按:小雅即小尔雅之省称,下所引乃小尔雅广诂文。

校勘记 卷 40 一三四七页八行耀威而讲事按:王先谦谓文选作“耀威灵而讲武事”。

校勘记 卷 40 一三四七页一一行于是乘*(銮)*舆备法驾刊误谓案注所解乘舆之义,则此多“銮”字。今据删。按:上林赋“于是乘舆弭节徘徊”,甘泉赋“于是乘舆乃登夫凤皇兮”,句例相似,班赋之所出也。

校勘记 卷 40 一三四七页一一行六师发胄按:文选“胄”作“逐”,近人高步瀛文选李注义疏引胡绍瑛说,谓逐胄音同,文选作“逐”,后汉书作“胄”,并“𩧨”之假,玉篇“𩧨,徐救切,竞驰也”。

校勘记 卷 40 一三四八页三行历长杨之榭按:“杨”原作“扬”,迳据汲本、殿本改,注同。

校勘记 卷 40 一三四八页五行举燧命爵按:校补谓文选作“举烽命釂”。

校勘记 卷 40 一三四八页七行玄鹤白鹭按:校补谓文选句上有“鸟则”二字。

校勘记 卷 40 一三四八页七行鸧鸹鸨鶂按:“鸨”原作“鳵”,迳据文选改,注同。

校勘记 卷 40 一三四九页八行法驾公*[卿]*不在卤簿中据汲本、殿本补。

校勘记 卷 40 一三五一页九行*(阙)**[阚]*子曰据殿本改。

李贤注 卷 40 注[一]永元二年,南单于出鸡鹿塞击北匈奴于河云,大破之。

校勘记 卷 40 一三七五页一四行同于草昧按:汲本、殿本“于”作“乎”,文选作“于”。

校勘记 卷 40 一三七五页一五行厥有氏号绍天阐绎者按:校补谓文选无“者”字。

校勘记 卷 40 一三七六页一行蔡邕曰*(鞭)**[𬘡]*缊据汲本、殿本改。

校勘记 卷 40 一三七六页一二行以冠德卓踪者按:校补谓文选“踪”作“绝”。

校勘记 卷 40 一三七六页一三行虞亦命夏后按:校补谓文选“虞”上仍有“有”字。

校勘记 卷 40 一三七六页一六行虽前*[圣]*戏夔衡旦密勿之辅据汲本、殿本补。按:文选无“前圣”二字。

校勘记 卷 40 一三七六页一六行辰居其域文选“辰”作“宸”。按:校补谓“辰居”本论语,作“宸”者借通耳,其本字仍当作“辰”。

校勘记 卷 40 一三七八页三行高祖聚彤云于砀山按:“砀”原斗“砀”,迳改正。

校勘记 卷 40 一三七九页一行同受侯甸之所服按:校补谓文选无“所”字。

校勘记 卷 40 一三七九页一行以伯方统牧按:校补谓文选“伯方”作“方伯”。

校勘记 卷 40 一三七九页一行乘其命赐彤弧黄戚之威用讨韦顾黎崇之不格挌:校补谓文选“戚”作“钺”,“格”作“恪”。

校勘记 卷 40 一三七九页三行是故义士伟而不敦按:校补谓文选“伟”作“华”。

校勘记 卷 40 一三七九页三行然犹于穆猗那按:校补谓文选“然”作“亦”。

校勘记 卷 40 一三七九页一四行京*(师)*京都也据刊误删。

校勘记 卷 40 一三八0页一二行慝亡迥而不泯按:校补谓文选“慝”作“匿”,“迥”作“回”。

校勘记 卷 40 一三八0页一四行厥道至乎经纬乾坤按:校补谓文选“厥道”二字连上为句,“乎”作“于”。

校勘记 卷 40 一三八0页一四行内浸豪芒按:校补谓文选“浸”作“沾”。

校勘记 卷 40 一三八0页一六行汉承唐*(虞)**[尧]*之基按:刊误谓注解“唐基”耳,何故辄出“虞”字,明当作“尧”。今据改。

校勘记 卷 40 一三八一页九行品物万殊按:“殊”原斗“物”,迳改正。

校勘记 卷 40 一三八一页一0行乃始虔巩劳*(让)**[谦]*据汲本、殿本改。

校勘记 卷 40 一三八一页一一行而礼官儒林屯朋笃论之士而不传祖宗之仿佛按:校补谓文选“朋”作“用”,“论”作“诲”。又毛刻文选蔡邕注本“屯”作“纯”,“不传”上无“而”字。又按:“仿佛”汲本、殿本作“仿佛”,注同,文选作“髣□”。

校勘记 卷 40 一三八二页六行是以*(凤皇)*来仪集羽族于观魏文选无“凤皇”二字。沉家本谓以下文例之,无者是。今据删。

校勘记 卷 40 一三八二页八行羡溢乎要荒按:校补谓文选“羡”作“洋”。

校勘记 卷 40 一三八二页一一行宜亦劝恁旅力按:校补谓文选“宜亦”作“亦宜”。

校勘记 卷 40 一三八三页四行肉角谓麟也按:“麟”原斗“鳞”,迳改正。

校勘记 卷 40 一三八四页七行定性以和神按:校补谓文选作“因定以和神”。

校勘记 卷 40 一三八四页八行惮□天乎按:校补谓文选“天”下有“命”字。

校勘记 卷 40 一三八四页八行伊考自邃古按:“邃”原斗“遂”,迳据汲本、殿本改正。注同。

校勘记 卷 40 一三八五页四行与之乎斟酌道德之渊源按:校补谓文选无“乎”字。

校勘记 卷 40 一三八五页五行既成腢后之谠辞按:校补谓文选“成”作“感”。

校勘记 卷 40 一三八五页六行奋景炎汲本、殿本“景炎”作“炎景”。按:文选作“景炎”。

李贤注 卷 42 虎贲、旄头、钟虡解见光武纪。县音玄。

李贤注 卷 42 恭王名余,景帝之子。殿在今兖州曲阜城中,故基东西二十丈,南北十二丈,高丈余也。

李贤注 卷 42 浸,渐也。

李贤注 卷 42 杜预注左传云:“地中之泉,故曰黄泉。”

李贤注 卷 42 无男,无多男也。

李贤注 卷 42 即妇人封侯也,若吕后之妹吕须封为临光侯,萧何夫人封为酂侯之类。

李贤注 卷 42 私计天恩,不敢忘也。

李贤注 卷 42 光武崩也。

李贤注 卷 42 津门,洛阳南面西头门也,一名津阳门。每门皆有亭。

李贤注 卷 42 解并见光武及明帝纪。

李贤注 卷 42 四姓小侯,解见明帝纪。夫人,盖小侯之母也。

李贤注 卷 42 前书曰:“卓兽不腢者,河闲献王近之矣。”

李贤注 卷 42 眦或为瘠。

李贤注 卷 42 既祥之后而服练也。礼记曰:“练衣黄里縓缘。”縓即红也。縓音七绢反。郑玄注周礼曰:“浅绛也。”

李贤注 卷 42 左氏传曰:“晏桓子卒,晏婴粗衰斩,苴绖带,杖,菅屦,食粥,居倚庐,寝苫枕草。其家老曰:‘非大夫之礼也。’”杜预注云:“时士及大夫衰服各有不同。”

李贤注 卷 42 诗周颂之文。克,能也。

李贤注 卷 42 僮,县,属临淮郡,故城在今泗州宿预县西南。

李贤注 卷 42 厘音僖,下皆同。

李贤注 卷 42 取虑,县,故城在今泗州下邳县西南。案:临淮无须昌,有昌阳县,盖误也。取虑音秋闾。

李贤注 卷 42 龙舒,县,属庐江郡,故城在今庐州庐江县西也。

李贤注 卷 42 袁宏汉纪:“浮屠,佛也,西域天竺国有佛道焉。佛者,汉言觉也,将以觉悟腢生也。其教以修善慈心为主,不杀生,专务清静。其精者为沙门。沙门,汉言息也,盖息意去欲而归于无为。又以为人死精神不灭,随复受形,生时善恶皆有报应,故贵行善修道,以炼精神,以至无生而得为佛也。佛长丈六尺,黄金色,项中佩日月光,变化无方,无所不入,而大济腢生。初,明帝梦见金人长大,项有日月光,以问腢臣。或曰:‘西方有神,其名曰佛。陛下所梦,得无是乎?’于是遣使天竺,问其道术而图其形像焉。”

李贤注 卷 42 伊蒲塞即优婆塞也,中华翻为近住,言受戒行堪近僧住也。桑门即沙门。

李贤注 卷 42 今宣州县也。

李贤注 卷 42 汤沐,解见皇后纪也。

李贤注 卷 42 𫐌犹屏也,自隐蔽之车。苍颉篇曰:“衣车也。”

李贤注 卷 42 占护犹守护也。

李贤注 卷 42 续汉舆服志曰:“诸侯王赤绶四采,长二丈一尺。皇子安车,青盖金华藻。”

李贤注 卷 42 六,县名,属庐江郡。

李贤注 卷 42 东武城属清河郡,今贝州武城县是。

李贤注 卷 42 东朝阳在今齐州临济县东。西平昌,今德州般县也。般音补满反。

李贤注 卷 42 孝经诸侯章之义也。

李贤注 卷 42 台、隶贱职也,左氏传曰:“人有十等,王臣公,公臣卿,卿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皂,皂臣舆,舆臣隶,隶臣僚,僚臣仆,仆臣台”也。

李贤注 卷 42 言如蚕之食,渐至衰尽也。

李贤注 卷 42 巨,大也。大万谓万万。

李贤注 卷 42 荒,废也。文彩繁多,则质以之废,土木增构,则人殚其力,故云人亡。

李贤注 卷 42 左氏传,楚灵王成章华之台,后卒被杀。杜预注云“台在今南郡华容县”也。

李贤注 卷 42 姑苏台一名姑胥台。越绝书曰:“胥门外有九曲路,阖庐以游姑苏之台,以望湖中。”顾夷*(吾)**[吴]*地记云:“横山北有小山,俗谓姑苏台。”在今苏州吴县西。阖庐后被越杀之。

李贤注 卷 42 论语:“齐景公有马千驷,死之日,人无德而称焉。”千驷,四千匹。

李贤注 卷 42 错音七故反。

李贤注 卷 42 四府掾史皆无四十人,今特置以优之也。

李贤注 卷 42 南平阳,县,故城今兖州邹县也。*(稿)**[橐]*,县,一名高平,故城在邹县西南。湖陵故城在今兖州防与县东南。

李贤注 卷 42 其志今亡。

李贤注 卷 42 第,宅也。有甲乙之次,故曰第。

李贤注 卷 42 礼记月令曰“孟春之月,无聚大觿,无置城郭。仲春之月,无作大事,以防农事”也。

李贤注 卷 42 尚书五行传曰:“田猎不宿,饮食不享,出入不节,夺人农时,及有奸谋,则木不曲直。”郑玄注云:“木性或曲或直,人所用为器者也。无故生不畅茂,多有折槁,是为不曲直也。”前书音义曰:“不宿,不预戒日也。”

李贤注 卷 42 皆游散之意。诗曰:“于焉消摇。”左氏传曰:“横流而仿佯。”前书音义曰:“弭节犹按节也,言不尽意驰驱也。”

李贤注 卷 42 旄谓注旄于竿首。

李贤注 卷 42 诗大雅之文也。抑抑,密也。隅,廉也。言人审密于威仪抑抑然者,其德必严正,如宫室之制,内绳直则外有廉隅。

李贤注 卷 42 负薪,喻小人也。易曰:“负且乘,致寇至。”负也者小人之事,乘也者君子之器,以小人而乘君子之器,则盗思夺之矣。

李贤注 卷 42 箪,竹器也。圆曰箪,方曰笥。左氏传曰:“晋宣子田于首山,舍于翳桑,见灵辄饿,曰:‘不食三日矣。’食之,舍其半。问之,曰:‘宦三年矣,未知母之存否,请遗之。’使尽之,而为箪食*〔与肉以〕*与之。既而*(与)**〔辄〕*为公介*〔士〕*,倒戟以御公徒而免之。问何故,曰:‘翳桑之饿人也。’”

李贤注 卷 42 赤绂,大夫之服也。诗曹风曰:“彼己之子,三百赤绂。”刺其无德居位者多也。

李贤注 卷 42 去王畿五百里曰甸服,又五百里曰侯服,又五百里曰绥服,又五百里要服,又五百里荒服。儆,备也,音警。

李贤注 卷 42 有鼻,国名,其地在今永州营道县北。史记曰舜弟象封于有鼻也。

李贤注 卷 42 汉官仪“将军掾属二十九人,中大夫无员,令史四十一人”也。

李贤注 卷 42 采菽,诗小雅之章也。其诗曰:“采菽采菽,筐之筥之,君子来朝,何锡与之?”毛苌注云:“菽所以芼大牢而待君子也。”

李贤注 卷 42 留禁中也。

李贤注 卷 42 韦昭注国语曰:“有眸子而无见曰蒙。”

李贤注 卷 42 诗国风也。忡忡犹冲冲。降,下也。

李贤注 卷 42 风俗通曰:“古姓,周有古公但父,其后氏焉。”涅阳主,光武女,窦固之妻也。

李贤注 卷 42 贯行谓一皆遵奉也。谷永曰“一以贯行,固执无违”也。

李贤注 卷 42 易曰:“谦德之柄。”

李贤注 卷 42 礼记曰:“古者墓而不坟。”故言不欲其著明。

李贤注 卷 42 谷梁传曰:“人之所聚曰都。”杜预注左传曰:“郛,郭也。”

李贤注 卷 42 五时衣谓春青,夏朱,季夏黄,秋白,冬黑也。衣单复具曰袭。

李贤注 卷 42 周礼:“追师掌王后之首服为副编。”郑玄云:“副,妇人首服,三辅谓之假紒。”续汉书“帛”字作“皂”。

李贤注 卷 42 诗国风曰:“凯风,美孝子也。”“凯风自南,吹彼棘心,棘心夭夭,母氏劬劳。爰有寒泉,在浚之下,有子七人,母氏劳苦。”寒泉在今濮州濮阳县。

李贤注 卷 42 孔子庙在鲁曲阜城中。伍缉之从征记曰:“鲁人藏孔子所乘车于庙中,是颜路所请者也。献帝时,庙遇火,烧之。”冠履解见钟离意传。

李贤注 卷 42 前书天马歌曰“太一况,天马下,沾赤汗,沫流赭”也。

李贤注 卷 42 闲音闲。

李贤注 卷 42 说文曰:“貂,鼠属也,大而黄黑,出丁零国。”

李贤注 卷 42 仪礼曰“觐礼,诸侯至于郊,王使皮弁用璧劳,侯氏亦皮弁迎于帷门之外,再拜。天子赐舍,曰:‘赐伯父舍。’同姓西面,北上;异姓东面,北上。侯氏裨冕,释币于檷,乘墨车,载龙旗、弧韣,乃朝以瑞玉,有缫。天子负斧扆,曰:‘伯父实来,余一人嘉之。’奉束帛匹马,卓上九马随之,奠币再拜。侯氏降,天子辞于侯氏曰:‘伯父无事,归宁乃邦。’侯氏再拜稽首而出”也。

李贤注 卷 42 诗鲁颂之文也。叔父谓周公也。建元子谓封伯禽也。

李贤注 卷 42 见前书王莽传。

李贤注 卷 42 赞谓赞者不唱其名。

李贤注 卷 42 左传随武子之辞也。等威,威仪有等差也。

李贤注 卷 42 踧踖,谦让貌也。

李贤注 卷 42 饮酎,解见章纪。

李贤注 卷 42 大鸿胪奏王归国,小黄门受诏者。

李贤注 卷 42 率,循也。越,违也。

李贤注 卷 42 傅音敷。敷,布也。书曰:“克慎明德,敷闻在下。”

李贤注 卷 42 俾,使也。屏,蔽也。左氏传曰“昊天不吊,不慭遗老,俾屏余一人,杀杀余在疚”也。

李贤注 卷 42 离,被也。言非宪王谁更被蒙此恩也。

李贤注 卷 42 陵在今郸州东峗山南。峗音鱼委反。

李贤注 卷 42 忧累既近,所丧必大。

李贤注 卷 42 言其本志然也。

李贤注 卷 42 逊,让也。

李贤注 卷 42 左传*(曰)*晋大夫士𫇭之辞也。吴太伯,周太王之长子,让其弟季历,因适吴、越采药,大王没而不反,事见史记也。

李贤注 卷 42 亢父、樊并属东平国。亢父故城在今兖州任城县南。樊故城在今瑕丘县西南也。

李贤注 卷 42 杜预注左传曰:“今丹水县北有三户亭。”故城在今邓州内乡县西南也。

李贤注 卷 42 长平故城在今陈州宛丘县西北,西华故城在今溵水县西北,新阳故城在今豫州真阳西南,扶乐故城在今陈州太康县北也。

李贤注 卷 42 淮南厉王长,高帝子,文帝时反,被迁于蜀而死也。

李贤注 卷 42 公羊传曰:“君亲无将,将而必诛。”前书曰:“大逆无道,父母、妻子、同产无少长皆弃市。”

李贤注 卷 42 愆,过也。反而不诛,先帝之过,故言为王受过也。

李贤注 卷 42 隐害谓阴害于人也。

李贤注 卷 42 方底囊,所以盛书也。前书曰:“绿绨方底。”

李贤注 卷 42 太后,郭后也。职,常也。失其常位,别迁北宫。

李贤注 卷 42 封之于鲁。

李贤注 卷 42 以便宜之事而有非者,当即行之,勿拘常制也。

李贤注 卷 42 累息犹叠息也。

李贤注 卷 42 喜事犹好事也。喜音许气反。

李贤注 卷 42 (鸿)**[洪]*范五行传曰:“太白,少阴之星,以己未为界,不得经天而行。太白经天而行为不臣。”今至午,是为经天也。

李贤注 卷 42 天官书曰“心前星,太子之位”也。

李贤注 卷 42 韩诗外传曰:“昔者楚熊渠子夜行,见寝石,以为伏虎,弯弓而射之,没金饮羽。下视,知其石也,因复射之,矢摧无迹。熊渠子见其诚心而金石为之开,而况人乎。”

李贤注 卷 42 秋霜,肃杀于物。槛羊,受制于人。

李贤注 卷 42 陛下即光武也。

李贤注 卷 42 扶苏,秦始皇之太子。将闾,庶子也。扶苏以数谏始皇,使与蒙恬守北边。始皇死于沙丘,少子胡亥诈立,赐扶苏死。将闾昆弟三人囚于内宫。胡亥使谓将闾曰:“公子不臣,罪当死。”将闾乃仰天而大呼天者三,曰:“天乎!吾无罪。”昆弟三人皆流涕,伏剑自杀。事见史记。

李贤注 卷 42 汉官仪:“驺骑,王家名官骑。”

李贤注 卷 42 谷梁传曰,公会齐侯于颊谷,齐人鼓噪,欲以执鲁君。孔子历阶而上,命司马止之。左氏传“颊谷”作“夹谷”。

李贤注 卷 42 娖音楚角反。称娖犹齐整也。行音胡郎反。

李贤注 卷 42 司马相如子虚之文。

李贤注 卷 42 安险属中山郡。

李贤注 卷 42 尔雅曰“女子之子为出”也。

李贤注 卷 42 墓前开道,建石柱以为标,谓之神道。

李贤注 卷 42 黄肠,柏木黄心。

李贤注 卷 42 盖县故城在今沂州沂水县西北。南武阳县故城在今沂州费县西,又华县故城在费县东北也。

李贤注 卷 42 昌阳,今莱州县也,故城在今闻登县西南。卢乡故城今昌阳县西北。东牟故城在闻登县西北也。

李贤注 卷 42 壁带,壁中之横木也,以金银为釭,饰其上。

李贤注 卷 42 华县、盖县、南武阳属泰山郡,厚丘属东海郡,赣榆属琅邪郡。

李贤注 卷 42 开阳,县,属东海郡,故城在今沂州临沂县北。

李贤注 卷 42 阳都,县,属城阳国,故城在今沂州承县南。承音常证反。

李贤注 卷 42 尊音祖本反。礼记曰:“恭敬撙节。”郑玄注云:“撙,趋也。”

李贤注 卷 42 二王早终,名闻未著也。

校勘记 卷 43 一四五七页三行朱晖字文季袁宏纪作“文秀”。按:下云“强直自遂,南阳朱季”,则作“文季”是。

校勘记 卷 43 一四五七页一二行太守阮况尝欲市晖*(牛)**[婢]*据汲本、殿本改。按:注引东观记“欲买晖婢”,则作“婢”是。

校勘记 卷 43 一四五八页三行是时阴就为府卿按:御览八0六引“府卿”作“少府卿”。

校勘记 卷 43 一四五八页九行晖为*(掾)*督邮据汲本、殿本删。按:聚珍本东观记作“晖为郡督邮”。

校勘记 卷 43 一四五八页一四行臣观大王无偿赵城色汲本、殿本“无”下有“意”字,“色”作“邑”。今按:史记作“臣观大王无意偿赵王城邑”。

校勘记 卷 43 一四六0页六行居俭难之时汲本、殿本“俭”作“险”。按:易否卦“君子以俭德辟难”,为此语所本。俭与险通。

校勘记 卷 43 一四六二页一五行严鲔谋立清河王蒜按:集解引沉宇说,谓清河王、李固、杜乔传皆作“刘鲔”。

校勘记 卷 43 一四六三页四行郡中瞻望明府谓如仲尼非颜回不敢以迎孔子按:汲本、殿本“谓”字在“非颜回”上。

校勘记 卷 43 一四六五页一一行此老子*[道]*德经之词也据汲本、殿本补。

校勘记 卷 43 一四六五页一二行行*[之]*有失据汲本、殿本补。

校勘记 卷 43 一四六六页一0行*(武)**[景]*帝王皇后据陈景云说改。

校勘记 卷 43 一四六七页六行然*[后]*知薄者之不足刊误谓案文“然”字下不可少“后”字,明脱之。今据补。

校勘记 卷 43 一四六七页一四行世之务交游也久矣敦千乘不忌于君按:御览四一0引作“世之务交游也甚矣,不惇于业,不忌于君”。

校勘记 卷 43 一四六八页五行我岂足下部*[民]*据汲本补。按:刊误谓“部”下应有“民”字。

校勘记 卷 43 一四六九页一行马免之徒按:集解引惠栋说,谓蒋杲云帝纪“免”作“勉”。

校勘记 卷 43 一四七0页八行漂害人庶数十万户按:校补引钱大昭说,谓续汉五行志注引此传作“数千万户”。

校勘记 卷 43 一四七0页一0行奏劾诸郡按:汲本、殿本“郡”作“部”。

校勘记 卷 43 一四七二页三行系趾谓釱其足也以铁著足曰釱也按:两“釱”字原并斗“□”,迳改正。

校勘记 卷 43 一四七三页七行追赠益州太守集解引沉钦韩说,谓袁纪作“益州刺史”为是。按:校补谓蔡邕朱公叔碑首云“忠文公益州太守朱君”,则固可为赠太守之一证。汉制刺史虽巡行所部各郡,以六条问事,而秩仅六百石,远不逮太守,故太守转为刺史迁途,赠官亦例以太守为重也。

校勘记 卷 43 一四七五页四行否则止按:刊误谓“否”当作“不可”。

校勘记 卷 43 一四七五页六行莫之能改也按:殿本无“能”字,王先谦谓无“能”字是。

校勘记 卷 43 一四七五页一一行走将从夫孤焉按:“夫”原斗“失”,迳改正。

校勘记 卷 43 一四七六页三行*(武)**[景]*帝王皇后据陈景云说改。

校勘记 卷 43 一四七六页一三行为大梁夷门门者按:汲本、殿本下“门”字作“监”。

校勘记 卷 43 一四七七页一行恢年十一按:校补引柳从辰说,谓袁宏纪“一”作“二”。

校勘记 卷 43 一四七七页三行事博士焦永按:集解引惠栋说,谓袁宏纪作“焦贶”。案郑宏传,宏师河东太守焦贶,袁纪称贶尝为博士,后为河东太守,则“永”当为“贶”也。

校勘记 卷 43 一四七七页四行恢独*(皦)**[曒]*然不污于法据殿本改,注同。

校勘记 卷 43 一四七七页一0行同郡杨政按:校补引柳从辰说,谓袁纪作“杜陵人杨正”。

校勘记 卷 43 一四七八页二行干人主以窥觎按:“觎”原斗“逾”,迳据汲本、殿本改正。

校勘记 卷 43 一四七八页三行年十三入太学按:集解引沉钦韩说,谓书钞引先贤行状作“年十五”。

校勘记 卷 43 一四七八页一一行觿物夭伤按:汲本“夭”作“大”。

校勘记 卷 43 一四七八页一四行成阳高凤集解引钱大昕说,谓案逸民传,高凤南阳叶人,此“成阳”恐是“南阳”之斗,或别有同姓名者。按:张森楷校勘记谓南阳高凤以建初元年为任隗所荐,寻卒,此在永元之时,则卒已久矣,盖非一人。钱说疑尚未审。

校勘记 卷 43 一四七九页五行不务修舜禹周公之*(术)**[德]*据汲本、殿本改。按:今东观记亦作“德”。

校勘记 卷 43 一四七九页一一行左传曰齐崔氏出奔□按:校补谓此春秋宣公十年经文,“左传”二字乃“春秋”之误,各本皆未正。

校勘记 卷 43 一四八0页三行后迁丹*(杨)**[阳]*都尉据汲本、殿本改。

校勘记 卷 43 一四八0页四行何氏家传*(云并)**[六世]*祖父比干据汲本改。按:“云并”与“六世”形近而斗。

校勘记 卷 43 一四八0页一五行文成之世汲本﹑殿本“成”作“武”。按:今本左传亦作“文武之世”,汲本﹑殿本殆据今本左传改也。然阮元校勘记谓石经﹑宋本﹑岳本“武”作“成”,谓文公﹑成公也,则作“文成之世”是。

校勘记 卷 43 一四八一页一二行治平之化按:“治”原斗“洽”,迳据汲本﹑殿本改正。

校勘记 卷 43 一四八二页二行岂但空空无违而已哉按:集解引通鉴胡注,谓“空”当作“悾”,悾悾,谨□也。

校勘记 卷 43 一四八二页一五行欲令农士女工安得夺其货乎汲本“夺”作“售”。刊误谓案文“夺”当作“售”,“得”当作“所”。按:史记循吏传作“欲令农士女工安所雠其货乎”。

校勘记 卷 43 一四八三页一行齐殇王按:刊误谓“殇”当作“炀”。

校勘记 卷 43 一四八四页二行嫚书之耻按:“嫚”原斗“慢”,迳据汲本﹑殿本改正。

校勘记 卷 43 一四八五页二行伏见大将军宪按:汲本﹑殿本“宪”上有“窦”字。

校勘记 卷 43 一四八五页一四行郑武姜爱少子叔段按:“少”原斗“小”,迳改正。

校勘记 卷 43 一四八六页一二行比干生寿按:张森楷校勘记谓案汉书百官表及何武传,寿是卢江人,与比干居郡绝远,东观记乃以为比干生寿,恐非也。

校勘记 卷 43 一四八六页一二行寿生显按:张森楷校勘记谓案前书何武传,寿子不见名字,名显者乃武弟,非寿子也。

校勘记 卷 43 一四八七页一0行三迁五官中郎将按:校补引钱大昭说,谓张酺传作“左中郎将”。

校勘记 卷 43 一四八七页一四行故能挟幼主*[之]*断据刊误补。

校勘记 卷 44 一四九五页一0行在所以二千石奉终其身按:王先谦谓东观记“在所”作“所在”。

校勘记 卷 44 一四九六页三行赐爵关*(中)**[内]*侯据汲本改。按:刊误谓案汉无关中侯,“中”当作“内”。

校勘记 卷 44 一四九六页六行天子亲临吊临殿本考证王会汾云上“临”字疑衍。今按:上“临”字训渑,下“临”字读如“临于大宫”之“临”,同字异训,非衍文也。

校勘记 卷 44 一四九七页五行王*(自)**[白]*上据汲本﹑殿本改。

校勘记 卷 44 一四九七页一0行当过江行部中土*(民)**[人]*皆以江有子胥之神李慈铭谓“中土民”及下文“民怀喜悦”两“民”字皆本当作“人”,此类皆宋以后校者妄以为章怀讳避而误改之。今据改。

校勘记 卷 44 一四九七页一三行*(民)**[人]*怀喜悦据殿本改。

校勘记 卷 44 一四九八页六行食糒饮水而已按:汲本﹑殿本“食糒”下有“音惫糗也干饭屑”七字,当原为小注而混入注中也。聚珍本东观记亦衍“干饭屑”三字。

校勘记 卷 44 一四九八页一一行以为不宜冒险远按:李慈铭谓“冒险远”不成句,“远”下当有“行”字。

校勘记 卷 44 一五0一页三行三*(世)**[代]*常道据汲本改。按:刊误谓“世”与“代”全别,缘太宗讳,遂更“世”为“代”。此合作“代”字,乃误为“世”,盖后人知此书中“世”字率皆换“代”,乃欲稍还正之,遂误为此字也。

校勘记 卷 44 一五0二页五行六经衰微按:“六”原斗“大”,迳据汲本﹑殿本改正。

校勘记 卷 44 一五0二页七行其年以灾异寇贼策免按:沉家本谓按防之免在永初元年秋,此传上言延平元年,又言安帝即位,而不著永初元年,则“其年”云者似即延平元年,未免稍疏。

校勘记 卷 44 一五0四页八行*[永初元年]*征拜司空钱大昭谓敏代周章为司空,本纪在永初元年,“征拜”上当有“永初元年”四字,下文“六年”二字乃有根,否则下六年竟似延平六年矣,南监本不误。今据补。

校勘记 卷 44 一五0四页一二行六世祖刚按:集解引惠栋说,谓渚宫故事“刚”作“纲”。

校勘记 卷 44 一五0五页三行雄□真助*[其]*求*(其)*才据汲本﹑殿本改。

校勘记 卷 44 一五0五页八行辄优*(文)**[之]*特劳来其举将据汲本改。按:校补谓劳来举将正所以优此孝廉,其举将,明谓孝廉举主也,且劳来由公府下诏书,非三公得自以文劳来之,作“文”误。

校勘记 卷 44 一五0五页八行所掌*(辩)**[辨]*护也据汲本﹑殿本改。

校勘记 卷 44 一五0六页三行年钧以德按:“钧”原斗“均”,迳改正。

校勘记 卷 44 一五0六页一五行不谋卿士按:“谋”原斗“博”,迳据汲本﹑殿本改正。

校勘记 卷 44 一五0七页一二行臣下罔由禀令按:校补引柳从辰说,谓今书说命“由”作“攸”。

校勘记 卷 44 一五0八页一一行臣闻德以旌贤按:集解引苏舆说,谓“德”疑作“官”。

校勘记 卷 44 一五0八页一二行天秩所作按:“作”原斗“祚”,迳据汲本﹑殿本改正。

校勘记 卷 44 一五0八页一三行探赜穷理按:“赜”原斗“颐”,迳据汲本﹑殿本改正。

校勘记 卷 44 一五一0页五行大议不全按:刊误谓案文“议”当作“义”。

李贤注 卷 45 《风俗通》曰:“汤时年八十六,有子十二人。”

李贤注 卷 45 隗字次阳。

李贤注 卷 45 滂传

校勘记 卷 45 一五一七页三行汝南汝阳人也按:集解引惠栋说,谓袁纪作“汝南宛人”。

校勘记 卷 45 一五一八页二行洛阳令身出案行按:殿本考证引孙□说,谓“洛阳”当作“汝阳”。又按:汲本、殿本“身”作“自”。

校勘记 卷 45 一五二0页四行南阳太守满殷按:汲本“满”作“蒲”。

校勘记 卷 45 一五二0页六行左鹿蠡王阿佟按:集解引惠栋说,谓袁纪“阿佟”作“阿修”。又引钱大昭说,谓疑即於除鞬也。“左”当作“右”。

校勘记 卷 45 一五二0页一二行至乎章和之初降者十余万人按:汲本“乎”作“于”。汲本、殿本“十余万人”作“十万余人”。

校勘记 卷 45 一五二二页一二行未蒙显赠按:“未”原斗“求”,迳据汲本、殿本改正。

校勘记 卷 45 一五二三页四行左中郎*[将]*集解引何焯说,谓“左中郎”下当有“将”字。又校补引柳从辰说,谓袁纪亦作“左中郎将”,与华峤书同。今据补。

校勘记 卷 45 一五二三页一一行中常侍袁赦按:集解引惠栋说,谓袁纪作“袁朗”,案梁冀传当作“赦”。

校勘记 卷 45 一五二三页一四行遂诛隗及术兄基等男女二十余人按:沈家本谓袁绍传注引献帝春秋曰:“卓使司隶宣璠尽口收之,母及姊妹婴孩以上五十余人下狱死。”献纪注引亦同。此传云二十余人,恐“二”字误也。

校勘记 卷 45 一五二四页九行识其状貌伤其眼目按:汲本、殿本二“其”字皆作“臣”。

校勘记 卷 45 一五二六页一五行徒步师门按:汲本“师门”下有“从师”二字。殿本无“从师”二字,考证云从宋本删。

校勘记 卷 45 一五二七页一行其从父逢为太尉按:张森楷校勘记谓案袁逢以太仆为司空,未尝为太尉,“尉”字疑误,否则竟谢承谬也。

校勘记 卷 45 一五二七页一行不听*(呼)**[音]*声而退据汲本、殿本改。

校勘记 卷 45 一五二七页四行诏秘等门闾号曰七贤按:御览一五七引作“诏复秘等闾号曰七贤闾”。

校勘记 卷 45 一五二八页三行曾孙赖吉得立按:刊误谓案前书“立”当作“全”。

校勘记 卷 45 一五三一页三行足以惊百按:汲本“惊”作“警”。

校勘记 卷 45 一五三二页九行公又曰宥之及三宥不对走出按:刊误谓案今礼记文,注多下“公又曰宥之”五字。

校勘记 卷 45 一五三三页一三行十*(五)**[六]*年复拜为光禄勋数月代鲁恭为司徒按:和帝纪永元十六年秋七月庚午,光禄勋张酺为司徒,八月己酉,司徒张酺薨。今据改。

校勘记 卷 45 一五三六页七行棱孙演按:桓帝纪“演”作“演”。沈钦韩谓胡广传作“演”。李慈铭谓吴志周瑜传注引张璠汉纪作“演”,与桓纪同。

校勘记 卷 45 一五三八页九行岂可令□积一门按:“□”原作“偏”,迳据汲本、殿本改。

校勘记 卷 45 一五三八页一三行中常侍防东侯览宸翰楼覆宋本东汉书刊误云:“案览本传,览防东人,封高乡侯。今此载其侯爵,当云高乡侯,若载其本县名,则非例也。盖脱一‘侯’字,误二‘高乡’字。”今按刘氏之意,盖谓“防东”二字乃“高乡”之误,其下又脱一“侯”字。是刘氏所见本,亦作“中常侍防东侯览”也。

校勘记 卷 45 殿本正文作“中常侍防东阳侯侯览”*(汲本同)*,而引刘攽刊误,则删去“脱一侯字”四字,遂使读者不知刘氏所言谓何,当时校勘之粗疏如是。又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刘据览传证此文当为“高乡”之误,是矣。予又疑高乡即防东之乡,故传称防东乡侯,因下文有“东武阳”字,又误“乡”为“阳”也。今按钱氏之意,盖谓疑当作“中常侍防东乡侯侯览”也。

校勘记 卷 46 一五四四页七行大将军行有五部汲本﹑殿本“五”作“伍”。按:五伍通。

校勘记 卷 46 一五四六页六行*(医)*巫皆言当族灭据刊误删。

校勘记 卷 46 一五四六页七行为法名家按:王先谦谓初学记十二引华峤书云“以法为名家”。

校勘记 卷 46 一五四九页九行断狱者急于篣格酷烈之痛按:张森楷校勘记谓今说文木部格下云“长木魍”,无击义,惟手部挌下云“击也”,与注引说文合,疑此“格”字及注文“格”字并是“挌”字之误。

校勘记 卷 46 一五四九页一三行绝钻钻诸惨酷之科按:“钻”原斗“钴”,注同,迳改正。

校勘记 卷 46 一五五0页一五行文致谓前人无罪文饰致于法中也按:校补引柳从辰说,谓“前”字疑“其”字之误。

校勘记 卷 46 一五五一页六行*(孟)**[仲]*冬之月刊误谓案文并注意,“孟”当作“仲”。今据改。

校勘记 卷 46 一五五一页一四行广莫风至则兰夜干生殿本﹑集解本“夜”作“射”。按:校补谓射夜古本通作,故注射即音夜。

校勘记 卷 46 一五五三页一三行先是*(洛)**[雒]*县城南集解引钱大昕说,谓“洛”当作“雒”,广汉郡治所。今据改。注同。

校勘记 卷 46 一五五六页一行奏上二十三条钱大昭谓晋书刑法志引作“三十三”。

校勘记 卷 46 一五五八页九行饷饯不受按:王先谦谓“饯”当作“钱”。

校勘记 卷 46 一五六0页九行人从军屯刊误谓“屯”当作“役”,说详下。按:校补谓汉时有卒更﹑践更﹑过更之律,天下人民皆应戍边三日,谓之徭戍。既云“未满三月皆勿徭”,自系言军役,非言军屯,且屯垦者,亦不得归家送葬也。

校勘记 卷 46 一五六0页一一行尚书令祝讽殿本此下引刊误谓“案文祝当作役”,宸翰楼覆宋本东汉书刊误作“案文祝当作祋”。今按:刘攽此条刊误,乃刊上文“人从军屯”之误,原文当作“案文屯当作役”,覆宋本东汉书刊误斗“屯”为“祝”,斗“役”为“祋”,而殿本引刊误则斗“屯”为“祝”,且皆误列于“祝讽”之下,遂扞格不可通矣。又按:“祝讽”来历传﹑邓骘传并作“祋讽”。

校勘记 卷 46 一五六五页一行凤*(凤)*阴求商短据汲本﹑殿本删。

李贤注 卷 47 子勇

李贤注 卷 47 涉如涉水,猎如猎兽。言不能周悉,粗窥览之也。《东观记》曰:“超持公羊春秋,多所窥览。”

李贤注 卷 47 校书郎,解见〈班固传〉。

李贤注 卷 47 傅介子,北地人。昭帝时使西域,刺杀楼兰王,封义阳侯。张骞,汉中人,武帝时凿空开西域,封博望侯。续汉书作“久弄笔研乎”。《华峤书》作“久事笔耕乎”。研音砚。

李贤注 卷 47 一坐所尊,则先祭酒。今称祭酒,相尊敬之词也。

李贤注 卷 47 《续汉志》曰:“兰台令史六人,秩百石,掌书劾奏及印主文书。”

李贤注 卷 47 伊吾,匈奴中地名,在今伊州纳职县界。《前书》音义曰“蒲类,匈奴中海名,在敦煌北”也。

李贤注 卷 47 鄯善本西域楼兰国也,昭帝元凤四年改为鄯善。去阳关一千六百里,去长安六千一百里也。

李贤注 卷 47 曹,辈也。

李贤注 卷 47 《东观记》曰“斩得匈奴节使屋赖带、副使比离支首及节”也。

李贤注 卷 47 于填国去长安九千六百七十里,南与婼羌,西与姑墨接。莎车国去长安九千九百五十里。西城南北有大山,中央有河,东西六千余里。东至玉门、阳关有两道,从鄯善傍南山北波河西行,至莎车,为南道。雄张犹炽盛也。张音丁亮反。波,傍也。波音诐。

李贤注 卷 47 《续汉》及《华峤书》“䯄”字并作“騩”。说文:“马浅黑色也。”音京媚反。

李贤注 卷 47 龟兹国居居延城,去长安七千四百八十里,南与精绝,东与且末,北与乌孙,西与姑墨接。《前书》音义龟兹音丘慈。今龟音丘勿反,兹音沮惟反,盖急言耳。自车师前王庭随北山波河西行,至疏勒,为北道。疏勒国居疏勒城,去长安九千三百五十里也。

李贤注 卷 47 续汉书曰“求得故王兄子榆勒立之,更名曰忠”也。

李贤注 卷 47 焉耆国居员渠城,去长安七千三百里,北与乌孙接。

李贤注 卷 47 姑墨国王居南城,去长安八千一百五十里。

李贤注 卷 47 尉头国居尉头谷,去长八千六百五十里,南与疏勒接。衣服类乌孙也。

李贤注 卷 47 康居国去长安万二千三百里,不属都护。

李贤注 卷 47 叵犹遂也。

李贤注 卷 47 谷吉,长安人,永之父也。元帝时为卫司马,使送郅支单于侍子,为郅支所杀。张骞,武帝时为郎,使月氏,为匈奴所闭,留之十余岁,乃亡走大宛,穷急即射禽兽给食。

李贤注 卷 47 魏绛,晋大夫。晋悼公时,山戎使孟乐如晋,因魏绛纳虎豹之皮,请和诸戎。公悦,使魏绛盟诸戎。事见左传。辑亦和也。

李贤注 卷 47 贾谊曰:“莫邪为钝兮,𫓪刀为铦。”楚词曰:“捐弃太阿,宝𫓪刀兮。”

李贤注 卷 47 《前书》曰,汉遣公主为乌孙夫人,结为昆弟,则是断匈奴右臂也。哀帝时刘歆上议曰,武帝时立五属国,起朔方,伐朝鲜,起玄菟、乐浪,以断匈奴之左臂。西伐大宛,结乌孙,裂匈奴之右臂。南面以西为右也。

李贤注 卷 47 《西域传》曰“自条支国乘水西行,可百余日,近日所入”也。

李贤注 卷 47 效犹验也。《西河旧事》曰:“葱领山,其上多葱,因以为名。”

李贤注 卷 47 《前书》朝错曰:“以蛮夷攻蛮夷,中国之利。”

李贤注 卷 47 敦煌今凉州县。

李贤注 卷 47 温宿国王居温宿城,去长安八千三百五十里也。

李贤注 卷 47 诗曰:“跻彼公堂,称彼兕觥,万寿无疆。”《前书》儿宽传曰:“臣宽再拜上千万岁寿。”

李贤注 卷 47 荐,进也。勋,功也。《左氏传》曰:“反行饮至,舍爵策勋焉。”

李贤注 卷 47 番音潘,下同也。

李贤注 卷 47 乌孙国居赤谷城,去长安八千九百里。武帝元封中,以江都王建女细君为公主,以妻乌孙,赠送甚盛,乌孙以为右夫人。

李贤注 卷 47 《西域传》曰,宣帝即位,乌孙遣使上书,言匈奴连发大兵侵击乌孙,欲隔绝汉,乌孙愿发国半精兵五万骑,尽力击匈奴,唯天子出兵以救公主。汉大发十五万骑,五将军分道并出。乌孙以五万骑从西方入,至右谷蠡王庭,获四万余级,马牛羊七十余万。

李贤注 卷 47 将兵长史,解见和帝纪。平帝元始二年,使谒者大司马掾持节行边兵,遣执金吾候陈茂假以钲鼓。《古今乐录》曰:“横吹,胡乐也。张骞入西城,传其法于长安,唯得摩诃兜勒一曲,李延年因之更造新声二十八解,乘舆以为武乐,后汉以给边将,万人将军得之。在俗用者有黄鹄、陇头、出关、入关、出塞、入塞、折杨柳、黄覃子、赤之杨、望行人十曲。”刘熙《释名》曰:“幢,童也,其貌童童然。”蔡邕《月令章句》曰:“羽,鸟翼也,以为旌幢麾也。”横吹、麾幢皆大将所有,超非大将,故言假。

李贤注 卷 47 《前书》曰,乌孙国王先号昆莫,名猎骄靡,后书昆弥云。后代取“昆”字,靡弥声相近,音有轻重耳。昆莫既死,子孙争国,汉令立元贵靡为大昆弥,乌就屠为小昆弥,赐印绶,故有大小昆弥之号焉。

李贤注 卷 47 三至,解见〈寇荣传〉。

李贤注 卷 47 疚,病也。恤,忧也。《论语》孔子曰:“内省不疚,夫何忧何惧!”《左氏传》曰:“诗云‘礼义不愆,何恤乎人之言’!”诗谓逸诗也。

李贤注 卷 47 谓多以珍宝诱引之。啖音徒滥反。《前书》曰,高祖令陆贾往说秦将,啖以利。啖与啖同。

李贤注 卷 47 损中,未详。《东观记》作“顿中”,《续汉》及《华峤书》并作“损中”,本或作“植”,未知孰是也。

李贤注 卷 47 供音居用反,张音竹亮反。

李贤注 卷 47 续汉书曰:“符拔,形似麟而无角。”

李贤注 卷 47 大人谓其酋豪。

李贤注 卷 47 鞬音九言反。

李贤注 卷 47 由带以上为厉,由膝以下为揭,见尔雅也。

李贤注 卷 47 “十七”字本或为“七十”。

李贤注 卷 47 《西河旧事》曰:“白山之中有好木,匈奴谓之天山,去蒲类海百里。”郭义恭《广志》曰:“西域有白山,通岁有雪,亦名雪山。”破白山见〈明纪〉也。

李贤注 卷 47 迄,至也。县度,山名。县音玄。谓以绳索县缒而过也。其处在皮山国以西,𦋺宾国之东也。

李贤注 卷 47 致犹至也。蠲,除也。

李贤注 卷 47 《东观记》曰:“其以汉中郡南郑之西乡户千封超为定远侯。”故城在今洋州西乡县南。

李贤注 卷 47 《礼记》曰:“太公封于营丘,比及五世,皆反葬于周。君子曰:‘乐乐其所自生,礼不忘其本。古之人有言曰:狐死正丘首,仁也。’”郑玄注曰:“正丘首,正首丘也。”代,郡名,在赵北。《韩诗外传》曰“代马依北风,飞鸟扬故巢”也。

李贤注 卷 47 案《前书》曰,匈奴,其俗壮者食肥美,老者食其余。贵壮健,贱老弱也。

李贤注 卷 47 金银谓印也。金印紫绶,银印青绶也。

李贤注 卷 47 玉门关属敦煌郡,今沙州也。去长安三千六百里。关在敦煌县西北。酒泉,今肃州也。去长安二千八百五十里也。

李贤注 卷 47 《东观记》曰“时安息遣使献大爵、师子,超遣子勇随入塞”也。

李贤注 卷 47 夷,伤也。

李贤注 卷 47 不仁犹不遂也。

李贤注 卷 47 逾,遥也。高祖逾谓黥布曰:“何苦而反?”

李贤注 卷 47 《周礼》乡大夫职曰:“国中七尺以及六十,野自六尺以及六十有五,皆征之。”征谓赋税从征役也。《韩诗外传》曰“二十行役,六十免役”,与《周礼》国中同,即知二十与《周礼》七尺同。《周礼》国中六十免役,野即六十有五,晚于国中五年。国中七尺从役,野六尺,即是野又早于国中五年。七尺谓二十,六尺即十五也。此言十五受兵,谓据野外为言,六十还之,据国中为说也。

李贤注 卷 47 匄,乞。

李贤注 卷 47 葬骨,解见明纪。田子方,魏文侯之师也。见君之老马弃之,曰:“少尽其力,老而弃之,非仁也。”于是收而养之。事见史记也。

李贤注 卷 47 诗大雅也。汔,其也。康、绥,皆安也。言先施恩惠于中国,然后乃安四方。

李贤注 卷 47 赵母谓赵奢之妻,赵括之母也。惧括败,先请,得不坐。事见史记。卫姬者,齐桓公之姬。桓公与管仲谋伐卫,桓公入,姬请卫之罪。事见〈列女传〉也。

李贤注 卷 47 家语孔子曰:“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

李贤注 卷 47 古者谋事必就祖,故言“庙策”也。

李贤注 卷 47 《毛诗》曰:“进厥虎臣,阚如虓虎。”

李贤注 卷 47 尤还,王名。

李贤注 卷 47 以勇为军司马,故以将言之。将音子亮反。

李贤注 卷 47 柳中,今西州县。

李贤注 卷 47 军就,名也。

李贤注 卷 47 且音子余反。

李贤注 卷 47 河西四郡,金城、敦煌、张掖、酒泉。

李贤注 卷 47 慬音勤。

李贤注 卷 47 弋居,县名。〈郡国志〉曰有铁官。

李贤注 卷 47 日勒,县名,属张掖郡,故城在今甘州删丹县东南。

李贤注 卷 47 县名,属张掖郡,故城在今甘州张掖县西北也。

李贤注 卷 47 美阳,县名,故城在武功县北七里,于其所置关。

李贤注 卷 47 缘边十郡谓五原、云中、定襄、雁门、朔方、代郡、上谷、渔阳、辽西、右北平。

李贤注 卷 47 曼柏,县名,属五原郡。

李贤注 卷 47 葱领、雪山,白龙堆沙漠也。八寸曰咫。坦步言不以为艰,咫尺言不以为远也。

李贤注 卷 47 《左传》曰:“其父析薪,其子弗克负荷。”言勇能继超之功业。

李贤注 卷 48 【《袁山松书》曰:“时蜀郡有雷震决曹,终上白记,以为断狱烦苛所致,太守乃令终赋雷电之意,而奇之也。”】

李贤注 卷 48 【春秋:“昭公二十年,曹公孙会自鄸出奔宋。”《公羊传》曰:“畔也。曷为不言畔?为公子喜时之后讳也。春秋为贤者讳也。何贤乎公子喜时?让国也。君子善善也长,恶恶也短,恶恶止其身,善善及子孙。贤者子孙,故君子为之讳。”】

李贤注 卷 48 【《前书音义》曰:“父族、母族、妻族也。”】

李贤注 卷 48 【太宗,文帝也。史记曰:“文帝德至盛也,岂不仁哉。”除去收孥相坐之律也。】

李贤注 卷 48 【“灾”字或作“牛”。疫,病也。】

李贤注 卷 48 【元帝诏曰“安土重迁,黎人之性”也。】

李贤注 卷 48 【《尚书·盘庚》序曰:“盘庚五迁,将治亳,殷人咨胥怨。”亳,今河南偃师,故曰“近迁洛邑”。】

李贤注 卷 48 【毛,草也。《尔雅》曰:“孤竹、北户、西王母、日下谓之四荒。”又曰:“东至于泰远,西至于邠国,南至于濮𫓪,北至于祝栗,谓之四极。”言不毛、荒极,直论远耳,非必此地也。】

李贤注 卷 48 【元帝初元三年,珠崖郡反,待诏贾捐之以为宜弃珠崖,救人饥饿,乃罢珠崖郡。光武二十一年,鄯善、车师王等十六国皆遣子入侍,请都护。帝以中国初定,未遑外事,还其侍子,厚加赏赐。介鳞喻远夷,言其人与鱼鳖无异也。衣裳谓中国也。杨雄法言曰:“珠崖之绝,捐之之力也,否则鳞介易我衣裳。”】

李贤注 卷 48 【《公羊传》曰“毁泉台何以书?讥尔。筑之讥,毁之讥,先祖为之而己毁之,勿居而已”也。】

李贤注 卷 48 【《公羊传》曰:“襄公十一年作三军。三军者何?三卿也。”昭公五年传曰:“舍中军。舍中军者何?复古也。”言舍之与留,量时制宜也。】

李贤注 卷 48 【与音预。】

李贤注 卷 48 【事见陆贾新语。】

李贤注 卷 48 【逸诗也。皎皎,白貌也。《墨子》曰:“墨子见染丝者叹曰:‘染于苍则苍,染于黄则黄,故染不可不慎也。’”】

李贤注 卷 48 【《公羊传》曰:“晋侯杀其太子申生。曷为直称晋侯?曰以杀其太子母弟,直称君者甚之也。”】

李贤注 卷 48 【《大戴礼》曰:“古者八岁出就外舍,学小艺焉,履小节焉。”又曰:“为置三少,曰少保、少傅、少师,是与太子宴者也。”《礼记》内则曰“十年出就外傅,居宿于外学书计”也。】

李贤注 卷 48 【廖子防及光俱为黄门郎。孔子曰“及其壮也,血气方刚,戒之在斗”也。】

李贤注 卷 48 【文帝窦兄长君,弟广国字少君,此两人所出微,绛、灌等选长者之有节行者与之居,长君、少君由此为退让君子,不敢以富贵骄人也。】

李贤注 卷 48 马防传

李贤注 卷 48 【县音悬。】

李贤注 卷 48 【《益部耆旧传》曰“终徙于北地望松县,而母于蜀物故。终自伤被罪充边,乃作晨风之诗以舒其愤”也。】

李贤注 卷 48 【《袁山松书》曰“侍中贾逵荐终博达忠直,征拜郎中。及卒,赐钱二十万”也。】

李贤注 卷 48 【此以上《论语》孔子之言也。郑玄注云:“无所不至谓谄佞邪媚,无所不为也。”】

李贤注 卷 48 【孟子公孙丑篇之言也。反诸身而已,言克己自责,不责人也。】

李贤注 卷 48 【雒属广汉郡,漳山雒水所出,南入湔,故城在今雒县南。湔音子田反。】

李贤注 卷 48 【《春秋保乾图》曰“汉贼臣,名孙登,大形小口,长七尺九寸,巧用法,多技方,诗书不用,贤人杜口”也。】

李贤注 卷 48 【移病谓作文移而称病也。】

李贤注 卷 48 【雷之发声,物皆同应,言无是非者谓之雷同。《礼记》曰:“无雷同。”《左传》曰“君履土而戴皇天”也。】

李贤注 卷 48 【神器谓天位也。老子曰:“天下神器,不可为也。”窦宪出入禁中,得幸太,图为杀害。帝知其谋,诛之。邓太崩,宫人告邓悝、邓弘等取废帝故事,谋立平原王得。帝闻,遂免邓氏为庶人也。】

李贤注 卷 48 【庄子曰,或聘庄子,庄子谓其使曰:“子见夫牺牛乎?衣以文绣,食以刍菽。及其牵而入于太庙,欲为孤犊,其可得乎?”此作“豚”,不同也。】

李贤注 卷 48 【贾谊曰“谚云前车覆,后车诫”也。】

李贤注 卷 48 【《诗·小雅》曰:“翕翕訾訾,亦孔之哀。”《毛传》曰:“翕翕然患其上,訾訾然不思称职。”《尔雅》曰:“翕翕,訾訾,莫供职也。”訾音将徙反。“訿”与“訾”古字通。】

李贤注 卷 48 【《韩诗外传》曰:“无为虎傅翼,将飞入邑,择人而食。”夫置不肖之人土位,是为虎傅翼也。】

李贤注 卷 48 【《春秋保乾图》曰:“臣功大者主威侵,权并族害己奸行,吐珠于泽,谁能不含。”谕君之权柄外假,则必竞取以为己利,犹珠出于泽中,谁能不含取以为己宝也。吐犹出也。】

李贤注 卷 48 【《老子道经》曰:“鱼不可脱于泉,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河上公注曰:“利器谓权道也。理国权道,不可以示执事之臣。”】

李贤注 卷 48 【左氏传鲁大夫御孙曰“俭,德之恭;侈,恶之大”也。】

李贤注 卷 48 【文帝常欲作露台,计直百金。曰:“百金中人十家之产,何以台为?”遂止不作。又东方朔曰:“文帝集上书囊以为殿帷。”】

李贤注 卷 48 【孟子曰:“公卿大夫,人爵也。仁义礼智信,天爵也。”】

李贤注 卷 48 【经,常也。】

李贤注 卷 48 【《益部耆旧传》曰:“时诏问酺阴阳失序,水旱隔并,其设销复兴济之本。酺上奏陈图书之意曰:‘汉四百年将有弱主闭门听难之祸,数在三百年之闲。斗历改宪,宜行先王至德要道,奉率时禁,抑损奢侈,宣明质朴,以延四百年之难。’帝从之。”】

李贤注 卷 48 【《益部耆旧传》曰:“杜真字孟宗,广汉绵竹人也。少有孝行,习易、春秋,诵百万言,兄事同郡翟酺。酺后被系狱,真上檄章救酺,系狱笞六百,竟免酺难,京师莫不壮之。”】

李贤注 卷 48 【援神契,钩命决,皆孝经纬篇名也。诂音古。】

李贤注 卷 48 【武帝建元五年始置五经博士,文帝之时未遑庠序之事,酺之此言,不知何据。】

李贤注 卷 48 【武帝诏曰:“其令礼官劝学,举遗兴礼。”举遗谓搜求遗逸,是合天下之书也。】

李贤注 卷 48 【宣帝甘露三年,诏诸儒讲五经于殿中,兼平公羊、谷梁同异,上亲临决焉。时更崇谷梁传,故此言“六经”也。石渠,阁名。昭帝时博士弟子员百人,宣帝末增倍之,元帝时诏无置弟子员,以广学者,故言以万数也。】

李贤注 卷 48 段23 · 424 字 · 段23

李贤注 卷 48 【《谢承书》曰:“奉少为上计吏,许训为计掾,俱到京师。训自发乡里,在路昼顿暮宿,所见长吏、宾客、亭长、吏卒、奴仆,训皆密疏姓名,欲试奉。还郡,出疏示奉。奉云:‘前食颍川纶氏都亭,亭长胡奴名禄,以饮浆来,何不在疏?’坐中皆惊。”又云:“奉年二十时,尝诣彭城相袁贺,贺时出行闭门,造车匠于内开扇出半面视奉,奉即委去。后数十年于路见车匠,识而呼之。”】

李贤注 卷 48 汉书后序

李贤注 卷 48 【《袁山松书》曰:“奉又删《史记》、《汉书》及《汉记》三百六十余年,自汉兴至其时,凡十七卷,名曰《汉事》。”】

李贤注 卷 48 皇纪

李贤注 卷 48 【《谢承书》曰:“时诏奉曰:‘蛮夷叛逆作难,积恶放恣,镬中之鱼,火炽汤尽,当悉燋烂,以刷国耻。朝廷以奉昔守南土,威名播越,故复式序重任。奉之废兴,期在于今。赐奉钱十万,驳犀方具剑、金错把刀剑、革带各一。奉其勉之!’”】

李贤注 卷 48 【《左传》襄王将以狄女为,富辰谏曰:“不可,狄固贪婪,王又启之。”王不从。狄人伐周,襄王出奔。】

李贤注 卷 48 【《韩诗外传》曰:“妇人有五不娶:丧妇之长女不娶,为其不受命也;世有恶疾不娶,弃于天也;世有刑人不娶,弃于人也;乱家女不娶,类不正也;逆家子不娶,废人伦也。”】

李贤注 卷 48 应氏谱

李贤注 卷 48 【朝家犹国家也。《公羊传》曰“春秋内诸夏而外夷狄”也。】

李贤注 卷 48 【牢,禀食也。或作“劳”。劳,功也。】

李贤注 卷 48 【犯化之罪固重,犯乱之罪为轻。】

李贤注 卷 48 【阻,恃也。《左传》曰,卫州吁“阻兵而安忍。”】

李贤注 卷 48 【召忽,齐大夫。子纠,齐襄公之庶子也。子纠与小白争国,子纠被杀,召忽其傅也,遂死之。《论语》孔子论召忽曰:“岂若匹夫匹妇之为谅也,自经于沟渎而莫之知也。”】

李贤注 卷 48 【《前书》,鼌错为御史大夫,改更律令,诸侯喧哗。错父闻而非之,曰:“刘氏安而鼌氏危矣。”遂饮药而死。史记曰,赵母,赵将马服君赵奢之妻,赵括之母也。奢死,赵欲以括为将,母谓赵王曰:“王以为括如其父,父子异心,愿王勿遣。”王曰:“吾计决矣。”括母曰:“王终将之,即有不称,妾得无随乎?”王许诺。及括败,王以母先言,竟不诛也。而班固引之以为鼌错赞词。】

李贤注 卷 48 【言仆妾之致死者,顾由无计虑耳。语见史记栾布传赞也。】

李贤注 卷 48 【《左传》郑大夫游吉之词。】

李贤注 卷 48 【《周礼·小司寇职》郑司农曰:“亲,宗室有罪先请也。故谓旧知也。贤谓有德行者。能谓有道艺者。功谓有大勋也。贵谓若今墨绶,有罪先请也。勤谓憔悴国事。宾谓二王后。”】

李贤注 卷 48 霍谞传

李贤注 卷 48 【《礼记》曰:“夫礼者,决嫌疑,明是非。”】

李贤注 卷 48 【事见《前书》。】

李贤注 卷 48 【或,有也。】

李贤注 卷 48 【司徒即丞相也。总领纲纪,佐理万机,故有都目。成帝初置尚书员五人,《汉旧仪》有常侍曹、二千石曹、户曹、主客曹、三公曹也。】

李贤注 卷 48 【复音复,重音直容反。】

李贤注 卷 48 【即《东观记》。】

李贤注 卷 48 【繄音乌兮反。繄犹是也。】

李贤注 卷 48 【藉音自夜反。】

李贤注 卷 48 【尹文子曰:“郑人谓玉未琢者为璞,周人谓鼠未腊者为璞。周人遇郑贾,人曰:‘欲买璞乎?’郑贾曰:‘欲之。’出璞视之,乃鼠也,因谢不取。”《战国策》亦然。今此乃云“郑人以干鼠为璞”,便与二说不同。此云“干鼠”,彼云“未腊”,事又差舛。阙子曰:“宋之愚人得燕石梧台之东,归而藏之,以为大宝。周客闻而观之,主人父斋七日,端冕之衣,衅之以特牲,革匮十重,缇巾十袭。客见之,俯而掩口卢胡而笑曰:‘此燕石也,与瓦甓不殊。’主人父怒曰:‘商贾之言,竖匠之心。’藏之愈固,守之弥谨。”旃,之也。䌌音袭。缇,赤色缯也。楚词曰:“袭英衣兮缇䌌。”谓鲜明之衣。】

李贤注 卷 48 【《左传》曰:“诗云:‘虽有丝麻,无弃菅蒯。虽有姬、姜,无弃蕉萃。凡百君子,莫不代匮。’”杜注云:“逸诗也。姬、姜,大国之女。蕉萃,陋贱之人。”蕉萃、憔悴古字通。】

李贤注 卷 48 【《华峤书》曰:“劭弟珣,字季瑜,司空掾。珣生㻛。”《魏志》曰“㻛字德琏,㻛弟璩字休琏,咸以文章显”也。】

李贤注 卷 48 【应顺,将作大匠;子叠,江夏太守;叠生郴,武陵太守;郴生奉,从事中郎;奉生劭,车骑将军掾;劭弟珣,司空掾;珣子㻛,曹操辟为丞相掾。】

李贤注 卷 48 【许止,许悼公之子名止也。《公羊传》曰:“冬,葬许悼公。贼未讨何以书葬?不成乎弑也。许悼公是止进药而杀,是以君子加弑焉。葬许悼公是君子之赦止。赦止者,免止罪之辞也。”何休注云:“原止欲愈父之病,无害父之意,故赦之。”是原情定过也。又曰:“晋史书赵盾弑其君。赵盾曰:‘天乎无辜,吾不弑君。’太史曰:‘尔为仁为义,人杀尔君而不讨贼,此非弑君如何?’”此赦事诛意也。】

李贤注 卷 48 【《左传》郑子产谓子皮曰:“人心不同,譬如面焉。吾岂敢谓子面如吾面乎?”】

李贤注 卷 48 【谓遵依常辙,无所规求也。】

李贤注 卷 48 【史记苏秦曰:“饥人之所以饥而不食乌喙者,以其愈充腹而与饿死者同患也。”附子、乌喙,根同而状异也。】

李贤注 卷 48 【《前书》曰,东海有孝妇,少寡无子,养姑甚谨,姑欲嫁之,终不肯。姑告邻人曰:“孝妇养我勤苦,我老,久累丁壮。”乃自经死。姑女告吏曰:“妇杀我母。”吏验之急,孝妇自诬服,具狱上府,太守竟论杀妇。郡中枯旱三年。后太守至,自祭孝妇墓,天立大雨,岁熟。】

李贤注 卷 48 【天有紫微宫,是上帝之所居也。王者立宫,象而为之。两观谓阙也。】

李贤注 卷 48 【公,东海人,为郡决曹,决狱平。其闾门坏,父老共修之。公曰:“少高大闾门,令容驷马盖车。我决狱多有阴德,子孙必有兴者。”至子定国为丞相,孙永御史大夫。】

李贤注 卷 48 【濮阳,姓也。】

李贤注 卷 48 【《前书》曰:“齐桓公,管仲相之则霸,竖貂辅之则乱。可与为善,可与为恶,是谓中人。”】

李贤注 卷 48 【朱云字游。成帝时上书求见,曰:“今朝廷大臣,上不能匡主,下无以益人,臣愿赐尚方斩马剑,断佞臣一人,以励其余。”上问曰:“谁也?”对曰:“安昌侯张禹。”上大怒曰:“小臣廷辱师傅,罪死不赦。”御史将云下,云攀殿槛折。云呼曰:“臣得从龙逢、比游于地下足矣,未知朝廷如何耳!”上意乃解。及后当修槛,上曰“勿易”,因而辑之,以旌直臣。】

李贤注 卷 48 【《尚书》周公戒成王曰:“孺子其朋,孺子其朋,慎其往!”】

李贤注 卷 48 【《公羊经书》“宋万弑其君捷”。《传》曰:“宋万尝与鲁庄公战,获庄公,归舍诸宫中,数月然后归之。与宋闵公博,妇人在侧,万曰:‘甚矣鲁侯之淑,鲁侯之美!天下诸侯宜为君者唯鲁侯尔。’闵公矜此妇人,妒其言,顾曰:‘此虏也,鲁侯之美恶乎至?’万怒,搏闵公,绝其脰。”】

李贤注 卷 48 【李延年,中山人也。身及父母兄弟皆故倡人也。武帝时,延年女弟得幸,号曰李夫人。延年善歌舞,为协律都尉,佩二千石印绶,与上卧起。弟季与中人乱,出入骄恣,上遂诛延年兄弟。韩嫣,韩王信之曾孙也。武帝为王时,与嫣相爱,后位至上大夫,赏赐拟邓通,与上卧起,出入永巷,以奸闻被诛。】

李贤注 卷 48 【甄,明也。】

李贤注 卷 48 【《论语》孔子曰:“友直,友谅,友多闻,益矣。友便僻,友善柔,友便佞,损矣。”】

李贤注 卷 48 逸人传

李贤注 卷 48 【熙,广也。】

李贤注 卷 48 【《谢承书》曰兴字骥。】

李贤注 卷 48 【璆音仇。】

李贤注 卷 48 【《谢承书》曰:“淑字伯进,宽裕博学,习孟氏《易》、《春秋公羊传》、《礼记》、《周官》。善诵太公六韬,交接英雄,常有壮志。”】

李贤注 卷 48 【《袁山松书》曰:“璆少履清高,立朝正色。称扬后进,惟恐不及。”】

李贤注 卷 48 【龚胜字君宾,楚人也。好学明经,哀帝时为光禄大夫,乞骸骨。王莽即位,遣使以上卿征,胜不食而死。鲍宣字子都,渤海人也,哀帝时为司隶校尉。王莽辅政,诛汉忠臣不附己者,宣及何武等皆死。】

李贤注 卷 48 【卫宏曰:“秦以前以金、玉、银为方寸玺。秦以来天子独称玺,又以玉,群下莫得用。其玉出蓝田山,题是李斯书,其文曰‘受命天,既寿永昌’,号曰传国玺。汉高祖定三秦,子婴献之,高祖即位乃佩之。王莽篡位,就元求玺,乃出以投地,上螭一角缺。及莽败时,仍带玺绂,杜吴杀莽,不知取玺,公宾就斩莽首,并取玺。更始将李松送上更始。赤眉至高陵,更始奉玺上赤眉。建武三年,盆子奉以上光武。孙坚从桂阳入雒讨董卓,军于城南,见井中有五色光,军人莫敢汲,坚乃浚得玺。袁术有僭盗意,乃拘坚妻求之。术得玺,举以向肘。魏武谓之曰:‘我在,不听汝乃至此。’”时璆得而献之。】

李贤注 卷 48 【益州,古梁州之域。《尚书》曰:“华阳黑水惟梁州。”孔安国注曰:“北拒华山之阳,南拒黑水。”故常璩叙蜀事而谓之《华阳国志》焉。】

李贤注 卷 48 【郑玄注《周礼》曰:“水涯曰𣸣。”】

校勘记 卷 48 一五九七页一二行民怀土思群书治要“民”作“人”。按:作“人”是,此盖后人回改而误者。

校勘记 卷 48 一六〇〇页二行岂可不临深履薄以为至戒按:王先谦谓末有复语,疑此衍文。

校勘记 卷 48 一六〇〇页四行鉴念前往按:殿本“往”作“世”。

校勘记 卷 48 一六〇〇页八行晋侯杀其太子申生至直称君者甚之也按:章怀引经传多删节,此注所引,与公羊传原文更多出入。公羊传原文作“晋侯杀其世子申生。曷为直称晋侯以杀?杀世子母弟直称君者甚之也”。

校勘记 卷 48 一六〇〇页一一行廖子防及光俱为黄门郎按:沉家本谓光、防乃廖弟,非廖子,注谬。此传上文言廖不训诸子,下文言廖不纳,子豫后坐县书诽谤,廖以就国,则终所称黄门郎即指廖子豫,廖传不言豫为黄门郎,史文不具耳。下文“视成任性”注引马防传云云,亦误。

校勘记 卷 48 一六〇〇页一二行选长者之有节行者与之居按:史记外戚传作“选长者士之有节行者与居”。

校勘记 卷 48 一六〇三页七行此最安危*[之极]*戒据汲本、殿本补。

校勘记 卷 48 一六〇四页二行权并族害*(尸)**[己]*奸行据汲本、殿本改。

校勘记 卷 48 一六〇四页八行敛天下之财按:“天”下原脱“下”字,迳据汲本、殿本补。

校勘记 卷 48 一六〇五页六行叛羌千余骑徙敦煌来钞郡界按:刊误谓案文“徙”当作“从”。

校勘记 卷 48 一六〇五页一三行*(宜升)**[斗]*历改宪*[宜]*行先王至德要道校补引钱大昭说,谓“升”当作“斗”,见春秋保干图。校补谓案续志律历中篇论历,凡三引保干图谶文,皆作“三百年斗历改宪”。所谓斗历者,即古法冬至日在建星,建星谓北斗也。岁十二月以配天之十二辰,取斗杓所指为验,闰月无中气,则北斗邪指两辰之闲,以定四时而成岁。汉兴迄章帝,改用四分历,适当三百年,已应斗历改宪之谶矣。辅本谓汉更有四百年之难,其数即起于三百年改宪之闲,宜豫修省,以销其祸,则注引耆旧传“宜”字,并当在“斗历改宪”下也。今据改。

校勘记 卷 48 一六〇六页一行上檄章救酺按:殿本考证王会汾谓上移下曰檄,此止可言上章耳,不应有“檄”字,明衍。

校勘记 卷 48 一六〇六页四行孝文皇帝始置一经博士汲本“一经”作“五经”。惠校本作“一经”,惠所据乃北宋本也。集解引周寿昌说,谓据王氏玉海引此,作“文帝始置一经博士”,殆宋本此书有作“一经”者,非“五经”也。今按:证以章怀注,则作“五经”为合,作“一经”者,殆后人以文帝未尝于五经□置博士而改之耳。

校勘记 卷 48 一六〇七页一一行行部四十二县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郡国志汝南郡领三十七城,此云“四十二”,未详。

校勘记 卷 48 一六〇七页一四行奉少为上计吏按:刊误谓“吏”当作“史”。

校勘记 卷 48 一六〇八页一六行富*(臣)**[辰]*谏曰据汲本改。

校勘记 卷 48 一六〇九页一行丧妇之长女不娶为其不受命也按:李慈铭谓“丧妇”当作“丧父”。今韩诗外传无此文。何氏公羊庄二十七年解诂与此略同,惟“为其不受命也”作“无教戒也”。大戴礼本命篇又小异。

校勘记 卷 48 一六〇九页三行数万言按:汲本作“数十万言”。

校勘记 卷 48 一六〇九页六行谢承书*(曰)*应氏谱并云字仲远据刊误删。

校勘记 卷 48 一六〇九页六行汉官仪又作*[仲]*瑗据汲本、殿本补。

校勘记 卷 48 一六一一页四行夫时化则刑重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案汉书刑法志“治则刑重,乱则刑轻”。此传及注中“化”字本是“治”字,唐人讳治,故章怀注范史,多改“治”为“理”,亦有改为“化”者,“世”皆改为“代”,亦有改为“时”者,此传下文“时轻时重”是也。

校勘记 卷 48 一六一二页八行顾由是无计虑耳按:汲本、殿本“由无”作“无由”。

校勘记 卷 48 一六一二页一四行故胶*(东)**[西]*相董仲舒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胶东”当作“胶西”。今据改。

校勘记 卷 48 一六一三页六行斯文之族按:汲本“族”作“俗”。

校勘记 卷 48 一六一四页一一行惟*(萃)**[悴]*古字通据汲本、殿本改。

校勘记 卷 48 一六一四页一五行释时俗嫌疑按:汲本“释”作“识”。

校勘记 卷 48 一六一四页一六行皆传于时按:“于”原作“乎”,迳据汲本、殿本改。

校勘记 卷 48 一六一五页一行弟子玚按:原本正文及注“玚”字皆斗“宜”,各本不误,迳改正。

校勘记 卷 48 一六一五页二行玚字德琏按:原于“琏”作“□”,□不成字,据汲本、殿本径改正。

校勘记 卷 48 一六一六页一五行谓遵依常辙按:“谓”原斗“论”,“勂”原斗“彻”,迳据汲本、殿本改正。

校勘记 卷 48 一六一七页一行不食乌喙按:“喙”原斗“啄”,迳据汲本、殿本改正。下同。

校勘记 卷 48 一六一七页六行令容驷马盖车按:“令”原斗“今”,迳据汲本、殿本改正。

校勘记 卷 48 一六一七页一三行子鿭按:汲本、殿本“鿭”作“隽”。

校勘记 卷 48 一六一八页三行在事二年按:汲本、殿本“二”作“三”。

校勘记 卷 48 一六一八页七行尚书令陈蕃任事则化按:御览四二七、四五二引,“化”并作“治”,此亦避唐讳改。

校勘记 卷 48 一六一八页八行昔朱云廷折栏槛按:刊误谓案文“廷”下少“争”字。

校勘记 卷 48 一六一九页二行河南尹邓万按:集解引王补说,谓通鉴作“邓万世”,本书邓后、陈蕃传引并作“邓万世”。又引惠栋说,谓唐讳“世”,故削之,犹“韩擒虎”为“韩擒”也。

校勘记 卷 48 一六一九页七行爵人必甄其德按:“必”原斗“以”,迳据汲本、殿本改正。

校勘记 卷 48 一六二〇页四行出入骄恣按:“骄”原斗“娇”,迳据汲本、殿本改正。

校勘记 卷 48 一六二〇页一二行徐璆字孟玉殿本“玉”作“本”。按:集解引洪亮吉说,谓案先贤行状作“孟平”,汝南先贤传作“孟玉”。校补谓洪氏历举孟平、孟玉两说,知所见本正文亦必作“孟本”。

校勘记 卷 48 一六二一页三行构造无端按:“构”原斗“构”,迳改正。

校勘记 卷 48 一六二一页五行璆音仇按:殿本此下有“字孟玉”三字。校补谓殿本就监本改刊,其正文作“字孟本”,注当是“一作字孟玉”,脱“一作”二字。

校勘记 卷 48 一六二一页六行宽裕*(传)**[博]*学据汲本、殿本改。

李贤注 卷 49 注袁山松《书》:“充幼聪朗。诣太学,观天子临辟雍,作六儒论。”

李贤注 卷 49 注袁山松《书》曰:“充所作《论衡》,中土未有传者,蔡邕入吴始得之,恒秘玩以为谈助。其后王朗为会稽太守,又得其书,及还许下,时人称其才进。或曰,不见异人,当得异书。问之,果以论衡之益,由是遂见传焉。”《抱朴子》曰:“时人嫌蔡邕得异书,或搜求其帐中隐处,果得论衡,抱数卷持去。邕丁宁之曰:‘唯我与尔共之,勿广也。’”

李贤注 卷 49 注谢承《书》曰:“夷吾荐充曰:‘充之天才,非学所加,虽前世孟轲、孙卿,近汉杨雄、刘向、司马迁,不能过也。’”

李贤注 卷 49 注何休注《公羊传》云:“孽,贱也。”

李贤注 卷 49 注朝露言易尽也。苏子曰:“人生一世,若朝露之托于桐叶耳,其与几何!”

李贤注 卷 49 注合任谓相合为任侠也。

李贤注 卷 49 注诗陈风也。婆娑,舞魍。谓妇人于市中歌舞以事神也。

李贤注 卷 49 注损或作“捐”。

李贤注 卷 49 注前书音义曰:“弋,皂也。绨,缯也。”

李贤注 卷 49 注诗小雅曰:“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今之金工发金色者,皆淬之于盐水焉。

李贤注 卷 49 注信读曰伸。

李贤注 卷 49 注诗小雅也。

李贤注 卷 49 注魏志曰:“高干叛,欲奔南荆州,上洛都尉王琰捕斩之”也。

李贤注 卷 49 注昌,当也。《尚书》曰:“汝亦昌言。”

李贤注 卷 49 注董仲舒﹑贾谊﹑刘向﹑杨雄也。袭字熙伯,辟御史府,后至尚书﹑光禄勋。

李贤注 卷 49 注《左传》泄冶谏陈灵公曰:“公卿宣淫,人无效焉。”杜预注云:“宣,示也。”

李贤注 卷 49 注徒,觿也。附,亲也。

李贤注 卷 49 注政,始皇名也。

李贤注 卷 49 注十三州志曰:“有秩、啬夫,得假半章印。”续汉舆服志曰:“百石,青绀纶,一采,宛转缪织,长丈二尺。”《说文》:“纶,青丝绶也。”郑玄注《礼记》曰:“纶,今有秩、啬夫所佩也。”三辰,日、月、星也。龙章谓山龙之章。皆画于衣也。

李贤注 卷 49 注下犹减也。

李贤注 卷 49 注系词之文也。阳卦一阳而二阴,阴卦一阴而二阳。阳为君,阴为臣。

李贤注 卷 49 注属犹续也。

李贤注 卷 49 注《老子》云“为无为,事无事”也。

李贤注 卷 49 注猥犹多也。

李贤注 卷 49 注此谓后党,彼谓三公也。诡犹违也。

李贤注 卷 49 注[一]滞隅谓偏执一隅也。淮南子曰:“非循一迹之路,守一隅之指,而不与俗推移也。”

校勘记 卷 49 一六二九页七行充幼聪朗按:汲本、殿本“朗”作“明”。

校勘记 卷 49 一六三一页四行夫五*(世)**[代]*之臣刊误谓此“世”字当是“代”字,后人误改。今据以回改。

校勘记 卷 49 一六三一页七行是故德不称其祸必酷能不称其殃必大刊误谓“德不称”下脱“其位”二字,“能不称”下脱“其禄”二字。按:集解引苏舆说,谓潜夫论贵忠篇作“德不称其任”,“能不称其位”。

校勘记 卷 49 一六三二页九行历观前政贵人之用心也按:集解引苏舆说,谓潜夫论“政”作“世”,连下读,疑此避唐讳改。

校勘记 卷 49 一六三四页一三行怀忧愤愤按:殿本“愤愤”作“愤愦”,今潜夫论亦作“愤愦”。

校勘记 卷 49 一六三四页一五行此妖妄之甚者也按:“妖”原作“□”,迳改正。

校勘记 卷 49 一六三五页四行用功千倍按:集解引苏舆说,谓“千倍”当从元书作“十倍”。

校勘记 卷 49 一六三五页一0行车𫐌数里汲本“𫐌”作“骈”。校补谓车骈数里本指车马言。作“𫐌”者误,章怀注亦误。今按:下言“缇帷竟道”,明指车言,作“𫐌”者是,校补说非。

校勘记 卷 49 一六三七页四行春秋以为*(非)**[不]*君殿本“非”作“不”,与左传合,今据改。

校勘记 卷 49 一六三七页四行乐举按:潜夫论作“乐吕”,成二年左传作“乐举”,文十八年、宣二年并作“乐吕”。

校勘记 卷 49 一六三七页七行葬南巴之中按:集解引沉钦韩说,谓墨子节葬篇“南巴之中”作“南己之市”。吕览安死篇“舜葬于纪市,不变其肆”。高注“九疑山亦有纪邑”。己与巴相似而误。

校勘记 卷 49 一六三九页六行出处默语按:殿本“默语”作“语默”。

校勘记 卷 49 一六三九页一三行化国之日舒以长按:潜夫论“化”作“治”,此亦避唐讳改。惠栋谓唐讳“治”,章怀注后汉书,随文改易,此篇“治国之日舒以长”,改为“化国”,后人因之,遂有“光天化日”之语,岂非郢书而燕说乎?

校勘记 卷 49 一六四0页四行*(令)**[今]*冤民仰希申诉刊误谓案文“令”当作“今”。今据改。

校勘记 卷 49 一六四0页一六行不桡故无恩于吏“桡”原作“挠”,迳据殿本改。按:挠桡从手从木,古互通,然上文既作“桡”,以改归一律为是。

校勘记 卷 49 一六四二页一二行颐育万民按:汲本、殿本“民”作“物”。

校勘记 卷 49 一六四四页五行欲*[南]*奔*(南)*荆州张森楷校勘记谓州名有“南”字,始见宋志,汉、魏、晋俱无,此“南”字当在“奔”字上。按:魏志袁绍传正作“欲南奔荆州”,今据改。

校勘记 卷 49 一六四五页一三行腾蛇有鳞按:集解引沉钦韩说,谓尔雅释鱼“腾”作“螣”,无“有鳞”二字。

校勘记 卷 49 一六四五页一三行有角曰龙按:集解引沉钦韩说,谓广雅“有角曰虬龙”,注脱“虬”字。

校勘记 卷 49 一六四六页一行抗志山栖按:汲本、殿本“栖”作“西”。

校勘记 卷 49 一六四六页二行微风为柂按:“柂”原斗“杝”,迳改正。注同。

校勘记 卷 49 一六四七页一五行政乱从此周复按:王先谦谓“政”亦“治”字避讳改。

校勘记 卷 49 一六四八页三行盖杂伎乐*(以)**[也]*据汉书武帝纪文颖注改。

校勘记 卷 49 一六四八页四行宋音宴安溺志按:礼记乐记“安”作“女”。

校勘记 卷 49 一六四八页一一行倡讴*(妓)**[伎]*乐据集解本改。

校勘记 卷 49 一六五0页五行道三十四按:集解引洪亮吉说,谓前书地理志“三十四”作“三十二”。

校勘记 卷 49 一六五0页五行南北一万三百六十八里按:集解引王鸣盛说,谓“南北一万”下前书有“三千”字,此脱。

校勘记 卷 49 一六五0页一五行假之以杀生之权按:汲本、殿本作“生杀之权”。

校勘记 卷 49 一六五二页一0行是为忍于杀人*(也)*而不忍于刑人也据刊误删。

校勘记 卷 49 一六五六页七行*(禄)*班*[禄]*未定刊误谓案文当作“班禄”。今据改。

校勘记 卷 49 一六五六页一二行子之道貊*[道]*也据汲本补,与今本孟子合。

校勘记 卷 49 一六五六页一二行赵岐注云按:原本赵岐之“岐”皆作“歧”,迳改正。

校勘记 卷 49 一六五七页一四行而犹展申徒嘉之志按:汲本、殿本“徒”作“屠”。

校勘记 卷 49 一六五九页二行*(之)**[上]*不使人捽抑而刑之也据殿本改,与前书贾谊传合。

校勘记 卷 49 一六六二页四行言其详约不同按:“详”原斗“群”,迳改正。又按:汲本、殿本作“言其详约也”,无“不同”二字。

李贤注 卷 50 本书谓东观记也。

李贤注 卷 50 注[一]广平,县,故城在今洺州永年县北。

李贤注 卷 50 注[一]天子将祭,择士而祭,谓之大射。大射之礼,张三侯,虎侯、熊侯、豹侯,示服猛也,皆以其皮方制之。乐用驺虞,九节。谢承《书》曰“陈国户曹史高慎谏国相曰:‘诸侯射豕,天子射熊,八彝六樽,礼数不同。昔季氏设朱干玉戚以舞大夏。左传曰:“唯名与器,不可以假人。”奢僭之渐,不可听也。’于是谏争不合,为王所非,坐司寇罪”也。

李贤注 卷 50 注[一]灵帝熹平元年,悝被诬谋反自杀也。

李贤注 卷 50 注[一]华峤书曰:“宠射,其秘法以天覆地载,参连为奇。又有三微﹑三小。三微为经,三小为纬,经纬相将,万胜之方,然要在机牙。”

李贤注 卷 50 注[一]取其美名也,下重熹王亦同。东观记曰“赐号,未有国邑”也。

李贤注 卷 50 注[一]东观记曰:“恭子男丁前*[妻]*物故,酺侮慢丁小妻,恭怒,闭酺马厩,酺亡,夜诣彭城县欲上书,恭遣从官仓头晓令归,数责之,乃自杀也。”

李贤注 卷 50 注[一]东观记曰:“丙为都乡侯,国为安乡侯,丁为鲁阳乡侯。”

李贤注 卷 50 注[一]东观记曰“定兄据卞亭侯,弟光昭阳亭侯,固公梁亭侯,兴蒲亭侯,延昌城亭侯,祀梁父亭侯,坚西安亭侯,代林亭侯”也。

李贤注 卷 50 注[一]前书及郡国志清河无游县。观津故城在今德州蓨县东北,东光在沧州东光县南,成平在景城县南,中水在今瀛州乐寿县西北,南深泽在今定州深泽县东也。

李贤注 卷 50 注[一]修县*(及)**[即]*条县,*(皆)*属勃海。条字或作“修”。

李贤注 卷 50 注[一]腼,姡也。言面姡然无愧。姡音胡八反。

李贤注 卷 50 注[一]今贝州宗城县也,随室讳改焉。

李贤注 卷 50 注[一]钟离在今豪州钟离县东。当涂在县西南。东城在定远县东南。历阳,和州县也。全椒,今滁州县也。

李贤注 卷 50 注[一]西陵,县,属江夏郡。

李贤注 卷 50 注[一]六丁谓六甲中丁神也。若甲子旬中,则丁卯为神,甲寅旬中,则丁巳为神之类也。役使之法,先斋戒,然后其神至,可使致远方物及知吉凶也。

李贤注 卷 50 注[一]左传,齐景公与晏子邶殿之邑六十,晏子不受,曰:“夫富如布帛之有幅焉,为之度使无迁也。夫人生厚而用利,于是正德以幅之,谓之幅利。过则为败,吾不敢贪多,所谓幅也。”

李贤注 卷 50 注[一]谓千乘﹑淮阳﹑济阴并早殁也。

校勘记 卷 50 一六六七页四行本书谓东观记也按:“东”原斗“云”,迳据汲本、殿本改正。

校勘记 卷 50 一六六七页八行与诸儒讲论于白虎殿按:张森楷校勘记谓何焯云“殿”疑作“观”。

校勘记 卷 50 一六七〇页八行多为丹*(阳)**[陵]*兵据汲本、殿本改。按:殿本考证谓“陵”监本误作“阳”,今改正。

校勘记 卷 50 一六七一页五行恭子男丁前*[妻]*物故按:王先谦谓今本东观记“前”下有“妻”字,是也。下又引东观记,丁为鲁阳乡侯,则是丁未物故,而物故者乃其妻也。今据补。

校勘记 卷 50 一六七一页一二行封定兄弟九人皆为亭侯按:校补引钱大昭说,谓据东观记当作“兄弟八人”。

校勘记 卷 50 一六七二页七行嫁为男子章初妻按:“初”原斗“诸”,迳据汲本、殿本改正。

校勘记 卷 50 一六七三页四行修县*(及)**[即]*条县*(皆)*属勃海集解引沉钦韩说,谓注“及”当为“即”,又衍一“皆”字。今按:汉书地理志作“修”,景帝纪、周亚夫传作“条”,师古曰“修音条”,是修县即条县也,沉说是,今据改。

校勘记 卷 50 一六七三页八行殴击吏人按:“殴”原斗“驱”,迳据集解本改正。

校勘记 卷 50 一六七四页二行尚书侍郎冷宏按:汲本“冷”作“泠”。

校勘记 卷 50 一六七四页七行子续立按:汲本“续”作“绩”。

校勘记 卷 50 一六七四页一四行在今豪州按:殿本“豪”作“濠”。

校勘记 卷 50 一六七六页一行□今许州郾陵县也按:“□”汲本作“鄢”,殿本作“郾”。集解引惠栋说,谓正文之“郾”,亦当依注作“鄢”。又引钱大昕说,谓郡国志“郾”作“□”,此字亦误,当为“鄢”。校补谓案光武纪“三月,光武别与诸将徇昆阳、定陵、郾,皆下之”。彼注云“郾,今豫州郾城县也”。章怀既释郾为豫州之郾城,则此许州郾陵,当然是“鄢”非“郾”,不独殿本注作“郾”误,各本正文作“郾”皆误矣。惟“鄢”之作“□”,似不应遽指为误。鄢陵前、续志均属颖川郡,鄢前志属陈留郡,续志属梁国,字则前志均作“傿”,续志均作“□”,更无作“鄢”者,如以为误,则前志亦误矣。

校勘记 卷 50 一六七六页一一行而令陛下为臣收污天下按:集解引顾炎武说,谓“收污”袁宏纪作“收耻”,通鉴作“受污”。

校勘记 卷 50 一六七六页一五行诚无心面目以凶恶复居大宫按:集解引苏舆说,谓“心”字疑衍。

校勘记 卷 50 一六七七页一行假臣小善之路殿本“小”作“迁”。今按:袁纪亦作“小”。

校勘记 卷 50 一六七七页五行志匪由*(于)**[王]*咎在彼小子校补引柳从辰说,谓“于”字系“王”字之斗,“咎”字属下读。又谓“于”当作“王”,钱大昭已有是说。今据改。

校勘记 卷 50 一六七八页五行永平*[十]*五年封常山王校补引钱大昭说,谓“五年”当作“十五年”,脱“十”字。今据补。

校勘记 卷 50 一六七八页五行以汝南之新安西华益淮阳国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汝南郡无新安县,疑“新阳”之斗。

校勘记 卷 51 一六八四页一0行州辟治中从事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章怀避唐讳,凡“治”字或改为“理”,或改为“化”,或改为“持”,此“治中”字亦必改易,宋人校书者又回改耳。

校勘记 卷 51 一六八四页一三行夷贼素闻其声按:汲本、殿本“声”上有“名”字。

校勘记 卷 51 一六八五页七行韎任朱离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此句上下当有脱文,未必诗有此语。

校勘记 卷 51 一六八五页一五行手足异处刊误谓“手”当作“首”。今按:史记孔子世家亦作“手足异处”,惟谷梁传作“首足异门而出”,刘氏殆据谷梁传言也。

校勘记 卷 51 一六八六页三行毛诗无韎任朱离之文按:集解引黄山说,谓贤注引薛君韩诗说,不及“韎任朱离”,是韩诗亦无此句,不独毛诗也。今曰毛诗无,“毛”字当为后人妄改。注不及毛传,必不舍韩而计毛也。

校勘记 卷 51 一六八六页六行县度者山名也按:前书西域传“山名也”作“石山也”,此斗。

校勘记 卷 51 章帝纪注引作“石山也”,不斗。

校勘记 卷 51 一六八六页六行去阳关五千八百八十里按:前书“八十里”作“八十八里”。

校勘记 卷 51 一六八九页一0行始复得还都令居按:集解引黄山说,谓通鉴“都”作“治”,此避唐讳改。

校勘记 卷 51 一六九一页一行*(顺帝时)*以为太尉沈钦韩谓上有永建元年事,此“顺帝时”三字衍文。今据删。

校勘记 卷 51 一六九一页五行夫国以贤化集解引惠栋说,谓“化”当作“治”。按:此亦章怀避讳改。

校勘记 卷 51 一六九一页九行言其来归何刊误谓“言其”当作“其言”。按:今本公羊传作“其言”。

校勘记 卷 51 一六九一页一三行良字邵平按:集解引惠栋说,谓长沙耆旧传作“字邵卿”,水经注亦作“邵卿”,章怀注误。

校勘记 卷 51 一六九二页八行*(至)*臣*[至]*顽驽据刊误改。

校勘记 卷 51 一六九二页一0行上笾圣*(朝)**[明]*据汲本﹑殿本改。

校勘记 卷 51 一六九四页四行乃推授舜*[授舜]*则天下得其利而丹朱病刊误谓案史记本文,更有“授舜”二字。今据补。

校勘记 卷 51 一六九五页一行七世祖仁从同郡戴德学按:“戴德”当作“戴圣”。集解引朱彝尊说,谓案前书儒林传,仁传小戴之学,此云“戴德”,恐误。

校勘记 卷 51 一六九五页二行成帝时为大鸿胪按:集解引洪亮吉说,谓案前书百官表,平帝元始元年始云大鸿胪桥仁,今言“成帝时”,误。

校勘记 卷 51 一六九五页三行陈相羊昌按:集解引何焯说,谓“羊”旧抄广川书跋作“芊”。

校勘记 卷 51 一六九六页一四行玄以光和六年卒时年七十五集解引惠栋说,谓桥公庙碑“七年五月甲寅,以太中大夫薨于京师”。案桥公二碑皆云光和七年,疑传误也。又引侯康说,谓玄卒时年七十五,而蔡伯喈西鼎铭载玄于光和元年有“犬马齿七十”之语,则实卒于六年,传不误。今按:光和七年十二月己巳改元中平,如依桥公庙碑,则当书“中平元年”。

校勘记 卷 51 一六九六页一五行家无居业按:集解引惠栋说,谓张璠汉记“居业”作“余业”。

校勘记 卷 51 一六九七页二行懿德高轨按:三国魏志注作“诞敷明德”。

校勘记 卷 51 一六九七页三行幽灵潜翳□哉缅矣按:魏志注作“灵幽体翳,邈哉晞矣”。

校勘记 卷 51 一六九七页三行特以顽质见纳君子按:魏志注作“特以顽鄙之姿,为大君子所纳”。

校勘记 卷 51 一六九七页四行皆由□助按:魏志注同,汲本﹑殿本“助”作“勖”。

校勘记 卷 51 一六九七页五行徂没之后按:魏志注“没”作“逝”。

校勘记 卷 51 一六九七页五行腹痛勿怨按:魏志注“怨”作“怪”。

校勘记 卷 52 一七0三页三行谏刺史无与燕剌王通按:“刺史”之“刺”从朿,“剌王”之“剌”从束,二字音义并异,各本往往斗混。

校勘记 卷 52 一七0三页六行太保甄丰按:集解引黄山说,谓前书王莽传甄邯为太保,丰为太阿,未为太保也,“保”“丰”二字当有一误。

校勘记 卷 52 一七0三页八行昔*(在)**[者]*鲁君问柳下惠曰据汲本改,与前书董仲舒传合。

校勘记 卷 52 一七0四页五行掾吏叩头谏曰按:刊误谓“吏”当作“史”。总言之,掾、史皆吏也,独言之当云史耳。

校勘记 卷 52 一七0四页一二行郡国常以春行*(至)**[主]*县陈景云谓“至”当从续志本文作“主”。主县者,所主之县也。按:百官志云“当以春行所主县”,陈说是,今据改。

校勘记 卷 52 一七0六页九行阖衡门以埽轨按:“埽”原斗“归”,迳据汲本、殿本改正。

校勘记 卷 52 一七0七页五行偷苟且也按:汲本、殿本“偷”作“偷”,与正文合,然偷偷同字,似不必改归一律,今仍之。

校勘记 卷 52 一七0七页八行不为利*(□)**[谄]*据集解本改。

校勘记 卷 52 一七0八页一0行暮春*[者]*春服既成据汲本、殿本补,与论语合。

校勘记 卷 52 一七0八页一二行启余足按:汲本、殿本“余”作“予”,与论语合。

校勘记 卷 52 一七0八页一二行父母全己生之按:汲本、殿本“己”作“而”。

校勘记 卷 52 一七一0页九行所以尚骐𬴊者汲本、殿本“𬴊”作“骥”。按:骐骥、骐𬴊皆谓良马也。

校勘记 卷 52 一七一一页四行纷□塞路“□”汲本、殿本作“𫄣”。集解引惠栋说,谓“𫄣”依方言作“□”,云“南楚凡大而多谓之郺,或谓之□”。郭璞曰“□音奴动反”。按:据惠说,则字当作“□”。

校勘记 卷 52 一七一一页八行与其有事按:刊误谓案文“与”合作“当”,上又合有“故”字,杨雄、蔡邕同用此律也。

校勘记 卷 52 一七一三页五行楚可破*(之)**[也]*据刊误改。

校勘记 卷 52 一七一三页一0行昔夏后开*(冶)*使飞廉析金于山沉钦韩谓“冶”字衍文,见墨子耕柱篇。今据删。按:墨子“析”作“折”,王念孙谓作“折”是。

校勘记 卷 52 一七一五页一四行五员树功于柏举汲本、殿本“五”作“伍”。按:五伍通。

校勘记 卷 52 一七一六页一行原衰见廉于壶飧按:“衰”原斗“襄”,迳改正。

校勘记 卷 52 一七一六页七行华峤书*(曰)*因字作回按:“曰”字当衍,今删。

校勘记 卷 52 一七一六页九行利合而友按:“利”原斗“时”,迳改正。

校勘记 卷 52 一七一七页一四行奔随按:“随”原斗“遗”,殿本斗“隋”,迳据汲本改正。

校勘记 卷 52 一七一七页一五行军败吴而复楚国按:“军”字疑衍。

校勘记 卷 52 一七一七页一六行唐且即唐雎也按:“雎”字各本并斗“睢”,迳改正。

校勘记 卷 52 一七一七页一六行魏使人请救*[于秦]*据汲本、殿本补。

校勘记 卷 52 一七一七页一七行丈人忙然乃远至*(魏)*此*[魏]*来者数矣据汲本改。按:今本战国策作“丈人芒然乃远至此,甚苦矣,魏来求救数矣”。

校勘记 卷 52 一七一八页五行昔赵衰为原大夫按:陈景云谓“昔”当作“晋”。

校勘记 卷 52 一七一八页一六行*(帝)**[常]*嗟叹之据汲本改。

校勘记 卷 52 一七二0页二行阳*(侯)**[平]*之族刊误谓案文“侯”当作“平”,王凤封阳平侯,前书亦谓阳平之王也。今据改。按:集解引黄山说,谓凤乃嗣侯,始封阳平者,凤父顷侯禁也。

校勘记 卷 52 一七二0页六行*(礼)**[悫]*漫漫兮据殿本改。按:疑“悫”先斗作“礼”,转写又斗作“礼”。

校勘记 卷 52 一七二0页八行论语*(曰)*孔子之言也据校补删。

校勘记 卷 52 一七二一页一行元帝王皇后弟*(王)**[子]*莽篡位校补谓“王”乃“子”之斗,莽乃后弟曼子也,各本皆未正。今据改。

校勘记 卷 52 一七二一页七行矜矜业业按:汲本“矜矜”作“兢兢”。

校勘记 卷 52 一七二一页一三行扶人无*(容)**[咎]*据殿本改。按:集解引钱大昭说,谓“容”当作“咎”。

校勘记 卷 52 一七二三页七行第听只上书“第”原作“弟”,殿本同,此据汲本改,注同。按:第弟通。

校勘记 卷 52 一七二三页一四行司马相如*[传]*曰据集解引黄山说改。按:此非司马相如语,乃文君谓相如云云也。

校勘记 卷 52 一七二四页一一行单极滋味按:御览九七六引“单”作“殚”。

校勘记 卷 52 一七二六页一0行虽合圣德按:张森楷校勘记谓治要“德”作“听”,疑“听”字是。

校勘记 卷 52 一七二七页一二行*(故宜)*量力度德刊误谓案文多“故宜”二字,下文自有用“故宜”字处。今据删。

校勘记 卷 52 一七二七页一二行纯法八*(世)**[代]*刊误谓“世”当作“代”。集解引惠栋说,谓文选注引作“八代”。按:此转改之失,今据改。注同。

校勘记 卷 52 一七二八页八行管仲相公子纠而射桓公按:集解引黄山说,谓原注“射桓公”下当有“卒乃相桓公”句。

校勘记 卷 52 一七二八页一四行平则致养按:殿本无“致”字。

校勘记 卷 52 一七二九页一行岂暇鸣和銮清节奏哉按:“清”原斗“请”,迳据汲本、殿本改正。

校勘记 卷 52 一七二九页四行*[加]*笞与重罪无异据汲本、殿本补,与前志合。

校勘记 卷 52 一七二九页五行不可为*(民)**[人]*按:校补案前志本作“不可为人”,此转改之失。今据改。

校勘记 卷 52 一七二九页一四行皇路天路也按:汲本“天”作“大”。

校勘记 卷 52 一七三0页一行马动*[则]*銮鸣銮鸣则*[和]*应据汲本、殿本补。

校勘记 卷 52 一七三0页一行行*[之]*节也据今本说苑补“之”字。按:汲本、殿本“节也”上无“行”字。

校勘记 卷 52 一七三一页四行时人多以*[此]*讥之据汲本、殿本补。

校勘记 卷 52 一七三一页四行及仕宦汲本、殿本“官”作“宦”,勘误谓案文“宦”当作“官”。按:集解引王会汾说,谓古书中言“仕宦”者甚多,“仕官”不成文理,此传写互误,传及注“宦”字当本作“官”,刘注当本作“官当作宦”。

校勘记 卷 52 一七三一页七行一作标按:“标”原斗“摽”,迳改正。

校勘记 卷 52 一七三二页一行父檛而走按:汲本“檛”作“挝”。

校勘记 卷 53 一七三九页三行邦无道则可卷而怀也按:“则”字原脱,迳据汲本﹑殿本补。

校勘记 卷 53 一七三九页九行申徒狄按:汲本﹑殿本“徒”作“屠”。

校勘记 卷 53 一七四0页七行谢沉书曰按:汲本﹑殿本“沉”作“承”。

校勘记 卷 53 一七四0页一二行仲叔同郡荀恁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案刘平传,数荐达名士承宫﹑郇恁等,即此荀恁也。说文无“荀”字,当以“郇”为正。

校勘记 卷 53 一七四一页一二行*(亦)**[多]*若违时据殿本改。

校勘记 卷 53 一七四一页一四行*(法)**[决]*曹掾燕之后也据汲本﹑殿本改。按:殿本考证云“决”字监本作“法”。王会汾谓周嘉传言燕于宣帝时为郡决曹掾,则作“法曹”者误。

校勘记 卷 53 一七四二页六行常肆勤以自给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肆”当为“肄”字之误。

校勘记 卷 53 一七四二页八行择日翦发为*(髫)**[鬌]*据殿本改,与今本礼记合。

校勘记 卷 53 一七四三页一行遣*[门]*生送敬据刊误补。

校勘记 卷 53 一七四三页五行□里先生殿本“□”作“角”。按:角本有禄音,后人不知,别造“□”字代之。广韵一屋亦作“角”,不作“□”。

校勘记 卷 53 一七四三页一0行良字君郎按:集解引惠栋说,谓袁宏纪“君郎”作“君卿”。

校勘记 卷 53 一七四四页二行在慎水之南按:校补谓“南”字疑“阳”字之误。

校勘记 卷 53 一七四四页四行既而前至袁*(闳)**[阆]*所集解引陈景云说,谓黄宪﹑袁阆俱慎阳人,故荀淑有“子国颜子”之语,慎阳本侯国也。若汝阳袁闳,与宪同郡异县,则作“闳”非矣。又引黄山说,谓此传“闳”皆当作“阆”,惟后徐稚传所载,则确为袁闳耳。今据改。

校勘记 卷 53 一七四四页七行同郡陈蕃周举按:集解引惠栋说,谓世说及袁宏纪皆作“周子居”。

校勘记 卷 53 一七四四页一0行譬诸*(泛)**[氿]*滥据殿本改。注同。

校勘记 卷 53 一七四四页一一行叔度汪汪若千顷陂按:集解引惠栋说,谓“千顷”续汉书作“万顷”。

校勘记 卷 53 一七四四页一三行一作阆按:李慈铭谓黄宪传之“袁闳”,皆为“袁阆”之误。

校勘记 卷 53 章怀所注者乃是误本,其云“一作阆”者,乃别据一不误之本。

校勘记 卷 53 一七四五页三行乃弥信宿也按:校补引柳从辰说,谓袁宏纪作“乃弥日信宿也”,多“日”字文义更较圆足。

校勘记 卷 53 一七四五页四行奉高闳字也按:李慈铭谓袁阆字奉高,见第五十六卷王龚传,宪传与龚传仅隔两卷,章怀又见他本之作“阆”,乃不能援以改正,反注奉高为闳字,可谓率谬。足见当时东宫僚属,各人分注,不相证核也。

校勘记 卷 53 一七四六页九行稚不免之按:殿本考证引何焯说,谓“免”疑作“就”。集解引惠栋说,谓通鉴作“稚不之免”,胡注“不辞免也”。袁宏纪作“不之起”。

校勘记 卷 53 一七四八页一四行躬事继母*[继母]*酷烈据汲本﹑殿本补。

校勘记 卷 53 一七四九页二行以系嗣当立殿本考证谓“系”当作“继”。按:集解引黄山说,谓御览五一五引续汉书作“继”。系﹑系﹑继三字古以同义通作。

校勘记 卷 53 一七五一页六行姑执玉以告吏也按:“吏”原斗“史”,迳改正。

校勘记 卷 53 一七五一页一二行易曰达则兼济天下汲本﹑殿本“济”作“善”。按:校补谓“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语出孟子,注作“易曰”,误。

李贤注 卷 54 曾孙奇

李贤注 卷 54 孙敷曾孙觿

李贤注 卷 54 孙赐曾孙彪玄孙修

校勘记 卷 54 一七五九页三行八世祖喜按:集解引惠栋说,谓太尉杨震碑作“熹”,喜读为熹也。

校勘记 卷 54 一七六0页四行续汉*(志)**[书]*曰集解引沉钦韩说,谓“志”当作“书”,今据改。按:御览九百九十六引作“谢承后汉书”。

校勘记 卷 54 一七六一页二行伦字仲桓按:集解引惠栋说,谓案儒林传。伦字仲理,东昏人。伦理名字相副,作“桓”者未详。

校勘记 卷 54 一七六三页八行篡辞也按:“辞”原斗“乱”,迳据汲本、殿本改正。

校勘记 卷 54 一七六五页四行去年十*(一)**[二]*月四日京师地动按:延光二年十二月戊辰,京师及郡国三地震。通鉴考异谓下文“其日戊辰”,十一月丙申朔,戊辰乃十二月四日也。今据改。

校勘记 卷 54 一七六六页四行小人怨詈则还自敬德汲本“还自敬德”作“皇自敬德”,腢书治要作“洗目改听”。按:李慈铭谓案无逸“皇自敬德”今文尚书作“况自敬德”,隶释载汉熹平石经尚书残碑“况”作“兄”,兄即古况字,王肃尚书注训为滋益。石经用今文,杨震受欧阳尚书,故此疏用今文作“况自敬德”,因误作“洗目改听”,皆因形近致斗。章怀注仅引古文尚书“皇自敬德”,后人不解“况”字,遂改作“还”字,幸治要四字皆误,转可推求而得。

校勘记 卷 54 一七六六页一四行震行至城西几阳亭汲本、殿本“几”作“夕”。集解引惠栋说,谓东观记作“洛阳都亭”,袁宏纪作“洛阳沉亭”,通鉴作“几阳亭”。今按:清胡克家翻刻元刊胡注本通鉴作“夕阳亭”,章钰校宋刊本通鉴三种及明孔天胤本,并作“几阳亭”。

校勘记 卷 54 一七六八页一0行帝尝从容问奇曰按:“尝”原作“常”,迳据汲本、殿本改。

校勘记 卷 54 一七六九页六行桃林县有蓩乡按:“桃林”当作“弘农”。集解引惠栋说,谓郡国志宏农郡宏农县有桃邱聚,故桃林,有蓩乡。桃林非县名,注讹。

校勘记 卷 54 一七六九页八行秉字叔节按:校补引柳从辰说,谓御览二百七引张璠汉记作“字叔卿”。

校勘记 卷 54 一七六九页一二行私过幸河南尹梁胤府舍按:集解引沉钦韩说,谓袁宏纪云幸梁不疑府,梁冀子为河南尹在元嘉初元之后,袁纪是。

校勘记 卷 54 一七七0页四行特蒙哀识集解引王补说,谓袁纪“哀识”作“光识”。按:校补谓“哀”字疑当作“表”。

校勘记 卷 54 一七七0页五行太尉黄琼按:校补引柳从辰说,谓“太尉”袁纪作“太常”,又袁纪载秉上疏在元嘉元年,而琼为太尉在永兴二年,则作“太常”是也。

校勘记 卷 54 一七七0页一六行日月星辰山龙华虫藻火粉米*[黼黻]*十二章据汲本、殿本补。

校勘记 卷 54 一七七一页二行居郎闲汲本、殿本“郎”斗“廊”。按:前书颜注,郎著皂衣,故章玄服以厕也。

校勘记 卷 54 一七七一页七行中常侍单超弟匡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案第五种传以匡为超兄子,宦者传以为超弟子。

校勘记 卷 54 一七七二页一行可告在所属按:刊误谓案文多一“在”字。

校勘记 卷 54 一七七四页四行览顾知衅重汲本、殿本“顾”作“固”。按:顾固通。

校勘记 卷 54 一七七四页七行投畀*(有)**[豺]*虎刊误谓“有”当作“豺”,注无它说,知与诗同。今据改。

校勘记 卷 54 一七七五页一0行左传曰晋寺人披言也“言”原斗“吉”,迳改正。按:“曰”字疑衍。

校勘记 卷 54 一七七五页一五行赐字伯献按:集解引惠栋说,谓太尉杨公碑及文烈杨公碑皆云字伯猷,袁宏纪字子猷。又引沉钦韩说,谓谢承书作“伯钦”。又校补引柳从辰说,谓今袁纪作“字子献”,又东观记作“字伯献”,与此同。

校勘记 卷 54 一七七七页六行布恩施惠按:“惠”原斗“志”,迳改正。

校勘记 卷 54 一七七七页一四行景公时按:陈景云谓“景公”上脱“宋”字。

校勘记 卷 54 一七七八页一行周文日昃不暇汲本、殿本“昃”作“昃”。按:昃本作𣅦,𣅦为□之或字。

校勘记 卷 54 一七七八页一一行文王自朝至于日中仄汲本、殿本“仄”作“昃”。按:仄昃通。

校勘记 卷 54 一七七九页五行长壮大节集解引沉钦韩说,谓列女传“壮”作“指”。今按:初学记引作“壮”。

校勘记 卷 54 一七七九页六行折腰出匈汲本、殿本“出”作“凸”。按:列女传作“出”,初学记引同。

校勘记 卷 54 一七七九页六行年四十按:集解引沉钦韩说,谓“四十”新序及初学记并作“三十”。

校勘记 卷 54 一七七九页六行行嫁不售按:集解引沉钦韩说,谓列女传“行”作“衒”。

校勘记 卷 54 一七八一页四行禹数视其少子按:“少”原斗“小”,迳改正。

校勘记 卷 54 一七八一页九行梼杌次于*(平)**[丕]*山据殿本改。

校勘记 卷 54 一七八一页一二行𬟽音董按:汲本“董”作“东”。

校勘记 卷 54 一七八三页四行齐宣五里按:集解引惠栋说,谓王懋云世说举乐松之语,云齐五十里,乃知非五里也,当时史文于“五”字下脱一“十”字。盖七十里近于百里,四十里近于五十里。乐松举其大要耳。

校勘记 卷 54 一七八五页二行张*(辅)**[酺]*曾孙据校补引柳从辰说改。按:张济为张酺曾孙,已见酺传。

校勘记 卷 54 一七八六页三行三百石长导从置门下五吏贼曹功曹皆带剑车道按:刊误谓案后汉志文,此不合有“三百石长”四字。又云“贼曹、督盗贼、功曹皆带剑,三车导”,此文少“督盗贼”三字,又少一“三”字,又误“导”字也。盖门下五吏,贼曹一,督盗贼一,功曹一,主簿一,主记一,凡五车也。

校勘记 卷 54 一七八六页一三行光武宫洛阳于今亦十世矣按:沈家本谓魏志董卓传注“十世”作“十一世”,是也。此夺“一”也。

校勘记 卷 54 一七八六页一五行*[昔]*关中遭王莽变乱据汲本、殿本补。

校勘记 卷 54 一七八七页一二行及车驾还洛阳按:“还”原斗“迁”,迳改正。

校勘记 卷 54 ↑ 史记曰:“喜追杀项羽,以功封”

校勘记 卷 55 一七九七页二行 章帝八王传第四十五 按:集解引黄山说,谓八王中平原王胜既为和帝子,应称“章和八王”,如前书“宣元六王”之例,“帝”盖误字。

校勘记 卷 55 一七九七页九行 改*[封]*鸿*(封)*勃海王 校补谓案文“鸿封”当作“封鸿”。今据改。

校勘记 卷 55 一七九八页一行 奉鸿*(嗣)**[祀]* 据汲本、殿本改。

校勘记 卷 55 一七九九页五行 太贵人生庆 按:集解引惠栋说,谓续汉书云“小贵人”。

校勘记 卷 55 一八0一页六行 中傅宦者也 按:汲本“宦者”作“官名”。

校勘记 卷 55 一八0二页一二行 庆到国下令 按:刊误谓“令”下少一“曰”字。

校勘记 卷 55 一八0二页一三行 既以薄佑 按:“佑”当作“祜”,汲本正作“祜”。然范书“祜”字皆作“佑”,或别有所讳,参阅安帝纪校记。

校勘记 卷 55 一八0三页一行 续汉*(书)**[志]*曰 按:“书”当作“志”,各本皆失正,今改。

校勘记 卷 55 一八0三页六行 留庆长子佑 集解引惠栋说,谓按说文当作“祜”。今按:范书“祜”皆作“佑”,参阅安帝纪校记。

校勘记 卷 55 一八0四页一0行 *(太)**[大]*宗之义 按:殿本考证谓何焯校本“太”改“大”,是。今据改。注同。

校勘记 卷 55 一八0四页一一行 使司徒持节与大鸿胪奉策书玺绶*[之]*清河 校补谓案文“清河”上少一“之”字。今据补。

校勘记 卷 55 一八0五页四行 事已见耿舒传 “已”原作“以”,迳据汲本、殿本改。按:已以通。

校勘记 卷 55 一八0五页九行 *[延平]*立三十五年薨 据刊误补。

校勘记 卷 55 一八0五页一四行 甘陵人刘文与南郡妖贼刘鲔交通 按:集解引洪颐粻说,谓李固传“甘陵刘文,魏郡刘鲔,各谋立蒜为天子”。甘陵、魏郡皆与清河近,此作“南郡”,误。又“刘鲔”朱穆传作“严鲔”。

校勘记 卷 55 一八0六页一行 坐贬爵为尉氏侯徙桂阳 按:集解引惠栋说,谓天文志“徙为犍为都乡侯,薨,国绝”。

校勘记 卷 55 一八0七页四行 立战乡侯安国为济北王 按:集解引惠栋说,谓“战乡”疑作“阐乡”。又引钱大昕说,谓和帝纪封故济北王寿子安为济北王,无“国”字。

校勘记 卷 55 一八0七页六行 安国立*(十)**[七]*年薨 张□谓案文“十”当为“七”。质帝纪永嘉元年四月,济北王安薨,距永和四年止七年耳。今据改。

校勘记 卷 55 一八0七页一三 行次立*[十]*七年薨 张森楷校勘记谓次以本初元年嗣,若立七年,当薨于元嘉二年,而本纪于延熹五年乃有次薨之文,则相距十七年矣,“七”上明夺“十”字。今据补。

校勘记 卷 55 一八0八页二行 永宁元年至奉乐成王党祀 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安帝纪是年与平原王同封者,乃济北王寿之子乐成王苌也。其明年为建光元年,邓太后崩,乐成王苌亦以罪废。又明年为延光元年,始改乐成国为安平,封河闲王开子得为王,得与德本一人也。此传盖有脱文,不可考矣。

校勘记 卷 55 一八0八页八行 王不服 按:刊误谓“服”上少一“王”字。

校勘记 卷 55 一九0九页四行 中大夫赵王 按:集解引惠栋说,谓蒋果云“中大夫”疑当作“中大人”。又殿本考证谓“王”字疑当作“玉”,邓太后纪有宫人赵玉。

校勘记 卷 55 一八0九页一0行 更封帝*(兄)**[弟]*都乡侯硕为平原王 按:“兄”当依桓帝纪作“弟”。桓帝纪校补引侯康说,谓东观记称桓帝为蠡吾侯长子,则帝不得有兄也。今据改。

校勘记 卷 55 一八0九页一三行 子*(长)**[苌]*嗣 刊误谓案纪“长”作“苌”,他书亦然,明此误。今据改。

校勘记 卷 55 一八一0页二行 康为济南王 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案光武子有济南安王康,此济南王亦名康,先后同国同名,亦可疑也。御览引续汉书,此济南王名庾。

李贤注 卷 56 光武纪

校勘记 卷 56 一八一五页三行张晧按:集解引惠栋说,谓蜀志“晧”作“浩”。

校勘记 卷 56 一八一五页四行*(初)*永元中归仕州郡据刊误删。

校勘记 卷 56 一八一六页一五行司徒辟高第为*[侍]*御史腢书治要“御”上有“侍”字,又御览七七八引及初学记一二引续汉书,并作“侍御史”,今据补。

校勘记 卷 56 一八一七页一二行多树谄谀按:“谄”原斗“滔”,迳改正。

校勘记 卷 56 一八一七页一五行天下号曰八俊按:集解引惠栋说,谓“八俊”续汉书作“八彦”。

校勘记 卷 56 一八一八页一三行身绝血嗣按:集解引惠栋说,谓据注则正文注文之“嗣”字皆当作“祀”。

校勘记 卷 56 一八一八页一五行乃婴等更生之*(晨)**[辰]*也按:校补谓“晨”当作“辰”,各本均未正。今据改。

校勘记 卷 56 一八一九页九行张婴等五百余人按:校补引柳从辰说,谓袁纪作“三百余人”。

校勘记 卷 56 一八二一页一二行称为*(雅)**[推]*士据汲本、殿本改。

校勘记 卷 56 一八二二页六行夫挟太山以超*[北]*海据汲本、殿本补。

校勘记 卷 56 一八二五页三行阴行善化按:“化”字疑衍。史记作“阴行善”,无“化”字。殿本“化”作“行”,疑涉上“行”字而衍。

校勘记 卷 56 一八二六页一二行*(近)**[乃]*洛阳吏邪据汲本改。

校勘记 卷 56 一八二七页八行驰命奏之刊误谓案文多一“命”字。按:通鉴作“驰还奏之”。

校勘记 卷 56 一八二七页一一行自前刺史朱辅按:集解引惠栋说,谓西南夷传作“酺”,东观记有传,仍作“辅”。

校勘记 卷 56 一八二七页一二行而二府畏懦按:御览六四一引谢承书“二”作“三”。

校勘记 卷 56 一八二七页一三行聚党数百人按:汲本、殿本作“百余人”。

校勘记 卷 56 一八三0页一二行左中郎刘范谏议大夫马宇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董卓传云“侍中马宇、右中郎将刘范”。

校勘记 卷 56 一八三0页一四行在长安西十五里也按:集解引惠栋说,谓纪注及董卓传注皆云去长安五十里。

校勘记 卷 56 一八三一页二行太守怒而挝督邮按:“挝”原作“檛”,迳据汲本、殿本改。注同。

校勘记 卷 56 一八三一页一0行而州兵朱盖等反集解引汪文台说,谓御览二百六十、三百四十七、类聚六十引张璠汉记作“朱益”。今按:影印宋本御览三四七作“朱盖”。

校勘记 卷 56 一八三一页一二行受任一邦按:集解引惠栋说,谓球,汉人,不应斥高祖讳。张璠汉记“邦”作“郡”。

校勘记 卷 56 一八三二页六行*(复)**[征]*拜廷尉刊误谓案球初未尝为廷尉,何得言“复”,当作“征”字。集解引汪文台说,谓书钞五十五引谢承书,云“桥玄表球明法律,征拜廷尉正”。今据改。

校勘记 卷 56 一八三三页三行然*[后]*大言曰据汲本、殿本补。

校勘记 卷 56 一八三三页九行咸字符贞按:集解引惠栋说,谓蔡邕太尉李公碑云咸字符卓,案灵纪及胡广传注,皆云字符卓也。

校勘记 卷 56 一八三四页五行合兄侍中儵按:殿本“儵”作“鯈”。

校勘记 卷 56 一八三五页二行球*(兄)**[弟]*子珪据殿本改,与正文合。

校勘记 卷 56 一八三五页五行陈元龙淮海之士校补引柳从辰说,谓魏志“淮海”作“湖海”,御览七百六引同。按:影宋本御览作“河海”。

李贤注 卷 57 陈忠传

李贤注 卷 57 武传

李贤注 卷 57 皇后纪

校勘记 卷 57 一八三九页一0行积十五年按:校补引柳从辰说,谓袁宏纪载根上书直谏在永初二年十二月,“积十五年”作“积十年余”。

校勘记 卷 57 一八四0页三行拜侍御史按:校补引钱大昭说,谓先贤行状作“符节郎”。

校勘记 卷 57 一八四0页六行年七十八卒按:集解引周寿昌说,谓三国魏志引先贤行状,云年八十七,以寿终,与此作“七十八”微异。

校勘记 卷 57 一八四一页一行魏郡内黄人也*[好道]*据汲本、殿本补。

校勘记 卷 57 一八四一页三行兴立*(校)*学*[校]*据刊误改。按:汲本作“学校”。

校勘记 卷 57 一八四二页七行以功自劾按:汲本“劾”作“效”。又按:刊误谓功不可以自劾,当是“无功自劾”,少一“无”字。

校勘记 卷 57 一八四三页八行又*(令)**[今]*牧守长吏刊误谓案文“令”当作“今”。张森楷校勘记谓腢书治要“令”作“今”。今据改。

校勘记 卷 57 一八四三页九行蚕食天下按:“蚕”原斗“吞”,迳据汲本、殿本改正。

校勘记 卷 57 一八四四页三行吾以布衣提三尺以取天下汲本、殿本“三尺”下有“□”字。

校勘记 卷 57 今按:史记有“□”字。汉书无“□”字,小颜谓三尺,□也,流俗本或云“提三尺□”,“□”字后人所加耳。

校勘记 卷 57 一八四五页一五行先食后*(民)**[货]*据刊误改。

校勘记 卷 57 一八四七页三行莫*(不)**[非]*尔极据刊误改。

校勘记 卷 57 一八四七页一二行*(鸟)**[乌]*钞求饱集解引惠栋说,谓“鸟”当作“乌”,引周礼射鸟氏“以弓矢欧乌鸢”郑玄注“乌鸢喜钞盗,故云乌钞”为证。今据改。

校勘记 卷 57 一八四八页一二行后陶举孝廉除顺阳长集解引汪文台说,谓类聚十九引谢承书作“枞阳长”,类聚五十、御览二百六十七引续汉书作“浈阳长”。今按:校补引柳从辰说,谓御览四百六十五引本书,仍作“顺阳长”。又按:类聚十九引谢承书,御览二百六十七引续汉书,“刘陶”作“刘𫘦𬳿”,类聚五十作“刘𫘦”,御览四百六十五引本书作“刘陶𬳿”,皆误。

校勘记 卷 57 一八四九页六行不复捕录按:校补谓案上文止言护送流民,未言捕贼,杨赐又本以下州郡捕讨恐更骚扰,明不主捕,先捕后录,亦不成文理,“捕”当为“补”之斗。

校勘记 卷 57 一八五一页九行按:此注原在“二千石”下,今据殿本移正。

校勘记 卷 57 一八五二页一二行霸*(跪)**[诡]*言曰据汲本、殿本改。按:胡刻通鉴亦斗“跪”,章钰胡刻通鉴正文校宋记云明孔天胤本作“诡”,张敦仁校本同。

校勘记 卷 57 一八五二页一四行冀州刺史贾琮按:集解引惠栋说,谓水经注作“贾瑶”。

校勘记 卷 57 一八五二页一五行统弟秉为*(济)**[淯]*阳侯据集解引惠栋说改。

校勘记 卷 57 一八五三页一二行吾闻圣人心有七窍按:“七”原斗“九”,迳据汲本、殿本改正。

校勘记 卷 57 一八五四页七行凡自称于君宅*[者]*在邦*(者)*曰市井之臣据汲本改,与仪礼文合。

校勘记 卷 57 一八五四页九行古之狂也直今之狂也诈而已矣按:今论语两“狂”字皆作“愚”。

校勘记 卷 57 意者,范氏元以李云为古之愚,而正文斗“愚”为“狂”,后人遂并注文而改之欤?

校勘记 卷 57 一八五四页一0行事君信而后谏其君未信按:今论语无“事君”“其君”字,或章怀所见本异也。

校勘记 卷 57 一八五五页四行泣血涟如按:“涟”原作“连”,迳据汲本、殿本改。

校勘记 卷 57 一八五五页八行关之盛衰者也按:集解引何焯说,谓“关”字下有脱文。

校勘记 卷 57 一八五六页一行行路之言官发略人女按:张森楷校勘记谓治要“之”下有“人”字。

校勘记 卷 57 一八五六页三行公羊传曰诸侯一聘三女天子一娶九女按:集解引惠栋说,谓公羊传无此文,逸礼王度记有之,未知章怀何据以为公羊传也。

校勘记 卷 57 一八五六页一二行威以*(法)*正*[法]*据刊误改。按:汲本作“正法”。

校勘记 卷 57 一八五六页一四行妻孥相*(见)**[视]*分裂据汲本、殿本改。

校勘记 卷 57 一八五八页六行建宁二年诏举有道之士殿本“二年”作“三年”。集解引钱大昕说,谓灵帝纪建宁元年五月,诏郡国守相举有道之士各一人,“二年”当是“元年”之误。按:校补谓案灵帝纪举有道下诏虽在元年,郡国守相遵旨荐举,奉准以某人为有道之士,岂必尚在元年,钱说殊泥。惟殿本作“三年”,证以弼上封事所言各事,无一合者,殆必误矣。

校勘记 卷 57 一八五九页八行蛇者阴*(之)**[气]*所生据殿本改。

校勘记 卷 57 一八六0页四行司空刘宠按:校补谓案灵帝纪,诏公卿以下各上封事在建宁二年四月,其时刘宠尚为司徒,传文“司空”明是“司徒”之误。

校勘记 卷 58 一八六六页四行乃说李修曰按:集解引惠栋说,谓袁纪诩说太尉张禹,与传异也。

校勘记 卷 58 一八六七页六行得朝歌何衰按:集解引惠栋说,谓袁纪“何衰”作“可哀”。

校勘记 卷 58 一八六八页二行诪当作筹也按:御览一九0引正作“筹”,疑据章怀注改也。

校勘记 卷 58 一八六八页一四行明日为三万醋按:“三”原斗“二”,迳据汲本、殿本改正。

校勘记 卷 58 一八六九页五行筑营壁百八十所汲本﹑殿本“百”上有“二”字。按:通鉴亦作“百八十所”。

校勘记 卷 58 一八六九页九行自沮至下辩集解引惠栋说,谓案汉李翕碑题名,“辩”当作“辨”。今按:续志作“辨”,通鉴胡注亦作“辨”。

校勘记 卷 58 一八六九页一五行每至春夏辄溢没秋稼坏败营郭按:类聚六引作“春夏辄溃溢,败坏城郭”。

校勘记 卷 58 一八七0页一行石皆坼裂按:类聚引“坼”作“罅”。

校勘记 卷 58 一八七0页一行遂无泛溺之患按:汲本“泛”作“泛”。类聚引作“遂无沉溺之害”。

校勘记 卷 58 一八七0页二行谷石千集解引惠栋说,谓御览八百六十五引续汉书,云“始到郡,谷千五百”,此脱“五百”字。今按:通鉴亦作“谷石千”。

校勘记 卷 58 一八七0页七行二府恐为臣所奏按:刊误谓上文三公劾诩,则“二府”当为“三府”也。

校勘记 卷 58 一八七0页一四行敦字文理京*(兆)**[县]*人也张森楷校勘记谓据顺帝纪注,敦是河南京县人,此“兆”字当衍文,或“县”字之误。按:顺帝纪注作“京县人也”,今据改。

校勘记 卷 58 一八七一页一行无令臣袭杨震之迹按:“杨”原斗“扬”,迳改正。下一八七八页六行“杨会”﹑一八八一页二行“杨雍”﹑一八八三页四行注“杨儒”同。

校勘记 卷 58 一八七二页七行自*[四]*百石以下陈景云谓按续志“百石”上当有“四”字。今据补。

校勘记 卷 58 一八七二页八行街*[里]*走卒刊误谓后汉志“街”下有一“里”字。今据补。

校勘记 卷 58 一八七二页八行率皆赤帻缝□汲本﹑殿本“缝”作“绛”。按:续志作“绛□”。

校勘记 卷 58 一八七三页一0行与左中郎*[将]*皇甫嵩刊误谓案嵩传,此少一“将”字。今据补。

校勘记 卷 58 一八七六页一0行并*[三十]*六国陈景云谓“六”上当有“三十”二字。今据补。

校勘记 卷 58 一八七六页一一行以*(高)**[鬲]*婼羌据刊误改。

校勘记 卷 58 一八七七页一行然惮其名不敢害按:校补谓此处当脱仍奏请封燮某侯,并燮转某官,否则下文似不接,且议郎亦不得即拜太守也。

校勘记 卷 58 一八七七页四行郡将范津明知人按:刊误谓“明”当作“名”。

校勘记 卷 58 一八七七页一五行时北*[地]*胡骑数千刊误谓案文少一“地”字,下文云“乡里羌胡”,是与燮同北地人也。今据补。

校勘记 卷 58 一八七八页五行世乱不能养浩然之志“浩”原斗“皓”,迳改正。下一五行“养吾浩然之气”同。

校勘记 卷 58 一八七八页九行谥曰壮节侯集解引周寿昌说,谓燮未封侯,岂死后赠爵邪?范史不□,明少□。按:校补谓范氏史法本密,不至一传之中前后文亦不相应如此,其为上脱燮封侯事明矣。

校勘记 卷 58 一八七八页一一行干字彦林按:集解引惠栋说,谓“林”一作“材”,见三国志注。

校勘记 卷 58 一八七八页一五行赵岐注曰按:“岐”原作“歧”,迳改正。

校勘记 卷 58 一八七九页八行绁食鹰鸢按:“鹰”原斗“膺”,迳改正。

校勘记 卷 58 一八七九页一二行谢承书曰按:“承”原斗“丞”,迳改正。

校勘记 卷 58 一八八0页一三行至狐盘按:集解引惠栋说,谓袁宏纪作“孤盘”。

校勘记 卷 58 一八八一页五行阿阳县属天水郡按:“天水”当作“汉阳”,惠栋云后汉改天水为汉阳。

校勘记 卷 58 一八八一页八行续汉书枭字作泉也集解引汪文台说,谓范作“枭”非,作“泉”亦非,疑本作“因”,音近斗作“渊”,又以避讳作“泉”。按:校补谓疑本是“臬”字,误为“枭”,复斗为“泉”耳。

校勘记 卷 58 一八八一页九行是为愍公庆父袭杀愍公按:两“愍”字原皆误“涽”,迳改正。

校勘记 卷 58 一八八一页一一行伍承弥缝“伍”原作“五”,迳据汲本﹑殿本改。

校勘记 卷 58 一八八三页三行扶风*[士]*孙瑞据集解引惠栋说补。

校勘记 卷 58 一八八三页四行桂阳魏杰按:张森楷校勘记谓案太尉刘宽碑阴有“右扶风杜阳魏杰”,献帝春秋同,而桂阳则荆州郡,不在三辅矣,盖“桂”字是“杜”字之误。

校勘记 卷 58 一八八四页五行臧洪字子源按:集解引惠栋说,谓唐赠工部尚书臧怀恪碑历□臧氏作“子原”,案字□厂□泉,后人复添三点,见顾炎武金石文字记。

校勘记 卷 58 一八八四页六行丹*(扬)**[阳]*太守陈夤据汲本改。

校勘记 卷 58 一八八四页一三行越州鄮县按:“鄮”原斗“酂”,迳据汲本﹑殿本改正。

校勘记 卷 58 一八八五页四行河南赵建章按:集解引惠栋说,谓依左雄传,衍“章”字。

校勘记 卷 58 一八八五页八行时董卓*(杀)**[弑]*帝据汲本﹑殿本改。

校勘记 卷 58 一八八七页一行以*(穰)**[禳]*风雨据汲本改。

校勘记 卷 58 一八九0页八行博陵张牛角*(立)**[之]*起刊误谓“立”当作“之”。今据改。

校勘记 卷 59 一八九八页五行 以三十*(五)*[六]蓍揲之 按:刊误谓太玄乃用三十六揲,作“五”误。今据改。

校勘记 卷 59 一八九九页一一行 昔有文王 按:刊误谓“昔有”当作“昔者”。

校勘记 卷 59 一九〇〇页九行 枉则*(正)*[直] 据汲本、殿本改。按:今本老子作“直”。

校勘记 卷 59 一九〇一页三行 金声而玉振[之] 据汲本、殿本补。

校勘记 卷 59 一九〇二页二行 不到 汲本、殿本“到”作“至”。按:今本孟子作“至”。

校勘记 卷 59 一九〇二页三行 赵岐注云 按:“岐”原作“歧”,迳改正。下同。

校勘记 卷 59 一九〇二页四行 君子固穷 按:“固”原作“困”,迳改正。

校勘记 卷 59 一九〇二页四行 如何君子不*(得)*[待]其招而妄见也 据汲本改,与今本孟子赵注合。

校勘记 卷 59 一九〇二页八行 *(也)*[曰]我狐父之人丘也 据刊误改。

校勘记 卷 59 一九〇二页一三行 是以货贿*(所)*取我 据刊误删。按:今本孟子赵注无“所”字。

校勘记 卷 59 一九〇三页六行 有人[之]不理 据汲本、殿本补。

校勘记 卷 59 一九〇四页一五行 奚冀其二哉 按:“冀”原作“异”,迳据汲本、殿本改正。

校勘记 卷 59 一九〇五页九行 鼋鸣岐野 按:“岐”原作“歧”,迳改正。

校勘记 卷 59 一九〇五页一三行 黄帝乃下天女曰*(妖)**[□]* 集解引沉钦韩说,谓“妖”乃“□”之斗。按:下云妖亦魃也,音步末反,则为“□”字之斗无疑,今据改。下同。

校勘记 卷 59 一九〇七页四行 孟子曰阿意事贵胁肩所尊俗之情也 按:沉家本谓此疑孟子注家语,或孟子逸文也。

校勘记 卷 59 一九〇八页一一行 以牒为械 按:御览三三六引“牒”作“褋”,书钞引斗作“襟”。孙诒让墨子闲诂谓作“褋”是。俞樾谓牒、褋皆□字,其本字当作“𬂩”,𬂩即箸也,孙氏谓俞说亦通。

校勘记 卷 59 一九〇八页一三行 杖节卧起 按:汲本“杖”作“持”。校补谓注专就卧起言,故云持节,若改作“杖”,则卧岂能杖,作“杖”非。

校勘记 卷 59 一九〇九页三行 孔安国以为三坟*(五典)*三皇之书 据校补删。

校勘记 卷 59 一九一〇页三行 宜获福祉神祇 按:集解引苏舆说,谓“福”“祉”疑衍一字。

校勘记 卷 59 一九一〇页四行 冥鉴在兹 汲本、殿本“冥”作“宜”。按:严可均辑全后汉文作“冥”。

校勘记 卷 59 一九一〇页一〇行 僭恒阳若 按:汲本“阳”作“旸”。注同。

校勘记 卷 59 一九一〇页一五行 □消不至矣 按:□消不至,语意重复,疑当依袁宏纪作“□沴不至”。又按:袁宏纪引张衡此疏多异文,今不列举。

校勘记 卷 59 一九一一页二行 扬雄 按:前后皆作“杨雄”,“杨”字从木,独此篇注文皆从□作“扬”,今依原本,不改归一律。

校勘记 卷 59 一九一二页一五行 中央者*(地神)**[北辰]*之所居 汲本、殿本“地”作“北”,王先谦谓当作“北辰”,今据改。

校勘记 卷 59 一九一三页二行 所以*(从)*[行]半矣 据汲本、殿本改。

校勘记 卷 59 一九一三页七行 有诏使刘向及子歆于秘书 汲本“于”作“为”。按:殿本作“于”。校补引柳从辰说,谓当依前书向传作“领校秘书”,“为”字即“领”字转写之斗,“于”字又明明“校”字形近之斗,两本固皆有脱斗也。

校勘记 卷 59 一九一三页一三行 流俗本多作颇传者 汲本“传”作“傅”。按:集解引洪颐粻说,谓“颇犹偏也,颇傅谓以偏词相傅会,义亦得通”。则似以作“傅”为是。

校勘记 卷 59 一九一四页一一行 志团团以应悬兮 按:《文选》“团团”作“抟抟”。

校勘记 卷 59 一九一四页一二行 □幽兰之秋华兮 按:《文选》“□”作“𫄹”。

校勘记 卷 59 一九一四页一二行 美襞积以酷裂兮 按:《文选》“裂”作“烈”。

校勘记 卷 59 一九一四页一四行 喜傅说之生殷 按:《文选》“喜”作“嘉”。

校勘记 卷 59 一九一五页三行 宅不处仁 按:王先谦谓“择”作“宅”,异文。

校勘记 卷 59 一九一六页三行 彼无合其何伤兮 按:《文选》“其”作“而”。

校勘记 卷 59 一九一六页三行 启金縢而乃信 按:《文选》“乃”作“后”。

校勘记 卷 59 一九一六页四行 羌孰可与言己 按:《文选》“与”作“为”。

校勘记 卷 59 一九一六页五行 阽焦原而跟止 按:《文选》“止”作“趾”。

校勘记 卷 59 一九一六页六行 要既死而后已 按:殿本“要”作“安”,文选作“恶”,校补谓皆“要”字形近之斗。

校勘记 卷 59 一九一六页七行 珍萧艾于重笥兮 按:《文选》“珍”作“宝”。

校勘记 卷 59 一九一六页七行 羁要袅以服箱 按:《文选》“羁”作“絷”。

校勘记 卷 59 一九一六页一一行 恃己知而华予兮 按:“予”原作“子”,迳改正。注同。

校勘记 卷 59 一九一六页一二行 遒白露之为霜 按:“遒”原作“道”,迳改正。

校勘记 卷 59 一九一七页五行 中黄伯曰至吾日试之矣 按:注引尸子,文有斗夺,几不可句读,今录文选注备考:“中黄伯曰:‘余左执太行之獶,而右搏雕虎,唯象之未与,吾心试焉。有力者则又愿为牛,欲与象□,以自试。今二三子以为义矣,将恶乎试之?夫贫穷,太行之獶也;疏贱,义之雕虎也。而吾日遇之,亦足以试矣。’”

校勘记 卷 59 一九一八页一行 男鞶革*(革)*[女]鞶丝 据汲本、殿本改。

校勘记 卷 59 一九一八页八行 喻以贤被谗也 按:“以”原作“似”,迳据汲本、殿本改正。

校勘记 卷 59 一九一八页一二行 即岐址而摅情 按:“岐”字原本皆作“歧”,迳改正。“摅”文选作“胪”,集解引惠栋说,谓张衡集亦作“胪”。

校勘记 卷 59 一九二〇页二行 问三丘乎句芒 按:《文选》“乎”作“于”。

校勘记 卷 59 一九二〇页九行 翾飞也 按:“翾”原作“□”,迳据汲本、殿本改正。

校勘记 卷 59 一九二一页一二行 指长沙以邪径兮 按:《文选》“以”作“之”。

校勘记 卷 59 一九二一页一二行 翩傧处彼湘濒 按:《文选》“傧”作“缤”。

校勘记 卷 59 一九二一页一三行 托山陂以孤魂 按:《文选》“陂”作“阪”。

校勘记 卷 59 一九二一页一三行 愁蔚蔚以慕远兮 按:《文选》“蔚蔚”作“郁郁”。

校勘记 卷 59 一九二一页一四行 越卬州而愉敖 “卬”原作“滘”,迳改正。注同。按:《文选》“愉敖”作“游遨”。

校勘记 卷 59 一九二一页一四行 憩炎天之所陶 按:《文选》“天”作“火”。

校勘记 卷 59 一九二一页一五行 顝羁旅而无友兮 按:《文选》“羁”作“羇”。

校勘记 卷 59 一九二二页四行 俗谓之湘君湘夫人也 按:集解引沉钦韩说,谓列女传无“湘夫人也”四字。

校勘记 卷 59 一九二三页七行 其*(不)*[下]寿者八百岁 据汲本改。按:《文选》注亦作“不”。考异谓“不”当依范书注作“下”。

校勘记 卷 59 一九二三页一一行 怅相佯而延伫 按:《文选》“相佯”作“徜徉”。

校勘记 卷 59 一九二三页一三行 畴克谟而从诸 按:《文选》“谟”作“谋”。

校勘记 卷 59 一九二三页一四行 虽司命其不晰 《文选》“晰”作“□”。按:此据胡克家本,别本作“□”。

校勘记 卷 59 一九二四页二行 穆负天以悦牛兮 按:《文选》“负”作“届”。

校勘记 卷 59 一九二四页三行 岂爱惑之能剖 按:《文选》“爱”作“昏”,“之”作“而”。

校勘记 卷 59 一九二四页四行 慎醋显于言天兮占水火而妄谇 《文选》“于”作“以”,“谇”作“讯”。按:校补谓李注,讯,息对反,疑本“谇”之斗。

校勘记 卷 59 一九二四页四行 丁厥子而事刃 按:《文选》“事”作“剚”。

校勘记 卷 59 一九二四页五行 亲所睇而弗识兮 按:《文选》“睇”作“睼”。

校勘记 卷 59 一九二四页五行 毋绵挛以涬己兮 “毋”原作“母”,迳改正。按:《文选》“涬”作“幸”。

校勘记 卷 59 一九二四页六行 用棐忱而佑仁 按:《文选》“佑”作“佑”,疑本“佑”之斗。

校勘记 卷 59 一九二四页七行 鬼亢回以敝秦 按:《文选》“敝”作“毙”。

校勘记 卷 59 一九二四页八行 德树茂乎英六 按:《文选》“德树”作“树德”。

校勘记 卷 59 一九二四页一一行 [蜕]蝉憨*(蜕)*所解皮也 按:汲本作“蝉蜕蝉所解皮也”,殿本作“蝉蜕所解皮也”,并有脱斗,兹 据说文改。

校勘记 卷 59 一九二四页一三行 蹶行处之貌也 汲本“处”作“远”。按:校补引柳从辰说,谓“远”“处”皆“遽”之斗,注引郑注礼记,虽未明指何篇,然曲礼“足毋蹶”注,固作“行 遽貌”也。

校勘记 卷 59 一九二四页一四行 [曰]开明之门 据汲本、殿本补。

校勘记 卷 59 一九二四页一四行 南方[曰]南极之山 据汲本、殿本补。

校勘记 卷 59 一九二六页一七行 吕甥冀芮谋作乱 按:“甥”原作“生”,迳据汲本、殿本改正。

校勘记 卷 59 一九二八页一五行 一名寓木 按:“木”原作“末”,迳改正。

校勘记 卷 59 一九二九页三行 寒风凄而永至兮 按:《文选》“凄而”作“凄其”。

校勘记 卷 59 一九二九页四行 螣蛇蜿而自纠 按:《文选》“螣”作“腾”。

校勘记 卷 59 一九二九页五行 □颛顼之宅幽 按:《文选》“之”作“而”。

校勘记 卷 59 一九二九页六行 迅坎㴋其媵我兮 按:“坎”原作“蹒”,迳据汲本改,后文“坎忽”同。又按:《文选》“坎”作“焱”,校补谓当作“猋”,后文“焱忽”同。

校勘记 卷 59 一九二九页六行 趋谽□之洞穴兮摽通渊之碄碄 《文选》“趋”作“越”,“□”作“□”,“摽”作“漂”,“渊”作“川”。按:李慈铭谓盖此本亦作“通川”,宋以后校者误以为章怀避讳改川,遂妄改为“通渊”耳。

校勘记 卷 59 一九二九页一〇行 有冻寒积*(水)*[冰]雪雹腢冰之野 据汲本、殿本改。按:《淮南子》时则训作“有冻寒积冰、雪雹霜霰、漂润腢水之野”。此注似有脱斗,“腢冰”之“冰”应作“水”。

校勘记 卷 59 一九三〇页四行 垠音玉巾反 按:“玉”原作“五”,迳改正。

校勘记 卷 59 一九三〇页六行 *(踯)*[坎]风也 据汲本改。

校勘记 卷 59 一九三〇页九行 追慌忽于地底兮 “底”原作“厎”,迳依汲本、殿本改。按:“慌”《文选》作“荒”。

校勘记 卷 59 一九三〇页九行 出右密之暗野兮 按:《文选》“右”作“石”。

校勘记 卷 59 一九三〇页一三行 献环琨与玙缡兮 按:《文选》“玙”作“琛”。

校勘记 卷 59 一九三〇页一四行 志浩荡而不嘉 按:汲本、殿本“荡”作“荡”,《文选》同。文选“浩”作“皓”。

校勘记 卷 59 一九三〇页一五行 百卉含花 按:《文选》“花”作“葩”。

校勘记 卷 59 一九三一页三行 及晦视乃明 按:集解引沉钦韩说,谓大荒北经“其暝乃晦,其视乃明”,注误。

校勘记 卷 59 一九三一页九行 *(呜)*[听]之别体 汲本、殿本“呜”作“鸣”。集解引沉钦韩说,谓注“鸣”乃“听”之误,说文“听,笑貌”,慭与听通。今据改。

校勘记 卷 59 一九三一页一〇行 服之*(神)*[成]仙 据殿本改。

校勘记 卷 59 一九三二页六行 抨巫咸以占梦兮 按:《文选》“以”作“作”。

校勘记 卷 59 一九三二页六行 *(合)*[含]嘉*(秀)*[禾]以为敷 汲本作“合嘉禾以为敷”。殿本作“含嘉秀以为敷”,文选同。校补引钱大昭说,谓秀乃光武讳,作“禾”者不误。又李慈铭谓“合”当是“含”字之误。今据改 按:沉家本谓此注引说文以解禾字,则章怀所 据本实作“禾”,不作“秀”。

校勘记 卷 59 一九三二页七行 尔要思乎故居 按:《文选》“尔”作“亦”。

校勘记 卷 59 一九三二页一四行 □音*(居)*[古]于反 张森楷《校勘记》谓居于鼎□,不为反语,“居”当为“古”之误。今据改。

校勘记 卷 59 一九三三页七行 扰应龙以服辂 按:《文选》“辂”作“路”。

校勘记 卷 59 一九三三页八行 冠咢咢其映盖兮 按:《文选》“咢咢”作“岩岩”。

校勘记 卷 59 一九三三页九行 八乘摅而超骧 按:《文选》“摅”作“腾”。

校勘记 卷 59 一九三三页九行 霓旌飘而飞扬 按:《文选》“而”作“以”。

校勘记 卷 59 一九三三页一〇行 心灼药其如汤 按:《文选》“如”作“若”。

校勘记 卷 59 一九三三页一〇行 左青雕以揵芝兮 按:《文选》“以”作“之”。

校勘记 卷 59 一九三三页一一行 委水衡乎玄冥 按:《文选》“委”上有“后”字,“委”下无“水”字。

校勘记 卷 59 一九三三页一二行 澄淟涊而为清 按:《文选》“澄”作“惩”。

校勘记 卷 59 一九三三页一五行 素抚弦而余音兮 按:《文选》“素”下有“女”字。

校勘记 卷 59 一九三三页一五行 既防溢而静志兮 按:《文选》“静”作“靖”。

校勘记 卷 59 一九三四页六行 乃今穷乎天外 按:《文选》“穷”作“窥”。

校勘记 卷 59 一九三五页七行 素威白武也 按:汲本、殿本“武”作“虎”,此避唐讳改。下“左青龙而右白武”同。

校勘记 卷 59 一九三六页四行 使素女鼓五十弦*(琴)*[瑟] 据《史记》改。按:王先谦谓“琴”当作“瑟”。

校勘记 卷 59 一九三六页一七行 □糁雷声也 按:“雷”原作“电”,迳改正。

校勘记 卷 59 一九三七页四行 据开阳而俯盼兮 按:《文选》“盼”作“□”。

校勘记 卷 59 一九三七页五行 虽遨游以偷乐兮 按:《文选》“遨游”作“游娱”。

校勘记 卷 59 一九三七页一六行 欧儒墨而为禽 《文选》“欧”作“驱”。按:集解引柳从辰说,谓“欧”当读为“驱”。

校勘记 卷 59 一九三八页一行 共夙昔而不贰兮固终始之所服也至惧余身之未□也 按:《文选》“共”作“恭”,“昔”作“夜”,无两“也”字。

校勘记 卷 59 一九三八页九行 歔欷归耕来日安所耕历山盘乎 按:《文选》李注“日”“乎”均作“兮”。

校勘记 卷 59 一九三九页七行 能入火自烧 按:《文选》游仙诗注引“自”作“不”,类聚七十八引仍作“自”。

校勘记 卷 59 一九三九页九行 果乘白鹄住山颠 汲本、殿本“住”作“往”。按:《文选》游仙诗李注作“驻”,驻住声近义通。

校勘记 卷 59 一九四〇页一二行 清即青阳也 按:“青阳”原作“清阳”,迳改正。

校勘记 卷 59 注释

校勘记 卷 59 ↑ 西鄂,县,故城在今邓州向城县南,有平子墓及碑在焉,崔瑗之文也。

校勘记 卷 59 ↑ 桓谭《新论》曰:“扬雄作玄书,以为玄者,天也,道也。言圣贤制法作事,皆引天道以为本统,而因附续万类﹑王政﹑人事﹑法度,故宓羲氏谓之易,老子谓之道,孔子谓之元,而扬雄谓之玄。玄经三篇,以纪天地人之道,立三体有上中下,如禹贡之陈三品。三三而九,因以九九八十一,故为八十一卦。以四为数,数从一至四,重累变易,竟八十一而□,不可损益。以三十*(五)*[六]蓍揲之。玄经五千余言,而传十二篇也。”

校勘记 卷 59 ↑ 子云当哀帝时著太玄经,自汉初至哀帝,二百岁也。

校勘记 卷 59 ↑ 自中兴至献帝,一百八十九年也。

校勘记 卷 59 ↑ 自此已上,并衡与崔瑗书之文也。

校勘记 卷 59 ↑ 汉官仪“太史令属太常,秩六百石”也。

校勘记 卷 59 ↑ 汉名臣奏曰,蔡邕曰:“言天体者有三家:一曰周髀,二曰宣夜,三曰浑天。宣夜之学绝,无师法。周髀术数具存,考验天状,多所违失,故史官不用。唯浑天者,近得其情,今史官所用候台铜仪,则其法也。”灵宪序曰:“昔在先王,将步天路,用定灵轨。寻绪本元,先准之于浑体,是为正仪,故灵宪作兴。”衡集无算罔论,盖网络天地而算之,因名焉。

校勘记 卷 59 ↑ 闲,非也。衡集云:“观者,观余去史官五载而复还,非进取之势也。唯衡内识利钝,操心不改。或不我知者,以为失志矣。用为闲余。余应之以时有遇否,性命难求,因兹以露余诚焉,名之应闲厔。”

校勘记 卷 59 ↑ 《论语》曰,孔子曰:“下学而上达。”注云:“下学人事,上知天命也。”

校勘记 卷 59 ↑ 《尚书》曰:“立功立事,可以永年。”逸诗曰:“祈招之愔愔,式昭德音。”式,用也。昭,明也。

校勘记 卷 59 ↑ 《尚书》伊尹曰:“予弗克俾厥后,惟尧舜其心,愧耻若挞于市。”旌,明也。素犹志也。

校勘记 卷 59 ↑ 咎单、巫咸,并殷贤臣也。《尚书》曰:“咎单作明居。”又曰“巫咸保乂王家”也。

校勘记 卷 59 ↑ 申伯,申国之伯也;樊仲,仲山甫也,为樊侯:并周宣王之卿士。《诗·大雅》曰:“维申及甫,维周之翰。”注:“翰,干也。服衮谓申伯为颐宰,服衮冕之服也。”又曰:“锡尔介圭,以作尔宝。”注云“宝,瑞也。圭长尺二寸谓之介”也。

校勘记 卷 59 ↑ 《易系词》曰“盛德大业,至矣哉!富有之谓大业,日新之谓盛德”也。

校勘记 卷 59 ↑ 《论语》曰:“笃信好学。”又曰:“仁者安仁。”又曰:“钻之弥坚。”“博我以文,约我以礼。”

校勘记 卷 59 ↑ 日官,史官也。左传曰:“天子有日官。”《尔雅》曰:“原,再也。”

校勘记 卷 59 ↑ 老子曰:“曲则全,枉则*(正)*[直]。”又曰:“夷道若类,进道若退。”易杂卦曰:“需,不进也。”

校勘记 卷 59 ↑ 天衢,天道也。言徒锐思作灵宪、浑天仪等也。

校勘记 卷 59 ↑ 揭,褰衣也,音丘例反。《诗鄁风》曰:“深则厉,浅则揭。”尔雅曰:“由带以上为厉,由膝以下为揭。”言遭时制宜,遇深水则厉,浅则揭也。《易随卦》:“随时之义大矣哉!”《庄子》曰:“朱泙曼学屠龙于支离益,单千金之家,三年技成而无所用。”技音渠绮反。责衡何独妙思于机巧者也。

校勘记 卷 59 ↑ 音三。

校勘记 卷 59 ↑ 垂翅故栖,谓再为史官也。盍,何不也。铦,利也。诸,之也。闲者言衡作三轮木雕,尚能飞转,已乃垂翅故栖,何不调其机关使利而高飞邪?《傅子》曰“张衡能令三轮独转”也。

校勘记 卷 59 ↑ 《诗·大雅·文王篇》曰“永言配命,自求多福”也。

校勘记 卷 59 ↑ 《左传》曰:“人生在勤,勤则不匮。”又曰:“不索何获,吾欲求之。”

校勘记 卷 59 ↑ 克,胜也。衡集作“美言以市”也。

校勘记 卷 59 ↑ 《诗·小雅》曰:“伐木丁丁,鸟鸣嘤嘤,出自幽谷,迁于乔木。”喻求仕迁于高位,振扬德音,如金玉之声。孟子曰:“金声而玉振[之]。”

校勘记 卷 59 ↑ 吝,耻也。《左传》曰:“宋公靳之。”杜预注云:“戏而相愧曰靳。”

校勘记 卷 59 ↑ 《方言》曰:“凡物盛而多,齐宋之郊谓之伙。”音和果反。

校勘记 卷 59 ↑ 《孟子》曰:“仁义忠信,乐善不倦,此天爵也。公卿大夫,此人爵也。”案:此谓天子高县爵位,得者在命也。

校勘记 卷 59 ↑ 速,召也。怀,来也。旃,之也。

校勘记 卷 59 ↑ 面,偝也。

校勘记 卷 59 ↑ 阽,危也。

校勘记 卷 59 ↑ 《孟子》陈代问孟子曰:“枉尺而直寻,若可为也?”孟子曰:“昔齐景公田,招虞人以旌,不到,将杀之。志士不忘在沟壑,如不待招而往,何哉?且夫枉尺而直寻者,以利言也。如以利,则枉寻直尺而利,亦可为欤?”赵岐注云:“志士,守义者也。君子固穷,故虞人不得其招尚不往,如何君子不*(得)*[待]其招而妄见也。尺小寻大,不可枉大就小,而以要利也。”

校勘记 卷 59 ↑ 猜,嫌也。簋,食器也。飧音孙。《诗》云:“有蒙簋飧。”馔音仕卷反,𫗦音补故反,并谓食也。屑犹介也。以,用也。爰旌瞀,饿人也。一作“爰精目”。《列子》曰:“东方有人焉,曰爰旌目,将有适也,而饿于道。狐丘父之盗曰丘,见而下壶飧以𫗦之。爰旌目三𫗦而后能视,曰:‘子何为者?’*(也)*[曰]:‘我狐父之人丘也。’爰旌目曰:‘嘻,汝非盗邪?吾义不食子之食也。’两手据地而欧之,不出,喀喀而死。”

校勘记 卷 59 ↑ 《孟子》:“陈臻问曰:‘前于齐,王馈兼金一百而不受;于宋,馈七十镒而受。前日之不受是,则今受之非也?’孟子曰:‘皆是也。当在宋也,予将远行,远行者必以赆,予何为不受?若于齐,则未有处也,无处而馈之,是货之也。焉有君子而可以货取乎?’”赵岐注云:“兼金,好金也。价兼倍于恶者,故曰兼金。一百,百镒也。二十两为镒。赆,送行者赠贿之礼也。在齐时无事,于义未有所处也。义无所处而馈之,是以货贿*(所)*取我,欲使我怀惠也。”

校勘记 卷 59 ↑ 解裋褐谓宁戚也。委臿筑谓傅说也。裋音常主反。方言曰“自关而西,谓襜褕短者谓之裋”也。

校勘记 卷 59 ↑ “受”或作“爰”。

校勘记 卷 59 ↑ 朣朦言未晤也。

校勘记 卷 59 ↑ 《史记》曰:“黄帝迎日推策,举风后、力牧以理人,顺天地之纪,幽明之占。”又曰:“旁罗日月星辰。”春秋内事曰:“黄帝师于风后,风后善于伏羲氏之道,故推演阴阳之事。”艺文志阴阳流有风后十三篇也。

校勘记 卷 59 ↑ 帝王纪曰:“少昊字清阳。”《国语》楚观射父曰:“少□之衰也,九黎乱德,人神杂糅,不可方物。颛顼承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人。”重,少昊氏之子。黎,颛顼氏之子。

校勘记 卷 59 ↑ 《左传?郯子曰:“少□鸟师而鸟名。凤鸟氏历正也,玄鸟氏司分也,伯赵氏司至也,青鸟氏司启也,丹鸟氏司闭也。”又晋蔡墨曰:“少□氏有四叔,曰重,曰该,曰修,曰熙,实能金木及水,使重为句芒,该为蓐收,修及熙为玄冥。”四叔分主三正,言其不兼业也。

校勘记 卷 59 ↑ 夏至日北极而影短,昼六十刻,夜四十刻。冬至日南极而影长,夜六十刻,昼四十刻也。《易通卦验》曰:“冬至,晷长丈三尺。夏至,晷长尺五寸。”谓立八尺表之阴也。

校勘记 卷 59 ↑ 该,备也。

校勘记 卷 59 ↑ 《说文》曰:“龙,鳞虫之长,能幽能明,能小能巨,能短能长,春分而登天,秋分而入川。”言出入有时也。贾逵注国语曰:“淈,乱也。”淈音骨。

校勘记 卷 59 ↑ 尹,正也。道行言道得申也。流俗本作“行道”者,非也。

校勘记 卷 59 ↑ 辟,君也。《公羊传》曰,孔子制《春秋》,以俟后圣也。

校勘记 卷 59 ↑ 衡集“考”字作“丁”。丁,当也。

校勘记 卷 59 ↑ 丽,附也。《公羊传》曰:“君若赘旒然。”旒,旗旒也。言为下所执持西东也。

校勘记 卷 59 ↑ 烛之武,郑大夫也。缒,县绳于城而下也。《左传》曰,秦伯围郑,郑伯使烛之武夜缒而出,说秦,秦伯为之退师。

校勘记 卷 59 ↑ 鲁仲连,齐人也。时燕将守聊城,仲连为书系箭射聊城中,燕将自杀。见《史记》。□,废也。柝,行夜木也。

校勘记 卷 59 ↑ 张仪说诸侯连和事秦为横,苏秦说诸侯连兵拒秦为从。苏秦往则从合,张仪来则从离。

校勘记 卷 59 ↑ 枭犹胜也,犹六博得枭则胜。

校勘记 卷 59 ↑ 《前书》曰,樊哙,沛人也,封舞阳侯。高帝尝病,恶见人,卧禁中,诏户者无得入。哙乃排闼直入,流涕曰:“独不见赵高之事乎?”帝笑而起也。

校勘记 卷 59 ↑ 前书曰,沛公方踞默,令两女子洗足,而见郦食其,食其曰:“必欲聚徒合义兵,诛无道,不宜踞见长者。”于是沛公辍洗谢之。

校勘记 卷 59 ↑ 喻君臣相感也。焦赣《易林》曰“鼋鸣岐野,□应于泉”也。

校勘记 卷 59 ↑ 隐,病也。《国语》曰“勤恤人隐,而除其害”也。

校勘记 卷 59 ↑ 《前书音义》曰:“谍,谱第也。”与“牒”通。司马迁字子长,作《史记》,著功臣等传,烂然各有第序也。

校勘记 卷 59 ↑ 女魃,旱神也。北犹退也。应龙,能兴云雨者也。《山海经》曰:“蚩尤作兵伐黄帝,黄帝乃令应龙攻之冀州之野。应龙蓄水,蚩尤请风伯、雨师从,大风雨。黄帝乃下天女曰*(妖)**[□]*,雨止,遂杀蚩尤。*(妖)**[□]*不得复上,所居不雨。”*(妖)**[□]*亦魃也,音步末反。“声”或作“罄”,“容”或作“客”,衡集“容”作“害”,并未详也。

校勘记 卷 59 ↑ 栖,息也。《礼记月令》曰:“季夏土润溽暑。”鹑火,午之宿也。三月在午,六月在酉。言当季夏之时,鹑火退于酉。冱,凝也。

校勘记 卷 59 ↑ 质、剂犹今分支契也。并、共犹言交通也。《周礼》曰:“凡卖买者质剂焉,大市以质,小市以剂。”郑玄注云:“两书一札,同而别之,长曰质,短曰剂。”剂音子随反。

校勘记 卷 59 ↑ 《左传》鲁叔孙豹曰:“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杜预注云:“立德,黄帝、尧、舜也。立功,禹、稷也。立言,史佚、周任、臧文仲。”

校勘记 卷 59 ↑ 《易系词》曰“通其变,使人不倦”也。

校勘记 卷 59 ↑ 契犹刻也。《吕氏春秋》曰:“楚人有涉江者,其□自舟中坠于水,遽契其舟,曰‘是吾□所从坠也’。舟已行而剑不行,若此求剑,不亦惑乎!”《韩子》曰“宋人有耕者,田中有株,兔走触之,折颈而死,因释耕守株,冀复得兔,为宋国笑”也。

校勘记 卷 59 ↑ 《史记》曰,越王句践先吴兴师,吴王闻之,悉发精兵击越,败之于夫椒。越王乃以余兵五千人保栖于会稽。此为冒愧逞愿,自取败也。

校勘记 卷 59 ↑ 捷,疾也。歙,敛也,音翕。《孟子》曰:“阿意事贵,胁肩所尊,俗之情也。”歙亦胁也。

校勘记 卷 59 ↑ 《前书》曰:“羌戎弓矛之兵器不犀利。”音义曰:“今俗谓刀兵利为犀。犀,坚也。”诗卫风曰:“招招舟子,人涉卬否。人涉卬否,卬须我友。”卬,我也。须,待也。郑玄注云:“人皆涉,我友未至,我独待而不涉。言室家之道,非得所适贞女不行,非得礼义婚姻不成,喻仕当以道,不求妄进也。”

校勘记 卷 59 ↑ 姑,且也。休,美也。吝,耻也。

校勘记 卷 59 ↑ 惛犹闷也。《易》曰:“不见是而无闷,乐则行之,忧则违之。”又曰“居上位而不骄,在下位而不忧”也。

校勘记 卷 59 ↑ 帝王纪曰:“黄帝以风后配上台,天老配中台,五圣配下台,谓之三公。其余知天、规纪、地典、力牧、常先、封胡、孔甲等,或以为师,或以为将。”艺文志阴阳有地典六篇。殷彭即老彭,殷贤人也。睨,视也。高视大谈,言不同流俗。衡集作“矢谈”,矢亦直也,义亦通也。

校勘记 卷 59 ↑ 技,巧也,音伎。本或作“拔”,误也。

校勘记 卷 59 ↑ 轮扁谓为轮者名扁也。扁音皮殄反。《庄子》曰:“轮扁对齐桓公曰:‘斲轮之法,徐则甘而不固,疾则苦而不入。不疾不徐,得之于手而应之于心,口不能言也。臣不能以喻臣之子,臣子亦不能受之于臣。’”言泙曼屠龙既无所用,轮扁斲轮亦不能教人也。泙音匹萌反。

校勘记 卷 59 ↑ □,虾罶也,音胡娲反。《周易旅上九》曰:“先笑而后号咷。”

校勘记 卷 59 ↑ 《左传》曰,晋栾盈复入于晋,栾氏之力臣曰督戎,国人惧之。斐豹谓范宣子曰:“苟焚丹书,我杀督戎。”宣子曰:“而杀之,所不请于君焚丹书者有如日。”乃杀之。杜注曰:“盖豹犯罪,没为官奴,以丹书其罪。”《左传》,卫伐邢,礼至与国子巡城,掖以赴外,杀之。礼至自为铭曰:“余掖杀国子,莫余敢止。”国子,邢正卿。礼至本卫人,仕邢为大夫。掖谓挟之而投于城外也。衡集“豹”字作“隶”也。

校勘记 卷 59 ↑ 左传曰,秦师袭郑及滑。郑商人弦高将市于周,遇之,以牛十二犒师。曰:“寡君闻吾子将出于毙邑,敢犒从者。”秦孟明曰:“郑有备矣。”灭滑而还。墨子曰:“公输般为云梯以攻宋,墨子解带为城,以牒为械,公输般九攻,墨子九拒。公输之攻墨,墨子之守有余。楚王曰:‘善哉,吾请无攻宋矣。’”

校勘记 卷 59 ↑ 贯高,赵相也。端犹正也。独正言赵王不反,高帝贤而赦之。苏武使匈奴中,杖节卧起,节毛尽落。并见《前书》。

校勘记 卷 59 ↑ 《列子》曰:“蒱且子之弋,弱弓纤缴,乘风振之,连双鸧于青云之际。”又曰:“詹何以独茧丝为纶,芒针为钩,荆筱为竿,剖粒为饵,引盈车之鱼。”《周礼》曰:“矰矢用弋射。”郑玄注云:“结缴于矢谓之矰。矰,高也。”

校勘记 卷 59 ↑ 弈,围局也,潟即所执之子。秋,名也。《孟子》曰:“弈秋,通国之善弈者。”又曰“王豹处于淇而河西善讴”也。

校勘记 卷 59 ↑ 二立谓太上立德,其次立功也。上云“立事有三,言为下列,下列且不可庶,况其二哉”,故言不能参名于二立也。臣贤案:古本作“二立”,流俗本及衡集“立”字多作“匹”,非也。数子谓斐豹以下也。

校勘记 卷 59 ↑ 《左传》曰,楚左史倚相能读三坟、五典、八索、九丘。孔安国以为三坟*(五典)*三皇之书,八卦之说谓之八索。此以下言不能立德立功,唯欲立言而已。

校勘记 卷 59 ↑ 《前书》东方朔曰:“首阳为拙,柱下为工。”应劭曰:“老子为周柱下史,朝隐终身无患,是为上也。”

校勘记 卷 59 ↑ 《论语》子贡曰:“有美玉于斯,韫椟而藏诸,求善贾而沽诸?”子曰:“我待价者也。”又子谓颜回曰:“用之则行,舍之则藏,唯我与尔有是夫。”

校勘记 卷 59 ↑ 《孟子》曾子曰:“晋、楚之富,不可及也。彼以其富,我以吾仁,彼以其爵,我以吾义,吾何慊也?”慊犹羡也,音苦簟反。

校勘记 卷 59 ↑ 蟾蜍,虾罶也。蟾音时占反,蜍音时诸反。

校勘记 卷 59 ↑ 倾覆谓顺帝为太子时废为济阴王。蟠音薄寒反。广雅曰:“蟠,曲也。”扬雄方言曰:“未升天龙谓之蟠。”

校勘记 卷 59 ↑ 倥音口弄反,□音子弄反。埤苍曰:“倥□,穷困也。”亦谓顺帝被废时也。

校勘记 卷 59 ↑ 《左传》曰:“晋侯在外十九年矣,险阻艰难备尝之矣,人之情伪尽知之矣。”

校勘记 卷 59 ↑ 事具〈宦者传〉。

校勘记 卷 59 ↑ 性者生之质,情者性之欲。性善情恶,情胜则荒淫也。

校勘记 卷 59 ↑ 《楚辞》曰:“瞻前而顾后兮,援镜自戒。”谓引前事以为镜而自戒□也。《韩诗外传》曰:“明镜所以照形,往古所以知今。”

校勘记 卷 59 ↑ 辟,罪也,音频亦反。

校勘记 卷 59 ↑ 恒,常也。若,顺也。孔安国注洪范云:“君行僭差则常阳顺之,常阳则多旱也。”

校勘记 卷 59 ↑ 顺帝永建三年正月,京师地震也。

校勘记 卷 59 ↑ 革,改也。复,反也。

校勘记 卷 59 ↑ 《周礼》,太宰以八柄诏王驭腢臣,一曰爵,二曰禄,三曰予,四曰置,五曰生,六曰夺,七曰废,八曰诛。

校勘记 卷 59 ↑ 《易乾凿度》曰:“太一取其数以行九宫。”郑玄注云:“太一者,北辰神名也。下行八卦之宫,每四乃还于中央。中央者,*(地神)**[北辰]*之所居,故谓之九宫。天数大分,以阳出,以阴入。阳起于子,阴起于午,是以太一下九宫,从坎宫始,自此而从于坤宫,又自此而从于震宫,又自此而从于巽宫,所以*(从)*[行]半矣,还息于中央之宫。既又自此而从于干宫,又自此而从于兑宫,又自此而从于艮宫,又自此而从于离宫,行则周矣,上游息于太一之星而反紫宫。行起从坎宫始,终于离宫也。”

校勘记 卷 59 ↑ 《前书》曰:“齐肃聪明者,神或降之。”在男曰觋,在女曰巫。觋音胡历反。

校勘记 卷 59 ↑ 眭弘字孟,鲁国蕃人也。昭帝时,以明经为议郎。夏侯胜字长公,东平人,好洪范五行传说,宣帝时为太子太傅。又成、哀时,有诏使刘向及子歆于秘书校定经、传、诸子等。九流谓儒家、道家、阴阳家、法家、名家、墨家、纵横家、杂家、农家,见艺文志、并无谶说也。

校勘记 卷 59 ↑ 殛,诛死也。

校勘记 卷 59 ↑ 衡集云“班与墨翟并当子思时,出仲尼后”也。

校勘记 卷 59 ↑ 前书武帝始置益州。

校勘记 卷 59 ↑ 衡集上事云:“河洛五九,六艺四九,谓八十一篇也。”傅音附。臣贤案:衡集云:“后人皮傅,无所容窜。”又扬雄《方言》曰:“秦、晋言非其事谓之皮傅。”谓不深得其情核,皮肤浅近,强相傅会也。后人不达皮肤之意,流俗本多作“颇传”者,误也。无所容窜谓不容妄有加增也。《庄子?曰:“窜句籍辞。”续汉书亦作“窜”。本作“篡”者,义亦通也。

校勘记 卷 59 ↑ 遁甲开山图曰:“禹游于东海,得玉珪,碧色,长一尺二寸,圆如日月,以自照,自达幽冥。”言宋景历纪推知水□,非洞视玉版所见也。

校勘记 卷 59 ↑ 永建,顺帝即位年也。复统谓废而复立,言谶家不论也。

校勘记 卷 59 ↑ 谓竞称谶书也。

校勘记 卷 59 ↑ 《韩子》曰“客为齐王画者。问:‘画孰难?’对曰:‘狗马最难。’‘孰易?’‘鬼魅最易。’狗马,人所知也,故难;鬼魅无形,故易”也。

校勘记 卷 59 ↑ 玄,道也,德也。老子曰:“玄之又玄,觿妙之门。”

校勘记 卷 59 ↑ 玄训,道德之训也。《论语?颜回曰:“仰之弥高。”

校勘记 卷 59 ↑ 《论语》孔子曰:“里仁为美,宅不处仁,焉得知?”里、宅,皆居也。

校勘记 卷 59 ↑ 《说文》曰:“膺,匈也。”《礼记》曰:“服膺拳拳而不息。”靓音才性反。前书音义曰:“靓与‘静’同。”

校勘记 卷 59 ↑ 修谓自修为善也。楚辞曰:“苟中情其好修兮。”

校勘记 卷 59 ↑ 竦,企立也。《礼记》曰:“为人臣止于恭,为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与国人交止于信。”跌,蹉也,音徒结反。绳墨谕礼法也。楚辞曰:“遵绳墨而不颇。”

校勘记 卷 59 ↑ 团团,垂魍也。诗曰:“心之忧矣,如或结之。”

校勘记 卷 59 ↑ 旌,明也。夜光,美玉。琼枝,玉树。以谕坚贞也。楚辞曰“折琼枝以继佩”也。

校勘记 卷 59 ↑ 案:□音租缓反。字书亦“纂”字也。纂,系也。诸家音并户珪反,误也。江蓠,香草也。本草经曰:“蘪芜,一名江蓠。”即芎䓖苗也。楚辞曰:“扈江蓠与薜芷兮,纫秋兰以为佩。”皆取芬芳以象德也。

校勘记 卷 59 ↑ 襞积,衣彝也。酷裂,香气盛也。司马相如曰:“酷裂淑郁。”又曰:“襞积褰皱。”允,信也。尘,久也。邈,远也。亏犹歇也。衣服芬芳,久而不歇,以喻道德著美,幽而不屈也。

校勘记 卷 59 ↑ 姱音口瓜反。王逸注楚词曰:“姱,好也。”攸,所也。言德虽美好,而时人不珍也。

校勘记 卷 59 ↑ 怠,惰也。皇,暇也。舍,废也。

校勘记 卷 59 ↑ 二八,八元、八恺也。遻,遇也,音五故反。虞,虞舜也。尚,慕也。恫,痛也,音通。辰,时也。痛己后时而不及之也。

校勘记 卷 59 ↑ 《山海经》曰,女默山有鸟,五采,名曰鸾,见则天下安宁。又曰,九疑山有五采之鸟,名鹥。淑,善也。特,独也。言灵鸟既独栖,善人亦少合也。

校勘记 卷 59 ↑ 旦,周公也。讟,谤也。信音申。成王立,周公摄政,其弟管叔、蔡叔等谤言,云公将不利于孺子,周公乃诛二叔。秋大孰未获,天大雷电以风,禾尽偃。成王与大夫启金縢之书,乃得周公所自以为功代武王之策,方信周公忠于国家也。事见《尚书》。

校勘记 卷 59 ↑ 蒸,觿也。僻,邪也。辟,法也。诗曰“人之多僻,无自立辟”也。

校勘记 卷 59 ↑ 曾,重也。羌,发语辞也。言己之志,无可为言之也。

校勘记 卷 59 ↑ 湛音沉。缤纷,乱魍也。

校勘记 卷 59 ↑ 雕虎,有文也。阽,临也。焦原,原名也。跟,足踵也。《尸子》曰:“中黄伯曰:‘我左执太行之獶,右执雕虎,唯象之未试,吾或焉。有力者则又愿为牛,与象,自谓天下之义人也。恶乎试之?曰,夫贫穷,太行之獶也;迹贱者,义之雕虎也。吾日试之矣。’”又曰:“莒国有名焦原者,广寻,长五十步,临百刃之溪,莒国莫敢近也。有以勇见莒子者,独□行剂踵焉,此所以服莒国也。夫义之为焦原也高矣,此义所以服一世也。”衡言躬履仁义,不避险难,亦足以服一代之人也。

校勘记 卷 59 ↑ 《左传》史克曰:“奉以周旋,不敢失坠。”论语孔子曰:“死而后已,不亦远乎?”

校勘记 卷 59 ↑ 化,变也。泯,灭也。

校勘记 卷 59 ↑ 萧,蒿也。笥,箧也。蕙、芷,并香草也。贵萧艾,喻任小人。谓蕙芷为不香,喻□贤人也。

校勘记 卷 59 ↑ 斥,远也。西施,越之美女也。要音于皎反。袅音奴了反。《吕氏春秋》曰:“要袅,古之骏马也。”服,驾也。箱,车也。言□远美女,又以骏马驾车,并喻不能用贤也。

校勘记 卷 59 ↑ 陂,不正也。离,被也。

校勘记 卷 59 ↑ 航,船也。《孙卿子》曰:“偷合苟容以持禄。”周书阴符曰:“四辅不存,若济河无舟矣。”

校勘记 卷 59 ↑ 袭,重也。周礼黑与青谓之黻,五色备曰绣。

校勘记 卷 59 ↑ 《说文》曰:“辫,交织也。”音蒱殄也。《礼记》曰:“男鞶革,*(革)*[女]鞶丝。”郑玄注云:“鞶,小囊,盛帨巾也。”总,佩玉也。

校勘记 卷 59 ↑ 璜,佩玉也。《尔雅》曰:“半璧曰璜。”言佩服之美,喻道德之盛也。

校勘记 卷 59 ↑ 淹,久也。栖□,游息也。耀灵,日也。楚辞曰:“耀灵安藏。”言年岁之蹉跎也。

校勘记 卷 59 ↑ 己知犹知己也。华,荣也。予,衡自谓也。𫛸□,鸟名,喻谗人也。《广雅》曰:“𫛴栴,布谷也。”楚辞曰:“恐𫛴栴之先鸣兮,使夫百草为之不芳。”王逸注云:“以喻谗言先至,使忠直之士被罪也。”言恃知己以相荣,反遇谗而见害也。

校勘记 卷 59 ↑ 三秀,芝草也。楚辞曰:“采三秀于山闲。”说文曰:“遒,迫也。”方秀遇霜,喻以贤被谗也。

校勘记 卷 59 ↑ 亹亹,进貌也。谓四时更进而代序。畴,谁也。伉,偶也。伉,协韵音苦郎反。

校勘记 卷 59 ↑ 咨,叹也。妒,忌也。嫮,美也,音胡故反。《楚辞》曰:“嫮目宜笑。”言嫉妒者,憎恶美人,故难与并也。韩谓齐仙人韩终也。为王采药,王不肯服,终自服之,遂得仙。楚辞曰:“羡韩觿之得一。”流亡谓流遁亡去也。

校勘记 卷 59 ↑ 岐址,山足也。周文王所居也。

校勘记 卷 59 ↑ 文君,文王也。端,正也。楚辞曰:“詹尹端策拂龟。”《周易遁卦上九》曰:“肥遁无不利。”淮南九师道训曰:“遁而能飞,吉孰大焉?”

校勘记 卷 59 ↑ 遁卦艮下干上,艮为山,故曰历觿山。从二至四为巽,巽为风,故曰翼迅风也。

校勘记 卷 59 ↑ 遁上九变而为咸。咸,感也。咸卦艮下兑上,从二至四为巽,与兑为二女也。崇岳谓艮也。从三至五为干。易说卦曰:“干为冰,兑为毁折。”阳不求阴,故曰冰折而不营也。

校勘记 卷 59 ↑ 干变为兑,乾为天,兑为泽,故曰天为泽。言天高尚为泽,谁云路之不平?言可行也。

校勘记 卷 59 ↑ □,勉也。干为金玉,故曰玉阶。峣峥,高峻魍。峣音尧。峥音士耕反。

校勘记 卷 59 ↑ 《左传》晋卜人曰:“筮短龟长,不如从长。”言筮之未尽,复以龟卜之也。《周礼》“龟人掌六龟之属,东龟曰果属,其色青”也。

校勘记 卷 59 ↑ 《诗·小雅》曰:“鹤鸣九□。”注云:“□,泽中溢水出所为也。自外数至九,喻深远也。”介,耿介也。龟经有栖鹤兆也。言卜得鹤兆也。逞,快也,协韵音丑贞反。

校勘记 卷 59 ↑ 瞥,视也,音普列反。冥翳,高远也。

校勘记 卷 59 ↑ 雕、鹗,鸷鸟也,以喻谗佞也。

校勘记 卷 59 ↑ 子谓衡也。有故于玄鸟谓卜得鹤兆也。《易》曰:“鸣鹤在阴,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与汝糜之。”言子归母氏然后得宁,犹臣遇贤君方享爵禄。劝衡求圣君以仕之也。

校勘记 卷 59 ↑ 悔,恶也。元辰,吉辰也。俶,整也。

校勘记 卷 59 ↑ 晞,干也。朝阳,日也。尔雅曰:“山东曰朝阳。”楚辞曰“朝濯发于阳谷,夕晞余身乎九阳”也。

校勘记 卷 59 ↑ 沥液,微流也。咀,嚼也。石菌,芝也。英,华也。

校勘记 卷 59 ↑ 翾,飞也,音许缘反。走犹赴也,音奏。八荒,八方荒远地也。淮南子曰:“登太山,履石封,以望八荒。”

校勘记 卷 59 ↑ 《帝王纪》曰:“少昊邑于穷桑,都曲阜,故或谓之穷桑帝。”地在鲁城北。衡欲往东方,故先过穷桑之野。三丘,东海中三山也,谓蓬莱、方丈、瀛洲。句芒、木正,东方之神也。

校勘记 卷 59 ↑ 道真谓道德之真。班固幽通赋曰:“矧沉躬于道真。”不浇曰淳,不杂曰粹。票音匹妙反,犹飘飖也。

校勘记 卷 59 ↑ 鳌,大龟也。列子曰:“勃海之东有大壑焉,其中有五山,一曰岱舆,二曰员峤,三曰方壶,四曰瀛洲,五曰蓬莱。随波上下往还,不得暂峙。仙圣诉于帝,使巨鳌十五举首而戴之,迭为三番,六万岁一交焉,五山始不动。”*音皮媛反。楚辞曰:“鳌戴山抃。”说文曰:“抃,□手也。”

校勘记 卷 59 ↑ 东方朔《十洲记》曰“瀛洲,在东海之东,上生神芝仙草,有玉石膏出泉如酒味,名之为玉酒,饮之令人长生”也。

校勘记 卷 59 ↑ 扶桑,日所出,在汤谷中,其桑相扶而生。见淮南子。

校勘记 卷 59 ↑ 《尔雅》曰:“山小而高曰岑。”郭璞注曰:“言岑崟也。”楚辞曰:“餐六气而饮沆瀣。”王逸注云:“沆瀣,夜半气也。”“粮”或作“粻”。

校勘记 卷 59 ↑ 《山海经》曰:“橥□墟在西北,方八百里,高万仞,上有木禾,长五寻,大五围。”昔,夜也。谷,生也。衡此夜梦禾生于橥□山之上,即下文云“抨巫咸作占梦,含嘉秀以为敷”是也。衡集注及近代注解皆云“昔日梦至木禾,今亲往见焉,是为发昔梦也。”臣贤案:衡之此赋,将往走乎八荒以后,即先往东方,次往南方,乃适西方,此时正在汤谷、扶桑之地,橥□乃西方之山,安得已往橥□见木禾乎?良由寻究不精,致斯谬耳。

校勘记 卷 59 ↑ 汤谷,日所出也。孔安国注《尚书》曰:“禹代乃为崇伯,故称伯。”《吴越春秋》曰:“禹登茅山,大会计理国之道,故更名其山曰会稽”也。

校勘记 卷 59 ↑ 《左传》曰:“禹合诸侯于涂山,执玉帛者万国。”《国语》仲尼曰:“昔禹致腢神于会稽之山,防风氏后至,禹杀而戮之。”客曰:“敢问谁为神?”仲尼曰:“山川之守,足以纪纲天下者,其守为神。”食言谓后至也。《尔雅》曰:“食,伪也。”

校勘记 卷 59 ↑ 长沙,今潭州也。从稽山西南向长沙,故云邪径。存犹问也。重华,舜名。葬于苍梧,在长沙南,故云“南邻”也。

校勘记 卷 59 ↑ 二妃,舜妻尧女娥皇、女英。翩,连翩也。傧,□也。濒,水涯也。刘向《列女传》曰:“舜陟方,死于苍梧,二妃死于江、湘之闲,俗谓之湘君、湘夫人也。”《礼记》云“舜葬苍梧,二妃不从”也。

校勘记 卷 59 ↑ 衡阿,衡山之曲也。黎,颛顼之子祝融也,为高辛氏之火正,葬于衡山。圮,毁也。盛弘之《荆州记》云:“衡山南有南正重黎墓。楚灵王时山崩,毁其坟,得营丘九头图焉。”

校勘记 卷 59 ↑ 河图曰:“天有九部八纪,地有九州八柱。东南神州曰晨土,正南卬州曰深土,西南戎州曰滔土,正西弇州曰□土,正中冀州曰白土,西北柱州曰肥土,北方玄州曰成土,东北咸州曰隐土,正东扬州曰信土。”愉,乐也。敖,游也。

校勘记 卷 59 ↑ 《淮南子》曰:“日至于昆吾,是谓正中。”高诱注云:“昆吾,丘名,在南方。”憩,息也。东方朔《神异经》曰:“南方有火山,长四十里,广四五里,昼夜火然。”陶犹炎炽也。

校勘记 卷 59 ↑ 芒,光芒也。《字林》曰:“熛,飞火也。”音必遥反。泫音胡犬反,沄音户昆反,并水流魍也。

校勘记 卷 59 ↑ 温风,炎风也。《淮南子》曰:“南方之极,自北户之外,南至委火、炎风之野,二万二千里。”惄音奴觌反。《尔雅》曰“惄,思也”。

校勘记 卷 59 ↑ 顝,独也,音苦骨反。不能留此,将复西行也。

校勘记 卷 59 ↑ 金天氏,西方之帝少□也。嬉,戏也。

校勘记 卷 59 ↑ 绳,系也,音山绮反。朱鸟,凤也。楚辞曰“凰皇翼其承旗”也。

校勘记 卷 59 ↑ 躔,次也。拓犹折也。《淮南子》曰:“建木在广都,若木在建木西,末有十日,其华照地。”山海经曰,广都之野,后稷葬焉。楚辞曰:“折若木以拂日。”踌躇犹俳回也。踌音直流反。躇音直余反。

校勘记 卷 59 ↑ 《山海经》曰“轩辕之国,在穷山之际,其*(不)*[下]寿者八百岁。龙鱼在其北,一曰虾鱼,有神巫乘此以行九野。一曰□鱼,在汪野北,其为鱼也如鲤鱼。白人之国在龙鱼北”也。

校勘记 卷 59 ↑ 九土,九州也。蓐收,西方神也。徂,往也。欲还中土也。

校勘记 卷 59 ↑ 欻,疾貌也,音许勿反。蜕音税。《说文》曰:“[蜕],蝉憨*(蜕)*所解皮也。”言去故就新,若蝉之蜕也。朋犹侣也。粹,美也。

校勘记 卷 59 ↑ 蹶音厥。郑玄注礼记云:“蹶,行处之貌也。”淮南子曰:“自东北方曰方土之山,曰苍门;东方曰东极之山,[曰]开明之门;东南方曰波母之山,曰阳门;南方[曰]南极之山,曰暑门;西南方曰编驹之山,曰白门;西方曰西极之山,曰闾阖之门;西北方曰不周之山,曰幽都之门;北方曰北极之山,曰寒门。凡八极之云,是雨天下,八门之风,是节寒暑。”尔雅曰:“台,我也。”野,协韵音神渚反。

校勘记 卷 59 ↑ 正绝流曰乱。《山海经》曰:“橥□之丘,其下有弱水之川环之。”注云:“其水不胜鸟毛。”潺湲,流貌也。逗,止也。华阴,华山之北也。临河,故云“湍渚”。

校勘记 卷 59 ↑ 号,呼也。圣贤颐墓记曰:“冯夷者,弘农华阴潼乡堤首里人,服八石,得水仙,为河伯。”龙鱼河图曰:“河伯姓吕名公子,夫人姓冯名夷。”俾,使也。清,静也。津,济度处。静之使无波涛也。棹,镣也。《淮南子》曰:“龙舟,鹢首,浮吹以虞。”予,我也。

校勘记 卷 59 ↑ 帝轩,黄帝也。铸鼎于湖,在今湖城县,与河、华相近。未归谓黄帝得仙升天,神灵未归。相佯犹俳回也。

校勘记 卷 59 ↑ 呬音许吏反。《尔雅》曰:“呬,息也。”蓁蓁,茂盛貌。《山海经》云:“北望河林,其状如蒨。”伟,美也。诗国风曰:“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仇。”衡莺河洲而思之也。

校勘记 卷 59 ↑ 黄灵,黄帝神也。尔雅曰:“詹,至也。访,谋也。摎,求也。”

校勘记 卷 59 ↑ 曰,黄帝答言也。六籍,六经也。

校勘记 卷 59 ↑ 逵,道也。尔雅曰:“覆,审也。畴,谁也。谟,谋也。”

校勘记 卷 59 ↑ 昆,兄也。淮南子曰:“昔公牛哀病七日,化而为虎。其兄觇之,虎搏而杀之,不知其兄也。”

校勘记 卷 59 ↑ □令,蜀王名也。令音灵。殪,死也。禅,传位也。引,长也。扬雄蜀王本纪曰“荆人□令死,其尸流亡,随江水上至成都,见蜀王杜宇,杜宇立以为相。杜宇号望帝,自以德不如□令,以其国禅之,号开明帝。下至五代,有开明尚,始去帝号,复称王”也。

校勘记 卷 59 ↑ 错,交错也。司命,天神也。春秋佐助期曰:“司命,神,名为灭党,长八尺,小鼻,望羊,多髭,□瘦,通于命运期度。”晰,明也,协韵音之逝反。

校勘记 卷 59 ↑ 窦谓孝文窦皇后也。繁庑,茂盛也。吕太后时,出宫人以赐诸王,窦姬家在清河,愿如赵近家,遗宦者吏,必置我赵伍中。宦者忘之,误置代伍中,姬涕泣不欲往,相强乃行。至代,代王独幸窦姬,生景帝,后立为皇后。景帝生十四子,后至光武中兴也。

校勘记 卷 59 ↑ 王谓孝平王皇后,莽之女也。前书聘以黄金二万斤,遣刘歆奉乘舆法驾,迎后于第。及莽篡位,后常称疾不朝,会莽诛,后自投火中而死。恤,忧也。诗小雅曰:“出则衔恤。”绝绪言无后也。

校勘记 卷 59 ↑ 尉谓都尉颜驷也。尨,苍杂色也。遘,遇也。汉武故事曰:“上至郎署,见一老郎,鬓眉皓白,问:‘何时为郎?何其老也?’对曰:‘臣姓颜,名驷,以文帝时为郎。文帝好文而臣好武,景帝好老而臣尚少,陛下好少而臣已老,是以三叶不遇也。’上感其言,擢为会稽都尉”也。

校勘记 卷 59 ↑ 董贤字圣卿,哀帝时为大司马,年二十二。衮,三公服也。时哀帝令为贤起颐,至尊无以加。及帝崩,王莽杀贤于狱中。《左传》曰,晋侯请隧,曰:“王章也。”《礼记》曰“二十曰弱冠”也。

校勘记 卷 59 ↑ 穆,鲁大夫叔孙豹也,谥曰穆。牛谓竖牛,豹之子也。幽,闭也。大夫称主。左传曰,叔孙豹奔齐,宿于庚宗,遇妇人而私焉。至齐,梦天压己,弗胜,顾而见人,号之曰“牛,助余”,乃胜之。及后还鲁,庚宗之妇人献以雉,曰:“余子长矣。”召而见之,则所梦也。遂使为竖,有宠。及穆子遇疾,竖牛欲乱其室,曰:“夫子疾病,不欲见人。”牛不进食,穆子遂饿而死。

校勘记 卷 59 ↑ 文,晋文公也。袪,袂也。忌,怨也。伯谓伯楚也。谒,告也。贼谓吕甥、冀芮等。宁,安也。后,文公也。初,晋献公使寺人勃鞮伐公于蒲城,公逾垣,勃鞮斩其袪。及公入国,吕甥、冀芮谋作乱,伯楚知之,以告公。公会秦伯于王城,杀吕、□。伯楚,勃鞮字也。事见国语也。

校勘记 卷 59 ↑ 通人谓穆子、文公等。暗于好恶谓初悦竖牛,后以饿死;始怨勃鞮,终能告贼。剖,分也。言通人尚暗于好恶,况爱宠昏惑者岂能分之?

校勘记 卷 59 ↑ 嬴,秦姓也。擿犹发也。谓始皇发谶,云“亡秦者胡”,乃使蒙恬北筑长城,以为外备,而不知胡亥竟为赵高所杀,秦氏遂亡,是发内。

校勘记 卷 59 ↑ 辇,运也。违,避也。车谓张车子也。有夫妇夜田者,天帝见而矜之,问司命曰:“此可富乎?”司命曰:“命当贫,有张车子财可以借而与之期。曰,车子生,急还之。”田者稍富,及期,夫妇辇其贿以逃。同宿有妇人,夜生子,问名于其父,父曰:“生车闲,名车子。”其家自此之后遂大贫敝。见搜神记。

校勘记 卷 59 ↑ 《尔雅》曰:“谇,告也。”《左传》曰:“日有食之。梓慎曰:‘将水。’叔孙昭子曰:‘旱也。’后果大旱。”又曰“宋、□、陈、郑将火,郑大夫裨醋请瓘斝、玉瓒禳火,子产弗予。醋曰:‘不用吾言,郑又将火。’子产曰:‘天道远,人道迩,非尔所及。’遂不与,亦不复火”也。

校勘记 卷 59 ↑ 梁叟,梁国之老人也。丁,当也。睇,视也。矧,况也。《吕氏春秋》曰:“梁北有黎丘乡,乡有丈人往市,醉而归者,黎丘奇鬼效其子之状而道苦之。丈人醒,谓其子曰:‘吾为而父,我醉,女道苦我,何故?’其子泣曰:‘必奇鬼也。’丈人明日之市,醉,其真子迎之,丈人拔剑而刺之。”事音侧利反。前书音义曰“江东人以物插地中为事”也。

校勘记 卷 59 ↑ 绵挛犹牵制也。涬音胡鼎反。衡集注云:“涬,引也。言勿牵制于俗,引忧于己。”诗曰:“无思百忧,只自重兮。”

校勘记 卷 59 ↑ 监,视也,孔,甚也。棐,辅也。忱,诚也。佑,助也。言天之视人甚明,唯辅诚信而助仁德也。《尚书》曰:“天监厥德。”又曰:“天威棐忱。”

校勘记 卷 59 ↑ 蠲,絜也。祈,求也。《尔雅》曰:“厖,大也。禠,福也。”《帝王纪》曰:“汤时大旱七年,殷史卜曰:‘当以人祷。’汤曰:‘必以人祷,吾请自当。’遂斋戒,翦发断爪,以己为牲,祷于桑林之社,果大雨。”言蒙天大福以拯救人。衡集“祈”字作“祊”。祊,祭也。禠音斯。

校勘记 卷 59 ↑ 景,宋景公也。三虑谓三善言也。景公有疾,司马子韦曰:“荧惑守心。心,宋之分野。君当祭之,可移于相。”公曰:“相,股肱也。除心腹之疾而寘之股肱,可乎?”曰:“可移于民。”公曰:“民所以为国,无民何以为君?”曰:“可移于岁。”公曰:“岁,所以养人也。岁不登,何以畜人乎?”子韦曰:“君善言三,荧惑必退三舍。”见《吕氏春秋》也。

校勘记 卷 59 ↑ 魏颗,魏武子之子也。亮,信也。《左传》曰,晋魏颗败秦师于辅氏,获杜回。杜回,秦之力人也。初,魏武子有嬖妾,武子疾,命颗曰:“必嫁是妾。”疾病,则曰:“必以为殉。”及卒,颗嫁之,曰:“疾病则乱,吾从其治也。”辅氏之役,颗见老人结草以亢杜回,踬而颠,故获之。夜梦之曰:“余,而所嫁妇人之父也。尔用先人治命,余是以报也。”

校勘记 卷 59 ↑ 《尚书》曰:“咎繇迈种德。”注云:“迈,行也。种,布也。”英、六,并国名。咎繇能行布道德,子孙茂盛,封于英、六。帝王纪:“□陶卒,葬之于六,禹封其少子于六,以奉其祀。”六故城在今寿州安丰县南也。

校勘记 卷 59 ↑ 根生谓寄生也。言百草至寒皆雕落,唯寄生独荣于桑之末。本草经:“桑上寄生,一名寄屑,一名寓木,一名宛童。”以喻咎繇封于英、六,余国先灭,英、六独存也。

校勘记 卷 59 ↑ 言咎繇布德行仁,庆流后裔,诗曰:“无言不雠。”易曰:“无往不复”也。

校勘记 卷 59 ↑ 盍,何不也。蓄犹待。言何不远游以飞声誉,谁谓时之可待?言易逝也。

校勘记 卷 59 ↑ □惘犹敞恍也。

校勘记 卷 59 ↑ 偪,迫也。宣,□也。

校勘记 卷 59 ↑ 《淮南子》曰:“北方之极,自九泽穷大海之极,有冻寒积*(水)*[冰]雪雹腢冰之野。”硙音牛哀反。世本云:“公输作石硙。”《说文》曰:“皑皑,霜雪之貌也。”盖古字“硙”与“皑”通。冱音胡故反。杜预注左传云:“冱,闭也。”

校勘记 卷 59 ↑ 玄武谓龟、蛇也。曲礼曰:“前朱爵而后玄武。”壳,龟甲也。尔雅曰:“螣,螣蛇。”蜿,屈也。纠,缠结也。骚骚,协韵音修。纠音古由反。

校勘记 卷 59 ↑ 矜,竦也。并犹聚也。凌,冰也,音力澄反。失条言寒也。

校勘记 卷 59 ↑ 太阴,北方极阴之地也。楚词曰:“选鬼神于太阴。”

校勘记 卷 59 ↑ 高阳氏,帝颛顼也。《山海经》曰:“东北海之外,附禺之山,帝颛顼与九嫔葬焉。”相,视也。寓,居也。□,屈也,音乞凤反。宅幽谓居北方幽都之地。尚书曰:“宅朔方曰幽都。”

校勘记 卷 59 ↑ 庸,劳也。织络犹经纬往来也。瘳,愈也。言劳于往来四方,经积冰炎火之地,彼此亦何差也。“织”或作“识”,“络”或作“骆”。

校勘记 卷 59 ↑ 《淮南子》曰:“北极之山,曰寒门。”楚辞曰:“踔绝垠乎寒门。”垠音玉巾反。《广雅》曰:“垠,或作“限”也。

校勘记 卷 59 ↑ (踯)*[蹒],风也。㴋,疾也,音肃。媵,送也。翩飘亦疾魍也。禁,协韵音金。

校勘记 卷 59 ↑ 谽□,深魍也。谽音呼含反。□音呼加反。碄音林,亦深貌也。既游四方,又入地下。

校勘记 卷 59 ↑ 重阴,地中也。《国语》曰:“鲁季桓子穿井,获土缶,中有虫若羊焉,使问仲尼。仲尼对曰:‘土之怪曰坟羊。’”

校勘记 卷 59 ↑ 慌忽,无形貌也。

校勘记 卷 59 ↑ 右谓西方也。密,山名也。《山海经》曰,西北曰密山。黄帝取密山之玉策,投之钟山之阴。暗,幽隐也。蹊,路也。

校勘记 卷 59 ↑ 速,召也。烛龙,北方之神也。《山海经》曰:“西北海之外有神,人面蛇身,而赤其眼,及晦视乃明,不食不寝,是烛九阴,是谓烛龙。”炬,可以照明。

校勘记 卷 59 ↑ 瑶溪,瑶岸也。《山海经》曰:“钟山之东曰瑶岸。”又曰:“钟山,其子曰鼓,其状人面而龙身,是与钦厮杀祖江于橥□之阳。”□音邳。尔雅曰:“刘,杀也。”

校勘记 卷 59 ↑ 王母,西王母也。银台,仙人所居也。羞,进也。本草经曰:“白芝,一名玉芝。”

校勘记 卷 59 ↑ 《山海经》曰:“橥□之丘,有人戴胜虎齿,有尾,穴处,名曰西王母。”慭,相传音宜觐反。杜预注《左传》:“慭,发语之音也。”臣贤案张揖字诂,慭,笑貌也,*(呜)*[听]之别体,音许近反,与此义合也。

校勘记 卷 59 ↑ 诗含神雾曰:“太华之山,上有明星玉女,主持玉浆,服之*(神)*[成]仙。”宓妃,洛水神也。

校勘记 卷 59 ↑ 姣,好也,音古巧反。蛊音野,谓妖丽也。嫮音胡故反,好貌也。楚辞曰“嫮目宜笑”也。

校勘记 卷 59 ↑ 婧音财性反,谓妍婧也。筜音圭,妇人之上服。《尔雅》曰:“妇人之徽谓之褵。”郭璞注云:“即今之香缨也。”

校勘记 卷 59 ↑ 的□,明也。遗光言光彩射人也。

校勘记 卷 59 ↑ 环、琨,并玉珮也。《白虎通》曰“修道无穷即佩环,能本道德即佩琨”也。玄黄谓缯绮也。《尚书》曰:“厥篚玄黄。”言玉女、宓妃等既献环珮,又赠以缯绮也。

校勘记 卷 59 ↑ “赂”或作“贻”。浩荡,广大也。言不以玉女及赠遗为美也。楚辞曰:“怨灵修之浩荡。”

校勘记 卷 59 ↑ 双材谓玉女、宓妃也,即上文所谓“二女感于崇岳”也。

校勘记 卷 59 ↑ 鞭煴,气也。《易系辞》曰:“天地鞭煴。”张揖字诂曰:“花,古花字也。”处子,处女也。怀,思也。《庄子》曰:“绰约若处子。”诗曰:“有女怀春。”

校勘记 卷 59 ↑ 淑,善也。诗曰:“如何如何,忘我实多。”

校勘记 卷 59 ↑ 赋谓玉女所歌诗也。亟,疾也,音纪力反。即上所谓“冰折不营”也。

校勘记 卷 59 ↑ 《山海经》曰:“河出橥□西北嵎。”萦,曲也。《尔雅》曰:“小沚曰坻。”谓水中高地,以龟负之,可以架桥也。□犹横度也。《广雅》曰“无角曰螭龙”也。

校勘记 卷 59 ↑ 阆风,山名,在橥□山上。楚词曰:“登阆风而绁马。”《淮南子》曰:“橥□山有曾城九重,高万一千里,上有不死树在其西。”今以不死木为默也。

校勘记 卷 59 ↑ 瑶,琼也。楚辞曰:“屑琼繠以为粻。”炮,粮也。□音*(居)*[古]于反,谓酌也。河图曰:“橥山出五色流水,其白水东南流入中国,名为河”也。

校勘记 卷 59 ↑ 抨,使也,音普耕反,又补耕反。巫咸,神巫也。《山海经》曰,大荒之中有灵山,巫咸、巫彭、巫谢等十巫。衡既梦木禾,今故令巫咸占之也。元,善也。

校勘记 卷 59 ↑ 滋,茂也。《淮南子》曰:“昏张中则务种谷。”《说文》曰:“禾,嘉谷也。至二月始生,八月而孰,得时之中,故谓之禾。”

校勘记 卷 59 ↑ 颖,穟也。本,禾本也。言禾既垂穟顾本,人亦当思故居也。《淮南子》曰:“孔子见禾三变,始于粟,生于苗,成于穟,乃叹曰:‘我其首禾乎?’”高诱注云:“禾穟向根,君子不忘本也。”

校勘记 卷 59 ↑ 姑,且也。懿,美也。庐犹居也。

校勘记 卷 59 ↑ 佥,皆也。迓,迎也。

校勘记 卷 59 ↑ 丰隆,雷也。軯,声也,音普耕反。震霆,霹雳也。霆音庭。列缺,电也。晔,光也。

校勘记 卷 59 ↑ 云师,屏翳也。□,阴儿,音徒感反。《尔雅》曰:“暴雨谓之涷。”沛,雨魍也。涂,协韵音徒故反。楚辞曰:“使涷雨兮洒尘。”

校勘记 卷 59 ↑ 轙音鱼绮反。尔雅曰:“载辔谓之轙。”郭璞注云:“轙,軶上环也,辔所贯也。”雕,以玉饰车也。树,立也。葩,华也,于车上建华盖。扰,驯也。《广雅》曰“有翼曰应龙”也。

校勘记 卷 59 ↑ 《周颂》曰:“怀柔百神。”森,觿魍也。屯,聚也。

校勘记 卷 59 ↑ 修,长也。揭,低昂魍也。

校勘记 卷 59 ↑ 咢音五各反。一作“岌”,并冠高魍也。映盖谓冠与车盖相映也。𬘭音林,𫄥音离,盛魍也。辉音胡本反。光*也。

校勘记 卷 59 ↑ 八乘,八龙也。楚辞曰:“驾八龙之蜿蜿。”摅犹腾也。

校勘记 卷 59 ↑ 氛,天气也。旌,羽旌也。溶音勇。王逸注楚辞曰:“溶,广大魍也”。霓,雌虹也。

校勘记 卷 59 ↑ 𫐉音零。《说文》曰:“车辎闲横木也。”楚辞曰:“倚结𫐉兮太息。”轵音之是反。杜子春注《周礼》云:“轵,两尧也。”《说文》云:“车轮小穿也。”还睨,顾瞻也。药音铄,热魍也。言顾瞻乡国而心热也。

校勘记 卷 59 ↑ 上都谓天上也。赫戏,盛魍也。衡既□历四海,方欲游于天上,故云何不忘其故居,而苦迷惑思之。

校勘记 卷 59 ↑ 青雕,青文龙也。揵,坚也,音巨偃反。芝,盖也。素威,白武也。礼记曰:“左青龙而右白武。”说文曰“钲,铙也,似铃”也。

校勘记 卷 59 ↑ 长离,即凤也。水衡,官名,主水官也。玄冥,水神也。司马相如大人赋曰“前长离而后矞皇”也。

校勘记 卷 59 ↑ 箕伯,风师也。函犹含也。澄,清也。淟音它典反。涊音乃典反。楚辞曰:“切淟涊之流俗。”王逸注曰:“淟涊,垢浊也。”

校勘记 卷 59 ↑ 鸾,铃也,在镳。譻,声也,音嘤。楚辞曰“鸣玉鸾之啾啾”也。

校勘记 卷 59 ↑ 霄,云也。蔑蒙,气也。蒙音莫孔反。上征,上于天也。扬雄甘泉赋曰:“浮蔑蒙而撇天。”

校勘记 卷 59 ↑ 翼翼,飞魍。戾,至也。回回,光魍。楚辞曰:“皇剡剡其扬灵。”王逸注云:“扬其光灵也。”

校勘记 卷 59 ↑ 阍,主门者。天皇,天帝也。扬雄甘泉赋曰:“选巫咸兮叫帝阍。”

校勘记 卷 59 ↑ 《史记》曰,赵简子曰:“我之帝所甚乐,与百神游于钧天,广乐九奏。”《左传》,郑庄公赋“大隧之中,其乐也融融”。姜出,赋“大隧之外,其乐也泄泄”。“肜”与“融”同也。

校勘记 卷 59 ↑ 诗序曰:“太平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律,十二律也。乐□图征曰:“圣人承天以立均。”宋均注曰:“均长八尺,施弦以调六律也。”建,立也。衡言听九奏之乐,考政化之得失,而思其终始也。

校勘记 卷 59 ↑ 盘,乐也。逸,纵也。斁,厌也,音亦,又音徒故反,古“度”字也。庄子曰:“乐未毕也,哀又继之。”

校勘记 卷 59 ↑ 素,素女也。史记曰:“太帝使素女鼓五十弦*(琴)*[瑟]。”大容,黄帝乐师也。念哉,戒逸乐也。

校勘记 卷 59 ↑ 溢,满也。迨,及也。□翔,将远逝也。

校勘记 卷 59 ↑ 紫宫、太微,并星名也。肃肃,清也。阆阆,明大也。

校勘记 卷 59 ↑ 《史记》曰:“天驷旁一星曰王良。”高阁,阁道星也。《史记》曰:“绝汉抵营室曰阁道。”锵锵,高魍也。

校勘记 卷 59 ↑ 罔车,毕星也。幕幕,罔魍。青林,天苑也。

校勘记 卷 59 ↑ 弧,星名也。易曰:“弧矢之利以威天下。”拨音方割反。剌音力达反。拨剌,张弓魍也。嶓颐,山也。封,大也。狼,星名。河图曰:“嶓颐之精,上为狼星。”

校勘记 卷 59 ↑ 壁,东壁也。史记曰,羽林天军西为壁垒,旁大星为北落。牵牛北为河鼓。磅硠,声也。磅音普郎反。硠音郎。

校勘记 卷 59 ↑ 《史记》曰,王良旁有八星绝汉曰天潢,云汉曰天河也。

校勘记 卷 59 ↑ 招摇、摄提,星名也。□音居流反,低回□流回转之魍。二纪,日月也。五纬,五星也。绸缪,相次之魍也。遹皇,行魍也。

校勘记 卷 59 ↑ 彧音孚万反,卷音拳,并□翔自恣之魍也。

校勘记 卷 59 ↑ □音一六反,汨音于笔反,飂音辽,沛音普盖反,并疾魍也。□,小也。□音亡小反。逿,徒郎反。

校勘记 卷 59 ↑ □糁,雷声也。□音康。糁音苦盖反。淫裔,电魍也。狂,疾也。

校勘记 卷 59 ↑ 庬音亡孔反。澒,胡孔反。孝经援神契曰:“天度蒙澒。”宋均注云:“蒙澒,未分之象也。”《说文》曰:“宕,过也。”冥,幽冥也。贯,穿也。前书谷永上书曰:“登遐倒景。”音义曰:“在日月之上,日月反从下照,故其景倒也。”厉,陵厉也。

校勘记 卷 59 ↑ 春秋运斗枢曰:“北斗第六星为开阳。”俯音俯。暗蔼,远魍也。暗音乌感反。

校勘记 卷 59 ↑ 《说文》曰:“悁悁,忧也。”音于缘反。诗国风曰“劳心悁悁”也。

校勘记 卷 59 ↑ 辀,辕也。

校勘记 卷 59 ↑ 偷音通侯反。怀,安也。

校勘记 卷 59 ↑ 阊阖,天门。

校勘记 卷 59 ↑ 倏,忽也。眩音县,眃音混,疾魍也。常闾,故里。

校勘记 卷 59 ↑ 谓初游于四方天地之闲以自淫放,今改悔也。

校勘记 卷 59 ↑ 楚辞曰:“退将复修吾初服。”王逸注曰:“修吾初始清絜之服也。”娑娑,衣魍。参参,长魍。

校勘记 卷 59 ↑ 以六艺为车而驾之也。以道德为林而游之也。

校勘记 卷 59 ↑ □,网也,音古。儒家,子思、孟轲、孙卿等。墨家谓墨翟、胡非、尹佚等。

校勘记 卷 59 ↑ 琴操曰:“归耕者,曾子之所作也。曾子事孔子十余年,晨觉,眷然念二亲年衰,养之不备,于是援琴鼓之曰:‘往而不反者年也,不可得而再事者亲也。歔欷归耕来日!安所耕历山盘乎!’”钦崟,山魍。崟音吟。

校勘记 卷 59 ↑ 共音恭。《易》曰:“君子终日干干,夕惕若,厉。”惕,惧也。厉,病也。□,整也。

校勘记 卷 59 ↑ 恧,笾也,音女六反。

校勘记 卷 59 ↑ 《老子》曰:“上德无为。”

校勘记 卷 59 ↑ 《老子》曰:“不出户而知天下。”

校勘记 卷 59 ↑ 系,系也。老子曰:“天长地久。”左氏传曰“俟河之清,人寿几何”也。

校勘记 卷 59 ↑ 六区谓四方上下也。

校勘记 卷 59 ↑ 阶,升也。《论语》曰:“夫子之不可及,犹天之不可阶而升。”仙夫,仙人也。诗鄁风曰:“□舟言仁而不遇也。”其诗曰:“泛彼□舟,亦泛其流。忧心悄悄,愠于腢小。静言思之,不能奋飞。”郑玄注云:“舟,载度物者也。今不用,而与觿物泛泛然俱流水中,谕仁人不用,而与腢小并列。”悄悄,忧魍也。臣不遇于君,犹不忍奋翼而飞去。吝,惜也。衡亦不遇其时,而为宦者所谗,故引以自谕也。

校勘记 卷 59 ↑ 松,赤松子也。乔,王子乔也。《列仙传》曰:“赤松子,神农时雨师,服水玉,教神农,能入火自烧。至橥□山上,常止西王母石室,随风上下。王子乔,周灵王太子晋也。好吹笙作凤鸣,游伊洛闲。道士浮丘公接上嵩高山,三十余年。后来于山上,见桓良曰:‘告我家,七月七日待我缑氏山头。’果乘白鹄住山颠,望之不得到,举手谢时人,数日去。”字林曰:“跱,踞也。”谓得仙高踞也。离,附也。携,离也。

校勘记 卷 59 ↑ 朅,去也,音丘列反。“諆”或作“谋”。諆亦谋也,音基,字从“其”。

校勘记 卷 59 ↑ 河闲王名政。

校勘记 卷 59 ↑ 衡集作“玄图”,盖玄与悬通。

校勘记 卷 59 ↑ 衡表曰“臣仰干史职,敢徼官守,窃贪成训,自忘顽愚,愿得专于东观,毕力于纪记,竭思于补阙,俾有汉休烈,比久长于天地,并光明于日月,照示万嗣,永永不朽”也。

校勘记 卷 59 ↑ 衡集其略曰:“《易》称宓戏氏王天下,宓戏氏没,神农氏作,神农氏没,黄帝、尧、舜氏作。史迁独载五帝,不记三皇,今宜并录。”又一事曰:“帝系,黄帝产青阳、昌意。周书曰:‘乃命少□清。’清即青阳也,今宜实定之。”

校勘记 卷 59 ↑ 瑗撰平子碑文也。

校勘记 卷 59 ↑ 易系辞曰:“范围天地之化。”王弼注云:“拟范天地而周备其理也。”谓作浑天仪也。

校勘记 卷 59 ↑ 机物谓作候地动仪等。

校勘记 卷 59 ↑ 礼记文也。

校勘记 卷 59 ↑ 损,减也。言艺不减于德,一也。

校勘记 卷 59 ↑ 三才,天、地、人。言人虽与天地通为三才,而性灵多蔽,罕能知天道也。

校勘记 卷 59 ↑ 玄犹深也。□音制。

校勘记 卷 60 一九五三页一〇行 会羌虏坎起 按:“坎”原作“蹲”,迳据汲本改。

校勘记 卷 60 一九五四页三行 拜为校书郎中 “校”原作“挍”,迳据汲本、殿本改。按:校挍本通作,然各本皆作“校”,且注文亦作“校”,故改。

校勘记 卷 60 一九五四页七行 谢承*[书]*及续汉书 “承”原斗“丞”,迳改正。按:当作“谢承书及续汉书”,谓谢承后汉书及司马彪续汉书也,今补“书”字。

校勘记 卷 60 一九五五页三行 *[劝]*收藏 据汲本、殿本补。

校勘记 卷 60 一九五五页三行 欢嬉喜乐 按:汲本、殿本“嬉”作“欣”。

校勘记 卷 60 一九五五页八行 有才不能用 按:刊误谓“才”当作“财”。

校勘记 卷 60 一九五六页三行 今王*(颇)*鼓乐于此 据刊误删,与今本孟子合。

校勘记 卷 60 一九五六页八行 诗咏*(囿)**[圃]*草 据汲本改,注同。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囿”当从闽本作“圃”。诗“东有甫草”,郑氏读如“圃”。

校勘记 卷 60 一九五六页一〇行 恢胎旷荡 按:“恢”原作“□”,俗体字,迳改正。下“营围恢廓”同。

校勘记 卷 60 一九五六页一〇行 寥豁郁泱 按:“寥”原斗“寒”,迳据汲本、殿本改正。

校勘记 卷 60 一九五六页一一行 左概嵩狱 按:王念孙读书杂志余编谓“概”当作“枕”,字之误也。水经汝水注、太平御览地部引此,并作“左枕嵩岳”。

校勘记 卷 60 一九五六页一一行 箕背王屋 按:王念孙谓“箕背”当作“背箕”,与“面据”相对,箕读为基,基亦据也,言前据衡阴,后据王屋也。水经汝水注引此,正作“背基王屋”。

校勘记 卷 60 一九五六页一三行 昌本深蒱 殿本“蒱”作“蒲”,注同。按:蒱蒲通。

校勘记 卷 60 一九五六页一五行 丰彤对蔚 按:“彤”原作“肜”,迳依汲本、殿本改。

校勘记 卷 60 一九五七页一五行 东曰衡山多青*(惧)**[□]* 按:引文见山海经中次八经。善丹曰雘,□丹;善青曰□,□青。山海经凡言“青□”,皆□青作“□”,兹据改。

校勘记 卷 60 一九五七页一七行 应劭 按:“劭”原斗“邵”,迳改正。

校勘记 卷 60 一九五八页二行 *(薄)**[簿]*云 据集解本改。按:张森楷谓簿即河南十二县簿,太平御览屡引之。

校勘记 卷 60 一九五八页五行 *(汍)**[氿]*泉穴出 各本并误,据尔雅改。

校勘记 卷 60 一九五八页一三行 尔雅曰茆凫葵 按:“尔雅”当作“广雅”。沉钦韩谓尔雅无此语,见广雅释草。

校勘记 卷 60 一九五八页一四行 生于水中*(矣)**[涘]* 据殿本改。

校勘记 卷 60 一九五九页二行 本或作*(蘳)**[□]* 据汲本改。按:汲本无“或”字。

校勘记 卷 60 一九五九页五行 鄙𫘤噪讙 按:李慈铭谓“鄙”当作“𬳵”。注引韩诗“𬳵𬳵俟俟”,即毛诗之“□□俟俟”也。

校勘记 卷 60 一九五九页一三行 缳于山有罕 按:今国语齐语作“缳山于有牢”。一九六〇而四行栖招摇与玄弋}} 按:沈钦韩谓“玄弋”当作“玄戈”。隋书天文志“玄戈一星,在招摇北”。新唐书兵志“武德三年更以关中富平道为玄弋军,军置将副各一人”,皆取星文为号。

校勘记 卷 60 一九六〇页五行 扬金亨而扦玉瓖 按:沉家本谓“亨”当作“□”。说文:“□,□盖也。”读若范,大徐亡范切。注中之“无犯反”,即大徐之“亡范切”,其音是矣。而又云“一云子公反”,盖唐时已有误作“亨”者,故注家遂有此音而不知其非耳。

校勘记 卷 60 一九六〇页九行 狗马角逐 按:汲本“角”作“争”。

校勘记 卷 60 一九六〇页一一行 祋殳狂击 按:“祋”原斗“□”,迳改正。注同。

校勘记 卷 60 一九六〇页一四行 玉路重*(较)**[辂]*也 据殿本改。

校勘记 卷 60 一九六一页五行 蛇行有尾目*(赤)**[亦]*画于旌旗也 按:刊误谓妖星但见尾目而已,又言其赤,非也。当作“蛇行有尾目,亦画于旌旗也”。上文太常画日月,故云“亦画”也。今据改。

校勘记 卷 60 一九六一页六行 高广各四寸在马□前 按:续书舆服志注引独断,“四寸”作“五寸”,“马□”作“马髦”。

校勘记 卷 60 一九六一页八行 我车既好 刊误谓“我”当作“田”。按:诗小雅车攻作“田”。

校勘记 卷 60 一九六二页一行 猑缟趼 殿本“猑”作“𫘥”。按:今本尔雅作“𫘥”。

校勘记 卷 60 一九六二页一一行 狱□态 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当作“猘”。

校勘记 卷 60 一九六二页一二行 杪标端 按:“标”原斗“摽”,迳改正。注同。

校勘记 卷 60 一九六三页四行 裎*(袒)**[裸]*也 据汲本、殿本改。

校勘记 卷 60 一九六四页一行 导鬼区 按:刊误谓“导”当作“道”。

校勘记 卷 60 一九六四页七行 树以蒱柳 汲本、殿本“蒱”作“蒲”,注同。按:蒲蒱通。

校勘记 卷 60 一九六四页一二行 咏歌于伶萧 按:汲本“萧”作“箫”。

校勘记 卷 60 一九六四页一五行 帅百隶以驱疫 按:“驱”原斗“欧”,迳改正。

校勘记 卷 60 一九六五页一一行 公孙捷*[曰捷]*持盾而再搏乳虎 据汲本补。按:宋本注无“曰捷”二字,故刘攽刊误谓如下文,则此少“曰吾”二字。此“曰捷”二字疑毛子晋以意补之。张森楷校勘记谓据下二子皆曰“吾”,不自称名,则捷亦不宜独自称名,刘谓少“曰吾”二字是也,未知子晋何从改作“捷”。

校勘记 卷 60 一九六六页七行 螭龙*(也)**[属]* 据汲本改。

校勘记 卷 60 一九六六页一〇行 萧鼓鸣兮 按:汲本“萧”作“箫”。

校勘记 卷 60 一九六六页一二行 汉水之神*[女]* 据汲本、殿本补。

校勘记 卷 60 一九六六页一四行 鸥白鸥也 按:汲本“白鸥”作“白鹇”。

校勘记 卷 60 一九六六页一六行 *(白)**[野]*凫也 据汲本、殿本改。

校勘记 卷 60 一九六七页一行 今𫚢额白鱼*(鲤)**[也]* 据汲本、殿本改。

校勘记 卷 60 一九六七页一五行 摆亦捭字也 按:“捭”原斗“裨”,迳改正。

校勘记 卷 60 一九六七页一五行 班固西都赋曰置互摆牲 按:沉钦韩谓此张衡西京赋语,注误以为班固。

校勘记 卷 60 一九六八页八行 孟子谓齐*[宣]*王曰 据汲本、殿本补。

校勘记 卷 60 一九六八页一四行 是以名通言语之官为象胥 刊误谓“名通”当作“通名”,谓总称言语之官为象胥也。按:周礼郑注作“是因通言语之官为象胥云”,阮元校勘记谓大字本“因”下有“名”字,则刊误之说非也。

校勘记 卷 60 一九六九页三行 嘉岐阳 按:“岐”原作“歧”,迳改正。注同。

校勘记 卷 60 一九七〇页一五行 时左将奏融*(道)**[遭]*兄子丧 据殿本改。

校勘记 卷 60 一九七一页一行 出为河闲王厩长史 按:刊误谓厩长即是官名,“史”字衍。

李贤注 卷 60 五行、天文志

李贤注 卷 60 圉,县,故城在今汴州陈留县东南。

李贤注 卷 60 谢承书曰:“勋字君严。”

李贤注 卷 60 王莽改陇西郡曰厌戎郡,守曰连率。

李贤注 卷 60 礼记曰:“曾子有疾,童子曰:‘华而睆,大夫之箦欤?’曾子曰:‘然,斯季孙之赐也,我未之能易也。元起易箦。’曾元曰:‘幸而至于旦,请敬易之。’曾子曰:‘尔之爱我也不如彼也。君子之爱人也以德,细人之爱人也以姑息。吾何求哉?吾得正而毙焉,斯已矣。’举扶而易之,反席未安而没。”言虽临死不失正道也。

李贤注 卷 60 邕祖携碑云:“携字叔业,有周之胄。昔蔡叔没,成王命其子仲使践诸侯之位,以国氏姓,君其后也。君曾祖父勋,哀帝时以孝廉为长安邰长。及君之身,增修厥德,顺帝时以司空高弟迁新蔡长,年七十九卒。长子棱,字伯直,处俗孤党,不协于时,垂翼华发,人爵不升,年五十三卒。”谥法曰:“清白守节曰贞,纯行不差曰定。”

李贤注 卷 60 杨雄作解嘲,班固作答宾戏,崔骃作达旨。

李贤注 卷 60 韪亦是也。

李贤注 卷 60 颠,顶也。华顶谓白首也。新序齐宣王对闾丘卬曰:“士亦华发堕颠而后可用耳。”《左传》宋司马子鱼曰:“虽及胡耇,获即取之。”杜预注曰:“胡耇,元老之称。”

李贤注 卷 60 易曰“圣人之大宝曰位。何以守位?曰仁。何以聚人?曰财”也。

李贤注 卷 60 挚,伊尹名也。《史记》曰,伊尹欲干汤而无由,乃为有莘媵臣,负鼎俎以滋味说汤,致于王道。衒,自媒衒也。论语孔子曰:“行义以达其道。”又曰:“富而可求,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周礼》涤狼氏下士八人,执鞭以辟道也。

李贤注 卷 60 淮南子曰:“宁戚欲干齐桓公,穷困无以自达,于是为商旅,将车以适于齐,暮宿于郭门,饭牛车下,望见桓公,乃击牛角而[疾]商歌。桓公闻之曰:

李贤注 卷 60 孟子曰:“若仲尼者,拔乎其萃,出乎其类。”

李贤注 卷 60 瑞应图曰“景云者太平之应也,一曰庆云”也。

李贤注 卷 60 羡音以战反,本或作“美”。

李贤注 卷 60 回,曲也。要音一遥反。言履直道,则不能有所至也。

李贤注 卷 60 遗犹留也。

李贤注 卷 60 彼谓贫贱,此谓荣禄。

李贤注 卷 60 谡然,翕敛之魍,音所六反。

李贤注 卷 60 居犹坐也。释,解也。

李贤注 卷 60 大极,天地之始也。《易》曰:“易有太极,是生两仪。”

李贤注 卷 60 洪,大也。

李贤注 卷 60 贾逵注国语曰:“小崩曰氿。”

李贤注 卷 60 《淮南子》曰:“武王伐纣,左操黄钺,右执白旄而麾之,则瓦解而走,遂土崩而下。”

李贤注 卷 60 讲,习也。

李贤注 卷 60 战国策曰,秦昭王见顿弱,顿弱曰:“韩,天下之喉咽也;魏,天下之匈臆也。王资臣万金而游之,天下可图也。”秦王曰:“善。”乃资万金,使东游韩、魏,入其将相,北游燕、赵,而杀李牧。齐王入朝,四国毕从,顿子说之也。《史记》曰:“虞卿说赵孝成王,一见赐黄金百溢,再见赐白璧一双。”

李贤注 卷 60 连衡谓张仪,合从谓苏秦,并佩六国之印。骈,并也。组,绶也。流离,光彩魍也。

李贤注 卷 60 诗小雅曰:“速速方谷,夭夭是㧻。”毛苌注云:“速速,陋也。”郑玄注云:“谷,禄也。”言鄙陋小人,将贵而得禄也。夭,杀也。㧻,破之也。韩诗亦同。此作“毂”者,盖谓小人乘宠,方毂而行。方犹并也。

李贤注 卷 60 易丰卦上六曰:“丰其屋,蔀其家。”王弼注云:“蔀,覆也。屋厚覆,暗之甚也。”蔀音部。

李贤注 卷 60 易文言曰:“天地闭,贤人隐。”

李贤注 卷 60 《论语》曰:“子路宿于石门。晨门曰:‘奚自?”子路曰:‘自孔氏。’郑玄注云:“石门,鲁城外门也。晨门,主晨夜开闭者。”又曰:“长沮、桀溺耦而耕。”并隐遁人也。

李贤注 卷 60 《战国策》齐宣王谓颜歜曰:“愿先生与寡人游。”歜辞曰:“玉生于山,制则毁焉,非不宝也,然失璞不完。士生鄙野,选而禄焉,非不贵也,而形神不全。歜愿得晚食以当肉,安步以当车,无罪以当贵,清静以自娱。知足矣。归反于朴,则终身不辱。”《论语》孔子曰:“蘧伯玉邦有道则仕,邦无道则可卷而怀之。”此为保其生也。

李贤注 卷 60 《论语》曰:“齐人馈女乐,季桓子受之,三日不朝。孔子行。”《史记》曰:“卫灵公与夫人同车,宦者雍渠参乘。孔子曰:‘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于是丑之,去卫适曹。”遗轻谓若轻细之物而去,言恶之甚也。

李贤注 卷 60 月令:“仲冬,律中黄钟。”融风,艮之风也。月令:“孟春,东风解冻,鱼上冰。”又:“仲夏之月,律之蕤宾。”微阴谓一阴爻生也。诗秦风曰:“蒹葭苍苍,白露为霜。”尔雅曰:“蒹,薕也。葭,芦也。”

李贤注 卷 60 絚音古邓反。絚与“亘”同。

李贤注 卷 60 汦汦,齐魍。

李贤注 卷 60 端委,礼衣也。《左传》曰:“太伯端委以持《周礼》。”说文曰:“缙,赤白色也。”𬘩,系绶也,音它丁反。

李贤注 卷 60 易曰:“鸿渐于陆。”鸿,水鸟也。渐出于陆,喻君子仕进于朝。诗曰:“振振鹭,鹭于下。”注云:“鹭,白鸟也。喻絜白之士,群集君之朝也。”

李贤注 卷 60 《山海经》曰:“黄帝取密山之玉策,投之钟山之阳。”尚书曰:“泗滨浮磬。”

李贤注 卷 60 辟,开也,音频亦反。谓禹理洪水而开道之。《尚书》曰:“四隩既宅。”隩,居也,音于六反。武功定谓武王伐纣。诗周颂曰:“载戢干戈。”诗小雅曰:“薄伐猃狁,至于太原,吉甫燕喜,既多受祉。”郑玄注曰:“吉甫既伐猃狁而归,天子以燕礼乐之也。”《左传》,晋与楚战于城濮,楚师败绩,故晋凯乐而归也。

李贤注 卷 60 蓑音素和反。诗小雅曰:“荷蓑荷笠。”毛苌注云:“荷,揭也。蓑所以备雨。笠所以御暑。”擐,贯也。

李贤注 卷 60 诗小雅曰:“曾我𣊓御。”毛苌注云:“𣊓御,侍御也。”

李贤注 卷 60 老子曰:“持而盈之,不如其已。”河上公注云:“持满必倾,不如止也。”

李贤注 卷 60 泊犹静也。

李贤注 卷 60 贾谊服鸟赋之文也。言夸华者必死于权埶也。

李贤注 卷 60 易曰:“天道亏盈而益谦。”又曰:“损益盈虚,与时偕行。”王弼注云:“自然之质,各定其分,短者不为不足,长者不为有余,损益将何加焉?”

李贤注 卷 60 踣音步北反,协韵音赴。

李贤注 卷 60 诗小雅曰:“若此无罪,勋胥以痡。”勋,帅也。胥,相也。痡,病也。言此无罪之人,而使有罪者相帅而病之,是其大甚。见韩诗。前书曰:“史迁熏胥以刑。”音义云:“谓相熏蒸得罪也。”诛,协韵音丁注反。

李贤注 卷 60 害,何也,音曷。

李贤注 卷 60 诗小雅曰“谓天盖高,不敢不局。谓地盖厚,不敢不蹐”。

李贤注 卷 60 论语孔子曰:“用则行,舍则藏。”故言圣训也。

李贤注 卷 60 九河谓河水分为九道。尔雅曰,徒骇、太史、马颊、覆鬴、胡苏、简、絜、钩般、鬲津,是谓九河也。

李贤注 卷 60 协韵音苦郎反。

李贤注 卷 60 烟炎,烟火之微细者。言常惧微细以致毁灭。杜预注《左传》曰:“吴楚之闲谓火灭为熸。”音子廉反。炎音焰。

李贤注 卷 60 晏子见伯常骞,问曰:“昔吾见维星绝,枢星散,地其动乎?”见晏子春秋。阴食谓不显食也。凡日阴食则井无影也。

李贤注 卷 60 望舒,月也。尚书大传曰:“晦而月见西方,谓久朓。朔而月见东方,谓之侧匿。侧匿则侯王肃,朓则侯王舒。”注:“肃,急也。舒,缓也。”

李贤注 卷 60 易坤文言曰:“履霜坚冰至。”艮卦曰:“时行则行,时止则止。”丰卦曰:“天地盈虚,与时消息。”

李贤注 卷 60 前书,司马相如曰:“游于六艺之园,驰骛乎仁义之涂。”班固曰“肴覆仁义之林薮”也。

李贤注 卷 60 《古今注》曰:“华盖,黄帝所作也。与蚩尤战于涿鹿之野,常有五色云气,金枝玉叶,因而作华盖。”

李贤注 卷 60 龟凤喻贤人,雾露喻昏暗也。迂,曲也。

李贤注 卷 60 斁,厌也。渝,变也。

李贤注 卷 60 诗晋风也。毛苌注云:“居,坟墓也。”

李贤注 卷 60 谓小人妄得称举者,天之所诱,后必遇害也。

李贤注 卷 60 罕漫犹无所知闻也,非君子之咎也。

李贤注 卷 60 伯翳即秦之先伯益也,能与鸟语。见《史记》。葛卢,东夷介国之君也。介葛卢聘于鲁,闻牛鸣,曰:“是生三牺,皆用之矣。”问之,如其言。晋太史蔡墨曰:“昔有董父,实甚好龙,能求嗜欲以饮食之,以服事帝舜。帝赐姓曰董,氏曰豢龙。”并见《左传》。奚仲,薛之祖也。世本曰:“奚仲作车。”衡,轭也。辀,辕也。

李贤注 卷 60 倕,舜(之)[时]巧人也。见尚书。造父者,秦之先也,为周穆王御骅骝、𫘧耳之乘。非子亦秦之先,善养马。周孝王使主马于汧、渭之闲,马大蕃息,分土为附庸,邑之于秦。并见《史记》。圉,养马人也。见《周礼》。《左传》曰:“战于殽,晋襄公缚秦囚,使莱驹以戈斩之。囚呼,莱驹失戈,狼瞫取戈斩之,遂以为车右。”瞫音舒饪反。

李贤注 卷 60 弓父,弓工也。阙子曰:“宋景公使弓工为弓,九年,来见公。公曰:

李贤注 卷 60 前书,上官桀,武帝时为期门郎,从上甘泉,大风,车不得行,解盖授桀,虽(底)[风],盖常属车。桑弘羊,洛阳贾人也,以能心计为侍中。

李贤注 卷 60 忸怩,心笾也。忸音女六反。怩音尼。

李贤注 卷 60 衡,眉目之闲也。

李贤注 卷 60 太清谓天也。和液谓和气灵液也。亭亭,孤峻之魍。踔犹越也,音丑教反。

李贤注 卷 60 堂溪,姓也。先贤行状曰:“典字子度,颖川人,为西鄂长。”

李贤注 卷 60 《洛阳记》曰:“太学在洛城南开阳门外,讲堂长十丈,广二丈。堂前石经四部。本碑凡四十六枚,西行,尚书、周易、公羊传十六碑存,十二碑毁。南行,礼记十五碑悉崩坏。东行,论语三碑,二碑毁。礼记碑上有谏议大夫马日䃅、议郎蔡邕名。”

李贤注 卷 60 三互谓婚姻之家及两州人不得交互为官也。谢承书曰“史弼迁山阳太守,其妻巨野薛氏女,以三互自上,转拜平原相”是也。

李贤注 卷 60 铠,甲也。《周礼》考工记曰:“燕无函。”函亦甲也,言幽、燕之地,家家皆能为函,故无函匠也。《左传》曰:“冀之北土,马之所生。”

李贤注 卷 60 县音玄。

李贤注 卷 60 前书,安国字长孺,梁人。坐法抵罪。居无几,天子使使者拜安国为梁内史,起徒中为二千石。买臣字翁子,吴人。家贫,负薪卖以给食,歌讴道中,后拜会稽太守。

李贤注 卷 60 前书,敞字子高,河东人也。为京兆尹,坐与杨恽厚善,制免为庶人,从阙下亡命。数月,冀州部有大贼,天子思敞功,使使者召拜为冀州刺史。

李贤注 卷 60 《说文》曰:“牍,书板也,长一尺。”《艺文志》曰:“六体者,古文、奇字、篆书、隶书、缪篆、虫书。”《音义》曰:“古文谓孔子壁中书也。奇字即古文而异者也。篆书谓小篆,盖秦始皇使程邈所作也。隶书亦程邈所献,主于徒隶,从简易也。缪篆谓其文屈曲缠绕,所以摹印章也。虫书谓为虫鸟之形,所以书旛信也。”

李贤注 卷 60 尚书金縢曰:“秋大孰未获,天大雷电以风,王乃问诸史百执事。”《诗·大雅·云汉篇》序曰:“宣王遇旱,侧身修行,欲消去之,故大夫仍叔作〈云汉〉之诗以美之。”密勿祗畏言勤劳戒惧也。

李贤注 卷 60 辟音普历反。《史记》曰“霹雳,阳气之动”也。

李贤注 卷 60 翼氏风角曰:“风者天之号令,所以谴告人君者。”

李贤注 卷 60 诗大雅曰:“昭事上帝,聿怀多福。”聿,遂也。怀,来也。

李贤注 卷 60 《左传》曰:“国之大事,在祀与戎。”

李贤注 卷 60 宰府谓司徒桥玄府也。朱衣谓祭官也。《汉官仪》曰:“汉家赤行,齐者绛绔袜。”袜音文伐反。

李贤注 卷 60 刘攽曰:案文当作“致敬”。

李贤注 卷 60 解除谓谢过也。

李贤注 卷 60 易坤文言曰:“地道也,妻道也。”其彖曰:“安贞之吉,应地无疆。”

李贤注 卷 60 表左谓陈之于表左也,犹今云“如左”、“如右”。

李贤注 卷 60 天子居明堂,各依其月布政,故云“明堂月令”。四立谓立春、立夏、立秋、立冬。各以其日,天子亲迎气于其方,并祭其方之帝。季夏之末,祭中央帝也。

李贤注 卷 60 小污谓病及死也。

李贤注 卷 60 章帝元和二年制曰:“山川百神应典礼者,尚未咸秩,其议修群祀,以祈丰年。”又宗祀五帝于汶上明堂。三年,望祀华、霍,东柴岱宗,为人祈福。

李贤注 卷 60 礼记曰“妻将生子,及月辰,居侧室,夫使人日再问之。夫斋,则不入侧室之门”也。

李贤注 卷 60 仪礼曰:“有死于宫中者,则为之三月不举祭。”

李贤注 卷 60 汉名臣奏张文上疏,其略曰:“春秋义曰:‘蝗者贪扰之气所生。天意若曰:贪狼之人,蚕食百姓,若蝗食禾稼而扰万民。兽啮人者,像暴政若兽而啮人。’京房易传曰:‘小人不义而反尊荣,则虎食人,辟历杀人,亦象暴政,妄有喜怒。’政以贿成,刑放于宠,推类叙意,探指求原,皆象群下贪狼,威教妄施,或苦蝗虫。宜敕正众邪,清审选举,退屏贪暴。鲁僖公小国诸侯,敕政修己,斥退邪臣,尚获其报,六月甚雨之应。岂况万乘之主,修善求贤?宜举敦朴,以辅善政。陛下体尧舜之圣,秉独见之明,恢太平之业,敦经好学,流布远近,可留须臾神虑,则(可)致太平,招休征矣。”制曰:“下太尉、司徒、司空。夫瑞不虚至,灾必有缘。朕以不德,秉统未明,以招妖伪,将何以昭显宪法哉?三司任政者也,所当夙夜,而各拱默,讫未有闻,将何以奉答天意,(救)[敉]宁我人?其各悉心思所崇改,务消复之术,称朕意焉。”

李贤注 卷 60 右,用事之便,谓枢要之官。

李贤注 卷 60 《汉官仪》曰:“三公听采长吏臧否,人所疾苦,条奏之。”是为举谣言者也。

李贤注 卷 60 语见前书。

李贤注 卷 60 平,和也。章,明也。

李贤注 卷 60 尚书大传曰:“古者诸侯之于天子,三年一贡士。一适谓之攸好德,再适谓之贤贤,三适谓之有功。”注云:“适犹得也。”

李贤注 卷 60 数路谓孝廉、贤良、文学之类也。

李贤注 卷 60 论语子夏曰:“虽小道必有可观者焉,致远恐泥。”郑玄注云:“小道,如今诸子书也。泥谓滞陷不通。”此邕以为孔子之言,当别有所据也。

李贤注 卷 60 《汉官仪》曰“秩六百石,铜章墨绶”也。

李贤注 卷 60 《周礼》曰:“丧祝掌大丧,及祖饰棺(及)[乃]载,遂御之。”郑玄注云:“祖谓将葬祖祭于庭,载谓升柩于车也。”

李贤注 卷 60 《洛阳记》曰“南宫有崇德殿、太极殿,西有金商门”也。

李贤注 卷 60 其志今亡。《续汉志》曰,光和元年,诏问曰:“连年蝗虫,其咎焉在?”邕对曰:“《易传》云:‘大作不时天降灾,厥咎蝗虫来。’《河图秘征篇》曰:‘帝贪则政暴,吏酷则诛惨。生蝗虫,贪苛之所致也。’”又南宫侍中寺,雌鸡欲化为雄,一身毛皆似雄,但头冠尚未变。诏以问邕。对曰:“貌之不恭,则有鸡祸。宣帝黄龙元年,未央宫雌鸡化为雄,不鸣无距。是岁元帝初即位,将立王皇后。至初元元年,丞相史家雌鸡化为雄,距而鸣将。是[岁]后父禁为平阳侯,女立为后。至哀帝晏驾,后摄政,王莽以后兄子为大司马,由是为乱。臣窃推之,头为元首,人君之象。今鸡一身已变,未至于头而止,是将有其事而不遂成之象也。若应之不精,政无所改,头冠或成,为患滋大也。”

李贤注 卷 60 括囊喻闭口而不言。《易》曰:“括囊无咎。”王弼注云:“括,结也。”

李贤注 卷 60 《汉官仪》曰“凡章表皆启封,其言密事得皂囊”也。

李贤注 卷 60 娆音奴鸟反。

李贤注 卷 60 赵娆及霍玉也。

李贤注 卷 60 姓,姓也;璋,名也。汉有姓伟。

李贤注 卷 60 音玄。《蔡邕集》“玹”作“玄”。

李贤注 卷 60 尚书曰:“君子在野,小人在位。”

李贤注 卷 60 谓股肱也。

李贤注 卷 60 雕琢犹镌削以成其罪也。

李贤注 卷 60 厌,伏也,音一叶反。

李贤注 卷 60 易曰:“君不密则失臣,臣不密则失身。”

李贤注 卷 60 质字子文,著《汉职仪》。

李贤注 卷 60 中伤也。

李贤注 卷 60 休,假也。前书音义曰“吏病满百日当免”也。

李贤注 卷 60 《续汉志》曰:“书佐,主干文书。”

李贤注 卷 60 《邕集》其奏曰:“邕属张宛长休百日,合假宛五日;复属河南李奇为书佐,郃不为召;太山党魁羊陟与邕季父卫尉质对门九族,质为尚书,营护阿拥,令文书不觉,郃被诏书考胡母班等,辞与陟为党,质及邕频诣合问班所及,合不应,遂怀怨恨,欲必中伤合。”制曰:“下司隶校尉正处上。”《邕集》作“綦母班”也。

李贤注 卷 60 赍犹持也,与赍通。

李贤注 卷 60 前在金商门对事之时,质为下邳相,故不闻也。

李贤注 卷 60 趣音促。饮犹隐却告人姓名,无可对问。章者,今之表也。《邕集》曰:“光和元年,都官从事张恕,以辛卯诏书,收邕送雒阳诏狱。考吏张静谓邕曰:‘省君章云欲仇怨未有所施,法令无此,以诏书又刊章家姓名,不得对相指斥考事,君学多所见,古今如此,岂一事乎?’答曰:‘晓是。’吏遂饮章为文书。”臣贤案:俗本有不解“饮”字,或改为“报”,或改为“款”,并非也。

李贤注 卷 60 匄,乞也。

李贤注 卷 60 即西安阳县也,故城在今胜州银城县。

李贤注 卷 60 犹前书十志也。邕别传曰:“邕昔作汉记十意,未及奏上,遭事流离,因上书自陈曰:‘臣既到徙所,乘塞守烽,职在候望,忧怖焦灼,无心能复操笔成草,致章阙廷。诚知圣朝不责臣谢,但怀愚心有所不竟。臣自在布衣,常以为汉书十志下尽王莽而止,光武已来唯记纪传,无续志者。臣所事师故太傅胡广,知臣颇识其门户,略以所有旧事与臣。虽未备悉,粗见首尾,积累思惟,二十余年。不在其位,非外史庶人所得擅述。天诱其衷,得备著作郎,建言十志皆当撰录。会臣被罪,逐放边野,恐所怀随躯朽腐,抱恨黄泉,遂不设施,谨先颠踣,科条诸志,臣欲删定者一,所当接续者四,前志所无臣欲著者五,及经典群书[所]宜捃摭,本奏诏书所当依据,分别首目,并书章左,惟陛下留神省察。臣谨因临戎长霍圉封上。’有律历意第一,礼意第二,乐意第三,郊祀意第四,天文意第五,车服意第六。”

李贤注 卷 60 属犹劝也,音烛。

李贤注 卷 60 张骘文士传曰:“邕告吴人曰:‘吾昔尝经会稽高迁亭,见屋椽竹东闲第十六可以为笛。’取用,果有异声。”伏滔长笛赋序云“柯亭之观,以竹为椽,邕取为笛,奇声独绝”也。

李贤注 卷 60 傅玄琴赋序曰:“齐桓公有鸣琴曰‘号钟’,楚庄有鸣琴曰‘绕梁’,司马相如‘绿绮’,蔡邕有‘焦尾’,皆名器也。”

李贤注 卷 60 叹声也,音僖。

李贤注 卷 60 怃犹怪也,音武。

李贤注 卷 60 莞,笑魍也,音胡板反。

李贤注 卷 60 《续汉志》曰:“乘舆大驾,公卿奉引,皇太子、皇子皆安车,朱轮,青盖,金华爪,画轓。”广雅:“轓,箱也。”

李贤注 卷 60 《续汉志》曰:“中二千石、二千石皆皂盖,朱两轓。”

李贤注 卷 60 凡史官记事,善恶必书。谓迁所著《史记》,但是汉家不善之事,皆为谤也。非独指武帝之身,即高祖善家令之言,武帝算缗、榷酤之类是也。《班固集》云:“司马迁著书,成一家之言。至以身陷刑,故微文刺讥,贬损当世,非谊士也。”

李贤注 卷 60 流,极,皆放也。极音纪力反。

李贤注 卷 60 谓迫促之,令不得避风尘也。

李贤注 卷 60 谓三日之闲,位历三台也。

李贤注 卷 60 易同人卦曰:“先号咷而后笑。”北叟,塞上叟也。其马亡入胡中,人皆吊之。叟曰:“何知非福?”居数月,其马引胡骏马而归,人皆贺之。叟曰:“何知非祸?”及家富马良,其子好骑,堕而折髀,人皆吊之。叟曰:“何知非福?”居一年,胡夷大入,丁壮皆战死者十九,其子独以跛之故,子父相保。见淮南子也。

李贤注 卷 60 庆谓恩遇也。怀,思也。荷恩遇者,岂不思之乎?

李贤注 卷 60 《左传》郑伯见虢叔曰:“夫司寇行戮,君为之不举。”杜注云:“不举盛馔也。”

李贤注 卷 60 执政谓王允也。

李贤注 卷 60 放音甫往反。

李贤注 卷 60 侈谓纱帐、女乐之类。音技谓鼓琴吹笛之属也。

李贤注 卷 60 谓对事于金商门,指斥而言,无隐讳也。

李贤注 卷 60 籍梁谓融因籍梁冀贵幸,为作西第颂。怀董谓邕怀董卓之恩也。浇,薄也。

李贤注 卷 62 卿名况,赵人也。为楚兰陵令。著书二十二篇,号荀卿子。避宣帝讳,故改曰“孙”也。

李贤注 卷 62 当涂,县名,故城在今宣州。

李贤注 卷 62 《续汉书》曰:淑对策讥刺梁氏,故出也。马事明理,称为神君。

李贤注 卷 62 《礼记》曰“事师无犯无隐,左右就养无方,服勤至心,心丧三年”也。

李贤注 卷 62 绲音昆。焘音道。汪音乌光反。《说文》云:“汪,深广也。”俗本改作“注”,非。“专”本或作“敷”。

李贤注 卷 62 今许州城内西南有荀淑故宅,相传云即旧西豪里也。

李贤注 卷 62 《左传》曰:“昔高阳氏有才子八人:苍舒,𬯎敳,梼戭,大临,尨降,庭坚,仲容,叔达。”

李贤注 卷 62 皇甫谧《高士传》曰“靖字叔慈,少有俊才,动止以礼。靖弟爽亦以才显于当时。或问汝南许章曰:‘爽与靖孰贤?’章曰:‘皆玉也。慈明外朗,叔慈内润。’及卒,学士惜之,诔靖者二十六人。颖阴令丘祯追号靖曰玄行先生”也。

李贤注 卷 62 音息汝反。

李贤注 卷 62 火,木之子;夏,火之位。木至夏而盛,故为孝。其像在周易之离。

李贤注 卷 62 易说卦曰“离为火,为日”也。

李贤注 卷 62 平帝时,王莽作书八篇戒子孙,令学官以教授,吏能诵者比《孝经》。音义云:“言用之得选举之也。”

李贤注 卷 62 尽谓尽其哀戚也。

李贤注 卷 62 《易》谦卦九三爻:“劳谦君子,有终吉。”

李贤注 卷 62 遗,忘也。

李贤注 卷 62 事见《论语》。致犹尽也,极也。

李贤注 卷 62 《左氏传》臧武仲之言。

李贤注 卷 62 前书翟方进为丞相,遭后母忧,行服三十六日起视事,曰:“不敢逾国制也。”

李贤注 卷 62 《公羊传》之文也。何休注云:“重夺孝子之恩。”

李贤注 卷 62 惮,难也。

李贤注 卷 62 《礼记》曰:“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

李贤注 卷 62 语见易序卦也。

李贤注 卷 62 易、坤至离为上经,咸、恒至未济为下经。

李贤注 卷 62 易系辞也。

李贤注 卷 62 易泰卦六五爻辞也。王辅嗣注云:“妇人谓嫁曰归。泰者,阴阳交通之时,女处尊位,履中居顺,降身应二,帝乙归妹,诚合斯义也。”案《史记》纣父名帝乙,此文以帝乙为汤,汤名天乙也。

李贤注 卷 62 《公羊传》曰:“夏单伯逆王姬。单伯者何?吾大夫之命于天子者。何以不称使?天子召而使逆之。逆之者何?使我主之也。曷为使我主之?天子嫁女于诸侯,必使同姓诸侯主之。”何休注云:“不自为主,尊卑不敌也。”

李贤注 卷 62 易纬曰“阳唱而阴和”也。

李贤注 卷 62 皆易系之文也。

李贤注 卷 62 北极,北辰也。轩辕四星,女主之象也。

李贤注 卷 62 橥犹高也。易艮下兑上为咸。艮为山,夫象也。兑为泽,妻象也。咸,感也。山泽通气,夫妇之相感也。

李贤注 卷 62 易说卦之文也。

李贤注 卷 62 荄音该。

李贤注 卷 62 仪礼士冠礼为始,士婚礼次之。

李贤注 卷 62 式,法也。

李贤注 卷 62 韪,是也。《史记》曰:“休征:曰肃,时雨若;曰乂,时(阳)[旸]若;曰哲,时燠若;曰谋,时寒若;曰圣,时风若。”五是来备,各以其叙也。

李贤注 卷 62 《白武通》曰:“天子娶十二,法天,则有十二月,百物毕生也。”又曰“诸侯娶九女”也。

李贤注 卷 62 《左传》曰,昔晋侯有疾,医和视之,曰:“疾不可为也。是为近女室,疾如蛊,非鬼非食,惑以丧志。”公曰:“女不可近乎?”对曰:“节之。先王之乐,所以节百事也。天有六气,过则为灾。”于是乎节宣其气也。

李贤注 卷 62 列女传曰,夏桀为琁室、瑶台,以临云雨,纣为倾宫。解见桓帝纪也。

李贤注 卷 62 事见《尚书无逸篇》,其词与此微有不同也。

李贤注 卷 62 适犹从也。言丧身之愚,甚于□趾也。

李贤注 卷 62 螽斯,蚣蝑也,其性不妒,故能子孙众多。诗曰:“螽斯羽,诜诜兮。宜尔子孙,振振兮。”

李贤注 卷 62 节卦彖辞文也。

李贤注 卷 62 杜预注左氏云:“器谓车服,名谓爵号。”

李贤注 卷 62 《前书》董仲舒曰:“王者正法度之宜,别上下之序,以防欲也。”

李贤注 卷 62 丧服曰:“夫为妻齐缞杖开。”礼记曰:“曾子问:‘三年之丧吊乎?’孔子曰:‘礼以饰情。三年之丧而吊哭,不亦虚乎!’”

李贤注 卷 62 濡迹,解见崔骃传。

李贤注 卷 62 《易》履卦曰:“履道坦坦,幽人贞吉。”又曰:“履虎尾,不咥人亨。”王辅嗣注云:“履虎尾者,言其危也。”

李贤注 卷 62 杨彪、黄琬也。

李贤注 卷 62 《老子》云:“大直若屈,大巧若拙。”逶迤,曲也。

李贤注 卷 62 《易》曰:“立人之道曰仁与义。”

李贤注 卷 62 肆,放也。

李贤注 卷 62 尚书舜谓契曰:“汝作司徒,敬敷五教在宽。”谓戏陶曰:“汝作士,明于五刑。”

李贤注 卷 62 籍田事,解见明纪。礼记曰:“季春之月,后妃斋戒,亲东向桑,以劝蚕事。”古者天子诸侯必有公桑蚕室,近川而为之,宫仞有三尺也。

李贤注 卷 62 言自足也。

李贤注 卷 62 周,给也。

李贤注 卷 62 章,明也。

李贤注 卷 62 《国语》齐桓公问管仲曰:“国安可乎?”管仲曰:“未可。君若正卒伍,修甲兵,则大国亦将修之,小国设备,可作内政而寄军令焉。”注云:“(正)[政],国政也。言修国政而寄军令,邻国不知。”

李贤注 卷 62 《韩子》曰:“二柄者,刑、德也。杀戮之谓刑,庆赏之谓德。”

李贤注 卷 62 《老子》曰:“为无为,事无事。”又曰“故德交归”也。

李贤注 卷 62 《礼记》曰“天子朝日于东门之外,听朔于南门之外,闰月则阖门左扉,立于其中,动则左史书之,言则右史书之”也。

李贤注 卷 62 淫,过也。《左氏传》曰“或求名而不得,或欲盖而名章,书齐豹盗三叛人名,以惩不义”也。

李贤注 卷 62 《诗周颂》曰:“我求懿德,肆于时夏。”郑玄注曰:“懿,美也。肆,陈也。我,武王也。求美德之士而任用之,故陈于是夏而歌之也。”

李贤注 卷 62 济,成也。

李贤注 卷 62 赢,县,故城在今兖州博城县东北。

李贤注 卷 62 密县山也。

李贤注 卷 62 《孟子》曰:“人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

李贤注 卷 62 国武子,齐大夫。齐庆克通于齐君之母,国武子知之而责庆克,夫人遂谮武子而逐之。事见《左传》。

李贤注 卷 62 海内先贤传曰:“繇字元常,郡主簿迪之子也。”《魏志》曰:“举孝廉为尚书郎,辟三府为廷尉正、黄门侍郎。”

李贤注 卷 62 檄,板书。谓以高伦之教书之于檄而怀之者,惧泄事也。

李贤注 卷 62 请从外署之举,不欲陷伦于请托也。

李贤注 卷 62 轮氏,县名,属颖川郡,今故高阳县是。

李贤注 卷 62 太丘,县,属沛国,故城在今亳州永城县西北也。

李贤注 卷 62 司官谓主司之官也。

李贤注 卷 62 敦,劝也。

李贤注 卷 62 先贤行状曰:“将军何进遣官属吊祠为谥。”

李贤注 卷 62 《前书》曰,东方朔曰:“三辅之地,南有江、淮,北有河、渭,汧、陇以东,商、洛以西,厥壤肥饶,此所谓天府陆海之地。”

李贤注 卷 62 《左传》曰,楚沈尹戍曰“古者天子守在四夷。天子卑,守在诸侯”也。

李贤注 卷 62 累卵,解见皇后纪。峥音士耕反。

李贤注 卷 62 严读曰装也。

李贤注 卷 62 群字长文。《魏志》曰“鲁国孔融才高倨傲,年在群、纪之闲,先与〔纪友,后与〕群交,更为纪拜,由是显名”也。

李贤注 卷 62 古者诸侯朝天子,卿执羔,大夫执雁,士执雉。成群言众多也。

李贤注 卷 62 先贤行状曰:“豫州百城,皆图书实、纪、谌形像焉。”

李贤注 卷 62 放肆其言,不拘节制也。《论语》曰:“隐居放言。”

李贤注 卷 62 叫呼,讥笑之也。芸,除草也。

李贤注 卷 62 曾之言则也。

李贤注 卷 62 二方,元方﹑季方也。荀淑八子,皆以慈为字,见《荀氏家传》也。

李贤注 卷 63 *(数)**[方]*术传

李贤注 卷 63 吴佑传

李贤注 卷 63 宦者传

校勘记 卷 63 二0七三页三行合在*(数)**[方]*术传据集解引钱大昕说改。

校勘记 卷 63 二0七六页一二行斗为天喉舌艺文类聚四十八引续汉书,“斗”上有“北”字,太平御览五引本书,亦有“北”字。按:校补谓据下文皆止言斗,则“北”字非本有。

校勘记 卷 63 二0七七页二行*(犹)**[由]*此言之据殿本改。

校勘记 卷 63 二0七七页一一行斟元陈枢按:殿本“元”下有“气”字。

校勘记 卷 63 二0七八页一0行腢下继望刊误谓“继”当作“系”。今按:继亦音系,训缚,亦维系之义,见集韵,刘说非。

校勘记 卷 63 二0七八页一三行智者见变思刑愚者莺怪讳名按:集解引惠栋说,谓“刑”通鉴作“形”。胡注,此二语盖本之纬书。

校勘记 卷 63 二0七八页一四行加近者月食既于端门之侧按:殿本“加”作“如”,考证云“如”字本或作“加”。

校勘记 卷 63 二0七九页五行为其与*[公]*盟也据刊误补,与公羊传合。

校勘记 卷 63 二0七九页一三行可敬*(威)**[畏]*也据殿本改。

校勘记 卷 63 二0八0页一五行臣闻气之清者为神至安国者以积贤为道按:集解引沉钦韩说,谓以上语并见繁露,“神”彼作“精”。校补引柳从辰说,谓袁纪“神”亦作“精”,“练神”作“积精”。

校勘记 卷 63 二0八一页一行轼段干木按:“段”原误“□”,迳改正。注同。

校勘记 卷 63 二0八一页一一行子方在此按:集解引沉钦韩说,谓“子方”今新序作“大宗子敖”。

校勘记 卷 63 二0八八页二行小子燮按:“燮”原皆斗“潆”,汲本、殿本同,惟集解本不斗,今径改正。

校勘记 卷 63 二0八八页三行乃左提章钺按:集解引沉钦韩说,谓案文“钺”字衍。

校勘记 卷 63 二0八八页八行太后闻而不诛按:校补引柳从辰说,谓御览三八五引李固别传,作“太后闻而诛之”。

校勘记 卷 63 二0八九页七行司隶案状奏闻按:汲本、殿本“案”作“察”。

校勘记 卷 63 二0九一页三行灵帝时拜安平相按:集解引惠栋说,谓华阳国志“安平”作“东平”。

校勘记 卷 63 二0九一页九行先受封然后发丧按:刊误谓甄邵迁为郡守,不得言“受封”,或“封”上脱一“玺”字。先受玺封谓拜郡诏也。

校勘记 卷 63 二0九二页二行累祖吏二千石按:校补谓“祖”亦“世”字讳改。

校勘记 卷 63 二0九二页五行济阴太守汜宫按:殿本“汜”作“泛”。

校勘记 卷 63 二0九二页一0行故陈资斧而人靡畏李慈铭谓“资”治要作“质”,即鍎字。今按:注引旅卦以释资斧,则章怀所见本亦作“资”也。

校勘记 卷 63 二0九三页一二行聘黄金二万斤按:汲本、殿本作“一万斤”。

校勘记 卷 63 二0九四页二行乔故掾陈留杨匡按:集解引汪文台说,谓类聚九十七引谢承书,“杨匡”作“杨章”。

校勘记 卷 63 二0九四页四行葬送行服按:王先谦谓“葬送”疑误倒。

校勘记 卷 64 二0九九页七行常牧豕于长垣泽中按:集解引惠栋说,谓袁纪作“长罗泽”。水经注云圈称言长垣县有罗亭,故长罗县也,后汉并长垣。有长罗泽,季英牧豕处。

校勘记 卷 64 二0九九页一二行裴氏广*(川)**[州]*记据殿本考证改。

校勘记 卷 64 二一00页一行桂阳甲骑九真都庞按:集解引沉钦韩说,谓水经注“甲骑”作“骑田”,“都庞”作“部龙”。又按:汲本“都庞”作“都宠”。

校勘记 卷 64 二一00页一四行及*(祀)**[犯]*𫐈据殿本改。按:殿本考证谓“犯”字监本误“祀”,据周礼大驭文改正。

校勘记 卷 64 二一00页一五行*[犯]*𫐈*(祀)*者据殿本改。

校勘记 卷 64 二一00页一五行以*[菩]*刍棘□为神主据刊误补,与周礼郑注合。

校勘记 卷 64 二一0一页六行观过斯知人矣按:殿本“人”作“仁”,疑后人据论语改。钱大昕谓古书仁人二字多通用,然以“人”义为长。

校勘记 卷 64 二一0一页七行安丘男子毋丘长按:“毋”原斗“母”,迳据殿本改正。

校勘记 卷 64 二一0一页一0行明府虽加哀乡汲本、殿本“乡”作“矜”。按:段注说文作“乡”,云□矛令声。

校勘记 卷 64 二一0二页一行年二十二按:殿本作“年三十二”。

校勘记 卷 64 二一0三页一行延笃字叔坚按:集解引汪文台说,谓御览四百五十二引谢承书,云“字叔固”。

校勘记 卷 64 二一0三页一行旬日能讽之按:殿本“讽”下有“诵”字。

校勘记 卷 64 二一0三页七行嗟乎延生按:“乎”原作“呼”,迳据汲本、殿本改。

校勘记 卷 64 二一0三页一一行南平阳故城*[在]*今兖州邹县据汲本、殿本补。

校勘记 卷 64 二一0五页一行其为仁之本与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葛本“仁”作“人”,今本论语作“仁”,初学记友悌部、御览人事部引论语俱作“人”,与有子先言“其为人也孝弟”,后言“其为人之本”,首尾相应,亦当以“人”为长也。

校勘记 卷 64 二一0六页一0行坐于客堂按:集解引沉钦韩说,谓“客”一本作“容”,是也。隐蔽自障者皆谓之容。堂前有屏蔽之设,故曰容堂。

校勘记 卷 64 二一0八页一三行悉条诸生聚敛奸吏按:殿本考证谓“生”字疑衍。

校勘记 卷 64 二一0九页一行桓帝弟渤海王悝何焯校本改“渤”为“勃”。按:下文皆作“勃”,故何氏改为一律。

校勘记 卷 64 二一一0页三行伍被劝淮南*(子)**[王]*谋反诛也据汲本、殿本改。

校勘记 卷 64 二一一一页五行*(奉)**[俸]*音扶用反据汲本、殿本改,与正文合。

校勘记 卷 64 二一一一页八行生乃说以它事谒弼按:刊误谓案文“说”字当作“诡”,谓诡谲也。

校勘记 卷 64 二一一一页一0行侯览大怨按:殿本“怨”作“怒”。

校勘记 卷 64 二一一二页八行洪字子林按:殿本“林”作“休”。

校勘记 卷 64 二一一二页一四行似夫儒者汲本、殿本“儒”作“懦”。按:说文儒,柔也。儒有懦弱义,非斗字。

校勘记 卷 64 二一一三页三行闻活千人者有封*[子]*孙据殿本补。

校勘记 卷 64 二一一三页三行*[后]*世其兴乎据汲本、殿本补。

校勘记 卷 64 二一一六页二行发起□谬按:集解引惠栋说,谓“□谬”疑“纰缪”之讹。

校勘记 卷 64 二一一六页三行无力供缮*[写]*上据汲本、殿本补。

校勘记 卷 64 二一一七页一二行攘服灾咎汲本、殿本“攘”作“禳”。按:攘禳通。

校勘记 卷 64 二一一八页一行朓者月行速在日前按:“日”原斗“目”,迳据汲本、殿本改正。

校勘记 卷 64 二一一八页一行君舒缓则臣*(娇)**[骄]*慢据汲本、殿本改。

校勘记 卷 64 二一一八页七行后以王甫程阿所构按:“甫”原斗“封”,迳据汲本、殿本改正。

校勘记 卷 64 二一一九页六行今先害*[之]*刊误谓案文少“之”字,不成文理。又集解引惠栋说,谓先贤传云“今先害之”。今据补。

校勘记 卷 64 二一二一页五行赵岐字邠卿按:此传“岐”字原本皆作“歧”,汲本同。王先谦谓殿本“歧”作“岐”,古书通作,以“岐”为是。今一律依殿本改为“岐”。

校勘记 卷 64 二一二一页七行年三十余有重疾按:御览五百一引“三十余”作“四十余”。

校勘记 卷 64 二一二五页一行目能视*[而]*见衣冠之畴据汲本补。

校勘记 卷 64 二一二五页一行常以玄冬梦黄发之士集解引惠栋说,谓据御览三百九十九卷引“玄冬”下有“修夜思而未之得也忽然而寝”十二字,“梦”下有“此”字。今按:御览“士”作“叟”。

校勘记 卷 64 二一二五页一行字子真按:惠栋谓御览引“字”下有“曰”字。

校勘记 卷 65 二一二九页七行、规乃上疏求乞自□。按:殿本无“乞”字,王先谦谓无“乞”字是。

校勘记 卷 65 二一三一页一行、流血丹野殿本“丹”作“川”,校补引钱大昭说,谓闽本作“川”。按:集解引周寿昌说,谓丹野犹赤地也,本书公孙瓒传有“流血丹水”语,与此同,作“丹”为是。

校勘记 卷 65 二一三一页五行、言国家不妄有□贬进退。校补谓案文“妄”当作“闻”。

校勘记 卷 65 二一三二页八行、护羌校尉段颎坐征。按“段”字原皆斗“□”,迳改正,后如此不悉出校记。

校勘记 卷 65 二一三二页一一行、臣生长邠岐。按:“岐”原斗“歧”,迳据汲本、殿本改正。

校勘记 卷 65 二一三三页五行、若求猛*(敌)**〔将〕*。据汲本、殿本改。

校勘记 卷 65 二一三三页一三行、沉氐大豪滇昌饥恬等十余万口。按:集解引惠栋说,谓袁纪作“二十余万口”。

校勘记 卷 65 二一三四页二行、急使军就道。按:刊误谓“军”上少一字,或“督”或“领”也。

校勘记 卷 65 二一三五页一五行、才略兼优。按:“兼”原斗“廉”,迳据汲本、殿本改正。

校勘记 卷 65 二一三六页二行、欲退身避第。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第”当作“弟”,避弟谓己避位而弟得辟召也,此事见风俗通过誉篇,下文“避第仕途”亦“弟”字之斗。

校勘记 卷 65 二一三六页五行、及党事大起至时人以为规贤按:校补谓此文九十一字当在“让封不受”下。以所□乃张奂已坐党禁锢归田里后事,故称奂为故大司农。据奂传,奂之被禁锢,先因灾应上疏追讼窦武、陈番,及言皇太后恩礼不接,触宦官忌,事已在灵帝建宁二年四月矣,不应反列于桓帝永康元年前也。

校勘记 卷 65 二一三六页七行、时人以为规贤。按:刊误谓案文当作“以规为贤”。

校勘记 卷 65 二一三七页一行、诛邓万。按:校补谓邓万即邓万世,章怀避唐讳,省去一“世”字。

校勘记 卷 65 二一三八页一行、敦煌*(酒)**〔渊〕*泉人也。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酒泉郡名,非县名,当作“渊泉”。汉志敦煌郡有渊泉县,晋志作“深泉”,盖避唐讳。章怀本亦当作“深”,后人妄改为“酒”耳。胡注通鉴云奂敦煌渊泉人,胡所见本尚未斗也。今据改。注同。

校勘记 卷 65 二一三八页四行、*(阳)**〔瓜〕*州晋昌县。汲本、殿本“阳”作“永”。按:刊误谓“永”当作“瓜”。集解引钱大昕说,谓闽本“永”作“阳”,考唐书地理志,晋昌县属瓜州,永阳二字俱误。今据改。

校勘记 卷 65 二一三八页五行、时牟卿受书于张堪。按:集解引洪亮吉说,谓“张”字应作“周”字。

校勘记 卷 65 二一三八页一四行、金*(食)**〔银〕*器名。集解引洪颐粻说,谓中山经郭注,鐻,金银器之名。李注“食”当是“银”字之斗。今据改。

校勘记 卷 65 二一四一页八行、天乃雷雨以风。按:汲本、殿本“雨”作“电”。

校勘记 卷 65 二一四二页一三行、穰穰满家。按:“穰穰”原斗“禳禳”,迳据汲本、殿本改正。

校勘记 卷 65 二一四三页五行、乃以五百金买其首以报。按:校补引柳从辰说,谓今新序“首”作“骨”。案北史隐逸传崔赜答豫章王书“燕求马首,□养□鸣”,知古本原有作“首”者。南史郑鲜之传“燕昭市骨而骏足至”,则仍作“骨”。且孔融与魏武论盛孝章书已云“燕君市骏马之骨”,是作“骨”亦由来已久。疑新序自有南北本之别,唐起北方,章怀所据盖是北本。

校勘记 卷 65 二一四三页一六行、奢非晋文。按:集解引惠栋说,谓“晋”续汉书作“桓”,据注引齐桓公事,疑本书亦元是“桓”字。

校勘记 卷 65 二一四四页八行、王愔文志。按:殿本“文志”作“文字志”。

校勘记 卷 65 二一四五页六行、所在*〔有〕*能政。据刊误补。

校勘记 卷 65 二一四五页八行、*〔会〕*宗字子松。据殿本补。

校勘记 卷 65 二一四六页一行、司徒尹*(讼)**〔颂〕*荐颎通。鉴胡注谓桓帝纪“讼”作“颂”,作“颂”为是。今据改。注同。

校勘记 卷 65 二一四六页一〇行、首虏五千余人。按:“千”原斗“十”,迳据汲本、殿本改正。

校勘记 卷 65 二一四六页一一行、烧当种九十余口诣颎降。按:刊误谓烧当一种不止九十余口,其种中九十口降亦不足记,“十”当作“千”。

校勘记 卷 65 二一四八页八行、徒更招降。按:“徒”字疑斗,通鉴作“欲”。

校勘记 卷 65 二一四九页五行、乃令军中张镞利刃刊误谓案文镞非可张,未知何字。按:殿本考证谓通鉴“张”作“长”。

校勘记 卷 65 二一五〇页六行、段颎*(曰)*传*〔曰〕*。据汲本改。

校勘记 卷 65 二一五一页六行、故*(宫)**〔官〕*县邑更相通属。据汲本改。按:刊误谓案文“宫”当作“官”,旧屯田营壁皆是故官也。

校勘记 卷 65 注释

校勘记 卷 65 ↑ 悬犹停也。

校勘记 卷 65 ↑ 平人,齐人也。

校勘记 卷 65 ↑ 振,整;旅,觿也。谷梁传曰“出曰治兵,入曰振旅”也。

校勘记 卷 65 ↑ 两营谓马贤及赵冲等。二郡,安定、陇西也。

校勘记 卷 65 ↑ 迈,往也。

校勘记 卷 65 ↑ 近习,诸佞幸亲近小人也。礼记曰:“虽有贵戚近习。”

校勘记 卷 65 ↑ 左传曰“人患王之无厌也,故从乱如归”也。

校勘记 卷 65 ↑ 先后谓进退也。言国家不妄有□贬进退,而权幸之徒反为祸福也。

校勘记 卷 65 ↑ 诗大雅曰:“旱魃为虐,如惔如焚。”魃,旱神也。

校勘记 卷 65 ↑ 无状者,谓无善状。

校勘记 卷 65 ↑ 梁商女为顺帝后,后女弟又为桓帝后。冀即商子,故曰代姻也。

校勘记 卷 65 ↑ 可犹宜也。

校勘记 卷 65 ↑ 家语孔子曰:“夫君者舟也,人者水也。水可载舟,亦以覆舟。君以此思危,则可知也。”

校勘记 卷 65 ↑ 颎击羌,坐为凉州刺史郭闳留兵不进下狱。

校勘记 卷 65 ↑ 说文曰:“坞,小障也。一曰庳城也。”音乌古反。

校勘记 卷 65 ↑ 郡将,郡守也。鸟鼠,山名,在今渭州西,即先零羌寇钞处也。东岱谓泰山,叔孙无忌反处也。皆由郡守不加绥抚,致使反叛,其疾同也。

校勘记 卷 65 ↑ 吴起,魏将也。孙武,吴将也。言若求猛*(敌)**〔将〕*,不如抚以青平之政;明习兵书,不如郡守奉法,使之无反也。

校勘记 卷 65 ↑ 戚,忧也。前变谓羌反。

校勘记 卷 65 ↑ 以文簿虚降,非真心也。

校勘记 卷 65 ↑ 蠢,动也。戾,乖也。

校勘记 卷 65 ↑ 县名,属安定郡,其故城在今原州平源县南也。

校勘记 卷 65 ↑ 就犹上也。

校勘记 卷 65 ↑ 访,问也。规言羌种既服,臣即移书军营及郡,勘问诛杀并纳受多少之数目也。

校勘记 卷 65 ↑ 诗小雅曰:“密勿从事,不敢告劳。无罪无辜,谗口[□□]。”

校勘记 卷 65 ↑ 先事谓前辈败将也。

校勘记 卷 65 ↑ 谢犹雠也。

校勘记 卷 65 ↑ 元帝赐呼韩邪单于待诏掖庭王嫱为阏氏也。

校勘记 卷 65 ↑ 武帝以江都王建女细君妻乌孙王昆莫为夫人也。

校勘记 卷 65 ↑ 言覆军之将,旋师之日,多载珍宝,封印完全,便入权门。

校勘记 卷 65 ↑ 左传曰“鹿死不择音,铤而走险,急何能择”也。

校勘记 卷 65 ↑ 《汉官仪》曰:左校署属将作大匠也。

校勘记 卷 65 ↑ 言欲归第避仕宦之涂也。

校勘记 卷 65 ↑ 谓诛梁冀,诛邓万、邓会,诛李膺等党事也。

校勘记 卷 65 ↑ 无德而垄曰嬖,谓废邓皇后也。

校勘记 卷 65 ↑ 杀桂阳太守任胤,杀南阳太守成焰、太原太守刘质等也。

校勘记 卷 65 ↑ 汉官仪曰:“矩字叔方。”

校勘记 卷 65 ↑ 古本反。

校勘记 卷 65 ↑ 钩,引也。谓李膺等事也。

校勘记 卷 65 ↑ 怍,笾也。

校勘记 卷 65 ↑ (酒)**〔渊〕*泉,县名,地多泉水,故城在今*(阳)**〔瓜〕*州晋昌县东北也。

校勘记 卷 65 ↑ 时牟卿受书于张堪,为博士,故有牟氏章句。

校勘记 卷 65 ↑ 龟兹音丘慈,县名,属上郡。前书音义曰“龟兹国人来降之,因以名县”也。

校勘记 卷 65 ↑ 以酒沃地谓之酹。音力外反。

校勘记 卷 65 ↑ 如羊如粟,喻多也。

校勘记 卷 65 ↑ 屠音直于反。

校勘记 卷 65 ↑ 时度辽将军屯五原。

校勘记 卷 65 ↑ 明帝永平八年,初置度辽将军,屯五原郡曼□县,汉官仪曰“乌丸校尉屯上谷郡宁县”,故曰二营。

校勘记 卷 65 ↑ 蟞音必薛反。

校勘记 卷 65 ↑ 轩,殿槛阑板也。

校勘记 卷 65 ↑ 翼氏风角曰:“凡风者天之号令,所以谴告人君者也。”

校勘记 卷 65 ↑ 易曰“龙蛇之蛰,以存身也。”慎子曰“腾蛇游雾,飞龙乘云,云罢雾散,与蚯蚓同”也。

校勘记 卷 65 ↑ 尚书大传:“周公薨,成王欲葬之于成周,天乃雷雨以风,禾即尽偃,大木斯拔,国人大恐。王葬周公毕,示不敢臣也。”

校勘记 卷 65 ↑ 顾,旋视也。复,反复也。小雅曰:“父兮生我,母兮鞠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

校勘记 卷 65 ↑ 汉官仪曰:“司隶州部河南雒阳,管三辅、三河、弘农七郡。”所以奂屈于颎,称曰“州将”焉。

校勘记 卷 65 ↑ 拍音片百反。髀音步弟反。史记,楚发兵伐齐,齐威王使淳于髡继百金,车马十驷,之赵请救。髡仰天大笑,冠缨索绝。王曰:“先生少之乎?”髡曰:“今者臣从东方来,见道傍有禳田者,操一豚缟,酒一盂,而祝曰:‘瓯娄满篝,污邪满车,五谷蕃熟,穰穰满家。’臣见其所持者狭,所求者奢,故笑。”于是王乃益以黄金千镒、白璧十双、车马百驷也。

校勘记 卷 65 ↑ 新序曰:“文王作灵台,掘得死人骨,吏以闻。文王曰:‘葬之。’吏曰:‘此无主矣。’文王曰:‘有天下者,天下之主也;有一国者,一国之主也。寡人固其主焉。’令吏以棺葬之。天下闻之,曰:‘文王贤矣,泽及朽骨,又况人乎。’”

校勘记 卷 65 ↑ 新序曰:“燕昭王即位,卑身求贤。谓郭隗曰:‘齐因孤国之乱而袭燕,然得贤士与共国,以雪先王之丑,孤之愿也。先生视可者,得身事之。’隗曰:‘臣闻古之人君,有以千金求千里马者,三年不得,涓人言于君请求之,君遣焉。三月,得千里马,马已死,乃以五百金买其首以报。君大怒曰:“所求者生马,安市死马而捐五百金乎?”对曰:“死马且市之,况生马乎?天下必以王为能市马,马今至矣。”不出开年,千里马至者二。今王诚欲必致士,从隗始。隗且见事,况贤于隗者乎?’于是王为隗筑宫而师之。乐毅自魏往,邹衍自齐往,剧辛自赵往,士争归燕焉。”

校勘记 卷 65 ↑ 党音佗朗反。

校勘记 卷 65 ↑ 诗小雅曰“哀我征夫,独为匪人”也。

校勘记 卷 65 ↑ 言将为人所吞噬也。

校勘记 卷 65 ↑ 银印绿绶也,以艾草染之,故曰艾也。

校勘记 卷 65 ↑ 老子曰“和其光,同其尘”也。

校勘记 卷 65 ↑ 陆翙《邺中记》曰:“永嘉末,发齐桓公墓,得水银池金蚕数十箔,珠襦、玉匣、缯彩不可胜数。”左传曰:“晋文公朝王,请隧。王不许,曰:‘王章也,未有代德而有二王,亦叔父之所恶也。’”晋文既臣,请用王礼,是其奢也。

校勘记 卷 65 ↑ 武帝时,杨王孙死,诫其子为布囊盛尸,入地七尺,脱去其囊,以身亲土。

校勘记 卷 65 ↑ 王愔《文志》曰:“芝少持高操,以名臣子勤学,文为儒宗,武为将表。太尉辟,公车有道征,皆不至,号张有道。尤好草书,学崔、杜之法,家之衣帛,必书而后练。临池学书,水为之黑。下笔则为楷则,号□□不暇草书,为世所宝,寸纸不遗,韦仲将谓之‘草圣’也。”

校勘记 卷 65 ↑ 宦者郑觿封鄛乡侯也。

校勘记 卷 65 ↑ 奂被曹节等矫制,使率五营士围杀陈蕃、窦武等。

校勘记 卷 65 ↑ 诗国风也。啜,泣貌也,音知劣反。

校勘记 卷 65 ↑ 〔会〕*宗字子松,天水上邽人,元帝时为西域都护。死,城郭诸国为发丧立祠。

校勘记 卷 65 ↑ 宪陵,顺帝陵;阳陵,景帝陵。汉官仪曰“氶秩三百石,令秩六百石”也。

校勘记 卷 65 ↑ 汉官仪曰:“*(讼)**〔颂〕*字公孙,巩人也。”

校勘记 卷 65 ↑ 姐音紫且反。

校勘记 卷 65 ↑ 白石,山,在今兰州狄道县东。

校勘记 卷 65 ↑ 允音𫓪。街音阶。

校勘记 卷 65 ↑ 稽固犹停留也。

校勘记 卷 65 ↑ 僇音良逐反,又力救反。

校勘记 卷 65 ↑ 鸟音爵,县名,属武威郡,故城在今凉州昌松县北也。

校勘记 卷 65 ↑ 左传晋叔向母曰“狼子野心”也。

校勘记 卷 65 ↑ 无虑,都凡也。

校勘记 卷 65 ↑ 彭阳,高平,并县名,属安定郡。彭阳县即今原州彭原县也。高平县今原州也。

校勘记 卷 65 ↑ 浃,□也。浃音子牒反。谓□十二辰也。

校勘记 卷 65 ↑ 东观记曰,太后诏云“此以慰种光、马贤等亡魂”也。

校勘记 卷 65 ↑ 东观记段颎*(曰)*传*〔曰〕*“出桥门谷”也。

校勘记 卷 65 ↑ 即上郡奢延县界也。

校勘记 卷 65 ↑ 令鲜,水名,在今甘州张掖县界。一名合黎水,一名羌谷水也。

校勘记 卷 65 ↑ 推方谓方头竞进也。

校勘记 卷 65 ↑ 灵武,县名,有谷,在今灵州怀远县西北。

校勘记 卷 65 ↑ 茧,足下伤起形如茧也。淮南子曰“申包胥曾茧重胝”也。

校勘记 卷 65 ↑ 县名,属安定郡。

校勘记 卷 65 ↑ 伤败曰磨,音女六反。

校勘记 卷 65 ↑ 言羌亦禀天之一气所生,诛之不可尽也。

校勘记 卷 65 ↑ 假,借也。尚书曰“皇天降灾,假手于我有命”也。

校勘记 卷 65 ↑ 左传曰“卫大旱,卜有事于山川,不吉。宁庄子曰:‘昔周饥,克殷而年丰。今邢方无道,天欲卫伐邢乎?’从之,师兴而雨”也。

校勘记 卷 65 ↑ 占,候也。

校勘记 卷 65 ↑ 克,胜也。左传曰“师克在和不在觿”也。

校勘记 卷 65 ↑ 犷,恶魍也,音谷猛反。

校勘记 卷 65 ↑ 宣帝时,充国击西羌,徙之于金城郡也。

校勘记 卷 65 ↑ 迁置天水、陇西、扶风,见西羌传也。

校勘记 卷 65 ↑ “鲠”与“梗”同。梗,病也。大雅云:“至今为梗。”

校勘记 卷 65 ↑ 殖,生也。左传曰:“为国家者,见恶如农夫之务去草焉,绝其本根,勿使能殖。”

校勘记 卷 65 ↑ 杜预注左传曰:“烬,火余木也。”

校勘记 卷 65 ↑ 御,制御也。淮南子曰“国不可从外理,军不可从中御”也。

校勘记 卷 65 ↑ 西县属天水郡,故城在今秦州上邽县西南也。

校勘记 卷 65 ↑ 郭璞曰:“蓐,席也。”言身不自安。

校勘记 卷 65 ↑ 镐,水名,在今长安县西。

校勘记 卷 65 ↑ 俪,偶也。前书班固曰:“秦汉以来,山东出相,山西出将。”若白起、王翦、李广、辛庆忌之流,皆山西人也。

校勘记 卷 65 ↑ 潼,谷名。谷有水,曰潼水,即潼关。

校勘记 卷 66 二一六0页七行埏隧今人墓道也按:汲本“人”作“入”。

校勘记 卷 66 二一六0页一一行稍迁拜尚书按:校补谓案文“拜”上当有“召”字。

校勘记 卷 66 二一六一页六行当伏*[重]*诛据汲本、殿本补。

校勘记 卷 66 二一六二页一行而令天下之论按:刊误谓案文“令”当作“今”。

校勘记 卷 66 二一六二页九行车驾幸广*(城)**[成]*校猎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城”当作“成”,马融上广成颂,即此。今据改。注同。

校勘记 卷 66 二一六二页一0行无教逸游按:“教”原斗“放”,迳据汲本、殿本改正。

校勘记 卷 66 二一六二页一二行有三空之□哉按:校补引柳从辰说,谓御览四五二引本书,“□”作“危”。

校勘记 卷 66 二一六二页一三行又*(前)*秋*[前]*多雨据殿本改。

校勘记 卷 66 二一六三页一0行文武兼姿按:刊误谓姿是姿貌,此当作“资”。

校勘记 卷 66 二一六三页一五行时小黄门赵津按:钱大昕谓据王允传称“小黄门晋阳赵津”,此传“小黄门”下无“晋阳”字,则“二郡”文不可通矣。

校勘记 卷 66 二一六三页一五行南阳大猾张*(汜)**[泛]*据汲本、殿本改。下同。按:岑晊传作“张泛”,泛与泛同。

校勘记 卷 66 二一六四页一行而并竟考杀之按:刊误谓案汉、魏鞠狱皆云“考竟”,此误倒。

校勘记 卷 66 二一六四页三行蕃与司徒刘矩集解引惠栋说,谓考异云时胡广为司徒,非矩也,栋案刘恺传,考异非也。今按:刘矩未尝为司徒,考异说是。刘恺传亦误,参阅刘恺传校记。

校勘记 卷 66 二一六四页一一行营惑圣听按:何焯校本改“营”为“荧”。

校勘记 卷 66 二一六五页四行长*(吏)**[史]*已下多至抵罪刊误谓案文“吏”当作“史”,太尉府有长史,故因蕃见谴也。今据改。

校勘记 卷 66 二一六五页五行□字幼平陕人按:“陕”原斗“陕”,迳据汲本改正。

校勘记 卷 66 二一六七页一一行说菀曰汲本、殿本“菀”作“苑”。按:苑菀通。

校勘记 卷 66 二一六八页七行不能相持殿本“持”作“治”。按:“治”作“持”,避唐讳改。

校勘记 卷 66 二一六八页七行为立王者以统理之*(故)*也据殿本删,与前书谷永传合。

校勘记 卷 66 二一六八页八行法度尚存按:汲本、殿本“存”作“在”。

校勘记 卷 66 二一六八页一五行使皇天震怒按:“震”原斗“振”,迳据汲本、殿本改正。

校勘记 卷 66 二一七一页七行并连匡兄中常侍车骑将军超按:校补谓宦者传又谓匡为超弟之子。

校勘记 卷 66 二一七一页一一行而人伦莫相恤也按:李慈铭谓治要“莫”下有“能”字,当据增。

校勘记 卷 66 二一七一页一一行及遭际会按:李慈铭谓治要“遭”下有“值”字,当据增。

校勘记 卷 66 二一七二页一0行复还仕郡人有路佛者按:张森楷谓“郡”下当更有一“郡”字。

校勘记 卷 66 二一七二页一三行上除禁党按:李慈铭谓“禁党”当作“党禁”。

校勘记 卷 66 二一七三页二行而让怀协忿怨汲本、殿本“协”作“挟”。按:协挟古字通,党锢传“怀经协术”,黄琼传“黄门协邪”,皆借“协”为“挟”也。

校勘记 卷 66 二一七三页三行明年遂传下狱按:校补引柳从辰说,谓“明年”二字衍,盖黄巾起事及允之讨击黄巾别帅,发张让之奸,皆中平元年二三月事,下狱会赦,还复剌史,旬日闲复以它罪被补,仍不出元年三月也。

校勘记 卷 66 二一七三页九行太尉袁隗司徒杨赐通鉴考异谓隗、赐时皆不为此官,恐误。按:

校勘记 卷 66 通鉴系此事于中平元年冬十二月,故考异云然。柳从辰谓隗、赐之与何进共上疏请,乃在元年二三月闲,其时袁隗为司徒,杨赐为太尉,不过官名互误耳。

校勘记 卷 66 二一七六页八行今若一旦解兵*(关东)*刊误谓案文多“关东”二字。今据删。按:集解引王补说,谓通鉴作“解兵开关”。

校勘记 卷 66 二一七六页一一行丁彦思蔡伯喈但以董公亲厚并尚从坐按:集解引洪亮吉说,谓丁彦思不知何人,陈、范二史于卓传俱不载,裴松之注极详,亦不及此。又引王补说,谓通鉴无“丁彦思”三字。

校勘记 卷 66 二一七八页三行封其孙黑为安乐亭侯按:校补引柳从辰说,谓袁纪“黑”作“异”。

李贤注 卷 67 嗜犹好也。恶音乌故反。言人好恶,各有本性,迁染者,由其所习。尚书曰:“唯人生厚,因物有迁。”墨子曰:“墨子见染丝者,泣而叹曰:‘染于苍则苍,染于黄则黄,故染不可不慎也。非独染丝然也,国亦有染。汤染于伊尹,故王天下;殷纣染于恶来,故国残身死,为天下僇。’”

李贤注 卷 67 刻意,刻削其意不得自恣也。庄子曰:“刻意尚行,离时异俗。”行音下孟反。肆犹族纵也。牵物谓为物所牵制,则其志流宕忘反也。淮南子曰:“非拘紧牵连于物,而不与推移也。”

李贤注 卷 67 陶谓陶治以成之。管子曰:“夫法之制人,犹陶之于埴,冶之于金也。”

李贤注 卷 67 叔末犹季末也。谓当春秋之时。

李贤注 卷 67 褫犹夺也,音直纸反。厮,贱人也。齐侯伐楚,楚子使与师言曰:“君处北海,寡人南海,唯是风马牛不相及也,不虞君之涉吾地也。何故?”管仲对曰:“尔贡苞茅不入,王祭不供,无以缩酒,寡人是征。”对曰:“贡之不入,寡君之罪也。”遂使屈完与齐盟于召陵。此强梁褫气也。又晋吕甥、却苪将焚公宫而杀晋侯,寺人披请见,公使让之,且辞曰:“汝为惠公来求杀余,命汝三宿,汝中宿而至。虽君有命,何其速也?”对曰:“臣谓君之入也,其知之矣。若犹未也,又将及难。君命无二,古之制也。除君之恶,唯力是视,蒲人狄人,余何有焉。今君即位,其无蒲、狄乎?”此为厮解情也。并见《左传》。

李贤注 卷 67 霸德衰谓六国时也。狙音七余反。广雅曰:“狙,狝猴也。”以其多诈,故比之也。

李贤注 卷 67 苏秦说赵王,赐白壁百双,黄金万镒。虞卿一见赵王,赐白璧一双,黄金百镒。见史记及战国策。

李贤注 卷 67 《史记》曰:楚惠王言“庄舄,越之鄙细人也,今仕楚执珪,贵富矣”。解草衣谓睢、蔡泽之类。

李贤注 卷 67 韩子李斯曰:“韩非饰辩诈谋,以钓利于秦”也。贾谊过秦曰“赢粮而景从”也。

李贤注 卷 67 四豪谓信陵君魏公子无忌、平原君赵胜、春申君黄歇、孟尝君田文。前书班固曰:“游谈者以四豪为称首。”

李贤注 卷 67 《前书音义》曰:“相与信为任,同是非为侠,所谓权行州域,力折公侯者也。”

李贤注 卷 67 武帝诏求贤良,于是公孙弘、董仲舒等出焉。宣帝时,集诸儒于石渠阁,讲论六艺。召五经名儒太子萧望之等大议殿中,平公羊、谷梁同异,同己者朋党之,异己者攻伐之。刘歆书曰:“党同门,妒道真。”

李贤注 卷 67 谓袭胜、薛方、郭钦、蒋诩之类,并隐居不应莽召。

李贤注 卷 67 谓逢萌、严光、周党、尚长之属。

李贤注 卷 67 婞,狠也,音邢鼎反。

李贤注 卷 67 《礼记》曰:“下之事上也,不从其所令,从其所行。上好是物,下必有甚者矣。”矫,正也。正枉必过其直,见《孟子》。

李贤注 卷 67 初委反

李贤注 卷 67 音质

李贤注 卷 67 谢承书曰“成瑨少修仁义,笃学,以清名见。举孝廉,拜郎中,迁南阳太守。郡旧多豪强,中官黄门磐牙境界。瑨下车,振威严以捡摄之。是时桓帝乳母、中官贵人外亲张子禁,怙恃贵埶,不畏法网,功曹岑晊劝使捕子禁付宛狱,笞杀之。桓帝征□,下狱死。宗资字叔都,南阳安觿人也。家代为汉将相名臣。祖父均,自有传。资少在京师,学孟氏易、欧阳尚书。举孝廉,拜议郎,补御史中丞、汝南太守。署滂为功曹,委任政事,推功于滂,不伐其美。任善之名,闻于海内”也。

李贤注 卷 67 冠犹首也。

李贤注 卷 67 公族,姓也,名进阶。风俗通曰:“晋成公立嫡子为公族大夫。”韩无忌号公族穆子,见《左氏传》

李贤注 卷 67 危言谓不畏危难而直言也。论语孔子曰:“邦有道,危言危行。”

李贤注 卷 67 说文曰:“诽,谤也。”苍颉篇曰:“讪,非也。”

李贤注 卷 67 希,望也,摽搒犹相称扬也。“搒”与“榜”同,古字通。

李贤注 卷 67 导,引也。宗谓所宗仰者。

李贤注 卷 67 蕃,姓也,音皮。

李贤注 卷 67 公绪,姓也。

李贤注 卷 67 𫮃,除地于中为坛。𫮃音禅。魁,大帅也。

李贤注 卷 67 刊,削。不欲宣露并名,故削除之,而直捕俭等。

李贤注 卷 67 睚音五懈反。广雅曰:“睚,裂也。”眦音才赐反。前书音义曰:“瞋目魍也。”史记曰:“睚眦之隙必报。”

李贤注 卷 67 谓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也。

李贤注 卷 67 上禄,县,属武都郡,今成州县也。

李贤注 卷 67 《左氏传》曰:“父子兄弟,罪不相及。”

李贤注 卷 67 《诗·大雅·荡篇》序曰:“厉王无道,天下荡荡,无纲纪文章。”郑玄注:“荡荡,法度废坏之魍也。”

李贤注 卷 67 曲城,县,故城在今莱州掖县东北也。

李贤注 卷 67 《汉官仪》曰:“,字伯。”

李贤注 卷 67 亢,高也

李贤注 卷 67 谢承书曰:“出补蜀郡太守,修庠序,设条教,明法令,威恩并行。蜀之珍玩,不入于门。益州纪其政化,朝廷举能理剧,转乌桓校尉。”

李贤注 卷 67 谢承书曰:“膺常率步骑临阵交战,身被创夷,拭血进战,遂破寇,斩首二千级。”

李贤注 卷 67 纶氏,县,属颖川郡,故城今阳城县也。

李贤注 卷 67 汉官仪曰:“樊陵字德。”

李贤注 卷 67 溷轩,厕屋。

李贤注 卷 67 新序曰:“秦欲伐楚,使*[使]*者往观楚之宝器。楚王闻之,召昭奚恤问焉。对曰:‘此欲观吾国之得失而图之,宝器在于贤臣。’遂使恤应之。乃为东面之坛四,为南面之坛一,为西面之坛一。秦使者至,恤曰:‘君,客也,请就上位东面,子西南面,太宰子方次之,叶公子高次之,司马子反次之。’恤自居西面之坛,称曰:‘客观楚国之宝器。所宝者,贤臣也。理百姓,实仓廪,使人各得其所,子西在此。奉珪璋,使诸侯,解忿悁之难,交两国之欢,使无兵革之忧,太宰子方在此。守封疆,谨境界,不侵邻国,邻亦不侵,叶公子高在此。理师旅,正兵戎,以当强敌,提袍鼓以动百万之觿,使皆赴汤火,蹈白刃,出万死不顾,司马子反在此。若怀霸王之余义,猎理乱之遗风,昭奚恤在此。惟大国所观。’秦使者瞿然无以对,恤遂摄衣而去。使反,言秦君曰:‘楚多贤臣,未可谋也。’”

李贤注 卷 67 玮犹美也。史记曰,魏惠王问齐威王曰:“王亦有宝乎?”威王曰:“无有。”魏王曰:“寡人之国虽小,尚有径寸珠照车前十二乘者十枚,柰何以万乘之国而无宝乎!”威王曰:“寡人所以为宝者与王异。吾臣有檀子者,使守南城,楚人不敢为寇。吾臣有盼子者,使守高堂,则赵人不敢东渔于河。吾臣有黔夫者,使守徐州,于是燕人祭北门,赵人祭西门,从者七千余家。吾臣有种首者,使备盗贼,则道不拾遗。以此为宝,将以照千里,岂直十二乘哉?”魏王笾,不怿而去。

李贤注 卷 67 肆,陈也。

李贤注 卷 67 纪太子仆杀纪公,以其宝玉来奔,纳诸宣公,公命与之邑,季文子使司寇出之境。公问其故,对曰:“孝敬忠信为吉德,盗贼藏为凶德。夫莒仆,则其孝敬,*[则]*弑君父矣,则其忠信,则窃宝玉矣,其人则盗贼也,是以去之。舜举十六相,去四凶,有大功二十而为天子。今行父虽未获一吉人,去一凶矣,于舜之功,二十之一也。”见《左传》。

李贤注 卷 67 景帝时,韩安国为梁大夫,坐法抵罪。梁内史缺,起徒中为二千石,拜为内史。臣贤案:此言武帝,误也。

李贤注 卷 67 张敞为京兆尹,坐杀人亡命归家。冀州乱,征敞为冀州刺史。

李贤注 卷 67 《诗·小雅》曰:“显允方叔,征伐𤞤狁,蛮荆来威。”郑玄注:“方叔先与吉甫征伐𤞤狁,今特往伐蛮荆,皆使来服于宣王之威,美其功之多也。”绲以顺帝时讨长沙武陵蛮夷有功,故以比之。

李贤注 卷 67 谓祐奏梁冀弟旻,又为司隶校尉,权豪畏之也。诗曰:“唯仲山甫,柔亦不茹,刚亦不吐,不侮鳏寡,不畏。”

李贤注 卷 67 易解卦象词也。卦坎下震上。解,坎为险,为水。水者,雨之象。震为动,为雷。王弼注:“屯难盘结,于是乎解也。”

李贤注 卷 67 《公羊传》曰:“晋人执□侯,归之于京师。归之于者,执之乎天子之侧者也。罪定不定已可知矣。”何休注云:“归之于者,决辞也。”

李贤注 卷 67 解见《张酺传》。

李贤注 卷 67 裁,音才代反。

李贤注 卷 67 以鱼为喻也。龙门,河水所下之口,在今绛州龙门县。辛氏三秦记曰“河津一名龙门,水险不通,鱼□之属莫能上,江海大鱼薄集龙门下数千,不得上,上则为龙”也。

李贤注 卷 67 解见《耿弇传》。

李贤注 卷 67 平署犹连署也。

李贤注 卷 67 狱名,解见灵纪也。

李贤注 卷 67 以朝廷为污秽也。

李贤注 卷 67 《论语》曰:“鲤趋而过庭。子曰:‘学诗乎?’曰‘未也’。”又曰:“孔子恂恂然善诱人。”诗曰:“陟彼岵兮,瞻望父兮。”又曰:“一日不见,如三岁兮。”爽致敬于膺,故以父为喻也。

李贤注 卷 67 上帝谓天子,鼎臣即陈蕃。

李贤注 卷 67 《易·下》曰:“人谋鬼谋,百姓与能。”

李贤注 卷 67 《易》曰:“天地之道,贞观也。”九二、九五并曰“利见大人”也。

李贤注 卷 67 夷,伤也。融,朗也。明夷卦离下坤上,离为日,坤为地,日之初出,其明未朗。左传曰:“明而未融,其当旦乎?”以膺黜,故喻之也。

李贤注 卷 67 《春秋考异邮》曰:“虹霓出,乱惑弃和。”谓弃君子,同小人也。《论语》曰:“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也。

李贤注 卷 67 《易·文言》曰:“天地闭,贤人隐。”《否》九五曰:“大人休否。”休否谓休废而否塞。

李贤注 卷 67 见险难,故投身以远害也。《易》曰:“君子以俭德避难,不可荣以禄。”

李贤注 卷 67 匮,乏也。

李贤注 卷 67 毛苌诗注曰:“衡门,横木为门。”

李贤注 卷 67 谢承书“瓒”作“珪”。

李贤注 卷 67 轨,车多也。言绝人事。

李贤注 卷 67 寒蝉谓寂默也。《楚词》曰:“悲哉秋之为气也,蝉寂漠而无声。”

李贤注 卷 67 力行谓尽力行善也。《礼记》曰:“好问近乎智,力行近乎仁。”

李贤注 卷 67 前有李固、杜乔,故言“亦”也。

李贤注 卷 67 安国,县,故城在今定州义丰县东南。谢承书曰:“祐,宗室胤绪,代有名位。少修操行,学严氏春秋、小戴礼、古文尚书,仕郡为主簿。郡将小子尝出钱付之,今市买果实,祐悉以买笔书具与之,因白郡将,言‘郎君年可入小学,而但傲佷,远近谓明府无过庭之教,请出授书’。郡将为使子就祐受经,五日一试,不满呈限,白决罚,遂成学业也。”

李贤注 卷 67 三河谓河东、河内、河南也。表犹标准也。

李贤注 卷 67 累气,屏息也。

李贤注 卷 67 三让,解见和纪。

李贤注 卷 67 揖,让也。左传,吴王寿梦卒,子诸樊既除丧,将立弟季札,札□其室而耕,乃之。

李贤注 卷 67 蘧瑗字伯玉,子名俞,并卫大夫。《论语》孔子曰:“君子哉蘧伯玉,邦有道则仕,邦无道则可卷而怀之。”又曰:“宁武子邦无道则愚。”

李贤注 卷 67 《老子》曰“古之善为道者,微妙玄通,深不可识”也。又曰“道冲而用之或不盈”。

李贤注 卷 67 庄子曰:“舜让天下于子州支伯,子州支伯曰:‘予适有幽忧之病,方且理之,未暇理天下也。’”灵帝初,陈蕃辅政,以祐为河南尹。及蕃败,祐黜归,卒于家。明年,大诛党人,幸不及祸。

李贤注 卷 67 上虞,县,故城在今越州余姚县西。有虞山,在县东。

李贤注 卷 67 孔子作《春秋纬》十二篇。

李贤注 卷 67 中,犹中伤

李贤注 卷 67 牛渚,山名。突出江中,谓为牛渚圻,在宣州当涂县北也。

李贤注 卷 67 比门,犹并门也。

李贤注 卷 67 林虑,今相州县

李贤注 卷 67 涅阳,县,属南阳郡

李贤注 卷 67 安觿在今南阳县西南,仍有其名,无复基趾也。

李贤注 卷 67 高城,县,故城在今沧州盐山县南。

李贤注 卷 67 慎,县,属汝南郡。贝丘,县,属清河郡。

李贤注 卷 67 羌,解见《来歙传》。谢承书曰:“汝南细阳人也。”

李贤注 卷 67 汉官仪曰:“光禄举敦厚﹑质朴﹑逊让﹑节俭。”此为四行也。

李贤注 卷 67 版,笏也。

李贤注 卷 67 格,正也。

李贤注 卷 67 《汉官仪》曰:“三公听采长史臧否,人所疾苦,还条奏之,是为举谣言也。顷者举谣言,掾属令史都会殿上,主者大言,州郡行状何,善者同声称之,不善者默尔衔枚。”

李贤注 卷 67 《左传》曰:“为国家者,见恶如农夫之务去草焉。”

李贤注 卷 67 裁,音载反。

李贤注 卷 67 钩,引也。

李贤注 卷 67 帝谓天也。

李贤注 卷 67 三木,项及手足皆有械,更以物蒙覆其头也。前书司马迁曰“魏其,大将也,衣赭关三木”也。

李贤注 卷 67 探汤喻去疾也。见《论语》。

李贤注 卷 67 伯夷﹑叔齐饿死首阳山,见《史记》。首阳山在洛阳东北。

李贤注 卷 67 郑玄注《周礼》曰:“木在足曰桎,在手曰梏。”

李贤注 卷 67 两,车也。尚书曰:“戎车三百两。”

李贤注 卷 67 左传,晋讨栾盈之党,杀叔向之弟羊舌虎,并囚叔向。于是祁奚闻之,见宣子曰:“夫谋而鲜过,惠训不倦者,叔向有焉。社稷之固也,犹将十代宥之,今一不免其身,不亦惑乎?”宣子说而免之。祁奚不见叔向而归,叔向亦不告免焉而朝。孔安国注尚书曰“自功曰伐”也。

李贤注 卷 67 传,驿也,音知恋反。

李贤注 卷 67 仲博,滂弟也。

李贤注 卷 67 谢承书曰:“滂父显,故龙舒侯相也。”

李贤注 卷 67 李膺﹑杜密。

李贤注 卷 67 前书班固曰“振拔污涂,跨腾风”也。

李贤注 卷 67 《周易》曰:“鼓以动之。”

李贤注 卷 67 《论语》之文。

李贤注 卷 67 项,今陈州项城县也。

李贤注 卷 67 梁父故城在今兖州泗水县北。

李贤注 卷 67 张耳,大梁人也。高祖立为赵王。

李贤注 卷 67 县名,属山阳郡,故城在今兖州金乡县南。

李贤注 卷 67 明廷犹明府。言不执俭,得义之半也。

李贤注 卷 67 违,避也。史记魏齐,魏之诸公子也。虞卿,赵相也。睢入秦,为昭王相,昭王乃遗赵王书曰:“魏齐,睢之仇也,急持其头来。”赵王乃围齐,齐急亡,见虞卿。卿度赵王不可说,乃解其印,与齐往信陵君所。信陵君初闻之疑,乃出迎。齐闻信陵初疑,遂自刎。赵王持其头遗秦也。

李贤注 卷 67 季布,楚人。为项羽将,数窘汉王。羽败,汉购求布千金,敢匿,罪三族。布匿濮阳周氏,髡钳布,之鲁朱家所卖之。朱家心知是季布也。买置田舍。乃往洛阳,见汝阴侯灌婴,说之曰:“季布何罪?臣各为主用,职耳。”汝阴侯言于高帝,帝乃赦之。拜郎中,为河东守也。

李贤注 卷 67 堙,塞也。前书班固曰:“何武、王嘉,区区以一篑障江河,用没其身。”

李贤注 卷 67 《论语》曰:“人而不仁,疾之以甚,乱也。”又曰:“人虽欲自绝,其何伤于日月[乎]?多见其不知量也。”

李贤注 卷 67 棘,音力

李贤注 卷 67 《方言》曰:“叨,残也。”

李贤注 卷 67 《尔雅》曰:“董,督正也。”

李贤注 卷 67 臣贤案:前书孔霸字次儒,即安国孙,世习尚书。宣帝时为太中大夫,授太子经,迁詹事,高密相。元帝即位,霸以师赐爵关内侯,号褒成君。薨,谥曰烈君。今书及谢承书皆云成帝,又言封侯,盖误也。詹事及相俱二千石,故曰历卿。

李贤注 卷 67 家学《尚书》。

李贤注 卷 67 重合,县,故城在今沧州乐陵县东。

李贤注 卷 67 瑕丘,今兖州县。

李贤注 卷 67 蒙,县,属梁国。

李贤注 卷 67 谢承书曰“敷与孙同衣而行,并日而食”也。

李贤注 卷 67 阳平故城,今魏州莘县。

李贤注 卷 67 珪璋,玉也。半珪曰璋。谢承书曰:“林宗叹儒有珪璋之质,终必为令德之士。”《诗》曰:“如珪如璋,令闻令望。”

李贤注 卷 67 新息,今豫州县。

李贤注 卷 67 就发处案验之。

李贤注 卷 67 望,怨也。

李贤注 卷 67 相,视也。左传之文也。

李贤注 卷 67 襄乡故城在今随州枣阳县东北也。

李贤注 卷 67 醊,祭酹也,音竹岁反。

李贤注 卷 67 《诗·大雅》曰:“予曰有胥附,予曰有先,予曰有奔走,予曰有御侮。”毛苌注曰:“谕德宣誉曰奔走。”

李贤注 卷 67 砾音历。说文曰:“砾,小石也。”言渭以泾浊,乃显其清,玉居砾石,乃见其贞。区犹别也。嗜,爱也。从形谓形有善恶也。以谕彼李膺等与宦竖不同,故相憎疾。

李贤注 卷 67 莸,臭草也。左传曰:“一熏一莸,十年尚犹有华。”易否卦曰:“小人道长,君子道销。”泰卦曰:“君子道长,小人道销。”老子曰“高下相倾”也。

李贤注 卷 67 前书龚胜死,有一老父入哭甚哀,曰:“熏以香自烧,膏以明自销。”

校勘记 卷 67 二一八四页六行又将及难按:“又”原斗“及”,迳据汲本、殿本改正。

校勘记 卷 67 二一八四页一一行狙狝猴也按:“狝”原斗“弥”,迳据汲本、殿本改正。

校勘记 卷 67 二一八四页一三行谓睢蔡泽之类按:汲本、殿本“睢”作“雎”。

校勘记 卷 67 二一八四页一四行赢粮而景从也按:“赢”原斗“嬴”,迳据汲本、殿本改正。

校勘记 卷 67 二一八四页一六行怀经协术集解引惠栋说,谓“协”当作“挟”,古字通,黄琼传“黄门协邪”是也。

校勘记 卷 67 二一八五页二行忠义之流按:“忠”原斗“志”,迳据汲本、殿本改正。

校勘记 卷 67 二一八五页三行国命委于阉寺按:“阉”原斗“阍”,迳据汲本、殿本改正。

校勘记 卷 67 二一八五页一五行正枉必过其直见孟子按:殿本考证谓今孟子无此文。

校勘记 卷 67 二一八六页一0行磬*(牙)**[互]*境界按:校补引柳从辰说,谓“牙”应作“□”,即“互”字。今据改。

校勘记 卷 67 二一八七页二行李膺为河南尹集解引惠栋说,谓考异云“河南尹”当作“司隶”。

校勘记 卷 67 校补引侯康说,谓通鉴系张成事于延熹九年,是年李膺为司隶,故考异云然,然灵纪九年无赦,惟八年三月大赦天下,则张成推占当赦,命子杀人,实在八年三月前,是时李膺正代邓万世为河南尹也。今按:黄山谓按张成事不必在八年。膺之输作左校,本传及陈蕃传皆谓膺河南尹,冯绲传则谓膺司隶校尉,此书之疏缪也。

校勘记 卷 67 二一八七页三行帝亦颇谇其占集解引钱大昕说,谓“谇”当作“讯”,古书讯谇二字多相乱。今按:御览六五一引作“讯”。

校勘记 卷 67 二一八七页三行成弟子牢修集解引惠栋说,谓袁宏纪作“牢顺”,续汉志作“牢川”。今按:御览引作“牢循”。

校勘记 卷 67 二一八七页一一行荀翌按:汲本、殿本“翌”作“昱”。下同。按:“翌”字经史多假为“昱”字。

校勘记 卷 67 二一八七页一三行孔昱按:皇甫规传“昱”作“翊”。集解引惠栋说,谓党锢传有孔昱,昱字符世,韩敕碑有御史孔翊元世,则翊即昱也。

校勘记 卷 67 二一八七页一三行苑康汲本、殿本“苑”作“”。下同。按:荀淑、窦武传并作“苑康”,作“”误。

校勘记 卷 67 二一八七页一三行□*(敷)**[□]*按:集解引惠栋说,谓本传及韩敕碑皆作“□”。今据改,与下文合。

校勘记 卷 67 二一八八页六行刘祗按:“祗”原斗“只”,迳据汲本、殿本改正。

校勘记 卷 67 二一八八页六行朱楷按:“楷”原斗“揩”,迳据汲本、殿本改正。

校勘记 卷 67 二一九0页一行荀翌附祖淑传按:沉家本谓案淑传云兄淑子昱,则“祖”字斗。

校勘记 卷 67 二一九0页二行王璋字伯仪集解引惠栋说,谓“璋”当作“章”,“仪”当作“义”。

校勘记 卷 67 按:校补引柳从辰说,谓上文王章为八厨,字本作“章”,此又作“璋”,必有一误。

校勘记 卷 67 二一九一页七行还居纶氏续志“纶氏”作“轮氏”。按:纶轮通。

校勘记 卷 67 二一九一页八行为节*[志]*者所羞据汲本、殿本补。

校勘记 卷 67 二一九二页一五行使*[使]*者往观楚之宝器据汲本、殿本补。

校勘记 卷 67 二一九三页九行使守高堂按:汲本、殿本“堂”作“唐”。

校勘记 卷 67 二一九三页一四行*[则]*弑君父矣据汲本、殿本补,与左传合。

校勘记 卷 67 二一九四页七行时张让弟朔为野王令按:集解引惠栋说,谓袁纪作“阳翟令张舆”,又膺为河南尹时考杀之也。

校勘记 卷 67 二一九四页一一行今臣到官已积一旬按:集解引惠栋说,谓袁纪“一旬”作“二旬”。

校勘记 卷 67 二一九四页一三行皆鞠躬屏气按:“鞠”原斗“鞫”,迳据汲本、殿本改正。

校勘记 卷 67 二一九七页八行漏夺名籍刊误谓“夺”当作“脱”。按:惠栋谓续汉书作“漏脱”,夺与脱古字通。

校勘记 卷 67 二一九八页四行刘季陵清高士按:汲本“陵”作“林”。殿本考证谓“陵”本或作“林”。

校勘记 卷 67 二二0二页六行入林虑山中按:御览八一七引谢承书,作“遁多黑山”。

校勘记 卷 67 二二0二页七行为冶家佣按:“冶”原斗“治”,迳据汲本、殿本改正。

校勘记 卷 67 二二0二页七行追之于涅阳市中按:集解引惠栋说,谓袁纪作“滏阳”,魏郡邺县有釜水,或是滏水之阳。案汉末林虑、邺县皆属魏郡,馥入林虑山,静追之滏阳市中,为得其实。

校勘记 卷 67 二二0四页三行得无自取不优之议也按:汲本“议也”作“讥邪”。

校勘记 卷 67 二二0四页一二行滂莺时方艰按:集解引王补说,谓袁纪“艰”下有“难”字。

校勘记 卷 67 二二0五页一五行见则排斥按:刊误谓“见则”案文当作“则见”。

校勘记 卷 67 二二0五页一五行古之循善按:刊误谓案文“循”当作“修”。

校勘记 卷 67 二二0六页一0行并卫侍于滂按:汲本、殿本“滂”作“傍”。

校勘记 卷 67 二二0八页三行周易曰鼓以动之殿本考证云诸本同,王会汾谓案易无此文。张森楷校勘记谓“鼓”或当是“风”误。今按:注或引诗大序“风以动之”,展转传写,误“诗序”为“周易”,误“风”为“鼓”耳。

校勘记 卷 67 二二0九页五行*(征)**[复]*拜议郎据汲本、殿本改。按:前曾征拜议郎,故此云复拜,作“征”误。

校勘记 卷 67 二二0九页六行家世冠族按:汲本、殿本“冠”上有“衣”字。

校勘记 卷 67 二二0九页八行司徒樊陵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灵帝纪陵为太尉,非司徒。

校勘记 卷 67 二二0九页一0行司隶校尉许冰汲本、殿本“冰”作“永”。按:殿本考证谓“永”毛本作“冰”,监本作“水”,今从宋本。王先谦谓毛本并不作“冰”,不知所据何本。

校勘记 卷 67 二二0九页一0行幽州刺史杨熙按:“杨”原斗“扬”,迳改正。

校勘记 卷 67 二二一0页五行由是结仇乡人朱并汲本、殿本“结仇”下衍“览等”二字。按:

校勘记 卷 67 “览等”二字如连上读,当以“由是结仇览等”句绝,然上文祗言侯览与张俭结仇,不当有“等”字也。如连下读,则朱并成为侯览之乡人,通鉴即以“览等”二字连下读,而省去一“等”字,作“览乡人朱并”,然朱并为张俭之乡人,非侯览之乡人也。绍兴本无此二字,乃知此二字为衍文。

校勘记 卷 67 册府元龟九四九正作“乡人朱并告俭与同郡二十四人为党”,亦一明证也。

校勘记 卷 67 二二一0页七行外黄令毛钦操兵到门按:外黄属陈留郡,黄县属东莱郡,故顾炎武、钱大昕皆谓当作“黄令”,多一“外”字。惠栋则谓袁纪作“督邮毛钦”,或钦是外黄人,衍一“令”字耳。

校勘记 卷 67 二二一二页二行其何伤于日月*[乎]*据汲本、殿本补,与论语合。

校勘记 卷 67 二二一二页三行父*(像)**[豫]*为南郡太守据汲本、殿本改。按:殿本考证谓“豫”监本作“像”,从宋本改。

校勘记 卷 67 二二一二页九行又以张牧为中贼曹吏按:刊误谓案文多一“中”字,“吏”当作“史”。

校勘记 卷 67 二二一二页一三行晊与牧亡匿齐鲁之闲按:汲本、殿本“亡匿”上衍“遁逃”二字。

校勘记 卷 67 二二一三页四行*[翔]*奏冀恃贵不敬据汲本、殿本补。

校勘记 卷 67 二二一三页五行奏事中官按:校补谓案文“奏”当为“奉”之斗。又按:据张元济汉书校勘记,“官”原作“宫”,影印时描改为“官”。

校勘记 卷 67 二二一四页一行前书孔霸字次*(孺)**[儒]*据汲本、殿本改,与前书合。

校勘记 卷 67 二二一四页九行皆遽还之按:王先谦谓“遽”乃“追”之斗。

校勘记 卷 67 二二一五页二行远方至者常数百人按:“常”原作“尝”,迳据汲本、殿本改。

校勘记 卷 67 二二一五页七行□*[与]*子孙同衣而行据汲本、殿本补。

校勘记 卷 67 二二一五页一0行出为任城相按:“城”原斗“成”,迳据汲本、殿本改正。

校勘记 卷 67 二二一五页一二行令闻令望按:“闻”原作“问”,迳据汲本、殿本改。

校勘记 卷 67 二二一六页三行而掾吏欲引南按:刊误谓案文“吏”当作“史”。

校勘记 卷 67 二二一七页一0行亡匿汝南闲按:刊误谓案文“闲”字下又云“有声荆豫之域”,若只在汝南,则无用“闲”字,不当云“荆”,盖漏“南郡”二字也,南郡则属荆州。

校勘记 卷 67 二二一八页五行遣人西迎叔父爽按:刊误谓案文致颙尸,又葬颐傍,则爽亦死矣,明脱一“丧”字。

李贤注 卷 68 范晔父名泰,故改为此“太”。郑公业之名亦同焉。

李贤注 卷 68 介休,今汾州县。

李贤注 卷 68 《苍颉篇》曰:“廷,直也。”《说文》:“廷,朝中也。”《风俗通》:“廷,正也。言县廷、郡廷、朝廷,皆取平均正直也。”

李贤注 卷 68 《左传》晋汝叔宽之词。支犹持也。

李贤注 卷 68 音丁念反。周迁《舆服杂事》曰:“巾以葛为之,形如幍,音口洽反。本居士野人所服。魏武造幍,其巾乃废。今国子学生服焉。以白纱为之。”

李贤注 卷 68 《泰别传》曰:“泰名显,士争归之,载刺常盈车。”

李贤注 卷 68 介推之类。

李贤注 卷 68 柳下惠之类。

李贤注 卷 68 《礼记》曰:“儒有上不臣天子,下不事诸侯。”

李贤注 卷 68 谢承《书》曰:“遭母忧,欧血发病,历年乃瘳。”

李贤注 卷 68 《礼记》曰:“拟人必于其伦。”郑玄注曰:“伦犹类也。”《论语》孔子曰:“邦有道,危言危行。邦无道,危行言孙。”核犹实也。

李贤注 卷 68 诗大雅之词。

李贤注 卷 68 诗小雅也。言不知王业当何所归。

李贤注 卷 68 谢承《书》曰:“泰以建宁二年正月卒,自弘农函谷关以西,河内汤阴以北,二千里负笈荷担弥路,柴车苇装塞涂,盖有万数来赴。”

李贤注 卷 68 谢承《书》曰:“泰之所名,人品乃定,先言后验,众皆服之。故适陈留则友符伟明,游太学则师仇季智,之陈国则亲魏德公,入汝南则交黄叔度。初,太始至南州,过袁奉高,不宿而去;从叔度,累日不去。或以问太。太曰:‘奉高之器,譬之氿滥,虽清而易挹。叔度之器,汪汪若千顷之陂,澄之不清,扰之不浊,不可量也。’已而果然,太以是名闻天下。”

李贤注 卷 68 章章犹昭昭也。

李贤注 卷 68 《吕氏春秋》曰:“颜涿聚,梁父大盗也,学于孔子。”《左传》曰:“晋伐齐,战于黎丘,齐师败绩,亲禽颜庚。”杜预注曰:“黎丘,隰也。颜庚,齐大夫颜涿聚也。”又曰:“晋荀瑶伐郑,郑驷弘请救于齐。齐师将兴,陈成子属孤子,三日朝,设乘车两马,系五邑焉。召颜涿聚之子晋,曰:‘隰之役,而父死焉,以国之多难,未汝恤也。今君命汝以是邑也,服车而朝,无废前劳。’”《吕氏春秋》曰:“段干木,晋国之驵。”《说文》曰:“驵,会也。谓合两家之卖买,如今之度市也。”《新序》曰“魏文侯过段干木之闾而轼之,遂致禄百万,而时往问之。国人皆喜,相与诵之曰:‘吾君好正,段干木之敬;吾君好忠,段干木之隆。’秦欲攻魏,司马唐谏曰:‘段干木贤者也,而魏礼之,天下莫不闻,无乃不可加兵乎?’秦君以为然”也。驵音子朗反。

李贤注 卷 68 《论语》曰:“蘧伯玉使人于孔子,问之曰:‘夫子何为?’对曰:‘夫子欲寡其过而未能也。’”又曰:“颜回好学,不贰过。”

李贤注 卷 68 《论语》孔子之言也。郑玄注云:“不仁之人,当以风化之。若疾之以甚,是益使为乱也。”

李贤注 卷 68 夷,平也。《说文》曰:“踞,蹲也。”

李贤注 卷 68 草,粗也。

李贤注 卷 68 《十三州志》曰:杨氏县在今魏郡北也。

李贤注 卷 68 士即门卒。

李贤注 卷 68 谢承《书》“乙”作“文”。

李贤注 卷 68 谢承《书》曰:“淑为舅宋瑗报雠于县中,为吏所捕,系狱当死。泰与语,淑恳恻流涕。泰诣县令应操,陈其报怨蹈义之士。被赦,县不宥之,郡上言,乃得原。”

李贤注 卷 68 互乡,乡名。“互乡难与言,童子见,门人惑。孔子曰:‘人洁己以进,与其进,不保其往。’”

李贤注 卷 68 《说文》曰:“邮,境上传书舍也。”广雅曰:“邮,驿也。”置亦驿也。《风俗通》曰:“汉改邮为置。置者,度其远近之闲置之也。”

李贤注 卷 68 谢承《书》曰:“太原郭长信、王长文、长文弟子师、韩文布、李子政、曹子元、定襄周康子、西河王季然、云中丘季智名灵举。子师位至司徒,季然北地太守,其余多典州郡者。”

李贤注 卷 68 征,明也。沈,深也。

李贤注 卷 68 诡,违也。

李贤注 卷 68 帝谓尧也。书曰:“知人则哲,惟帝为难。”

李贤注 卷 68 亨,通也。

李贤注 卷 68 墨翟、孟轲也。绝,过也。

李贤注 卷 68 《续汉志》曰:“都官从事,主察举百官犯法者。”融耻为其吏而去。

李贤注 卷 68 幅巾者,以一幅为之也。褎,古袖字。如云者,奔踊而出也。

李贤注 卷 68 古人相见,必因绍介。介,因也,言因此人以相接见也。谢承书曰:“融见林宗,便与之交。又绍介于膺,以为海之明珠,未耀其光,鸟之凤皇,羽仪未翔。膺与林宗相见,待以师友之礼,遂振名天下,融之致也。”

李贤注 卷 68 谢承书曰:“文经、子艾,曜名远近,声价已定,征辟不就,疗病京师,不通宾客。公卿将相大夫遣门生旦暮问疾,郎吏公府掾属杂坐其门,不得见也。”

李贤注 卷 68 伷音胄。谢承书曰:“冯岱字德山。性忼慨,有文武异才。既到官,融往相见,荐范冉为功曹,韩卓为主簿,孔伷为上计吏。”袁山松书曰:“卓字子助。腊日,奴窃食祭其先,卓义其心,即日免之。”

李贤注 卷 68 易系词曰:“古之葬者,厚衣以薪,葬之中野。”

李贤注 卷 68 谢承书:“颍川张元祖,志行士也,来存融,吊其妻亡,知其如此,谓言‘足下欲尚古道,非不清妙;且礼设棺椁,制杖章,孔子曰“吾从周”’。便推所乘羸牛车,命融以给殡,融受而不辞也。”

李贤注 卷 68 舆音预。

李贤注 卷 68 《魏志》曰:“和洽字阳士,汝南西平人也。初举孝廉,大将军辟,不就。魏国建,为侍中。”

李贤注 卷 68 璆音求,又巨秋反。

李贤注 卷 68 令品藻为题目。

李贤注 卷 68 《蜀志》曰:“许靖字文休,少与从弟劭俱知名,并有人伦臧否之称,而私情不协。劭为郡功曹,排摈靖不得齿叙,以马磨自给。”

李贤注 卷 68 繇字正礼。

李贤注 卷 68 寓,寄也。

李贤注 卷 68 平舆故城,今豫州汝阳县东北,有二龙乡、月旦里。

李贤注 卷 68 甄,明也。藻犹饰也。

李贤注 卷 68 明发,发夕至明也。《吕氏春秋》曰:“孔子周流天下。”

李贤注 卷 68 逡巡,自退不仕也。

校勘记 卷 68 二二二六页六行形如*(幍)**[□]*。按:注云“音口洽反”,则字当作“□”,今改,下同。

校勘记 卷 68 二二二七页一0~一二行初太始至南州至太以是名闻天下。按:此注文七十四字,汲本、殿本皆儳入正文。明嘉靖汪文盛刻本不误,闽本亦不误,闽本盖据汪文盛本翻刻也。

校勘记 卷 68 二二二七页一一行譬之*(泛)**[氿]*滥集解引惠栋说,谓蒋杲云“泛”当作“氿”,俗本误“氿”为“泛”,因转误为“泛”也。王先谦谓黄宪传“泛滥”作“氿滥”,谓氿泉、滥泉也。今据改。

校勘记 卷 68 二二二七页一一行扰之不浊。按:殿本“扰”作“挠”,御览七十二引续汉书同。

校勘记 卷 68 二二二七页一五行段干木。按:“段”原斗“□”,迳改正。注同。

校勘记 卷 68 二二二八页四行晋荀瑶伐郑*[郑驷弘]*请救于齐。按:注脱“郑驷弘”三字,则上下文语意不属,今据今本左传补。

校勘记 卷 68 二二二八页八行司马唐谏曰。按:校补引柳从辰说,谓“司马唐”今新序作“司马唐且”。

校勘记 卷 68 二二二八页一三行茅容字季伟。按:校补谓“伟”一作“玮”。柳从辰云风俗通有黄琼门生茅季玮,即其人。

校勘记 卷 68 二二二九页三行巨鹿杨氏人也。按:“杨”原斗“扬”,迳改正。注同。

校勘记 卷 68 二二二九页七行劝游学*(宫)**[官]*刊误谓:案文“宫”当作“官”。今据改。

校勘记 卷 68 二二二九页一五行贾淑字子厚。按:集解引惠栋说,谓袁纪“子厚”作“子序”。

校勘记 卷 68 二二三0页一行既而巨鹿孙威直亦至。按:集解引惠栋说,谓郭泰别传“威”作“咸”。

校勘记 卷 68 二二三0页九行黄允字子艾。按:集解引惠栋说,谓袁纪“子艾”作“元艾”。

校勘记 卷 68 二二三0页一二行于是大集宾客三百余人。按:校补引柳从辰说,谓袁纪作“请亲属及宾客二十余人”。

校勘记 卷 68 二二三四页九行乡人*(必)**[毕]*至据汲本、殿本改。

校勘记 卷 68 二二三四页一三行君清平之奸贼乱世之英雄。按:三国魏志裴注引世说,作“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

校勘记 卷 68 二二三五页七行司空杨彪。按:“杨”原斗“扬”,迳改正。

李贤注 卷 70 (即郑泰)

李贤注 卷 70 范晔避父讳“泰”改。

李贤注 卷 70 开封,县,故城在今汴州南。

李贤注 卷 70 续汉志曰:“尚书凡六曹,侍郎三十六人,四百石。一曹有六人,主作文书起草。”

李贤注 卷 70 借音子夜反。

李贤注 卷 70 诡犹诈也。

李贤注 卷 70 孟卓名邈。

李贤注 卷 70 言不妄视也。

李贤注 卷 70 名伷。

李贤注 卷 70 枯者嘘之使生,生者吹之使枯。言谈论有所抑扬也。

李贤注 卷 70 悍,勇也。

李贤注 卷 70 说菀曰:“孟贲水行不避鲛龙,陆行不避虎狼,发怒吐气,声响动天。”许慎注《淮南子》曰:“孟贲,卫人也。”《吕氏春秋》曰:“ 孟贲过于河,先其伍,船人怒,以楫虓其头,不知其孟贲故也。中河,孟贲瞋目视船人,发植目裂,舟中人尽播入河。”庆忌,吴王僚子也。射之矢,满把不能中,四马追之不能及。

李贤注 卷 70 《史记》,燕将攻下聊城,因保守之。齐将田单攻之,岁余不下。

李贤注 卷 70 怙亦恃也。

李贤注 卷 70 峙,止也。

李贤注 卷 70 挟,持也。

李贤注 卷 70 西羌传

李贤注 卷 70 胶亦固也。

李贤注 卷 70 玄,北海人,故云东州。

李贤注 卷 70 《魏志》,原字根矩,北海朱虚人也。与管宁俱以操尚称。

李贤注 卷 70 《前书》吴王濞、楚王戊、赵王遂、淄川王贤、济南王辟光、胶西王卬、胶东王雄渠,景帝三年反,大将军条侯周亚夫将兵破之荥阳。

李贤注 卷 70 孔昱传

李贤注 卷 70 融家传曰:“兄弟七人,融第六,幼有自然之性。年四岁时,每与诸兄共食梨,融辄引小者。大人问其故,答曰:‘我小儿,法当取小者。’由是宗族奇之。”

李贤注 卷 70 膺,颍川襄城人。融家传曰:“闻汉中李公清节直亮,意慕之,遂造公门。”李固,汉中人,为太尉,与此传不同也。

李贤注 卷 70 家语曰:“孔子谓南宫敬叔曰:‘吾闻老聃博古而达今,通礼乐之源,明道德之归,即吾之师也。今将往矣。’遂至周,问礼于老聃焉。”

李贤注 卷 70 炜音于匦反。

李贤注 卷 70 刊,削也。谓削去告人姓名。

李贤注 卷 70 抵,归也。融家传“褒字文礼”也。

李贤注 卷 70 窘,迫也。

李贤注 卷 70 舍,止也。

李贤注 卷 70 《前书音义》曰:“谳,请也,音宜杰反。”

李贤注 卷 70 挠,曲也,音乃孝反。

李贤注 卷 70 融家传曰:“客言于进曰:‘孔文举于时英雄特杰,譬诸物类,犹众星之有北辰,百谷之有黍稷,天下莫不属目也。’”

李贤注 卷 70 璆音巨秋反,又音求。

李贤注 卷 70 都昌,县,属北海郡,故城在今青州临朐县东北。

李贤注 卷 70 吴志,慈字子义,东莱人也。避事之辽东,北海相孔融闻而奇之,数遣人讯问其母,并致饷遗。时融为管亥所围,慈从辽东还,母谓之曰:“汝与孔北海未尝相见,至汝行后,赡恤殷勤,过于故旧。今为贼所围,汝宜赴之。”慈单步见融,既而求救于刘备,得兵以解围焉。

李贤注 卷 70 迄,竟也。

李贤注 卷 70 隐,凭也。《庄子》曰:“南郭子綦隐几而坐。”

李贤注 卷 70 《说文》云:“隶,附著。”

李贤注 卷 70 三辅决录曰:“日䃅字翁叔,马融之族子。少传融业,以才学进。与杨彪、卢植、蔡邕等典校中书,历位九卿,遂登台辅。”献帝春秋曰:“术从日䃅借节观之,因夺不还,条军中十余人使促辟之。日䃅谓术曰:‘卿先代诸公辟士云何?而言促之,谓公府掾可劫得乎?’从术求去,而术不遣,既以失节屈辱忧恚。”

李贤注 卷 70 直指,无屈挠也。《前书》有绣衣直指。

李贤注 卷 70 辑,和也。

李贤注 卷 70 所上章表及署补用,皆以日䃅名为首也。

李贤注 卷 70 前书曰:“附下罔上者刑。”

李贤注 卷 70 《左传》叔向曰:“奸以事君者,吾所能御。”

李贤注 卷 70 《公羊传》曰:“鞌之战,齐师大败。齐侯使国佐如师。郤克曰:‘与我纪侯之甗及鲁、卫之侵地,使耕者东西其亩,以萧同叔子为质,则吾舍子。’国佐曰:‘与我纪侯之甗,请诺。使反鲁、卫之侵,请诺。使耕者东西其亩,是则土齐也。萧同叔子者,齐君母也,齐君母犹晋君之母也,曰不可。请战,一战而不胜,请再战,再战而不胜,请三战,三战不胜,则齐国尽子之有也,何必萧同叔子为质!’揖而去之。”

李贤注 卷 70 楚白公胜欲为乱,谓石乞曰:“王卿士皆以五百人当之则可。”乞曰:“不可得也。”曰:“市南有熊相宜僚者,若得之,可以当五百人矣。”乃从白公而见之。与言,悦;告之故,辞;承之以剑,不动。事见左传。

李贤注 卷 70 《公羊传》曰:“叔孙得臣卒。”何休注曰:“不日者,知公子遂欲杀君,而为人臣知贼而不言,明当诛也。”公子遂即襄仲也。

李贤注 卷 70 《左传》:“郑子家卒,郑人讨幽公之乱,斲子家之棺而逐其族。”杜预注曰:“斲薄其棺,不使从卿礼。”为其杀君故也。

李贤注 卷 70 《左传》楚申叔时曰:“人生敦庬。”杜预注:“庬,厚大也。”

李贤注 卷 70 端,直也。

李贤注 卷 70 残其支体而弃废之。

李贤注 卷 70 《易》曰:“天地盈虚,与时消息。”

李贤注 卷 70 《尚书》曰:“纣斮朝涉之胫。”孔安国注曰:“冬日见朝涉水者,谓其胫耐寒,斮而视之。”

李贤注 卷 70 《前书》贾山曰:“昔者周盖千八百国,以九州之人养千八百君也。”

李贤注 卷 70 左传曰,灵公废太子光,立公子牙,使高厚傅牙,夙沙卫为少傅。崔杼逆光而立之,是为庄公。庄公以夙沙卫易己,卫奔高唐以叛。

李贤注 卷 70 《左传》,楚客聘于晋,过宋,太子痤知之,请野享之。公使往,伊戾请从,遣之。至则欿用牲,加书征之,骋而告曰:“太子将为乱,既与楚客盟矣。”公使视之,则信有焉。公囚太子,太子缢死。公徐闻其无罪,乃亨伊戾。

李贤注 卷 70 《史记》,胡亥谓李斯曰:“高,故宫人也。”遂专信任之。后杀李斯,劫杀胡亥,卒亡秦也。《前书》,英布坐法黥,论输骊山,亡之江中为群盗。及属项羽,常为先锋陷阵。后归汉,为九江王。谋反,诛之。

李贤注 卷 70 左传:“初,鬻拳强谏,楚子弗从。临之以兵,惧而从之。拳曰:‘吾惧君以兵,罪莫大焉。’遂自刖。楚人以为大阍。君子曰:‘鬻拳可谓爱君矣。谏以自纳于刑,刑犹不忘纳君于善。’”

李贤注 卷 70 《韩子》曰:“楚人和氏得璞玉于楚山之中,献之武王。武王使玉人相之,曰:‘石也。’王以和为谩己,刖其左足。及文王即位,和又奉其璞,玉人又曰:‘石也。’又刖其右足。文王薨,成王即位,和乃抱其璞而哭于楚山之下,三日三夜,泣尽而继以血。王使玉人攻璞而得宝焉。”琴操曰:“荆王封和为陵阳侯,和辞不就而去。乃作怨歌曰:‘进宝得刑,足离分兮。去封立信,守休芸兮。断者不续,岂不冤兮!’”

李贤注 卷 70 史记,孙膑与庞涓学兵法,涓事魏惠王为将军,自以能不及膑,阴使召膑,断其两足而黥之。膑后入齐,威王问兵法,以为师。魏与赵攻韩,齐使田忌将而往。庞涓闻,去韩而归。膑谓田忌曰:“三晋之兵素悍勇而轻齐。军半至。使齐军入魏地为十万灶,明日为五万灶,明日为二万灶。”庞涓行三日,大喜曰:“我固知齐卒怯,入吾地三日,士卒亡者过半矣。”乃弃其步兵,与其轻锐倍日并行逐之。孙子度其行,暮当至马陵。马陵道狭,旁多险阻,可伏兵,乃斫大树白而书之曰“庞涓死于此木下”。于是令齐军曰:“善射者万弩,夹道而伏,期日莫见火举而俱发。”涓夜至斫木下,见白书,乃攒火烛之,读书未毕,齐军万弩俱发,魏军大乱相失。庞涓自知智穷兵败,遂自刭。曰:“遂成竖子之名矣。”

李贤注 卷 70 毛苌注诗云:“巷伯,内小臣也。掌王后之命于宫中,故谓之巷伯。”伯被谗将刑,寺人孟子伤而作诗,以刺幽王也。

李贤注 卷 70 李陵为匈奴败,马迁明陵当必立功以报汉,遂被下蚕室宫刑,后乃著史记。

李贤注 卷 70 刘向字子政。宣帝时,上言黄金可成。上令典尚方铸作事,费甚多,方不验,乃下吏,当死。上奇其材,得逾冬减论。班固云:“向博物洽闻,通达古今。”

李贤注 卷 70 《国语》“中刑用刀锯”也。

李贤注 卷 70 《尚书》:“太甲既立,不明,伊尹放诸桐。三年,复归于亳。思庸。”孔注曰:“念常道也。”

李贤注 卷 70 秦穆使孟明、白乙等伐郑,蹇叔谏,不从。晋襄公败诸崤,囚孟明等,后归之。穆公曰:“孤之罪也,夫子何罪!”复使为政,遂霸西戎。事见《左传》。

李贤注 卷 70 《韩诗》曰:“宾之初筵,卫武公饮酒悔过也。言宾客初就筵之时,宾主秩秩然,俱谨敬也。宾既醉止,载号载呶,不知其为恶也。”

李贤注 卷 70 《前书》,汤字子公。迁西域副校尉,矫制发诸国兵,斩郅支单于于都赖水上。

李贤注 卷 70 文帝时,尚为云中守,坐上首虏差六级,下吏削爵。赵人冯唐为郎,为言文帝,赦尚复为云中守也。

李贤注 卷 70 斥,指也。

李贤注 卷 70 体谓国家之大体也。

李贤注 卷 70 《老子》曰:“天下神器,不可为也。”

李贤注 卷 70 贾谊曰:“人主之尊譬如堂,群臣如陛,众庶如地。故陛乃九级上,廉远地则堂高也。”

李贤注 卷 70 《论语》曰:“夫子之不可及也,犹天之不可阶而升也。”又曰:“仲尼如日月,无得而逾焉。”

李贤注 卷 70 形,见也。

李贤注 卷 70 《前书》贾谊曰:“里谚云‘欲投鼠而忌器’,此善谕也。鼠近于器,尚惮不投,恐伤其器,况乎贵臣之近主乎?”

李贤注 卷 70 《左传》,齐桓伐楚,责以“苞茅不入,王祭不供,无以缩酒”。杜预注曰:“包,裹束也。茅,菁茅也。束茅而灌之以酒,为缩酒也。”

李贤注 卷 70 《公羊传》:“成公元年秋,王师败绩于贸戎。孰败之?盖晋败之。曷为不言晋败之?王者无敌,莫敢当也。”

李贤注 卷 70 史记李斯曰:“故城高五丈,而楼季不轻犯也;太山之高百仞,而跛牂牧其上。夫楼季而难五丈之限,岂跛牂而易百仞之高哉?峭渐之埶异也。”尔雅曰:“羊牝曰牂。”易曰:“天险不可升,地险山川丘陵也。”

李贤注 卷 70 郑玄注仪礼曰:“篚,竹器如筐也。”书曰:“厥篚玄𫄸玑组。”

李贤注 卷 70 书曰:“今商王受亡道,为天下逋逃主,萃渊薮。”孔注曰:“天下罪人逃亡者,而纣为魁主,窟聚泉府薮泽也。”

李贤注 卷 70 左传:“取郜大鼎于宋,戊申纳于太庙。臧哀伯谏曰:‘君人者,昭德塞违,以临照百官,百官于是乎戒惧。郜鼎在庙,彰孰甚焉!’”郜鼎,郜国所作也。

李贤注 卷 70 诗曰:“桑之落矣,其黄而陨。”

李贤注 卷 70 并献帝子。

李贤注 卷 70 梁怀王揖,景帝弟也,立十年薨。临江闵王荣,武帝兄也,为皇太子,四岁废为王,坐侵庙壖地自杀。齐怀王闳,武帝子,昭帝异母兄,立八年薨。臣贤案:齐哀王,悼惠王之子,高帝之孙,非昭帝兄弟,当为怀王,作“哀”者误也。临淮公衡,明帝弟,建武十五年立,未及进爵为王而薨。融家传及本传皆作“公”,此为“王”者,亦误也。

李贤注 卷 70 称音尺证反。

李贤注 卷 70 处犹安也。

李贤注 卷 70 袁绍传

李贤注 卷 70 妲音丁末反,又音旦。纣之妃,有苏氏女也。纣用其言,毒虐众庶。武王克殷,斩妲己头,县之于小白旗,以为纣之亡由此女也。出列女传也。

李贤注 卷 70 建安十二年也。

李贤注 卷 70 国语曰:“昔武王克商,通于九夷百蛮,于是肃慎氏贡楛矢石砮,其长尺有咫。”《肃慎国记》曰:“肃慎氏,其地在夫余国北,东滨大海。”《魏略》曰:“挹娄一名肃慎氏。”说文曰“楛,木也。今辽左有楛木,状如荆,叶如榆”也。

李贤注 卷 70 山海经曰:“北海之内,有丁零之国。”前书苏武使匈奴,单于徙北海上,丁零盗武牛羊,武遂穷厄也。

李贤注 卷 70 融集与操书云:“酒之为德久矣。古先哲王,类帝禋宗,和神定人,以济万国,非酒莫以也。故天垂酒星之耀,地列酒泉之郡,人著旨酒之德。尧不千钟,无以建太平。孔非百觚,无以堪上圣。樊哙解厄鸿门,非豕肩钟酒,无以奋其怒。赵之厮养,东迎其王,非引卮酒,无以激其气。高祖非醉斩白蛇,无以畅其灵。景帝非醉幸唐姬,无以开中兴。袁盎非醇醪之力,无以脱其命。定国不酣饮一斛,无以决其法。故郦生以高阳酒徒,著功于汉;屈原不𫗦醩歠醨,取困于楚。由是观之,酒何负于政哉?”又书曰:“昨承训答,陈二代之祸,及众人之败,以酒亡者,实如来诲。虽然,徐偃王行仁义而亡,今令不绝仁义;燕哙以让失社稷,今令不禁谦退;鲁因儒而损,今令不弃文学;夏、商亦以妇人失天下,今令不断婚姻。而将酒独急者,疑但惜谷耳,非以亡王为戒也。”

李贤注 卷 70 偏邪跌宕,不拘正理。

李贤注 卷 70 《周礼》:“方千里曰国畿,其外五百里侯畿。”郑玄注:“畿,限也。”

李贤注 卷 70 续汉书:“虑字鸿豫,山阳高平人,少受学于郑玄。”虞浦《江表传》曰:“献帝尝时见虑及少府孔融。问融曰:‘鸿豫何所优长?’融曰:‘可与适道,未可与权。’虑举笏曰:‘融昔宰北海,政散人流,其权安在?’遂与融互相长短,以至不穆。曹操以书和解之。”虑从光禄勋迁御史大夫。

李贤注 卷 70 《尚书》曰,舜以伯禹为司空,禹让稷、契暨皋陶。以益为朕虞,益让于朱虎、熊罴。以伯夷为秩宗,伯夷让于夔龙。

李贤注 卷 70 史记曰:“于是禹兴九韶之乐,致异物,凤皇来仪。”

李贤注 卷 70 若齐孟阳代君居床以待贼,西汉纪信乘黄屋诳楚之类也。

李贤注 卷 70 若要离焚妻子以徇吴,李通诛宗族以从汉之类也。

李贤注 卷 70 史记,范雎一餐之德必偿,睚眦之怨必报。

李贤注 卷 70 景帝时,错为御史大夫,以诸侯国大,请削其土。吴楚七国反,以诛错为名。袁盎素与错不相善,盎乃进说,请斩错以谢七国,景帝遂斩错也。

李贤注 卷 70 屈平楚怀王时为三闾大夫。秦昭王使张仪谲诈怀王,令绝齐交,又诱请会武关,平谏,王不听其言,卒客死于秦。怀王子子椒、子兰谗之于襄王,而放逐之。见史记。

李贤注 卷 70 朱浮与宠不相能,数谮之光武,宠遂反。

李贤注 卷 70 邓禹征赤眉,令宗钦、冯愔守栒邑。二人争权相攻,遂杀钦,因反击禹。今流俗本“宗”误作“宋”也。

李贤注 卷 70 音余。

李贤注 卷 70 赵惠文王与秦昭王会黾池,归,拜蔺相如为上卿,位在廉颇右。颇曰;“吾不忍为之下,必辱之。”相如每朝,常避之。颇闻之,肉袒负荆谢之,相与为刎颈之友。事见《史记》。

李贤注 卷 70 公子纠与桓公争立,管仲射桓公中钩。后桓公即位,以管仲为相也。

李贤注 卷 70 介犹蒂芥也。公法虽平,私情为蒂芥者也。

李贤注 卷 70 怃音舞。怃,失意貌也。

李贤注 卷 70 史记,齐威王使大夫追论古者司马法。其法论田及兵之法也。

李贤注 卷 70 猥,曲也。

李贤注 卷 70 山阳与鲁郡相邻比。

李贤注 卷 70 宣子,赵盾谥也。国语曰:“宣子言韩厥于灵公,以为司马。河曲之役,赵宣子使人以其乘车干行,韩厥执而戮之。众咸曰:‘韩厥必不没矣。其主朝升之而暮戮其车,其谁安之?’宣子召而礼之,谓诸大夫曰:‘二三子可以贺我矣。吾举厥也,中吾,乃今知免于罪矣。’”

李贤注 卷 70 即屈原也。掌王族三姓,曰昭、屈、景,故曰“三闾”。

李贤注 卷 70 夏小正云:“昆,众也。”孙卿子曰:“昆虫亦有知。”

李贤注 卷 70 左传“秦伯之弟针如晋修成,叔向命召行人子员。行人子朱曰:‘朱也当御。’三云,叔向不应。子朱怒曰:‘班爵同,何以黜朱于朝?’抚剑从之。叔向曰:‘秦晋不和久矣。今日之事,幸而集,晋国赖之;不集,三军暴骨。子员导二国之言无私,子常易之。奸以事君者,吾所能御也。’拂衣从之。人救之。平公曰:‘晋其庶乎!吾臣之所争者大。’师旷曰:‘公室惧卑,臣不心竞而力争’”也。

李贤注 卷 70 韩信贫贱,淮阴少年侮之,令信出跨下。

李贤注 卷 70 史记,荆轲尝游榆次,与盖聂论剑,盖聂怒而目之,荆轲出去。

李贤注 卷 70 蚊音文。虻音䖟。言蚊虻之暂过,未以为害。

李贤注 卷 70 左传曰,子产谓子皮曰:“人心不同,其如面焉,吾岂敢谓子面如吾面乎?”

李贤注 卷 70 𬬻,累土为之,以居酒瓮,四边隆起,一面高如锻𬬻,故名𬬻。字或作“垆”。韩子曰:“宋人有沽酒者,斗概甚平,遇客甚谨,为酒甚美,而酒不售,酒酸。怪其故,问所知闾长者杨倩。倩曰:‘汝狗猛耶?’曰:‘狗猛。’‘何故不售?’曰:‘人畏焉。’令孺子怀钱挈壶往沽,狗迎龁之,酒所以酸而不售。”

李贤注 卷 70 韩子曰:“齐有居士田仲,宋人屈谷往见之,曰:‘谷闻先生之义,不恃仰人而食。今谷有树瓠之法,坚如石,厚而无窍,愿献先生。’田仲曰:‘夫子徒谓我也。凡贵于树瓠者,为可以盛也。今厚而无窍,则不可以盛物,而任坚如石,则不可以割而斟,吾无以此瓠为也。’曰:‘然,谷将弃之。’今仲不恃仰人而食,亦无益人国,亦坚瓠之类。”

李贤注 卷 70 左传,晋文公谋元帅,赵衰曰:“郤縠可。”乃使郤縠将中军。

李贤注 卷 70 公叔文子,卫大夫,其家臣名僎,行与文子同,升之于公,与之并为大夫。僎音士眷反,见论语。

李贤注 卷 70 言曹公与己同爱郗虑,故发于中心而训诲。

李贤注 卷 70 《礼记·檀弓》曰;“滕成公之丧,使子叔敬叔吊,子服惠伯为介。及郊,为懿伯之忌不入。惠伯曰:‘政也,不可以叔父之私不将公事。’遂入。”郑玄注曰:“懿伯,惠伯之叔父也。忌,怨也。”

李贤注 卷 70 贤吏谓虑也。

李贤注 卷 70 太中大夫职在言议,故云闲职。

李贤注 卷 70 汉官典职仪曰:“虎贲中郎将,主武贲千五百人。”

李贤注 卷 70 诗大雅曰“虽无老成人,尚有典刑”也。

李贤注 卷 70 《典略》曰:“粹字文蔚,陈留人,少学于蔡邕。建安初,以高第擢拜尚书郎,后为军谋祭酒,与陈琳、阮瑀等典记室。融诛之后,人睹粹所作,无不嘉其才而忌其笔也。”

李贤注 卷 70 史记曰,鲁大夫孟厘子曰:“孔丘,圣人之后,灭于宋。”服虔注曰;“圣人谓商汤也。孔子六代祖孔父嘉为宋华督所杀,其子奔鲁也。”

李贤注 卷 70 讪音所谏反。讪谓谤毁也。苍颉篇曰:“讪,非也。”

李贤注 卷 70 谓不加帻。

李贤注 卷 70 跌荡,无仪检也。放,纵也。

李贤注 卷 70 《说文》曰:“缻,缶也。”字书曰:“缻似缶而高。”

李贤注 卷 70 《魏略》曰:“曹操为司空,威德日盛,融故以旧意书疏倨傲,习常责融令改节,融不从之。”

李贤注 卷 70 《前书》曰:“栾布,梁人也,为梁王彭越大夫,使于齐,未反。汉诛越,枭首雒阳下,布还,奏事越头下,祠而哭之。”

李贤注 卷 70 宣帝时,司隶校尉盖宽饶以直言得罪,郑昌愍伤宽饶忠直忧国,以言事不当意,而为文吏所诋挫,故上书讼之。

李贤注 卷 70 公羊传曰:“孔父正色而立于朝,则人莫敢过而致难于其君者,孔父可谓义形于色矣。”

李贤注 卷 70 纾音舒,解也,缓也。盗齐谓田常也。庄子曰:“田成子一旦弑齐君而盗其国。”左传,齐景公坐于路寝。公叹曰:“美哉室!其谁有此乎?”晏子对曰:“如君之言,其陈氏乎?”公曰:“是可若何?”对曰:“唯礼可以已之。”

李贤注 卷 70 忤,逆也。

李贤注 卷 70 移鼎谓迁汉之鼎也。人存谓曹操身在不得篡位也。左传曰:“桀有昏德,鼎迁于商;商纣暴虐,鼎迁于周。”

李贤注 卷 70 代终谓代汉祚之终也。身后谓曹丕受禅也。

李贤注 卷 70 “园”即“刓”字,音五丸反。前书音义曰:“刓谓刓团无棱角也。”每,贪也。言宁正直以倾覆摧折,不能委曲以贪生也。贾谊云:“品庶每生。”

李贤注 卷 70 懔懔言劲烈如秋霜也。皓皓言坚贞如白玉也。皓音古老反。

李贤注 卷 70 袁宏《汉纪》“彧”作“郁”。

李贤注 卷 70 朗陵,县,属汝南郡,故城在今豫州朗山县西南。

李贤注 卷 70 绲音古本反。

李贤注 卷 70 《典略》曰:“衡欲以女妻汝南傅公明,公明不取,转以妻郁。”

李贤注 卷 70 亢父属梁国,故城在今兖州任城县南。亢音刚,父音甫。

李贤注 卷 70 密县西山也。

李贤注 卷 70 四面通也。

李贤注 卷 70 亟音纪力反。

李贤注 卷 70 数,计数也。

李贤注 卷 70 比之张良。

李贤注 卷 70 县名,属济阴郡,今濮州县也。“甄”今作“鄄”,音绢。

李贤注 卷 70 《典略》“宫字公台,东郡人。刚直烈壮,少与海内知名之士皆相连结”也。

李贤注 卷 70 谲,诈也。

李贤注 卷 70 《魏志》曰:“惇字元让,沛国人。”

李贤注 卷 70 不令其有去就也。

李贤注 卷 70 魏志:“昱字仲德,东郡东阿人。”范,县,属东郡,今濮阳县也。东阿,县,属东郡,今济州县也。

李贤注 卷 70 三城谓甄、范、东阿也。

李贤注 卷 70 高祖距项羽,常留萧何守关中。

李贤注 卷 70 曹操初从东郡守鲍信等迎领兖州牧,遂进兵破黄巾等,故能平定山东也。

李贤注 卷 70 恣睢,肆怒貌。睢音火季反,又火佳反。《史记》:“盗跖日杀不辜,暴戾恣睢。”

李贤注 卷 70 《左传》,卜偃言于晋侯曰:“求诸侯莫如勤王,诸侯信之,且大义也。”晋侯以左师逆王,王入于王城,取太叔于温,杀之于隰城,遂定霸业,天下服从也。

李贤注 卷 70 项羽杀义帝于郴,高祖为义帝发丧。高祖大哭,发使告诸侯曰:“天下共立义帝,北面事之。今项羽放杀义帝,大逆无道,寡人亲为发丧,兵皆缟素。”

李贤注 卷 70 蒙,冒也。左传臧文仲曰:“天子蒙尘于外,敢不奔问官守。”

李贤注 卷 70 《尚书》曰:“虽尔身在外,乃心无不在王室。”乃,汝也。

李贤注 卷 70 郑玄注《周礼》曰:“轸,舆后横木也。”

李贤注 卷 70 魏志,荀攸字公达。太祖素闻攸名,与语大悦,谓彧曰:“公达非常人,吾得与计事,天下当何忧哉?”

李贤注 卷 70 《魏志》,嘉字奉孝,颍川人也。戏志才,筹画士也,太祖甚器之,早卒。太祖与彧书曰:“自志才亡后,莫可与计事者。汝、颍固多奇士,谁可以继之?”彧荐嘉,召见论天下事,太祖曰:“使孤成大业者,必此人也。”

李贤注 卷 70 袭字子绪,颍川人。荀彧荐袭,太祖以为丞相军谋祭酒,魏国建,为侍中。

李贤注 卷 70 懿字仲达,即晋宣帝。

李贤注 卷 70 《三辅决录》曰:“象字文则,京兆人。少聪博有胆智,为杨州刺史。后为孙策庐江太守李术所杀。”

李贤注 卷 70 康字元将,京兆人。父端,从凉州牧征为太仆,康代为凉州刺史,时人荣之。后为马超所围,坚守历时,救军不至,遂为超所杀。

李贤注 卷 70 魏志,张绣在南阳降,既而悔之,而复反。操与战,军败为流矢所中。

李贤注 卷 70 陈琳为绍作檄书曰:“操祖父腾饕餮放横,父嵩乞匄携养,操赘阉遗丑。”并倨慢之词也。

李贤注 卷 70 《先贤行状》:“丰字元皓,巨鹿人。天姿瓌杰,权略多奇。”许攸字子远。

李贤注 卷 70 配字正南,魏郡人。忠烈慷慨,有不可犯之色。绍领冀州,委配腹心之任。《英雄记》曰:“纪字元图。初,绍去董卓,与许攸及纪俱诣冀州,绍以纪聪达有计策,甚信之。”

李贤注 卷 70 袁绍传

李贤注 卷 70 官度,即古之鸿沟也。于荥阳下引河东南流,其所保处在今郑州中牟县北官度口是也。

李贤注 卷 70 致犹至也。兵法曰:“善战者,致人不致于人。”

李贤注 卷 70 高祖与项羽于荥阳、成皋闲,久相持不决,后羽请鸿沟以西为汉而退,高祖遂乘羽,败之垓下,追杀之。

李贤注 卷 70 言与绍众寡相悬也。

李贤注 卷 70 言画地作限隔也。邹阳曰:“画地而不敢犯。”

李贤注 卷 70 扼音厄。扼谓捉持之也。

李贤注 卷 70 纠,合也。

李贤注 卷 70 恢,大也。

李贤注 卷 70 徼,邀也,音古尧反。

李贤注 卷 70 《左传》:“南辕反斾。”杜预曰:“军门前大旗。”

李贤注 卷 70 谓冀、青、幽、并也。

李贤注 卷 70 鼓行谓鸣鼓而行,言无所畏也。

李贤注 卷 70 各规利,人百其勇也。

李贤注 卷 70 沮,止也。

李贤注 卷 70 捷,胜也。

李贤注 卷 70 沔即汉水也。孔安国曰:“汉上为沔。”

李贤注 卷 70 搏,击也。高祖既杀项羽,论功行封,以萧何为最,功臣多不服。高祖曰:“诸君知猎乎?夫猎追杀兽者,狗也,而发纵指示兽者,人也。诸君徒能追得兽耳,功狗也。至如萧何,发指示,功人也。”“纵”或作“踪”,两通。

李贤注 卷 70 张良未尝有战斗功,高帝曰:“运策帷幄中,决胜千里外,子房功也。”自择齐三万户以封之。

李贤注 卷 70 侔,等也。

李贤注 卷 70 《前书》曰:“复其后代,畴其爵邑。”音义曰:“畴,等也,使其后常与先人等也。”

李贤注 卷 70 《左传》介子推,晋文公臣。

李贤注 卷 70 操不专功,欲分之于彧也。

李贤注 卷 70 《史记》曰,赵欲尊秦为帝,鲁连止之,平原君乃欲封鲁连。连笑曰:“所贵于天下之士,为人排患释难解纷而无取也。即有取者,是商贾之士也,而连不忍为也。”

李贤注 卷 70 《左传》曰:“圣达节,次守节。”

李贤注 卷 70 彧先守尚书令,今欲正除也。

李贤注 卷 70 《魏志》,操如彧计,表子琮以州逆降。

李贤注 卷 70 昭字公仁,济阴人也。

李贤注 卷 70 礼含文嘉曰:“九锡一曰车马,二曰衣服,三曰乐器,四曰朱户,五曰纳陛,六曰虎贲百人,七曰斧钺,八曰弓矢,九曰秬鬯,谓之九锡。锡,与也,九锡皆如其德。”《左传》曰:“分鲁公以大路大旗,夏后氏之璜,封父之繁弱,祝宗卜史,备物典策。”

李贤注 卷 70 《礼记》曰“君子之爱人也以德,细人之爱人也以姑息”也。

李贤注 卷 70 《史记》,齐景公以田穰苴为将军,捍燕。苴曰:“臣素卑贱,擢之闾伍之中,加之大夫之上,士卒未附,百姓不信,权轻,愿得君之宠臣,国之所尊,以监军,乃可。”景公许之,使庄贾往。即监督之义也。

李贤注 卷 70 《左传》曰:“谋而鲜过,惠训不倦。”

李贤注 卷 70 濡须,水名也,在今和州历阳县西南。吴录曰:“孙权闻操来,夹水立坞,状如偃月,以相拒,月余乃退。”

李贤注 卷 70 寿春,县,属淮南郡,今寿州郡也。

李贤注 卷 70 《献帝春秋》,董承之诛,伏后与父完书,言司空杀董承,帝方为报怨。完得书以示彧,彧恶之,隐而不言。完以示其妻弟樊普,普封以呈太祖,太祖阴为之备。彧恐事觉,欲自发之,因求使至邺,劝太祖以女配帝。太祖曰:“今朝廷有伏后,吾女何得配上?”彧曰:“伏后无子,性又凶邪,往尝与父书,言词丑恶,可因此废也。”太祖曰:“卿昔何不道之?”彧阳惊曰:“昔已尝为公言也。”太祖曰:“此岂小事,而吾忘之!”太祖以此恨彧,而外含容之。至董昭建魏公议,彧意不同,欲言之于太祖,乃赍玺书犒军,饮飨礼毕,彧请间,太祖知彧欲言,揖而遣之,遂不得。留之,卒于寿春。

李贤注 卷 70 祖日谓祭祖神之日,因为䜩乐也。《风俗通》曰:“共工氏子曰修,好远游,祀以为祖神。汉以午日祖。”

李贤注 卷 70 诗曰:“百川沸腾。”

李贤注 卷 70 赵岐注《孟子》曰:“倒县犹困苦也。”

李贤注 卷 70 间关犹展转也。

李贤注 卷 70 措,置也。

李贤注 卷 70 言彧本心不背汉也,

李贤注 卷 70 纾,缓也,音舒。

李贤注 卷 70 两国谓齐与吴也。端木赐字子贡,卫人也。田常欲伐鲁,仲尼令出使劝田常伐吴,常许之。赐又至吴,请夫差伐齐。又之越,说句践将兵助吴。又之晋,说以兵待吴伐齐之弊。吴既胜齐,与晋争强,晋果败吴,越袭其后,遂杀夫差。故子贡一出,存鲁,乱齐,破吴,强晋,霸越。

李贤注 卷 70 子贡不欲违仁义而致晋,但其事不兼济也。言彧岂愿强曹氏令代汉哉?事不得已也。

李贤注 卷 70 《易》曰:“屯如邅如。”邅音竹连反。

李贤注 卷 70 谓魏太祖功业大而神器自归也。

李贤注 卷 70 谓诡辞以对卓。

李贤注 卷 70 挥,散也。

李贤注 卷 70 逸,纵也。顿挫犹抑扬也。

李贤注 卷 70 直辔,直道也。言其道无所归,谋谟之高欲谁佐也。

李贤注 卷 70 迹若可疑,心如一心。

李贤注 卷 71 《续汉书》曰:“举孝廉为郎中,迁霸陵、临汾令,以父丧遂去官。”

李贤注 卷 71 “良”或作“郎”。

李贤注 卷 71 首音式受反。

李贤注 卷 71 帜音尺志反,又音试。

李贤注 卷 71 蛾音鱼绮反,即“蚁”字也。谕贼众多,故以为名。

李贤注 卷 71 大谷、轘辕在洛阳东南,旋门在汜水之西。

李贤注 卷 71 《孙子兵法》曰:“凡战者,以正合,以奇胜者也。故善出奇,无穷如天地,无竭如江海。战势不过奇正。奇正之变,不可胜也。”

李贤注 卷 71 田单为齐将,守即墨城。燕师攻城,田单取牛千头,衣以五采,束矛盾于其角,系火于其尾,穿城而出,城上大噪,燕师大败。事见《史记》。

李贤注 卷 71 苣音巨。说文云:“束苇烧之。”

李贤注 卷 71 西华,县,属汝南。

李贤注 卷 71 今贝州宗城县。

李贤注 卷 71 杜元凯注《左传》曰:“积尸封土于其上,谓之京观。”

李贤注 卷 71 并属扶风。

李贤注 卷 71 干谓冒进。

李贤注 卷 71 老子曰:“天道无亲,常与善人。”易曰:“人谋鬼谋,百姓与能。”淮南子曰:“凡命将,主亲授钺,曰:‘从此上至天,将军制之。’”

李贤注 卷 71 前书,项羽使武涉说韩信,信曰:“汉王解衣衣我,推食食我,背之不祥。”又蒯通说信,令信背汉,参分天下,鼎足而立。信曰:“汉王遇我厚,岂可背之哉?”后信谋反,为吕后所执,叹曰:“吾不用蒯通计,为女子所诈,岂非天哉!”

李贤注 卷 71 “㧑”即“麾”字,古通用。叱宛,怒声也。

李贤注 卷 71 扺音纸。扺,击也。

李贤注 卷 71 宝器犹神器也,谓天位也。

李贤注 卷 71 《左氏传》韩宣子曰:“同恶相求,如市贾焉。”

李贤注 卷 71 《史记》范蠡曰:“大名之下,难以久居。”

李贤注 卷 71 二句皆《左传》之辞。

李贤注 卷 71 《英雄记》曰:“梁州贼王国等起兵,劫忠为主,统三十六郡一作“部”,号‘车骑将军’。忠感慨发病死。”

李贤注 卷 71 孙子之文。

李贤注 卷 71 《孙子兵法》曰:“善守者藏于九地之下,善攻者动于九天之上。”玄女三宫战法曰:“行兵之道,天地之宝。九天九地,各有表里。九天之上,六甲子也。九地之下,六癸酉也。子能顺之,万全可保。”

李贤注 卷 71 司马兵法之言。

李贤注 卷 71 皆左氏传文。

李贤注 卷 71 郦音历。

李贤注 卷 71 《春秋左氏传》曰:“禀命则不威,专命则不孝。”

李贤注 卷 71 质,正也。

李贤注 卷 71 风音讽,谓讽动也。

李贤注 卷 71 犕音服。《说文》曰:“犕牛乘马。”“犕”,即古“服”字也,今河朔人犹有此言,音备。

李贤注 卷 71 《献帝春秋》曰:“初卓为前将军,嵩为左将军,俱征边章、韩遂,争雄。及嵩拜车下,卓曰:‘可以服未?’嵩曰:‘安知明公乃至于是?’卓曰:‘鸿鹄固有远志,但燕雀自不知耳。’嵩曰:‘昔与明公俱为鸿鹄,但明公今日变为凤皇耳。’”

李贤注 卷 71 《续汉书》曰以日有重珥免。

李贤注 卷 71 言汲引之速。

李贤注 卷 71 规被录占对,俊为备钱以解其事。

李贤注 卷 71 家兵,僮仆之属。调谓调发之。

李贤注 卷 71 《史记》曰:白起,郿人也,善用兵,事秦昭王为大良造。攻魏,拔之。后五年,攻赵,拔光狼城。后七年,攻楚,拔鄢、邓五城。明年,拔郢,烧夷陵,遂东至竟陵。乐毅,赵人也,贤而好兵,燕昭王以为亚卿,后为上将军。伐齐,入临淄,靓齐五岁,下齐七十余城。

李贤注 卷 71 西鄂故城在今邓州向城县南,精山在其南。

李贤注 卷 71 钱塘,今杭州县也。《钱塘记》云:“昔郡议曹华信义一作“议”立此塘,以防海水。始开募,有能致土石一斛,与钱一千,旬日之闲,来者云集。塘未成而谲不复取,皆遂弃土石而去,塘以之成也。”

李贤注 卷 71 《九州春秋》“大计”作“大洪”,“掾哉”作“缘城”。

李贤注 卷 71 《九州春秋》“唒”作“蝤”,音才由反。

李贤注 卷 71 《左氏传》曰:“于思于思,弃甲复来。”杜预注云:“于思,多须之貌也。”

李贤注 卷 71 馗音巨眉反。

李贤注 卷 71 蔡质《典职仪》曰;“诸州刺史上郡并列卿府,言‘敢言之’。”

李贤注 卷 71 《论语》曰:“君命召,不俟驾行矣。”俟,待也。

李贤注 卷 71 《春秋左氏传》曰:“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祀有执膰,戎有受脤。”脤,宜社之肉也。尔雅曰:“举大事,动大众,必先有事于社然后出,谓之宜。”

李贤注 卷 71 新序曰:“楚白公胜既杀令尹、司马,欲立王子闾为王。王子闾不肯,劫之以刃。王子闾曰:‘吾闻辞天下者,非轻其利以明其德也。不为诸侯者,非恶其位以絜其行也。今子告我以利,威我以兵,吾不为也。’白公强之,不可,遂杀之。叶公子高率楚众以诛白公,而反惠王于国。”投袂,奋袂也,言其怒也。《左氏传》曰:“楚子闻之,投袂而起。”翟义,方进之子,举兵将诛王莽,事见前书。诗曰:“陈师鞠旅。”郑玄注云:“鞠,告也。”

李贤注 卷 71 山东连盟谓上云腢帅及袁氏也。书称“伊尹格于皇天”。《论语》曰:“岂若匹夫匹妇之为谅也。”《庄子》云,孔子见盗跖,退曰:“吾几不免虎口。”

李贤注 卷 71 华峤谱序曰:“表字伟容,歆之子也。年二十余,为散骑常侍。”

李贤注 卷 71 《三国志》曰:“歆字子鱼。”

李贤注 卷 71 敛策,不论其功。

李贤注 卷 71 《论语》曰,颜回曰:“愿无伐善,无施劳。”

李贤注 卷 71 老子曰:“功成而不居。”

李贤注 卷 71 谓平许昭也。于一作“于”,语辞,犹云“句吴”之类矣。

李贤注 卷 71 蹷,犹踬也。

李贤注 卷 72 《卓别传》曰:“卓父君雅为颖川轮氏尉,生卓及弟旻,故卓字仲颖,旻字叔颖。”

李贤注 卷 72 《说文》曰:“徼,巡也。”《前书》曰:“中尉巡徼京师。”《音义》曰:“所谓游徼,备盗贼。”

李贤注 卷 72 《方言》曰:“所以藏箭谓之服,藏弓谓之鞬。”《左氏传》云:“右属櫜鞬。”

李贤注 卷 72 为功者虽己,共有者乃士。

李贤注 卷 72 《献帝春秋》曰:“凉州义从宋建、王国等反。诈金城郡降,求见凉州大人故新安令边允、从事韩约。约不见,太守陈懿劝之使往,国等便劫质约等数十人。金城乱,懿出,国等扶以到护羌营,杀之,而释约、允等。陇西以爱憎露布,冠约、允名以为贼,州购约、允各千户侯。约、允被购,‘约’改为‘遂’,‘允’改为‘章’。”

李贤注 卷 72 袁宏《汉纪》曰:“滂字公熙。纯素寡欲,终不言人短。当权宠之盛,或以同异致祸,滂独中立于朝,故爱憎不及焉。”

李贤注 卷 72 美阳故城在今雍州武功县北。

李贤注 卷 72 榆中,县,属金城郡,故城在今兰州金城县中。

李贤注 卷 72 坚字文台,吴郡富春人,即孙权之父也。见《吴志》。

李贤注 卷 72 望垣,县,属天水郡。

李贤注 卷 72 《续汉书》“鄢”字作“堰”,其字义则同,但异体耳。

李贤注 卷 72 斄,县,故城在今雍州武功县。字或作“邰”,音台。

李贤注 卷 72 《典略》曰:“腾字寿成,扶风茂陵人,马援后也。长八尺余,身体洪大,面鼻雄异,而性贤厚,人多敬之。”

李贤注 卷 72 《英雄记》曰:“王国等起兵,劫忠为主,统三十六部,号‘车骑将军’。”

李贤注 卷 72 《前书音义》曰:“牢,禀食也。古者名禀为牢。”

李贤注 卷 72 言羌胡心肠敝恶,情态如狗也。《续汉书》“敝”作“憋”。《方言》云:“憋,恶也。”郭璞曰:“憋怤,急性也。”憋音芳烈反,怤音芳于反。

李贤注 卷 72 如其更增异志,当复闻上。

李贤注 卷 72 并犹兼也。

李贤注 卷 72 前汉枚乘上书曰:“欲汤之沧,一人吹之,百人扬之,无益也。不如绝薪止火而已。”沧音测亮反,寒也。

李贤注 卷 72 《公羊传》曰:“晋赵鞅取晋阳之甲以逐荀寅与士吉射。荀寅与士吉射者曷为者也?君侧之恶人也。此逐君侧之恶人,曷为以叛言之?无君命也。”

李贤注 卷 72 鸣钟鼓者,声其罪也。论语曰:“小子鸣鼓而攻之。”《典略》载卓表曰:“张让等慆慢天常,擅操王命,父子兄弟并据州郡,一书出门,高获千金,下数百万膏腴美田,皆属让等。使变气上蒸,妖贼蜂起。”

李贤注 卷 72 《山阳公载记》“段”字作“殷”。

李贤注 卷 72 《典略》曰:“帝望见卓涕泣,群公谓卓有诏却兵。卓曰:‘公诸人为国大臣,不能匡正王室,至使国家播荡,何却兵之有?’遂俱入城。”

李贤注 卷 72 《英雄记》曰:“原字建阳。为人粗略有勇,善射,受使不辞,有警急,追寇虏辄在前。”

李贤注 卷 72 《魏志》曰:“以久不雨策免。”《汉官仪》曰:“弘字子高,安众人。”

李贤注 卷 72 抗,高也。

李贤注 卷 72 前书,昭帝崩,霍光迎立昌邑王贺,即位二十七日,行淫乱,光召丞相已下会议,莫敢发言。田延年前,离席桉剑曰:“群臣有后应者请斩之。”

李贤注 卷 72 太甲,汤孙,太丁子也。《尚书》曰“太甲既立,不明,伊尹放诸桐宫”也。

李贤注 卷 72 昌邑王凡所征发一千一百二十七事。

李贤注 卷 72 灵帝何皇后。

李贤注 卷 72 孝仁董皇后,灵帝之母。

李贤注 卷 72 《左传》曰:“妇,养姑者也。亏姑以成妇,逆莫大焉。”

李贤注 卷 72 传音陟恋反。郿,今岐州县。

李贤注 卷 72 言牢固者皆搜索取之也。一曰牢,漉也。二字皆从去声,今俗有此言。

李贤注 卷 72 灵帝陵。

李贤注 卷 72 钟虡以铜为之,故贾山上书云“悬石铸钟虡”。前书《音义》曰:“虡,鹿头龙身,神兽也。”《说文》:“钟鼓之跗,以猛兽为饰也。”武帝置飞廉馆。《音义》云:“飞廉,神禽,身似鹿,头如爵,有角,蛇尾,文如豹文。”明帝永平五年,长安迎取飞廉及铜马置上西门外,名平乐馆。铜马则东门京所作,致于金马门外者也。张璠《纪》曰:“太史灵台及永安候铜兰盾,卓亦取之。”

李贤注 卷 72 《魏志》曰:“卓铸小钱,大五分,无文章,肉好无轮郭,不磨鑢。”

李贤注 卷 72 《三辅旧事》曰:“秦王立二十六年,初定天下,称皇帝。大人见临洮,身长五丈,迹长六尺,作铜人以厌之,立在阿房殿前。汉徙长乐宫中大夏殿前。”史记曰:“始皇铸天下兵器为十二金人。”

李贤注 卷 72 《英雄记》“珌”作“毖”,字仲远,武威人。琼字德瑜。珌音秘。

李贤注 卷 72 公业名泰。余人皆书名,范晔父名泰,避其讳耳。

李贤注 卷 72 《英雄记》馥字文节,颍川人。

李贤注 卷 72 《吴志》曰:“刘岱字公山,东莱牟平人。”

李贤注 卷 72 《英雄记》伷字公绪。《九州春秋》“伷”为“胄”。

李贤注 卷 72 《献帝春秋》“咨”作“资”。后为孙坚所杀。

李贤注 卷 72 便时谓时日吉便。

李贤注 卷 72 故城在今汝州梁县西南。

李贤注 卷 72 《英雄记》曰:“匡字公节,泰山人。轻财好施,以任侠闻。”

李贤注 卷 72 梁县属河南郡,今汝州县也。阳人,聚,故城在梁县西。

李贤注 卷 72 《九州春秋》曰:“卓以东郡太守胡轸为大督,吕布为骑督。轸性急,豫宣言‘今此行也,要当斩一青绶,乃整齐耳’。布等恶之,宣言相警云‘贼至’,军众大乱奔走。”

李贤注 卷 72 大谷口在故嵩阳西北三十五里,北出对洛阳故城。张衡《东京赋》云“盟津达其后,大谷通其前”是也。距,至也。

李贤注 卷 72 《洛阳记》洛阳城南面有四门,从东第三门。

李贤注 卷 72 《说文》曰:“戆,愚也。”音都降反。

李贤注 卷 72 《典略》曰:“煨在华阴,特修农事。天子东迁,煨迎,贡馈周急。”《魏志》曰:“武威人也。”煨音壹回反。

李贤注 卷 72 璠音烦,又音甫袁反。

李贤注 卷 72 金华,以金为华饰车也。爪者,盖弓头为爪形也。轓音甫袁反。《广雅》云:“车箱也。”画为文彩。《续汉志》曰:“轓长六尺,下屈,广八寸。”又云:“皇太子青盖金华蚤画轓。”竿摩谓相逼近也。今俗以事干人者,谓之“相竿摩”。

李贤注 卷 72 今案:坞旧基高一丈,周回一里一百步。

李贤注 卷 72 横音光。

李贤注 卷 72 《史记》齐景公时,晋伐阿、鄄而燕侵河上,以司马穰苴为将军,使宠臣庄贾监军。贾期后至,穰苴斩以徇三军,鄄音绢。

李贤注 卷 72 魏绛,晋大夫。杨干,晋公弟。会诸侯于曲梁,杨干乱行,魏绛戮其仆。事在《左传》。

李贤注 卷 72 《汉官仪》曰:“温,穰人。”

李贤注 卷 72 谢承书曰:“孚字德瑜,汝南吴房人。质性刚毅,勇壮好义,力能兼人。”

李贤注 卷 72 诟,骂也,音许豆反。

李贤注 卷 72 磔,车裂之也,音丁格反。献帝春秋“磔”作“车”。

李贤注 卷 72 《三辅决录》曰:“瑞字君荣,扶风人,博达无不通。天子都许,追论瑞功,封子萌津亭侯。萌字文始,有才学,与王粲善,粲作诗赠萌。”

李贤注 卷 72 《英雄记》曰:“有道士书布为‘吕’字,将以示卓,卓不知其为吕布也。”

李贤注 卷 72 《献帝纪》曰:“肃,吕布同郡人也。”

李贤注 卷 72 趣音促。《九州春秋》曰:“布素使秦谊、陈卫、李黑等伪作宫门卫士,持长戟。卓到宫门,黑等以长戟侠叉卓车,或叉其马。卓惊呼布,布素施铠于衣中,持矛,即应声刺卓,坠于车。”

李贤注 卷 72 《九州春秋》“仪”字作“景”。

李贤注 卷 72 《英雄记》曰:“卓母年九十,走至坞门,曰:‘乞脱我死。’即时斩首。”

李贤注 卷 72 《英雄记》:“傕,北地人。”刘艾《献帝纪》曰:“傕字稚然。汜,张掖人。”

李贤注 卷 72 《献帝纪》曰:“辅帐下支胡赤儿等,素待之过急,尽以家宝与之,自带二十余饼金、大白珠璎。胡谓辅曰:‘城北已有马,可去也。’以绳系辅腰,逾城悬下之,未及地丈许放之,辅伤腰不能行,诸胡共取其金并珠,斩首诣长安。”

李贤注 卷 72 《魏志》曰:“卓之入洛阳,诩以太尉掾为平津尉,迁讨虏校尉。”牛辅屯陕,诩在辅军。辅既死,故诩在傕军。

李贤注 卷 72 《九州春秋》曰:“胡文才、杨整修皆凉州人,王允素所不善也。及李傕之叛,乃召文才、整修,使东晓喻之。不假借以温颜,谓曰:‘关东鼠子欲何为乎?卿往晓之。’于是二人往,实召兵而还。”

李贤注 卷 72 袁宏《纪》曰:“蒙后为傕所杀。”

李贤注 卷 72 叟兵即蜀兵也。汉代谓蜀为叟。

李贤注 卷 72 《三辅黄图》曰:“长安城东面北头门号宣平门。”

李贤注 卷 72 袁山松书曰“允谓傕等曰:‘臣无作威作福,将军乃放纵,欲何为乎?’傕等不应。自拜署傕为扬武将军,汜为扬烈将军,樊稠等皆为中郎将”也。

李贤注 卷 72 《献帝起居注》曰:“冢户开,大风暴雨,水土流入,抒出之。棺向入,辄复风雨,水溢郭户,如此者三四。冢中水半所,稠等共下棺,天风雨益暴甚,遂闭户。户闭,大风复破其冢。”

李贤注 卷 72 《献帝传》曰:“腾父平,扶风人。为天水兰干尉,失官,遂留陇西,与羌杂居。家贫无妻,遂取羌女,生腾。”

李贤注 卷 72 焉之子。

李贤注 卷 72 《献帝纪》曰:“禀与贾诩有隙,胁扶风吏人为腾守槐里,欲共攻傕。傕令樊稠及兄子利数万人攻围槐里,夜梯城,城陷,斩禀枭首。”

李贤注 卷 72 前书音义曰:“长平,阪名也,在池阳南。有长平观,去长安五十里。”

李贤注 卷 72 骈,并也。

李贤注 卷 72 《献帝起居注》曰:“傕等各欲用其所举,若壹违之,便忿愤恚怒。主者患之,乃以次第用其所举,先从傕起,汜次之,稠次之。三公所举,终不见用。”

李贤注 卷 72 啖音徒敢反。

李贤注 卷 72 音问。

李贤注 卷 72 赋,布也。恤,忧也。

李贤注 卷 72 《献帝纪》曰:“傕见稠果勇而得众心,疾害之,醉酒,潜使外生骑都尉胡封于坐中拉杀稠。”

李贤注 卷 72 袁宏《纪》曰“李傕数设酒请汜,或留汜止宿。汜妻惧与傕婢妾私而夺己爱,思有以离闲之。会傕送馈,汜妻乃以豉为药。汜将食,妻曰:‘食从外来,傥或有故?’遂摘药示之,曰:‘一栖不两雄,我固疑将军之信李公也。’他日傕请汜,大醉,汜疑傕药之,绞粪汁饮之乃解,于是遂相猜疑”也。

李贤注 卷 72 音纤。

李贤注 卷 72 《献帝纪》曰:“汜与傕将张苞、张龙谋诛傕,汜将兵夜攻傕门。候开门内汜兵,苞等烧屋,火不然。汜兵弓弩并发,矢及天子楼帷帘中。”

李贤注 卷 72 《献帝纪》曰:“傕令门设反关,校尉守察。盛夏炎暑,不能得冷水,饥渴流离。上以前移宫人及侍臣,不得以谷米自随,入门有禁防,不得出市,困乏,使就傕索粳米五斛,牛骨五具,欲为食赐宫人左右。傕不与米,取久牛肉牛骨给,皆已臭虫,不可啖食。”

李贤注 卷 72 池阳,县,故城在今泾阳县西北。

李贤注 卷 72 左右,助也,音佐又。

李贤注 卷 72 《献帝起居注》曰:“傕性喜鬼怪左道之术,常有道人及女巫歌讴击鼓下神祭,六丁符劾厌胜之具,无所不为。又于朝廷省门外为董卓作神坐,数以牛羊祠之。天子使左中郎将李国持节拜傕为大司马,在三公之右。傕自以为得鬼神之助,乃厚赐诸巫。”

李贤注 卷 72 袁宏《纪》曰:“济使太官令孙笃、校尉张式宣谕十反。”

李贤注 卷 72 《献帝起居注》曰:“初,天子出,到宣平门,当度桥,汜兵数百人遮桥曰:‘是天子非?’车不得前。傕兵数百人皆持大戟在乘舆车前,侍中刘艾大呼云:‘是天子也!’使侍中杨琦高举车帷。帝言诸兵:‘汝却,何敢迫近至尊邪!’汜等兵乃却。既度桥,士众咸称万岁。”

李贤注 卷 72 《蜀志》曰:“承,献帝舅也。”裴松之注曰:“承,灵帝母太后之侄。”

李贤注 卷 72 《帝王纪》曰:“帝以尚书郎郭溥喻汜,汜以屯部未定,乞须留之。溥因骂汜曰:‘卿真庸人贱夫,为国上将,今天子有命,何须留之?吾不忍见卿所行,请先杀我,以章卿恶。’汜得溥言切,意乃少喻。”

李贤注 卷 72 袁宏《纪》曰:“煨与杨定有隙,煨迎乘舆,不敢下马,揖马上。侍中种辑素与定亲,乃言曰:‘段煨欲反。’上曰:‘煨属来迎,何谓反?’对曰:‘迎不至界,拜不下马,其色变,必有异心。’太尉杨彪等曰:‘煨不反,臣等敢以死保,车驾可幸其营。’董承、杨定言曰:‘郭汜今且将七百骑来入煨营。’天子信之,遂露次于道南,奉、承、定等功也。”

李贤注 卷 72 《献帝传》曰:“掠妇女衣被,迟违不时解,即斫刺之。有美发者断取。冻死及婴儿随流而浮者塞水。”

李贤注 卷 72 袁山松《书》曰:“俊年二十五,其督战訾宝负其尸而瘗之。”

李贤注 卷 72 袁宏纪曰:“傕、汜绕营叫呼,吏士失色,各有分散意。李乐惧,欲令车驾御舡过砥柱,出盟津。杨彪曰:‘臣弘农人也。自此以东,有三十六难,非万乘所当登。’宗正刘艾亦曰:‘臣前为陕令,知其危险。旧故河师,犹时有倾危,况今无师。太尉所虑是也。’”

李贤注 卷 72 缒音直类反。

李贤注 卷 72 宋贵人名都,常山太守泓之女也。见献帝起居注。

李贤注 卷 72 大阳,县,属河东郡。前书音义曰“在大河之阳”也。即今陕州河北县是也。《十三州记》曰:“傅岩在其界,今住穴尚存。”

李贤注 卷 72 《魏志》曰:“杨字稚叔,云中人。”

李贤注 卷 72 邑字文都,北地泾阳人,镇北将军。见同岁名。

李贤注 卷 72 《魏志》曰“乘舆时居棘篱中,门户无关闭,天子与群臣会,兵士伏篱上观,互相镇压以为笑。诸将或遣婢诣省问,或赍酒送天子,侍中不通,喧呼骂詈”也。

李贤注 卷 72 《献帝起居注》曰:“旧时宫殿悉坏,仓卒之际,拾摭故瓦材木,工匠无法度之制,所作并无足观也。”

李贤注 卷 72 恣睢,自任用之貌。睢音火季反。

李贤注 卷 72 袁宏纪曰:“诛议郎侯祈、尚书冯硕、侍中台崇,讨有罪也。封卫将军董承、辅国将军伏完、侍中丁冲、种辑、尚书仆射钟繇、尚书郭溥、御史中丞董芬、彭城相刘艾、冯翊韩斌、东郡太守杨众、议郎罗邵、伏德、赵蕤为列侯,赏有功也。赠射声校尉沮俊为弘农太守,旌死节也。”

李贤注 卷 72 《献帝春秋》曰:“车驾出洛阳,自轘辕而东,杨奉、韩暹引军追之。轻骑既至,操设伏兵要于阳城山峡中,大败之。”

李贤注 卷 72 《九州春秋》曰:“暹失奉,孤特,与千余骑欲归并州,为张宣所杀。”

李贤注 卷 72 《典略》曰:“傕头至,有诏高县之。”

李贤注 卷 72 闅乡,今虢州县也。说文“闅”,今作“阌”,流俗误也。

李贤注 卷 72 《魏志》曰:“杨素与吕布善。曹公之围布,杨欲救之不能,乃出兵东市,遥为之埶。其将杨丑杀杨以应曹公。”

李贤注 卷 72 太仆端之子也。弟诞,魏光禄大夫。

李贤注 卷 72 《魏志》曰:“阜字义山,天水冀人也。韦康以为别驾。马超率万余人攻冀城,阜率国士大夫及宗族子弟胜兵者千余人,使弟岳于城上作偃月营,与超接战。自正月至八月拒守,而救兵不至。超入,拘岳于冀,杀刺史太守。阜内有报超之志,而未得其便。外兄姜叙屯历城,阜少长诣叙家,见叙母,说前在冀中时事,歔欷悲甚。叙曰:‘何为尔?’阜曰:‘守城不能完,君亡不能死,亦何面目以视息天下?’时叙母慨然𠡠从阜计。超闻阜等兵起,自将出袭历城,得叙母。叙母骂之曰:‘若背父之逆子,杀君之桀贼,天地岂久容,敢以面目视人乎?’超怒,杀之。阜与战,身被五创,宗族昆季死者七人,超遂南奔张鲁。”

李贤注 卷 72 《蜀志》曰:“超字孟起。既奔汉中,闻备围刘璋于成都,密书请降。备遣迎超,将兵径到城下。汉中震怖,璋即稽首。”

李贤注 卷 72 建以居河上流,故称“河首”也。

李贤注 卷 72 《魏志》曰:“泉字妙才,沛国人也,为征西护军,魏太祖使帅诸将讨建,拔之。”

李贤注 卷 72 《诗·大雅》曰:“阚如虓虎。”毛传曰:“虎怒之貌也。”

李贤注 卷 72 剥犹乱也。《左传》曰:“天实剥乱。”

李贤注 卷 72 彝,常也。伦,理也。书云:“我不知其彝伦攸叙。”《左传》曰:“裂冠毁冕。”畿谓王畿也。服,九服也。

李贤注 卷 72 刳,剖也。斮,斩也。纣刳剔孕妇,剖比干之心,斮朝涉之胫。

李贤注 卷 72 折,屈也。谓忍性屈情,擢用郑泰、蔡邕、何颙、荀爽等。

李贤注 卷 72 《庄子》曰:“跖之徒问于跖曰:‘盗亦有道乎?’跖曰:‘何适无有邪?夫妄意室中之藏,圣也;入先,勇也;出后,义也;知可否,智也;分均,仁也:五者不备而能成大盗者,天下未之有也。’”

李贤注 卷 72 残寇谓傕、汜等。

李贤注 卷 72 《书》曰:“火炎昆冈,玉石俱焚。”

李贤注 卷 72 《诗.大雅》曰:“上帝版版,下人卒瘅。”毛苌注:“版,反也。瘅,病也。言厉王为政,反先王之道,下人尽病也。”又《荡之什》曰:“荡荡上帝,下人之辟,疾威上帝,其命多辟。”郑玄注云:“荡荡,法度废坏之貌。”

李贤注 卷 72 《左传》曰:“人生实难,其有不获死乎?”

李贤注 卷 72 《老子》曰:“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李贤注 卷 72 前书《音义》曰:“四千五百岁为一元,一元之中有九厄,阳厄五,阴厄四。阳为旱,阴为水。”初入元百六岁有阳厄,故曰“百六之会”。

李贤注 卷 72 《易》曰大过:“栋挠,本末弱也。”剥:“不利有攸往,小人长也。”

李贤注 卷 72 滔,漫也。《书》曰:“象龚滔天。”

李贤注 卷 72 方,四方;夏,华夏也。《诗.小雅》云:“百川沸腾,山冢崒崩。”

李贤注 卷 72 《左传》曰:“多行无礼,必自及。”

李贤注 卷 72 《周礼》巾车氏掌王之五辂。缠,绕也。魏象,阙也。

校勘记 卷 73 二三五三页六行东海*(王)*恭*[王]*之后刊误谓“王恭”当作“恭王”。按:魏志公孙瓒传裴注引吴书亦作“东海恭王”,今据改。

校勘记 卷 73 二三五三页七行前中山相张纯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南匈奴、乌桓传俱作“前中山太守”。按:张森楷校勘记谓中山是国,两汉初未为郡,不应有太守,作“相”是也,两传自误耳。

校勘记 卷 73 二三五五页一三行畴字子春按:魏志“春”作“泰”,袁纪同。

校勘记 卷 73 二三五五页一三行令畴将觿*(止)**[上]*徐无据殿本改。按:王先谦谓作“上”是。

校勘记 卷 73 二三五五页一四行历平刚按:魏志“刚”作“冈”。

校勘记 卷 73 二三五七页三行使者段训“段”原斗“假”,迳改正。按:校补引柳从辰说,谓袁纪“段”作“殷”。

校勘记 卷 73 二三五七页三行假节督幽并*(司)**[青]*冀据汲本、殿本改。

校勘记 卷 73 二三五八页一0行以瓒督乌桓突骑车骑将军张温讨凉州贼按:沉家本谓“突骑”下疑有夺字,或是“从”字,或是“属”字。

校勘记 卷 73 二三五八页一四行远走柳城按:刊误谓“远”当作“还”。

校勘记 卷 73 二三五九页四行善射之士数十人按:集解引惠栋说,谓依英雄记“十”当作“千”,数十人安能为左右翼也?

校勘记 卷 73 二三五九页一二行击袁绍将周昕按:殿本考证谓“昕”魏志作“昂”。

校勘记 卷 73 二三五九页一二行遂出军屯盘河魏志“盘”作“盘”。按:盘盘通作。

校勘记 卷 73 二三六0页一三行故齐桓立柯*(会)**[亭]*之盟集解引钱大昕说,谓“会”当作“亭”。按:魏志裴注引典略作“亭”,今据改。

校勘记 卷 73 二三六一页二行般即尔雅九河钩盘之河也汲本、殿本“盘”作“般”。按:般、盘、盘三字通作。赵一清谓盘河即般河,水经河水注所谓“东入般县为般河”也。

校勘记 卷 73 二三六二页八行死者七八千*[人]*据汲本、殿本补。

校勘记 卷 73 二三六二页八行乃遣其青州刺史田揩按:校补谓“揩”魏志作“楷”,通鉴从之。

校勘记 卷 73 二三六四页三行我谓唾掌而决按:汲本、殿本“掌”作“手”。

校勘记 卷 73 二三六五页一四行纠人完聚稸保燕蓟之饶刊误谓“人”下当有一“觿”字。集解引周寿昌说,谓以“纠人完聚”为句,“稸”字属下读亦可,稸即畜字。校补谓“人”下盖本有“民”字,乃“纠人民”句,“完聚稸”句,“保燕、蓟之饶”句,唐本避讳,省去“民”字,遂乖文法耳。按:诸说皆言之成理,今依周说,以“稸”字属下读为句。

校勘记 卷 73 二三六五页一四行舍诸天运按:殿本考证王会汾谓案文义“舍”当作“合”。

校勘记 卷 73 二三六六页七行为车骑将军张温司马按:集解引惠栋说,谓魏志云参车骑将军张温军事也。

校勘记 卷 73 二三六六页一二行尝*[以]*舞属谦沉家本谓“尝”下夺“以”字,当据魏志注补。今据补。

校勘记 卷 73 二三六七页三行下邳*(阎)**[阙]*宣自称天子刊误谓案纪作“阙宣”;仍云阙党童子之后,此作“阎”,误。又集解引惠栋说,谓魏志作“阙”。今据改。

校勘记 卷 73 二三六七页八行谦退保郯按:“郯”原斗“剡”,迳据汲本、殿本改正。

李贤注 卷 74 瓒传

李贤注 卷 74 班固传

校勘记 卷 74 二三七三页三行父成五官中郎将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华峤汉书作“左中郎将”,见三国志注。袁安传云“左中郎”,似失之。

校勘记 卷 74 二三七三页三行*(绍)*壮健好交结殿本考证引何焯说,谓此指其父成,衍“绍”字。今据删。

校勘记 卷 74 二三七三页七行除濮阳长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许劭传称绍为濮阳令。

校勘记 卷 74 二三七四页三行以绍为佐军校尉集解引洪颐粻说,谓何进传作“中军校尉”,盖勋传、五行志俱作“佐军校尉”。按:沉家本谓注引山阳公载记作“中军”,献纪注引亦同,魏志亦作“中军”,案时有上军、下军,则作“中军”是也。

校勘记 卷 74 二三七四页六行淳于琼为右校尉按:何进传作“左军校尉”。

校勘记 卷 74 二三七四页一一行未有不善宣于天下按:校补引柳从辰说,谓袁纪“宣”作“害”。

校勘记 卷 74 二三七五页一行信太山*(阳)*平*[阳]*人也洪亮吉谓“阳平”应如魏志鲍勋传作“平阳”。今据改。

校勘记 卷 74 二三七五页一行乃引军还乡里按:刊误谓“军”当作“归”,或云“军”字衍。

校勘记 卷 74 二三七五页一一行*(以)**[与]*从弟后将军术据刊误改。

校勘记 卷 74 二三七六页三行少府阴循至将作大匠吴循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献帝纪“循”皆作“修”,魏志亦作“吴修”,当以“修”为正。

校勘记 卷 74 二三七六页六行卓使司隶宣璠*(尺)**[尽]*口收之据汲本、殿本改。

校勘记 卷 74 二三七六页八行胡母班字季友三国魏志注“季友”作“季皮”。风俗通卷三作“胡母季皮”。今按:作“皮”是。沉家本谓汉书□传,楚人谓虎班。名班字季皮,犹春秋时郑罕虎字子皮也。

校勘记 卷 74 二三七六页一二行亡人二女按:沈家本谓魏志注作“亡人子二人”,案下文云“匡抱班二子哭”,则作“二女”者非也。

校勘记 卷 74 二三七六页一五行忌*(方)**[其]*得觿刊误谓“方”字无义,当是“其”字。按:通志正作“其”,今据改。

校勘记 卷 74 二三七七页四行何凶逆刊误谓“何”当作“阿”。按:严可均全后汉文注“何,负也”。依严说,则“何”字不斗。

校勘记 卷 74 二三七七页六行绍客逢纪按:何进传作“庞纪”。

校勘记 卷 74 二三七七页九行外托*[讨]*董卓刊误谓案文少一“讨”字。按:通志正作“托讨董卓”,今据补。

校勘记 卷 74 二三七八页二行骑都尉沮授按:集解引王补说,谓魏志言谏者耿、闵外,有治中李历,而无沮授,通鉴从之。

校勘记 卷 74 二三七八页五行程涣按:集解引惠栋说,谓魏志“涣”作“奂”。

校勘记 卷 74 二三七九页一五行秦伯曰按:“秦”原斗“泰”,迳据汲本、殿本改。

校勘记 卷 74 二三八一页八行此诚将军之*(羞)**[眷]*集解引惠栋说,谓“羞”字误,当依《英雄记》作“眷”。今据改。按:三国志袁绍传注引《英雄记》作“眷”。

校勘记 卷 74 二三八一页一0行大会宾徒于薄落津校补谓“徒”当作“从”。按:魏志注引《英雄记》,作“方与宾客诸将共会”。

校勘记 卷 74 二三八一页一0行黑山贼干毒殿本“干”作“于”,下同。按:朱俊传亦作“于”。

校勘记 卷 74 二三八一页一四行绍遂寻山北行按:张森楷校勘记谓“寻”字无义,疑当作“循”。

校勘记 卷 74 二三八一页一五行左髭丈八按:殿本“丈”作“文”。

校勘记 卷 74 二三八二页五行谓之*[薄]*落津校补引柳从辰说,谓通鉴注引此作“谓之薄落津”,此脱“薄”字。今据补,与今本水经注合。

校勘记 卷 74 二三八二页一三行拜绍右将军按:集解引惠栋说,谓袁宏纪作“后将军”。

校勘记 卷 74 二三八三页九行熙字显雍集解引惠栋说,谓“显雍”当从魏志注作“显奕”。按:潘眉三国志考证谓雍熙字相应,作“奕”误。

校勘记 卷 74 二三八三页一二行愿上惟先代成*(则)**[败]*之诫集解引惠栋说,谓“则”依九州春秋当作“败”。今据改。

校勘记 卷 74 二三八六页九行凡我同盟之后按:刊误谓案文当云“同盟之人,既盟之后”,此盟书常文也,误脱四字。

校勘记 卷 74 二三八六页九行神明是殛按:“殛”原斗“亟”,迳据汲本、殿本改正。

校勘记 卷 74 二三八六页一一行今是*(夫)**[大]*鸟兽则失丧其腢匹据殿本改,与今礼记文合。

校勘记 卷 74 二三八六页一六行张杨黑山同时乞降按:“杨”原作“扬”,前后互岐,迳改正。

校勘记 卷 74 二三八七页五行太仆赵岐按“岐”原斗“歧”,迳改正。

校勘记 卷 74 二三八九页四行三槐三公*(匹)**[位]*焉据汲本、殿本改。

校勘记 卷 74 二三八九页一五行以为骠骑大将军按:张森楷校勘记谓案明帝纪及东平王传并云为骠骑将军,“大”字盖衍。

校勘记 卷 74 二三九一页一行*(兵)**[其]*埶譬若覆手据汲本改。

校勘记 卷 74 二三九一页五行且公师徒精勇按:校补引柳从辰说,谓闽本“公”作“今”。

校勘记 卷 74 二三九一页七行在于*(将军)**[持牢]*据殿本改。按:殿本考证李良裘谓按三国志注中载献帝传作“在于持牢”,“将军”二字传写之误。又集解引王补说,谓通鉴亦作“持牢”,胡注犹今南人言“把稳”也。

校勘记 卷 74 二三九一页八行夫臣与主同者*[昌主与臣同者]*亡集解引惠栋说,谓献帝传云“臣与主同者昌,主与臣同者亡”,传漏“昌主与臣同者”六字。今据补。

校勘记 卷 74 二三九三页一二行因臧买位集解引惠栋说,谓“买”陈琳集作“假”。今按:文选亦作“假”。

校勘记 卷 74 二三九三页一二行操*(奸)**[赘]*阉遗丑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奸”当作“赘”,三国志注及文选并是“赘”字。今据改。

校勘记 卷 74 二三九四页一行□就威柄集解引惠栋说,谓文选及魏志注皆作“□□”,□,成也,就亦训成,与□同义。按:殿本“就”斗“蹴”。

校勘记 卷 74 二三九四页三行身被枭悬之戮文选“身”下有“首”字,“戮”作“诛”。按:下云“妻孥受灰灭之咎”,“身首”“妻孥”相对成文,疑此脱“首”字。

校勘记 卷 74 二三九五页一一行布复与陈宫将万余人*(乘)**[来]*战据汲本、殿本改。

校勘记 卷 74 二三九八页八行*[中]*黄伯曰据刊误补。

校勘记 卷 74 二四00页三行*[营中]*皆蒙盾而行李慈铭谓“皆”字上当叠“营中”二字,三国志袁绍传作“营中皆蒙盾,觿大惧”。今据补。

校勘记 卷 74 二四00页一0行曹操诚禽按:刊误谓“诚”案文当作“成”。

校勘记 卷 74 二四00页一四行许拔则操*(为)*成禽据刊误删。

校勘记 卷 74 二四0一页六行还兵以益备按:校补谓魏志注引曹瞒传,“还兵”作“遣兵”。

校勘记 卷 74 二四0一页七行斩督将*(睢)**[眭]*元进等集解引惠栋说,谓“睢”当作“眭”,即眭固也。今据改。

校勘记 卷 74 二四0三页四行配*[纪]*由是更协据集解引苏舆说补。

李贤注 卷 74 郭缘生《述征记》曰:“黎阳城西袁谭城,城南又有一城,是曹公攻谭之所筑。”

李贤注 卷 74 郛郭之门。

李贤注 卷 74 南皮,今沧州县也。章武有北皮亭,故此曰南皮。

李贤注 卷 74 《前书》蒯通曰:“必将婴城固守。”音义曰:“婴谓以城自绕也。”

李贤注 卷 74 魏志曰:“辛毗,颖川阳翟人也。谭使毗诣太祖求和,毗见太祖致谭意。

李贤注 卷 74 左传曰:“震荡播越。”书曰:“彝伦攸斁。”彝,常也。伦,理也。攸,所也。斁,败也。

李贤注 卷 74 言太公者尊之,谓绍也。

李贤注 卷 74 楚,荆州也。魏,冀州也。

李贤注 卷 74 《左传》曰:“同好恶,奖王室。”杜预曰:“奖,助也。”

李贤注 卷 74 奕,重也,《国语》曰:“奕代载德”。

李贤注 卷 74 《诗·小雅》曰:“营营青蝇,止于榛。谗人罔极,构我二人。”史记,费无忌得宠于楚平王,为太子建少傅,无宠于太子,日夜谗太子于王,欲诛太子。太子亡奔宋。左传作“无极”。竿旌、二垒者,谓谭、尚也。

李贤注 卷 74 左传子产曰:“高辛氏有二子,伯曰阏伯,季曰实沈,居于旷林,不相能也,日寻干戈,以相征讨。”

李贤注 卷 74 若周公诛管、蔡之类。

李贤注 卷 74 若齐桓公杀子纠也。

李贤注 卷 74 《公羊传》曰:“纪侯大去其国。大去者何?灭之也。孰灭之也?齐灭之。曷为不言齐灭之?为襄公讳也。春秋为贤者讳。何贤于襄公?复雠也。何雠尔?远祖也。哀公烹于周,纪侯谮之。远祖者几代?九代矣。”《史记》曰:“纪侯谮齐哀公于周,周夷王烹哀公。其弟静立,是为胡公。弟献公立,子武公立,子厉公立,子文公立,子成公立,子庄公立,子厘公立,子襄公八年,纪迁去其邑,是为九代也。”

李贤注 卷 74 荀偃,晋大夫也。左传曰,荀偃将中军,士弃佐之,伐齐。济河,病目出,及卒,而视不可唅。栾盈曰:“其为未卒事于齐故也?”士弃抚之曰:“主苟终,所不嗣事于齐有如河!”乃瞑受含。伯游,荀偃字也。宣子即士弃也,士燮之子,士会之孙。

李贤注 卷 74 左传曰,公山不狃曰:“君子违难不适雠国。”杜预曰:“违,奔亡也。”史记乐毅遗燕惠王书曰:“臣闻古之君子,交绝不出恶声。”

李贤注 卷 74 左传曰:“段不弟,故不言弟。”

李贤注 卷 74 郑武公娶于申,曰武姜,生庄公及叔段。庄公寤生,惊姜氏,遂恶之,爱叔段,欲立之,武公弗许。及庄公立,姜氏为请京,使居之。段缮甲兵,将袭郑,夫人将启之。庄公遂寘姜氏于城颖,而誓之曰:“不及黄泉,无相见也。”既而悔之。颖考叔曰:“君何患焉?若阙地及泉,隧而相见,其谁曰不然!”从之。公入而赋:“大隧之中,其乐也融融。”姜出而赋:“大隧之外,其乐也泄泄。”遂为母子如初。事见左传。史记曰,舜名重华。父瞽叟盲而舜母死,瞽叟更娶妻,生象。瞽叟爱后妻子,常欲杀舜。舜践帝位,封弟象为诸侯。孟子曰:“象至不仁,封诸有鼻。仁人之于其弟也,不藏怒焉,不宿怨焉,亲爱之而已矣。”鼻国在永州营道县北,今犹谓之鼻亭。

李贤注 卷 74 《魏氏春秋》载表遗尚书曰:“知变起辛、郭,祸结同生,追阏伯、实沈之踪,忘常棣死丧之义,亲寻干戈,僵尸流血,闻之哽咽,若存若亡。昔轩辕有涿鹿之战,周公有商、奄之师,皆所以翦除秽害而定王业,非强弱之争,喜怒之忿也。故虽灭亲不尤,诛兄不伤。今二君初承洪业,纂继前轨,进有国家倾危之虑,退有先公遗恨之负。当唯曹是务,唯国是康。何者?金木水火刚柔相济,然后克得其和,能为人用。今青州天性峭急,迷于曲直。仁君度数弘广,绰然有余,当以大苞小,以优容劣,先除曹操,以平先公之恨,事定之后,乃议曲直之评,不亦善乎!若留神远图,克己复礼,当振旅长驱,共□王室。若迷而不返,遵而无改,则胡夷将有诮让之言,况我同盟,复能戮力仁君之役哉!此韩卢、东郭自困于前,而遗田父之获者也。愤跃鹤望,冀闻和同之声。若其泰也,则袁族其与汉升降乎!如其否也,则同盟永无望矣。”表二书并见王粲集。

李贤注 卷 74 《魏志》曰,整建安二十二年封郿侯,二十三年薨,无子。黄初二年,追进爵,谥曰戴公。

李贤注 卷 74 襄平,县,属辽东郡,故城在今平州卢龙县西南。《魏志》曰:“时襄平延里社生大石,或谓度曰:‘此汉宣帝冠石祥也,里名与先君同。社主土地,明当有土地,有三公辅也。’度益喜。”

李贤注 卷 74 为犹置也。

李贤注 卷 74 恭王,景帝子,名余。

李贤注 卷 74 《韩非子·亡征》曰:“佷刚而不和,愎谏而好胜,不顾社稷而轻为信者,可亡也。”又曰:“太子轻,庶子伉,可亡也。”又曰:“太子卑而庶子尊,可亡也。”

李贤注 卷 74 言其如刻木为人,无所知也。《前书》:“有木禺龙一。”音义曰:“禺,寄也。寄龙形于木。”

校勘记 卷 75 二四三一页 三行 刘焉字君郎 按:校补引柳从辰说,谓蜀志同,华阳国志作“字君朗”。

校勘记 卷 75 二四三一页 八行 清选重臣 按:“清”原讹“请”,迳据汲本、殿本改正。

校勘记 卷 75 二四三一页 九行 益州刺史郗俭 按:集解引惠栋说,谓蜀志“郗”作“郤”。

校勘记 卷 75 二四三一页 九行 并州刺史张懿 集解引钱大昕说,谓蜀志刘二牧传作“张益”。又引惠栋说,谓一作“张壹”。按:王先谦谓“懿”作“壹”或作“益”,避晋讳也。

校勘记 卷 75 二四三二页 三行 州从事贾龙先领兵数百人在犍为遂纠合吏人攻相破之 按:李慈铭谓案三国志作“在犍为东界”,华阳国志曰,贾龙素领家兵在犍为之青衣,则三国志云在东界者是也。时犍为已为黄巾所破,此传省文,非是。“人”当作“民”。“破之”华阳国志作“破灭之”。

校勘记 卷 75 二四三二页 三行 龙乃遣吏卒迎焉 按:“遣”原讹“选”,迳据汲本、殿本改正。

校勘记 卷 75 二四三二页 四行 (龙)抚纳离叛 校补谓“龙”字误衍,各本皆未去,此叙焉事,与龙无涉,兼系蜀志原文,原文固无“龙”字也。今据删。

校勘记 卷 75 二四三二页 八行 (遂)与别部司马张修 据刊误删。

校勘记 卷 75 二四三二页一五行 遂〔疽〕发背(疽)卒 据殿本改。

校勘记 卷 75 二四三四页 七行 祖真字乔卿 按:蜀志法正传裴注引三辅决录“乔”作“高”。

校勘记 卷 75 二四三四页 八行 〔先〕主称尊号 据汲本补。

校勘记 卷 75 二四三五页 一行 谷支一年 按:集解引惠栋说,谓蜀志云“谷帛支二年”。

校勘记 卷 75 二四三五页一0行 先主迁璋于公安南 按:“迁”原讹“还”,迳改正。

校勘记 卷 75 二四三五页一0行 留(住)〔驻〕秭归 据汲本改。

校勘记 卷 75 二四三五页一二行 鲁字公旗 按:殿本考证谓魏志作“公祺”。

校勘记 卷 75 二四三五页一四行 众多者名曰“理头” 按:魏志张鲁传“理”作“治”。补注引何焯说,谓“理”本“治”字,避唐讳改。

校勘记 卷 75 二四三六页 二行 遂就拜鲁镇夷中郎将 按:魏志“夷”作“民”。

校勘记 卷 75 二四三六页 四行 首音式(杀)〔救〕反 据殿本改。

校勘记 卷 75 二四三六页 七行 妖贼大起〔三辅有骆曜光和中东方有张角〕 殿本考证谓何焯校本于“妖贼大起”下增“三辅有骆曜光和中东方有张角”十三字。今据补,与魏志裴注引典略合。

校勘记 卷 75 二四三六页 七行 〔骆曜教民缅匿法角〕为太平道(张角)〔修〕为五斗米道 殿本考证谓何焯校本于“汉中有张修”句下增“骆曜教民缅匿法角”八字,“张修为五斗米道”灭去“张”字,改“角”为“修”。今据补改,与魏志裴注引典略合。

校勘记 卷 75 二四三六页一0行 主为病者请祷〔请祷〕之法 殿本考证谓何焯校本“请祷”下复增“请祷”二字。今据补,与魏志裴注引典略合。

校勘记 卷 75 二四三六页一二行 实无益于疗病〔但为淫妄〕 殿本考证谓何焯校本“实无益于疗病”下增“但为淫妄”四字。今据补,与魏志裴注引典略合。

校勘记 卷 75 二四三六页一三行 以米〔肉〕置其中 殿本考证谓何焯校本“米”字下增“肉”字。今据补,与魏志裴注引典略合。

校勘记 卷 75 二四三六页一三行 又〔教〕使自隐 殿本考证谓何焯校本“使”字上增“教”字。今据补,与魏志裴注引典略合。

校勘记 卷 75 二四三六页一三行 当循道百步 按魏志裴注引典略“循”作“治”。补注引何焯说,谓避唐讳改。

校勘记 卷 75 二四三八页 六行 杨子法言曰 “杨”字原作“扬”,迳据汲本、殿本改。

校勘记 卷 75 二四三九页 一行 遣其将会稽周昕 按:校补谓“周昕”据吴录作“周〈日禺〉”,昕之弟也。

校勘记 卷 75 二四三九页 五行 黑山余贼及匈奴于扶罗等佐术 按:“及”原讹“反”,迳据汲本、殿本改正。

校勘记 卷 75 二四三九页 八行 阳翟侯 按:“阳”原讹“杨”,迳据汲本、殿本改正。

校勘记 卷 75 二四三九页一三行 参分天下 魏志作“参分天下有其二”,此脱“有其二”三字。按:校补谓去此三字,则文义不属,当由转写脱误耳。若范氏删节,胡不云“三分有二”乎?

校勘记 卷 75 二四三九页一四行 明公虽奕世克昌 按:“奕”原讹“弈”,迳据汲本、殿本改。注同。

校勘记 卷 75 二四四0页 七行 得汉〔传〕国玉玺 殿本考证谓何焯校本“汉”字下添“传”字,今据补。

校勘记 卷 75 二四四0页 九行 三分天下有二犹服事殷 按:汲本“有”下有“其”字。殿本“犹”作“以”。

校勘记 卷 75 二四四一页 二行 当谓使君与国同规 殿本“当”作“尝”。按:袁纪作“当”。

校勘记 卷 75 二四四二页 九行 留张勋桥蕤于蕲阳 集解引通鉴胡注,谓此盖沛国之蕲县,范史衍“阳”字。按:校补谓胡说是。前志沛郡蕲县字本作“鄿”,从邑,鄿阳盖即鄿北地名,亦非衍“阳”字。此与江夏之蕲春本无涉也。章怀虽误注,当仍未改字,故毛本注中犹闲杂从邑之字,后人并改为从斤,遂无别耳。

校勘记 卷 75 二四四二页 九行 〔操〕击破斩蕤 据汲本、殿本补。

校勘记 卷 75 二四四三页 三行 奔其部曲陈简 按:集解引惠栋说,谓“陈简”魏志作“陈兰”。

校勘记 卷 75 二四四三页一四行 坐箦床而叹曰 按:魏志袁术传裴注引吴书,“箦床”作“櫺床”。

校勘记 卷 75 二四四四页 九行 (原)屯河内 魏志吕布传无“原”字,今据删。

校勘记 卷 75 二四四五页一三行 布不自安 按:原作“布自不安”,迳据汲本、殿本改。

校勘记 卷 75 二四四六页一0行 刚直烈壮 按:“烈”原作“列”,迳改正。

校勘记 卷 75 二四四八页 四行 诸君观布射〔戟〕小支 据汲本、殿本补。

校勘记 卷 75 二四四八页 八行 恐术报布成姻 汲本“姻”作“婚”。按:魏志亦作“婚”。

校勘记 卷 75 二四五0页一三行 建安三年 按:“三”原讹“二”,迳改正。

校勘记 卷 75 二四五一页一五行 今意何如 按:刊误谓“意”当作“竟”。

校勘记 卷 75 二四五二页 五行 大城(之门)周四里 据刊误删。

李贤注 卷 76 悼惠王肥,高祖子也。

李贤注 卷 76 东平陵,县名,属济南郡也。

李贤注 卷 76 愿,谨也。《风俗通》曰“俗说市井者,言至市有所鬻卖,当于井上先濯,乃到市也。谨案《春秋井田记》,人年三十,受田百亩,以食五口。五口为一户,父母妻子也。公田十亩,庐舍五亩,成田一顷十五亩。八家而九顷二十亩,共为一井。庐舍在内,贵人也。公田次之,重公也。私田在外,贱私也。井田之义,一曰无泄地气,二曰无费一家,三曰同风俗,四曰合巧拙,五曰通财货。因井为市,交易而退,故称市井”也。

李贤注 卷 76 尨,杂也。老者眉杂白黑也。

李贤注 卷 76 若邪,在今越州会稽县东南也。

李贤注 卷 76 《吴志》曰:“平原陶丘洪荐繇,欲令举茂才。刺史曰:‘前年举公山,柰何复举正礼?’洪曰:‘若明〔使〕君用公山于前,擢正礼于后,所谓御二龙于长涂,骋骐骥于千里,不亦可乎?’”

李贤注 卷 76 《韩诗外传》曰:“水浊则鱼喁,令苛则人乱。理国者譬若张琴然,大弦急则小弦绝矣。故急辔衔者,非千里之御也。”

李贤注 卷 76 老子曰“理大国者若亨小鲜”也。

李贤注 卷 76 推忠恕以及于人,则众病自蠲除。

李贤注 卷 76 一夫谓守长也。千室谓黎庶。言上得化下之情,则其下鸣弦而安乐也。

李贤注 卷 76 沈约《宋书》载晔与其侄及甥书,论撰书之意曰:“吾观史书,恒觉其不可解。既造后汉,转得统绪。详观古今著述及评论,殆少可得意者。班氏最有高名,既任情无例,不可甲乙。博赡不可及之,整理未必愧也。吾杂传论皆有精意深旨,至于循吏已下及六夷诸序论,笔埶纵放,实天下之奇作,其中合者,往往不减过秦篇。尝比方班氏所作,非但不愧之而已。又欲因事发论,以正一代得失,意复未果。赞自是吾文之杰思,殆无一字空设。此书行,故应有赏音者。纪传例为举其大略耳。诸细意甚多,自古体大而思精,未有此也。恐俗人不能尽之,多贵古贱今,所以称情狂言耳。”

李贤注 卷 83 颍阳谓巢、许也。

李贤注 卷 83 孤竹谓夷、齐也。

李贤注 卷 83 《论语》孔子曰:“隐居以求其志,行义以达其道。”求志谓长沮、桀溺,全道若薛方诡对王莽也。

李贤注 卷 83 谓逢萌之类也。

李贤注 卷 83 四皓之类也。

李贤注 卷 83 谓申徒狄、鲍焦之流也。

李贤注 卷 83 梁鸿、严光之流。

李贤注 卷 83 庄子曰:“舜以天下让北人无择。无择曰:‘异哉,后之为人也!居于畎亩之中而游尧之门,不若是而已。’”又曰:“就薮泽,处闲旷,此江海之士,避代之人,闲暇者之所好也。”

李贤注 卷 83 分音符问反。

李贤注 卷 83 《列女传》曰:“柳下惠死,其妻诔之曰:‘蒙耻救人,德弥大兮。虽遇三黜,终不敝兮。’”

李贤注 卷 83 《史记》曰,鲁连谓新垣衍曰:“秦即为帝,则鲁连蹈东海死耳。”鲁连下聊城,田单爵之,鲁连逃隐于海上也。

李贤注 卷 83 人各有所尚,不能改其志。孔子闻长沮、桀溺之言,乃告子路曰:“天下有道,丘不与易也。”

李贤注 卷 83 《论语》曰:“孔子击磬于卫,有荷蒉而过孔氏之门者。曰:‘有心哉!击磬乎?’既而曰:‘鄙哉!硁硁乎,莫己知也。’”又“子贡曰:‘有美玉于斯,蕴椟而藏诸?求善价而沽诸?’孔子曰:‘沽之哉!沽之哉!我待价者也。’”沽谓衒卖也。

李贤注 卷 83 荀卿子之文也。

李贤注 卷 83 《左传》曰:“王使詹桓伯辞于晋曰:‘伯父若裂冠毁冕,拔本塞原。’”《毛诗》序曰:“百姓莫不相携持而去之。”

李贤注 卷 83 “篡”字诸本或作“慕”,法言作“篡”。宋衷曰:“篡,取也。鸿高飞冥冥薄天,虽有弋人,何施巧而取也。喻贤者隐处,不离暴乱之害也。”然今人谓以计数取物为篡,篡亦取也。

李贤注 卷 83 国语曰:“越王夫人去笄侧席而坐。”韦昭注云:“侧犹特也。礼,忧者侧席而坐。”《前书》公孙弘赞曰:“上方欲用文武,求之如弗及。”

李贤注 卷 83 《毛诗》序曰:“干旄,美好善也。”其诗曰:“孑孑干旌,在浚之城。”《易》贲卦六五曰:“贲于丘园,东帛戋戋。”蒲车,以蒲裹轮,取其安也。《前书》武帝以蒲车征鲁申公也。

李贤注 卷 83 《前书》薛方字子容。

李贤注 卷 83 《论语》文也。

李贤注 卷 83 《庄子》曰:“颜回问于仲尼曰:‘夫子步亦步,夫子趋亦趋,夫子驰亦驰,夫子奔轶绝尘,则回瞠若乎后矣。’”司马彪注云:“言不可及也。”《韩诗外传》曰:“山林之士,往而不能反。”

李贤注 卷 83 《论语》曰:“贤者避代,其次避地,其次避色,其次避言。子曰:‘作者七人矣。’”

李贤注 卷 83 即,就也。易曰“即鹿无虞”也。

李贤注 卷 83 《帝王纪》曰:“案孟子,桀卒于鸣条,乃在东夷之地。或言陈留平丘今有鸣条亭也。唯孔安国注尚书云,鸣条在安邑西。考三说之验,孔为近之。”

李贤注 卷 83 杜预注《左传》曰:“今河南也。河南县西有郏鄏陌。”

李贤注 卷 83 《高士传》“向”字作“尚。”

李贤注 卷 83 《易》损卦曰:“二簋可用享。损益盈虚,与时偕行。”益卦曰“损上益下,人说无疆”也。

李贤注 卷 83 《前书》庆字子夏。

李贤注 卷 83 亭长主捕盗贼,故执盾也。

李贤注 卷 83 《前书》莽隔绝平帝外家卫氏,宇恐帝大后见怨,以为莽不可谏而好鬼神,即夜持血洒莽第门。吏发觉之,莽执宇送狱,饮药而死。

李贤注 卷 83 谓君臣、夫妇、父子。

李贤注 卷 83 汉宫殿名:“东都门今名青门也。”《前书》音义曰:“长安东郭城北头第一门。”

李贤注 卷 83 盎,盆也。

李贤注 卷 83 王莽为新都侯,及篡,号新室,故哭之。

李贤注 卷 83 在今莱州即墨县东南,有大劳、小劳山。

李贤注 卷 83 侩谓平会两家卖买之价。

李贤注 卷 83 嵇康《高士传》曰“君公明易,为郎。数言事不用,乃自污与官婢通,免归。诈狂侩牛,口无二价”也。

李贤注 卷 83 《续汉志》乡佐主收赋税者。

李贤注 卷 83 《春秋经书》“纪侯大去其国”。《公羊传》曰:“大去者何?灭也。孰灭之?齐灭之。曷为不言齐灭之?为襄公讳也。齐襄公九世祖哀公亨于周,纪侯谮之也,故襄公雠于纪。九世犹可复雠乎?虽百世可也。”

李贤注 卷 83 以谷树皮为绡头也。绡头,解见向栩传。党服此诣尚书,以待见也。

李贤注 卷 83 《礼记》曰:“儒有上不臣天子,下不事诸侯。”

李贤注 卷 83 皇甫谧《高士传》曰“故梁令阎阳”也。《前书》曰:“太原多晋公族子孙,以诈力相倾,矜夸功名,报仇过直。汉兴,号为难化,常择严猛将,或任杀伐为威。父兄被诛,子弟怨愤,至告讦刺史、二千石。”

李贤注 卷 83 以其形貌求之。

李贤注 卷 83 皇甫谧《高士传》曰:“霸使西曹属侯子道奉书,光不起,于床上箕踞抱膝发书读讫,问子道曰:‘君房素痴,今为三公,宁小差否?’子道曰:‘位已鼎足,不痴也。’光曰:‘遣卿来何言?’子道传霸言。光曰:‘卿言不痴,是非痴语也?天子征我三乃来。人主尚不见,当见人臣乎?’子道求报。光曰:‘我手不能书。’乃口授之。使者嫌少,可更足。光曰:‘买菜乎?求益也?’”

李贤注 卷 83 今杭州富阳县也。本汉富春县,避晋简文帝郑太后讳,改曰富阳。

李贤注 卷 83 顾野王《舆地志》曰“七里濑在东阳江下,与严陵濑相接,有严山。桐庐县南有严子陵渔钓处,今山边有石,上平,可坐十人,临水,名为严陵钓坛”也。

李贤注 卷 83 纷纶犹浩博也。

李贤注 卷 83 《帝王纪》曰:“桀以人驾车。”

李贤注 卷 83 《前书》莽改允吾为修远。少昊,金天氏之号,次黄帝者。北地,今宁州也。

李贤注 卷 83 去,亡也。

李贤注 卷 83 以女妻人曰女,音尼虑反。

李贤注 卷 83 斥,远也。

李贤注 卷 83 尔雅注:“惙怛,忧也。菲菲,高下不定也。”惙音丁劣反,降音下江反。诗曰:“我心则降。”

李贤注 卷 83 《论语》曰:“举直措诸枉则人服,举枉措诸直则人不服。”唌音延,谗言捷急之貌。

李贤注 卷 83 建,立也。言己无惭于独立,所以适吴者,冀异州之人贵尚贤德。

李贤注 卷 83 舍其车而就舟船。

李贤注 卷 83 光貌,光仪也。言虽不察见季札及鲁连,然冀幸其神灵与之同美也。

李贤注 卷 83 茂,盛也。臭,败也。

李贤注 卷 83 委结,怀恨也。究,穷也。

李贤注 卷 83 讪,谤也。郑玄注《礼记》曰:“恇恇,恐也。”

李贤注 卷 83 说文曰:“庑,堂下周屋也。”释名:“大屋曰庑。”

李贤注 卷 83 要离,刺吴王僚子庆忌者,冢在今苏州吴县西。伯鸾墓在其北。

李贤注 卷 83 《毛诗》曰:“伐木丁丁,鸟鸣嘤嘤。出自幽谷,迁于乔木。嘤其鸣矣,求其友声。”

李贤注 卷 83 《高士传》曰:“恢字伯通。”

李贤注 卷 83 山在今唐州湖阳县西北。郦元《注水经》云,即高凤所隐之西唐山也。

李贤注 卷 83 沈约宋书曰:“范泰字伯伦。祖汪。父宁,宋高祖受命,拜金紫光禄大夫,加散骑常侍,领国子祭酒,多所陈谏。泰博览篇籍,好为文章,爱奖后生,孜孜无倦。薨谥宣侯。”即晔之父也。

李贤注 卷 83 许由隐于颍阳,闻尧欲禅,乃临颍而洗耳。

李贤注 卷 83 伯夷、叔齐,孤竹君之子,不食周粟。

李贤注 卷 83 “委体泉沙”谓屈原怀沙砾而自沈也。“鸣弦揆日”谓嵇康临刑顾日景而弹琴也。论者以事迹相明,故引康为喻。

李贤注 卷 83 佟音大冬反。

李贤注 卷 83 武安县之山也。

李贤注 卷 83 嵇康《高士传》曰:“刺史执枣栗之贽往。”

李贤注 卷 83 那,语余声也,音乃贺反。

李贤注 卷 83 《风俗通》曰:“晋大夫矫父之后也。”

李贤注 卷 83 汝南在扶风之东。

李贤注 卷 83 老子曰:“致虚极,守静笃。”又曰:“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又曰:“理大国若亨小鲜。”又曰“非所以爱人治国”也。

李贤注 卷 83 孟子曰,汤使人以币聘伊尹。伊尹曰:“我何以汤之币聘为哉?”既而幡然改曰:“与我处畎亩之中,由是以乐尧舜之道,吾岂若使是君为尧舜之君哉?岂若使是人为尧舜之人哉?”

李贤注 卷 83 《列仙传》曰:“箫史,秦缪公时。善吹箫,公女弄玉好之,以妻之,遂教弄玉作凤鸣。居数十年,吹凤皇声,凤来止其屋。为作凤台,夫妇止其上。一旦皆随凤皇飞去。”又曰“陶安公,六安冶师。数行火,火一旦散上,紫色冲天。须臾赤雀止冶上,曰:‘安公,安公,冶与天通。七月七日,迎汝以赤龙。’至时,安公骑之而去”也。

李贤注 卷 83 罝,兔网也。《毛诗》序曰:“兔罝,后妃之化也。关雎之化行,则莫不好德,贤人众多。”故瑶以为事焉。

李贤注 卷 83 憙音虚记反。

李贤注 卷 83 《帝王纪》曰:“夏禹生于石纽,长于西羌,西夷之人也。”

李贤注 卷 83 遁,逊也。

李贤注 卷 83 高一作乔。

李贤注 卷 83 戄音纪具反。

李贤注 卷 83 谓诗、书、礼、乐也。

李贤注 卷 83 《毛诗》曰:“衮职有阙。”谓三公也。

李贤注 卷 83 诗清庙曰:“于穆清庙,肃雍显相,济济多士,秉文之德。”尚书曰:“箫韶九成,凤皇来仪。”

李贤注 卷 83 韩子曰:“尧舜采椽不刮,茅茨不剪。”

李贤注 卷 83 班,布也。

李贤注 卷 83 班,布也。

李贤注 卷 83 解在独行传。

李贤注 卷 83 《左传》曰,臧文仲闻六与蓼灭,曰:“皋陶廷坚不祀忽诸。德之不建,人之无援,哀哉!”

李贤注 卷 83 《毛诗》曰:“啜其泣矣,何嗟及矣。”言虽泣而无所及也。

李贤注 卷 83 岘山在今襄阳县东。《襄阳记》曰:“诸葛孔明每至德公家,独拜床下,德公初不令止。司马德操尝诣德公,值其渡沔上先人墓,德操径入其堂,呼德公妻子,使速作黍,徐元直向云当来就我与德公谈。其妻子皆罗拜于堂下,奔走共设。须臾德公还,直入相就,不知何者是客也。德操年小德公十岁,兄事之,呼作庞公,故俗人遂谓庞公是德公名,非也。”

李贤注 卷 83 《襄阳记》曰:“德公子字山人,亦有令名,娶诸葛孔明姊,为魏黄门吏部郎。子涣,晋太康中为牂柯太守。”

李贤注 卷 83 《襄阳记》曰:“鹿门山旧名苏岭山,建武中,襄阳侯习郁立神祠于山,刻二石鹿,夹神道口,俗因谓之鹿门庙,遂以庙名山也。”

李贤注 卷 83 违,远也。

李贤注 卷 84 《诗》谓“关雎,后妃之德也”。《书》称“厘降二女于妫汭,嫔于虞”。尚,远也。

李贤注 卷 84 嫕,梁竦女。李姬,李固女也。

李贤注 卷 84 《尔雅》曰:“舅姑在则曰君舅、君姑,没则曰先舅、先姑。”

李贤注 卷 84 易系辞之言也。

李贤注 卷 84 郑玄注《礼记》云:“耒,耜之上曲者也。说文曰:‘耒,手耕曲木。’”

李贤注 卷 84 沮,丧也。怍,惭也。

李贤注 卷 84 曹,辈也。

李贤注 卷 84 屈音渠勿反。

李贤注 卷 84 比,近也。落,藩也。

李贤注 卷 84 《列女传》曰:楚庄王好田猎,樊姬故不食鲜禽以谏王。齐桓公好音乐,卫姬不听五音以谏公。并解具文苑传也。

李贤注 卷 84 踵,继也。

李贤注 卷 84 融兄名续,见马援传。

李贤注 卷 84 《前书》曰:“狂夫之言,明主择焉。”《诗》曰:“先人有言,询于刍荛。”

李贤注 卷 84 《易》曰:“谦尊而光。”又曰:“鬼神害盈而福谦。”《左传》曰:“谦让者,德之基也。”

李贤注 卷 84 孟子曰:“闻伯夷之风者,贪夫廉,懦夫有立志。”

李贤注 卷 84 周太王有疾,太伯欲让季历,托采药于吴。时已居周,此言邠者,盖本其始而言之也。

李贤注 卷 84 《论语》孔子之言也。何有言若无有。

李贤注 卷 84 四舅谓骘、悝、弘、阊也。

李贤注 卷 84 谓有纤微之过,则推让之美失也。

李贤注 卷 84 母,傅母也。师,女师也。《左传》曰:“宋伯姬卒,待姆也。”毛诗曰:“言告师氏,言告言归。”

李贤注 卷 84 《前书》吕公谓高祖曰:“臣有息女,愿为箕帚妾。”言执箕帚主贱役,以事舅姑。

李贤注 卷 84 中,内也。

李贤注 卷 84 素,先也。

李贤注 卷 84 三辅决录曰:“齐相子谷,颇随时俗。”注云:“曹成,寿之子也。司徒掾察孝廉,为长垣长。母为太后师,征拜中散大夫。”子谷即成之字也。

李贤注 卷 84 《汉官仪》曰“二千石金印紫绶”也。

李贤注 卷 84 去矣犹言从今已往。

李贤注 卷 84 《诗·小雅》曰:“乃生女子,载寝之地,载弄之瓦。”毛苌注云:“瓦,纺塼也。”笺云:“卧之于地,卑之也。纺塼,习其所有事也。”

李贤注 卷 84 毛诗传曰:“采苹,大夫妻能循法度也。能循法度,则可以承先祖供祭祀矣。”“于以采苹,南涧之滨。于以采藻,于彼行潦。于以盛之,惟筐及筥,于以湘之,惟锜及釜。于以(大)〔奠〕之,宗室牖(户)〔下〕。谁其尸之?有齐季女。”

李贤注 卷 84 不自名己之善也。

李贤注 卷 84 作,起也。

李贤注 卷 84 剧犹难也。

李贤注 卷 84 絜,清也,谓食也。《左传》曰“絜粢丰盛”也。

李贤注 卷 84 《礼记》曰:“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诗·关雎》,乐得贤女,以配君子也。

李贤注 卷 84 堕音许规反。堕,废也。

李贤注 卷 84 《礼记》曰:“八岁入小学。”

李贤注 卷 84 礼记文也。

李贤注 卷 84 《论语》孔子之言也。

李贤注 卷 84 《仪礼》曰:“父在为母,何以期?至尊在,不敢伸也。父必三年而后娶,达子志也。”

李贤注 卷 84 《仪礼》曰:“夫者,妻之天也。妇人不二斩者,犹曰不二天也。”

李贤注 卷 84 陕输,不定貌也。

李贤注 卷 84 窈窕,妖冶之貌也。

李贤注 卷 84 不尔犹不然也。

李贤注 卷 84 影响言顺从也。

李贤注 卷 84 《论语》孔子曰:“颜回不贰过。”《易》曰“颜氏之子,其殆庶几乎!有不善未尝不知,知之未尝复行也。”

李贤注 卷 84 金,物之坚者。若二人同心,则其利可以断之。二人既同心,其芳馨如兰也。古人通谓气为臭也。

李贤注 卷 84 淑,善也。美女曰媛也。

李贤注 卷 84 君子谓夫也。《诗》曰:“未见君子,忧心忡忡。”

李贤注 卷 84 易系辞之文也。

李贤注 卷 84 韩诗周颂之言也。射,厌也。射音亦。毛诗“射”作“斁”也。

李贤注 卷 84 昭婿之妹也。

李贤注 卷 84 论言撰考谶曰:“水名盗泉,仲尼不漱。”。

李贤注 卷 84 解见文苑传也。

李贤注 卷 84 《论语》孔子曰:“君子日知其所亡,月无忘其所能。”亡,无也。

李贤注 卷 84 安众,县,属南阳郡。

李贤注 卷 84 《前书》孝文帝、杨王孙、龚胜临亡,并有遗令。

李贤注 卷 84 娥投衣于水,祝曰:“父尸所在衣当沈。”衣随流至一处而沈,娥遂随衣而没。“衣”字或作“瓜”。见项原《列女传》也。

李贤注 卷 84 《会稽典录》曰:“上虞长度尚弟子邯郸淳,字子礼。时甫弱冠,而有异才。尚先使魏朗作曹娥碑,文成未出,会朗见尚,尚与之饮宴,而子礼方至督酒。尚问朗碑文成未?朗辞不才,因试使子礼为之,操笔而成,无所点定。朗嗟叹不暇,遂毁其草。其后蔡邕又题八字曰:‘黄绢幼妇,外孙虀臼。’”

李贤注 卷 84 融为南郡太守。

李贤注 卷 84 《论语》曰,叔孙武叔毁仲尼,子贡曰:“无以为也。它人之贤者犹丘陵焉,犹可逾也。仲尼如日月也,无得而逾焉。”公伯寮愬子路于季孙。孔子曰:“道之将行也与?命也。道之将废也与?命也。公伯寮其如命何!”

李贤注 卷 84 寡妇曰厘。

李贤注 卷 84 膰,祭余肉也。尊敬之,故有祭祀必致其余也。《左传》曰:“天子有事膰焉。”

李贤注 卷 84 周礼考工记曰:“軶长六尺。”郑众曰:“谓辕端压牛领者。”

李贤注 卷 84 《魏书》奕字伯益,(寿)〔嘉〕之子也,为太子文学,早卒。

李贤注 卷 84 列女后传,琰字昭姬也。

李贤注 卷 84 刘昭幼童传曰:“邕夜鼓琴,弦绝。琰曰:‘第二弦。’邕曰:‘偶得之耳。’故断一弦问之,琰曰:‘第四弦。’并不差谬。”

李贤注 卷 84 《礼记》曰:“男女不亲授。”

李贤注 卷 84 牚音直庚反。

李贤注 卷 84 冥音暝。

李贤注 卷 84 北方近阴远阳。

李贤注 卷 84 兜离,匈奴言语之貌。

李贤注 卷 84 妇人之正其节操有踪迹可纪者,及幽都闲婉有礼容者,区别其遗风余烈,以明女史之所记也。管彤,赤管笔,解见皇后纪。

李贤注 卷 88 前书音义音鷃拏。又云“乌音一加反,秅音直加反,急言之如鷃拏(反)也。”

李贤注 卷 88 塈,饰也,音火既反。郭璞曰:“垩,白土也,恶音。”

李贤注 卷 88 枹朴子曰:“通天犀有一白理如𫄧者,以盛米,置群鸡中,鸡欲往啄米,至辄惊却,故南人名为‘骇鸡’。”

李贤注 卷 88 阂音五代反。

李贤注 卷 88 置,驿也。

李贤注 卷 88 鱼豢魏略曰:“大秦国俗多奇幻,口中出火,自缚自解,跳十二丸,巧妙非常”。

李贤注 卷 88 浮图即佛也。

李贤注 卷 88 毾音它阖反。㲪音登。埤苍曰:“毛席也。”释名曰:“施之承大床前小塌上,登以上床也。”

李贤注 卷 90 郑玄注周礼曰:“毛之缛细者为毳也。”

李贤注 卷 90 说文曰:“悍,勇也。”塞谓不通。

李贤注 卷 90 杜预注左传曰:“不以道取为略。”

李贤注 卷 90 𫂆音吉诲反。字或为“帼”,妇人首饰也。《续汉舆服志》曰:“公卿列侯夫人绀缯帼。”《释名》云“皇后首饰,上有垂珠,步则摇之”也。

李贤注 卷 90 《广雅》曰:“氀毼,罽也。”氀力于反,毼胡达反。

李贤注 卷 90 勒,马衔也。

李贤注 卷 90 属累犹付托也。属之欲反,累力瑞反。

李贤注 卷 90 《博物志》曰:“泰山,天帝孙也,主召人魂。东方万物始,故知人生命。”

李贤注 卷 90 前书音义曰:“丁令,匈奴别种也。令音零。”

李贤注 卷 90 侦,觇也,音丑政反。

李贤注 卷 90 在代郡

李贤注 卷 90 盖当时权置也;下兵马掾亦同也。

李贤注 卷 90 宁城,县名。

李贤注 卷 90 九原县,属五原郡

李贤注 卷 90 胡罪反

李贤注 卷 90 沙南县,属云中郡,有兰池城

李贤注 卷 90 七笑反

李贤注 卷 90 大蜡反

李贤注 卷 90 水在今营州北

李贤注 卷 90 郭璞注尔雅曰:“原羊似吴羊而大角,出西方。”前书音义曰:“角端似牛,角可为弓。”

李贤注 卷 90 豽,音女滑反,猴属也。鼲音胡昆反,鼠属也。

李贤注 卷 90 肜传

李贤注 卷 90 肥如县,故城在今平州也

李贤注 卷 90 属辽东郡

李贤注 卷 90 清野谓收敛积聚,不令寇得之也。

李贤注 卷 90 扶黎,县,属辽东属国,故城在今营州东南。

李贤注 卷 90 马城县,属代郡也。

李贤注 卷 90 县名,属五原郡也

李贤注 卷 90 西域传

刘昭注 卷 91 吕氏春秋曰:“黄帝师大桡。”博物记曰:“容成氏造历,黄帝臣也。”月令章句:“大桡探五行之情,占斗纲所建,于是始作甲乙以名日,谓之干,作子丑以名月,谓之枝,枝干相配,以成六旬。”

刘昭注 卷 91 博物记曰:“隶首,黄帝之臣。”一说,隶首,善算者也。

刘昭注 卷 91 表即晷景。

刘昭注 卷 91 说苑曰:“以粟生之,十粟为一分,十分为一寸,十寸为一尺,十尺为一丈。”

刘昭注 卷 91 说苑曰:“千二百粟为一籥,十籥为一合,十合为一升,十升为一斗,十斗为一斛。”

刘昭注 卷 91 说苑曰:“十粟重一圭,十圭重一铢,二十四铢重一两,十六两重一斤,三十斤重一钧,四钧重一石。”

刘昭注 卷 91 前志曰:“夫推历生律,制器规圆矩方,权重衡平,准绳嘉量,探赜索隐,钩深致远,莫不用焉。度长短者不失毫厘,量多少者不失圭撮,权轻重者不失黍累。纪于一,协于十,长于百,大于千,广于万。”

刘昭注 卷 91 月令章句曰:“以姑洗为角,南吕为羽,则微浊也。”

刘昭注 卷 91 月令章句曰:“律,率也,声之管也。上古圣人本阴阳,别风声,审清浊,而不可以文载口传也。于是始铸金作钟,以主十二月之声,然后以效升降之气。钟难分别,乃截竹为管,谓之律。律者,清浊之率法也。声之清浊,以长短为制。”

刘昭注 卷 91 郑玄曰:“宫数八十一,黄钟长九寸,九九八十一也。三分宫去一生徵,徵数五十四,林钟长六寸,六九五十四也。三分征益一生商,商数七十二,太蔟长八寸,八九七十二也。三分商去一生羽,羽数四十八,南吕长五寸三分寸之一,五九四十五又三分寸之一,为四十八也。三分羽益一生角,角数六十四,姑洗长七寸九分寸之一,七九六十三又九分寸之一,为六十四也。三分角去一生变宫,三分变宫益一生变徵。自此已后,则随月而变,所谓‘还相为宫。’”

刘昭注 卷 91 前书曰:“黄帝使伶伦,自大夏之西,昆仑之阴,取竹之嶰谷生,其窍厚均者,断两节闲而吹之,以为黄钟之管。制十二筒以听凤之鸣,其雄鸣为六,雌鸣亦六,比黄钟之音,而皆可以生之,是为律本。至治之世,天地之气合以生风。天地之风气正,十二律乃定。”

刘昭注 卷 91 前书曰:“太极元气,函含三为一。极,中也。元,始也。行于十二辰,始动于子。参之于丑,得三。又参之于寅,得九。又参之于卯,得二十七。又参之于辰,得八十一。又参之于巳,得二百四十三。又参之于午,得七百二十九。又参之于未,得二千一百八十七。又参之于申,得六千五百六十一。又参之于酉,得万九千六百八十三。又参之于戌,得五万九千四十九。又参之于亥,得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此阴阳合德,气钟于子,化生万物者也。故滋萌于子,纽牙于丑,引达于寅,冒茆于卯,振羡于辰,巳盛于巳,咢布于午,昧暧于未,申坚于申,留孰于酉,毕入于戌,该阂于亥,出甲于甲,奋轧于乙,明炳于丙,大成于丁,丰茂于戊,理纪于己,敛更于庚,悉新于辛,怀任于壬,陈揆于癸。故阴阳之施化,万物之终始,既类旅于律吕,又经历于日辰,而变化之情则可见矣。”

刘昭注 卷 91 前书注曰:“章帝时,零陵文学奚景于泠道县舜祠下得白玉琯管。古以玉为琯。”

刘昭注 卷 91 薛莹书曰,上以太常乐丞鲍邺等上乐事,下车骑将军马防。防奏言:“建初二年七月,邺上言:‘王者饮食,必道须四时五味,故有食举之乐,所以顺天地,养神明,求福应也。移风易俗,莫善于乐。乐者天地之和,不可久废。今官乐但有太蔟,皆不应月律。可作十二月均,各应其月气,乃能顺天地,和气宜应。明帝始令灵台六律候,而未设其门。乐经曰十二月行之,所以宣气丰物也。月开斗建之门,而奏歌其律。诚宜施行。愿与待诏严崇及能作乐器者共作治,考工给所当。’诏下太常。太常上言:‘作乐器直钱百四十六万,请太仆作成上。’奏寝。今明诏下臣防,臣辄问邺及待诏知音律者,皆言圣人作乐,所以宣气致和,顺阴阳也。臣愚以为可顺上天之明待,因岁首令正,发太蔟之律,奏雅颂之音,以立太平,以迎和气。其条贯甚备。”诏书以防言下三公。

刘昭注 卷 91 淮南子曰:“水胜故夏至湿,火胜故冬至燥。燥故灰轻,湿故灰重。”

刘昭注 卷 91 易纬曰:“冬至人主不出宫,寝兵,从乐五日,击黄钟之磬。公卿大夫列士之意得,则阴阳之晷如度数。夏至之日,如冬至之礼。冬至之日,树八尺之表,日中视其晷。晷如度者其岁美,人民和顺。晷不如度者则岁恶,人民多斗言,政令为之不平。晷进则水,晷退则旱。进一尺则日食,退一尺则月食。月食则正臣下之行,日食则正人主之道。”

刘昭注 卷 91 葭莩出河内。

刘昭注 卷 91 月令章句曰:“古之为钟律者,以耳齐其声。后不能,则假数以正其度,度数正则音亦正矣。钟以斤两尺寸中所容受升斗之数为法,律亦以寸分长短为度。故曰黄钟之管长九寸,径三分,围九分,其余皆补短,虽大小围数无增减。以度量者可以文载口传,与觿共知,然不如耳决之明也。”

校勘记 卷 92 三0二五页四行朔先*[于]*历集解引卢文弨说,谓“先”下脱“于”字,依御览补。今据补。

校勘记 卷 92 三0二五页四行月*[或朔]*见集解引卢文弨说,谓“月”下脱“或朔”二字,依御览补。今据补。

校勘记 卷 92 三0二五页五行建武八年中按:集解引惠栋说,谓北宋本无“中”字。

校勘记 卷 92 三0二五页六行历*[朔]*不正集解引卢文弨说,谓“言”下脱“朔”字,依御览补。今据补。

校勘记 卷 92 三0二五页六行官历署七月十六日*[月]*食集解引卢文弨说,谓“日”下脱“月”字,依御览补。王先谦谓以下文证之,当有“月”字。今据补。按:印影宋本御览“月”斗“日”。

校勘记 卷 92 三0二五页七行*[因]*上言月当十五日食集解引卢文弨说,谓御览“上言”上有“因”字。今据补。

校勘记 卷 92 三0二五页八行诏书令岑普*[候]*与官*[历]*课集解引卢文弨说,谓“普”下脱“候”字,“官”下脱“历”字,御览有。今据补。

校勘记 卷 92 三0二五页九行诏*[书]*令岑署弦望月食官集解引卢文弨说,谓“诏”下脱“书”字,依御览补。今据补。

校勘记 卷 92 三0二六页二行*(从)**[后]*天四分日之三集解引李锐说,谓“后天”误“从天”,当改。今据改。

校勘记 卷 92 三0二六页七行*[顺]*尧考德*(顾)**[题]*期立象集解引惠栋说,谓“顾”一作“题”。又引卢文弨说,谓纬书所载作“顺尧考德,题期立象”。按:曹□传作“顺尧考德,题期立象”,今据以补改。

校勘记 卷 92 三0二六页一三行日在斗二十*(二)**[一]*度据集解引卢文弨说改。

校勘记 卷 92 三0二六页一五行*[傥]*获咸*(喜)**[熙]*集解引惠栋说,谓“获”上一有“傥”字,“喜”作“熙”,宋志同。又引卢文弨说,谓南宋本有“傥”字。今据以补改。

校勘记 卷 92 三0二七页三行司徒*[掾]*严勖集解引钱大昕说,谓此严勖亦司徒之掾属,非司徒也,史脱文。今据补。

校勘记 卷 92 三0二七页四行朔必有明晦不朔必在其月也按:集解引卢文弨说,谓“明”字衍,“不朔”当作“朔不”。

校勘记 卷 92 三0二七页五行是明不可必按:集解引卢文弨说,谓唐一行大衍历议引“明”作“朔”。

校勘记 卷 92 三0二七页六行十六日*[望]*按各本俱无“望”字,今依历理及文义补。

校勘记 卷 92 三0二七页七行天元始起之月*(常)**[当]*小据汲本、殿本改。

校勘记 卷 92 三0二七页一二行冬至日在斗*(一)**[二]*十一度四分度之一据汲本、殿本改。

校勘记 卷 92 三0二七页一四行日所在*[未至]*牵牛中星五度集解引卢文弨说,谓“在”下当脱“未至”二字。今据补。

校勘记 卷 92 三0二八页一行五岁中课日行及冬*(夏)*至斗*(一)**[二]*十一度四分一集解引惠栋说,谓李本“一十”作“二十”。按:上屡见冬至日在斗二十一度,明作“一十”者斗,今据改。又按文义“夏”字当衍,今删。

校勘记 卷 92 三0二八页四行日*(朔)**[食]*二十三事据集解引卢文弨说改。

校勘记 卷 92 三0二八页五行二得*(三)**[二]*日按:各本并作“三日”,于历理为舛,今改正。

校勘记 卷 92 三0二八页八行治历者方以七十六岁断之按:集解引卢文弨说,谓“方”疑当作“乃”。

校勘记 卷 92 三0二八页九行则余分*(稍)**[消]*长集解引惠栋说,谓“稍”李本作“消”。今按:依文义作“消”是,各本作“稍”,盖涉下“稍”字而误,今据改。

校勘记 卷 92 三0二九页五行其斗牵牛*[东井]*舆鬼集解引钱塘说,谓“牵牛”下脱“东井”二字。斗、牵牛冬至日所在,东井、舆鬼夏至日所在也。今据补。

校勘记 卷 92 三0二九页六行行东壁按:于文义“行”字当衍。

校勘记 卷 92 三0二九页六行赤道*(十)**[七]*度集解引李光地说,谓“十”当作“七”。今按:壁、奎、娄、轸、亢闲在黄道斜交赤道之附近,以赤道标准度之,则赤道得度多而黄道得度少,其大较为七与八之比,李说是,今据改。

校勘记 卷 92 三0二九页七行出赤道南二十五度按:“五”当作“四”,说详下。

校勘记 卷 92 三0二九页七行出赤道北*[二十]*五度据集解引李光地说补。按:当作“二十四度”,说详下。

校勘记 卷 92 三0二九页八行去极俱九十度当作“九十一度”,脱“一”字。按:四分历以周天为三百六十五度又四分一,赤道去极为其四分之一,约为九十一度。张衡浑仪谓“赤道横带浑天之腹,去极九十一度十六分之五,黄道斜带其腹,出赤道表里各二十四度,故夏至去极六十七度而强,冬至去极百一十五度亦强也”。上文亦言“冬至日去极一百十五度,夏至日去极六十七度,春秋分日去极九十一度”。并足证当时以赤道去极为九十一度,黄道于牵牛及东井各距赤道南北二十四度也。

校勘记 卷 92 三0二九页一二行日过*[一]*度据殿本考证补。

校勘记 卷 92 三0三0页三行史官以*(郭)**[部]*日月行参弦望按:集解引齐召南说,谓“郭”当作“部”。今据改。

校勘记 卷 92 三0三0页六行能用易九六七八*(支)**[爻]*知月行多少据集解引卢文弨说改。

校勘记 卷 92 三0三0页一一行*(宣)**[宜]*课试上据集解引卢文弨说改。

校勘记 卷 92 三0三一页一行而月日行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有畸据集解引卢文弨说补。

校勘记 卷 92 三0三一页三行事□而不悖按:集解引惠栋说,谓杜集“事”上有“则”字,“悖”作“□”。

校勘记 卷 92 三0三一页六行日食*[亦得朔]*据集解引卢文弨说补。

校勘记 卷 92 三0三一页八行*[明]*此*[食]*非用币伐鼓常月据集解引卢文弨说补。

校勘记 卷 92 三0三一页一0行*[而]*先儒所未喻也据集解引卢文弨说补。

校勘记 卷 92 三0三一页一二行而三统历唯*[得]*一食据集解引卢文弨说补。

校勘记 卷 92 三0三一页一四行皆不*(得)*谐合据集解引卢文弨说删。

校勘记 卷 92 三0三一页一七行累日为月*[累月为岁]*据集解引卢文弨说补。

校勘记 卷 92 三0三一页一七行以新故相序不得不有毫毛之差此自然*[之]*理也集解引惠栋说,谓“序”原作“涉”,“毛”作“末”,“然”下有“之”字。按:晋志引长历与惠校同,今以“相序”与“相涉”,“毫毛”与“毫末”,文异而义同,故但补一“之”字。

校勘记 卷 92 三0三一页一七行*[有]*旷年不食者据集解引卢文弨说补。

校勘记 卷 92 三0三二页一行而算守*(从)**[恒]*数据汲本、殿本改。

校勘记 卷 92 三0三二页二行非为合以验天*(者)*也据集解引卢文弨说删。

校勘记 卷 92 三0三二页四行以考朔晦*(也)*据集解引卢文弨说删。

校勘记 卷 92 三0三二页四行而*[见]*皆不然据集解引卢文弨说补。

校勘记 卷 92 三0三二页五行善算李修夏显按:集解引卢文弨说,谓“善算”本作“有善算者”。又引惠栋说,谓“夏”杜集作“卜”。

校勘记 卷 92 三0三二页七行以干度与*(太)**[泰]*始历参校古今记注据卢文弨腢书拾补校改。

校勘记 卷 92 三0三二页七行干度历殊胜*[泰始历上胜官历四十五事]*集解引卢文弨说,谓“胜”下脱“泰始历上胜官历四十五事”十一字,依晋志补。今据补。

校勘记 卷 92 三0三二页八行今*[其]*术具存据汲本、殿本补。

校勘记 卷 92 三0三二页八行今具列其*(时)*得失之数据集解引卢文弨说删。

校勘记 卷 92 三0三二页八行又据经传微旨*(证据及失闰旨)*考日辰朔晦据集解引卢文弨说删。

校勘记 卷 92 三0三二页九行及失闰*[违]*时据集解引卢文弨说补。

校勘记 卷 92 三0三二页一0行盖*[是]*春秋当时之历也据集解引卢文弨说补。按:“之”原斗“文”,迳改正。

校勘记 卷 92 三0三二页一五行夏历漏*[刻]*随日南北为长短集解引惠栋说,谓“漏”下脱“刻”字,当依隋志增。今据补。

校勘记 卷 92 三0三三页二行日道周*[圜]*集解引惠栋说,谓“周”下宋志有“圜”字。今据补。

校勘记 卷 92 三0三三页五行立成斧官府当用者计吏到班予四十八箭文多故魁取二十四气日所在集解引卢文弨说,谓“立成”至“魁取”二十二字宋志无。今按:文有斗夺,难句读。疑诏书至“班予四十八箭”止,下为史官□述之文。“魁”字衍。言文多,故仅取二十四气日所在等刻于下也。

校勘记 卷 92 三0三三页七行发谋于元封启定于*(天)**[元]*凤积*(百)*三十年是非乃审集解引李锐说,谓前志云“自汉历初起,至元凤六年,而是非坚定”。案自太初元年至元凤六年,正得三十年,此文“天凤”当作“元凤”,“百”字衍。今据改。按:依前书则“启”当作“坚”。

校勘记 卷 92 三0三三页八行亦于建武施于元和按:集解引张文虎说,谓“亦”下疑脱一字,谓始于建武,而施行于元和也。

校勘记 卷 92 三0三三页一0行及太初历以后*(大)**[天]*为疾据集解引李锐说改。

校勘记 卷 92 三0三三页一一行百四十四岁而太岁超一*(表)**[辰]*据集解引钱大昕说改。

校勘记 卷 92 三0三四页二行或不对按:集解引惠栋说,谓“不”下宋志有“能”字。

校勘记 卷 92 三0三四页二行衡兴参案仪注*(者)*集解引惠栋说,谓“者”字衍,从宋志删。今据删。

校勘记 卷 92 三0三四页五行太子舍人李泓按:殿本“泓”作“弘”。

校勘记 卷 92 三0三四页六行推闰月六直其日按:寻文义,疑“六”为“不”之斗,“日”为“月”之斗。

校勘记 卷 92 三0三四页一0行灾异卒甚汲本﹑殿本“卒”作“率”。按:卢文弨云北宋本作“卒”。

校勘记 卷 92 三0三四页一二行五是以备按:汲本﹑殿本“是”作“者”。集解引钱大昕说,谓洪范“五者来备”一作“五是”,盖汉儒传本异也。闽本﹑汲古阁本作“五者”,则后人据今本尚书易之。李云传“五氏来备”,氏古是字。荀爽传“五韪来备”,韪亦训是。

校勘记 卷 92 三0三四页一五行则*(丧)**[表]*其休集解引卢文弨说,谓钱氏改“丧”为“表”。按:详文义当作“表”,表与丧形近,今据改。

校勘记 卷 92 三0三五页五行遂*[寝]*改历事集解引钱大昕说,谓详文义,是安帝纳尚书令忠言,仍用四分,不复议改。宋志亦云“但等遂寝”。此文“遂”下当有“罢”字,或是“寝”字。今据钱说并参宋志,补一“寝”字。

校勘记 卷 92 三0三五页九行干凿度八十*[一]*分之四十三为日法据集解引钱大昕说补。

校勘记 卷 92 三0三五页一0行雒书*(甄)**[干]*曜度据殿本改。按:集解引惠栋说,谓“干”作“甄”当是避太子承干讳改。

校勘记 卷 92 三0三五页一二行从太初至永平十一年百七十*[一]*岁据集解引钱大昕说补。

校勘记 卷 92 三0三五页一三行至*(永)**[元]*和二年据集解引钱大昕说改。

校勘记 卷 92 三0三六页九行案百七十*[一]*岁二蔀一章据集解引钱大昕说补。

校勘记 卷 92 三0三七页二行羲和立*(禅)**[浑]*集解引卢文弨说,谓“禅”乃“浑”之斗,浑谓浑仪,与韵协。今据改。

校勘记 卷 92 三0三七页九行盗贼相续为*[害]*王先谦谓“为”下疑有“害”字。宋志作“历元不正,故盗贼为害”。今据王说参宋志,补一“害”字。

校勘记 卷 92 三0三七页一0行历*[当]*用甲寅为元而用庚申王先谦谓宋志作“历当以甲寅为元,不用庚申”。今依宋志补一“当”字。

校勘记 卷 92 三0三七页一0行图纬无以庚*[申]*为元者据集解引卢文弨说补。

校勘记 卷 92 三0三七页一一行乞*(与)*本庚申元经纬*(有)*明*[文]*据集解引卢文弨说删补。

校勘记 卷 92 三0三七页一一行受虚欺重诛按:集解引卢文弨说,谓此句上亦有脱文。

校勘记 卷 92 三0三八页一行术*(术)*无常是据集解引惠栋说删。

校勘记 卷 92 三0三八页一行*[汉兴]**(以)*承秦集解引惠栋说,谓“以”字误,宋志“汉兴承秦”。今据宋志改。按:卢文弨腢书拾补改作“汉承秦正”。

校勘记 卷 92 三0三八页四行各*[自一]*家*[之]*术皆当有效于*(其)*当时据集解引卢文弨说补删。今按:御览卷十六引作“各自一家之说,皆当有效于当时”。

校勘记 卷 92 三0三八页五行*(黄)**[武]*帝始用太初丁丑之元*(有)*六家纷错据卢文弨腢书拾补校改。按:宋志作“昔始用太初丁丑之后”。御览一六引作“昔太初始用丁丑之后”。

校勘记 卷 92 三0三八页八行是又新元*[有]*效于今者也据宋志及御览一六补。

校勘记 卷 92 三0三八页一0行今*[术]*之不能上通于古集解引惠栋说,谓“今”下宋志有“术”字。今据补。

校勘记 卷 92 三0三八页一二行起庚*(子)**[午]*蔀之二十三岁据集解引钱大昕说改。

校勘记 卷 92 三0三八页一三行则*(不)**[元]*在庚申集解引钱大昕说,谓自获麟至开辟二百七十六万岁,以六十除之,恰尽获麟之岁,既是庚申,则开辟之始亦必庚申矣。当云“元在庚申”,“不”乃“元”字之斗。又引李锐说,谓上文云二百七十六万岁,寻之上行,复得庚申,“不”当作“复”。按:钱﹑李两家之说并是,今从钱说改“不”字为“元”字。

校勘记 卷 92 三0三八页一四行获麟至汉百六十*(二)**[一]*岁集解引李锐说,谓邕于甲寅元开辟至汉元年数内减去庚申元开辟至获麟年数,余一百六十一为获麟至汉元年数,因谓光﹑晃差少一百一十四岁。今按:甲寅元开辟至获麟积年二百七十五万九千八百八十岁,获麟至汉二百七十五岁,共二百七十六万一百六十一岁,邕以庚申元开辟至获麟积年二百七十六万岁减之,则获麟至汉为百六十一岁,明“百六十二岁”之“二”字当作“一”,今据改。

校勘记 卷 92 三0三九页一行下不及命历序获麟*[至]*汉相去四蔀年数据集解引卢文弨说补。

校勘记 卷 92 三0三九页二行蔡邕*(命)**[月令]*论曰集解引惠栋说,谓“命论”未详。案邕明堂月令论有之,“令”误“命”,落“月”字也。今据改。

校勘记 卷 92 三0三九页五行而光晃历以考灵曜*[为本]*集解引惠栋说,谓“曜”下宋志有“为本”二字。今据补。

校勘记 卷 92 三0三九页一0行日在斗二十*(二)**[一]*度按:三0二六页一三行“日在斗二十二度”,已据卢文弨说改“二十二”为“二十一”,此与上同。

校勘记 卷 92 三0三九页一三行而光晃以为*[香]*固意造妄说据集解引卢文弨说补。

校勘记 卷 92 三0四0页二行亦妄虚无造欺语之愆按:集解引卢文弨说,谓“亦”下文有斗。

校勘记 卷 92 三0四0页八行其*(十)*二年正月十二日集解引李锐说,谓“十二年”当作“二年”,与下“十二日”相涉,误衍“十”字。案下文云“以绀法署施行五十六岁”,自永元二年至本初元年,正得五十六年,故知“十”字衍也。今据删。

校勘记 卷 92 三0四一页二行部舍人张恂按:“张恂”疑当作“冯恂”。上文言“熹平中,故治历郎梁国宗整上九道术,诏书下太史,以参旧术,相应。部太子舍人冯恂课校,恂亦复作九道术,增损其分,与整术并校,差为近。太史令扬上以恂术参朔望”。此处虽言课校恂﹑诚二术,整为诚兄,且先后上书为诚术辨,则所谓整术﹑诚术实同为一事,而参与推计行度者为冯恂也。

校勘记 卷 92 三0四一页四行整所上*(五)**[正]*属太史据汲本改。按:“五属太史”不可解,寻文义以“正属太史”为长。

校勘记 卷 92 三0四一页七行恂术以五千六百四十*(日)**[月]*有九百六十一食为法据集解引钱大昕说改。按:“法”原斗“注”,迳改正。

校勘记 卷 92 三0四二页六行恂言不当施诚术整言不当复*(弃)*恂术按:整﹑恂各挟己术相攻讦,恂言不当施诚术,整言不当复恂术,“弃”字当涉上“弃放恂术”而斗衍,今删。

校勘记 卷 92 三0四二页七行整适作左校二月殿本“适”作“输”。按:适同□,原不斗,殿本以意改也。

校勘记 卷 92 三0四二页七行遂用洪等按:下疑脱一“议”字。

校勘记 卷 92 三0四二页一二行推元*(谓)**[课]*分据集解引卢文弨说改。

校勘记 卷 92 三0四二页一三行推*(元)*汉己巳元集解引卢文弨说,谓“推”下“元”字衍,汉即王汉。今据删。

校勘记 卷 92 三0四三页三行闰余差*(自)**[百]*五十*[二]*分*(二)*之三集解卢文弨说,谓“自”当作“百”,又引李锐说,谓当作“百五十二分之三”。今据改。

校勘记 卷 92 ↑ 蔡邕议云:“梵,清河人。”

校勘记 卷 92 ↑ 杜预《长历》曰:“书称‘开三百六旬有六日,以闰月定四时成岁,允厘百工,庶绩咸熙’。是以天子必置日官,诸侯必置日御,世修其业,以考其术。举全数而言,故曰六日,其实五日四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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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勘记 卷 92 ↑ 洪范:“庶征,曰雨,曰旸,曰燠,曰寒,曰风。五者来备,各以其叙。”

校勘记 卷 92 ↑ 案《五行志》,章和元年讫汉安二年日变二十三事,古今注又长。

校勘记 卷 92 ↑ 蔡邕集载:“三月九日,百官会府公殿下,东面,校尉南面,侍中、郎将、大夫、千石、六百石重行北面,议郎、博士西面。户曹令史当坐中而读诏书,公议。蔡邕前坐侍中西北,近公卿,与光、晃相难问是非焉。”

校勘记 卷 92 ↑ 蔡邕命论曰:“颛顼历术曰:‘天元正月己巳朔旦立春,俱以日月起于天庙营室五度。’今月令孟春之月,日在营室。”

校勘记 卷 92 ↑ 臣昭曰:不有君子,其能国乎?观蔡邕之议,可以言天机矣。贤明在朝,弘益远哉!公卿结正,足惩浅妄之徒,诏书勿治,亦深“盍各”之致。

校勘记 卷 92 ↑ 袁山松《书》曰:“刘洪字符卓,泰山蒙阴人也。鲁王之宗室也。延熹中,以校尉应太史征,拜郎中,迁常山长史,以父忧去官。后为上计掾,拜郎中,检东观著作律历记,迁谒者,谷城门候,会稽东部都尉。征还,未至,领山阳太守,卒官。洪善算,当世无偶,作七曜术。及在东观,与蔡邕共述律历记,考验天官。及造干象术,十余年,考验日月,与象相应,皆传于世。”《博物记》曰:“洪笃信好学,观乎六艺腢书意,以为天文数术,探赜索隐,钩深致远,遂专心锐思。为曲城侯相,政教清均,吏民畏而爱之,为州郡之所礼异。”

校勘记 卷 93 三0五五页四行斗纲(之)[所]建集解引卢文弨说,谓“之”御览作“所”。按:与下“青龙所缠”相对成文,作“所”是,今据改。又按:“纲”原斗“刚”,径改正。

校勘记 卷 93 三0五五页七行当其同[所]集解引卢文弨说,谓“同”下脱“所”字,御览有。今据补。

校勘记 卷 93 三0五五页九行斗建移辰谓之[月]据集解引李锐说补。

校勘记 卷 93 三0五五页九行日月之(术)[行]据集解引李锐说改。按:殿本作“行”。

校勘记 卷 93 三0五六页五行以察[发]敛据集解引钱大昕说补。

校勘记 卷 93 三0五七页一三行乃立仪表按:集解引李锐说,谓仪谓浑仪,表谓圭表。今于仪表之闲加顿号。

校勘记 卷 93 三0五八页二行为一月之数按:依文义当云“为一月之日数”,疑脱“日”字。

校勘记 卷 93 三0五八页三行月成则其岁[大]月(大)四时推移集解引张文虎说,谓“月大”二字斗倒,“大”字绝句,“月”字当属下。此谓有闰之年为大岁也。岁之余分满月法而置闰谓之大岁,与月之余分满日法而成日谓之大月正同。然闰月四时推移或有进退,故置中气以定之。今据改。

校勘记 卷 93 三0五八页四行中之始(日)[曰]节据集解本改。

校勘记 卷 93 三0五八页一三行故一(共)[元]以四千五百六十为甲寅之终也据汲本改。

校勘记 卷 93 三0五九页一一行没数二十一(为章闰)据集解引李锐说删。

校勘记 卷 93 三0五九页一五行中法(四)[三]十二据集解引钱大昕说改。

校勘记 卷 93 三0六0页三行其月(食)百三十五据集解引钱大昕说删。

校勘记 卷 93 三0六0页四行得五(百)[月]二十三之二十而一食据集解引钱大昕说改。

校勘记 卷 93 三0六0页四行得岁有再食五百一十三分之五十[五]也据集解引钱大昕说补。

校勘记 卷 93 三0六0页五行得四与二十七互之会二千五十二按:“互”殿本作“五”。集解引钱大昕说,谓“五之”两字难解,闽本、汲古阁本作“互”,亦非是。当云“名之曰蔀会”,传写脱斗耳。又引李锐说,谓“互之”者互乘之也。四为七十六约数,以乘五百一十三,得二千五十二;二十七为五百一十三约数,以乘七十六,亦得二千五十二,为蔀会。

校勘记 卷 93 三0六0页七行蔀会(三)[二]千五十(三)[二]据集解引钱大昕说改。

校勘记 卷 93 三0六0页一0行月数百(二)[三]十五据集解引钱大昕说改。

校勘记 卷 93 三0六0页一一行食法二十(二)[三]据集解引钱大昕说改。

校勘记 卷 93 三0六0页一三行算外所入纪岁名命之算上即所求年太岁所在集解引李锐说,谓“算外”下有脱文,当云“算外,所入蔀也。不满蔀法者,入蔀年数也,各以所入纪岁名命之,算上,即所求年太岁所在”。按:如李说,则“算外”下当补“所入蔀也不满蔀法者入蔀年数也各以”十六字。

校勘记 卷 93 三0六0页一五行所得以(七)[二]十(二)[七]乘之据集解引李锐说改。

校勘记 卷 93 三0六一页一行算(之起)外所(以)入纪集解引钱大昕说,谓“之”“起”“以”三字皆衍文。今据删。

校勘记 卷 93 三0六一页二行各以(不)[所]入纪岁名命之据集解引钱大昕说改。

校勘记 卷 93 三0六一页三行即所求年(蔀)[太岁所在]据集解引李锐说删补。

校勘记 卷 93 三0六一页四行纪蔀表张文虎舒艺室随笔云:“案此表首行序题,各本误以‘天纪岁名’对蔀名‘甲子’‘癸卯’为第一列,‘地纪岁名’对‘庚辰’‘丙申’为第二列,‘人纪岁名’对‘庚子’‘丙辰’为第三列,‘蔀首’二字对‘庚申一’‘丙子二’为第四列。李尚之四分术注依钱少詹说更正,以天、地、人三纪序题各降一列,而以‘蔀首’二字独对一、二、三、四数目,今局中新刊本从之。其实蔀名‘甲子’、‘癸卯’一列当移末列,与数目字相属,王氏太岁考改如此。或移蔀首数目为第一列,与蔀名相属,庶为明白。”今依张说移正。

校勘记 卷 93 三0六二页二行壬(午)[子]据集解引卢文弨说改。

校勘记 卷 93 三0六二页五行(乙)[己]酉据集解引卢文弨说改。

校勘记 卷 93 三0六二页一四行小余四百九十[九]据集解引钱大昕、李锐说补。

校勘记 卷 93 三0六三页一行以大周乘年周天乘[闰余]减之余满蔀(日)[月]则天正朔日也据集解引钱大昕说补改。

校勘记 卷 93 三0六三页二行以(月)[日]余乘之据集解引钱大昕说改。

校勘记 卷 93 三0六三页九行不满其(数)[所]近节气夜漏之半者集解引李锐说,谓“数”当作“所”,声之斗。今据改。

校勘记 卷 93 三0六三页一四行以(为)[十]五乘冬至小余据集解引钱大昕说改。

校勘记 卷 93 三0六三页一五行置入蔀积(月)[日]以(日)[蔀月]乘之据集解引钱大昕说改。

校勘记 卷 93 三0六四页八行经斗除十[九]分据集解引钱大昕说补。

校勘记 卷 93 三0六四页九行以朔小余减合[朔]度分据集解引卢文弨说补。

校勘记 卷 93 三0六四页九行其分(三)[二]百(二)[三]十五约之据汲本、殿本改。

校勘记 卷 93 三0六四页一二行积度加斗二十一十[九]分据集解引钱大昕说补。

校勘记 卷 93 三0六四页一四行谓(尽)[昼]漏分后尽漏尽也集解引李锐说,谓“谓尽漏”当作“谓昼漏”。昼漏分后者,昼漏与夜漏分之后,谓自夜上水后至夜漏尽,月在张、心,则注于术。今据改。

校勘记 卷 93 三0六五页三行以夜半到明日所行分(分)减蔀法据集解引李锐说删。

校勘记 卷 93 三0六五页五行置其节气夜(半)[漏]之数据集解引钱大昕说改。

校勘记 卷 93 三0六五页六行即(明)月[明]所在度也据集解引卢文弨说改。

校勘记 卷 93 三0六五页八行加七度三百五十九分四分(之)三据集解引卢文弨说删。

校勘记 卷 93 三0六五页八行[以]宿次除之据集解引卢文弨说补。

校勘记 卷 93 三0六五页一0行小分[满]四从大分[大分]满蔀月从度据集解引李锐说补。

校勘记 卷 93 三0六五页一五行以月数乘积[食]据集解引钱大昕说补。

校勘记 卷 93 三0六六页三行加五(百)[月]二十分据集解引钱大昕说改。

校勘记 卷 93 三0六六页五行又以四百九十[九]乘积月据集解引钱大昕说补。

校勘记 卷 93 三0六六页一一行余以为积月按:集解引李锐说,谓此省文也。以术为之,当以章月乘余年,满章法得一为积月,不满为闰余。

校勘记 卷 93 三0六六页一五行不满法(法)什之据集解引钱大昕说删。

校勘记 卷 93 三0六七页二行余为昨夜未(昼)[尽]据集解引李锐说改。

校勘记 卷 93 三0六七页三行以章法乘周率为(用)[月]法据集解引钱大昕说改。

校勘记 卷 93 三0六七页四行以月之(月)[日]乘积[月]为朔大小余据集解引李锐说改。

校勘记 卷 93 三0六七页四行乘为入月日余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此处有脱斗。今以算术求之,当以蔀日乘积月,如蔀月而一,为积日,不尽为小余;积日满六十去之,余为大余也。又以蔀日乘月余,以月法乘朔小余,并之,以四千四百六十五约之,所得如日度法而一,为入月日,不尽为日余也。又引李锐说,谓以算求之,当以蔀日乘月余,以月法乘朔小余,从之,章法乘章月,得数约之,如日度法,为入月日、日余。

校勘记 卷 93 三0六七页五行以[周]率去日率据集解引钱大昕说补。

校勘记 卷 93 三0六七页五行如日度法为[积]度(之)[度]余也集解引钱大昕说,谓“为度之余”当云“为积度度余”。又引李锐说,谓“如日度法,为度之余也”,当云“如日度法为积度,不尽为度之余也”。今按:钱、李二氏之说皆合理,局本依钱说改,今从之。

校勘记 卷 93 三0六七页一0行日余万四千六百四十(七)[一]据集解引钱大昕说改。

校勘记 卷 93 三0六七页一四行入月日十(一)[二]据集解引钱大昕说改。

校勘记 卷 93 三0六八页四行入月日二十(三)[四]据集解引钱大昕说改。

校勘记 卷 93 三0六八页七行月法十[一]万七百七十据汲本、殿本补。

校勘记 卷 93 三0六八页一0行月余二十一万七千六百六十[三]据集解引钱大昕说补。

校勘记 卷 93 三0六八页一二行虚分四百四十(九)[一]据集解引钱大昕说改。

校勘记 卷 93 三0六八页一二行入月日二十(七)[八]据集解引钱大昕说改。

校勘记 卷 93 三0六八页一三行日度法四万七千六百三十(一)[二]据集解引钱大昕说改。

校勘记 卷 93 三0六八页一四行不尽名[为]合余集解引惠栋说,谓“名”下干象历有“为”字,应增入。今据补。

校勘记 卷 93 三0六八页一五行[合]余以周率除之据集解引李锐说补。

校勘记 卷 93 三0六九页二行从小积[为积月不尽]为月余据集解引李锐说补。

校勘记 卷 93 三0六九页五行其闰[余]满二百二十四以上据集解引李锐说补。

校勘记 卷 93 三0六九页六行以蔀日乘(之)入纪月据集解引钱大昕说删。

校勘记 卷 93 三0六九页八行所得(得)满日度法得一据集解引钱大昕说删。

校勘记 卷 93 三0六九页一三行以周率[乘]小余据集解引卢文弨说补。

校勘记 卷 93 三0六九页一四行即(正)[至]后星合日数也据集解引李锐说改。

校勘记 卷 93 三0六九页一五行(余一)[金水]加晨得夕据集解引钱大昕说改。

校勘记 卷 93 三0七0页二行又[加大]余二十九[小余四百九十九]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又”下疑有脱文,当云“加大余二十九,小余四百九十九”。今据补。按:此即上求后合月中所谓“加月余于月余,满其月法得一”也,故应再加大余二十九,小余四百九十九。

校勘记 卷 93 三0七0页三行(如)[加]大余据集解引钱大昕说改。

校勘记 卷 93 三0七0页四行以入月日[日]余加今所得据集解引卢文弨说补。

校勘记 卷 93 三0七0页四行其前合月朔小余(不)满其虚分者据集解引李锐说删。

校勘记 卷 93 三0七0页八行木晨伏十六日七千(二)[三]百二十分半据集解引钱大昕说改。

校勘记 卷 93 三0七0页一0行八十四日(进)[退]十二度据集解引钱大昕说改。

校勘记 卷 93 三0七0页一二行伏复十六日七千(二)[三]百二十分半据集解引钱大昕说改。

校勘记 卷 93 三0七0页一四行行星三十(二)[三]度与万三百一十四分据集解引钱大昕说改。

校勘记 卷 93 三0七一页一行[百]八十四日行[百]一十二度据集解引钱大昕说补。

校勘记 卷 93 三0七一页四行行[三]百三度据集解引钱大昕说补。

校勘记 卷 93 三0七一页六行通率日行千八百七十六分之九百九十七“九十七”原斗“九十六”,据张元济校勘记谓“六”字原作“大”,影印上板时描改也。

校勘记 卷 93 三0七一页一一行[一]见三百四十日据集解引卢文弨说补。

校勘记 卷 93 三0七一页一五行[旋]顺按:依文义当脱一“旋”字,今补。

校勘记 卷 93 三0七一页一五行日行(行)四十六分度之三十三据集解引钱大昕说删。

校勘记 卷 93 三0七一页一五行而[疾]日行一度九十[一]分度之十五据集解引钱大昕说补。

校勘记 卷 93 三0七二页三行一合二百九十二日[二]百八十一分据集解引钱大昕说补。

校勘记 卷 93 三0七二页七行而(进)[□]据集解引钱大昕说改。

校勘记 卷 93 三0七二页九行退四度而(后)[复]合据集解引钱大昕说改。

校勘记 卷 93 三0七二页九行凡(三)[再]合一终据集解引钱大昕说改。

校勘记 卷 93 三0七三页二行[旋]逆据集解引钱大昕说补。

校勘记 卷 93 三0七三页三行行三十[二]度据集解引钱大昕说补。

校勘记 卷 93 三0七三页五行(如)[加]星合日度余据集解引钱大昕说改。

校勘记 卷 93 三0七三页五行(术)[行]分母乘之据集解引李锐说改。

校勘记 卷 93 三0七三页六行分(日)如[日]度法而一据集解引李锐说改。

校勘记 卷 93 三0七三页六行不尽如(法)半[法]以上据集解引卢文弨说改。

校勘记 卷 93 三0七三页一0行(日)[月]名据集解引李锐说改。按:下表排列依李锐汉四分术改定。

校勘记 卷 93 三0七四页三行斗二十六四分[一]退二据集解引李锐说补。

校勘记 卷 93 三0七四页三行女十二进(二)[一]据集解引李锐说改。

校勘记 卷 93 三0七四页三行虚十进(三)[二]据集解引李锐说改。

校勘记 卷 93 三0七四页四行危十(六)[七]据集解引李锐说改。

校勘记 卷 93 三0七四页四行室十六进(二)[三]据集解引李锐说改。

校勘记 卷 93 三0七四页四行壁(十)[九]进(三)[一]汲本、殿本“进三”作“进二”。集解引李锐说,谓“壁十”当作“壁九”,“进二”作“进一”。今据改。按:集解引李锐说,谓案此赤道度即太初星距见于三统术者是也。自汉以后相沿承用,至唐大衍术始改毕、觜、参、鬼四宿,后汉施行四分,未尝改测,则二宿度数不得与三统术异。今本作“危十六”“壁十”者,与下文黄道度相涉而误也。

校勘记 卷 93 三0七四页六行娄十二(进)[退]一汲本、殿本“进一”作“进二”。集解引李锐说,谓当作“退一”。今据改。

校勘记 卷 93 三0七四页六行胃十四(进二)[退一]据集解引李锐说改。

校勘记 卷 93 三0七四页六行昴十一(进)[退]二据集解引李锐说改。

校勘记 卷 93 三0七四页七行毕十六(进)[退]三汲本、殿本“进三”作“进二”。集解引李锐说,谓当作“退三”。今据改。

校勘记 卷 93 三0七四页一0行翼十八进(一)[二]据集解引李锐说改。

校勘记 卷 93 三0七四页一三行尾十八(进)[退]三据集解引李锐说改。

校勘记 卷 93 三0七五页二行斗二十四(进一)[四分一]据集解引李锐说改。

校勘记 卷 93 三0七六页一行夜漏减(三)[之二]百而一据集解引李锐说改。

校勘记 卷 93 三0七六页二行如法为少[二为半三为太]据集解引李锐说补。

校勘记 卷 93 三0七六页五行赤道横带浑天之腹去极九十一度十[六]分之五御览无“浑”字。又“分”上原无“六”字;占经、御览作“十九分”,亦非是。今依算理补。

校勘记 卷 93 三0七六页七行就夏历景去极之法以为率也按:“夏历景”开元占经作“夏至历景”,影印宋本御览引作“夏历晷景”,鲍刻本作“夏至晷景”。

校勘记 卷 93 三0七六页九行取北极及衡各(诚)[针]□之为轴据严可均辑全后汉文改。

校勘记 卷 93 三0七六页一0行以为[百]八十二度八分之五据开元占经补。

校勘记 卷 93 三0七六页一一行视篾之半际(夕)多[少]黄赤道几也集解引卢文弨说,谓“夕”字衍。今按:“夕”乃“少”字之形斗,又颠倒其文耳。下云“其所多少”,可证也。开元占经引作“视篾半之际多少黄赤道几何也”。

校勘记 卷 93 三0七六页一二行从(此)[北]极数之据汲本、殿本改。

校勘记 卷 93 三0七六页一二行则(无)[去]极之度也据开元占经引改。

校勘记 卷 93 三0七六页一五行故使中道三日之中(若)[差]少半也据开元占经改。

校勘记 卷 93 三0七七页三行而度犹[云]退者集解引卢文弨说,谓“犹”下当有“云”字。今据补。

校勘记 卷 93 三0七七页四行而以赤道(重广)[量度]黄道据开元占经引改。

校勘记 卷 93 三0七七页五行以赤道为(强)[距]耳据开元占经引改。

校勘记 卷 93 三0七七页五行故于黄道亦[有]进退也据开元占经补。

校勘记 卷 93 三0七七页九行斗二十一度八分退二原作斗二十度百一十分八分退二斗,径据集解引钱大昕说改正。按:钱云因下有“百一十五”之文而重出耳。此以三十二为度法,分满法即进为度,无有过三十一分者。

校勘记 卷 93 三0七七页一0行女二度七分进一“进”下原脱“一”字,王先谦谓李本作“进一”,今径补。

校勘记 卷 93 三0七七页一一行百一十原作“百一十一”,斗。王先谦谓李本作“百一十”,迳据改。

校勘记 卷 93 三0七七页一二行危十度原作“危七度”,斗,径据集解引钱大昕说改正。

校勘记 卷 93 三0七七页一二行百六少强“少强”原作“少弱”,斗。王先谦谓李本作“少强”,迳据改。

校勘记 卷 93 三0七七页一二行毕五少弱退三“少弱”原作“少强”,斗,径据汲本改正。

校勘记 卷 93 三0七七页一三行室八度二十八分进三“进三”原作“退三”,斗。王先谦谓李本“退”作“进”,迳据改。

校勘记 卷 93 三0七七页一三行箕大弱退三“箕”下原有大字“六”,斗。王先谦谓李本无“六”字,迳据删。

校勘记 卷 93 三0七八页一行八十九强“强”原作“少强”,斗。王先谦谓李本无“少”字,径据删。

校勘记 卷 93 三0七八页一行斗十一弱退二“弱”原作“强”,斗。王先谦谓李本作“弱”,径据改。

校勘记 卷 93 三0七八页二行胃一度十七分退一“退一”原作“退二”,斗。王先谦谓李本作“退一”,迳据改。

校勘记 卷 93 三0七八页二行星四大进一“进”下原脱“一”字,王先谦谓李本“进”下有“一”字,迳据补。

校勘记 卷 93 三0七八页三行张十七进一“进一”原斗“进二”,迳据汲本改正。按:王先谦谓李本作“大进一”。

校勘记 卷 93 三0七八页四行毕六度“六”原作“八”,斗,径据汲本改正。

校勘记 卷 93 三0七八页四行女十少进一“进”原作“弱”,斗。王先谦谓李本“弱”作“进”,迳据改。

校勘记 卷 93 三0七八页五行角大弱“大”原作“六”,大字,斗。王先谦谓李本“六”作“大”,小字,迳据改。

校勘记 卷 93 三0七八页七行室十二少弱进三“进三”原作“退三”,斗。王先谦谓李本作“进三”,迳据改。

校勘记 卷 93 三0七八页九行星四度二分进一“二分进一”原作“三分进二”,斗。王先谦谓李本作“二分进一”,迳据改。

校勘记 卷 93 三0七八页一0行胃九大弱退一“退一”原作“退二”,斗。王先谦谓李本作“退一”,迳据改。

校勘记 卷 93 三0七八页一一行翼九度十六分进二“进二”原作“退二”,斗。李本作“进一”,亦误。依算理应为“进二”,今径改。

校勘记 卷 93 三0七八页一一行斗十少退二“退”下原脱“二”字,王先谦谓李本作“退二”,径据补。

校勘记 卷 93 三0七八页一二行轸六度二十三分进一“进一”原作“退一”,斗。王先谦谓李本作“进一”,迳据改。

校勘记 卷 93 三0七八页一二行斗二十一强退二“退”下原脱一字。汲本、殿本作“退一”,斗。王先谦谓李本作“退二”,迳据补。

校勘记 卷 93 三0七八页一四行亢八度五分退一“退一”原作“退三”,斗。王先谦谓李本作“退一”,迳据改。

校勘记 卷 93 三0七八页一四行九十六大强“大强”原作“少强”,斗。王先谦谓李本作“大强”,迳据改。

校勘记 卷 93 三0七九页一行氐十四度十二分退二“十二分”原作“十三分”,斗。钱大昕谓“三”当作“二”,王先谦谓李本作“十二分”,迳据改。

校勘记 卷 93 三0七九页一行虚六大进二“进二”原作“进一”,斗。王先谦谓李本作“进二”,迳据改。

校勘记 卷 93 三0七九页二行尾四度“尾”原作“房”,斗。王先谦谓李本作“尾”,迳据改。

校勘记 卷 93 三0七九页二行丈“丈”下原有“四寸二分”四字。集解引李锐说,谓案祖冲之术二至晷景与此同。其至前后各气晷景,以此至前后晷景两两相加,折半得之。如此术大雪景丈二尺五寸六分,小寒景二尺三寸,相加半之,得冲之术大雪、小寒景一丈二尺四寸三分是也。复检此文,惟立冬一气不合。案祖冲之称四分志立冬中景长一丈,立春中景九尺六寸,相加半之,得九尺八寸,与冲之术立春、立冬景正合。然则此文立冬晷景丈四寸二分,误衍“四寸二分”四字耳。今径据删。

校勘记 卷 93 三0七九页二行张十五大强进一“进一”原作“进二”,汲本无“进一”二字。王先谦谓李本多“进一”二字,殿本同,迳据改。

校勘记 卷 93 三0七九页三行室三原作“室二”,斗。王先谦谓李本“室二”作“室三”,迳据改。

校勘记 卷 93 三0七九页四行斗六度一分退二“退二”原作“退三”,斗。王先谦谓李本作“退二”,迳据改。

校勘记 卷 93 三0七九页四行轸十五弱进一“弱”原作“少强”,斗。李本作“少弱”,亦斗。依算理应作“弱”,迳改。

校勘记 卷 93 三0七九页一五行振寒(温)[洞]泄据汲本、殿本改。

校勘记 卷 93 三0八0页二行[国]有大丧据汲本、殿本补。

校勘记 卷 93 三0八0页一四行五疸“疸”原斗“疽”,迳据殿本、集解本改正。

校勘记 卷 93 三0八0页一六行每次三十(二)度三十(三)[二]分之十四据集解引钱大昕说删改。

校勘记 卷 93 三0八0页一六行自危十度至壁(八)[九]度据集解引钱大昕说改。下“自壁八度至胃一度”同。

校勘记 卷 93 三0八0页一七行立春惊蛰居之按:殿本“惊蛰”作“雨水”,下“雨水”作“惊蛰”。集解引钱大昕说,谓此以惊蛰为正月中气,雨水为二月节,依古法也。四分术以雨水为正月中气。

校勘记 卷 93 三0八一页一行清明谷雨居之集解引卢文弨说,谓清明谷雨当互易。今按:证以月令问答,惟惊蛰、雨水用三统,余皆用四分,易之非是。

校勘记 卷 93 三0八一页一0行强正弱(直)[负]也集解引李锐说,谓“直”当作“负”,负犹背也。今据改。

校勘记 卷 93 三0八二页七行追太初前(世)[卅]一元据集解引卢文弨说改。按:前志谓太初元年距上元十四万三千一百二十七岁,正为太初前卅一元,“卅”与“世”形近而斗。

校勘记 卷 93 三0八二页九行追汉(三)[四]十五年庚辰之岁据集解引钱大昕说改。

校勘记 卷 93 三0八三页二行趋走目下遂竟端右出相好藩按:集解引惠栋说,谓邕集“目”作“陛”,“竟”作“由”,“好”作“外”。

校勘记 卷 93 三0八三页三行一旦(披)[被]章据汲本、殿本改。

校勘记 卷 93 三0八三页四行非臣无状所敢[复]望据汲本、殿本补。

校勘记 卷 93 三0八三页五行[减罪]一等“一等”上疑有脱文,今据严可均辑全后汉文补“减罪”二字。

校勘记 卷 93 三0八三页六行[邕为]郡县促遣集解引卢文弨说,谓脱“邕为”二字。今据补。按:惠栋补注谓“郡县”上邕集有“邕为”二字。

校勘记 卷 93 三0八三页六行□于吏手按:集解引惠栋说,谓“□”邕集作“迫”。

校勘记 卷 93 三0八三页七行但[怀]愚心据集解引卢文弨说补。

校勘记 卷 93 三0八三页八行略以所有旧事[与臣]据集解引卢文弨说补。

校勘记 卷 93 三0八三页一0行(所使元顺)[其]难者皆以付臣集解引惠栋说,谓邕集无“所使元顺”四字,有“其”字。今据改。

校勘记 卷 93 三0八三页一一行请太(师)[史]旧注据集解引卢文弨说改。

校勘记 卷 93 三0八三页一二行寻绎适有头角集解引卢文弨说,谓“寻绎”下脱“度数”二字。按:如卢说增“度数”二字,则当于“寻绎度数”绝句。

校勘记 卷 93 三0八三页一二行(遂)[逐]放边野集解引惠栋说,谓邕集“遂”作“逐”。今据改。

校勘记 卷 93 三0八三页一三行(故)[胡]广所校据汲本、殿本改。

校勘记 卷 93 三0八三页一三行不能违望按:集解引卢文弨说,谓“违望”一作“自达”。

校勘记 卷 93 三0八三页一五行不(言四)[意西]夷相与合谋据集解引卢文弨说改。

校勘记 卷 93 三0八三页一六行谨先颠踣按:集解引惠栋说,谓“谨”邕集作“恐”。

校勘记 卷 93 三0八三页一六行臣欲(制)删定者一据集解引卢文弨说删。

校勘记 卷 93 三0八三页一七行臣欲著者(三)[五]集解引惠栋说,谓“三”邕集作“五”。卢文弨亦谓“三”当作“五”。今据改。

校勘记 卷 93 ↑ 颛顼曰重黎。

校勘记 卷 93 ↑ 唐﹑虞﹑夏﹑商曰羲和。

校勘记 卷 93 ↑ 月令章句曰:“帝舜叶时月正日,汤、武革命,治历明时。言承平者叶之,承乱者革之。”

校勘记 卷 93 ↑ 即是起舍合朔。

校勘记 卷 93 ↑ 乐叶图征曰:“天元以甲子朔旦冬至,日月起于牵牛之初,右行二十八宿,以考王者终始。或尽一,其历数或不能尽一,以四千五百六十为纪,甲寅穷。”

校勘记 卷 93 宋均曰:“纪即元也。四千五百六十者,五行相代,一终之大数也。王者即位,或遇其统,或不尽其数,故一共以四千五百六十为甲寅之终也。王者起,必易元,故不复沿前而终言之也。”

校勘记 卷 93 韩子曰:“四千五百六十岁为一元,元中有厄,故圣人有九岁之畜以备之也。”

校勘记 卷 93 ↑ 月令章句曰:“纪,还复故历。”

校勘记 卷 93 ↑ 月令章句曰:“七十六岁为蔀首。”

校勘记 卷 93 ↑ 月令章句曰:“十九岁七闰月为一章。”

校勘记 卷 93 ↑ 月令章句:“孟春以立春为节,惊蛰为中。中必在其月,节不必在其月。

校勘记 卷 93 据孟春之惊蛰在十六日以后,立春在正月;惊蛰在十五日以前,立春在往年十二月。”

校勘记 卷 93 ↑ 四分退二

校勘记 卷 93 ↑ 进二

校勘记 卷 93 ↑ 进三

校勘记 卷 93 ↑ 进二

校勘记 卷 93 ↑ 进二

校勘记 卷 93 ↑ 进二

校勘记 卷 93 校勘205 · 477 字 · 校勘205

校勘记 卷 93 校勘206 · 447 字 · 校勘206

校勘记 卷 93 ↑ 月令章句曰:“冬至之为极有三意焉:昼漏极短,去极极远,晷景极长。极者,至而还之辞也。”

校勘记 卷 93 ↑ 月令章句曰:“夏至之为极有三意焉:昼漏极长,去极极近,晷景极短。”

校勘记 卷 93 ↑ 宋世治历何承天曰:“历数之术,若心所不达,虽复通人前识,无救其弊。

校勘记 卷 93 是以多历年岁,犹未能有定。四分于天,出三百年而盈一日,积世不悟,徒云建历之本必先立元,假托谶纬,遂开治乱。此之为弊,亦以甚矣。刘歆三统法尤复疏阔,方于四分,六千余年又益一日。杨雄心惑其说,采为太玄,班固谓之最密,著于汉志。司马彪曰:‘自太初元年始用三统历,施行百有余年。’曾不忆刘歆之生不逮太初,二三君子为历,几乎不知而妄言者欤!

校勘记 卷 93 元和中谷城门候刘洪始悟四分于天疏阔,更以五百八十九为纪法,百四十五为斗分,而造干象法,又制□疾历以步月行,方于太初、四分,转精密矣。”

校勘记 卷 93 校勘212 · 497 字 · 校勘212

校勘记 卷 93 天诱其衷,得备著作郎,建言十志皆当撰录,遂与议郎张华等分受之,(所使元顺)[其]难者皆以付臣。先治律历,以筹算为本,天文为验,请太(师)[史]旧注,考校连年,往往颇有差舛,当有增损,乃可施行,为无穷法。道至深微,不敢独议。郎中刘洪,密于用算,故臣表上洪,与共参思图牒。

校勘记 卷 93 校勘214 · 451 字 · 校勘214

刘昭注 卷 94 谢沈书曰:“太傅胡广,博综旧仪,立汉制度,蔡邕因以为志,谯周后改定以为礼仪志。”

刘昭注 卷 94 《公羊传》曰:“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求乎阴之道也。以朱丝萦社,或曰胁之,或曰为暗。恐人犯之,故萦之也。”何休曰:“胁之与责求同义。社者,土地之主也。月者,土地之精也。上系于天而犯日,故鸣鼓而攻之,胁其本也。朱丝萦之,助阳抑阴也。或曰为暗者,社者土地之主尊也,为日光尽,天暗冥,恐人犯历之,故萦之。然此说非也。先言鼓,后言用牲者,明先以尊者命责之,后以臣子礼接之,所以为顺也。”《白虎通》曰:“日食必救之,阴侵阳也。鼓攻之,以阳责阴也。故春秋‘日食,鼓,用牲于社’。所以必用牲者,土地别神也,尊之,不敢虚责也。日食、大水则鼓,用牲,大旱则雩祭求雨,非虚言也。助阳责下,求阴之道也。”决疑要注曰:“凡救日食,皆著赤帻,以助阳也。日将食,天子素服避正殿,内外严。日有变,伐鼓闻音,侍臣著赤帻,带剑入侍,三台令史已下皆持剑立其户前,卫尉卿驱驰绕宫,察巡守备,周而复始。日复常,乃皆罢之。”

刘昭注 卷 94 《月令》曰:“命相布德和令。”蔡邕曰:“即此诏之谓也。”《献帝起居注》曰:“建安二十二年二月壬申,诏书绝,立春宽缓诏书不复行。”

刘昭注 卷 94 《白虎通》曰:“春秋传曰:‘以正月上辛’;尚书曰:‘丁巳,用牲于郊,牛二’。先甲三日,辛也,后甲三日,丁也,皆可接事昊天之日。”

刘昭注 卷 94 薛综曰:“九宾谓王、侯、公、卿、二千石、六百石下及郎、吏、匈奴侍子,凡九等。”

刘昭注 卷 94 前书志曰:“文始舞者,本韶舞也,高祖六年更名文始,以示不相袭也。五行舞者,本周舞也,秦始皇二十六年更名五行之舞也。”

刘昭注 卷 94 谢承书曰:“建宁五年正月,车驾上原陵,蔡邕为司徒掾,从公行,到陵,见其仪,忾然谓同坐者曰:‘闻古不墓祭。朝廷有上陵之礼,始*(为)**[谓]*可损。今见*(威)**[其]*仪,察其本意,乃知孝明皇帝至孝恻隐,不可易旧。’或曰:‘本意云何?’‘昔京师在长安时,其礼不可尽得闻也。光武即世,始葬于此。明帝嗣位逾年,腢臣朝正,感先帝不复闻见此礼,乃帅公卿百僚,就园陵而创焉。

刘昭注 卷 94 丁孚汉仪曰:“酎金律,文帝所加,以正月旦作酒,八月成,名酎酒。因*(合)**[令]*诸侯助祭贡金。”汉律金布令曰:“皇帝斋宿,亲帅腢臣承祠宗庙,腢臣宜分奉请。诸侯、列侯各以民口数,率千口奉金四两,奇不满千口至五百口亦四两,皆会酎,少府受。又大鸿胪食邑九真、交址、日南者,用犀角长九寸以上若輂瑁甲一,郁林用象牙长三尺以上若翡翠各二十,准以当金。”汉书仪曰:“皇帝惟八月酎,车驾夕牲,牛以绛衣之。皇帝暮视牲,以鉴燧取水于月,以火燧取火于日,为明水火。左袒,以水沃牛右肩,手执鸾刀,以切牛毛荐之,而即更衣,*(巾)*侍*[中]*上熟,乃祀*(之)*。”

刘昭注 卷 94 魏文帝诏曰:“汉氏不拜日于东郊,而旦夕常于殿下东面拜日,烦亵似家人之事,非事天交神之道也。”于是朝日东门之外,将祭必先夕牲,其仪如郊。

刘昭注 卷 94 《冠礼》曰:“成王冠,周公使祝雍*[祝王]*,曰:‘辞达而勿多也。’祝雍曰:‘*[使王]*近于民,远于年,远于佞,近于义,啬于*[时,惠于]*财,任贤使能。’”博物记曰:“孝昭帝冠辞曰:‘陛下摛显先帝之光耀,以承皇天之嘉禄,钦奉仲春之吉辰,普尊大道之郊域,秉率百福之休灵,始加昭明之元服。推远冲孺之幼志,蕴积文武之就德,肃勤高祖之清庙,六合之内,靡不蒙德,永永与天无极。’”献帝传曰“兴平元年正月甲子,帝加元服,司徒淳于嘉为宾,加赐玄𫄸驷马,*[赐]*贵人、*(公主)**[王、公]*、卿、司隶*[校尉]*、城门五校及侍中、尚书、给事黄门侍郎各一人为太子舍人”也。献帝起居注曰:“建安十八年正月壬子,济北王加冠户外,以见父母。给事黄门侍郎刘瞻兼侍中,假貂蝉加济北王,给之。”

校勘记 卷 94 三一0一页六行蔡邕依以为志按:汲本、殿本“依”作“因”。

校勘记 卷 94 三一0一页八行用救日*(日)*变据卢文弨腢书拾补下简称“卢校”删。按:晋志不重“日”字。

校勘记 卷 94 三一0一页九行绛领袖*(绿)**[缘]*中衣据卢校改。

校勘记 卷 94 三一0一页一0行或曰为暗按:“暗”原斗“闾”,迳改正。

校勘记 卷 94 三一0一页一一行胁之与责求同义按:“责”原斗“卖”,迳改正。

校勘记 卷 94 三一0一页一一行上系于天而犯日按:“而”原斗“陌”,迳改正。

校勘记 卷 94 三一0二页二行日食必救之阴侵阳也按:卢云此下本书云“鼓,用牲于社。社者觿阴之主,以朱丝萦之,鸣鼓攻之,以阳责阴也”。今删去十七字,欠分析。

校勘记 卷 94 三一0二页三行*(土)**[社]*地别神也据卢校改。按:今白虎通作“社”。

校勘记 卷 94 三一0二页五行三台令史已*(下)**[上]*据卢校改。按:晋志引决疑作“上”。

校勘记 卷 94 三一0二页六行日复常乃皆罢*(之)*据卢校删。按:晋志引决疑无“之”字。

校勘记 卷 94 三一0三页五行太常导出西向拜*(止)**[折]*旋升阼阶据卢校改。按:通典“止”作“折”,无“阼”字。

校勘记 卷 94 三一0三页六行*[舞]*文始五行之舞据卢校补。按:通典有“舞”字。

校勘记 卷 94 三一0三页七行*(礼)*乐阕*(君)**[腢]*臣受赐食毕据卢校改,与通典合。

校勘记 卷 94 三一0三页七行当神轩占其郡*[国]*谷价据卢校补。按:通典有“国”字,“占”作“告”。

校勘记 卷 94 三一0三页一五行始*(为)**[谓]*可损据卢校改。按:通典亦作“为”,谓为古通。

校勘记 卷 94 三一0三页一五行今见*(威)**[其]*仪据卢校改。按:通典作“其”。

校勘记 卷 94 三一0三页一五行或曰本意云何卢云此下应有一“曰”字,古或可省。今按:袁纪有“曰”字。

校勘记 卷 94 三一0四页二行就园陵而创焉集解引惠栋说,谓“创”宋本作“朝”。今按:袁纪作“朝”。

校勘记 卷 94 三一0四页二行尚书*(陛)**[阶]*西*(陛为)**[祭设]*神坐据卢校改。按:卢以通典校,通志无“祭”字。

校勘记 卷 94 三一0四页四行久在园陵集解引惠栋说,谓“久”宋本作“又”。今按:通典作“久”。

校勘记 卷 94 三一0四页八行因*(合)**[令]*诸侯助祭贡金据卢校改。按:通典作“令”。

校勘记 卷 94 三一0四页一一行牛以绛衣之按:御览二十五引“绛”作“绣”。

校勘记 卷 94 三一0四页一一行以鉴燧取水于月以火燧取火于日按:御览引“鉴燧”作“阴燧”,“火燧”作“阳燧”。

校勘记 卷 94 三一0四页一二行以切牛毛荐之按:“以切牛毛”殿本作“以切牛尾”,通志同。御览引及孙辑汉旧仪并作“以切牛毛血”,通典引作“以切牛尾之毛”。

校勘记 卷 94 三一0四页一二行而即更衣*(巾)*侍*[中]*上熟乃祀*(之)*据卢校补删。按:卢云从通典、通志。

校勘记 卷 94 三一0四页一六行汉氏不拜日于东郊按:汲本“氏”作“时”。

校勘记 卷 94 三一0五页一行乘舆初*[加]*缁布进贤据卢校补。按:通典、通志并有“加”字。

校勘记 卷 94 三一0五页二行次通天*(以据)**[冠讫]*据卢校改。按:通典、通志并作“冠讫”,惠栋亦谓当从五礼新仪作“冠讫”。

校勘记 卷 94 三一0五页三行周公使祝雍*[祝王]*据卢校补。按:卢以大戴礼、家语校。

校勘记 卷 94 三一0五页三行*[使王]*近于民远于年据卢校补。按:卢以大戴礼、家语校。

校勘记 卷 94 三一0五页三行远于佞近于义按:卢云文不类,又韵不谐,大戴礼及家语皆无,疑妄增也。

校勘记 卷 94 三一0五页四行啬于*[时惠于]*财据卢校补。按:卢以大戴礼、家语校。

校勘记 卷 94 三一0五页五行普尊大道之郊域汲本“尊”作“遵”。按:遵尊同。

校勘记 卷 94 三一0五页六行靡不蒙德按:卢云通典“德”作“福”。

校勘记 卷 94 三一0五页六行永永与天无极按:卢云通典作“承天无极”。

校勘记 卷 94 三一0五页七行*[赐]*贵人*(公主)**[王公]*卿司隶*[校尉]*城门五校据卢校补改。按:卢以通典、通志校。

校勘记 卷 94 三一0五页一三行皆以昼漏*[未尽]*十四刻初纳据卢校补。按:卢云依文义当有“未尽”二字。

校勘记 卷 94 三一0六页一行周礼展牲干宝曰若今夕牲按:卢云此乃郑康成注周礼之言,曰今,正指汉时,取以证汉制极合。干宝乃晋人,夕牲不始于晋,何云今邪?此援引之失。

校勘记 卷 94 三一0六页一行太祝吏牵牲入到榜按:卢云宋志“吏”作“史”。

校勘记 卷 94 三一0六页二行太史令牵牲就庖*[以二陶]*豆酌毛血据卢校补。按:卢云宋志有“以二陶”三字,“史”作“祝”。

校勘记 卷 94 三一0六页四行谓向祭之*(辰)**[晨]*也据卢校改。按:卢云亦康成注。

校勘记 卷 94 三一0六页一三行躬知稼穑之艰难无*(违)**[逸]*也据卢校改。按:黄山谓此本尚书无逸为说也。在勤以训百姓,无逸以示子孙,义各有当。

校勘记 卷 94 三一0七页一0行穜晚*[谷]*嬉稻之属稑*(陵)**[早]*谷黍稷之属据卢校补改。

校勘记 卷 94 三一0七页一一行汉家法陈师按:卢云疑有脱斗。

校勘记 卷 94 三一0七页一三行弗去无子求有子按:应作“弗,去也。去无子求有子”。“去”下脱“也去”二字。

校勘记 卷 94 三一0七页一六行其来主为孚乳蕃滋按:汲本“孚”作“字”。

校勘记 卷 94 三一0八页二行玄鸟致*(胎)**[贻]*女何嘉据卢校改。按:今本楚辞天问“嘉”一作“喜”。

校勘记 卷 94 三一0八页九行供绥执*[授兄]*事五更据卢校补。

校勘记 卷 94 三一0九页六行扶*(玉)**[王]*杖集解引惠栋说,谓“玉杖”当作“王杖”,惠说是,今据改。以下径改。

校勘记 卷 94 三一0九页八行至阶按:集解引惠栋说,谓“至”下应有“裨”字。

校勘记 卷 94 三一0九页一0行公进供礼按:校补引钱大昭说,谓“公”本又作“三公”。

校勘记 卷 94 三一一0页二行显宗*(因)**[宗]*祀光武皇帝于明堂据卢校改,与前志合。

校勘记 卷 94 三一一0页二行威仪既盛矣按:前志“盛”下有“美”字。

校勘记 卷 94 三一一0页五行丁孚汉仪按:“仪”原斗“义”,迳改正。

校勘记 卷 94 三一一0页一0行春桑生而皇后*(视)**[亲]*桑于菀中据汲本改。按:“菀”各本作“苑”,苑与菀同。

校勘记 卷 94 三一一0页一0行*(今)**[祭]*蚕神曰菀窳妇人寓氏公主据卢校改,与孙星衍校汉旧仪合。

校勘记 卷 94 三一一0页一一行皆赐从桑者*(乐)**[丝]*据卢校改,与孙校旧汉仪合。

校勘记 卷 94 三一一0页一二行天地宗庙腢*(臣)**[神]*五时之服据卢校改,与孙校汉旧仪合。

校勘记 卷 94 三一一0页一二行*[皇后]*得以作巾絮而已孙校汉旧仪及御览布帛部、服用部引并有“皇后”二字,今据补。按:御览服用部引作“皇后得以作絮巾”,布帛部作“皇后闲以作巾絮而已”。

校勘记 卷 94 三一一0页一三行诸天下官*[下法]*皆诣蚕室*(亦)**[与]*妇人从事故旧有东西织室作*(法)**[治]*据卢校补改,与孙校汉旧仪合。

校勘记 卷 94 三一一一页二行蠢*[蠢]*摇动也据今本风俗通补。

校勘记 卷 94 三一一一页五行后汉有郭虞者按:卢云案晋书束□传云武帝尝问挚虞三日曲水之义,虞对曰:“汉章帝时,平原徐肇以三月初生三女,至三日俱亡”云云,□以为起自周公。今此云郭虞,得无因挚虞致误邪?

校勘记 卷 94 三一一一页五行三月上巳产二女按:通典作“三月三日上辰产二女,上巳日产一女”。通志同。

校勘记 卷 94 三一一一页七行八月祓灞水按:通典、通志“水”作“上”。

校勘记 卷 94 三一一一页八行旬内夭其二女按:通典、通志“二”作“三”。

校勘记 卷 95 三一一七页六行郡国上雨泽若少*(府)*郡县各扫除社稷校补引侯康说,谓“府”字衍。按:通典无“府郡县”三字,通志无“府”字。卢校并删“郡县”二字。则下“各”字无所属。今依侯康说,删“府”字。

校勘记 卷 95 三一一七页七行反拘朱索*[萦]*社据卢校补。按:通典有“萦”字。

校勘记 卷 95 三一一七页九行政不善与民失职与按:今本公羊传何注“善”作“一”,与“职”□韵。

校勘记 卷 95 三一一七页一一行或*(怒)**[攻]*焉何*(如)*也据卢校改删。按:通典作“或攻焉”。御览五百二十五引“何如也”作“何也”。卢云“如”字可省。

校勘记 卷 95 三一一八页一行*(贞)**[直]*行其道而不*(忘)**[忌]*其难据卢校改,与通典合。

校勘记 卷 95 三一一八页三行女独择宽大便处移市按:卢云“女”字疑衍。又按:“大”原斗“太”,迳改正。

校勘记 卷 95 三一一八页四行大雩夏祭天名按:“大”原斗“天”,迳改正。

校勘记 卷 95 三一一八页一0行家人祠户按:“户”原斗“同”,迳改正。

校勘记 卷 95 三一一八页一一行具清酒*(搏)**[膊]*脯据卢校改,下同。按:通考作“搏”,通典作“膊”。校补谓搏与膊通,说文作“脯膊”。

校勘记 卷 95 三一一八页一四行*(诸里)**[凿]*社通之于闾外之沟据卢校改。

校勘记 卷 95 三一一八页一五行置水虾罶焉按:苏舆春秋繁露义证云通典无此五字,疑衍文。

校勘记 卷 95 三一一八页一七行闻*(彼)*鼓声据卢校删。按:通考有“彼”字,通典作“闻鼓”,无“彼”字、“声”字。

校勘记 卷 95 三一一八页一七行取死人骨埋之按:通考“人”作“灰”。

校勘记 卷 95 三一一八页一七行决信道桥之壅塞不行者决渎之按:苏舆云疑当作“决渎之不行者”,通典作“通桥道之壅塞”。

校勘记 卷 95 三一一九页二行更大浚井按:“大”一本作“火”。苏舆云艺文类聚“火”作“水”,疑是。

校勘记 卷 95 三一一九页四行*[各]*长三丈五尺据卢校补。按:通典有“各”字。

校勘记 卷 95 三一一九页七行令县邑一徙市按:通典“令县邑”下有“十日”二字。

校勘记 卷 95 三一一九页八行祭之以*(毋)**[母]*□五据汲本改。按:通考作“母”,注云“母音模,礼谓之淳母”。

校勘记 卷 95 三一一九页一二行其神*(太)**[少]*昊据卢校改。按:卢依通典改。

校勘记 卷 95 三一二0页四行□赤皂染羽为之也汲本“皂”作“草”。按:卢云此注全是后人妄补缀。考地官舞师“皇舞”,康成不从故事作“□”,又春官乐师注亦作“皇”。惟考工记“钟氏染羽,以朱湛丹秫”,郑司农云“丹秫,赤粟”,今此注作康成,亦是误记。“皂”毛本作“草”,是古皂字,然亦误,当作“粟”。

校勘记 卷 95 三一二0页六行成帝三年六月始命诸官止雨汲本、殿本“三”作“二”。按:惠栋谓北宋本作“五”。卢云通典、通志皆作“五”,但成帝屡改元,无五年。

校勘记 卷 95 三一二0页七行丝*(维)**[离]*属据卢校改。按:卢云通典、通志俱作“属离”。

校勘记 卷 95 三一二0页一二行谒者赞皇太子臣某*(甲)**[中]*谒者称制曰可据汲本改。按:卢云“谒者赞皇太子臣某”句,“甲”乃“中”之斗。又校补引柳从辰说,谓成帝建始四年罢中书官,以中书为中谒者令,见汉旧仪,作“甲”非。

校勘记 卷 95 三一二0页一四行谒者引当拜*[者]*前据卢校补。按:通典有“者”字。

校勘记 卷 95 三一二一页二行王公再拜顿首三*(下)*据卢校删。按:卢云通典“王公”作“当受策者”。

校勘记 卷 95 三一二一页三行某公某初*[除]*谢据卢校补。按:通典有“除”字。

校勘记 卷 95 三一二一页三行赞者立曰*(谢)*皇帝为公兴*(皆冠)**[重坐受策者拜]*谢起就位据卢校删补,与通典合。

校勘记 卷 95 三一二一页六行丁孚汉仪有夏勤策文按:“勤”原斗“动”,迳改正。

校勘记 卷 95 三一二一页六行维元初六年三月按:卢云案安帝纪,永初三年四月丙寅大鸿胪夏勤为司徒。若元初时,刘恺乃代勤者。

校勘记 卷 95 三一二一页八行勤*(而)**[其]*戒之据卢校改,与通典合。

校勘记 卷 95 三一二一页一四行制曰可按:“可”下原衍“之”字,迳删。

校勘记 卷 95 三一二一页一四行维建宁四年七月乙未集解引钱大昕说,谓灵帝纪作“七月癸丑”。今按:灵帝建宁四年七月己未朔,无乙未、癸丑。

校勘记 卷 95 三一二一页一五行宋贵人*(乘)**[秉]*淑媛之懿据汲本改。

校勘记 卷 95 三一二一页一六行*(人)**[佥]*曰宜哉据汲本改,与通典合。

校勘记 卷 95 三一二一页一六行以*(临)**[母]*兆民据卢校改,与通典合。

校勘记 卷 95 三一二二页一行今使太尉袭持节奉玺绶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案灵帝纪,太尉闻人袭以三月免官,此立后乃在七月,或纪所书月日误。

校勘记 卷 95 三一二二页二行太尉住盖下“住”原斗“注”,迳据汲本、殿本改正。按:通典作“太尉立阶下”。

校勘记 卷 95 三一二二页三行长*(乐)**[秋]*太仆据卢校改。按:卢云通典“乐”作“秋”,是。

校勘记 卷 95 三一二二页六行弥牟*[朴]*蛊钟据汲本、殿本补。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弥牟五字未详。

校勘记 卷 95 三一二二页七行以桃印长六寸方三寸按:卢云宋志“印”作“卯”。

校勘记 卷 95 三一二二页八行慎其闭塞按:“塞”原斗“寒”,迳改正。

校勘记 卷 95 三一二二页一0行消石冶皆绝止按:“冶”原斗“治”,迳改正。

校勘记 卷 95 三一二二页一一行*[汤]*始得伊尹据汲本、殿本补。

校勘记 卷 95 三一二二页一二行谁能出不由户*(者)*据汲本、殿本删。

校勘记 卷 95 三一二二页一二行欲人之子孙蕃*(植)**[殖]*据殿本改。

校勘记 卷 95 三一二三页三行迎气*[于]*白郊据汲本、殿本补。

校勘记 卷 95 三一二三页五行立秋之日*(自)**[白]*郊礼毕据卢校改。按:卢云通典同,今从宋志。

校勘记 卷 95 三一二三页六行载*[以]*获车驰*(驷)*送陵庙据卢校补删。按:卢云通典有“以”字,此脱。“驷”字衍,宋志无。

校勘记 卷 95 三一二三页七行*[于是乘舆]*还宫据集解引惠栋说补。

校勘记 卷 95 三一二三页九行烹鲜时有司*[告]*据卢校改。

校勘记 卷 95 三一二三页一0行天子乃厉*(□)**[饰]*卢云“□”当作“饰”,月令正义云俗本作“饬”,此又转斗。今据改。

校勘记 卷 95 三一二三页一0行所以教兆民*(载)*战事也据卢校删。

校勘记 卷 95 三一二三页一三行引*(阈)**[关]*蹋踘之属也据卢校改。

校勘记 卷 95 三一二四页四行巡狩*[校]*猎还据汲本、殿本补。

校勘记 卷 95 三一二四页五行公卿*[亲]*识颜色据汲本、殿本补。

校勘记 卷 95 三一二四页一0行𦝼腊而寘水按:校补谓今风俗通“寘”作“买”,今韩非子“寘水”作“相遗以水”。

校勘记 卷 95 三一二四页一一行又曰*(当)**[尝]*新始杀*[也]*食*[新]*曰䝙𦝼据卢校删补,与今风俗通合。

校勘记 卷 95 三一二四页一三行王杖长*[九]*尺据卢校补。按:卢云据御览七百十补。

校勘记 卷 95 三一二五页一二行*(郎)**[即]*坐于端门左塾据汲本改。

校勘记 卷 95 三一二五页一二行*(太子)**[大予]*具乐器据卢校改。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太子”当作“大予”,又引惠栋说,谓当作“太常”。观下文引蔡邕礼乐志,汉乐四品,一曰大予乐,则钱说是。

校勘记 卷 95 三一二六页五行皆音以竽按:集解引黄山说,谓此承上“闲音以竽”言,“皆”下当脱“闲”字。

校勘记 卷 95 三一二六页七行否则召太史令各板书按:校补引钱大昭说,谓“板书”闽本作“书板”。

校勘记 卷 95 三一二六页八行施当轩北面稽首按:卢云“施”疑“旋”之斗。

校勘记 卷 95 三一二六页九行太史令前*(曰)**[白]*礼毕据卢校改。按:集解引惠栋说,谓北宋本作“白”。

校勘记 卷 95 三一二六页一二行故八士*(曰)*或调阴阳据卢校删。

校勘记 卷 95 三一二六页一六行琴音调则四海合岁气百川一合德按:卢云“一”或作“以”。

校勘记 卷 95 三一二七页四行迎送*(凡田猎)**[五日腊]*者岁终大祭据殿本改,与卢校本独断合。

校勘记 卷 95 三一二七页八行秦静曰按:“秦”原斗“泰”,迳改正。

校勘记 卷 95 三一二八页四行司马阙门门外按:集解引黄山说,谓秦蕙田据旧本,“门外”作“之外”。

校勘记 卷 95 三一二八页五行郁櫑汲本、殿本“櫑”作“儡”,注同。文选东京赋作“垒”。按:郁儡之“儡”或作“垒”,无作“櫑”者,疑此误。

校勘记 卷 95 三一二八页八行是为*(虎)**[虐鬼]*据卢校改。按:虐即疟字,虎与虐形近而斗。文选东京赋注正作“疟鬼”。

校勘记 卷 95 三一二八页八行一居人宫室区隅*(沤庾)*按:文选东京赋注无“沤庾”二字,当即“区隅”之音注,而误入正文者,今删。

校勘记 卷 95 三一二八页一一行方相帅百隶及童*(女)**[子]*据卢校改。按:文选注作“子”。

校勘记 卷 95 三一二八页一三行*(捐)**[捎]*魑魅据卢校改。按:文选注作“捎”。

校勘记 卷 95 三一二八页一六行*(臣)**[韦]*昭曰木石*[谓]*山*[怪]*也据卢校改。按:此刘昭引韦昭注国语文,“臣”当作“韦”。“木石山怪也”今国语韦昭注作“木石谓山也”,卢依韦注改。

校勘记 卷 95 三一二八页一六行越人谓*[之]*山□据汲本、殿本补。按:“□”今国语韦注作“缫”。

校勘记 卷 95 三一二八页一六行好学人声按:今国语韦注“学”作“□”。

校勘记 卷 95 三一二九页一行一名沐□按:汲本、殿本“□”作“□”,卢文弨依国语韦注改为“肿”。

校勘记 卷 95 三一二九页一二行尚书令各五千按:卢云“令”下疑脱“史”字。

校勘记 卷 95 三一二九页一三行以为当祠门户直按:“当”原斗“富”,迳据汲本、殿本改正。

校勘记 卷 95 三一二九页一五行是月之*(会)**[昏]*建丑据卢校改。

校勘记 卷 95 三一三0页四行周礼*(曰)*府史以下据卢校删。

校勘记 卷 95 三一三0页六行每*(月朔)*岁首*[正月]*据卢校改。按:卢云“每月朔岁首”斗,今从通典。

校勘记 卷 95 三一三一页一行百官各陪*[位]*朝贺据卢校补,与通典合。

校勘记 卷 95 三一三一页二行皆*[陛]*觐据汲本、殿本补。

校勘记 卷 95 三一三一页二行宗室诸刘*(杂)**[亲]*会万人以上据卢校改,与通典合。

校勘记 卷 95 三一三一页二行位*(公纳荐太官赐食酒西入东出)*既定据卢校删,与通典合。

校勘记 卷 95 三一三一页三行*[腢]*计吏中庭北面立据卢校补。按:通典无“立”字。

校勘记 卷 95 三一三一页三行太官上食赐腢臣酒食*[西入东出]*据卢校补。按:通典作“太官赐酒食,西入东出”。

校勘记 卷 95 三一三一页三行*(贡事)*御史四人执法殿下据卢校删。

校勘记 卷 95 三一三一页三行虎贲羽林*[张]**(弧)*弓*(撮)**[挟]*矢据卢校改,与通典合。

校勘记 卷 95 三一三一页四行左右中郎将*(住)**[位]*东*(西)**[南]*据卢校改,与通典合。

校勘记 卷 95 三一三一页五行作九宾*(彻)**[散]*乐据卢校改,与通典合。

校勘记 卷 95 三一三一页五行舍利*[兽]*从西方来据卢校补,与通典合。

校勘记 卷 95 三一三一页六行以两大丝绳系两柱*(中头)*闲按:通典作“又以丝绳系两柱闲”,无“中头”二字,今据删。

校勘记 卷 95 三一三一页七行*[倡]*乐毕作鱼龙曼延据卢校补,与通典合。

校勘记 卷 95 三一三一页八行陛高二丈按:通典“二丈”作“一丈”。

校勘记 卷 95 三一三一页九行激沼水于殿下按:卢云此六字衍,通典无。

校勘记 卷 95 三一三一页九行玉阶金柱按:通典“阶”作“陛”。

校勘记 卷 95 三一三一页一七行*[诗]*所谓琴瑟击鼓据殿本补。

校勘记 卷 95 三一三二页二行王*[师]*大*(捷)**[献]*则令凯乐据卢校改。按:周礼“令”下有“奏”字。

校勘记 卷 96 三一四二页一0行*[广]*二寸半据卢校补,与通典合。

校勘记 卷 96 三一四二页一0行*(请)*诸衣衿敛之卢云“请”字衍。今据删。

校勘记 卷 96 三一四二页一一行诸侯饭以珠唅以*(珠)**[璧]*据卢校改。按:卢依礼檀弓正义引改,钱大昭亦谓当作“璧”。

校勘记 卷 96 三一四三页一0行兵官戎按:卢云此三字衍,通典无。集解引黄山说,谓此三字为文既不可得解,合下“三公太常”为文,辞亦不相属,注何以涉及车器介士,知此文必有误脱矣。

校勘记 卷 96 三一四四页一行及因邮奉奏按:集解引黄山说,谓“及”乃“各”形近之误,谓皆得不遣人奉奏也。

校勘记 卷 96 三一四四页三行文帝遗诏文按:卢校下“文”字改“又”。

校勘记 卷 96 三一四四页五行红者*(中)**[小]*祥大祥以红为领缘*[也]*据卢校改“中”为“小”。据惠栋说补“也”字。

校勘记 卷 96 三一四四页五行纤“者”禫也凡三十六日而释*[服]*据集解引惠栋说补。

校勘记 卷 96 三一四四页七行太仆*[驾]*四轮辀为宾车集解引钱大昕说,谓“仆”下脱“驾”字,当依献帝纪注增。今据补。

校勘记 卷 96 三一四五页一行长三仞按:“仞”原斗“刃”,迳据汲本、殿本改正。

校勘记 卷 96 三一四五页七行东面奉*[谥]*策据卢校补。

校勘记 卷 96 三一四五页八行再拜立*(哭)*据卢校删。按:卢云“哭”字衍,下方云太常跪曰哭。

校勘记 卷 96 三一四五页一0行*(殴)**[驱]*方良据殿本改。

校勘记 卷 96 三一四五页一二行载车著白系参缪绋按:卢云通典“系”作“丝”。

校勘记 卷 96 三一四五页一四行校尉三*[百]*人集解引钱大昕说,谓“三”下脱“百”,当依献帝纪注增。今据补。

校勘记 卷 96 三一四五页一四行巴俞擢歌者六十人按:卢云巴俞擢即巴渝擢,何焯校本改“棹”。古乐府有棹歌行。棹,徒了切。钱大昕云献帝纪注作“嬥”,音徒了反。又按:“六十人”原斗“六十九”,迳改正。

校勘记 卷 96 三一四六页一行列侯*(宜)**[直]*九宾东北面西上据卢校改。

校勘记 卷 96 三一四六页一二行瑟六琴一按:卢云通典作“琴六瑟一”,似是。

校勘记 卷 96 三一四七页一四行太常大鸿胪请哭止*[哭]*如仪据卢校补。

校勘记 卷 96 三一四八页一0行小敛室中□下按:“□”原斗“墉”,迳据汲本、殿本改正。下同。

校勘记 卷 96 三一四九页四行堤封按:汲本、殿本“堤”皆作“提”。

校勘记 卷 96 三一四九页四行帝王世记汲本、殿本“记”作“纪”,下同。按:诸志刘昭注所引帝王世纪之“纪”字,绍兴本皆作“记”。

校勘记 卷 96 三一四九页一七行*[在雒阳]*西北据集解引黄山说补。

校勘记 卷 96 三一五0页一行四出*[司马]*门据集解引黄山说补。

校勘记 卷 96 三一五0页九行至乃烧取玉柙金缕按:汲本、殿本作“镂”,误。

校勘记 卷 96 三一五0页一六行世*(至)**[主]*为丘陇卢校依吕览改“至”为“之”。校补谓“至”当作“主”。今按:吕览作“世之”,就大概言也,就本文文势,作“世主”亦得。且至与主形近易斗,疑刘昭注本作“主”也。今依校补改为“主”。

校勘记 卷 96 三一五0页一七行其视万世犹一*(暝)**[瞚]*也据卢校改。按:卢云瞚同瞬,作“瞑”斗。又校补引钱大昭说,谓今吕览“瞑”作“瞚”。

校勘记 卷 96 三一五一页四行父之不*(教)**[孝]*子据卢校改,与吕览合。

校勘记 卷 96 三一五一页七行以为死者*[虑]*也据卢校补,与吕览合。

校勘记 卷 96 三一五一页八行齐未亡而庄公*[颐]*掘据卢校补,与吕览合。

校勘记 卷 96 三一五一页八行国存而乃若此按:“乃”原斗“力”,迳改正。

校勘记 卷 96 三一五一页一五行太仆妻御*[女骑夹毂]*悉道据集解引惠栋说补。按:卢校改“道”为“导”,今以道导通,故不改。

刘昭注 卷 97 谢沈书曰“蔡邕引中兴以来所修者为祭祀〔意”,此〕志即邕之意也。

刘昭注 卷 99 臣昭曰:禹会群臣于涂山,执玉帛者万国。故已贽不同,圆方异等。周礼天地四方,璧、琮、琥、璋各有其玉,而云未有其器,斯亦何哉?

刘昭注 卷 99 臣昭曰:玉贵五德,金存不朽。有告有文,何败题刻。告厥成功,难可知者。

刘昭注 卷 99 臣昭曰:功成道懋,天下被化,德敷世治,所以登封。封由德兴,兴封所以成德。昭告师天,递以相感。若此论可通,非乎七十二矣。

刘昭注 卷 100 段1 · 721 字 · 段1

刘昭注 卷 100 尚书曰:“帝在琁玑玉衡,以齐七政。”孔安国曰:“在,察也。琁,美玉也。玑衡,王者正天文之器,可运转者。七政,日月五星各异政。舜察天文,齐七政也。”

刘昭注 卷 100 或云石申父。

刘昭注 卷 100 谢沈书曰:“蔡邕撰建武已后,星验著明,以续前志,谯周接继其下者。”

刘昭注 卷 100 段2 · 1992 字 · 段2

刘昭注 卷 100 星占曰:“其国内外用兵也。”

刘昭注 卷 100 宋均注钩命决曰“彗,五彗也。苍则王侯破,天子苦兵。赤则贼起,强国恣。黄则女害色,权夺于后妃。白则将军逆,二年兵大作。黑则水精赋,江河决,贼处处起”也。韩扬占曰:“其象若竹彗、树木条,长短无常。其长大见久,灾深;短小见不久,灾狭。”晏子春秋曰:“齐景公睹彗星,使伯常骞攘之。晏子曰:‘不可。此天教也。日月之气,风雨不时,彗星之出,天为民之乱见之。’”又一曰:“景公彗星出而泣,晏子问之。公曰:‘寡人闻之,彗星出,其所向之国君当之。今彗星出而向吾国,我是以悲。’晏子曰:‘君之行义〔回邪〕,无德于国。穿〔陂〕池,则欲其深以广也,为台榭则欲其高且大也。赋敛如㧑夺,诛戮如仇雠。自是观之,孛又将出。彗星之出,庸何〔惧〕乎?’”案:如晏子之言,孛之与彗,如似匪同。

刘昭注 卷 100 袁山松书曰:“怪星昼行,名曰营头,行振大诛也。”

刘昭注 卷 100 古今注曰:“建武六年九月丙戍,月犯太微西藩。十一月辛亥,月犯轩辕。七年九月庚子,土入鬼中。”汉史:“镇星逆行舆鬼,女主贵亲有忧。”巫咸曰:“有土功事。”是岁太白经太微。八年四月辛未,月犯房第二星,光芒不见。九年正月乙卯,金犯娄南星。甲子,月犯轩辕第二星,壬寅,犯心大星。七月戊辰,月并犯昴。黄帝星占:“土犯鬼,皇后有忧,失亡其势。”河图:“月犯房,天子有忧,四足之虫多死。”汉史曰:“其国有忧,将军死。”又案严光传,光与帝卧,足加帝腹上,太史奏客星犯帝坐甚急。

刘昭注 卷 100 孟康曰:“犯,七寸以内光芒相及也。”韦昭曰:“自下往触之曰犯。”

刘昭注 卷 100 孟康曰:“流星,光迹相连也,绝迹而去为飞也。”

刘昭注 卷 100 古今注曰:“正月壬戍,月犯心后星。闰月庚辰,火入舆鬼,过轸北。庚申,月在斗,赤如丹者也。”

刘昭注 卷 100 臣昭曰:述虽以白承黄,而此遂号为白帝,于文繁长,书例未通。

刘昭注 卷 100 古今注曰:“丁丑,月乘轩辕大星。”

刘昭注 卷 100 古今注曰:“二月辛亥,月入氐,晕珥围角、亢、房。”

刘昭注 卷 100 古今注曰:“其年七月丁丑,月犯昴头两星。八月辛酉,水见东方翼分。九月甲午,火犯舆鬼。十月丁卯,大星流,有光,发东井西行,声隆隆。十三年二月乙卯,火犯舆鬼西北。”黄帝占曰:“荧惑守舆鬼,大人忧。”一曰贵人当之。巫咸曰:“水见翼,多火灾。”石氏曰:“为旱。”郗萌占曰:“流星出东井,所之国大水。”

刘昭注 卷 100 炎长三丈。韩扬占曰:“在昴,大国起兵也。”

刘昭注 卷 100 韩扬占曰:“彗出营室、东壁之闲,为兵起也。”

刘昭注 卷 100 古今注曰:“十六年四月,土星逆行。十七年三月乙未,火逆行,从东门入太微,到执法星东,己酉,南出端门。十八年十二月壬戍,月犯木星。十九年闰月戊申,火逆,从氐到亢。二十一年七月辛酉,月入毕。二十三年三月癸未,月食火星。”郗萌曰:“荧惑逆行氐为失火。”

刘昭注 卷 100 荆州星经曰:“彗在东井,国大人死。七十日主当之,五十日相当之,三十日兵将当之。”

刘昭注 卷 100 古今注曰:“戊申,月犯心后星。”

刘昭注 卷 100 舆鬼五星,天府也。黄帝占曰:“舆鬼,天目也,朱雀头也,中央星如粉絮,鬼为变害,故言。一名天尸,斧钺,或以病亡,或以诛斩。火克金,天以制法。其西南一星,主积布帛;西北一星,主积金玉;东北一星,主积马;东南一星,主积兵,一曰主领珠钱。”郗萌曰:“舆鬼者,参之尸也,弧射狼,误中参左肩,举尸之东井治,留尸舆鬼,故曰天尸。鬼之为言归也。”又占:“月、五星有入舆鬼,大臣诛,有干(𬭭)〔钺〕乘质者,君贵人忧,金玉用,民人多疾,从南入为男子,从北入为女,从西入为老人,从东入为丁壮。棺木倍价。”

刘昭注 卷 100 古今注曰:“元年三月甲寅,月犯心后星。”

校勘记 卷 100 三二一三页 七行 下应十二子 按:校补谓“子”疑“野”之讹。

校勘记 卷 100 三二一四页一一行 轩辕始受河图斗苞授规日月星辰之象 按:集解引惠栋说,谓闿苞受,河图篇名,见李善注文选。“斗”当作“闿”,“授”当作“受”,“规”字属下读。罗泌以“斗苞”为黄帝臣名,非也。

校勘记 卷 100 三二一五页一0行 用(之)〔定〕灵轨 据汲本改。按:校补谓张衡传注作“定”,“之”字误。

校勘记 卷 100 三二一五页一一行 厥中惟虚 按:汲本、殿本“虚”作“灵”。

校勘记 卷 100 三二一六页 三行 用重钩股 按:严可均辑全后汉文“重”下有“差”字,此脱。

校勘记 卷 100 三二一六页 五行 地以阴淳 按:开元占经“淳”作“浮”,是。严辑全后汉文同。

校勘记 卷 100 三二一六页 六行 承施候明 严辑全后汉文作“承候施明”。按:上言“禀气舒光”,承候与禀气相对成文,似以作“承候施明”为是。

校勘记 卷 100 三二一六页 六行 寒暑不减 按:开元占经“减”作“忒”,是。严辑全后汉文同。

校勘记 卷 100 三二一六页 七行 (地)至质者曰地而已 据开元占经及严辑全后汉文删。

校勘记 卷 100 三二一六页 八行 汉用于天而无列焉 按:开元占经“用”作“周”,是。严辑全后汉文同。

校勘记 卷 100 三二一六页一0行 白虎猛据于右 按:“白”原讹“召”,迳据汲本、殿本改正。

校勘记 卷 100 三二一六页一三行 姮娥窃之以奔月 按:“姮”原讹“恒”,迳改正。

校勘记 卷 100 三二一六页一六行 蔽于(他)〔地〕也 据汲本改。

校勘记 卷 100 三二一六页一七行 日之薄地其明也 按:隋书天文志、开元占经及严辑全后汉文“其”上并有“暗”字。

校勘记 卷 100 三二一六页一七行 是以望之若火 按:隋书天文志及严辑全后汉文“火”并作“大”。

校勘记 卷 100 三二一六页一七行 故望之若水 按:隋书天文志及严辑全后汉文“水”并作“小”。

校勘记 卷 100 三二一七页 三行 五纬经次 按:卢校谓晋志及史记正义“经次”皆作“躔次”。

校勘记 卷 100 三二一七页 五行 至〔地〕则石〔矣〕 据开元占经及严辑全后汉文补。

校勘记 卷 100 三二一七页 七行 逆则迟 按:“则”原讹“时”,迳据汲本、殿本改正。

校勘记 卷 100 三二一七页 七行 日与月此配合也 按;开元占经“此”作“以”,严辑全后汉文作“共”。

校勘记 卷 100 三二一七页 八行 地候见晨 按:“候”原讹“侯”,迳改正。

校勘记 卷 100 三二一七页一五行 灰灭雨绝世路无由 按:殿本“雨”作“两”。卢校谓宋志“世”作“势”。

校勘记 卷 100 三二一八页 五行 张卬 “卬”原讹“卯”,迳改正。按:惠栋补注本出“张卬”二字,谓刘玄传注引续汉书“卬”作“印”。张森楷校刊记谓案光武纪作“张卬”,袁纪、通鉴亦是“卬”字,疑卬字是。然刘玄传注引续汉书“卬”作“印”,则范书自作“卬”,本志自作“印”也。

校勘记 卷 100 三二一八页一一行 使伯常骞攘之 汲本“攘”作“禳”,殿本作“穰”。按:攘可通禳,穰则讹字也。

校勘记 卷 100 三二一八页一三行 君之行义(固应)〔回邪〕 按:卢校云“固应”讹,据本书改“回邪”。今据改。

校勘记 卷 100 三二一八页一三行 穿(开)〔陂〕池 据汲本、殿本改。

校勘记 卷 100 三二一八页一四行 庸何(巨)〔惧〕乎 据汲本、殿本改。

校勘记 卷 100 三二一九页 二行 或为冲车以撞城 按:“撞”原讹“橦”,迳改正。

校勘记 卷 100 三二一九页一三行 烧作室〔门〕 校补谓案前书莽传作“烧作室门”,此脱“门”字。今据补。

校勘记 卷 100 三二一九页一四行 校尉公宾就斩莽首 按:校补引柳从辰说,谓袁纪及荀悦汉纪皆作“公孙宾就斩莽首”,与班、范、本志异。

校勘记 卷 100 三二二0页 四行 建武六年九月丙戌 按:是年九月丁酉朔,无丙戌,当有讹。

校勘记 卷 100 三二二0页 六行 壬寅犯心大星 按:卢校谓上有甲子,此当是“丙寅”。

校勘记 卷 100 三二二0页一0行 十年三月癸卯 按:建武十年三月丁未朔,无癸卯,志文有讹。

校勘记 卷 100 三二二0页一三行 出柳西南行入轸 按:“轸”当作“井”,详下条。

校勘记 卷 100 三二二0页一三行 轸为秦蜀 按:集解引惠栋说,谓李殿学云,轸安得为秦、蜀,盖“井”字也,吴越音讹讹写耳,观上文西南行可见。

校勘记 卷 100 三二二一页 二行 威虏将军冯骏拔江州 按:殿本考证齐召南谓公孙述传作“破虏将军”,光武纪又作“威虏将军冯峻”。

校勘记 卷 100 三二二一页 四行 公孙晃 按:集解引惠栋说,谓“晃”一作“光”,述弟也。

校勘记 卷 100 三二二一页 五行 夷灭述妻宗族万余人以上 按:“妻”下疑脱“子”字。

校勘记 卷 100 三二二一页 八行 闰月庚辰火入舆鬼过轸北庚申月在斗 按:此注系于建武十年三月之后,查建武十年无闰,十一年闰三月,辛未朔,有庚辰、庚寅而无庚申,注有讹。

校勘记 卷 100 三二二一页一0行 十二年正月己未 按:建武十二年正月丙寅朔,无己未,志文有讹。

校勘记 卷 100 三二二一页一二行 是时西北讨公孙述 按:集解引张永祚说,谓公孙述在西南,“北”字疑讹。

校勘记 卷 100 三二二一页一四行 置常〔山〕关居庸关以东 据卢校补。

校勘记 卷 100 三二二二页 三行 九月甲午火犯舆鬼十月丁卯大星流 按:建武十二年九月壬戌朔,无甲午,十月壬辰朔,无丁卯,注有讹。

校勘记 卷 100 三二二二页一0行 是除宫室也 按:“除”原讹“际”,迳改正。

校勘记 卷 100 三二二二页一四行 十七年三月乙未 按:建武十七年二月丙申朔,乙未为二月晦,注有讹。

校勘记 卷 100 三二二三页 六行 七十日主当之 按:殿本“主”作“王”。

校勘记 卷 100 三二二三页 八行 又七(日)〔星〕闲有客星 据卢校改。按:卢云“日”讹,李殿学据下文改。

校勘记 卷 100 三二二三页一三行 火克金 按:“克”原为“刻”,迳据汲本、殿本改正。

校勘记 卷 100 三二二三页一五行 有干(𬭭)〔钺〕乘质者 据汲本、殿本改。

校勘记 卷 100 三二二四页 一行 十月戊子 按:建武中元二年十月庚寅朔,无戊子,志有讹。

校勘记 卷 100 三二二四页 三行 将兵征西也 按:卢云通考“征西”作“西征”。

刘昭注 卷 101 明十二 章五 和三十三 殇一 安四十六 顺二十三 质三

刘昭注 卷 101 古今注曰:“闰九月辛未,火在太微左执法星所,光芒相及。十一月辛未,土逆行,乘东井北轩辕第二星。二年十二月戊辰,月食火星。”黄帝星经曰:“出入井,为人主。一曰〔赐〕爵禄事。”

刘昭注 卷 101 古今注曰:“三月庚戌,客星光气二尺所,在太微左执法南端门外,凡见七十五日。”

刘昭注 卷 101 古今注曰:“十二月戊子,客星出东方。”

刘昭注 卷 101 古今注曰:“历斗、建、箕、房,过角、亢至翼,芒东指。”

刘昭注 卷 101 郗萌占曰:“客星舍房,左右群臣有吞药死者。”又占“有夺地”。

刘昭注 卷 101 古今注曰:“十年七月甲寅,月犯岁星。十一年六月壬辰,火犯土星。”

刘昭注 卷 101 晋灼曰:“鬼五星,其中白者为质。”

刘昭注 卷 101 古今注曰:“十一月,客星出轩辕四十八日。十二月戊午,月犯木星。”

刘昭注 卷 101 石氏星经曰:“岁星守房,良马出厩。”古今注曰:“正月丁未,月犯房。”

刘昭注 卷 101 古今注曰:“甲申,金入斗魁。”

刘昭注 卷 101 古今注曰:“五年二月戊辰,木、火俱在参,五月戊寅,木、水在东井。六年七月丁酉,夜有流星起轩辕,大如拳,历文昌,余气正白句曲,西如文昌,久久乃灭。”黄帝星经曰:“木守东井,有土功之事。一曰大水。”郗萌曰:“岁星守参,后当之。荧惑守,大人当之。”

刘昭注 卷 101 古今注曰:“大如拳,起参东南。”

刘昭注 卷 101 古今注曰:“癸亥,镇在参。又有流星大如桃,色赤,起太微东蕃。”石氏曰:“镇守参,有土功事。”

刘昭注 卷 101 古今注曰:“戊子,土在参。”

刘昭注 卷 101 古今注曰:“星大如桃,起天津,东至斗,黄白频有光。”

刘昭注 卷 101 古今注曰:“色黄,无光。”

刘昭注 卷 101 古今注曰:“十一月壬申,镇星在东井。”石氏曰:“天下水,其大出,流杀人。”

刘昭注 卷 101 巫咸曰:“辰守奎,多水火灾,亦为旱。”古今注曰:“土在东井。”

刘昭注 卷 101 郗萌曰:“辰守娄,有兵兵罢,〔无兵〕兵起。”巫咸、石氏云:“多火灾。”古今注曰:“丙寅,水在奎,土在东井,金在娄,木、火在昴。”

刘昭注 卷 101 古今注曰:“三月甲子,火在亢南端门第一星南。乙亥,金在东井。”

刘昭注 卷 101 古今注曰:“丁丑,火在氐东南星东南。”

刘昭注 卷 101 星紫宫占曰:“有流星出紫宫,天子使也。色赤言兵,色白言〔丧〕,色黄言吉,色青言忧,色黑言水。出皆以所之野命东、西、南、北。”

刘昭注 卷 101 古今注曰:“正月甲戌,月乘岁星。”

刘昭注 卷 101 巫咸曰:“太白守井,五谷不成。”黄帝经曰:“五星及客星守井,皆为水。”石氏曰:“为旱。”又曰:“太白入东井,留一日以上乃占,大臣当之,期三月,若一年,远五年。”古今注曰:“木在舆鬼。”

刘昭注 卷 101 为水。石氏曰:“为旱。”

刘昭注 卷 101 古今注曰:“六年六月丁亥,金在东井。闰月己丑,流星大如桃,起参北,西至参肩南,稍有光。”

刘昭注 卷 101 巫咸占曰:“荧惑守参,多火灾。”海中占曰:“为旱。太白守参,国有反臣。”郗萌曰“有攻战伐国”也。

刘昭注 卷 101 郗萌曰:“荧惑守井,百川皆满。太白又从舍,盖二十日流国。”又曰:“杂籴贵。又将相死。”

刘昭注 卷 101 春秋纬曰:“五星有入轸者,皆为兵大起。”巫咸占曰:“五星入轸者,司其出日而数之,期二十日皆为兵发。司始入处之率一日期,十日军罢。”石氏星经曰:“辰星守轸,岁水。”郗萌曰:“镇星出入留舍轸六十日不下,必有大丧。”春秋纬曰:“太白入轸,兵大起。”郗萌曰:“太白守轸,必有死王。”

刘昭注 卷 101 雒书曰:“太白守心,后九年大饥。”

刘昭注 卷 101 古今注曰:“八年九月辛丑,夜有流星,大如拳,起娄。”

刘昭注 卷 101 古今注曰:“六月庚辰,月入毕中。”

刘昭注 卷 101 古今注曰:“正月辛未,水乘舆鬼。十二月癸巳,犯轩辕大星。”

刘昭注 卷 101 古今注曰:“十四年正月乙卯,月犯轩辕,在太微中。二月十日丁酉,水入太微西门。十一月丁丑,有流星大如拳,起北斗魁中,北至阁道,稍有光,色赤黄,须臾西北有雷声。”

刘昭注 卷 101 黄帝占曰:“辰星犯鬼,大臣诛,国有忧。”郗萌曰:“多蝗虫。”

刘昭注 卷 101 巫咸曰:“辰星守氐,多水灾。”海中占曰:“天下大旱,所在不收。”荆州星占曰:“太白守氐,国君大哭。”

刘昭注 卷 101 古今注曰:“七月甲申,月在南斗中。”

刘昭注 卷 101 韩杨占曰:“多火灾。一曰地震。”检其年十八郡地震,明年汉阳火。

刘昭注 卷 101 雒书曰:“荧惑守心,逆臣起。”黄帝占曰:“逆行守心二十日,大臣乱。”

刘昭注 卷 101 荆州经曰:“客星干犯东井,则大臣诛。”

刘昭注 卷 101 古今注曰:“四月乙亥,月入南斗魁中。八月己亥,荧惑出入太微端门。”

刘昭注 卷 101 河图曰:“乱臣在旁。”

刘昭注 卷 101 古今注曰:“三月壬寅,荧惑入舆鬼中。五月丙寅,太白入毕中。”石氏经曰;“太白守毕,国多任刑也。”

刘昭注 卷 101 前志曰:“太白昼见,强国弱,小国强,女主昌。”

刘昭注 卷 101 臣昭案:杨厚对曰“以为诸王子多在京师,容有非常,宜亟发遣还本国”,太后从之,星寻灭不见。以斯而言,太白入之,灾在贵相。

刘昭注 卷 101 古今注曰:“二月丙寅,月犯轩辕大星。”

刘昭注 卷 101 韩扬占曰:“太白入舆鬼,乱臣在内。”臣昭以占为明〔堂〕,岂任尚所能感也。

刘昭注 卷 101 春秋汉含孳曰:“阳弱,辰逆,太白经天。”注云:“阳弱,君柔不堪。”钩命决曰:“天失仁,太白经天。”

刘昭注 卷 101 黄帝占曰:“火攻,近期十五日,远期四十日。”又曰:“大臣当之,乱国易主。”

刘昭注 卷 101 郗萌曰:“客星入虚,大人当之。”又曰:“客星守危,强臣执国命,在后族。又且大风,有危败。”黄帝星经曰:“客星入守若出危,大饥,民食贵。”

刘昭注 卷 101 石氏经曰:“岁星入留舆鬼五十日不下,民有大丧;百日不下,民半死。”黄帝经曰:“守鬼十日,金钱散诸侯。”郗萌曰:“五谷多伤,民以饥死者无数。”

刘昭注 卷 101 石氏占:“太白入鬼,一曰病在女主,一曰将戮死。”

刘昭注 卷 101 郗萌曰:“以罪诛大臣。一曰后疾。一曰大人忧。”

刘昭注 卷 101 黄帝经曰:“大人当之,国易政。”

刘昭注 卷 101 郗萌曰:“太白守舆鬼,疾在女主。”

刘昭注 卷 101 黄帝经曰:“荧惑犯守鬼,国有大丧,有女丧,大将有死者。”荆州星占曰:“荧惑犯鬼,忠臣戮死,不出一年中。”

刘昭注 卷 101 黄帝经曰:“镇入鬼中,大臣诛。”海中、石氏曰:“大人忧。”

刘昭注 卷 101 星占曰:“不一年,远期二年。”

刘昭注 卷 101 古今注曰:“元年四月丙午,太白昼见。”

刘昭注 卷 101 石氏星占:“太白守昴,兵从门阙入,主人走。”郗萌曰:“不有亡国,必有谋主。”又云:“入昴,大赦。”

刘昭注 卷 101 郗萌曰:“太白入毕口,马驰人走。”又曰:“有中丧。”

刘昭注 卷 101 古今注曰:“四月甲辰入。”

刘昭注 卷 101 段43 · 414 字 · 段43

刘昭注 卷 101 古今注曰:“丁巳,月犯心,七月丁酉,犯昴。”

刘昭注 卷 101 古今注曰:“其年九月戊寅,有白气,广三尺,长十余丈,从北落师门南至斗。三年二月癸未,月犯心后星。六月甲子,太白昼见。四年二月癸丑,月犯心后星。五年闰月庚子,太白昼见。六年,彗星出于斗、牵牛,灭于虚、危。虚、危为齐,牵牛吴、越,故海贼浮于会稽,山贼捷于济南。五年夏,荧惑守氐,诸侯有斩者,是冬班始腰斩马市。”

刘昭注 卷 101 臣昭案:郎𫖮表云“十七日己丑”。

刘昭注 卷 101 臣昭案:郎𫖮传,阳嘉元年,太白与岁星合于房、心。二年,荧惑失度,盈缩往来,涉历舆鬼,环绕轩辕。古今注曰:“二年四月壬寅,太白昼见,五月癸巳,又昼见,十一月辛未,又昼见。十二月壬寅,月犯太白。三年十二月辛未,太白昼见。四月乙卯,太白、荧惑入舆鬼。永和元年正月丁卯,太白犯牵牛大星。”

刘昭注 卷 101 黄帝经曰:“不期年,国有乱,有忧。”海中占:“为多火灾。一曰旱。”古今注曰:“九月壬午,月入毕口中。”

刘昭注 卷 101 古今注曰:“己酉,荧惑入太微。”

刘昭注 卷 101 古今注曰:“十二月丁卯,月犯轩辕大星。”

刘昭注 卷 101 郗萌占曰:“彗星出而中营室,天下乱,易政,以五色占之吉凶。”

刘昭注 卷 101 河图曰:“彗星出贯奎,库兵悉出,祸在强侯、外夷,胡应逆首谋也。”

刘昭注 卷 101 古今注曰:“五月庚寅,太白昼见。十一月甲午,太白昼见。”

刘昭注 卷 101 古今注曰:“元年二月壬午,岁星在太微中。八月癸丑,月犯南斗,入魁中。”

刘昭注 卷 101 古今注曰:“丙辰,月入斗中。”

刘昭注 卷 101 古今注曰:“建康元年九月己亥,太白昼见。”韩扬占曰:“天下有丧。一曰有白衣之会。”

刘昭注 卷 101 古今注曰:“〔二〕月丁丑,月入南斗。”

校勘记 卷 101 三二二九页 六行 闰九月辛未 按:此注系永平元年下,查永平元年无闰,是年九月乙卯朔,有辛未,“闰”字当衍。

校勘记 卷 101 三二二九页 七行 (阳)〔赐〕爵禄事 卢校谓“阳”疑“赐”字之讹。按:今辑本开元占经作“赐”。今据改。

校勘记 卷 101 三二二九页 八行 (百)〔见〕三十五日去 按:校补引钱大昭说,谓本纪章怀注引伏侯古今注作“彗长三尺许,见三十五日乃去”。此“百”字疑当作“见”。今据改。

校勘记 卷 101 三二三0页一三行 其十二月楚王英与颜忠等造作妖〔书〕谋反 据卢校补。按:集解引洪亮吉说,谓“十二月”宜作“十一月”。

校勘记 卷 101 三二三一页 九行 后北匈奴寇〔边〕入云中至(咸)〔渔〕阳 据卢校补改。按:卢云“寇”下当有“边”字。“咸”当作“渔”,何焯以南匈奴传校改。

校勘记 卷 101 三二三二页 一行 是时蛮夷陈纵等及哀牢王类〔牢〕反 按:南蛮传“陈纵”作“陈从”。又按:西南夷传“类”下有“牢”字,今据补。

校勘记 卷 101 三二三二页 二行 攻(蕉)〔嶲〕唐城 殿本考证齐召南谓按文当作“嶲唐城”,嶲唐,永昌郡属县也。又集解引惠栋说,谓“焦”西南夷传作“嶲”,当从传。今据改。

校勘记 卷 101 三二三二页 二行 安夷长宋延 按:西南夷传“宋延”作“宗延”。

校勘记 卷 101 三二三二页 五行 二(月)〔年〕九(日)〔月〕 殿本考证李良裘谓案书日例惟甲子,此兼言“九日”,讹也。上书“八月庚寅彗星出天市”,此不应更纪二月事。且上书“元年正月丁巳”,则二月九日安得为甲寅乎?下云“十二月戊寅彗星出”,考章帝纪在建初二年,此“二月九日”

校勘记 卷 101 乃“二年九月”之讹也。又集解引洪亮吉说略同。今据改。

校勘记 卷 101 三二三二页 八行 甲申金入斗魁 按:建初二年九月乙未朔,无甲申,注有讹。

校勘记 卷 101 三二三二页 九行 五年二月戊辰 按:建初五年二月庚辰朔,无戊辰,注有讹。

校勘记 卷 101 三二三二页 九行 五月戊寅 按:汲本、殿本“五月”作“三月”。

校勘记 卷 101 三二三二页一二行 元和(元)〔二〕年四月丁巳 据卢校改。按:章帝崩于章和二年,下云“后四年章帝崩”,自元和二年至章和二年,相距恰四年也。

校勘记 卷 101 三二三三页 二行 壬戌有流星起天将军 按:永平元年三月丁亥朔,无壬戌,志文有讹。

校勘记 卷 101 三二三三页 四行 并进兵临私渠北鞮海 按:“北”当依范书窦宪传作“比”。

校勘记 卷 101 三二三三页 七行 癸亥镇在参 按:注系永元元年正月之后,查是年正月戊子朔,无癸亥,注有讹。

校勘记 卷 101 三二三三页一四行 四月丙辰 按:永元二年四月辛巳朔,无丙辰,志文有讹。

校勘记 卷 101 三二三四页 四行 有兵兵罢〔无兵〕兵起 卢校谓“兵起”上脱“无兵”二字,通考有。今据补。

校勘记 卷 101 三二三四页 七行 丁丑火在氐东南星东南 按:注系于永元二年四月之后,查是年四月辛巳朔,无丁丑,注有讹。

校勘记 卷 101 三二三四页一0行 宪女弟婿郭举为侍中射声校尉 按:窦宪传作“宪女婿”,通鉴同,此云“宪女弟婿”,未详孰是。

校勘记 卷 101 三二三四页一一行 至四年六月丙(寅)〔辰〕发觉 集解引洪亮吉说,谓案和帝纪云庚申幸北宫,诏收捕宪党,则此志“丙寅”应作“丙辰”为是。又案下五行志,丙辰地震,后五日诏收宪,丙辰至庚申正五日。今据改。

校勘记 卷 101 三二三四页一四行 色白言(义)〔丧〕 据汲本、殿本改。

校勘记 卷 101 三二三五页 三行 七月水大漂杀人民伤五谷许侯马光有罪自杀 按:校补谓案本书和纪,永元六年七月有旱无水,五行志亦不载是年七月水。又马光自杀,纪属二月,亦不在七月。

校勘记 卷 101 三二三五页 四行 与度辽将军朱征 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和帝纪、匈奴传俱作“朱徽”。

校勘记 卷 101 三二三五页一三行 十一月甲戌 按:永元七年十一月戊寅朔,无甲戌,志文有讹。

校勘记 卷 101 三二三五页一四行 十二月己卯 按:永元七年十二月戊申朔,无己卯。下云丙辰,则“己卯”乃“乙卯”之讹。

校勘记 卷 101 三二三六页 一行 乐成王宗 按:校补引钱大昭说,谓“宗”传作“崇”。

校勘记 卷 101 三二三六页 二行 辽东鲜卑〔反〕太守祭参不追虏征下狱诛 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参考鲜卑传,当作“鲜卑寇肥如,辽东太守祭参不追虏,征下狱诛”。按:校补谓此“卑”下脱“反”字耳。辽东鲜卑者,鲜卑之种别。本书鲜卑传载参沮败事,亦原作“辽东鲜卑”。上已言辽东,则“太守”上自不必更出“辽东”字,史例然也。今依校补补“反”字。

校勘记 卷 101 三二三六页 七行 司其出日而数之 按:校补谓司读为伺。又按:汲本“日”作“入”。

校勘记 卷 101 三二三六页一四行 白狼楼薄种王 按:集解引惠栋说,谓“楼”和纪作“𫎌”。

校勘记 卷 101 三二三七页 六行 二月十日丁酉 按:“十日”二字当衍。既书丁酉,不当更书某日,且永元十四年二月壬申朔,丁酉为二十六日,非十日也。

校勘记 卷 101 三二三七页 六行 十一月丁丑 按:永元十四年十一月戊戌朔,无丁丑,注有讹。

校勘记 卷 101 三二三七页一一行 元兴元年十〔二〕月(二日)和帝崩 据集解引钱大昕、洪亮吉说改。

校勘记 卷 101 三二三七页一四行 元兴元年二月庚辰 按:是月乙酉朔,无庚辰,志文有讹。

校勘记 卷 101 三二三七页一五行 闰月辛亥 按:元兴元年闰九月辛巳朔,无辛亥,志文有讹。

校勘记 卷 101 三二三八页 九行 与王尊叔元茂等谋 按:汲本“王尊”作“王遵”。

校勘记 卷 101 三二三八页一0行 劫刺尚书 按:“刺”疑“敕”之讹。

校勘记 卷 101 三二三九页 五行 四月乙亥 按:注系永初二年下,查永初二年四月丙申朔,无乙亥,注有讹。

校勘记 卷 101 三二三九页 五行 八月己亥 按:是年八月甲子朔,无己亥,注有讹。

校勘记 卷 101 三二三九页 八行 沛王(牙)〔正〕薨 集解引惠栋说,谓“牙”当作“正”,传写误也。今据改。按:沛王正,沛献王辅之孙,谥节。

校勘记 卷 101 三二三九页一一行 五月丙寅 按:注系永初三年下,查永初三年五月庚寅朔,无丙寅,注有讹。

校勘记 卷 101 三二三九页一一行 国多任刑也 按:汲本、殿本“任”作“淫”。

校勘记 卷 101 三二三九页一五行 四年六月甲子 按:汲本、殿本作“丙子”。

校勘记 卷 101 三二三九页一六行 后太尉〔张禹司空〕张敏〔皆〕免官 据卢校依御览八七五补。

校勘记 卷 101 三二四0页 三行 臣昭以占为明〔堂〕岂任尚所能感也 据卢校补。按:殿本有“堂”字,脱“岂”字。

校勘记 卷 101 三二四0页 八行 六月丙申至戊戌 按:元初四年六月癸卯朔,无丙申、戊戌,志文有讹。

校勘记 卷 101 三二四0页一一行 自永初五年到永宁十年之中 按:“十”原讹“七”,迳改正。

校勘记 卷 101 三二四一页 三行 黄帝占曰火攻 按:卢校谓“火攻”通考作“大败”。

校勘记 卷 101 三二四二页 一行 太白犯昴毕为(近)〔边〕兵 据卢校改。

校勘记 卷 101 三二四二页 七行 遣司徒刘喜等 按:集解引惠栋说,谓“喜”范书作“熹”。

校勘记 卷 101 三二四二页一一行 元年四月丙午 按:延光元年四月乙亥朔,无丙午,注有讹。

校勘记 卷 101 三二四三页 九行 闰月乙酉 按:永建二年闰六月乙巳朔,无乙酉,志文有讹。

校勘记 卷 101 三二四三页一二行 使匈奴中郎〔将〕张国 据卢校补。

校勘记 卷 101 三二四三页一五行 丁巳月犯心 按:注系永建二年二月下,查永元二年二月丁丑朔,无丁巳,注有讹。

校勘记 卷 101 三二四四页 一行 三年二月癸未 按:永建三年二月辛丑朔,无癸未,注有讹。

校勘记 卷 101 三二四四页 九行 敦煌太守徐白 按:集解引惠栋说,谓西域传“白”作“由”。

校勘记 卷 101 三二四四页一0行 使乌桓亲汉都尉戎末瘣等出塞 按:集解引惠栋说,谓鲜卑传“末”作“朱”。

校勘记 卷 101 三二四四页一五行 二年四月壬寅 按:阳嘉二年四月辛未朔,无壬寅,注有讹。

校勘记 卷 101 三二四四页一五行 五月癸巳 按:阳嘉二年五月庚子朔,无癸巳,注有讹。

校勘记 卷 101 三二四四页一五行 十一月辛未 按:阳嘉二年十一月戊戌朔,无辛未,注有讹。

校勘记 卷 101 三二四四页一五行 十二月壬寅 按:阳嘉二年十二月丁卯朔,无壬寅,注有讹。

校勘记 卷 101 三二四五页 一行 四月乙卯 按:“四月乙卯” 不当置于“十二月辛未”之后,或“四月”上脱“四年”二字,然阳嘉三年四月乙丑朔,四年四月庚申朔,皆无乙卯,注显有讹。

校勘记 卷 101 三二四五页 一行 永和元年正月丁卯 按:汲本、殿本“正月”作“五月”。

校勘记 卷 101 三二四五页 二行 吴郡太守行丞事羊珍与越兵弟叶吏民吴铜等 按:顺帝纪作“吴郡丞羊珍”,“太守”字当衍。

校勘记 卷 101 三二四五页 四行 又〔九〕江贼蔡伯流等数百人攻广陵九江 集解引钱大昕说,谓顺帝纪作“九江贼”,此脱“九”字。今据补。按:卢文弨云文法不顺,纪云“攻郡界及广陵”,得之。

校勘记 卷 101 三二四五页 四行 杀〔江〕都长 据集解引钱大昕说补。按:顺帝纪有“江”字。

校勘记 卷 101 三二四五页 六行 九月壬午 按:注系于永和二年下,查永和二年九月丙午朔,无壬午,注有讹。

校勘记 卷 101 三二四五页一二行 (阳)〔杨〕定 据集解引钱大昕说改。

校勘记 卷 101 三二四五页一五行 击西羌于北地(谢)〔射〕姑山下 据顺帝纪及西羌传改。

校勘记 卷 101 三二四六页一二行 废为尉氏侯又徙为犍阳都乡侯薨 按:清河王蒜坐贬为尉氏侯,不得云废,文有讹。集解引洪颐烜说,谓桓帝纪、清河孝王传并云蒜坐贬为尉氏侯,徙桂阳,自杀。

校勘记 卷 101 三二四七页 六行 元年二月壬午 按:汉安元年二月庚戌朔,无壬午,注有讹。

校勘记 卷 101 三二四七页 七行 丙辰月入斗中 按:注系于汉安二年五月之后,查汉安二年五月癸酉朔,无丙辰,注有讹。

校勘记 卷 101 三二四七页一一行 (三)〔二〕月丁丑 据卢校依通鉴目录改。按:是年二月丁巳朔,有丁丑,三月丙戌朔,无丁丑。

刘昭注 卷 103 蜀志曰:“周字允南,巴西西充国人也。治尚书,兼通诸经及图纬。州郡辟请皆不应。耽古笃学,诵读典籍,欣然独笑,以忘寝食。蜀亡,魏征不至。”

刘昭注 卷 103 郑玄注尚书大传曰:“不宿,不宿禽也。角主天兵。周礼四时习兵,因以田猎。礼志曰:‘天子不合围,诸侯不掩群,过此则暴天物,为不宿禽。’角南有天库、将军、骑官。”汉书音义曰:“游田驰骋,不反宫室。”

刘昭注 卷 103 郑玄曰:“享,献也。礼志曰:‘天子诸侯,无事则岁三田:一为干豆,二为宾客,三为充君之庖。’周礼兽人,冬献狼,夏献麋,春秋献兽物,此献礼之大略也。”注五行称“郑玄曰”,皆出注大传也。汉书音义曰:“无献享之礼。”

刘昭注 卷 103 郑玄曰:“角为天门,房有三道,出入之象也。”

刘昭注 卷 103 郑玄曰:“房、心,农时之候也。季冬之月,命农师计耦耕事,是时房、心晨中。春秋传曰:‘辰为农祥,后稷之所经纬也。’”

刘昭注 卷 103 郑玄曰:“亢为朝廷,房、心为明堂,谋事出政之象。”

刘昭注 卷 103 郑玄曰:“君行此五者,为逆天东宫之政。东宫于地为木,木性或曲或直,人所用为器也。无故生不畅茂,多折槁,是为木不曲直。木、金、水、火、土谓之五材,春秋传曰:‘天生五材,民并用之。’其政逆则神怒,神怒则材失性,不为民用。其他变异皆属沴,沴亦神怒。凡神怒者,日、月、五星既见适于天矣。”洪范:“木曰曲直。”孔安国曰:“木可以揉曲直。”

刘昭注 卷 103 郑玄曰:“肃,敬也。君貌不恭,则是不能敬其事也。”洪范曰:“貌曰恭。”

刘昭注 卷 103 郑玄曰:“君臣不敬,则倨慢如狂。”方储对策曰:“君失制度,下不恭承,臣恣淫慢。”

刘昭注 卷 103 郑玄曰:“貌曰木,木主春,春气生;生气失则逾其节,故常雨也。”管子曰:“冬作土功,发地藏,则夏多暴雨,秋雨霖不止。”淮南子曰:“金不收则多淫雨。”

刘昭注 卷 103 孔安国曰:“丑陋。”

刘昭注 卷 103 郑玄曰:“服,貌之饰也。”

刘昭注 卷 103 郑玄曰:“龟虫之生于水而游于春者,属木。”

刘昭注 卷 103 郑玄曰:“鸡畜之有冠翼者也,属貌。”洪范传曰:“妖者,败胎也,少小之类,言其事之尚微也。至孽,则牙孽也,至乎祸则著矣。”

刘昭注 卷 103 郑玄曰:“疴,病也,貌气失之病也。”汉书音义曰:“若梁孝王之时,牛足反出背上也。此下欲伐上之祸。”

刘昭注 卷 103 郑玄曰:“青,木色也。眚生于此,祥自外来也。”

刘昭注 卷 103 郑玄曰:“沴,殄也。凡貌、言、视、听、思、心,一事失,则逆人之心,人心逆则怨,木、金、水、火、土气为之伤。伤则冲胜来乘殄之,于是神怒人怨,将为祸乱。故五行先见变异,以谴告人也。及妖、孽、祸、疴、眚、祥皆其气类,暴作非常,为时怪者也。各以物象为之占也。”

刘昭注 卷 103 段3 · 704 字 · 段3

刘昭注 卷 103 古今注曰:“光武建武六年九月,大雨连月,苗稼更生,鼠巢树上。十七年,雒阳暴雨,坏民庐舍,压杀人,伤害禾稼。”

刘昭注 卷 103 方储对策曰:“雨不时节,妄赏赐也。”

刘昭注 卷 103 案本传陈忠奏,以为王侯二千石为女使伯荣独拜车下,柄在臣妾。

刘昭注 卷 103 案公沙穆传,永寿元年霖雨,大水,三辅以东莫不湮没。

刘昭注 卷 103 案武死无兄弟,有兄子。

刘昭注 卷 103 梁冀别传曰:“冀妇女又有不聊生髻。”

刘昭注 卷 103 臣昭案:本传,寅诛左悺贬具瑗,虽克折奸首,群阉相蒙,京都未为正清。

刘昭注 卷 103 袁山松书曰:“光和四年,又于西园弄狗以配人也。”

刘昭注 卷 103 应劭曰:“灵帝数以车骑将军过拜孽臣内孽,又赠亡人,显号加于顽凶,印绶污于腐尸。昔辛有睹被发之祥,知其为戎,今假号云集,不亦宜乎!”

刘昭注 卷 103 女昏

刘昭注 卷 103 木垒

刘昭注 卷 103 木垒

刘昭注 卷 103 木垒

刘昭注 卷 103 袁山松〔书〕曰:“禅位于魏。”

刘昭注 卷 103 本传楷书无“前疑”之言也。

刘昭注 卷 103 袁山松〔书〕曰:“李傕等攻破长安城,害允等。”

刘昭注 卷 103 郑玄注曰:“参、伐为武府,攻战之象。”

刘昭注 卷 103 郑玄注曰:“轻之者,不重民命。春秋传曰:‘师出不正反,战不正胜也。’”

刘昭注 卷 103 郑玄注曰:“昴、毕闲为天街。甘氏经曰:‘天街保塞,孔涂道衢。’保塞,城郭之象也。月令曰:‘四鄙入保。’”

刘昭注 卷 103 郑玄曰:“毕主边兵。”

刘昭注 卷 103 郑玄注曰:“君行此四者,为逆天西宫之政。西宫于地为金,金性从刑,而革人所用为器者也,无故(治)〔冶〕之不销,或入火飞亡,或铸之裂形,是为不从革。其他变异,皆属沴也。”洪范曰:“从革作辛。”马融曰:“金之性,从〔火〕而更,可销铄也。”汉书音义曰:“言人君言不见从,则金铁亦不从人意。”

刘昭注 卷 103 郑玄曰:“乂,治也。君言不从,则是不能治其事也。”

刘昭注 卷 103 郑玄曰:“君臣不治,则僭差矣。”

刘昭注 卷 103 郑玄曰:“金主秋,秋气杀,杀气失,故常阳也。”春秋考异邮曰:“君行非是,则言不见从;言不见从,则下不治;下不治,则僭差过制度,奢侈骄泰。天子僭天,大夫僭人主,诸侯僭上,阳无以制。从心之喜,上忧下,则常阳从之。推设其迹,考之天意,则大旱不雨,而民庶大灾伤。”淮南子曰:“杀不辜则国赤地。”

刘昭注 卷 103 郑玄曰:“杀气失,故于人为忧。”

刘昭注 卷 103 郑玄曰:“诗之言志也。”

刘昭注 卷 103 郑玄曰:“蝝、螽、蜩、蝉之类,生于火而藏于秋者也,属金。”

刘昭注 卷 103 郑玄曰:“犬畜之以口吠守者,属言。”

刘昭注 卷 103 郑玄曰:“言气失之病。”

刘昭注 卷 103 古今注曰:“章帝建初五年,东海、鲁国、东平、山阳、济阴、陈留民讹言相惊有贼,捕至京师,民皆入城也。”

刘昭注 卷 103 古今注曰:“建武三年七月,雒阳大旱,帝至南郊求雨,即日雨。”

刘昭注 卷 103 春秋考异邮曰:“国大旱,冤狱结。旱者,阳气移,精不施,君上失制,奢淫僭差,气乱感天,则旱征见。”又云:“阴厌阳移,君淫民恶,阴精不舒,阳偏不施。”又云:“阳偏,民怨征也。在所以感之者,上奢则求多,求多则下竭,下竭则溃,君不仁。”管子曰:“春不收枯骨伐枯木而起去之,则夏旱。”方储对策曰:“百姓苦,士卒烦碎,责租税失中,暴师外营,经历三时,内有怨女,外有旷夫。王者熟惟其祥,揆合于天,图之事情,旱灾可除。夫旱者过日,天王无意于百姓,恩德不行,万民烦扰,故天应以无泽。”

刘昭注 卷 103 古今注曰:“建武六年六月,九年春,十二年五月,二十一年六月,明帝永平元年五月,八年冬,十一年八月,十五年八月,十八年三月,并旱。”

刘昭注 卷 103 古今注曰:“建初二年夏,雒阳旱。四年夏,元和元年春,并旱。”案:杨终传,建初元年大旱,谷贵,终以为广陵、楚、淮阳、济南之狱徙者数万人,吏民怨旷,上疏云久旱。孔丛曰:“建初元年大旱,天子忧之,侍御史孔子丰乃上疏曰:‘臣闻为不善而灾报,得其应也;为善而灾至,遭时运也。陛下即位日浅,视民如伤,而不幸耗旱,时运之会耳,非政教所致也。昔成汤遭旱,因自责,省畋散积,减御损食,而大有年。意者陛下未为成汤之事焉。’天子纳其言而从之,三日雨即降。转拜黄门郎,典东观事。”

刘昭注 卷 103 古今注曰:“永元二年,郡国十四旱。十五年,(丹)〔雒〕阳郡国二十二并旱,或伤稼。”

刘昭注 卷 103 古今注曰:“永初元年,郡国八旱,分遣议郎请雨。”案本纪二年五月,旱,皇太后幸雒阳寺,录囚徒,即日降雨。六月,京都及郡国四十大水。虽去旱得水,无救为灾。

刘昭注 卷 103 古今注曰:“三年,郡国八,四年、五年夏,并旱。”

刘昭注 卷 103 三年夏旱,时西羌寇乱,军屯相继,连十余年。

刘昭注 卷 103 古今注曰:“建光元年,郡国四旱。延光元年,郡国五并旱,伤稼。”

刘昭注 卷 103 臣昭案:本纪元年二月,京师旱。郎𫖮传:“人君恩泽不施于民,禄去公室,臣下专权所致也。”又周举传:“三年,河南、三辅大旱,五谷伤灾,天子亲自露坐德阳殿东厢请雨。”

刘昭注 卷 103 古今注曰:“本初元年二月,京师旱。”

刘昭注 卷 103 京房占曰:“人君无施泽惠利于下,则致旱也。不救,必蝗虫害谷;其救也,贳谪罚,行宽大,惠兆民,劳功吏,赐鳏寡,禀不足。”案陈蕃上疏:“宫女多聚不御,忧悲之感,以致水旱之困也。”

刘昭注 卷 103 蔡邕作伯夷叔齐碑曰“熹平五年,天下大旱,祷请名山,求获答应。时处士平阳苏腾,字玄成,梦陟首阳,有神马之使在道。明觉而思之,以其梦陟状上闻。天子开三府请雨使者,与郡县户曹掾吏登山升祠。手书要曰:‘君况我圣主以洪泽之福。’天寻兴云,即降甘雨”也。

刘昭注 卷 103 献帝起居注曰:“建安十九年夏四月,旱。”

刘昭注 卷 103 臣昭曰:志家此释岂未尽乎?往徒一死,何用百乘?其后验竟为灵帝作。此言一徒,似斥桓帝,帝贵任群阉,参委机政,左右前后莫非刑人,有同囚徒之长,故言寄一徒也。且又弟则废黜,身无嗣,魁然单独,非一而何?百乘车者,乃国之君。解犊后征,正膺斯数,继以班班,尤得以类焉。

刘昭注 卷 103 应劭释此句云:“征灵帝者,轮班拥节入河闲也。”

刘昭注 卷 103 一本作“妖女”。

刘昭注 卷 103 风俗通作“𫍢”。

刘昭注 卷 103 袁山松书曰,柳分权豪之党,为范滂所奏者。

刘昭注 卷 103 佟后亦为司隶。应劭曰,史佟,左官偷进者也。

刘昭注 卷 103 臣昭案:郡国志饶阳本属涿,后属安平。灵帝既是河闲王曾孙,谣言自是有征,无俟〔明〕河闲之县为验。

刘昭注 卷 103 英雄记曰:“京师谣歌咸言‘河腊丛进’,献帝腊日生也。风俗通曰:‘乌腊乌腊。’”案逆臣董卓滔天虐民,穷凶极恶,关东举兵欲共诛之,转相顾望,莫肯先进,处处停兵数十万,若乌腊虫,相随横取之矣。

刘昭注 卷 103 杨孚卓传曰:“卓改为董安。”

刘昭注 卷 103 风俗通曰:“卓以董逃之歌主为己发,大禁绝之,死者千数。”灵帝之末,礼乐崩坏,赏刑失中,毁誉无验,竞饰伪服,以荡典制,远近翕然,咸名后生放声者为时人。有识者窃言:旧曰世人,次曰俗人,今更曰时人,此天促其期也。其闲无几,天下大坏也。

刘昭注 卷 103 献帝初童谣曰:“燕南垂,赵北际,中央不合大如砺,唯有此中可避世。”公孙瓒以为易地当之,遂徙镇焉,乃修城积谷,以待天下之变。建安三年,袁绍攻瓒,瓒大败,缢其姊妹妻子,引火自焚,绍兵趣登台斩之。初,瓒破黄巾,杀刘虞,乘胜南下,侵据齐地。雄威大振,而不能开廓远图,欲以坚城观时,坐听围戮,斯亦自易地而去世也。

刘昭注 卷 103 干窦搜神记曰:“是时华容有女子忽啼呼云:‘〔荆州将〕有大丧!’言语过差,县以为妖言,系狱百余日,忽于狱中哭曰:‘刘荆州今日死。’华容去州数〔百里〕,即遣马吏验视,〔而刘〕表果死。县乃出之。续又歌吟曰:‘不意李立为贵人。’后无几,曹公平荆州,以涿郡李立,字建贤,为荆州刺史。”

刘昭注 卷 103 东观书曰:“中山相朱遂到官,不出奉祠北岳。诏曰:‘灾暴缘类,符验不虚,政失厥中,狼灾为应,至乃残食孩幼,朝廷愍悼,思惟咎征,博访其故。山岳尊灵,国所望秩,而遂比不奉祠,怠慢废典,不务恳恻,淫刑放滥,害加孕妇,毒流未生,感和致灾。其详思改救,追复所失。有不遵宪,举正以闻。’”

刘昭注 卷 103 袁山松书曰:“光和三年正月,虎见平乐观,又见宪陵上,啮卫士。蔡邕封事曰:‘政有苛暴,则虎狼食人。’”

校勘记 卷 103 三二六六页一四行 方储对策 校补谓方储对策盖本储所箸书名,因对策而论次成编者,非皆临时条对之辞也。按:校补说是,今加书名号。

校勘记 卷 103 三二六七页一二行 隅中至日跌为日之中 按:殿本“跌”作“昳”。校补谓案周礼司市疏“昳者,差昳之言也”。左氏昭五年传疏“日昳谓蹉跌而下也”。是差昳即是蹉跌,昳跌固通作矣。

校勘记 卷 103 三二六八页 三行 明主知其然 按:“主”原讹“王”,下“则王道备也”之“王”字原讹“主”,并迳改正。

校勘记 卷 103 三二六八页一一行 荆遂坐复谋反自杀也 按:“复”原讹“后”,迳据汲本、殿本改正。

校勘记 卷 103 三二六九页 四行 苗稼更生 按:“苗”原讹“昔”,迳改正。

校勘记 卷 103 三二六九页 六行 安帝元(年)〔初〕四年秋郡国十淫雨伤稼 校补谓“元年”乃“元初”之讹,各本皆失正。盖讹沿上和帝永元十年、十三年、十四年、十五年迭举之例,不觉其讹。然自孝武建元以下,史无书元不著年号者。况安帝屡改元,不书年号,何以辨之?且据本书安纪,亦惟元初四年秋七月京师及郡国十雨水,而由元初元年秋上溯永初元年秋,皆无此异,是其为讹亦显而易见也。今据改。

校勘记 卷 103 三二七〇页 八行 共诬(曰)〔白〕勃海王悝谋反 据汲本改。

校勘记 卷 103 三二七〇页一二行 皆帻而衣妇人衣绣拥𩭪 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光武纪作“绣镼”。又引惠栋说,谓“𩭪依续汉书当作“䘿”。

校勘记 卷 103 三二七一页 八行 乃拜故司徒韩寅为司隶校尉 按:殿本考证谓“寅”当作“演”。

校勘记 卷 103 三二七二页 六行 四牡彭彭 按:校补引柳从辰说,谓今毛诗大明卒章作“驷𫘪彭彭”。

校勘记 卷 103 三二七三页一〇行 袁山松〔书〕曰  据汲本补。

校勘记 卷 103 三二七三页一三行 后父禁为(平)阳〔平〕侯 据集解引钱大昕说改。

校勘记 卷 103 三二七四页 四行 视之得玉钩玦各一 按:集解引惠栋说,谓“视”东观记作“掘”。

校勘记 卷 103 三二七四页 五行 〔玦〕周五寸四分 据东观记及宋书符瑞志补。

校勘记 卷 103 三二七四页一二行 灵帝光和元年南宫平城门内屋武库屋及外东垣屋前后顿坏 按:集解引惠栋说,谓灵帝纪以为熹平六年二月事。

校勘记 卷 103 三二七五页 五行 南北三十余闲 按:集解引洪亮吉说,谓案灵帝纪注引此志又云“四十余闲”,未知谁误。

校勘记 卷 103 三二七五页 七行 献帝初平二年三月长安宣平城门外屋无故自坏 按:校补谓本书献纪书长安宣平城门外屋自坏事在初平四年三月。

校勘记 卷 103 三二七五页 九行 袁山松〔书〕曰 据汲本补。

校勘记 卷 103 三二七五页一四行 厥罚恒阳 按:殿本“阳”作“旸”。

校勘记 卷 103 三二七六页 七行 金性从刑 按:今尚书大传引郑注“刑”作“形”。

校勘记 卷 103 三二七六页 七行 无故(治)〔冶〕之不销 据汲本改。

校勘记 卷 103 三二七六页 八行 从(人)〔火〕而更 据集解引惠栋说改。

校勘记 卷 103 三二七六页一二行 故常阳也 按:殿本“阳”作“旸”。下“则常阳从之”,同。

校勘记 卷 103 三二七七页 四行 今专(王)〔主〕事 据汲本、殿本改。

校勘记 卷 103 三二七七页一四行 王者熟惟其祥 按:汲本、殿本“惟”作“推”。

校勘记 卷 103 三二七八页 六行 上疏云久旱 按:此下有脱文。

校勘记 卷 103 三二七八页 六行 侍御史孔子丰 汲本、殿本“孔子丰”作“孔丰”。按:孔丰字子丰,太常孔臧之后也。

校勘记 卷 103 三二七八页一〇行 (牧)〔收〕令下狱抵罪 据汲本、殿本改。

校勘记 卷 103 三二七八页一二行 (丹)〔雒〕阳郡国二十二并旱 校补谓案古今注京师皆称雒阳,此“丹阳”乃“雒阳”之讹,各本皆未正。今据改。

校勘记 卷 103 三二七八页一三行 安帝永初六年夏旱 按:此“安帝”二字原误作注文,与下注“古今注曰”云云六十字并杂入上条注文下,今据校补说移正。

校勘记 卷 103 三二七八页一六行 三年郡国八 按:殿本“八”下有“旱”字。

校勘记 卷 103 三二七九页 四行 三年夏旱 按:校补谓刘昭补注之例,非引他书,则云“臣昭案”,亦有省言“案”者。若既不引书,又不言案,则明是转写脱误。“三年夏旱”上当有“臣昭案本纪”五字。

校勘记 卷 103 三二七九页一二行 冲帝永(嘉)〔熹〕元年夏旱 集解引何焯说,谓“嘉”当作“熹”。今据改。

校勘记 卷 103 三二七九页一二行 太尉李固劝太后(及)兄梁冀立嗣帝 校补谓“太后及兄”不成文,且固时不能亲言于太后,固传亦无固亲劝太后立长君事,当作“太后兄”,去“及”字。今据删。

校勘记 卷 103 三二八〇页 六行 平阳苏腾 按:集解引惠栋说,谓案水经注,苏腾河南平县人,非平阳也。蔡邕集作“平原”,尤误。

校勘记 卷 103 三二八一页 八行 固是日幽毙于狱 按:张森楷校勘记谓案本纪,固以本初元年免官,建和元年下狱死,而云“是日”,非也。

校勘记 卷 103 三二八二页 六行 慊慊常苦不足 按:汲本、殿本“苦”作“若”。

校勘记 卷 103 三二八三页 五行 河内牢川诣阙上书 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牢川”党锢传作“牢修”。

校勘记 卷 103 三二八三页 七行 嚼复嚼者京都饮酒相强之辞也 按:王先谦谓既云饮酒相强之词,则“嚼”当为“釂”,言饮酒尽也。此自汉世俗传,以双声致误。其正字须知,否则不可通矣。

校勘记 卷 103 三二八四页 一行 朝廷(必)〔少〕长思其功效 据汲本、殿本改。

校勘记 卷 103 三二八四页 三行 无俟〔明〕河闲之县为验 据汲本、殿本补。按:“河”原讹“何”,迳改正。

校勘记 卷 103 三二八五页 八行 及刘表为牧〔民〕又丰乐 据集解引惠栋说补。

校勘记 卷 103 三二八五页 八行 至此逮八九年 集解引惠栋说,谓“此”字衍,“逮”为“建”之讹,脱“安”字。张森楷校勘记谓案八安字形不近,且是释上“八九年”文,“八”字不当去,疑“八”上有“安”字,误夺。按:如惠说,当作“至建安九年”;如张说,当作“至建安八九年”。张说较长。

校勘记 卷 103 三二八五页一〇行 〔荆州将〕有大丧 据集解引惠栋说补。

校勘记 卷 103 三二八五页一一行 华容去州数(日)〔百里〕 据集解引惠栋说改。

校勘记 卷 103 三二八五页一一行 〔而刘〕表果死 据集解引惠栋说补。

校勘记 卷 103 三二八五页一四行 去之深山〔以〕全身 据集解引惠栋说补。

校勘记 卷 103 三二八五页一四行 厥(灾)〔妖〕狼食人 据集解引惠栋说改。

刘昭注 卷 104 郑玄注尚书大传曰:“东井主法令也。”

刘昭注 卷 104 郑玄曰:“功臣制法律者也。或曰,喙主尚食、七星主衣裳,张为食厨,翼主天倡。经曰:‘帝曰:臣作朕股肱耳目,予欲左右有民,汝翼。予欲观古人之象,日、月、星辰、山、龙、华虫,作缋宗彝,藻、火、粉、米、黼、黻、𫄨绣,以五采章施于五色作服,汝明。予欲闻六律、五声、八音,在治忽,以出纳五言,汝听。’是则食与服乐,臣之所用为大功也。七星北有酒旗,南有天厨,翼南有器府。”

刘昭注 卷 104 郑玄曰:“五行火生土,天文以参继东井,四时以秋代夏,杀太子之象也。春秋传曰:‘夫千乘之主,将废正而立不正,必杀正也。’”

刘昭注 卷 104 郑玄曰:“轩辕为后妃,属南宫。其大星女主之位。女御在前,妾为妻之象也。”

刘昭注 卷 104 郑玄曰:“君行此四者,为逆天南宫之政。南宫于地为火,火性炎上,然行人所用烹饪者也,无故因见作热,燔炽为害,是为火不炎上。其他变异,皆属沴。”春秋考异邮曰:“火者,阳之精也。人合天气五行阴阳,极阴反阳,极阳生阴,故应人行以灾不祥,在所以感之,萌应转旋,从逆殊心也。”

刘昭注 卷 104 郑玄曰:“视,了也。君视不明,则是不能了其事也。”洪范曰:“视曰明。”

刘昭注 卷 104 谶曰:“君舒怠,臣下有倦,白黑不别,贤不肖并,不能忧民急,气为之舒缓,草不摇。”郑玄曰:“君臣不了则舒缓矣。”

刘昭注 卷 104 郑玄曰:“视曰火,火主夏。夏气长,长气失,故常燠。”

刘昭注 卷 104 郑玄曰:“长气失,故于人为疾。”

刘昭注 卷 104 郑玄曰:“草,视之物可见者,莫众于草。”

刘昭注 卷 104 郑玄曰:“蚕螟虫之类。虫之生于火而藏于秋者也。”

刘昭注 卷 104 郑玄曰:“羊畜之远视者也,属视。”

刘昭注 卷 104 古今注曰:“建武六年十二月,雒阳市火。二十四年正月戊子,雷雨霹雳,火灾高庙北门。明帝永平元年六月己亥,桂阳见火飞来,烧城寺。章帝建初元年十二月,北宫火烧寿安殿,延及右掖门。元和三年六月丙午,雷雨,火烧北宫朱爵西阙。”

刘昭注 卷 104 古今注曰:“永初元年十二月,河南郡县火,烧杀百五人。二年,河南郡县又失火,烧五百八十四人。”

刘昭注 卷 104 东观书曰:“烧兵物百〔二〕十五种,直千万以上。”

刘昭注 卷 104 古今注曰:“二年五月戊辰,守宫失火,烧宫藏财物尽。四年,河南郡县失火,烧人六畜。”

刘昭注 卷 104 古今注曰:“十二月,河南郡国火烧庐舍,杀人”也。

刘昭注 卷 104 臣昭案杨厚传是灾。

刘昭注 卷 104 古今注曰:“六年十二月,雒阳酒市失火,烧肆,杀人。”

刘昭注 卷 104 东观书曰:“其九十家不自存,诏赐钱廪谷。”古今注曰:“火或从室屋闲物中,不知所从起,数月乃止。十二月,雒阳失火。”

刘昭注 卷 104 袁山松书曰:“是时连月有火灾,诸〔宫〕寺或一日再三发。又夜有讹言,击鼓相惊。陈蕃、刘〔矩、刘〕茂上疏谏曰:‘古之火皆君弱臣强,极阴之变也。前始春而狱刑惨,故火不炎上。前入春节连寒,木冰,暴风折树,又八九州郡并言陨霜杀菽。春秋晋执季孙行父,木为之冰。夫气弘则景星见,化错则五星开,日月蚀。灾为已然,异为方来,恐卒有变,必于三朝,唯善政可以已之。愿察臣前言,不弃愚忠,则元元幸甚。’书奏不省。”

刘昭注 卷 104 袁山松书曰:“是时宦竖专朝,钩党事起,上寻无嗣,陈蕃、窦武为曹节等所害,天下无复纪纲。”

刘昭注 卷 104 陈蕃谏云:“楚女悲而西宫灾,不御宫女,怨之所致也。”

刘昭注 卷 104 南宫中门。

刘昭注 卷 104 段24 · 582 字 · 段24

刘昭注 卷 104 臣昭案:刘焉传,兴平元年,天火烧其城府辎重,延及民家,馆邑无余也。

刘昭注 卷 104 越绝范蠡曰:“春燠而不生者,王者德不完也。夏寒而不长者,臣下不奉主令也。秋暑而复荣者,百官刑不断也。冬温而泄者,发府库赏无功也。此四者,邦之禁也。”管子曰:“臣乘君威,则阴侵阳,盛夏雪降,冬不冰也。”

刘昭注 卷 104 古今注曰:“和帝永元七年三月,江夏县民舍柱生两枝,其一长尺五寸,分为八枝,其一长尺六寸,分为五枝,皆青也。”

刘昭注 卷 104 臣昭以木生人状,下人将起,京房之占虽以证验,貌类胡人,犹未辨了。董卓之乱,实拥胡兵,傕、汜之时,充斥尤甚,遂窥闲宫嫔,剽虐百姓。鲜卑之徒,践藉畿封,胡之害深,亦已毒矣。

刘昭注 卷 104 臣昭曰:“槐是三公之象,贵之也。灵帝授位,不以德进,贪愚是升,清贤斯黜,槐之倒植,岂以斯乎?”

刘昭注 卷 104 风俗通曰:“西及城皇阳武城郭路边。”

刘昭注 卷 104 风俗通曰:“亦作人状,操持兵弩,万万备具,非但仿佛,类良熟然也。”

刘昭注 卷 104 应劭曰:“关东义兵先起于宋、卫之郊,东郡太守桥瑁负众怙乱,陵蔑同盟,忿嫉同类,以殒厥命。陈留、济阴迎助,谓为离德,弃好即戎,吏民歼之。草妖之兴,岂不或信!”

刘昭注 卷 104 魏志曰:“建安二十五年正月,曹公在雒阳,起建始殿,伐濯龙树而血出。又掘徙梨,根伤而血出。曹公恶之,遂寝疾,是月薨。”

刘昭注 卷 104 臣昭曰:桑重生椹,诚是木异,必在济民,安知非瑞乎?时苍生死败,周、秦歼尽,饿魂馁鬼,不可胜言,食此重椹,大拯危命,虽连理附枝,亦不能及。若以为怪,则建武野谷旅生,麻菽尤盛,复是草妖邪?

刘昭注 卷 104 臣昭曰:已论之于敞传。

刘昭注 卷 104 协图征曰:“似凤有四,并为妖:一曰鹔鹴,鸠喙,圆目,身义戴信婴礼膺仁负智,至则旱役之感也;二曰发明,乌喙,大颈,大翼,大胫,身仁戴智婴义膺信负礼,至则丧之感也;三曰焦明,长喙,疏翼,圆尾,身义戴信婴仁膺智负礼,至则水之感也;四曰幽昌,兑目,小头,大身,细足,胫若鳞叶,身智戴信负礼膺仁,至则旱之感也。”国语曰:“周之兴也,𬸚𬸦鸣岐。”说文曰:“五方神鸟:东方曰发明,南方曰焦明,西方曰鹔鹴,北方曰幽昌,中央曰凤皇。”

刘昭注 卷 104 臣昭案:魏朗对策,桓帝时雉入太常、宗正府。朗说见本传注。

刘昭注 卷 104 古今注曰:“建武九年,六郡八县鼠食稼。”张璠纪曰:“初平元年三月,献帝初入未央宫,翟雉飞入未央宫,获之。”献帝春秋曰:“建安七年,五色大鸟集魏郡,众鸟数千随之。”魏志曰:“二十三年,秃鹙集邺宫文昌殿后池。”

刘昭注 卷 104 说文曰:“肋,胁骨也。”

校勘记 卷 104 三二九一页 五行 厥咎舒 按:集解引惠栋说,谓“舒”一作“荼”。

校勘记 卷 104 三二九三页一一行 汉阳(河)〔阿〕阳城中失火 据集解引钱大昕说改。

校勘记 卷 104 三二九三页一三行 司空周章等心不(掩)〔厌〕服 据汲本、殿本改。

校勘记 卷 104 三二九四页 五行 烧兵物百(一)〔二〕十五种 据汲本、殿本改,与聚珍版东观记合。

校勘记 卷 104 三二九四页一五行 永和元年十月丁未 按:校补谓纪作“丁亥”。

校勘记 卷 104 三二九五页一三行 先是亳后因贱人得幸 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桓帝邓皇后初冒姓梁氏,帝恶梁氏,改姓为薄。而李云传云“立掖庭民女亳氏为皇后”,此志亦云“亳后”,盖古文亳与薄通。

校勘记 卷 104 三二九五页一三行 爱宠隆崇 按:校补谓案文“爱”当作“爵”。

校勘记 卷 104 三二九六页 六行 诸(官)〔宫〕寺或一日再三发 据汲本、殿本改。

校勘记 卷 104 三二九六页 六行 陈蕃刘(智)〔矩刘〕茂上疏谏 按:时无刘智茂其人。集解引惠栋说,谓当是刘矩、刘茂。矩为司徒,茂为司空,陈蕃时为太尉也。今据改。

校勘记 卷 104 三二九六页一五行 永乐太后宫署火 按:校补谓本书灵纪“火”作“灾”,章怀注引志亦作“灾”,疑此作“火”误。

校勘记 卷 104 三二九七页 一行 中平二年二月己酉南宫云台灾庚戌乐(城)〔成〕门灾 按:本书灵纪书“二月己酉,南宫大灾”。章怀注引志云“时烧灵台殿、乐成殿”。何焯以为此“云台”似当为“灵台”。惠栋谓御览八百三十三卷正作“灵台”。校补则谓灵台在北郊,与南宫云台无涉,纪注引续志文有误,御览文字转钞多谬,更不足证。惟“乐城”之“城”,应从章怀注作“成”。志注既明言南宫中门,而纪注以为乐成殿,盖门系于殿,以殿言,则知是宫中之门,非城门,或纪注“殿”下原有“门”字,转写脱去耳。今据改。

校勘记 卷 104 三二九七页 一行 延及北阙〔度〕道西烧嘉德和欢殿 集解引惠栋说,谓“阙”下御览有“度”字。按:灵纪章怀注引亦有“度”字,今据补。

校勘记 卷 104 三二九八页一一行 (一)〔八〕瓜同蒂 集解引惠栋说,谓符瑞志云“东平陵有瓜异处共生,八瓜同蒂”。“一”当作“八”。今据改。

校勘记 卷 104 三二九九页一一行 皇后兄何进异父兄朱苗皆为将军 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案灵帝纪及何后纪皆称何苗,苗本姓朱,惟见于此。此称异父兄,而前卷称同母弟,亦小异。

校勘记 卷 104 三三00页 二行 又掘徙梨 按:“徙”原讹“徒”,迳改正。

校勘记 卷 104 三三00页一二行 (尔)〔是〕其验也 据汲本、殿本改。

校勘记 卷 104 三三0一页 二行 大翼 原作“翼大”,迳据汲本、殿本乙正。

校勘记 卷 104 三三0一页一四行 后禄而尊厚者无余矣 按:校补谓据下文,“后”当作“怀”。

刘昭注 卷 105 郑玄注曰:“虚、危为宗庙。”

刘昭注 卷 105 郑玄曰:“牵牛主祭祀之牲。”

刘昭注 卷 105 郑玄曰:“月在星纪,周以为正,月在玄枵,殷以为正,皆不得四时之正,逆天时之象也。春秋定十五年‘夏五月辛(卯)〔亥〕郊’,讥运卜三正,以至失时,是其类也。”

刘昭注 卷 105 郑玄曰:“君行此四者,为逆天北宫之政也。北宫于地为水。水性浸润下流,人所用灌溉者也。无故源流竭绝,川泽以涸,是为不润下。其他变异皆属沴。”

刘昭注 卷 105 太公六韬曰:“人主好破坏名山,壅塞大川,决通名水,则岁多大水,五谷不成也。”

刘昭注 卷 105 郑玄曰:“君听不聪,则是不能谋其事也。”洪范曰:“聪作谋。”孔安国曰:“所谋必成当。”马融曰:“上聪则下进其谋。”

刘昭注 卷 105 郑玄曰:“君臣不谋则急矣。”易传曰:“诛罚绝理,不云下也;颛事有知,不云谋也。”

刘昭注 卷 105 郑玄曰:“听曰水,水主冬,冬气藏,藏气失,故常寒。”

刘昭注 卷 105 郑玄曰:“藏气失,故于人为贫。”

刘昭注 卷 105 郑玄曰:“鼓听之应也。”

刘昭注 卷 105 郑玄曰:“鱼,虫之生水而游于水者也。”

刘昭注 卷 105 郑玄曰:“豕,畜之居闲卫而听者也,属听。”

刘昭注 卷 105 郑玄曰:“听气失之病。”

刘昭注 卷 105 段1 · 1224 字 · 段1

刘昭注 卷 105 谷梁传曰:“高下有水灾曰大水。”

刘昭注 卷 105 春秋考异邮曰“阴监臣逆,民悲情发,则水出河决”也。

刘昭注 卷 105 东观书曰:“十年五月丁巳,京师大雨,南山水流出至东郊,坏民庐舍。”

刘昭注 卷 105 广州先贤传曰:“和帝时策问阴阳不和,或水或旱,方正郁林布衣养奋,字叔高,对曰:‘天有阴阳,阴阳有四时,四时有政令。春夏则予惠布施宽仁,秋冬则刚猛盛威行刑。赏罚杀生各应其时,则阴阳和,四时调,风雨时,五谷升。今则不然,长吏多不奉行时令,为政举事干逆天气,上不恤下,下不忠上,百姓困乏而不恤哀,众怨郁积,故阴阳不和,风雨不时,灾害缘类。水者阴盛,小人居位,依公营私,谗言诵上。雨漫溢者,五谷有不升而赋税不为减,百姓虚竭,家有愁心也。’”

刘昭注 卷 105 臣昭案:本纪是年九月,六州大水。袁山松书曰:“六州河、济、渭、雒、洧水盛长,泛溢伤秋稼。”

刘昭注 卷 105 谢沈书曰:“死者以千数。”

刘昭注 卷 105 臣昭案:本纪京师及郡国四十〔大〕水。周嘉传是夏旱,嘉收葬客死骸骨,应时澍雨,岁乃丰稔,则水不为灾也。

刘昭注 卷 105 臣昭案:本纪京师及郡国四十一雨水。

刘昭注 卷 105 臣昭案:本纪云三郡。

刘昭注 卷 105 臣昭案:本纪郡国八。

刘昭注 卷 105 水变。占曰:“水化为血者,好任残贼,杀戮不辜,延及亲戚,水当为血。”

刘昭注 卷 105 古今注曰:“元初二年,颍川襄城〔流〕水化为血,〔不流〕。”京房占曰:“流水化为血,兵且起,以日辰占与其色。”博物记曰:“江河水赤。占曰,泣血道路,涉苏于何以处。”

刘昭注 卷 105 臣昭案:左雄传顺帝永建四年,司冀二州大水,伤禾稼。杨厚传永和元年夏,雒阳暴水,杀〔千〕余人。

刘昭注 卷 105 春秋汉含孳曰:“九卿阿党,挤排正直,骄奢僭害,则江河溃决。”方储对策曰:“民悲怨则阴类强,河决海澹,地动土涌。”

刘昭注 卷 105 臣昭案:朱穆传云“漂害数〔十〕万户”。京房占曰:“江河溢者,天有制度,地有里数,怀容水泽,浸溉万物。”今溢者,明在位者不胜任也,三公之祸不能容也,率执法者利刑罚,不用常法。

刘昭注 卷 105 梁冀别传曰:“冀之专政,天为见异,众灾并凑,蝗虫滋生,河水逆流,五星失次,太白经天,人民疾疫,出入六年,羌戎叛戾,盗贼略平〔民〕,皆冀所致。”敦煌实录张衡对策曰:“水者,五行之首,滞而逆流者,人君之恩不能下及而教逆也。”潜潭巴曰:“水逆者,反命也,宜修德以应之。”

刘昭注 卷 105 臣昭案:本纪又南阳大水。

刘昭注 卷 105 土累

刘昭注 卷 105 袁山松书曰是河东水暴出也。

刘昭注 卷 105 臣昭案:袁山松书曰“山阳、梁、沛、彭城、下邳、东海、琅邪”,则是七郡。

刘昭注 卷 105 袁山松书曰:“曹操专政。十七年七月,大水,洧水溢。”

刘昭注 卷 105 献帝起居注曰:“七月,大水,上亲避正殿;八月、以雨不止,且还殿。”

刘昭注 卷 105 袁山松书曰“明年禅位于魏”也。

刘昭注 卷 105 袁山松书曰:“是时群贼起,天下始乱。谶曰:‘寒者,小人暴虐,专权居位,无道有位,适罚无法,又杀无罪,其寒必暴杀。’”

刘昭注 卷 105 袁山松书曰:“时帝流迁失政。”养奋对策曰:“当温而寒,刑罚惨也。”

刘昭注 卷 105 春秋考异邮曰:“阴气之专精凝合生雹。雹之为言合也。以妾为妻,大尊重,九女之妃阙而不御,坐不离前,无由相去之心,同舆参驷,房衽之内,欢欣之乐,专政夫人,施而不博,阴精凝而见〔成〕。”易谶曰:“凡雹者,过由人君恶闻其过,抑贤不扬,内与邪人通,取财利,蔽贤,施之,并当雨不雨,故反雹下也。”

刘昭注 卷 105 古今注曰:“光武建武十年十月戊辰,乐浪、上谷雨雹,伤稼。十二年,河南平阳雨雹,大如杯,坏败吏民庐舍。十五年十二月乙卯,巨鹿雨雹,伤稼。永平三年八月,郡国十二雨雹,伤稼。十年,郡国十八或雨雹,蝗。”易纬曰:“夏雹者,治道烦苛,繇役急促,教令数变,无有常法。不救为兵,强臣逆谋,蝗虫伤谷。救之,举贤良,爵有功,务宽大,无诛罚,则灾除。”

刘昭注 卷 105 古今注曰:“乐安雹如杅,杀人。”京房占曰:“夏雨雹,天下兵大作。”

刘昭注 卷 105 臣昭案:尹敏传是岁河西大雨雹,如斗。安帝见孔季彦,问其故,对曰“此皆阴乘阳之征也。今贵臣擅权,母后党盛,陛下宜修圣德,虑此二者”也。

刘昭注 卷 105 古今注曰:“顺帝永建五年,郡国十二雨雹。六年,郡国十二雨雹,伤秋稼。”

刘昭注 卷 105 袁山松书曰:“雹杀人。前后雨雹,此最为大,时天下溃乱。”

刘昭注 卷 105 古今注曰:“光武建武七年,辽东冬雷,草木实。”

刘昭注 卷 105 臣昭案:天文志末已载石陨,未解此篇所以重记。石〔与〕雷陨俱者,九月雷未为异,桓帝亦有此陨,后不兼载,于是为〔常〕。古今注曰:“章帝建初四年五月戊寅,颍阴石从天坠,大如铁锧,色黑,始下时声如雷。”

刘昭注 卷 105 京房占曰:“天冬雷,地必震。”又曰:“教令扰。”又曰:“雷以十一月起黄钟,二月大声,八月阖藏。此以春夏杀无辜,不须冬刑致灾。蛰虫出行,不救之,则冬温风,以其来年疾病。其救也,恤幼孤,振不足,议狱刑,贳谪罚,灾则消矣。”古今注曰:“明帝永平七年十月丙子,越巂雷。”

刘昭注 卷 105 古今注曰:“顺帝永和四年四月戊午,雷震击高庙、世祖庙外槐树。”

刘昭注 卷 105 干宝曰:“论语摘辅像曰:‘山〔土〕崩,川闭塞,漂沦移,山鼓哭,闭衡夷,庶桀合,兵王作。’时天下尚乱,豪桀并争:曹操事二袁于河北;孙吴创基于江外;刘表阻乱众于襄阳,南招零、桂,北割汉川,又以黄祖为爪牙,而祖与孙氏为深雠,兵革岁交。十年,曹操破袁谭于南皮;十一年,走袁尚于辽东。十三年,吴禽黄祖。是岁,刘表死。曹操略荆州,逐刘备于当阳。十四年,吴破曹操于赤壁。是三雄者,卒共参分天下,成帝王之业,是所谓‘庶桀合,兵王作’者也。十六年,刘备入蜀,与吴再争荆州,于时战争四分五裂之地,荆州为剧,故山鸣之异作其域也。”

刘昭注 卷 105 京房易传曰:“海出巨鱼,邪人进,贤人疏。”臣昭谓此占符灵帝之世,巨鱼之出,于是为征,宁独二王之妖也!

刘昭注 卷 105 臣昭案:本纪光武建武六年诏称“往岁水旱蝗虫为灾。”古今注曰:“建武二十二年三月,京师、郡国十九蝗。二十三年,京师、郡国十八大蝗,旱,草木尽。二十八年三月,郡国八十蝗。二十九年四月,武威、酒泉、清河、京兆、魏郡、弘农蝗。三十年六月,郡国十二大蝗。三十一年,郡国大蝗。中元元年三月,郡国十六大蝗。永平四年十二月,酒泉大蝗,从塞外入。”谢承书曰:“永平十五年,蝗起泰山,弥行兖、豫。”谢沈书钟离意讥起北宫表云:“未数年,豫章遭蝗,谷不收。民饥死,县数千百人。”

刘昭注 卷 105 谶曰:“主失礼烦苛,则旱之,鱼螺变为蝗虫。”

刘昭注 卷 105 京房占曰:“天生万物百谷,以给民用。天地之性人为贵。今蝗虫四起,此为国多邪人,朝无忠臣,虫与民争食,居位食禄如虫矣。不救,致兵起;其救也,举有道置于位,命诸侯试明经,此消灾也。”

刘昭注 卷 105 古今注曰:“郡国四十八蝗。”

刘昭注 卷 105 春秋考异邮曰:“贪扰生蝗。”

刘昭注 卷 105 臣昭案:刘歆传“皆逆天时,听不聪之祸也”。养奋对策曰:“佞邪以不正食禄飨所致。”谢沈书曰“九年,扬州六郡连水、旱、蝗害”也。

刘昭注 卷 105 蔡邕对曰:“蝗虫出,息不急之作,省赋敛之费,进清仁,黜贪虐,分损承安,〔屈〕省别藏,以赡国用,则其救也。易曰‘得臣无家’,言有天下者何私家之有!”

校勘记 卷 105 三三0五页一0行 夏五月辛(卯)〔亥〕郊 据汲本、殿本改。

校勘记 卷 105 三三0六页一二行 东郡以北伤水 按:“东”原讹“来”,迳改正。

校勘记 卷 105 三三0六页一三行 弘农都尉治(折)〔析〕为水所漂杀 据集解本改。按:校补谓据前书地理志音义正。又校补引钱大昭说,谓前志弘农有析县,续志析属南阳,然前志弘农无都尉,析下亦不言都尉治,建武六年已省诸郡都尉,不应弘农独存。且本纪但云“是夏连雨水”,亦无车驾亲往行水之事。疑古今注误。又按:“所”原讹“沂”,迳改正。

校勘记 卷 105 三三0六页一五行 建武八年闲郡国比大水 按:汲本、殿本“比”皆作“七”。

校勘记 卷 105 三三0七页 一行 传其法于有根 按:“根”疑当作“汉”,然各本皆作“根”,聚珍本东观记亦作“根”,惟严可均辑全后汉文作“汉”,殆严氏以意改也。

校勘记 卷 105 三三0七页 一行 故以殷氏六族分伯禽 按:左传“氏”作“民”。校补谓“殷氏”与下“怀姓”对文,自属传本之异。

校勘记 卷 105 三三0七页 四行 邑里无营利之家 按:“营”原讹“管”,迳改正。

校勘记 卷 105 三三0七页 五行 追观往法 按:“观”原讹“即”,迳改正。

校勘记 卷 105 三三0七页 五行 是以皆永享康宁之福 按:“以皆”原讹倒,迳乙正。

校勘记 卷 105 三三0七页 六行 亦所以消散其口救 按:“救”疑“数”之讹。

校勘记 卷 105 三三0七页 八行 (狃)〔狙〕猱之意 据何焯校改。

校勘记 卷 105 三三0七页 八行 曼延无足 按:校补谓案文“足”当作“定”。

校勘记 卷 105 三三0七页 九行 令得复昌炽从横 按:“令”原讹“合”,迳改正。

校勘记 卷 105 三三0七页一0行 溃徙离处 按:“徙”原讹“从”,迳改正。

校勘记 卷 105 三三0七页一一行 言性不相害 按:“相”原讹“用”,迳改正。

校勘记 卷 105 三三0七页一六行 尚修正弭灾 殿本“正”作“政”。按:正政通。

校勘记 卷 105 三三0八页 四行 其水也(而)〔雨〕杀人 校补谓以前志校之,“而”乃“雨”之讹,各本皆未正。今据改。

校勘记 卷 105 三三0九页 六行 郡国三十七大水 按:校补谓纪“大水”作“雨水”。

校勘记 卷 105 三三0九页一0行 不立皇太子胜 按:张森楷校勘记谓皇子胜未尝为太子,“太”字衍,下卷大风条同讹。

校勘记 卷 105 三三0九页一二行 妒疾贤者 按:“妒”原讹“治”,迳据汲本、殿本改正。

校勘记 卷 105 三三0九页一五行 京师及郡国四十(有)〔大〕水 校补谓“有”乃“大”之讹,本纪可证,各本皆失正。今据改。

校勘记 卷 105 三三0九页一五行 嘉收葬客死骸骨 集解引惠栋说,谓案范书周嘉传,乃嘉弟畅也,注所据乃司马书。按:校补谓详观此注,实即约举本书独行传周嘉传文,“收葬”上“嘉”字盖本是“因”字,后人妄改,未见本传耳。既系约举,原不必定详收葬者何人。惠氏补注因此一字之疑,遂谓注所据为司马书。然注先举本纪,即范书本纪也;次举周嘉传,又未别言,是本传也。

校勘记 卷 105 三三一0页 九行 (临)〔流〕水化为血〔不流〕 “临”汲本、殿本作“流”。今据改。又集解引惠栋说,谓“血”下脱“不流”二字。今据补。

校勘记 卷 105 三三一0页一0行 占曰泣血道路涉苏于何以处 按:“占”殿本作“名”。“何”汲本作“河”。校补谓“涉苏于何以处”,亦属误文,不可强通。

校勘记 卷 105 三三一0页一三行 杀(十)〔千〕余人 据汲本、殿本改。

校勘记 卷 105 三三一一页 四行 漂害数(千)〔十〕万户 校补引钱大昭说,谓朱穆传、桓帝纪并云数十万户,“千”当作“十”。今据改。

校勘记 卷 105 三三一一页 四行 怀容水泽 按:“怀”原讹“坏”,迳改正。

校勘记 卷 105 三三一一页 七行 太白经天 按:“经”原讹“绝”,迳据汲本、殿本改正。

校勘记 卷 105 三三一一页 八行 盗贼略平〔民〕 校补谓案文“平”下当有“民”字,或亦唐人因避讳去之。今据补。

校勘记 卷 105 三三一一页一三行 济北〔河〕水清 集解引钱大昕说谓“济北”下脱“河”字。又校补引钱大昭说,谓据本纪作“济阴、东郡、济北河水清”,是“济北”上亦脱四字。今按:纪志所记,容有不同;“济北”下则明脱“河”字,今补。

校勘记 卷 105 三三一二页 七行 四年夏郡国三水 按:校补谓纪作“七大水”。

校勘记 卷 105 三三一二页 九行 中平五年郡国六水大出 按:集解引惠栋说,谓帝纪作“七大水”。

校勘记 卷 105 三三一三页 八行 和帝永元五年六月郡国三雨雹大如鸡子 按:聚珍本东观记作“郡国大雨雹,大如雁子”。

校勘记 卷 105 三三一三页一一行 房衽之内 按:“衽”原作“任”,迳依汲本、殿本改。

校勘记 卷 105 三三一三页一一行 施而不博 按:“博”原讹“传”,迳改正。

校勘记 卷 105 三三一三页一一行 阴精凝而见(灭)〔成〕 据汲本、殿本改。

校勘记 卷 105 三三一三页一二行 抑贤不扬 按:“扬”原讹“易”,迳改正。

校勘记 卷 105 三三一四页 三行 三年雨雹 按:集解引惠栋说,谓纪作“京师及郡国四十一雨水雹”。

校勘记 卷 105 三三一四页 五行 大如杅杯 按:集解引惠栋说,谓“杅杯”东观记作“芋魁”。

校勘记 卷 105 三三一四页 八行 尹敏传是岁河西大雨雹如斗安帝见孔季彦问其故 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季彦事今在孔僖传,或司马彪书以季彦附尹敏传。校补谓此注引季彦事,亦明为范书孔僖传文,当由尹敏同列儒林传,遂至误载。

校勘记 卷 105 三三一四页一一行 顺帝永建五年郡国十二雨雹 按:汲本、殿本“五”作“三”。

校勘记 卷 105 三三一五页 八行 光武建武七年辽东冬雷 按:汲本、殿本“七”作“十”。

校勘记 卷 105 三三一五页一0行 石(以)〔与〕雷陨俱者 据汲本、殿本改。

校勘记 卷 105 三三一五页一一行 于是为(长)〔常〕 据汲本、殿本改。

校勘记 卷 105 三三一五页一四行 恤幼孤 按:“恤”原讹“率”,迳据汲本、殿本改正。

校勘记 卷 105 三三一六页 九行 延光四年郡国十九冬雷是时太后摄政 按:和熹崩于建光元年,安得延光四年复言太后摄政?“是时”疑是“先是”之误。

校勘记 卷 105 三三一六页一三行 东莱冬雷 按:汲本、殿本“冬”作“大”。

校勘记 卷 105 三三一七页 四行 山(亡)〔土〕崩 据汲本、殿本改。

校勘记 卷 105 三三一八页 二行 二十八年三月郡国八十蝗 按:校补谓光武时郡国九十三,如八十蝗,蝗几遍全国矣。桓、灵之末,无此奇灾,况中兴盛时,何宜有此。“八十”盖是“十八”误倒。

校勘记 卷 105 三三一九页 五行 是时梁冀秉政无谋宪 按:校补谓“宪”疑是“虑”之讹。

校勘记 卷 105 三三一九页一0行 听不聪之祸也 按:汲本、殿本“祸”作“过”。

校勘记 卷 105 三三二0页 三行 (居)〔屈〕省别藏 据汲本、殿本改。

刘昭注 卷 106 工玄反。

刘昭注 卷 106 鲁恭传

刘昭注 卷 106 纪

校勘记 卷 106 三三二七页一一行 章帝建初元年三月甲(申)〔寅〕 校补谓帝纪作“甲寅”。按:是年三月癸卯朔,无甲申,今依帝纪改。

校勘记 卷 106 三三二八页 四行 匈奴单于于除(难)鞬叛 集解引钱大昕说,谓“难”字衍。又引惠栋说,谓纪无“难”字。今据删。

校勘记 卷 106 三三二八页 八行 使征西将军刘尚击之 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此又一刘尚,乃南阳宗室,袭封朝阳侯者。又引周寿昌说,谓袁纪作“执金吾刘尚”。非建武二十二年之武威将军,彼前以击夷而败没矣。本纪作“行征西将军”,此无“行”字。

校勘记 卷 106 三三二八页一四行 郡国四地震 按:集解引洪亮吉说,谓安纪“四”作“九”。

校勘记 卷 106 三三二九页 一行 七年正月壬寅二月丙午郡国十八地震 钱大昭云本纪但有二月丙午之事,此“正月壬寅”四字疑衍。按:校补谓当衍者乃“二月丙午”四字。是年四月丙申晦,日有食之,纪、志并同。四月晦为丙申,则二月不得有丙午。纪本有误,而此志“二月丙午”四字,疑后人据纪妄增也。

校勘记 卷 106 三三二九页 七行 坏败城郭 按:汲本、殿本“坏败”作“败坏”。

校勘记 卷 106 三三二九页一0行 建光元年九月己丑 按:集解引洪亮吉说,谓安纪作“十一月己丑”。

校勘记 卷 106 三三二九页一一行 信宫人及阿母圣等谗(云)〔言〕 据何焯校改。

校勘记 卷 106 三三二九页一二行 皆得用权 校补引钱大昭说,谓“用”闽本作“擅”。今案:殿本亦作“擅”。

校勘记 卷 106 三三二九页一四行 京都郡国三十二地震 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安帝纪无“十二”字。

校勘记 卷 106 三三三0页 一行 四年十〔一〕月丁巳 集解引钱大昕说,谓顺帝纪作“十一月”。按:延光四年十月乙酉朔,无丁巳,今依纪改。

校勘记 卷 106 三三三0页 一行 兄弟阎显等并用事 按:“兄弟”原作“弟兄”,迳乙正。

校勘记 卷 106 三三三0页 七行 永和二年四月(庚)〔丙〕申 集解引钱大昕说,谓顺帝纪作“丙申”。按:是年四月戊寅朔,无庚申,今从帝纪改。

校勘记 卷 106 三三三0页一四行 凉州(都)〔部〕郡六地震 据集解引陈景云说改。

校勘记 卷 106 三三三0页一四行 凡百八十(日)〔地〕震 集解引洪亮吉说,谓“日”字衍。又引惠栋说,谓纪云“地百八十震”,非百八十日也。按:校补谓“日”乃“地”之讹。言震不言地,则无以明其确为地震,故纪亦必云“地百八十震”也。今据校补说改。

校勘记 卷 106 三三三一页 一行 尚书栾巴谏事 按:集解王先谦谓“事”疑“争”之误。

校勘记 卷 106 三三三一页一一行 听之 按:疑当作“德之”,与上文和帝永元七年“和帝与中常侍郑众谋夺窦氏权,德之”同。

校勘记 卷 106 三三三二页 二行 光和元年二月辛未 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灵帝纪作“己未”。

校勘记 卷 106 三三三二页 四行 酒泉表氏地八十余动 按:集解引惠栋说,谓“氏”纪作“是”,古字通。

校勘记 卷 106 三三三二页 九行 刘歆以为崩犹(地)〔弛〕也 校补谓“地”乃“弛”之讹,前志引刘歆说“崩,弛崩也”可证,各本皆失正。今据改。

校勘记 卷 106 三三三二页一三行 明年冬(至)〔巫〕蛮夷反 校补谓据纪“至”乃“巫”之讹。今据改。

校勘记 卷 106 三三三三页 二行 河东(恒)〔垣〕山崩 集解引洪亮吉说,谓恒山在上曲阳,不属河东,应如殇纪作“垣山”为是。今据改。

校勘记 卷 106 三三三三页 五行 元初元年三月己卯 校补谓纪作“二月己卯”。按:是年二月壬辰朔,无己卯,纪讹。

校勘记 卷 106 三三三三页 六行 劫略吏民 按:“吏民”原作“民吏”,迳据汲本、殿本乙正。

校勘记 卷 106 三三三三页一三行 (事)〔是〕上帝示象以诫陛下也 据汲本、殿本改。

校勘记 卷 106 三三三四页 六行 延熹元年七月乙巳 按:集解引洪亮吉说,谓案桓纪作“己巳”,下云“甲子,太尉黄琼免”,则宜以续志“乙巳”为是。

校勘记 卷 106 三三三四页 七行 三年五月(戊申)〔甲戌〕 集解引洪亮吉说,谓桓纪“戊申”作“甲戌”。按:是年五月甲子朔,有甲戌,无戊申,今据纪改。

校勘记 卷 106 三三三四页 八行 泰山博尤来山判解 按:校补谓纪作“岱山及博尤来山并颓裂”。就志言之,泰山郡名,博县名,尤来山名,判解是从中分裂,特指尤来一山。自纪言之,则岱山亦言山,与尤来山并颓裂,明是两山矣。

校勘记 卷 106 三三三四页一0行 永康元年五月丙午 按:集解引洪亮吉说,谓桓纪作“丙申”。

校勘记 卷 106 三三三四页一一行 窦氏等欲诛常侍黄门 按:“氏”疑当作“武”。

校勘记 卷 106 三三三五页 二行 以清河王子年少号精耳 校补谓“精耳”疑当作“精敏”。今按:“耳”疑“聪”字之讹,聪字脱其右半,遂成“耳”字也。

校勘记 卷 106 三三三五页一三行 其后晨迎气黄郊 按:汲本、殿本“黄”作“东”,讹,此与礼仪志合。

校勘记 卷 106 三三三六页一0行 于是大怒 按:“于是”下疑脱“帝”字。

校勘记 卷 106 三三三六页一二行 章帝不知窦太后不善 按:张森楷校勘记谓窦后在章帝世不应称太后,“太”疑当作“皇”。

刘昭注 卷 107 《尚书大传》“皇”作“王”。郑玄曰:“王,君也。不名体而言王者,五事象五行,则王极象天也。天变化为阴为阳,覆成五行。经曰:‘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时。’《论语》曰:‘为政以德,譬如北辰。’是则天之道于人政也。孔子说《春秋》曰:‘政以不由王出,不得为政。’则王君出政之号也。极,中也。建,立也。王象天,以情性覆成五事,为中和之政也。王政不中和,则是不能立其事也。”古文尚书:“皇极,皇建其有极。”孔安国曰:“大中之道,大立其有中,谓行九畴之义。”马融对策曰:“大中之道,在天为北辰,在地为人君。”

刘昭注 卷 107 《尚书大传》作“瞀”。郑玄曰:“瞀与思心之咎同耳,故传曰眊。眊,乱也。君臣不立,则上下乱矣。”字林曰:“目少精曰眊。”

刘昭注 卷 107 郑玄曰:“王极象天,天阴养万物,阴气失,故常阴。”

刘昭注 卷 107 郑玄曰:“天为刚德,刚气失,故于人为弱。易说亢龙之行曰:‘贵而无位,高而无民,贤人在下位而无辅。’此之谓弱。或云懦,不敬也。”

刘昭注 卷 107 郑玄曰:“射,王极之度也。射人将发矢,必先于此仪之,发则中于彼矣。君将出政,亦先于朝廷度之,出则应于民心。射,其象也。”

刘昭注 卷 107 郑玄曰:“龙,虫之生于渊,行于无形,游于天者也,属天。蛇,龙之类也,或曰龙无角者曰蛇。”

刘昭注 卷 107 郑玄曰:“天行健。马,畜之疾行者也,属王极。”

刘昭注 卷 107 郑玄曰:“夏侯胜说‘伐’宜为‘代’,书亦或作‘代’。阴阳之神曰精气,情性之神曰魂魄,君行不由常,侜张无度,则是魂魄伤也,王极气失之病也。天于不中之人,恒耆其味,厚其毒,增以为病,将以开贤代之也,春秋传所谓‘夺伯有魄’者是也。不名病者,病不著于身体也。”

刘昭注 卷 107 郑玄曰:“乱谓薄食斗并见,逆谓赢缩反明,经天守舍之类也。”太公《六韬》曰:“人主好武事兵革,则日月薄蚀,太白失行。”

刘昭注 卷 107 臣昭案:本传阳嘉二年,郎𫖮上书云:“正月以来,阴暗连日。久阴不雨,乱气也。得贤不用,犹久阴不雨也。”

刘昭注 卷 107 段3 · 503 字 · 段3

刘昭注 卷 107 应劭曰:“龙者阳类,君之象也。夜者,不明之应也。此其象也。”

刘昭注 卷 107 干宝《搜神记》曰“桓帝即位,有大蛇见德阳殿上,雒阳市令淳于翼曰:‘蛇有鳞,甲兵之象也。见于省中,将有椒房大臣受甲兵之诛也。’乃弃官遁去。到延熹二年,诛大将军梁冀,捕治宗属,扬兵京师”也。

刘昭注 卷 107 袁山松《书》曰:“长可百余丈。”

刘昭注 卷 107 臣昭曰:夫屈申跃见,变化无方,非显死之体,横强之畜。易况大圣,实类君道。野王之异,岂桓帝将崩之表乎?妖等占殊,其例斯众。苟欲附会以同天凤,则帝涉三主,年逾五十,此为迂阔,将恐非征矣。

刘昭注 卷 107 杨赐谏曰:“皇极不建,则有龙蛇之孽。诗云:‘惟虺惟蛇,女子之祥。’宜抑皇甫之权,割艳妻之爱,则蛇变可消者也。”案张奂传,建宁二年夏,青蛇见御坐轩前。奂上疏:“陈蕃、窦氏未被明宥,妖眚之来,皆为此也。”《敦煌实录》曰:“蛇长六尺,夜于御前当轩而见。”

刘昭注 卷 107 《风俗通》曰:“巡马生胡子,问养马胡苍头,乃好此马以生子。”

刘昭注 卷 107 臣昭曰:案此二食,夫妻不同,在河南北,每见死异,斯岂怪妖复有征乎?河者,经天亘地之水也。河内,河之阳也。夫妇参配阴阳,判合成体。今以夫之尊,在河之阳,而阴承体卑,吞食尊阳,将非君道昏弱,无居刚之德,遂为阴细之人所能消毁乎?河南,河之阴。河视诸侯,夫亦惟家之主,而自食正内之人。时宋皇后将立,而灵帝一听阉官,无所厝心。夫以宫房之爱恶,亦不全中怀抱,宋后终废,王甫挟奸,阴中列侯,实应厥位。天戒若曰,徒随嬖竖之意,夫啖其妻乎?

刘昭注 卷 107 应劭时为郎。《风俗通》曰:“劭故往视之,何在其有人也!走漏污处,腻赭流漉,壁有他剥数寸曲折耳。劭又通之曰:季夏土黄,中行用事,又在壁中,壁亦土也。以见于虎贲寺者,虎贲国之秘兵,捍难御侮。必示于东,东者动也,言当出师行将,天下摇动也。天之以类告人,甚于影响也。”

刘昭注 卷 107 《物理论》曰:“黄巾被服纯黄,不将尺兵,肩长衣,翔行舒步,所至郡县无不从,是日天大黄也。”

刘昭注 卷 107 段15 · 437 字 · 段15

刘昭注 卷 107 臣昭曰:魏人入宫,既夺汉之征,至后宫而讙呼,终亦祸废母后。

刘昭注 卷 107 臣昭曰:黄者,代汉之色。女人,臣妾之体。化为鼋,鼋者元也。入于深渊,水实制火。夫君德尊阳,利见九五,飞在于天,乃备光盛。俯等龟鼋,有愧潜跃;首从戴钗,卑弱未尽。后帝者王,不专权极,天德虽谢,蜀犹傍缵。推求斯异,女为晓著矣。

刘昭注 卷 107 段21 · 911 字 · 段21

刘昭注 卷 107 《公羊传》曰:“大灾者何?大瘠也。大瘠者何?㾐也。”何休曰:“民疾疫也,邪乱之气所生。”古今注曰:“光武建武十三年,扬徐部大疾疫,会稽江左甚。”案传,钟离意为督邮,建武十四年会稽大疫。案此则频岁也。古今注曰:“二十六年,郡国七大疫。”

刘昭注 卷 107 张衡明年上封事:“臣窃见京师为害兼所及,民多病死,死有灭户。人人恐惧,朝廷燋心,以为至忧。臣官在于考变禳灾,思任防救,未知所由,夙夜征营。臣闻国之大事在祀,祀莫大于郊天奉祖。方今道路流言,佥曰‘孝安皇帝南巡路崩,从驾左右行慝之臣欲征诸国王子,故不发丧,衣车还宫,伪遣大臣,并祷请命’。臣处外官,不知其审,然尊灵见罔,岂能无怨!且凡大祀小有不蠲,犹为谴谪,况以大秽,用礼郊庙?孔子曰:‘曾谓泰山不如林放乎!’天地明察,降祸见灾,乃其理也。又闲者,有司正以冬至之后,奏开恭陵神道。陛下至孝,不忍距逆,或发冢移尸。月令:‘仲冬土事无作,慎无发盖,及起大众,以固而闭。地气上泄,是谓发天地之房,诸蛰则死,民必疾疫,又随以丧。’厉气未息,恐其殆此二事,欲使知过改悔。五行传曰:‘六沴作见,若时共御,帝用不差,神则不怒,五福乃降,用章于下。’臣愚以为可使公卿处议,所以陈术改过,取媚神祇,自求多福也。”

刘昭注 卷 107 太公《六韬》曰:“人主好重赋役,大宫室,多台游,则民多病温也。”

刘昭注 卷 107 魏文帝书与吴质曰:“昔年疾疫,亲故多离其灾。”魏陈思王常说疫气云:“家家有强尸之痛,室室有号泣之哀,或阖门而殪,或举族而丧者。”

刘昭注 卷 107 案邕集称曰:“演孔图曰:‘霓者,斗之精也。失度投霓见态,主惑于毁誉。’合诚图曰:‘天子外苦兵者也。’”

刘昭注 卷 107 邕对又曰:“意者陛下枢机之内,衽席之上,独有以色见进,陵尊逾制,以昭变象。若群臣有所毁誉,圣意低回,未知谁是。兵戎未息,威权渐移,忠言不闻,则虹霓所在生也。抑内宠,任中正,决毁誉,分直邪,各得其所;勒守卫,整武备,威权之机不以假人,则其救也。”

刘昭注 卷 107 袁山松《书》曰:“是年七月,虹昼见御坐玉堂后殿前庭中,色青赤也。”

刘昭注 卷 108 古今注曰:“建武元年正月庚午朔,日有蚀之。”即更始三年。

刘昭注 卷 108 杜预曰:“历家之说,谓日光以望时遥夺月光,故月蚀。日月同会,月奄日,故日蚀。蚀有上下者,行有高下。日光轮存而中食者,相奄密,故日光溢出。皆既者,正相当而相奄闲疏也。然圣人不言月食日,而以自蚀为文,阙于所不见。”春秋潜潭巴云:“甲子蚀,有兵敌强。”臣昭案:春秋纬六旬之蚀,各以甲子为说,此偏举一隅,未为通证,故于事验不尽相符。今依日例注,以广其候耳。京房占曰:“北夷侵,忠臣有谋,后大水在东方。”

刘昭注 卷 108 春秋纬曰:“日之将蚀,则斗第二星变色,微赤不明,七日而蚀。”

刘昭注 卷 108 春秋汉含孳曰:“臣子谋,日乃蚀。”孝经钩命决曰:“失义不德,白虎不出禁,或逆枉矢射,山崩日蚀。”管子曰:“日掌阳,月掌阴,星掌和。阳为德,阴为刑,和为事。是故日蚀,则失德之国恶之;月蚀,则失刑之国恶之;彗星见,则失和之国恶之。是故圣王日蚀则修德,月蚀则修刑,彗星见则修和。”

刘昭注 卷 108 孝经钩命决曰:“日蚀修孝,山崩理惑。”

刘昭注 卷 108 潜潭巴曰:“乙卯蚀,雷不行,雪杀草不长,奸人入宫。”

刘昭注 卷 108 古今注曰:“四年五月乙卯晦,日有蚀之。”

刘昭注 卷 108 潜潭巴曰:“丙寅蚀,久旱,多有征。”京房曰:“有小旱灾。”

刘昭注 卷 108 本纪“都尉诩以闻”。

刘昭注 卷 108 朱浮上疏,以郡县数代,群阳骚动所致,见浮传。

刘昭注 卷 108 潜潭巴曰:“癸亥日蚀,天人崩。”郑兴曰:“顷年日蚀,每多在晦,〔皆月〕行疾也。君亢急,臣下促迫。”

刘昭注 卷 108 古今注曰:“九年七月丁酉,十一年六月癸丑,十二月辛亥,并日有蚀之。”

刘昭注 卷 108 潜潭巴曰:“辛丑蚀,主疑〔臣〕。”

刘昭注 卷 108 潜潭巴曰:“乙未蚀,天下多邪气,郁郁苍苍。”京房曰:“君责众庶暴害之。”

刘昭注 卷 108 潜潭巴曰:“戊申蚀,地动摇,侵兵强。一曰:主兵弱,诸侯〔强〕。”

刘昭注 卷 108 古今注曰:“二十六年二月戊子,日有蚀之,尽。”

刘昭注 卷 108 潜潭巴曰:“丁巳蚀,下有败兵。”

刘昭注 卷 108 潜潭巴曰:“癸酉蚀,连阴不解,淫雨毁山,有兵。”

刘昭注 卷 108 潜潭巴曰:“壬申蚀,水〔盛〕,阳溃阴欲翔。”

刘昭注 卷 108 古今注曰:“四年八月丙寅,时加未,日有蚀之。五年二月乙未朔,日有蚀之,京师候者不觉,河南尹、郡国三十一上。六年六月庚辰晦,日有蚀之,时雒阳候者不见。”

刘昭注 卷 108 古今注曰十二月。

刘昭注 卷 108 潜潭巴曰:“壬寅蚀,天下苦兵,大臣骄横。”

刘昭注 卷 108 古今注曰闰八月。

刘昭注 卷 108 潜潭巴曰:“甲辰蚀,四骑胁大水。”

刘昭注 卷 108 京房占曰:“主后寿命绝,后有大水。”

刘昭注 卷 108 潜潭巴曰:“戊午蚀,久旱谷不伤。”

刘昭注 卷 108 潜潭巴曰:“庚辰蚀,彗星东至,有寇兵。”

刘昭注 卷 108 又别占云:“庚辰蚀,大旱。”

刘昭注 卷 108 潜潭巴曰:“辛未蚀,大水。”

刘昭注 卷 108 古今注曰:“元和元年九月乙未,日有蚀之。”

刘昭注 卷 108 星占曰:“天下灾,期三年。”

刘昭注 卷 108 潜潭巴曰:“壬午蚀,久雨,旬望。”

刘昭注 卷 108 京房占曰:“三公与诸侯相贼,弱其君王,天应而日蚀。三公失国,后旱且水。”臣昭以为三公宰辅之位,即窦宪。

刘昭注 卷 108 女昏

刘昭注 卷 108 案本纪:庚申幸北宫,诏捕宪等。庚申是二十三日。

刘昭注 卷 108 潜潭巴曰:“辛亥蚀,子为雄。”

刘昭注 卷 108 古今注曰:“三年三月,日有蚀之。”

刘昭注 卷 108 潜潭巴曰:“丙申蚀,诸侯相攻。”京房占曰:“君臣暴虐,臣下横恣,上下相贼,后有地动。”

刘昭注 卷 108 潜潭巴曰:“戊子蚀,宫室内淫,雌必成雄。”京房占曰:“妻欲害夫,九族夷灭,后有大水。”

刘昭注 卷 108 潜潭巴曰:“乙亥蚀,东国(发)兵。”京房占曰:“诸侯上侵以自益,近臣盗窃以为积,天子未知,日为之蚀。”

刘昭注 卷 108 潜潭巴曰:“丙申蚀,夷狄内攘。”石氏占曰:“王者失礼,宗庙不亲,其岁旱。”

刘昭注 卷 108 古今注曰:“星尽见。”春秋纬曰:“日蚀既,君行无常,公辅不修德,夷狄强侵,万事错。”

刘昭注 卷 108 段14 · 423 字 · 段14

刘昭注 卷 108 潜潭巴曰:“乙酉蚀,仁义不明,贤人消。”京房占曰:“君弱臣强,司马将兵,反征其王。”

刘昭注 卷 108 石氏占曰:“日蚀张,王者失礼。”

刘昭注 卷 108 京房占曰:“骨肉相贼,后有水。”

刘昭注 卷 108 段16 · 888 字 · 段16

刘昭注 卷 108 潜潭巴曰:“甲戌蚀,草木不滋,王命不行。”京房占曰:“近臣欲戮,身及戮辱,后小旱。”

刘昭注 卷 108 潜潭巴曰:“丁亥蚀,匿谋满玉堂。”京房占曰:“君臣无别。”

刘昭注 卷 108 案张衡为太史令,表奏云:“今年三月朔方觉日蚀,此郡惧有兵患。臣愚以为可敕北边须塞郡县,明烽火,远斥候,深藏固闭,无令谷畜外露。”不详是何年三月。

刘昭注 卷 108 潜潭巴曰:“日蚀己丑,天下唱之。”

刘昭注 卷 108 潜潭巴曰:“丁卯蚀,有旱有兵。”京房占曰:“诸侯欲戮,后有裸虫之殃。”

刘昭注 卷 108 京房占曰:“庚辰蚀,君易贤以刚,卒以自伤,后有水。”

刘昭注 卷 108 阮籍乐论曰:“桓帝闻琴,凄怆伤心,倚扆而悲,慷慨长息曰:‘善乎哉!为琴若此,一而足矣。’”

刘昭注 卷 108 梁冀别传曰:“常侍徐璜白言:‘臣切见道术家常言,汉死在戌亥。今太岁在丙戌,五月甲戌,日蚀柳宿。朱雀,汉家之贵国,宿分周地,今京师是也。史官上占,去重见轻。’璜召太史陈援诘问,乃以实对。冀怨援不为隐讳,使人阴求其短,发擿上闻。上以亡失候仪不肃,有司奏收杀狱中。”

刘昭注 卷 108 潜潭巴曰:“壬子蚀,妃后专恣,女谋主。”

刘昭注 卷 108 潜潭巴曰:“丁未蚀,王者崩。”

刘昭注 卷 108 潜潭巴曰:“辛酉蚀,女谋主。”谷永上书:“饮酒无节,君臣不别,奸邪欲起。”传曰:“酒无节,兹谓荒,厥异日蚀,厥咎亡。”灵帝好为商估,饮于宫人之肆也。

刘昭注 卷 108 蔡邕上书曰:“四年正月朔,日体微伤,群臣服赤帻,赴宫门之中,无救,乃各罢归。天有大异,隐而不宣求御过,是已事之甚者。”

刘昭注 卷 108 谷永上书:“赋敛滋重,不顾黎民,百姓虚竭,则日蚀,将有溃叛之变。”

刘昭注 卷 108 案:本传卢植上书,丙子蚀自巳过午,既蚀之后,云雾晻暧,陈八事以谏。蔡邕对问曰:“诏问践阼以来,灾眚屡见,频岁日蚀、地动,风雨不时,疫疠流行,劲风折树,河、雒盛溢。臣闻阳微则日蚀,阴盛则地震,思乱则风,貌失则雨,视暗则疾,简宗庙,〔水〕不润下,川流满溢。明君臣,正上下,抑阴尊阳,修五事于圣躬,致精虑于共御,其救之也。”

刘昭注 卷 108 潜潭巴曰:“庚寅蚀,将相诛,大水,多死伤。”

刘昭注 卷 108 潜潭巴曰:“壬辰蚀,河决海〔溢〕,久雾连阴。”

刘昭注 卷 108 潜潭巴曰:“甲寅蚀,雷电击杀,骨肉相攻。”

刘昭注 卷 108 袁宏纪曰:“未蚀八刻,太史令王立奏曰:‘日晷过度,无有变也。’于是朝臣皆贺。帝密令尚书候焉,未晡一刻而蚀。尚书贾诩奏曰:‘立伺候不明,疑误上下;太尉周忠,职所典掌,请皆治罪。’诏曰:‘天道远,事验难明,且灾异应政而至,虽探道知机,焉能无失,而欲归咎史官,益重朕之不德也。’弗从。于是避正殿,寝兵,不听事五日。”

刘昭注 卷 108 潜潭巴曰:“庚午蚀,后火烧官兵。”

刘昭注 卷 108 潜潭巴曰:“癸未蚀,仁义不明。”

刘昭注 卷 108 潜潭巴曰:“己亥蚀,小人用事,君子絷。”

刘昭注 卷 108 古今注曰:“时日加卯,西面东面有抱,须臾成晕,中有两钩,〔在〕南北面,有白虹贯晕,在西北南面,有背在景,加巳皆解也。”

刘昭注 卷 108 皇德传史曰:“白虹贯,下破军,晋分也。”古今注曰:“章帝建初元年正月壬申,白虹贯日。五年七月甲寅,夜白虹出乙丑地西北曲入。七年四月丙寅,日加卯,西面有抱,须臾成晕,有白虹贯日。殇帝延平元年六月丁未,日晕上有半晕,晕中外有僪,背两珥。十二月丙寅,日晕再重,中有背僪。顺帝永建二年正月戊午,白虹贯日。三年正月丁酉,日有白虹贯交晕中。六年正月丁卯,日晕两珥,白虹贯珥中。永和六年正月己卯,晕两珥,中赤外青,白虹贯晕中。”案郎𫖮传,阳嘉二年正月乙卯,白虹贯日。又唐檀传,永建五年,白虹贯日,檀上便宜三事,陈其咎征。春秋元命苞曰:“阴阳之气,聚为云气,立为虹霓,离为倍僪,分为抱珥。”考异邮曰:“臣谋反,偏刺日。”巫咸占曰:“臣不知则日月僪。”如淳曰:“蝃𬟽谓之虹,雌谓之霓,向外曰倍,刺日曰僪,在傍如半环向日曰抱,在傍直对曰珥。”孟康曰:“僪如僪也。”宋均曰:“黄气抱日,辅臣纳忠。”

刘昭注 卷 108 京房占曰:“国有佞谗,朝有残臣,则日不光,暗冥不明。”孟康曰:“日月无光曰薄。”

刘昭注 卷 108 春秋感精符曰:“日无光,主势夺,群臣以谗术。色赤如炭,以急见伐,又兵马发。”礼斗威仪曰:“日月赤,君喜怒无常,轻杀不辜,戮于无罪,不事天地,忽于鬼神。时则天雨,土风常起,日蚀无光,地动雷降。其时不救,兵从外来,为贼戮而不葬。”京房占曰:“日无故日夕无光,天下变枯,社稷移〔主〕。”

刘昭注 卷 108 春秋感精符曰:“日朝珥则有丧孽。”又云:“日已出,若其入,而云皆赤黄,名曰日空,不出三年,必有移民而去者也。”

刘昭注 卷 108 春秋感精符曰:“日黑则水淫溢。”

刘昭注 卷 108 春秋感精符曰:“虹贯日,天下悉极,文法大扰,百官残贼,酷法横杀,下多相告,刑用及族,世多深刻,狱多怨宿,吏皆惨毒。”又曰:“国多死孽,天子命绝,大臣为祸,主将见杀。”星占曰:“虹霓主内淫,土精填星之变。”易谶曰:“聪明蔽塞,政在臣下,婚戚干朝,君不觉悟,虹霓贯日。”

刘昭注 卷 108 袁山松书曰:“三年十月丁卯,日有重两倍。”吴书载韩馥与袁术书曰:“凶出于代郡。”

刘昭注 卷 108 古今注曰:“光武建武八年三月庚子夜,月晕五重,紫微青黄似虹,有黑气如云,月星不见,丙夜乃解。中元元年十一月甲辰,月中星齿,往往出入。”

刘昭注 卷 108 袁山松书曰:“兴平二年十二月,月在太微端门中重晕二珥,两白气广八九寸,贯月东西南北。”

刘昭注 卷 109 臣昭案:志犹有遗阙,今众书所载,不可悉记。其春秋土地,通儒所据而未备者,皆先列焉。

刘昭注 卷 109 本志唯郡县名为大书,其山川地名悉为细注,今进为大字。新注证发,臣刘昭采集。

刘昭注 卷 109 段1 · 2776 字 · 段1

刘昭注 卷 109 应劭汉官曰:“尹,正也。郡府听事壁诸尹画赞,肇自建武,讫于阳嘉,注其清浊进退,所谓不隐过,不虚誉,甚得述事之实。后人是瞻,足以劝惧,虽春秋采毫毛之善,罚纤厘之恶,不避王公,无以过此,尤著明也。”

刘昭注 卷 109 挚虞曰:“古之周南,今之雒阳。”魏氏春秋曰:“有委粟山,在阴乡,魏时营为圆丘。”皇览曰:“县东北山苌弘冢,县北芒山道西吕不韦冢。”

刘昭注 卷 109 公羊传曰:“成周者何?东周也。”何休曰:“周道始成,王之所都也。”帝王世记曰:“城东西六里十一步,南北九里一百步。”晋元康地道记曰:“城内南北九里七十步,东西六里十步,为地三百(里)〔顷〕一十二亩有三十六步。城东北隅周威烈王冢。”

刘昭注 卷 109 左传僖二十九年“盟于狄泉”,杜预曰城内太仓西南池水。或曰本在城外,定元年城成周乃绕之。案:此水晋时在东(官)〔宫〕西北。帝王世记曰:“狄泉本殷之墓地,在成周东北,今城中有殷王冢是也。又太仓中大冢,周景王也。”

刘昭注 卷 109 左传昭二十三年“尹辛败刘师于唐”。

刘昭注 卷 109 古程国,史记曰重黎之后,伯休甫之国也。关中更有程地。帝王世记曰“文王居程,徙都丰”,故此加为上程。

刘昭注 卷 109 冯异斩武勃(也)〔地〕。

刘昭注 卷 109 左传昭二十六年“王宿褚氏”,杜预曰县南有褚氏亭。

刘昭注 卷 109 左传周景王“崩于荣锜氏”,杜预曰巩县西。

刘昭注 卷 109 杜预曰县西南有泉亭。即泉戎也。

刘昭注 卷 109 左传昭二十二年单氏“伐东圉”,杜预曰县东南有圉乡。又西南有戎城,伊雒之戎。

刘昭注 卷 109 左传昭二十三年晋师次于解,杜预曰县西南有大解、小解。

刘昭注 卷 109 帝王世记曰:“城西有郏鄏陌,太康畋于有雒之表,今河之南。”本传有(员)〔负〕犊山。

刘昭注 卷 109 郑玄诗谱曰:“周公摄政五年,成王宅雒邑,使邵公先相宅,既成,谓之王城。”博物记曰:“王城万七百二十丈,郛方(七)〔一〕十里,南望雒水,北至陕山。”地道记曰去雒城四十里。左传定八年“单子伐谷城”,杜预曰在县西。

刘昭注 卷 109 帝王世记曰:“东南门九鼎所从入。”又曰:“武王定鼎雒阳西南,雒水北鼎中观是也。”

刘昭注 卷 109 左传昭二十四年“士伯立于干祭”。皇览曰:“城西南柏亭西周山上周灵王冢,民祠之不绝。”

刘昭注 卷 109 杜预曰县西南有甘泉。

刘昭注 卷 109 左传昭二十三年尹辛攻蒯。晋地道记曰:“在县西南,有蒯亭。”

刘昭注 卷 109 有阳人聚。史记曰:“秦灭东周,不绝其祀,以阳人地〔赐周君〕。”

刘昭注 卷 109 左传哀四年“楚为一昔之期,袭梁及霍”。

刘昭注 卷 109 史记曰魏文侯(四)〔三〕十二年败秦于注。博物记曰:“梁伯好土功,今梁多有城。”

刘昭注 卷 109 文颖曰:“于荧阳下引河东南为鸿沟,即官度水也。”

刘昭注 卷 109 西征记曰:“有三皇山,或谓三室山。山上有二城,东者曰东广武,西者曰西广武,各在山一头,相去二百余步,其闲隔深涧,汉祖与项籍语处。”

刘昭注 卷 109 左传文(三)〔二〕年“盟于垂陇”。

刘昭注 卷 109 周宣王狩于敖。左传宣十二年“晋师在敖、鄗之闲”。秦立为敖仓。

刘昭注 卷 109 左传宣十二年楚潘党逐魏锜及荧,杜预曰县东荧泽也。

刘昭注 卷 109 左传成十年晋郑盟修泽,杜预曰县东有修武亭。

刘昭注 卷 109 史记苏秦说襄王曰:“大王之地,西有长城之界。”

刘昭注 卷 109 史记无忌谓魏王曰:“王有郑地,得垣雍”者也。杜预曰即是衡雍。又今县所治城。

刘昭注 卷 109 左传庄二十三年“盟于扈”,杜预曰在县西北。

刘昭注 卷 109 有武强城。史记曰曹参攻武强。秦始皇东游至阳武博浪沙中,为盗所惊。

刘昭注 卷 109 左传宣元年诸侯救郑,遇于北林,杜预曰县西南有林亭,在郑北。

刘昭注 卷 109 左传曰原圃。尔雅十薮,郑有圃田。

刘昭注 卷 109 左传闵二年遇于清,杜预曰县有清阳亭。

刘昭注 卷 109 杜预曰管国也,在京县东北。汉书音义曰:“故管叔邑。”

刘昭注 卷 109 前书曹参破杨熊。

刘昭注 卷 109 左传哀十四年“逢泽有介麋”,杜预曰在县东北,远,疑〔非〕。徐广曰逢池也。

刘昭注 卷 109 左传宣元年诸侯会于棐林,杜预曰县东〔南〕有林乡。徐齐民北征记曰:“县东南有大隧涧,郑庄公所阙。又大城东临濮水,水东溱水注于洧,城西临洧水。”

刘昭注 卷 109 左传(宣)〔成〕十〔六〕年诸侯迁于制田,杜预曰县东有制(城)〔泽〕。

刘昭注 卷 109 左传襄十一年诸侯之师次于琐,杜预曰县东有琐侯亭。

刘昭注 卷 109 博物记曰:“出潜亭山。”

刘昭注 卷 109 西征记曰:“函谷左右绝岸十丈,中容车而已。”

刘昭注 卷 109 左传曰吕相绝秦伯,“殄灭我费、滑”,杜预曰滑国都于费,今缑氏县。案本纪,县有百坏山。干宝搜神记曰:“县有延寿城。”

刘昭注 卷 109 左传王取邬、刘,杜预曰邬在县西南。

刘昭注 卷 109 瓒曰:“险道名,在县东南。”

刘昭注 卷 109 巩伯国。左传曰“商汤有景亳之命”,杜预曰县西南有汤亭。帝王世记曰:“汤亭〔在〕偃师。”又曰:“夏太康五弟,须于雒汭,在县东北三十里。”

刘昭注 卷 109 左传昭二十三年王师、晋师围𬩽中。史记(曰)张仪〔曰〕“下兵三川,塞什谷之口”,徐广曰县有寻口。

刘昭注 卷 109 左传昭二十三年“单子取訾”,杜预曰在县西南。晋地道记曰在县之东。

刘昭注 卷 109 左(氏)〔传〕,周襄王出,国人纳之坎埳,杜预曰在县东。地道记在南。

刘昭注 卷 109 左传昭二十二年“王子猛居于皇”,杜预曰有黄亭,在县西(北)〔南〕。

刘昭注 卷 109 左传昭二十(三)〔二〕年“贾辛军于溪泉”。

刘昭注 卷 109 史记曰,成睾北门名(王)〔玉〕门。左传“破燕师于北制”。杜预曰“北制,一名虎牢”,亦即此县也。穆天子传曰:“七萃之士,生搏虎而献天子,命为柙,而畜之东虢,是曰虎牢。”左传曰郑子皮劳晋韩宣子于索氏,杜预曰县东有大索城。尚书禹贡“至于大岯”,张揖云成睾县山。又有旋门阪,县西南十里,见东京赋(曰)。

刘昭注 卷 109 左传襄十八年楚伐郑,次旃然。

刘昭注 卷 109 左传曰周襄王处郑地汜。

刘昭注 卷 109 郑共叔所居,左传云“谓之京城大叔”。应劭曰:“有索亭。楚汉战京、索。”北征记又有索水。

刘昭注 卷 109 春秋时曰新城,传曰新密。僖六年诸侯围新城,杜预曰一名密县。

刘昭注 卷 109 山海经曰:“大騩之山,其阴多铁,多美垩。有草焉,状如蓍而毛,青华而白实,其名曰(尪)〔𦵧〕,服者不夭。”

刘昭注 卷 109 左传曰襄十八年楚伐郑,右回梅山,在县西北。

刘昭注 卷 109 史记魏襄王六年伐楚,败之陉山。秦破魏华阳,地亦在县。杜预遗令曰:“山上有冢,或曰子产,邪东北向新郑城,不忘本也。”

刘昭注 卷 109 左传曰文十七年周败戎于邥垂,杜预曰县北有垂亭。史记秦迁西周公于{单心}狐,徐广曰“与阳人聚相近,在雒阳南百五十里梁、新城之闲”。

刘昭注 卷 109 史记苏代说韩相国以高都与周者。

刘昭注 卷 109 有广成菀。

刘昭注 卷 109 左传昭十六年楚杀鄤子,杜预曰县东南有蛮城。又祭遵获张满也。

刘昭注 卷 109 帝王世记曰:“帝喾所都,殷盘庚复南亳,是为西亳。”皇览曰“北有睾繇祠”,又曰“有汤亭,有汤祠”。

刘昭注 卷 109 帝王世记曰:“尸乡在县西二十里。”

刘昭注 卷 109 左传昭二十六年刘人败子朝之师于尸氏。前书田横自杀处。

刘昭注 卷 109 皇甫谧曰:“古有熊国,黄帝之所都。”

刘昭注 卷 109 左传曰王取郑隰城,杜预曰在县西南。传又曰却至与周争鄇田,杜预曰县西南有鄇人亭。

刘昭注 卷 109 左传曰王与郑盟,杜预曰县南孟津。

刘昭注 卷 109 左传曰王以苏忿生田向与郑,杜预曰县西北地名向上。

刘昭注 卷 109 左传曰王与郑原,杜预曰沁水西北有原城。

刘昭注 卷 109 左传曰襄十六年诸侯会湨梁。

刘昭注 卷 109 左传曰王与郑𫄨,杜预曰在野王县西南。

刘昭注 卷 109 山海经曰沁水出井陉东。

刘昭注 卷 109 山海经曰:“其上有金玉,下有碧。有兽焉,其状如麋而四角,马尾而有距,其名曰驒还。”郦食其说曰“杜太行之道”,韦昭曰在县北。

刘昭注 卷 109 世祖破青犊也。

刘昭注 卷 109 史记曰纣以文王、九侯、鄂侯为三公,徐广曰“鄂”一作“邘”。武王子封在县西北。

刘昭注 卷 109 皇览曰:“县郭东济水南有虢公冢。”

刘昭注 卷 109 臣瓒曰:“丘名也,非国,在襄国西。”

刘昭注 卷 109 史记曰邯郸李同却秦兵,赵封其父李侯,徐广曰即此城。

刘昭注 卷 109 杜预曰古雍国,在县西。

刘昭注 卷 109 蔡叔邑此,犹郑管城之类乎?

刘昭注 卷 109 左传僖四年晋文公围南阳。史记曰:“白起攻韩南阳,太行道绝之。”山海经曰:“太行之山,清水出焉。”郭璞曰:“修武县北黑山亦出清水。”

刘昭注 卷 109 服虔曰:“樊仲山之所居,故名阳樊。”杜预曰县西北有(赞)〔攒〕城。左传曰定元年魏献子田大陆,杜预曰西北吴泽也。

刘昭注 卷 109 春秋曰宁。史记曰高祖得韩信军小修武,晋灼曰在城东。

刘昭注 卷 109 左传隐十一年“以𬯎与郑”。

刘昭注 卷 109 前志注曰水出北山。博物记曰:“有奥水,流入淇水,有绿竹草。”

刘昭注 卷 109 凡伯邑。

刘昭注 卷 109 晋地道记曰有铜关。

刘昭注 卷 109 有鹿腹山。

刘昭注 卷 109 帝王世记曰纣糟丘、酒池、肉林在城西。前书注曰鹿台在城中。

刘昭注 卷 109 去县十七里。

刘昭注 卷 109 史记旡忌说魏安僖王曰“通韩上党于共宁”,徐广曰有宁乡。左传曰襄二十三年“救晋,次雍榆”,杜预曰县东有雍城是也。

刘昭注 卷 109 韦昭曰:“羑音酉。文王所拘处。”

刘昭注 卷 109 徐广曰:“洹水所出。苏秦合诸侯盟处。”班叔皮游居赋亦曰“漱余马乎洹泉,嗟西伯于牖城”。

刘昭注 卷 109 博物记曰:“有山泽近盐。沃土之民不才,汉兴少有名人,大衣冠三世皆衰绝也。”

刘昭注 卷 109 帝王世记曰:“县西有鸣条陌。汤伐桀,战昆吾亭。左传昆吾与桀同日亡。”地道记〔巫〕咸山在南。

刘昭注 卷 109 前志曰池在县西南。魏都赋注曰在猗氏六十四里。杨佺期雒阳记曰:“河东盐池长七十里,广七里,水气紫色。有别御盐,四面刻如印齿文章,字妙不可述。”

刘昭注 卷 109 左传曰僖(九)〔二十四〕年晋怀公死高梁,杜预曰在县西南。地道记有梁城,去县五十里,叔向邑也。

刘昭注 卷 109 左传曰成七年诸侯盟马陵,杜预曰卫地也,平阳东南地名马陵。又说在魏郡元城。

刘昭注 卷 109 晋地道记曰有尧城。

刘昭注 卷 109 博物记曰有贾乡,贾伯邑。

刘昭注 卷 109 左传曰晋改搜于董,杜预曰县有董亭。

刘昭注 卷 109 博物记曰:“古之纶,少康邑。”

刘昭注 卷 109 县西北有狐谷亭。郭璞尔雅注曰:“县有水口,如车轮许,𣸣沸涌出,其深无限,名之为瀵。”

刘昭注 卷 109 史记曰赵盾田首山,息桑下,有饿人祇弥明。县南二十里有历山,舜所耕处。又伯夷、叔齐隐于首阳山,马融曰在蒲阪华山之北,河曲之中。

刘昭注 卷 109 左传曰文十二年秦晋战河曲,杜预曰在县南。汤伐桀,孔安国曰河曲之南。

刘昭注 卷 109 杜预曰虞国也。帝王世记曰:“舜嫔于虞,虞城是也。”亦谓吴城,史记秦昭王伐魏取吴城,即此城也。皇览曰:“盗跖冢临河〔曲〕。”博物记曰傅岩在县北。

刘昭注 卷 109 虢邑,左传僖二年虞、晋所灭。县东北三十里。

刘昭注 卷 109 左传曰“秦伐晋,遂自茅津济”,杜预曰在县西。南有茅亭,即茅戎。

刘昭注 卷 109 左传曰“入自颠𫐉”。博物记曰在县盐池东,吴城之北,今之吴阪。杜预曰在县东北。

刘昭注 卷 109 左传曰咎犯与秦晋大夫盟于郇,杜预曰县西北有郇城。博物记曰有智邑。

刘昭注 卷 109 左传僖二十四年晋文公入桑泉,杜预曰在县西二十里。

刘昭注 卷 109 左传曰晋文公入取臼衰者也。杜预曰在县东南。博物记曰:“臼季邑。县西北卑耳山。县西南齐桓公西伐所登。”

刘昭注 卷 109 左传僖十五年晋侯赂秦,内及解梁城。

刘昭注 卷 109 左传文十二年秦侵晋及瑕,杜预曰猗氏县东北有瑕城。

刘昭注 卷 109 尚书祖乙徙耿。左传闵元年晋灭耿,杜预曰县东南有耿乡。博物记曰有耿城。

刘昭注 卷 109 左传僖二年,晋荀息曰“冀为不道”,杜预曰国,在县东北。史记苏代说燕王曰“下南阳,封冀。”

刘昭注 卷 109 博物记曰县治涑之川。史记曰伐韩到干河。郭璞曰:“县东北有干河口,但有故沟处,无复水。”左传曰僖三十一年“晋搜清原”,杜预曰在县北。

刘昭注 卷 109 曲沃在县东北数里,与晋相去六七百里。见毛诗谱注。

刘昭注 卷 109 左传曰“改搜于董”,“董泽之蒲”。

刘昭注 卷 109 县西五十里。左传曰宣十五年“晋侯治兵于稷”。

刘昭注 卷 109 左传吕相绝秦,曰“伐我涑川”。

刘昭注 卷 109 县西有绛邑城,杜预曰故绛也。

刘昭注 卷 109 左传隐五年曲沃伐翼,杜预曰在县东八十里。

刘昭注 卷 109 史记曰周穆王封造父赵城,徐广曰在永安。博物记曰有吕乡,吕甥邑也。

刘昭注 卷 109 杜预曰县东北有彘城。

刘昭注 卷 109 尔雅曰:“西南之美者,有霍山之多珠玉焉。”左传曰闵元年晋灭霍,杜预曰“县东北有霍大山”。史记曰原过受神人书,称“余霍大山山阳侯天吏也”。又蜚廉于山得石椁,仍葬也。

刘昭注 卷 109 地道记曰:“左传文十三年‘詹嘉处瑕’,在县东北。”

刘昭注 卷 109 史记曰:“魏武侯二年,城王垣。”博物记曰:“山在东,状如垣。”

刘昭注 卷 109 左传襄元年晋讨宋五大夫,寘诸瓠丘,杜预曰县东南有壶丘亭。

刘昭注 卷 109 博物记曰:“县东九十里有郫邵之厄,贾季迎公子乐于陈,赵孟杀诸郫邵。”

刘昭注 卷 109 晋地道记曰晋武公〔自〕曲沃徙此。

刘昭注 卷 109 左传曰“二屈”,杜预曰“二”当为“北”。传曰“屈产之乘”,有骏马。

刘昭注 卷 109 禹贡曰:“壶口治梁及岐。”

刘昭注 卷 109 左传僖八年晋败狄于采桑,杜预曰县西南有采桑津。

刘昭注 卷 109 左传曰晋文公居蒲城,杜预曰今蒲子县。

刘昭注 卷 109 前志曰在县西南。

刘昭注 卷 109 史记曰,赵、韩、魏分晋,封晋端氏。

刘昭注 卷 109 左传曰“虢公败戎于桑田”,杜预曰在县东北桑田亭。

刘昭注 卷 109 前志出(衡)〔衙〕(山)岭下谷。

刘昭注 卷 109 本传赤眉立盆子于郑北,古今注曰在此山下。

刘昭注 卷 109 左传曰守桃林之塞,博物记曰在湖县休与之山。

刘昭注 卷 109 赤眉破李松处。

刘昭注 卷 109 史记曰,章邯杀周章于曹阳,晋灼曰县东十三里。又献帝东归败处,曹公改曰好阳。

刘昭注 卷 109 史记曰:“自陕以西,邵公主之;自陕以东,周公主之。”

刘昭注 卷 109 杜预曰虢都上阳,在县东〔南〕。有虢城。

刘昭注 卷 109 故焦国,史记曰武王封神农之后于焦。

刘昭注 卷 109 博物记:“二伯所分。”

刘昭注 卷 109 前志曰出谷阳谷。

刘昭注 卷 109 博物记曰:“西汉水出新安入雒。”又有孝水,见潘岳西征赋。

刘昭注 卷 109 有金门山,山竹为律管。

刘昭注 卷 109 左传僖十五年晋侯赂秦,东尽虢略,杜预曰从河曲南行,而东尽故虢。

刘昭注 卷 109 山海经曰:“其上多漆,其上多棕。浮豪之水出焉,西北流注于雒,其中多美玉,多人鱼。”

刘昭注 卷 109 晋地道记:“伊东北入雒。”

刘昭注 卷 109 前志有鼎湖。

刘昭注 卷 109 皇览曰:“戾太子南出,葬在闅乡南。”秦又改曰宁秦。

刘昭注 卷 109 史记曰魏文侯三十六年齐侵阴晋。前志曰高帝改曰华阴。吕氏春秋九薮云“秦之阳华”,高诱曰“或在华阴西”。诱又曰“桃林县西长城是也”。晋地道记曰“潼关是也”。

刘昭注 卷 109 左传晋赂秦,南及华山。山海经曰:“太华之山,削成而四方,其高五千仞,其广十里,鸟兽莫居。有蛇焉,名曰肥遗,六足四翼,见则天下大旱。”武王放马牛于桃林墟,孔安国曰在华山东。晋地道记山在县西南。

刘昭注 卷 109 决录注曰:“京,大也。天子曰兆民。”

刘昭注 卷 109 汉旧仪曰:“长安城方(亦)〔六〕十三里,经纬各长十五里,十二城门,九百七十三顷。城中皆属长安令。”辛氏三秦记曰:“长安地皆黑壤,城中今赤如火,坚如石。父老所传,尽凿龙首山为城。”皇览曰:“卫思后葬城东南桐(松)〔柏〕园,今千人聚是。”

刘昭注 卷 109 孟康曰:“长安西南有镐池。秦始皇江神反璧曰:‘为吾遗镐池君。’”古史考曰:“武王迁镐,长安丰亭镐池也。”皇览曰:“文王、周公冢皆在镐聚东杜中。”

刘昭注 卷 109 前书周亚夫所屯处。

刘昭注 卷 109 史记曰秦始皇微行夜出,逢盗兰池。三秦记曰:“始皇引渭水为长池,东西二百里,南北三十里,刻石为鲸鱼二百丈。”

刘昭注 卷 109 前书高帝征黥布,张良送至曲邮。

刘昭注 卷 109 史记曰白起死处。三秦记曰:“长安城西有九嵕山,西有杜山。”杜预曰“毕国在西北。”

刘昭注 卷 109 前书秦王子婴降于轵道旁,地道记曰霸水西。

刘昭注 卷 109 前书文帝出长门,若见五人于道北,立五帝坛。

刘昭注 卷 109 杜预曰古唐杜氏也。

刘昭注 卷 109 杜预曰:“在鄠县东。”决录注曰:“镐在酆水东,酆在镐水西,相去二十五里。”

刘昭注 卷 109 史记杀商君郑黾池。郑桓公封于此。黄图云:“下邽县并郑,桓帝西巡复之。”

刘昭注 卷 109 杜预曰:“古骊戎国。”韦昭曰:“戎来居此山,故号骊戎。”三秦记曰:“始皇墓在山北,有始皇祠。不斋戒往,即疾风暴雨。人理欲上,则杳冥失道。县西有白鹿原,周平王时白鹿出。”案关中图,县南有新丰原,白鹿在霸陵。

刘昭注 卷 109 前书高帝见项羽处,孟康曰“在县东七十里,旧大道北下阪口名”。关中记云始皇陵北十余里有谢聚。

刘昭注 卷 109 周幽王死处,苏林曰县东南四十里。

刘昭注 卷 109 三秦记曰:“有川,方三十里,其水北流。出玉、铜、铁、石。”地道记有虎候山。

刘昭注 卷 109 蔡邕作樊陵颂云:“前汉户五万,口有十七万,王莽后十不存一。永初元年,羌戎作虐。至光和,领户不盈四千。园陵蕃卫粢盛之供,百役出焉。民用匮乏,不堪其事。”

刘昭注 卷 109 帝王世记曰:“契所封也。”左传哀四年“将通于少习”,杜预曰少习,县东之武关。

刘昭注 卷 109 山海经曰雒水出(护)〔讙〕举之山。案(众)〔史〕记云雒水出熊耳。山海经曰雒出王城南,至相谷西,东北流,去虎牢城西四十里,注河口,谓之雒汭。

刘昭注 卷 109 左传哀四年,楚司马军于菟和。

刘昭注 卷 109 左传曰(昭)〔哀〕四年楚(左)〔右〕师军苍野,杜预曰在县南。

刘昭注 卷 109 决录注曰:“冯,冯也。翊,明也。”

刘昭注 卷 109 潘岳关中记曰:“三辅旧治长安城中,长吏各在其县治民。光武东都之后,扶风出治槐里,冯翊出治高陵。”

刘昭注 卷 109 尔雅十薮,周有焦获,郭璞曰县瓠中是也。地道记“有嶻辥山,在北。有鬼谷,生三所氏”。案:史记鬼谷在颍川阳城,与地记不同。

刘昭注 卷 109 有荆山。帝王世记曰:“禹铸鼎于荆山,在冯翊怀德之南,今其下荆渠也。”

刘昭注 卷 109 帝王世记曰“秦献公都栎阳”是也。

刘昭注 卷 109 古芮国,与虞相让者。

刘昭注 卷 109 史记曰秦厉恭公伐大荔,取其王城,即此城也。左传晋阴饴甥与秦伯盟王城,杜预曰后改为武乡,在县东。

刘昭注 卷 109 诗云:“弈弈梁山。”在县西北。公羊传曰河上之山也。杜预曰古梁国。史记曰本少梁。尔雅曰梁山,晋望也。

刘昭注 卷 109 书曰导河积石,历龙门。太史公曰“迁生龙门”,韦昭曰在县北。博物记曰:“有韩原,韩武子采邑。”

刘昭注 卷 109 左传文二年晋败秦于彭衙。皇览曰:“有苍颉冢,在利阳亭南,坟高六丈。”

刘昭注 卷 109 决录曰:“扶风,化也。”

刘昭注 卷 109 又名废丘,周懿王、章邯所都。

刘昭注 卷 109 皇览曰:“县西北毕陌,秦武王冢。”

刘昭注 卷 109 古扈国。

刘昭注 卷 109 左传曰“康有酆宫之朝”,杜预曰有灵台,康王于是朝诸侯。

刘昭注 卷 109 帝王世记曰在县南。夏启伐扈,大战于甘。又南山有王季冢。

刘昭注 卷 109 史记曰封弃于邰,徐广曰今斄乡。又案王忳传,郿之斄亭,为冤鬼报戮故亭长者也。秦是荣县,后省。帝王世记曰:“秦出公徙平阳。”新论曰:“邰在漆县,其民有会日,以相与夜中市,如不为,则有灾咎。”

刘昭注 卷 109 前志在县东。

刘昭注 卷 109 西征赋注曰:“褒斜谷,在长安西南。南口褒,北口斜,长百七十里。其水南流。”

刘昭注 卷 109 三秦记曰:“秦武公都雍,陈仓城是也。有石鼓山。将有兵,此山则鸣。”

刘昭注 卷 109 尔雅(曰)十薮,秦有杨纡,郭璞曰在县西。

刘昭注 卷 109 郭璞曰:“别名吴山,周礼所谓岳山者。”

刘昭注 卷 109 来歙开道处。

刘昭注 卷 109 左传邵穆公采邑,史记有鸿冢。

刘昭注 卷 109 帝王世记曰秦德公徙都。

刘昭注 卷 109 郑玄诗谱曰:“豳者,公刘自邰而出,所徙戎狄之地名。”又有刘邑。

刘昭注 卷 109 左传椒举曰:“成王有岐阳之搜。”山海经曰:“其上多白金,其下多铁,城水出焉,东南流注于江。”

刘昭注 卷 109 杜预曰城在县西北。帝王世记曰:“周太王所徙,南有周原。”

刘昭注 卷 109 革俞

刘昭注 卷 109 杜预曰豳国在东北。帝王世记曰有豳亭。

刘昭注 卷 109 诗谱曰:“周原者,岐山阳,地属杜阳,地形险阻而原田肥美。”

刘昭注 卷 109 汉(书)旧仪曰:“司隶治所,故孝武庙。”魏(志)略曰:“曹公分关中置汉兴郡,(国)〔用〕游楚为太守。”献帝起居注曰:“中平六年,省扶风都尉置汉安郡,镇雍、渝麋、杜阳、陈仓、汧五县也。”

校勘记 卷 109 三三八五页 九行 其山川地名悉为细注今进为大字 按:细注既进为大字,则山川地名与郡县名同为大字,殊欠分晓,今郡县名悉用黑体字以别之。

校勘记 卷 109 三三八五页 九行 新注证发 汲本“新”作“细”。钱大昭谓闽本亦作“新”。

校勘记 卷 109 三三八五页一○行 帝王世记 按:别本“记”皆作“纪”,今悉依原本。

校勘记 卷 109 三三八五页一一行 自斗十一度 按:集解引惠栋说,谓费直周易分野寿星起斗十度,蔡邕月令章句寿星起斗六度,陈卓云斗十二度。

校勘记 卷 109 三三八五页一二行 自婺女八度 按:惠栋谓费直起女六度,蔡邕起女二度。

校勘记 卷 109 三三八五页一二行 至危十六度 按:惠栋谓陈卓云十五度。

校勘记 卷 109 三三八六页 一行 自危十七度 按:惠栋谓费直起危十四度,蔡邕起危十度,陈卓云十六度。

校勘记 卷 109 三三八六页 二行 自奎五度 按:惠栋谓费直起奎二度,蔡邕起奎八度。

校勘记 卷 109 三三八六页 三行 自胃七度 按:惠栋谓费直起娄十度,蔡邕起胃一度。

校勘记 卷 109 三三八六页 四行 自毕十二度 按:惠栋谓费直起毕九度,蔡邕起毕六度。

校勘记 卷 109 三三八六页 五行 自井十六度 按:惠栋谓费直起井十二度,蔡邕起井十度。

校勘记 卷 109 三三八六页 五行 自柳九度 按:惠栋谓费直起柳五度,蔡邕起柳三度。

校勘记 卷 109 三三八六页 五行 至张十七度 按:惠栋谓陈卓云十六度。

校勘记 卷 109 三三八六页 六行 斗建在未 按:“斗”原讹“中”,迳改正。

校勘记 卷 109 三三八六页 六行 自张十八度 按:惠栋谓费直起张十三度,蔡邕起张十二度,陈卓起张十七度。

校勘记 卷 109 三三八六页 七行 自轸十二度 按:惠栋谓费直起轸七度,蔡邕起轸六度。

校勘记 卷 109 三三八六页 八行 今韩分野 惠栋谓陈卓云郑之分野,郑玄案堪舆书,寿星,郑也,作“韩”者误。按:王先谦谓韩灭郑,故亦称郑,竹书可证,惠以“韩”为误字,非。

校勘记 卷 109 三三八六页 八行 自氐五度 按:惠栋谓费直起氐十一度,蔡邕起亢八度。

校勘记 卷 109 三三八六页 九行 自尾十度 按:惠栋谓费直起尾九度,蔡邕起尾四度。

校勘记 卷 109 三三八六页 九行 至斗十度 汲本、殿本“十”作“七”。 按:惠栋谓陈卓云斗十一度。

校勘记 卷 109 三三八六页一一行 北方玄武三十五星九十八度(四分度之一) 按:殿本考证齐召南谓苍龙、玄武、白虎、朱雀各言星度之数,下言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不应于北方星度独言四分度之一也,“四分度之一”五字自是衍文。今据删。

校勘记 卷 109 三三八七页 二行 定垦者九百(一)〔三〕十万(八)〔六〕千二十四顷 据殿本改。按:以下不垦者之数合计九州之地数,殿本是。

校勘记 卷 109 三三八七页 二行 不垦者千五百万二千顷 按:“千”原讹“午”,迳改正。

校勘记 卷 109 三三八七页 三行 是以山海经称禹使大章步自东极至于西垂 按:惠栋谓“垂”一作“极”,下“北垂”同。又按:惠栋谓自“禹使大章”至下“二亿三万三千五百里七十五步”,山海经无此文,淮南子坠形训有之。

校勘记 卷 109 三三八七页 四行 二亿三万三千五百里七十一步 惠栋补注本“三千”作“二千”,注云“二”一作“三”。汲本、殿本及惠栋补注本“五百里”皆作“三百里”。今按:淮南子坠形训作“二亿三万三千五百里七十五步。”

校勘记 卷 109 三三八七页 四行 又使竖亥步〔自〕南极(北)尽于北垂 王先谦谓以上文例之,“南极”上夺一“自”字,“北”字衍。今据删补。按:淮南子作“步自北极,至于南极”。

校勘记 卷 109 三三八七页 五行 出水者 按:惠栋谓一作“出水之山者”。

校勘记 卷 109 三三八七页 五行 〔经〕名山五千三百五十(经)六万四千五十六里 惠栋谓“经”字当在“名山”上。今据改。

校勘记 卷 109 三三八七页 六行 出铁之山三千六百九 按:惠栋谓自“东西二万八千里”至此,皆山海经中山经之文,彼文“九”下有“十”字。

校勘记 卷 109 三三八七页一二行 平王东迁三十余载至齐桓公二年 张森楷校勘记谓案东迁至齐桓公二年七十九年,非三十余载,文有讹。今案:“三”疑“七”之讹。

校勘记 卷 109 三三八七页一五行 晋阳之(国)〔围〕 据殿本改。

校勘记 卷 109 三三八八页 三行 不过三十万 按:“三”字原讹“二”,迳改正。

校勘记 卷 109 三三八八页 四行 武帝乘其资畜 按:汲本、殿本“乘”作“承”。

校勘记 卷 109 三三八八页 六行 县邑千(四)〔五〕百八十七 殿本考证齐召南谓按前汉书地理志,县、邑千三百一十四,道三十二,侯国二百四十一,然则合计千五百八十七也,本文“四百”应是“五百”之讹。今据改。

校勘记 卷 109 三三八八页 七行 民户千三百二十三万三千六百一十二 按:前志作“千二百二十三万三千六十二”。

校勘记 卷 109 三三八八页 七行 口五千九百一十九万四千九百七十八人 按:前志作“五千九百五十九万四千九百七十八”。

校勘记 卷 109 三三八八页 九行 口(三)〔二〕千一百万七千八百二十人 据汲本、殿本改。按:惠栋补注引李心传说,谓西汉户口至盛之时,率以十户为四十八口有奇,东汉户口率以十户为五十二口。此上云“民户四百二十七万千六百三十四”,以十户为五十二口计之,祗二千一百万余,则原作“三千一百万”,讹也。

校勘记 卷 109 三三八八页一四行 文帝(授)〔受〕禅 据殿本改。

校勘记 卷 109 三三八九页 二行 尚有数十 按:“十”字原空白,据汲本、殿本补。

校勘记 卷 109 三三八九页 五行 郡府听事壁诸尹画赞 按:“郡”字原空白,据汲本、殿本补。“画”原讹“尽”,迳改正。

校勘记 卷 109 三三八九页 六行 罚纤厘之恶 按:汲本、殿本“罚”作“贬”,“厘”作“介”。

校勘记 卷 109 三三八九页一一行 荧阳 汲本、殿本“荧”作“荥”。按:段玉裁谓荧泽、荧阳,古无作“荥”者,浅人任意窜易,以为水名当作“荥”,不知泲水名荧,自有本义,于绝小水之义无涉也。

校勘记 卷 109 三三八九页一二行 有(费)〔荧〕泽 集解引惠栋说,谓“费泽”无考,案注及济水注当作“荧泽”。今据改。

校勘记 卷 109 三三九○页 一行 谷城 前志作“谷成”。按:集解引惠栋说,谓古字通以“城”为“成”,见刘宽碑阴及韩敕别碑。

校勘记 卷 109 三三九○页 三行 成睾 汲本“睾”作“睾”,殿本作“皋”,注同。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睾”当作“皋”,字形相涉而讹。校补引柳从辰说,谓睾为皋之或体字,作“睾”者,盖偶讹缺一笔,未可概指为讹。黄山谓睾亦可通“皋”。

校勘记 卷 109 三三九○页 五行 新城 按:集解引惠栋说,谓前志“城”作“成”,古字通。

校勘记 卷 109 三三九○页 五行 今名蛮中 集解引惠栋说,谓说文“新城〈糸言糸〉中”,古蛮〈糸言糸〉字或相通。按:黄山谓栾〈糸言糸〉相通,盖古本名栾中,故说文作“〈糸言糸〉中”耳,非蛮〈糸言糸〉字相通也。说详校补。

校勘记 卷 109 三三九○页 六行 匽师 按:集解引惠栋说,谓前书“匽”作“偃”。

校勘记 卷 109 三三九○页一○行 为地三百(里)〔顷〕 据汲本、殿本改。

校勘记 卷 109 三三九○页一三行 在东(官)〔宫〕西北 据汲本、殿本改。

校勘记 卷 109 三三九○页一六行 伯休甫之国也 按:“甫”原讹“川”,迳改正。

校勘记 卷 109 三三九一页 一行 冯异斩武勃(也)〔地〕 据汲本、殿本改。

校勘记 卷 109 三三九一页 四行 即泉戎也 按:殿本“戎”作“城”。

校勘记 卷 109 三三九一页 五行 单氏伐东圉 按:“圉”原讹“园”,迳改正。

校勘记 卷 109 三三九一页 六行 昭二十三年晋师次于解 按:依左传“三”当作“二”,“晋”当作“王”。

校勘记 卷 109 三三九一页 七行 本传有(员)〔负〕犊山 集解引马与龙说,谓本书刘昆传,昆避难河南负犊山中,彼注云“郡国志河南郡有负犊山”。作“员”者,形近致讹,李贤所见本尚不误。今据改。按:“本”原讹“才”,迳改正。

校勘记 卷 109 三三九一页 八行 郛方(七)〔一〕十里 据汲本、殿本改。

校勘记 卷 109 三三九一页一四行 以阳人地〔赐周君〕 据殿本考证齐召南说补,与史记秦本纪合。

校勘记 卷 109 三三九一页一六行 魏文侯(四)〔三〕十二年败秦于注 按:魏文侯立三十八年卒,无四十二年。败秦于注,乃三十二年事。各本皆未正,今据史记改。

校勘记 卷 109 三三九一页一七行 于荧阳下引河东南为鸿沟 汲本、殿本“荧”作“荥”。按:荧阳之“荧”本从火,作“荥”者后人妄改,见前“荧阳”条校记。

校勘记 卷 109 三三九二页 三行 左传文(三)〔二〕年盟于垂陇 据汲本、殿本改。

校勘记 卷 109 三三九二页一三行 左传闵二年遇于清 “二”原作“一”,迳据汲本、殿本改。按:左传闵二年无此文。

校勘记 卷 109 三三九二页一六行 在县东北远疑〔非〕 据殿本补,与杜注合。

校勘记 卷 109 三三九二页一七行 县东〔南〕有林乡 惠栋谓诸本皆脱“南”字。今据补,与杜注合。

校勘记 卷 109 三三九三页 二行 左传(宣)〔成〕十〔六〕年诸侯迁于制田 集解引惠栋说,谓诸侯迁制田,成十六年事,注误。今据改。

校勘记 卷 109 三三九三页 二行 县东有制(城)〔泽〕 据集解引惠栋说改,与杜注合。

校勘记 卷 109 三三九三页一○行 汤亭〔在〕偃师 据集解引惠栋说补。

校勘记 卷 109 三三九三页一二行 史记(曰)张仪〔曰〕 按:注所引乃张仪说秦惠王之辞,“曰”字当在“张仪”下,今乙正。

校勘记 卷 109 三三九三页一四行 左(氏)〔传〕 王先谦谓“氏”例当作“传”,此驳文。今据改。

校勘记 卷 109 三三九三页一四行 地道记在南 按:集解引惠栋说,谓依水经注“南”当作“西”。

校勘记 卷 109 三三九三页一五行 左传昭二十二年王子猛居于皇 按:“二十二年”原讹“一十二年”,迳改正。

校勘记 卷 109 三三九三页一五行 在县西(北)〔南〕 集解引惠栋说,谓“西北”今左传注云“西南”。今据改。

校勘记 卷 109 三三九三页一六行 昭二十(三)〔二〕年 惠栋谓“三”当作“二”。今据改,与左传合。

校勘记 卷 109 三三九三页一七行 成睾北门名(王)〔玉〕门 据殿本改。按:前书及通鉴并作“玉”。

校勘记 卷 109 三三九四页 二行 见东京赋(曰) 汲本“曰”作“云”。按文此字当衍,殿本无,今据删。

校勘记 卷 109 三三九四页 四行 周襄王处郑地汜 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襄王所处在颍川之襄城,注文重出,当去此存彼。

校勘记 卷 109 三三九四页 六行 一名密县 按:今左传杜注作“新郑,郑新密,今荥阳密县”。惠栋云注文有脱误。

校勘记 卷 109 三三九四页 七行 多美垩 按:集解引惠栋说,谓今山海经云“多美玉青垩”。

校勘记 卷 109 三三九四页 七行 其名曰(尪)〔𦵧〕 据汲本、殿本改。

校勘记 卷 109 三三九四页 八行 在县西北 按:“在”上当脱“杜预曰”三字。又按:左传杜注“西北”作“东北”。

校勘记 卷 109 三三九四页一五行 楚杀鄤子 校补引柳从辰说,谓今左昭十六年经传“鄤”均作“蛮”,注误。

校勘记 卷 109 三三九五页 五行 有𫄨城 按:集解引惠栋说,谓“𫄨”说文作“郗”。

校勘记 卷 109 三三九五页一二行 王取郑隰城 按:“取”疑“与”之误。左隐十一年王以苏忿生田与郑,有隰郕,杜注“在怀县西南”。僖二十五年传“隰郕”作“隰城”。

校勘记 卷 109 三三九六页一三行 左传僖四年晋文公围南阳 按:注有误。僖四年重耳方出亡,安有所谓“晋文公围南阳”事?

校勘记 卷 109 三三九六页一三行 太行之山 按:“行”原讹“时”,迳改正。

校勘记 卷 109 三三九六页一五行 县西北有(赞)〔攒〕城 据汲本、殿本改。

校勘记 卷 109 三三九七页一一行 洹水所出 按:校补引柳从辰说,谓水经“洹水出上党泫氏县”,注云“出洹山,在长子县也”。又“东过隆虑县北”,注云“县北有隆虑山”。是隆虑非即洹水所出。

校勘记 卷 109 三三九七页一三行 少有名人大衣冠三世皆衰绝也 按:张森楷校勘记谓“大衣冠”不词,疑“大”下有“族”字,“衣冠”属下为句。

校勘记 卷 109 三三九七页一五行 蒲阪 按:前志“阪”作“反”。

校勘记 卷 109 三三九八页 五行 兖水出 集解引惠栋说,谓“兖”当作“沇”。又引钱大昕说,谓兖即沇字,古人从水字或横写,沇作兖,亦是以立水为横水,隶省为六尔。兖州本以沇水得名,非两字也。按:说文“沇”下段注云,古文作{儿口},小篆作沇,隶变作兖,此同义而古今异形。

校勘记 卷 109 三三九八页 六行 有(祁)〔析〕城山 据殿本改。按:钱大昕谓“祁”当作“析”。

校勘记 卷 109 三三九八页 七行 〔巫〕咸山在南 王先谦谓“咸”上脱“巫”字,班志可证。今据补。

校勘记 卷 109 三三九八页一○行 僖(九)〔二十四〕年晋怀公死高梁 殿本考证齐召南谓注引左传纪年多讹,晋文公入国而后杀怀公于高梁,是僖二十四年事。今据改。

校勘记 卷 109 三三九八页一一行 卫地也平阳东南地名马陵 按:注引杜注有误。春秋成七年杜注作“马陵,卫地。阳平元城有地名马陵”。又按:王先谦谓“卫”当作“魏”。

校勘记 卷 109 三三九八页一四行 县有董亭 按:校补谓今左传注作“汾阴县有董亭”。考晋志无汾阴县,此或据魏旧言之,而其时亭地已改隶汾阴耳。

校勘记 卷 109 三三九八页一五行 古之纶少康邑 按:集解引惠栋说,谓案梁国虞县有纶城,少康邑,注失考。

校勘记 卷 109 三三九九页 五行 盗跖冢临河〔曲〕 集解引惠栋说,谓案皇览,冢临河曲,直宏农华阴山潼乡,注脱“曲”字也。今据补。

校勘记 卷 109 三三九九页一○行 在县西二十里 按今左传杜注作“在河东解县西”,不言“二十里”。

校勘记 卷 109 三三九九页一四行 杜预曰猗氏县东北有瑕城 按:今左传僖十二年无此注。僖三十年“许君焦、瑕”,杜注“晋河外五城之二邑”,即此,然不云“猗氏县东北”也。

校勘记 卷 109 三四○○页 七行 在县东八十里 按:左传杜注云“在平阳绛邑县东”,不言“八十里”。

校勘记 卷 109 三四○○页一一行 得石椁 按:汲本、殿本“椁”作“棺”。

校勘记 卷 109 三四○○页一六行 晋武公〔自〕曲沃徙此 据集解引马与龙说补。按:马与龙谓注“曲沃”上脱“自”字。汉书地理志“河东郡绛,晋武公自曲沃徙此”。注地道记说盖即本班志,当在前“绛邑”下,不知何以置此。地道记不应若是之误,刘昭亦不应误引若是,当由后人传写误脱,因妄窜耳。

校勘记 卷 109 三四○一页 八行 有务乡 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刘圣公传作“蓩乡”,音莫老反。

校勘记 卷 109 三四○一页一三行 按:殿本考证齐召南谓此注错简,当在下“陕有陕陌”之下。杜预左传注云“桑田,虢地,在弘农陕县东北”。盖旧志陕有桑田亭,而刘昭引此文为注也。又按:注“桑田亭”原讹“桑里亭”,迳改正。

校勘记 卷 109 三四○一页一四行 出(衡)〔衙〕(山)岭下谷 按:前志“衡”作“衙”,水经河水注及开山图亦作“衙”。集解引钱大昕说,谓“衡”当作“衙”。又前书补注引段玉裁说,谓“岭”误析为“山领”,古“岭”祗作“领”字。王先谦谓段云“山”字衍,是。今据以改删。

校勘记 卷 109 三四○二页 四行 虢都上阳在县东〔南〕 按:左传僖五年“晋侯围上阳”,杜注“上阳,虢国都,在弘农陕县东南”。今据补。

校勘记 卷 109 三四○二页一○行 从河曲南行而东尽故虢 按:今左传杜注作“从河南而东尽虢界也”。

校勘记 卷 109 三四○二页一四行 奏又改曰宁秦 按:齐召南谓此注六字亦错简,当在下华阴注“高帝改曰华阴”之上,证以前志自明。

校勘记 卷 109 三四○二页一七行 名曰肥遗 殿本“遗”作“{遗虫}”,与今山海经合。按:校补谓{遗虫}后起字,疑本通作“遗”。

校勘记 卷 109 三四○三页 七行 有(严)〔掫〕城 按:集解引洪颐烜说,谓本书刘玄传注引续志作“掫城”,“严”是“掫”字之讹。今据改。

校勘记 卷 109 三四○三页一○行 长安城方(亦)〔六〕十三里 据校补引钱大昭说改。按:史记吕后纪索隐引亦作“六十三里”。

校勘记 卷 109 三四○三页一一行 葬城东南桐(松)〔柏〕园 据集解引惠栋说改。

校勘记 卷 109 三四○四页一七行 雒水出(护)〔讙〕举之山 集解引惠栋说,谓“护举”山海经作“讙举”。校补引柳从辰说,谓水经亦作“讙举”。今据改。

校勘记 卷 109 三四○四页一七行 (众)〔史〕记云 据汲本、殿本改。

校勘记 卷 109 三四○五页 三行 左传曰(昭)〔哀〕四年楚(左)〔右〕师军苍野 据左传改。

校勘记 卷 109 三四○五页 三行 杜预曰在县南 按:今左传杜注云“在上雒县”,不言“南”。

校勘记 卷 109 三四○六页 一行 杜预曰古梁国 按:左传文公十年,晋伐秦,取少梁,杜注“少梁,冯翊夏阳县”。与此异。

校勘记 卷 109 三四○七页 五行 尔雅(曰)十薮 按文“曰”字当衍,今删。

校勘记 卷 109 三四○八页 一行 汉(书)旧仪 按:“书”字衍,今删。

校勘记 卷 109 三四○八页 一行 魏(志)〔略〕曰 集解引陈景云说,谓今本魏志无此文,疑出魏略,“志”字偶误。按:游楚事见魏志张既传注,正引魏略,今据改。

校勘记 卷 109 三四○八页 一行 (国)〔用〕游楚为太守 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国”当作“以”。今按:何焯以宋残本校,“国”作“用”,国用形近易误,今从何校改。

刘昭注 卷 110 汲冢书:“禹都阳城。”古史考曰“郑厉公入栎”,即此也。晋地道记曰去雒阳二百八十六里,属河南。

刘昭注 卷 110 左传曰“夏启有钧台之享”,杜预曰有钧台陂。帝王世记云在县西。

刘昭注 卷 110 左传成十七年卫侵郑,至高氏,杜预曰县西南。

刘昭注 卷 110 左传襄十八年楚伐郑,侵雍梁,杜预曰在县东北。史记齐湣王十二年攻魏,楚围雍氏。

刘昭注 卷 110 左传定四年“盟皋鼬”,杜预曰县东南有城皋亭。

刘昭注 卷 110 杜预曰有不羹城。

刘昭注 卷 110 杜预曰在县南。周襄王所处。

刘昭注 卷 110 左传襄十八年楚治兵于汾,杜预曰县东北有汾丘城。

刘昭注 卷 110 左传谓鱼陵,杜预曰鱼齿山也,在犨县北。

刘昭注 卷 110 左传襄十六年,楚公子格与晋战于湛阪。

刘昭注 卷 110 杜预曰县西北有不羹亭。地道记曰:“高陵山,汝水所出。”

刘昭注 卷 110 左传文九年楚伐郑,师于狼渊,杜预曰县西有狼陂。献帝遣御史大夫张音奉皇帝玺绶策书,禅帝位于魏,是文帝继王位,南巡在颍阴,有司乃为坛于颍阴。庚午,登坛,魏相国华歆跪受玺绶,以进于王。王既受毕,降坛视燎,成礼而反。帝王世记云:“魏文皇帝登禅于曲蠡之繁阳亭,为县曰繁昌,亦禹贡豫州之域,今许之封内,今颍川繁昌是也。”北征记曰:“城在许之南七十里。东有台,高七丈,方五十步,台南有坛高二丈,方三十步,即受终之坛也。”案北征记云是外黄县繁昌城,非也。

刘昭注 卷 110 史记魏哀王五年秦伐魏,走犀首岸门,徐广曰岸亭。

刘昭注 卷 110 左传庄二十八年楚伐郑,郑奔桐丘,杜预曰县东北有桐丘城。献帝徙都,改许昌。

刘昭注 卷 110 左传文元年卫孔达侵郑,伐绵訾及匡,杜预曰县东北有匡城。成十七年伐(齐)〔郑〕至曲洧,杜预曰县治曲洧,城临洧水。

刘昭注 卷 110 春秋郑共叔所保,故曰“克段于鄢”。又成十六年晋败楚于鄢陵。李奇曰:“六国曰安陵。”

刘昭注 卷 110 左传隐五年宋伐郑,围长葛。县本名长葛。地道记曰:“社中树暴长,汉改名。”

刘昭注 卷 110 左传襄十一年诸侯师于向,杜预曰在县东北。

刘昭注 卷 110 史记曰魏惠王元年韩、赵合军伐魏蜀泽。

刘昭注 卷 110 帝王世记曰:“阳城有启母冢。”

刘昭注 卷 110 山海经谓为太室之山。禹贡有外方山,郑玄毛诗谱云外方之山即嵩也。孟子曰“益避禹之子于箕山之阴”,注云嵩高之北。

刘昭注 卷 110 晋地道记曰:“颍水出阳干山。”

刘昭注 卷 110 史记曰周敬王十九年郑伐负黍。冯敬通赋“遇许由于负黍(山)”也。

刘昭注 卷 110 杜预曰应国在西南。史记曰客谓周最,以应为秦王太后养地。

刘昭注 卷 110 有〔{执羊}〕亭,见说文。

刘昭注 卷 110 杜预曰县西北有胡城。地道记有陶丘乡。诗所谓“汝坟”。

刘昭注 卷 110 杜预曰在县南。袁山松书有朔山。魏氏春秋曰:“初平三年,分二县置阳安都尉。”

刘昭注 卷 110 故国,左传僖十七年鲁所灭。地道记曰有公路城,袁术所筑。

刘昭注 卷 110 左传曰房国,楚灵王所灭。又楚封吴王夫概于棠溪。地道记有吴城。

刘昭注 卷 110 皇览曰:“县有葛陂乡,城东北有楚武王冢,民谓之楚王岑。永平中,葛陂城北祝里社下于土中得铜鼎,而铭曰‘楚武王之冢’。民传言秦、项、赤眉之时欲发之,辄颓坏〔填〕厌,不得发。”

刘昭注 卷 110 地道记曰故吕侯国。左传昭四年吴伐楚,入栎,杜预曰县东北有栎亭。

刘昭注 卷 110 左传成六年楚拒晋桑隧,杜预曰县东有桑里亭。

刘昭注 卷 110 左传昭十三年楚蔡公与子干、子晳盟于邓,杜预曰县西南有邓城。

刘昭注 卷 110 左传僖四年齐伐楚,次陉,杜预曰在县南。苏秦说韩宣惠王曰:“南有陉山。”

刘昭注 卷 110 史记无忌说魏安僖王曰:“王之使者出,过而恶安陵氏于秦。”博物记曰故安陵君也。

刘昭注 卷 110 左传襄四年楚师繁阳,杜预曰鲖阳南有繁阳亭。

刘昭注 卷 110 史记楚封王孙胜白公。杜预曰褒信县有白亭。

刘昭注 卷 110 春秋左氏传僖二十一年宋盟鹿上,杜预曰原鹿县也。

刘昭注 卷 110 史记曰楚庄王封孙叔敖子,又蒙恬破楚军。

刘昭注 卷 110 苏茂奔垂惠,王刘纡。

刘昭注 卷 110 夷属陈,左传僖二十三年楚所取。有干溪,在县南。

刘昭注 卷 110 杜预曰:“章华宫在华容县城内。”

刘昭注 卷 110 左传哀七年筑黍丘,杜预曰县西南有黍丘亭。

刘昭注 卷 110 北征记曰:“城周三十七里,南临濊水,凡二十四门。”地道记曰:“梁孝王筑城十二里,小鼓唱节杵下而和之,称睢阳曲。”

刘昭注 卷 110 左传桓十四年宋伐郑,“取太宫之椽,为卢门之椽”。昭二十一年败吴鸿口,杜预曰县东〔南〕有鸿口亭。地道记曰:“昭二十一年‘御诸横’,横亭在县南。”

刘昭注 卷 110 左传僖二十二年邾人悬公胄于鱼门。

刘昭注 卷 110 左传十二年楚伐宋,师杨梁,杜预曰有梁亭。僖二十八年楚子玉梦河神谓己曰“吾赐汝孟诸之麋”,杜预曰在县东北。尔雅十薮,宋有孟诸。

刘昭注 卷 110 左传哀二十六年,宋景公死空桐。

刘昭注 卷 110 史记曰高祖隐于芒、砀山泽岩石之闲。有陈胜墓。

刘昭注 卷 110 帝王世记曰有北亳,即景亳,汤所盟处。

刘昭注 卷 110 左传宋万杀宋闵公于蒙泽。僖二年齐侯盟贯,杜预曰县西北有贳城,贳字与贯字相似。

刘昭注 卷 110 左传曰文十四年诸侯会新城。帝王世记有南亳。

刘昭注 卷 110 古邳国。

刘昭注 卷 110 左传成十六年会沙随,杜预曰县北有沙随亭。

刘昭注 卷 110 〔杜预〕曰在县东北。

刘昭注 卷 110 杜预曰蒙县西北有薄城。中有汤冢。左传宋公子御说奔亳。其西又有微子冢。

刘昭注 卷 110 左传桓十五年会于袲,杜预曰在县西南。一名荦。

刘昭注 卷 110 北征记:“城周十四里,南临污水。”

刘昭注 卷 110 亭有高祖碑,班固为文,见固集。地道记有许城。左传定八年,郑伐许。

刘昭注 卷 110 地道记曰:“去国二百六十,州六百,雒千二十五里。”

刘昭注 卷 110 案:前志注“枌榆社在县东北十五里”。或乡名,高祖里社。戴延之西征记曰:“县西北有汉祖庙,为亭长所处。”

刘昭注 卷 110 左传昭四年吴伐楚入棘,杜预曰县东北有棘亭。襄元年郑侵宋,取犬丘,杜预曰县东北有犬丘城。帝王世记曰“曹腾封费亭侯,县有费亭是也。”

刘昭注 卷 110 左传曰“冀为不道,伐鄍三门”,服虔曰鄍,晋别都,杜预曰是虞邑,地处阙,则非此鄍矣。博物记曰:“诸侯会于鄍亭。”

刘昭注 卷 110 平阳邑,左传僖二十三年楚所取。干溪在南。

刘昭注 卷 110 汉官曰去雒阳千二十里。

刘昭注 卷 110 高祖破项羽也。

刘昭注 卷 110 史记曰高祖击黥布于会甀,徐广曰在县西。

刘昭注 卷 110 杜预曰在县东南。

刘昭注 卷 110 地道记曰左传隐二年入向城,在县东南。

刘昭注 卷 110 地道记云左传昭八年“大搜于红”。

刘昭注 卷 110 左传襄二十年“盟于澶渊”。

刘昭注 卷 110 帝王世记曰:“庖牺氏所都,舜后所封。”左传僖元年会于柽,杜预曰县西北有柽城。尔雅曰:“丘上有丘曰宛丘。”陈有株邑,盖朱襄之地。博物记曰:“邛地在县北,防亭在焉。诗曰:‘(卬)〔邛〕有旨苕,防有鹊巢。’”

刘昭注 卷 110 史记高祖五年(楚)〔追〕项籍至固陵,晋灼汉书注云汝南固始县。

刘昭注 卷 110 伏滔北征记曰:“有老子庙,庙中有九井,水相通。”古史考曰:“有曲仁里,老子里也。”地道记曰:“城南三十里有平城。”

刘昭注 卷 110 左传成十六年,诸侯侵陈鸣鹿,杜预曰县西南有鹿邑。

刘昭注 卷 110 左传宋华氏战于鬼阎,杜预曰县西北有阎亭。

刘昭注 卷 110 左传宣十一年盟辰陵,杜预曰县东南有辰亭。

刘昭注 卷 110 帝王世记曰:“黄帝生于寿丘,在鲁东门之北。少昊自穷桑登帝位,穷桑在鲁北,后徙曲阜。”应劭曰:“曲阜在鲁城中,委曲长七八里。”左传曰伯禽封少昊之墟。僖二十九年介葛卢舍于昌衍,杜预曰县东南有昌平城。皇览曰:“奄里伯公冢在城内祥舍中,民传言鲁五德奄里伯公葬其宅。”

刘昭注 卷 110 杜预曰:“大庭氏,古国名,在城内,鲁于其处作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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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昭注 卷 110 左传曰桓十四年宋伐郑,取牛首。

刘昭注 卷 110 地道记曰在城东。

刘昭注 卷 110 有驺山,高五里,秦始皇刻石焉。刘荟驺山记曰:“邾城在山南,去山二里。城东门外有韦贤墓,北有绎山。左传文十三年邾迁于绎。郭璞曰绎山纯石,积构连属。城北有牙山,牙山北有唐口山,唐口山北有阳山。城北有孟轲冢焉。”

刘昭注 卷 110 左传襄四年战狐台,杜预曰县东南有目台亭。

刘昭注 卷 110 地道记曰:“夏车正奚仲所封,冢在城南二十里山上。”皇览曰:“靖郭君冢在城中东南陬。孟尝君冢在城中向门东北边。”

刘昭注 卷 110 史记曰齐宣王九年与魏襄王会徐州而相王。

刘昭注 卷 110 左传文公七年城郚,杜预曰县南有郚乡城。隐元年盟于蔑,杜预曰蔑,地名,县南有姑城。襄十七年齐围桃,杜预曰县东南有桃墟。

刘昭注 卷 110 左传桓十二年盟曲池,杜预曰县北有曲水亭。地道记“临淄县西南门曰曲门,其侧有池”。案:鲁桓与杞、莒盟,不往齐地,地道为妄。

刘昭注 卷 110 魏志曰:“建安十七年,割河内之荡阴、朝歌、林虑,东郡之卫国、顿丘、东武阳、发干,巨鹿之廮陶、曲〔周〕、南和、广平、任,赵国之襄国、邯郸、易阳,以益魏郡。十八年,分置东西都尉。”

刘昭注 卷 110 帝王世记曰:“县西南有上司马,殷太甲常居焉。”魏都赋注曰:“县西北有鼓山,时时自鸣,鸣则兵。”又交谷水在县南。案:本传有西唐山。又邺北太行山,西北去,亦不知山所极处,亦如东海不知水所穷尽也。

刘昭注 卷 110 魏都赋曰:“北临漳、滏,则冬夏异沼。”注云:“水经邺西北。滏水热,故名滏口。”

刘昭注 卷 110 史记曰项羽破秦军污水上。

刘昭注 卷 110 史记曰靳歙别下平阳。

刘昭注 卷 110 徐广曰一作“鬼侯”。与文王为纣三公。

刘昭注 卷 110 左传襄十九年会于柯,杜预曰县东北有柯城。昭九年荀盈卒于戏阳,杜预曰县北有戏阳城。

刘昭注 卷 110 世祖破五校处。

刘昭注 卷 110 前志曰在县西。

刘昭注 卷 110 左传成七年会马陵,杜预曰县东南有地名马陵。史记曰庞涓死处。

刘昭注 卷 110 左传:“沙鹿崩。”谷梁传曰:“林属于山曰鹿。沙,山名也。”

刘昭注 卷 110 左传定七年盟于沙(亭),杜预曰〔沙亭〕在县东南。七年盟于琐,晋地道记曰县南有琐阳城。

刘昭注 卷 110 左传定十四年会于牵,杜预曰县东北有牵城。

刘昭注 卷 110 魏都赋注曰有龙山。

刘昭注 卷 110 杜预曰有干侯。鲁昭公所处。

刘昭注 卷 110 即台孝威隐于县山。

刘昭注 卷 110 左传宣十五年败赤狄于曲梁。

刘昭注 卷 110 左传襄三年诸侯会鸡泽,杜预曰在县西南。

刘昭注 卷 110 有广阿泽。吕氏春秋九薮赵之巨鹿,高诱注云广阿泽也,山海经曰大陆之水。史记纣盈巨桥之粟。许慎云:“巨鹿之大桥也。”巨鹿南有棘原,章邯所军处。前书曰沙丘台在县东北七十里。

刘昭注 卷 110 杜预曰县西南有肥累城。古肥国,白狄别种。

刘昭注 卷 110 左传昭十二年晋荀吴入昔阳,杜预曰沾县东有昔阳城。(取)〔肥〕故都也。

刘昭注 卷 110 糸言糸

刘昭注 卷 110 晋地道记有石塞、三公塞。

刘昭注 卷 110 汉官曰去雒阳一千里。

刘昭注 卷 110 县南七里。

刘昭注 卷 110 在县西南六十里。

刘昭注 卷 110 晋地道记有砾塞、中谷塞。

刘昭注 卷 110 〔在平棘〕县西北四十里。

刘昭注 卷 110 史记赵武灵王出九门,如野台以望齐、中山之境。碣石山,战国策云在县界。

刘昭注 卷 110 史记番吾君。杜预曰晋之蒲邑也。古今注曰:“永平十年,作常山呼沱河蒲吾渠,通漕船也。”

刘昭注 卷 110 杜预曰白狄别种。

刘昭注 卷 110 左传晋伐鲜虞及中人,杜预曰县西北有中人城。晋地道记有马安关。

刘昭注 卷 110 博物记曰:“堂关在中人西北百里,中人在县西四十里。”列子曰:“赵襄子使新稚穆子攻翟,取左人、中人。”

刘昭注 卷 110 帝王世记曰:“尧封唐。尧山在北,唐水西入河,南有望都山,即尧母庆都所居,相去五十里。都山一名豆山。”博物记曰:“左人,唐西北四十里。”

刘昭注 卷 110 有泉水,干吉得神书。晋地道记:“自县北行四百二十五里,恒多山阪,名飞狐口。”

刘昭注 卷 110 晋地道记曰:“有阳安关。阳城。蒲阳山,蒲水出也。”

刘昭注 卷 110 本清河下县。决录注曰:“孝文窦皇后父隐身渔钓,坠渊而卒。景帝立,后为太后,遣使者更填父所坠渊而葬,起大坟于县城南,民号曰窦氏青山。”

刘昭注 卷 110 史记曰,赵武灵王曰:“吾国东有河、薄落之水。”

刘昭注 卷 110 冯异进豆粥光武。案:志有解犊侯,灵帝封。

刘昭注 卷 110 地道记曰有鸣犊河。

刘昭注 卷 110 太公吕尚困于棘津城,琅邪海曲,非此城也。案:永初元年邓太后分置广川王国,后王薨,国除。太后崩,还益清河。

刘昭注 卷 110 张华曰:“赵奢冢在邯郸西山上,谓之马服山。”

刘昭注 卷 110 有洪波台。

刘昭注 卷 110 魏都赋曰:“温泉毖涌而自浪。”注曰:“温泉在易阳,世以治疾,洗百病。”

刘昭注 卷 110 史记曰赵成侯,魏献荣椽,因以为檀台。

刘昭注 卷 110 晋地道记曰有石门塞、烧梁关。

刘昭注 卷 110 有胡苏亭。胡苏河之名见尔雅。

校勘记 卷 110 三四二一页一0行 有泛城 按:“泛”原讹“汜”,迳改正。

校勘记 卷 110 三四二一页一一行 临颍 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和帝女封临颍公主,志似脱“邑”字。桓帝时,边韶为临颍侯相,盖公主之子袭封为侯也。

校勘记 卷 110 三四二二页 一行 冲陵 按:前志“冲”作“傿”。

校勘记 卷 110 三四二二页 三行 轮氏 按:前志作“纶氏”。

校勘记 卷 110 三四二二页 三行 建初四年置 殿本考证齐召南谓按前志颍川郡有纶氏,疑县不自建初置也。今按:汉书补注王先谦谓“置”疑“复”之误。

校勘记 卷 110 三四二二页一五行 高陵山汝水所出 按:张森楷校勘记谓案前志,颍川、汝南俱有定陵,此定陵下但云“有东不羹”,其高陵云云在汝南定陵下,今于此处注之,非是。

校勘记 卷 110 三四二二页一六行 是文帝继王位 按:张森楷校勘记谓案上下文义,“是”字颇不相属,疑当作“时”,否则下有“时”字脱去。

校勘记 卷 110 三四二三页 五行 徐广曰岸亭 集解引惠栋说,谓当作“岸门亭”,诸本缺“门”字。今按:史记魏世家裴骃集解引作“岸亭”,小司马索隐引作“岸门亭”。

校勘记 卷 110 三四二三页 六行 献帝徙都改许昌 按:集解引周寿昌说,谓考献帝改都许在建安二年八月,改许县为许昌县在魏文帝黄初二年,非献帝徙都时改名也。注误。

校勘记 卷 110 三四二三页 七行 成十七年伐(齐)〔郑〕至曲洧 按:据左传“齐”当作“郑”,各本皆未正,今改。

校勘记 卷 110 三四二三页 九行 克段于鄢 按:“段”原讹“假”,迳改正。

校勘记 卷 110 三四二三页一二行 伐魏蜀泽 按:殿本考证谓魏世家作“浊泽”,六国年表又作“涿泽”。

校勘记 卷 110 三四二三页一七行 史记曰周敬王十九年郑伐负黍 按:殿本考证齐召南谓按周本纪无此文。年表是周威烈王十九年郑败韩于负黍,时郑𦈡公十六年,韩景侯二年也。又按:“伐”原讹“代”,迳改正。

校勘记 卷 110 三四二三页一七行 遇许由于负黍(山) 据集解引惠栋说删。

校勘记 卷 110 三四二四页 五行 新息〔侯〕国 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国”上当有“侯”字,马援所封。今据补。按:集解又引马与龙说,谓光武封朱浮为侯,在马援前,见浮传。

校勘记 卷 110 三四二四页 六行 濦强 按:集解引惠栋说,谓说文“濦”作“濦”,云“濦水出阳城少室山,东入颍”。

校勘记 卷 110 三四二四页 六行 〔有〕道亭故国 张森楷校勘记谓“道”上当有“有”字,各本皆脱,盖道是国,道亭非国也。按:张说是,今据补。

校勘记 卷 110 三四二四页 七行 安城侯国 按:前志作“安成”。钱大昕谓铫期封安成侯,即此安城也。光武又封刘赐为安成侯。

校勘记 卷 110 三四二四页 八行 慎阳 集解引惠栋说,谓索隐、路史引司马志皆作“滇阳”。前志作“慎阳”,阚骃云合作“滇”。今按:前书师古注谓“慎”字本作“滇”,音真,后误为“慎”耳。

校勘记 卷 110 三四二五页 一行 有(挚)〔{执羊}〕亭见说文 集解引钱大昕说,谓“挚”当作“{执羊}”。说文“汝南平舆县有{执羊}亭”,读若晋。今据改。

校勘记 卷 110 三四二五页 六行 县有葛陂乡 按:集解引惠栋说,谓“葛陂”一作“葛陵”。

校勘记 卷 110 三四二五页 六行 民谓之楚王岑 按:集解引惠栋说,谓水经汝水注作“楚王琴”,云楚人谓冢曰琴也。

校勘记 卷 110 三四二五页 七行 辄颓坏〔填〕厌 集解引惠栋说,谓诸本脱“填”字。今据补。

校勘记 卷 110 三四二五页 九行 县东有桑里亭 按:今杜注云“郎陵县东南有桑里”,不言“亭”。

校勘记 卷 110 三四二五页一二行 无忌说魏安僖王 按:“无”原讹“元”,迳改正。

校勘记 卷 110 三四二五页一三行 鲖阳南有繁阳亭 按:今杜注云“繁阳,楚地,在汝南鲖阳县南”,不言“亭”。

校勘记 卷 110 三四二五页一四行 史记楚封王孙胜白公 按:下引杜注,“史记”疑“左传”之误。杜注见左哀十六年。

校勘记 卷 110 三四二五页一四行 褒信县有白亭 按:左传哀十六年杜注“褒信县”下有“西南”二字。

校勘记 卷 110 三四二六页 七行 谷熟 按:集解引惠栋说,谓“熟”当作“孰”。

校勘记 卷 110 三四二六页 七行 冲 按:前志作“傿”。

校勘记 卷 110 三四二六页 八行 薄故属山阳〔汤〕所都 殿本考证齐召南谓案“山阳”下脱“汤”字。薄与亳通,前书臣瓒注“薄,汤所都”是也。今据改。

校勘记 卷 110 三四二六页一四行 邾人悬公胄于鱼门 按:殿本考证齐召南谓睢阳宋国,不应有邾城门事。此亦错简,当在“鲁国驺本邾国”下。

校勘记 卷 110 三四二六页一五行 杜预曰有梁亭 按:今杜注云“睢阳县东有地名扬梁”。

校勘记 卷 110 三四二七页 四行 左传宋万杀宋闵公于蒙泽 按:柳从辰云左传“杀”作“弑”,无“宋”字。校补谓今案注引左传文往往有增损字句处,章怀注亦然。“弑”多改“杀”,则有所避忌也。

校勘记 卷 110 三四二七页 八行 (左传)〔杜预〕曰在县东北 集解王先谦谓“左传”二字应作“杜预”,见桓十三年注,诸本皆误。今据改。

校勘记 卷 110 三四二七页 九行 杜预曰蒙县西北有薄城 按:杜注见庄十二年,“薄”作“亳”。

校勘记 卷 110 三四二七页一0行 秦泗(川)〔水〕郡 殿本考证谓“川”何焯校本改“水”。集解引惠栋说,谓“川”当作“水”。今据改。

校勘记 卷 110 三四二七页一五行 公丘本(胶)〔滕〕国 据殿本改。按:前志亦云“故滕国”。

校勘记 卷 110 三四二七页一六行 虹 按:汲本作“红”。前志作“〈工虫〉”,音贡。

校勘记 卷 110 三四二八页 三行 左传定八年郑伐许 按:定八年无郑伐许事,疑有误。

校勘记 卷 110 三四二八页一七行 襄二十年盟于澶渊 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春秋之澶渊,杜云在顿丘县南,刘昭以杼秋之澶渊当之,非也。

校勘记 卷 110 三四二九页 一行 户十一万二千六百五十三口百五十四万七千五百七十二 张森楷校勘记谓每户十三四人,户少口多,毋乃不伦?今按:惠栋补注前引李心传云,西汉户口至盛之时,率以十户为四十八口有奇,东汉户口率以十户为五十二口,此必有误。

校勘记 卷 110 三四二九页 六行 (邛)〔邛〕有旨苕 据集解本改。

校勘记 卷 110 三四二九页 七行 (楚)〔追〕项籍至固陵 据汲本、殿本改。

校勘记 卷 110 三四二九页 七行 晋灼汉书注云 按:“灼”原讹“卿”,迳据汲本、殿本改正。

校勘记 卷 110 三四二九页 七行 汝南固始县 按:集解引惠栋说,谓前志淮阳有固始县,云“汝南”者,非也。

校勘记 卷 110 三四二九页一五行 鲁国〔古〕奄国 据殿本补。按:汲本亦脱“古”字,王先谦谓大注“奄国”上缺“古”字,各本皆有。

校勘记 卷 110 三四二九页一六行 六国时曰徐州 按:此“徐”非禹贡徐州之“徐”。司马贞谓“徐”字从“人”,说文作“䣄”,并音舒。何焯校本定作“俆”。说详补注。

校勘记 卷 110 三四三0页 二行 黄帝生于寿丘 按:“生”原讹“主”,迳据汲本、殿本改正。

校勘记 卷 110 三四三0页 七行 乱吾书董仲舒 按:校补谓本书钟离意传章怀注引意别传“乱”作“修”,未详孰是。

校勘记 卷 110 三四三0页 八行 璧有七 按:此“璧”字及下两“璧”字原皆讹“壁”,迳改正。

校勘记 卷 110 三四三0页一0行 及护几席(嗣)〔剑〕履 据汲本、殿本改。

校勘记 卷 110 三四三0页一三行 与孔子冢并 汲本、殿本“并”作“近”。按:并,相并也,作“并”义长。

校勘记 卷 110 三四三0页一四行 宋伐郑取牛首 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左传之牛首,杜元凯以为郑邑,刘昭以鲁之牛首亭当之,非也。

校勘记 卷 110 三四三0页一六行 刘荟驺山记 按:汲本“荟”作“会”。

校勘记 卷 110 三四三一页 六行 县南有郚乡城 按:今杜注作“有郚城”,无“乡”字。

校勘记 卷 110 三四三一页一0行 县邑〔公〕侯国九十九 校补引钱大昭说,谓兖州作“县、邑、公、侯国八十”,以有东郡卫公国也。今豫州汝南郡有宋公国,则此“侯”上亦当有“公”字。今据补。

校勘记 卷 110 三四三一页一二行 巨鹿之廮陶曲(阳)〔周〕 集解引马与龙说,谓“阳”当作“周”,诸本皆误。今据改。

校勘记 卷 110 三四三一页一三行 (广平之)广平任(城) 钱大昭谓闽本无“广平之”三字,据建武十三年省广平国入巨鹿,则不得云“广平之广平”。今据删。又集解引马与龙说,谓谢钟英云任城属东平,任县属巨鹿,志衍“城”字。今据删。

校勘记 卷 110 三四三二页 一行 〔五鹿〕墟故沙鹿 集解引惠栋说,谓水经河水注引郡国志,云“五鹿墟故沙鹿,有沙亭”。案前书元后传云“元城东有五鹿之墟,即沙鹿地也”。应脱“五鹿”二字。今据补。

校勘记 卷 110 三四三二页 三行 梁期 按:集解引惠栋说,谓史记作“梁淇”。

校勘记 卷 110 三四三二页一二行 前志曰在县西 前书地理志魏郡内黄注:“应劭曰,今黄泽在西。”按文“前志”当作“应劭”。

校勘记 卷 110 三四三二页一五行 盟于沙(亭)杜预曰〔沙亭〕在县东南 集解引惠栋说,谓左传云“盟于沙”,衍“亭”字。杜注云“沙亭在县东南”,脱“沙亭”二字。今据以删补。

校勘记 卷 110 三四三二页一五行 七年盟于琐 按:杜注云“琐即沙也”。

校勘记 卷 110 三四三三页 八行 鄡 按:集解引惠栋说,谓前志作“郻”,古字通。

校勘记 卷 110 三四三三页一四行 (取)〔肥〕故都也 据殿本改。

校勘记 卷 110 三四三四页一0行 〔在平棘〕县西北四十里 按:汲本、殿本作“在县西四十里”。集解引惠栋说,谓哀四年,国夏伐晋,取栾,杜预云“栾城在平棘县西北”。此脱“在平棘”三字。今据补。

校勘记 卷 110 三四三四页一五行 (母)〔毋〕极 据殿本改。按:校补谓作“母”者误,通典作“无极”,可证。

校勘记 卷 110 三四三五页 四行 晋地道记有马安关 按:集解引惠栋说,谓水经水注引地道记作“马溺关”,又引中山记,云“人渡马溺,是山之要害也”。

校勘记 卷 110 三四三五页 五行 堂关在中人西北百里 按:汲本、殿本“堂”作“唐”。

校勘记 卷 110 三四三五页 九行 有阳安关 按:“关”原讹“阙”,迳改正。

校勘记 卷 110 三四三五页一二行 阜城故昌城 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前志昌城县属信都郡,而勃海郡却有阜城县。又引惠栋说,谓宋书州郡志云前汉渤海有阜城县,续志云故昌城,信都有昌城,未详孰是。

校勘记 卷 110 三四三五页一四行 南深(国)〔泽〕故属涿 据殿本改。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国”当作“泽”。案前志,涿郡、中山皆有深泽县,而涿郡加“南”字,续志有南深泽,无深泽。

校勘记 卷 110 三四三六页 四行 和帝永元(三)〔二〕年复故 据殿本改。按:集解引洪亮吉说,谓“三年”应作“二年”。

校勘记 卷 110 三四三六页一一行 东武(成)〔城〕 据汲本、殿本改。

校勘记 卷 110 三四三七页 四行 中丘 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当云“故属常山”。

校勘记 卷 110 三四三七页一一行 高城侯国 按:前志作“高成”。

刘昭注 卷 111 左传成十六年卫伐郑鸣雁,杜预曰在〔雍丘〕县西北。陈留曰:“有桐陵亭,古桐丘。”

刘昭注 卷 111 帝王世记曰:“禹避商均浚仪。”晋地道记:“仪封人,此县也。”通俗文曰“渠在浚仪,曰莨荡”也。

刘昭注 卷 111 陈留曰:“有陵树乡,北有泽,泽有天子菀囿,有秦乐厩,汉诸帝以驯养猛兽。”

刘昭注 卷 111 陈留曰:“城内有神井,能兴雾雹。”案:徐齐民北记曰:“有吕禄,高七丈。有郦生祠。”曹植禹庙赞曰:“有禹祠,植移其城,城本名杞城。”

刘昭注 卷 111 左传庄三年次滑,杜预曰在县西北。

刘昭注 卷 111 地道记曰在县西。左传文十一年会晋郤缺承匡。有桐门亭,有黄门亭。襄元年会鄫,杜预曰县东南有鄫城。

刘昭注 卷 111 左传“惠公季年,败宋师黄”,杜预曰宋邑,县东有黄城。

刘昭注 卷 111 左传昭二十五年“宋公佐卒棘”。

刘昭注 卷 111 汉旧仪曰:“高祖母起兵时死县北,为作陵庙小黄。”

刘昭注 卷 111 陈留曰:“故户牖乡有陈平祠。”

刘昭注 卷 111 有武父乡。左传桓十二年“盟武父”,杜预曰县东北有武父城。县东南有戎城。县都乡有行宫,光武生。

刘昭注 卷 111 匡人之亭,曹公破袁处。

刘昭注 卷 111 陈留:“黄亭在封丘。”左传哀十三年盟黄池,杜预曰在〔封邱〕县南。传曰“吴囚子服景伯以还,及户牖”,然即黄池在户牖西。或以为外黄县东沟,非也。

刘昭注 卷 111 博物记有狄沟,即败狄长丘是也。

刘昭注 卷 111 左传成五年诸侯会牢。陈留:“有鞠亭,古鞠居。”

刘昭注 卷 111 左传郑太叔至廪延,杜预曰县北有延津。襄五年会城棣,杜预曰县西南有棣城。东有地乌巢,曹公破袁绍处。陈留曰:“城内有韩王故宫阙。”

刘昭注 卷 111 陈留曰:“孔子(囚)〔围〕此。”北记城周三。左传僖十五年会牡丘,次匡,杜预曰匡在县西南。昭十三年会平丘,杜预曰县西南有平丘城。

刘昭注 卷 111 左传成九年会蒲,杜预曰在县西南。史记曰孔子自匡过蒲。陈留“有子路祠。”

刘昭注 卷 111 杜预曰郑祭封人仲邑。陈留曰:“有蘧伯玉墓及祠。”又西南有宛亭。左传僖二十八年卫人盟宛濮,杜预曰近濮水。

刘昭注 卷 111 左传宣二年郑破宋师大棘,杜预曰在襄邑县南。

刘昭注 卷 111 左传(桓八)〔僖五〕年齐侯(师)〔会〕首止,杜预曰在襄邑东南,有首(止城)〔乡〕。

刘昭注 卷 111 陈留曰:“古戴国地名。”杜预曰:“戴在外黄东南。”尔雅曰:“木立死曰菑。”吕氏春秋:“草郁即为菑。”

刘昭注 卷 111 陈留曰:“有箕子祠。有亭。古句渎之丘。”案本传有蒲亭。

刘昭注 卷 111 陈留曰:“有万人聚,王邑破翟义积尸处。”前书“今高阳”。文颖曰:“高阳,聚邑名,在县西。”

刘昭注 卷 111 杜预曰古卫也。帝王世记曰:“颛顼自穷桑徙商丘。”左传曰“卫,颛顼之墟”,杜预曰帝丘,昆吾氏因之,故曰昆吾之墟,县城内有颛顼冢。皇览曰:“冢在城门外广阳中。”博物记曰:“桑中在其中。”

刘昭注 卷 111 左传僖十三年同会。

刘昭注 卷 111 左传曰宣十二年盟清丘,杜预曰县东南。

刘昭注 卷 111 谢沈书曰,赤眉攻雍乡。

刘昭注 卷 111 左传哀十六年“卫侯饮孔悝酒平阳”。

刘昭注 卷 111 左传曰定八年会瓦,杜预曰县东北。

刘昭注 卷 111 史记曰春申君说秦曰“王又举甲拔桃入邢”是也。

刘昭注 卷 111 杜预曰:“县东南有韦城。古豕韦氏之国”。

刘昭注 卷 111 (白虎通)〔皇览〕曰“帝喾冢在城〔南〕阴野〔中〕”是也。

刘昭注 卷 111 左传桓十年会桃丘,杜预曰县东南有桃城。襄十四年孙林父败卫侯阿泽,杜预曰县西南大泽。魏有渠丘山。

刘昭注 卷 111 左传隐四年“遇清”是也。

刘昭注 卷 111 左传庄三十一年“秦”。地道记在县西北。

刘昭注 卷 111 左传僖元年“邢迁夷仪”。

刘昭注 卷 111 左传曰“聊摄以东”。

刘昭注 卷 111 杜预注传曰卫作新在县北。卫杀公子伋之地,故曰“待诸莘”。

刘昭注 卷 111 秦封蔡泽为冈成君,未详。

刘昭注 卷 111 左传文元年会戚,郑救晋中行氏,晋败郑铁,杜预曰戚城南有铁丘。

刘昭注 卷 111 前书故(县)〔城〕。

刘昭注 卷 111 左传庄三十二年“城小”,杜预曰城中有管仲井。又传曰埋长狄荣如首周首之北门,杜预曰县东北有周首亭。

刘昭注 卷 111 左传僖二十六年追齐师至酅,杜预曰县西有地名酅下。皇览曰:“县东十五有项羽冢。”

刘昭注 卷 111 左传昭二十五年臧会奔郈,杜预曰县东南有郈乡亭。

刘昭注 卷 111 古国。左传庄三十年,齐取鄣。

刘昭注 卷 111 左传桓十一年会阚,杜预曰在须昌县东南。有阚城,博物记即此亭是。

刘昭注 卷 111 故县,省。

刘昭注 卷 111 地道记曰:“有蚩尤祠,狗城。”皇览曰:“蚩尤冢在县阚〔乡〕城中,高七丈。”

刘昭注 卷 111 杜预曰:“须句,古国,在西北。”

刘昭注 卷 111 左传僖三年会阳,杜预曰在县北。

刘昭注 卷 111 光武破庞萌桃乡。

刘昭注 卷 111 左传襄十三年“取邿”,杜预曰县有邿亭。哀六年“城邾瑕”,杜预曰县北有邾瑕城。

刘昭注 卷 111 前书曰在县西南四。左传昭八年“大搜红,至商、卫”。红亭在县西北,杜预曰接宋、卫也。

刘昭注 卷 111 左传定十年齐归龟阴之田,杜预曰田在山北。琴操孔子作龟山之操。

刘昭注 卷 111 左传成二年齐围龙,杜预曰在县西南。史记作“隆”。又楚有蜀之役,杜预曰县西北有蜀亭。

刘昭注 卷 111 左传隐公“使营菟裘,吾将老焉”,杜预曰县南有菟裘城。

刘昭注 卷 111 即古所禅亭亭者也。

刘昭注 卷 111 左传襄十七年“师自阳关”。桓六年会成,杜预曰县东南。成城即孟孙之邑。

刘昭注 卷 111 杜预曰汶水出。

刘昭注 卷 111 左传会防,杜预曰在县东南,有防城。

刘昭注 卷 111 吕氏春秋夏孔甲田东阳萯山。左传哀八年“克东阳”。襄十九年城武城,杜预曰南城县。哀十四年司马〔牛〕葬丘舆,杜预曰县西北有舆城。

刘昭注 卷 111 曹胜封费是酂县费亭,非此国。

刘昭注 卷 111 左传隐八年郑归祊,杜预曰在县东南。闵二年莒人归共仲及密,杜预曰县有密如亭。

刘昭注 卷 111 左传襄十二年莒围,杜预曰县南有亭。

刘昭注 卷 111 臣昭案:济北,前汉之旧国,此是经并泰山分。

刘昭注 卷 111 左传隐三年齐郑寻卢之盟,杜预曰今县故城。有邾山,在县北。成二年封锐司徒女石窌,杜预曰县东有地名石窌。

刘昭注 卷 111 左传襄十八年齐晋平阴,堑防门,杜预曰在县北。又齐登巫山以望晋师,杜预曰在县东北。

刘昭注 卷 111 杜预曰在县东南。

刘昭注 卷 111 左传曰“先君献、武废二山”,即敖山、具山。

刘昭注 卷 111 左传哀十〔一〕年,齐伐鲁及清是也。

刘昭注 卷 111 史记苏代说燕王曰“齐有长城、巨防”。巨防即防门。

刘昭注 卷 111 古遂国,左传庄十三年齐人灭遂。

刘昭注 卷 111 左传桓三年送氏讙。

刘昭注 卷 111 周武王未及下车,封尧铸。左传有棘地,成公三年叔孙侨如所围。杜预曰汶水北地有棘乡。东观书有芳陉山。

刘昭注 卷 111 左传“卫师入郕”,杜预曰东平刚父县西南有郕乡。

刘昭注 卷 111 左传哀八年齐取阐,杜预曰在县北,有阐乡。

刘昭注 卷 111 左传庄三十二年遇梁丘,杜预曰梁丘乡在县西南。

刘昭注 卷 111 杜预曰甲父,古国名,在县东南。左传隐十年“取防”,杜预曰县西有防城。

刘昭注 卷 111 左传僖二十三年齐围缗。

刘昭注 卷 111 左传桓七年“焚丘”,杜预曰县西有亭。

刘昭注 卷 111 具阝

刘昭注 卷 111 前汉莽改曰高平,章帝莽此号。左传隐(九)〔元〕年费伯城郎,杜预曰县东南有郁郎亭。

刘昭注 卷 111 杜预曰茅乡在昌邑西南。

刘昭注 卷 111 前汉在王莽改曰湖陆,章帝其号。博物记曰苟水出。地道记县西有费亭城,魏武帝初所封。

刘昭注 卷 111 左传城漆。

刘昭注 卷 111 左传襄二十一年“邾庶其以漆、闾丘来奔”,杜预曰县东北有漆乡,西北有显闾亭。哀七年囚邾子负瑕,杜预曰县西北有瑕丘城。

刘昭注 卷 111 左传桓二年盟唐,杜预曰在西南。

刘昭注 卷 111 春秋经隐五年矢鱼棠。

刘昭注 卷 111 左传僖七年盟母,杜预曰在县东。三十一年臧文仲宿重馆,杜预曰县西北有重乡城。

刘昭注 卷 111 晋地道记曰:“县多山,所治名金山。山北有凿石为冢,深十丈,隧长三十丈,傍却入为堂三方,得白兔不葬,更葬南山,凿而得金,故曰金山。故冢今在。或汉昌邑所作,或秦时。”

刘昭注 卷 111 郭璞曰:“城中有陶丘。”皇览曰:“伯乐冢县东南一所,高四五丈。”

刘昭注 卷 111 帝王世记曰:“舜陶河滨,县西南陶丘亭是。”

刘昭注 卷 111 汤伐三鬷,孔安国曰今定陶。

刘昭注 卷 111 史记苏秦说魏襄王曰:“大王之地,东有淮、颍、煮枣。”

刘昭注 卷 111 禹贡曰:“雷夏既泽。”帝王世记曰:“舜耕山,渔雷泽,济阴有山。”

刘昭注 卷 111 博物记曰古乘丘。

刘昭注 卷 111 左传隐八年遇垂。史记无忌说魏安僖王曰:“文堕,垂都焚。”徐广曰:“县有垂亭。”

刘昭注 卷 111 左传襄二十六年“齐乌以廪丘奔晋”,杜预曰今县故城是。又“袭卫羊角取之”,杜预曰今县所治城。又袭我高鱼,杜预曰在县东北。

刘昭注 卷 111 左传隐七年“戎执凡伯楚丘”,杜预曰在县西南。

刘昭注 卷 111 左传隐十年“取郜”,杜预曰县东南有郜城。地道记有秺城。

刘昭注 卷 111 皇览曰有平和乡,乡有伊尹冢。

刘昭注 卷 111 博物记曰:“有勇(王)〔士〕亭,即勇士(万)〔菑〕丘欣。”

刘昭注 卷 111 地道记曰:“故鲁次室邑。”列女传有漆室之女,或作“次室”。

刘昭注 卷 111 山海经曰:“都州在海中,一曰郁州。”郭璞曰:“在县界。世俗传此山在苍梧徙来,上皆有南方树木。”博物记:“县东北海边植石,秦所立之东门。”

刘昭注 卷 111 史记曰,离昧(冢)〔家〕在伊卢。

刘昭注 卷 111 左传昭三十一年邾黑肱以滥来奔,杜预曰县所治,城东北有郳城。郳,小邾国也。

刘昭注 卷 111 漷水自此南至湖陆。

刘昭注 卷 111 殛鲧之山。杜预曰在县西南。博物记曰:“东北独居山,西南有渊水,即羽泉也,俗谓此山为惩父山。”

刘昭注 卷 111 左传定十年会齐侯夹,孔子相。

刘昭注 卷 111 左传成九年“城中城”,杜预曰在县西南,有中乡城。

刘昭注 卷 111 左传“齐伐莒,莒子奔纪鄣”,杜预曰县东北有纪城。地道记曰:“海中去岸百五十步,有秦始皇碑,长一丈八尺,广五尺,厚八尺三寸;一行十二字。潮水至加其上三丈,去则三尺见也。”

刘昭注 卷 111 案本纪,永寿元年置,都尉治。

刘昭注 卷 111 杜预曰古鄅。左传哀三年城启阳,杜预曰开阳。

刘昭注 卷 111 山海经有琅邪,在勃海闲,琅邪之东。郭璞曰:“琅邪临海边,有山嶕峣特起,状如高。此即琅邪。”齐景公曰:“吾循海而南,放乎琅邪。”越绝曰:“句践徙琅邪,起观,周七,以望东海。”史记曰秦始皇徙黔首三万户琅邪下。传有劳山。

刘昭注 卷 111 左传曰“公处郓”。

刘昭注 卷 111 左传隐八年盟浮来,杜预曰邳来山之闲,号曰邳来。庄九年鲍叔受管仲,及堂阜而脱之。杜预曰:“东莞蒙阴县西北有夷吾亭,或曰鲍叔解夷吾缚此,因以为名。”即古堂阜也,东莞为(名)〔郡〕。

刘昭注 卷 111 东观书曰有胜山。博物记:“太公吕望所出,今有东吕乡。又钓棘津,其浦今存。”

刘昭注 卷 111 左传庄二十九年“城诸”,杜预曰诸县在城阳郡。又隐四年“莒人伐杞,取牟娄”,杜预曰县东北有娄乡。

刘昭注 卷 111 左传成八年申公巫臣会渠丘公,杜预曰县有蘧丘。

刘昭注 卷 111 左传宣元年会平州,杜预曰在县西。

刘昭注 卷 111 左传隐六年盟艾,杜预曰县东南有艾山。七年“城中丘”,杜预曰县东北有中丘亭。博物记曰:“县东界次睢有大丛社,民谓之食人社,即次睢之社。”

刘昭注 卷 111 左传庄九年盟蔇,杜预曰在县北。

刘昭注 卷 111 左传昭五年“莒牟夷以牟娄及防兹来奔”,杜预曰县东北有兹亭。博物记曰淮水入。城东南五有公冶长墓。

刘昭注 卷 111 古大彭邑。北记城西二十有山,山有楚元王墓。伏滔北记曰:“城北六有山,临泗,有宋桓魋石椁,皆青石,隐起龟龙鳞凤之象。”

刘昭注 卷 111 左传襄十年灭偪阳,杜预曰即此县也。

刘昭注 卷 111 西记曰城中有张良庙。

刘昭注 卷 111 吴王濞所都,城周十四半。

刘昭注 卷 111 博物记曰:“女子杜,左道通神,县以为妖,闭狱桎梏,卒变形莫知所极。以状上,因以其处为庙祠,号曰东陵圣母。”

刘昭注 卷 111 县多麋。博物记曰:“千千为群,掘食草根,其处成泥,名曰麋畯。民人随此畯稻,不耕而获,其收百倍。”又扶海洲上有草名蒒,其实食之如大麦,从七月稔熟,民敛获至冬乃讫,名曰自然,或曰禹粮。

刘昭注 卷 111 有梁湖。地道记曰有博支湖。

刘昭注 卷 111 戴延之西记曰:“有沂水,自城西西南注泗,别下回城南,亦注泗。旧有桥处,张良与黄石公会此桥。”

刘昭注 卷 111 山出名桐,伏滔北记曰今槃根往往而存。

刘昭注 卷 111 杜预曰在僮县东南。伏滔北记曰:“县北有大冢,徐君墓,延陵解剑之处。”

刘昭注 卷 111 下乡有南昌亭,韩信寄食处。

刘昭注 卷 111 左传昭十六年齐师至蒲隧,杜预曰县东有蒲姑陂。

刘昭注 卷 111 左传昭十三年晋会吴良。

刘昭注 卷 111 魏氏春秋曰:“初平三年,分琅邪、东海为城阳、(新)〔利〕城、昌虑郡。建安十一年,省昌虑并东海。”

校勘记 卷 111 三四四八页 二行 有大棘乡有首乡 按:殿本考齐召南谓大注此二乡皆应在上文襄邑“有承匡城”之下。大棘、首乡皆襄邑地,非己吾地也,不知何以脱入此。

校勘记 卷 111 三四四八页 五行 杜预曰在〔雍丘〕县西北 左传杜注作“在陈留雍丘县西北”。按:晋泰始元年封魏废帝为陈留王,治小黄,省陈留入之,晋无陈留县,此“雍丘”二字不可省,今补。

校勘记 卷 111 三四四八页一六行 县东南有戎城 按:此亦杜注,见隐二年。

校勘记 卷 111 三四四九页 二行 在〔封邱〕县南 集解引惠栋说,谓案杜注在封邱县南,注脱“封邱”二字。今补。

校勘记 卷 111 三四四九页 八行 孔子(囚)〔围〕此 按:校补谓“囚”当是“围”之讹。今改。

校勘记 卷 111 三四四九页一四行 (桓八)〔僖五〕年齐侯(师)〔会〕首止 殿本考齐召南说改。

校勘记 卷 111 三四四九页一四行 有首(止城)〔乡〕 殿本考齐召南说改。

校勘记 卷 111 三四五0页 四行 湿水出 按:集解引惠栋说,谓前及水经皆作“漯”。说文作“湿”,从水〈湿,去“氵”〉声。

校勘记 卷 111 三四五0页 五行 有(沛)〔泲〕庙 按:前作“泲”。集解引惠栋说,谓案风俗通“济出常山房子赞皇山,东入沮,庙在东郡临邑县”,则是济渎之庙也。尚书古文“济”作“泲”,当从“泲”。今改。

校勘记 卷 111 三四五0页 五行 有聂(戚)〔城〕 集解引惠栋说,谓京相璠“聊城县东北三十有故摄城”,当作“聂城”。今改。

校勘记 卷 111 三四五0页 七行 有冈成城 按:集解引惠栋说,谓水经注引作“冈成亭”。

校勘记 卷 111 三四五一页 二行 (白虎通)〔皇览〕曰帝喾冢在城〔南〕阴野〔中〕是也 按:集解引惠栋说,谓“在城”下诸本脱“南”字,“野”下脱“中”字。语见皇览,“白虎通”者误也。今改。

校勘记 卷 111 三四五一页 九行 杜预注传曰卫作新在县北 按:“新”疑“莘亭”之讹。左桓十六年“公使诸齐使盗待诸莘,将杀之”,杜注“莘,卫地,阳平县西北有莘亭”。

校勘记 卷 111 三四五一页一一行 晋败郑铁 按:晋败郑铁乃哀二年事,注文元年下,疑有脱误。

校勘记 卷 111 三四五一页一二行 前书故(县)〔城〕 汲本改。按:校补谓不曰“前”而曰“前书”,则固非指前之,盖前之所治已非故地,而竿城即前汉故城,其地至汉已入卫也。如即前之城,则既言“前”,不必改言“故”矣。前书卫青传封青子登为侯,或即在此。是则故乃侯国城,一作“县”,非也。

校勘记 卷 111 三四五一页一六行 雒阳东九百七十五 按:汲本作“六百七十二”。

校勘记 卷 111 三四五二页 一行 有阚亭 按:校补谓前东平陆,应劭“古厥国,今有厥亭是”,与此言有阚亭,即春秋“会阚”之阚不符,未详孰是。

校勘记 卷 111 三四五二页 二行 富成 按:前作“富城”。

校勘记 卷 111 三四五二页 五行 杜预曰县东南有郈乡亭 按:今杜注“郈在东平无盐县东南”,不言“郈乡亭”。

校勘记 卷 111 三四五二页 八行 故县省 按:集解引洪颐烜说,谓前堂阳属巨鹿郡,东汉省,与此绝远,注误。

校勘记 卷 111 三四五二页 九行 狗城 按:前东郡寿良县有朐城。此作“狗城”,“狗”与“朐”疑形近而误,当从前。

校勘记 卷 111 三四五二页 九行 蚩尤冢在县阚〔乡〕城中 集解引惠栋说,谓注“阚乡城中”,诸本脱“乡”字。今补。

校勘记 卷 111 三四五二页一六行 杜预曰县北有邾瑕城 按:今杜注作“邾娄城”。

校勘记 卷 111 三四五三页 一行 十二城户八千九百二十九口四十三万七千三百一十七 按:张森楷校勘记谓十二城而祗八千户,城不及八百户,太少。八千户而有四十三万口,太多。以李心传东汉户口率十户为五十二口准之,“八千”之“千”当作“万”,各本误。又按:“口四十三万七千三百一十七”末“七”字,汲本作“一”。

校勘记 卷 111 三四五三页 四行 梁甫 按:前作“梁父”。

校勘记 卷 111 三四五三页 四行 有亭禅山 按:前“禅”作“亭”,当从前。

校勘记 卷 111 三四五三页 四行 山茌 按:各本“山”字皆连上为句。钱大昕谓“山”字当连下句,山茬,县名也。又王先谦谓前作“茬”,通胡注汉改曰山茌。又按:集解引惠栋说,谓此与济北之茌平,皆当作“茬”。

校勘记 卷 111 三四五三页 四行 潘水出 按:集解引惠栋说,谓潘水无考,或淄水之误,前作“甾”。

校勘记 卷 111 三四五三页 五行 南城 按:前作“南成”。

校勘记 卷 111 三四五三页一四行 杜预曰在县东南有防城 按:隐九年经“公会齐侯防”,杜注“防,鲁地,在琅邪华县东南”。

校勘记 卷 111 三四五三页一五行 杜预曰南城县 今杜注“南城”作“南武城”。按:南城晋作“南武城”。

校勘记 卷 111 三四五三页一五行 司马〔牛〕葬丘舆 集解引惠栋说,谓诸本脱〔牛〕字。今补。

校勘记 卷 111 三四五四页 七行 有景兹山 按:左传“景”作“京”。

校勘记 卷 111 三四五四页 八行 成 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前泰山郡有式县,无成县。按:前补注引李赓芸说,谓前泰山郡有式无成,汉分置济北,有成而皆无式,盖东都省式置成也。

校勘记 卷 111 三四五四页一二行 杜预曰在县北 按:今杜注作“平阴城在济北卢县东北,其城南有防,防有门”。

校勘记 卷 111 三四五四页一三行 杜预曰在县东南 按:今杜注作“在平阴城东南”,此“县”字疑当作“城”。

校勘记 卷 111 三四五五页 五行 东平刚父县西南有郕乡 按:集解引罗革说,谓郡有刚县,晋为东平国之刚平,无刚父。

校勘记 卷 111 三四五五页一0行 故橐 汲本、殿本“橐”作“櫜”。按:集解引惠栋说,谓前作“橐”,州郡作“稿”,案东平王传亦作“稿”。

校勘记 卷 111 三四五六页 二行 县西南有(〈具阝〉)〔郥〕亭 汲本、殿本改。按:集解引惠栋说,谓郥古閴字。

校勘记 卷 111 三四五六页 三行 左传隐(九)〔元〕年费伯城郎 左传改。按:九年亦书“城郎”,但无杜注。

校勘记 卷 111 三四五六页 五行 苟水出 按:张森楷校勘记谓诸书无苟水,前引禹贡“通河”,“河”当作“菏”。菏苟形近,此盖亦“菏水出”之误。

校勘记 卷 111 三四五六页 七行 哀七年囚邾子负瑕 按:集解引惠栋说,谓当注“瑕丘”下。

校勘记 卷 111 三四五六页 九行 左传桓二年盟唐杜预曰在西南 按:隐二年经“公及戎盟唐”,杜注“高平方与县北有武唐亭”。刘昭注引经传及杜注多删节,若此注则有脱误矣。

校勘记 卷 111 三四五七页一四行 戎执凡伯楚丘 按:春秋经“执”作“伐”,传亦“戎伐之楚丘”。

校勘记 卷 111 三四五七页一六行 有平和乡 按:集解引惠栋说,谓皇览作“平利”。

校勘记 卷 111 三四五八页 四行 伊卢乡 按:集解引惠栋说,谓史记作“庐”,韦昭曰今庐中县。

校勘记 卷 111 三四五八页 五行 利城 按:前作“利成”。

校勘记 卷 111 三四五八页 五行 合(城)〔乡〕 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前有合乡,无合城,晋书地理东海亦祇有合乡县,此“城”字必“乡”之讹。又引惠栋说,谓案前及水经泗水注皆作“合乡”。又引马与龙说,谓泗水注漷水出东海合乡县,汉安帝永初七年封马光子朗为侯国,亦见马防传。今改。

校勘记 卷 111 三四五八页 八行 有勇(王)〔士〕亭即勇士(万)〔菑〕丘欣 殿本“万”作“菑”,王先谦谓作“菑”是,“王”乃“士”之讹。今改。

校勘记 卷 111 三四五八页一0行 都州在海中 按:“州”原作“洲”,迳汲本、殿本改,与今山海经合。

校勘记 卷 111 三四五八页一二行 离昧(冢)〔家〕在伊卢 殿本改,与史记淮阴侯列传合。

校勘记 卷 111 三四五八页一三行 左传昭三十一年 至 郳小邾国也 按:昭三十一年经“黑肱以滥来奔”,杜预注“黑肱,邾大夫;滥,东海昌虑县”。又庄五年经“郳犂来来朝”,杜注“东海昌虑县东北有郳城;黎来,名”。释文“郳,五兮反,国名,为小邾”。此注节引杜注错乱,骤睹之不可解。

校勘记 卷 111 三四五八页一五行 即羽泉也 按:校补谓“羽泉”当作“羽渊”,见左传,此回改未尽者。

校勘记 卷 111 三四五九页 二行 在县西南有中乡城 按:今杜注“在东海廪丘县西南”,不言有中乡城。

校勘记 卷 111 三四五九页 三行 海中去岸百五十步 按:汲本、殿本“五”作“九”。

校勘记 卷 111 三四五九页 四行 一行十二字 按:汲本、殿本“二”作“三”。

校勘记 卷 111 三四五九页 四行 潮水至加其上三丈 按:何焯校本“丈”改“尺”。

校勘记 卷 111 三四五九页 五行 琅邪国秦置 按:殿本考齐召南谓此注不明,郡与国亦略有别,秦置琅邪郡,前汉因之,光武改为国,省城阳国来属,此其始末也。“秦置”之下当有“郡”字。

校勘记 卷 111 三四五九页 五行 十三城户二万八百四口五十七万九百六十七 按:张森楷校勘记谓若如此文,则一城祗千户,太少,一户凡三十口,太多,殊不近情,疑“户”下脱去一“十”字。

校勘记 卷 111 三四五九页 九行 西海 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前无西海,盖“海”之讹。刘盆子传“琅邪海有吕母”,注“海,县名,故城在密州莒县东”。又引惠栋说,谓何焯疑“海”之讹。

校勘记 卷 111 三四五九页一0行 有峥嵘 按:集解引惠栋说,谓说文作“崝嵘”,徐锴俗作“峥”,非。

校勘记 卷 111 三四五九页一一行 缯 按:集解引惠栋说,谓春秋传僖十四年,鄫子来朝,杜预“今鄫县”,陵氏本或作“缯”。又按:校补谓梁“鄫”皆作“缯”。

校勘记 卷 111 三四六0页 二行 邳来山之闲号曰邳来 殿本考谓案杜注原文“邳乡西有公来山,号曰邳来闲”。今案:杜注“邳乡”上有“县北有”三字,刘注错谬,考引亦不全。

校勘记 卷 111 三四六0页 三行 东莞为(名)〔郡〕 集解引惠栋说改。

校勘记 卷 111 三四六0页 六行 县有蘧丘 按:今杜注“莒县有蘧”,无“丘”字。

校勘记 卷 111 三四六0页 七行 杜预曰在县西 按:今杜注“在泰山牟县西”,不在阳都西。

校勘记 卷 111 三四六0页 八行 县东南有艾山 按:集解引惠栋说,谓案杜氏注“泰山牟县东南有艾山”,不在临沂,未详。

校勘记 卷 111 三四六0页 八行 县东北有中丘亭 按:今杜注“中丘在琅邪临沂县东北”,不言亭。

校勘记 卷 111 三四六0页一四行 有柤水 按:集解引惠栋说,谓“柤”一作“祖”。京相璠县西北有祖水沟,去偪阳八十。

校勘记 卷 111 三四六0页一五行 故属沛(国) 集解引惠栋说,谓“国”字衍,前为沛郡也。今删。

校勘记 卷 111 三四六一页 四行 建武中省泗水国 按:“省”原讹“有”,迳汲本、殿本改正。

校勘记 卷 111 三四六一页 八行 堂邑 按:集解引惠栋说,谓玉篇“堂”作“〈堂阝〉”。

校勘记 卷 111 三四六二页 三行 盱 按:前“”作“眙”。

校勘记 卷 111 三四六二页 四行 潘旌 按:前“潘”作“播”。

校勘记 卷 111 三四六二页一0行 县东有蒲姑陂 按:今杜注“姑”作“如”。

校勘记 卷 111 三四六二页一三行 初平三年分琅邪东海为城阳(新)〔利〕城昌虑郡 集解引马与龙说,谓徐州无新城郡,“新”当作“利”,形近而讹。今改。按:钱大昕谓魏太祖纪,建安三年分琅邪、东海、北海为城阳、利城、昌虑郡,以臧霸传考之,盖禽吕布所置,魏氏春秋以为初平三年分者,误。

刘昭注 卷 112 故谭国。

刘昭注 卷 112 杜预曰县西北有于亭。陈桓子以封齐公子周。

刘昭注 卷 112 左传哀六年公如赖。

刘昭注 卷 112 杜预曰县西有崔城。

刘昭注 卷 112 耿弇破费敢处。皇览曰:“太甲有冢,在历山上。”

刘昭注 卷 112 地道记曰有笃马河。

刘昭注 卷 112 魏都赋注曰县有盖节渊。三齐记曰:“城南有蒲台,高八十尺,秦始皇所顿处。在台下萦蒲系马,今蒲犹萦者。”

刘昭注 卷 112 左传哀十年“取犁及辕”,杜预曰县西有辕城。故县,省。

刘昭注 卷 112 左传昭二十五年“齐侯唁公于野井”,杜预曰在县东。

刘昭注 卷 112 地道记曰:“狄伐卫懿公。”

刘昭注 卷 112 古薄姑氏,杜预曰薄姑地。

刘昭注 卷 112 左传齐侯田于贝丘,杜预曰县南有地名贝(中)〔丘〕。

刘昭注 卷 112 左传庄九年“战于时”,杜预曰时水在县界,岐流,旱则竭涸,故曰干时。

刘昭注 卷 112 杜预曰县东北有摄城。

刘昭注 卷 112 古灌国。

刘昭注 卷 112 杜预曰有斟亭。古斟国,故县,后省。

刘昭注 卷 112 左传庄元年齐迁纪之鄑城。地道记曰鄑城在县西。

刘昭注 卷 112 地道记曰有渠丘城。

刘昭注 卷 112 左传隐二年纪莒盟密。故密乡,在县东北,后省。

刘昭注 卷 112 左传昭五年“莒牟夷以牟娄及防、兹来奔”,杜预曰县西南有防亭。

刘昭注 卷 112 左传庄元年齐迁纪郚,杜预曰朱虚县东南有郚城。郑志曰:“有小泰山,公玉带曰岐伯令黄帝封东泰山,即此山也。”

刘昭注 卷 112 故兆。左传庄三年“纪季以酅入于齐”。地道纪有羌头山。

刘昭注 卷 112 左传襄六年围棠,杜预曰棠国也。

刘昭注 卷 112 故夷国。左传隐元年纪伐夷。

刘昭注 卷 112 地道记曰:“〔奚〕养泽在西,幽州薮。有莱山,莱王祠。”

刘昭注 卷 112 地道记曰:“县东二百三十里至海中,连岑有土道,秦始皇登此山,列二碑,东二百三十里有始皇、汉武帝二碑。”

刘昭注 卷 112 地道记曰有百枝莱君祠。三齐记曰:“南有蹲犬山,山似犬蹲,有神,刘宠出西都,经此山,山犬吠之,宠曰‘山神谓我人也’。”

刘昭注 卷 112 前书祷万里沙,在县。

刘昭注 卷 112 故过国。

刘昭注 卷 112 左传襄二十四年“伐莒,侵介根”,杜预曰县东北计基城。号介国。

刘昭注 卷 112 三齐记曰:“郑玄教授不(期)〔其〕山,山下生草大如䪥,叶长一尺余,坚刃异常,土人名曰康成书带。”

刘昭注 卷 112 尔雅十薮,齐有海隅,郭璞曰海滨广斥。左传齐戍葵丘,杜预曰在县西。皇览曰:“吕尚冢在县城南,去县十余里,在齐桓公冢南。菑水南桓公冢西北有晏婴冢。”孟子注曰:“南小山,曰牛山。”博物记曰县西有袁娄。

刘昭注 卷 112 杜预曰在县东。陈桓子封子山。

刘昭注 卷 112 左传庄元年齐所徙,杜预曰在县东南。应劭曰伯氏邑也。地道记曰有石高山。

刘昭注 卷 112 荆州记曰:“郡城周三十六里。”博物记有申亭。南都赋注曰有玉池、泽陂。

刘昭注 卷 112 东观书邓奉拒光武瓜里。

刘昭注 卷 112 袁山松书曰:“贾复从击邓奉,追至夕阳聚。”

刘昭注 卷 112 杜预曰方城山在县南。屈完曰“楚国方城以为城”。皇览曰:“县西北去城三里叶公诸梁冢,近县祠之,曰叶君丘。”

刘昭注 卷 112 左传昭二十五年楚子使季然郭卷。

刘昭注 卷 112 王莽封也。

刘昭注 卷 112 吴汉破秦丰地。

刘昭注 卷 112 古今注曰:“建武十八年,使中郎将耿遵筑城。”

刘昭注 卷 112 前志曰故唐国。下江兵,荆州军。

刘昭注 卷 112 有精山,朱隽破孙夏。山海经曰:“有丰山,神耕父处之,常游清泠之渊,出入有光,见即其国为败。有九钟焉,是知霜鸣。”郭璞曰:“清泠水在西鄂县山上,神来时水赤光耀,今有屋祠也。霜降则钟鸣,故言知也。物有自然感应,而不可为也。”南都赋注:“耕父,旱鬼也。”皇览曰王子朝冢在县西。

刘昭注 卷 112 博物记曰滍水出。

刘昭注 卷 112 前志曰古鲁县。南都赋注:“有尧山,封刘累,立尧祠。”

刘昭注 卷 112 谢沈书云牛兰山也。

刘昭注 卷 112 前书曰在县南。荆州记曰:“桐柏淮源涌发,其中潜流三十里,东出大复山南,山南有淮源庙。”博物记曰:“有阳山,出紫草。”

刘昭注 卷 112 伯升见下江兵。

刘昭注 卷 112 荆州记曰东北百里有谢城。

刘昭注 卷 112 伯升袭甄阜(也)〔处〕。

刘昭注 卷 112 又伯升攻梁丘赐。杜预曰蓼国在东南。前志蓼国湖阳是。

刘昭注 卷 112 荆州记曰:“樊重母畏雷,为石室避之,悉以文石为阶,今存。”

刘昭注 卷 112 古随国。

刘昭注 卷 112 即衔珠之蛇也。杜预曰有赖亭。左传僖十五年齐伐厉,在县北。帝王世记曰:“神农氏起列山,谓列山氏,今随厉乡是也。”荆州记曰:“县北界有重山,山有一穴,云是神农所生。又有周回一顷二十亩地,外有两重堑,中有九井。相传神农既育,九井自穿,汲一井则众井动,即此地为神农社,年常祠之。”

刘昭注 卷 112 汉军为甄阜所破处。

刘昭注 卷 112 朱祐破张成处。

刘昭注 卷 112 左传桓九年楚师围鄾。

刘昭注 卷 112 荆州记曰:“县北八里有菊水,其源旁悉芳菊,水极甘馨。又中有三十家,不复穿井,仰饮此水,上寿百二十三十,中寿百余,七十者犹以为夭。汉司空王畅、太傅袁隗为南阳令,县月送三十余石,饮食澡浴悉用之。太尉胡广父患风羸,南阳恒汲饮此水,疾遂瘳。此菊茎短花大,食之甘美,异于余菊。广又收其实,种之京师,遂处处传植之。”

刘昭注 卷 112 南都赋陂泽有钳卢,注曰在县。

刘昭注 卷 112 襄阳耆旧传曰:“有松子亭,下有神陂,中多鱼,人捕不可得。”南都赋所称。

刘昭注 卷 112 博物记曰:“有土鲁山,出紫石英。”

刘昭注 卷 112 杜预曰谷国在县北。博物记曰今谷亭。荆州记曰:“县北四里有开林山,西北有䪥山。”

刘昭注 卷 112 荆州记曰:“县有女思山,南二百里。有武当。”

刘昭注 卷 112 南乡、丹水二县有商城,张仪与楚商于之地。

刘昭注 卷 112 左传哀四年晋执蛮子畀楚师。

刘昭注 卷 112 左传昭十八年“许迁于白羽。”

刘昭注 卷 112 南都赋曰武关在其西,文颖曰去县百七十里。

刘昭注 卷 112 左传哀四年“司马起丰、析”。荆州记曰:“县有龙渊,深不测。县北有马头山。”

刘昭注 卷 112 史记曰楚熊渠立长子康为句亶王,张莹曰今江陵也。皇览曰:“孙叔敖冢在城中白土里。”

刘昭注 卷 112 左传庄十九年楚子大败于津。荆州记曰:“县东三里余有三湖,湖东有水,名苌谷,又西北有小城名曰冶父,左传曰:‘莫敖缢于荒谷,群帅囚于冶父。’县北十余里有纪南城,楚王所都。东南有郢城,子囊所城。”史记苏秦说楚威王:“楚东有夏州。”左传楚庄伐陈,乡取一人以归,谓之夏州。今夏口城有洲,名夏口。

刘昭注 卷 112 郭璞曰有巫山。

刘昭注 卷 112 杜预曰夔国。荆州记曰:“县北一百里有屈平故宅,方七顷,累石为屋基,今其地名乐平。宅东北六十里有女须庙。”

刘昭注 卷 112 襄阳耆旧传曰:“古卢戎也。县西山中有一道,汉时常有数百匹马出其中,马形皆小,似巴、滇马。三国时陆逊攻襄阳,又值(比)〔此〕穴中有数十匹马出,逊载还建业。蜀使来,有五部兵家滇池者,识其马色,云亡父所乘,对之流涕。”荆州记云:“是析县马头山。又县南十五里有疏水,东流注沔。水中有物如马,甲如鲜鲤,〔射〕不可入。七八月中好在碛上自曝,膝头似虎掌爪。小儿不知,欲取弄戏,便杀人。或曰,生得者,摘其鼻,厌可小,小便名为木卢。”

刘昭注 卷 112 下江兵所据。左传斗缗以权叛,楚迁于那处,杜预曰:县东南有那口城。

刘昭注 卷 112 杜预曰县东〔南〕有权城。楚武王所克。荆州记曰:“县东南有麦城,城东有庐城,沮水西有磨城,伍子胥造此二城以攻麦城。”

刘昭注 卷 112 杜预曰州国在县东〔南〕。枝江县有云梦城,江夏安陆县东南有云梦城,或曰华容县东南亦有云梦。巴丘湖,江南之云梦也。尔雅十薮,楚有云梦,郭璞曰巴丘湖是也。

刘昭注 卷 112 岑彭破张杨。襄阳耆旧传曰:“县西九里有(万)〔方〕山,父老传云交甫所见游女处,此山之下曲隈是也。”荆州记曰:“襄阳旧楚之北津,从襄阳渡江,经南阳,出方关,是周、郑、晋、卫之道,其东津经江夏,出平睾关,是通陈、蔡、齐、宋之道。”

刘昭注 卷 112 朱祐禽秦丰苏岭山。

刘昭注 卷 112 杜预曰县西旧罗国,后徙枝江。

刘昭注 卷 112 左传楚文王伐黄,还及湫,杜预曰县东南有湫城。

刘昭注 卷 112 山海经曰:“其阳多铁,其阴多赤金,其(东)〔中〕多牛。”荆州记曰:“西北三十里有清溪,溪北即荆山,首曰景山,即卞和抱璞之处。”南都赋注曰:“汉水至荆山,东别流,为沧浪之水。”

刘昭注 卷 112 史记曰秦、齐破楚屈匄,遂取丹阳。

刘昭注 卷 112 荆州记曰县西北有宜阳山,东南有羊肠山。

刘昭注 卷 112 岑彭破田戎处。

刘昭注 卷 112 荆州记曰:“荆门,江南;虎牙,江北。虎牙有文如齿牙,荆门上合下开。”

刘昭注 卷 112 史记楚考烈王纳州于秦。

刘昭注 卷 112 杜预曰:“古䢵国,在东南,有䢵城。”

刘昭注 卷 112 史记曰无忌说魏安僖王曰“秦不敢攻冥厄之塞”,徐广云即此县也。

刘昭注 卷 112 左传桓十一年“郧人军蒲骚”。

刘昭注 卷 112 荆州记曰:“山高三十丈,周回百余里。”县东有(申)〔臼〕水。左传楚公子比为王次鱼陂,杜预曰在县西北。

刘昭注 卷 112 杜预曰县东南有郧城,故国。

刘昭注 卷 112 地道记曰:“楚灭邾,徙其君此城。”

刘昭注 卷 112 案本传有离乡聚、绿林。

刘昭注 卷 112 罗含湘中记曰:“有营水,有洮水,有灌水,有祁水,有宜水,有(春)〔舂〕水,有烝水,有耒水,有米水,有渌水,有连水,有(倒)〔浏〕水,有(伪)〔沩〕水,有(伯)〔汨〕水,有资水,皆注湘。”

刘昭注 卷 112 舜之所葬。郭璞山海经注曰:“其山九溪皆相似,故曰九疑。”湘州营阳郡记曰:“山下有舜祠,故老相传,舜登九疑。”

刘昭注 卷 112 营阳郡记曰:“县南三里余有舜南巡止宿处,今立庙。”

刘昭注 卷 112 有(春)〔舂〕陵乡。

刘昭注 卷 112 始安郡记曰县东有驳乐山,东有辽山。

刘昭注 卷 112 荆州记,县东有余水,傍有渔父庙。

刘昭注 卷 112 湘中记曰:“项籍徙义帝于郴而害之,今有义陵祠。又县南十数里有马岭山,山有仙人苏耽坛。”荆州记曰:“城南六里县西北有温泉,其下流有数十亩田,常十二月下种,明年三月新谷便登,一年三熟。”

刘昭注 卷 112 始兴郡记有吴山。

刘昭注 卷 112 始兴郡记县北有临沅山。

刘昭注 卷 112 先贤传曰:“晋代太守赵厥问主簿潘京曰:‘贵郡何以名武陵?’京曰:‘鄙郡本名义陵,在辰阳县界,与夷相接,为所攻破,光武时移东出,遂得见全,先识易号。传曰“止戈为武,高平曰陵”,于是改名焉。’”臣昭案:前书本名武陵,不知此对何据而出。荆州记曰:“郡社中木麃树,是光武种至今也。”

刘昭注 卷 112 荆州记曰:“县南临沅水,水源出牂牁且兰县,至郡界分为五溪,故云五溪蛮。”

刘昭注 卷 112 汉官仪曰去雒阳三千里。

刘昭注 卷 112 魏氏春秋曰:“刘备在荆州所都,改曰公安。”

刘昭注 卷 112 马援军度处。有松梁山,山有石,开处数十丈,其上名曰天门。

刘昭注 卷 112 荆州记曰:“有酃湖,周回三里。取湖水为酒,酒极甘美。”湘东记曰:“县西南母山,周回四百里。”

刘昭注 卷 112 郭璞曰:“山别名岣嵝。”湘中记曰:“衡山有玉牒,禹案其文以治水。遥望衡山如阵云,沿湘千里,九向九背,乃不复见。”

刘昭注 卷 112 荆州记曰:“县南十里有平冈,冈有金井数百,浅者四五尺,深者不测。俗传云有金人以杖撞地,辄便成井。”

刘昭注 卷 112 帝王世记曰:“有黄陵亭。”(洞)〔湘〕中记亦云二妃之神。刘表为之立碑。

刘昭注 卷 112 荆州记曰:“县东四十里有大山,山有三石室,室中有石床石臼。父老相传,昔有道士学仙此室,即合金沙之臼。”

刘昭注 卷 112 魏氏春秋:“建安二十四年,吴分巫、秭归为固陵郡。二十五年,分南郡之巫、秭归、夷陵、临沮并房陵、上庸、西城七县为新城郡。”

刘昭注 卷 112 汉官云刺史治,去雒阳千三百里,与志不同。

刘昭注 卷 112 左传哀十二年会吴于橐皋,杜预曰在县东南。案宋均传,县有唐后二山。

刘昭注 卷 112 帝王世记曰:“禹会诸侯涂山。”皇览曰:“楚大夫子思冢在县东山乡西,去县四十里。子思造芍陂。”

刘昭注 卷 112 左传成七年吴入州来,杜预曰下蔡县。

刘昭注 卷 112 应劭云山在当涂。左传“穆有涂山之会”。

刘昭注 卷 112 秦鄣郡所治。吴兴记曰:“中平〔二〕年,分县南置安吉县。光和末,张角乱,此乡守险助国,汉嘉之,故立县。中平二年,又分立原乡县。”

刘昭注 卷 112 山海经曰三天子鄣山在闽西海北,郭璞曰在县东,今谓之玉山。魏氏春秋有安勒乌邪山。

刘昭注 卷 112 魏氏春秋有林历山。

刘昭注 卷 112 陵阳子明得仙于此县山,故以为名。

刘昭注 卷 112 左传襄三年楚子伐吴,克鸠兹,杜预曰在县之东。

刘昭注 卷 112 其地本名金陵,秦始皇改。建安十六年,孙权改曰建业。十七年,城石头。

刘昭注 卷 112 古桐国。左传昭五年吴败楚鹊岸,杜预曰县有鹊尾渚。

刘昭注 卷 112 有置马亭,刘勋士众散处。

刘昭注 卷 112 释慧远庐山记略曰:“山在寻阳南,南滨宫亭湖,北对小江,山去小江三十余里。有匡俗先生者,出殷周之际,隐遁潜居其下,受道于仙人而共岭,时谓所止为仙人之庐而命焉。其山大岭凡七重,圆基,周回垂五百里。其南岭临宫亭湖,下有神庙。七岭会同,莫升之者。东南有香炉山,其上氛氲若香烟。西南中石门前有双阙,壁立千余仞,而瀑布流焉。其中鸟兽草木之美,灵药芳林之奇,所称名代。”豫章旧志:“匡俗字君平,夏禹之苗裔也。”

刘昭注 卷 112 左传曰昭三十一年“吴人侵楚伐夷,侵潜、六,楚沈尹戍帅师救潜”是也。潜有天柱山。

刘昭注 卷 112 皇览曰:“范增冢在郭东。又庭中亚父井,吏民皆祭亚父于居巢庭上,长吏初(亲)〔视〕事,皆祭而后从政,后更造祠于东。”广志曰有二大湖。

刘昭注 卷 112 皇览曰皋陶冢在县。

刘昭注 卷 112 左传昭二十三年吴败诸侯之师于鸡父,杜预曰县南有鸡备亭。

刘昭注 卷 112 广志曰有阳泉湖。

刘昭注 卷 112 越绝曰:“句践小城山阴是也。稷山者,句践(济戎)〔斋戒〕台。”吴越春秋曰:“句践筑城已成,怪山自至。怪山者,琅耶海中山也。一夕自来,故名怪山。”

刘昭注 卷 112 山海经曰:“会稽之山四方,上多金玉,下多(瑛)〔玞〕石。”郭璞曰有禹井。越绝曰有重山,句践葬大夫种。

刘昭注 卷 112 郭璞注山海经曰江出歙县玉山。

刘昭注 卷 112 越绝曰:“有常山,古圣所采药,高且神。”英雄交争记曰:“初平三年,分县南乡为长山县。”

刘昭注 卷 112 越绝曰,兴平二年分立吴宁县。

刘昭注 卷 112 越绝曰西施之所出。谢承书有涉屋山。魏都赋注有萧山,潘水出焉。

刘昭注 卷 112 左传谓姑蔑。初平三年,分立新安县。建安四年,孙氏分立丰安县。二十三年,立遂昌县。东阳记:“县龙丘山有九石,特秀林表,色丹白,远望尽如莲花。龙丘(长)〔苌〕隐居于此,因以为名。其峰际复有岩穴,外如窗牖,中有石林。岩前有一桃树,其实甚甘,非山中自有,莫知谁植。”

刘昭注 卷 112 汉末分南乡立始宁县。

刘昭注 卷 112 山海经曰:“余句之山,无草木,多金玉。”郭璞曰:“山在余姚南,句章北,故二县因以为名。”句践欲迁吴王于甬东,韦昭曰县东洲。

刘昭注 卷 112 晋(元)〔太〕康记曰本鄞县南之回浦乡,章帝章和元年立。未详。

刘昭注 卷 112 越绝曰:“吴大城,阖闾所造,周四十七里二百一十步二尺。又有伍子胥城,居巢城。昌门外阖闾冢虎丘。穹隆,赤松子所取赤石脂也,去县二十里。有(鹿)〔麋〕湖,𪲔溪城。又石城,阖闾置美〔人〕山。虞山,巫咸山。”皇览曰:“县东门外孙武冢。又要离冢,县西南。”

刘昭注 卷 112 尔雅十薮,吴越之闲有具区,郭璞曰县南太湖也。中有包山,山下有洞庭,穴道潜行水底,去无所不通,号为地脉。越绝书曰“湖周三万六千顷”。又有大雷山,小雷山,周处风土记曰舜渔泽之所。臣昭案:此僻在成阳是也。又吴伐越,败之夫椒,杜预曰太湖中椒山是也。

刘昭注 卷 112 案今计偕簿,县之故治,顺帝时陷而为湖,今谓为当湖。大旱湖竭,城郭之处可识。

刘昭注 卷 112 左传襄三年楚伐吴至于衡山,杜预曰在县南。或云丹阳县之横山,去鸠兹不远,子重所至也。吴兴记曰:“县西北(其)〔卞〕山有项籍祠。兴平二年,太守许贡奏分县为永县。”

刘昭注 卷 112 顾夷曰:“秦始皇至会稽经此,立为县。”史记曰,始皇临浙江,水波恶,乃西百二十里,从狭中渡。徐广曰余杭也。臣昭案:始皇所过乃在钱塘、富春,岂近余杭之界乎?

刘昭注 卷 112 越绝曰:“县南城,(在荒)〔古淹〕地。上湖中冢者,季子冢也。名延陵墟。”皇览曰暨阳乡。

刘昭注 卷 112 春秋曰朱方。

刘昭注 卷 112 左传曰越败吴于檇李,杜预曰县南醉李城也。干宝搜神记曰:“秦始皇东巡,望气者云‘五百年后,江东有天子气。’始皇至,令囚徒十万人掘污其地,表以恶名,故改之曰由拳县。”

刘昭注 卷 112 越绝曰:“有西岑冢,越王孙开所立,以备春申君,使其子守之,子死遂葬城中。”

刘昭注 卷 112 郭璞曰:“县有张公山,洞密有二堂。”

刘昭注 卷 112 史记曰:“春申君城故吴墟,以自为都邑。”城在无锡。皇览曰:“吴王太伯冢在吴县北梅里聚,去城十里。太伯始所居地名句吴。”臣昭案:无锡县东皇山有太伯冢,民世修敬焉。去墓十里有旧宅、井犹存。臣昭以为即宅为置庙,不如皇览所说也。越绝曰:“县西龙尾陵道,春申君初封吴所造。”臣昭案:今见在,自是山名,非筑陵道。

刘昭注 卷 112 豫章记曰:“新吴、上蔡、永修县,并中平〔中〕立。豫章县,建安立。上蔡民分徙此地,立名上蔡。”

刘昭注 卷 112 豫章记曰:“江、淮唯此县及吴、临湘三县是令。”

刘昭注 卷 112 此地立名上蔡者。豫章记曰:“县有葛乡,有石炭二顷,可燃以爨。”

刘昭注 卷 112 兴平元年,孙策分立庐陵郡。

刘昭注 卷 112 建安十五年,孙权分立鄱阳郡,治县。

刘昭注 卷 112 左传哀二十年吴公子庆忌所居。

刘昭注 卷 112 在昌邑城。豫章记曰:“城东十三里,县列江边,名慨口,出豫章大江之口也。昌邑王每乘流东望,辄愤慨而还,故谓之慨口。”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七二页 四行 左传哀六年公如赖 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案左传“使胡姬以安孺子如赖”,此“公”,误也。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七二页 五行 县西有崔城 按:襄二十七年杜注“朝阳县西北有崔氏城”。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七二页 七行 平原郡九城 按:钱大昕谓“九”当作“十”。说见下。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七二页 九行 湿水出 按:集解引惠栋说,谓前志及水经注“湿”作“漯”,说文从水〈湿,去“氵”〉声。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七二页一〇行 湿阴 按:集解引惠栋说,谓前志亦作“漯阴”,说见上。杜预注左传,又作“隰”也。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七二页一四行 杜预曰县西有辕城 按:集解引惠栋说,谓案地理志辕县属平原,水经作“援”,郦元引杜预释地,辕即援也,济南祝阿县有援城。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七二页一六行 高帝西平昌置 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案文当“高帝置”,不应有“西平昌”三字,其为衍字无疑。后读宦者传,彭恺为西平昌侯,注西平昌县属平原郡,乃悟此三字当属上文平原郡,而平原郡九城当为十城,因此三字错入乐安注中,校书者遂改“十”为“九”,以合见成之数耳。又按:张森楷谓钱说致确,但前志平原有平昌县,当即此西平昌,漏未引及。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七三页 二行 高菀 殿本“菀”作“苑”。按:前志作“宛”,菀、苑、宛三字古通作。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七三页 二行 有薄姑城 按:集解引惠栋说,谓尚书大传作“蒲姑”。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七三页 六行 古薄姑氏 按:汲本作“左传姑氏”。惠栋谓当作“古薄姑氏”,“蒲姑”诸本皆讹作“薄姑”,或脱“蒲”字。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七三页 七行 县南有地名贝(中)〔丘〕 据殿本改,与杜注合。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七三页 九行 杜预曰县东北有摄城 按:集解引洪颐烜说,谓左昭二十年传“聊、摄以东”,杜注“聊、摄,齐西界也,平原聊城县东北有摄城”。蓼城非聊城,注误证。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七三页一一行 景帝置 按:张森楷校勘记谓案前志为北海郡,故注“景帝置”,此国为世祖所立,不得依用其文,当“景帝置郡”,下接“建武”,乃为可通。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七三页一一行 (有)〔省〕菑川高密胶东三国 按:校补谓“有”乃“省”之讹,各本皆未正。今据改。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七四页 三行 (拒)〔挺〕 集解引钱大昕说,谓“拒”当作“挺”。宋书州郡志注挺令,前汉属胶东,后汉属北海。或以琅邪之匮当之,琅邪之匮从木不从手,志不言故属琅邪,字形偏旁亦异,故知非也。王先谦谓钱说是,今据改。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七四页一一行 故兆 按:集解引陈景说,谓注“故兆”未详,疑“故纪邑”之讹。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七四页一二行 杜预曰棠国也 按:殿本考证齐召南谓案左传注原文“棠,莱邑也。北海即墨县有棠乡”。此作“棠国也”,非是。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七四页一四行 地道记曰〔奚〕养泽在西 据集解引钱大昕说补。按:钱氏谓注所引地道记,即前志琅邪长广注文,“养泽”上当有“奚”字。后汉长广改属东莱,刘氏不注东莱之长广,而注北海之拒,未详其故。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七四页一五行 雒阳东三千一百二十八 按:汲本、殿本“一”作“二”。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七五页 一行 惤侯国 张森楷校勘记谓案说文,从心之“惤”是河南密县亭,从巾之“〈巾弦〉”是东莱县,则此当从巾而从心,误也。今按:张说是。前志作“〈巾弦〉”,王先谦谓说文“〈巾弦〉布出东莱,从巾弦声”,是作“〈巾弦〉”为正,县盖以布得名也。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七五页 一行 掖 按:集解引惠栋说,谓前志作“夜”,夜音亦,又音掖。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七五页 三行 不(期)〔其〕 按:前志作“不其”,惠栋、齐召南皆谓作“不期”误,今据改。注同。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七五页 五行 列二碑 按:汲本、殿本“列”作“刻”。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七五页一二行 秦置 按:张森楷校勘记谓齐古建国,非秦置,秦置齐郡耳。前志亦是齐郡。此当详其沿革之由,第“秦置”,殊疏。或“置”下有“郡”字,误夺去。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七五页一三行 临菑 按:前志作“临淄”。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七五页一四行 有三亭古郱邑 按:校补引钱大昭说,谓“三”字误,或是“郱”字。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七六页 七行 有长山曰方城 按:前志作“有长城号曰方城”。惠栋补注引水经注、晋志及盛宏之荆州记,证“长山”当作“长城”。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七六页一二行 涅阳 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安帝妹涅阳公主食邑,当有“邑”字。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七六页一四行 有和成聚 按:汲本、殿本“成”作“城”。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七七页 一行 有章密乡 按:集解引惠栋说,谓前志及水经丹水注皆作“密阳乡”。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七七页 七行 杜预曰方城山在县南屈完曰楚国方城以为城 按:殿本考证谓推寻文义,当“左传屈完曰‘楚国方城以为城’,杜预曰方城山在县南”。今此文误倒。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七七页一一行 吴汉破秦丰地 按:“地”原讹“也”。迳据汲本、殿本改正。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七八页 一行 博物记曰滍水出 按:校补引柳从辰说,谓此引博物记疑当在“鲁阳”下。说文滍水出南阳鲁阳尧山,东北入汝。沣水出南阳雉衡山,东入汝。前志亦鲁阳有鲁山,滍水所出,东北至定陵入汝。雉衡山沣水所出,东至𨜘入汝。水经说同。明此注误。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七八页 八行 伯升袭甄阜(也)〔处〕 据汲本、殿本改。按:“也”疑为“地”字之讹。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七九页 一行 上寿百二十三十 按:汲本无“三十”二字。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七九页 三行 此菊茎短花大 按:汲本、殿本“花”作“葩”。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七九页一六行 秭归本(归)国 据汲本删。按:殿本考证谓推寻文义,“国”上衍一“归”字,注杜预曰夔国,非归国明矣。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七九页一六行 中卢 按:殿本“卢”作“庐”。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八〇页 二行 鄀 按:前志作“若”。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八〇页 四行 很山 汲本、殿本“很”作“佷”。按:前志作“佷”,惠栋谓宋书州郡志作“很”。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八〇页 七行 湖东有水名苌谷 按:汲本、殿本“苌”作“长”。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八〇页一四行 又值(比)〔此〕穴中有数十匹马出 据汲本、殿本改。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八〇页一五行 甲如鲜鲤 按:汲本“鲜”作“鲛”。王先谦谓水经沔水注作“鲮”。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八〇页一五行 〔射〕不可入 何焯据宋残本校,补一“射”字。今据补。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八〇页一六行 摘其鼻厌可小小便名为木卢 按:水经沔水注作“摘其皋厌可小小使名为水虎者也”。王先谦谓“厌字属下,即厌胜之厌”。又按:何焯据残宋本校,改“木”为“水”。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八一页 三行 县东〔南〕有权城 惠栋补注依杜注增“南”字,今据补。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八一页 三行 城东有庐城 按:汲本“庐”作“卢”。王先谦谓水经沮水注作“驴”,谚“东驴西磨,麦城自破”。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八一页 五行 州国在县东〔南〕 惠栋补注依杜注增“南”字,今据补。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八一页 七行 县西九有(万)〔方〕山 据汲本、殿本改。按:疑“方”原讹“万”,传写讹为“万”也。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八一页 八行 出平睾关 按:汲本、殿本“睾”作“泽”。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八一页一三行 其(东)〔中〕多牛 据殿本、集解本改。按:今山海经作“其中多牦牛”。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八二页 五行 轪 原讹“〈车犬〉”,迳据集解本改。按:前志作“轪”,孟康曰音汏。补注引周寿昌曰:“说文轪,车𫐑也。从车大声。今从犬者,误。”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八二页 五行 (立)〔有〕章山 集解引惠栋说,谓案前志及晋志,“立”字衍。校补谓“立”当作“有”,涉下“章”字而讹。今据改。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八二页一一行 县东有(申)〔臼〕水 集解引钱大昭说,谓“申”当作“臼”,左传定五年,“涉成臼”,杜注“竟陵县有臼水,出聊屈山,西南入汉”。今据改。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八二页一一行 杜预曰在县西北 按:今杜注作“竟陵县西北有甘鱼陂”。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八三页 一行 阳朔山 按:校补谓案前志作“阳海山”,说文同。水经注谓阳海山即阳朔山。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八三页 二行 夫夷侯国(故属长沙) 集解引惠栋说,谓案前志,夫夷本属零陵,长沙无是县,此四字衍文。今据删。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八三页 三行 烝阳 按:集解引惠栋说,谓前志作“承阳”,承音烝。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八三页 五行 有(春)〔舂〕水 据校补引柳从辰说改。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八三页 六行 有(倒)〔浏〕水有(伪)〔沩〕水 据校补引柳从辰说改。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八三页 六行 有(伯)〔汨〕水 据集解本改。 按:汲本、殿本讹“泊”。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八三页一〇行 有(春)〔舂〕陵乡 据汲本、殿本改。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八三页一三行 高帝置上领山在雒阳南三千九百 按:张森楷校勘记谓“上领山”三字上下文皆不属,不知何县下山脱撺此,俟详考之。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八四页 七行 晋代太守赵厥 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晋书“厥”作“𫷷”。又引周寿昌说,谓延江水注引先贤传同,惟“赵厥”作“赵伟”。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八四页一四行 去雒阳三千 按:汲本、殿本“三”作“二”。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八五页 一行 雒阳南二千八百 按:汲本“二”作“三”。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八五页 三行 攸 前志作“收”。按:攸,孟康音收,前志因讹“收”,详汉书补注。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八五页 三行 荼陵 汲本、殿本“荼”作“茶”。今按前志,殿本作“茶陵”,补注本据汲本作“荼陵”。王先谦据说文,谓荼与茶通。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八五页 三行 安城 按:集解引惠栋说,谓前志及州郡志皆作“安成”。王先谦谓城成通作。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八五页 九行 (洞)〔湘〕中记 据汲本、殿本改。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八六页 一行 浚遒 按:集解引惠栋说,谓“浚”一作“逡”。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八六页 一行 西曲阳 按:前志作“曲阳”,惠栋谓下邳有曲阳,故加“西”。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八六页 四行 去雒阳千三百 按:汲本“三”作“二”。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八六页 五行 有唐后二山 按:集解引惠栋说,谓风俗通作“唐居山”。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八六页 九行 丹阳郡 殿本考证谓“阳”当作“杨”。今按:前志作“扬”。补注引宋祁说,谓当作“阳”。又引王鸣盛说,谓“扬”字从手,其属县丹阳则从,而南监本俱作“阳”,晋志或作“扬”,或作“阳”,而属县则作“杨”,且注“丹阳山,多赤柳,在西”,然则县名从木甚明,而郡亦当以此得名,凡从手从,皆传写误也。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八六页一一行 丹阳 集解引惠栋说,谓案晋志“阳”当作“杨”。今按:前志作“阳”。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八六页一一行 潜 按:前志“潜”作“朁”,音潜。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八六页一一行 黝 按:集解引惠栋说,谓一作“黟”,见说文。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八六页一二行 湖熟 按:前志作“湖孰”。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八六页一四行 秦鄣郡所治 按:集解引惠栋说,谓“秦”当作“故”。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八六页一四行 中平〔二〕年 集解引惠栋说,谓沈约、欧阳忞皆中平二年,诸本脱“二”字。今据补。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八六页一六行 今谓之玉山 殿本作“今谓之三王山”。按:今山海经郭注亦作“三王山”,然歙县玉山并见会稽郡注,则作“玉山”为是,何焯校本亦作“玉山”,殿本殆据今山海经改也。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八七页 五行 建武十〔三〕年省六安国 殿本考证齐召南谓应作“十三年”。后章帝元和二年,复改庐江为六安国,至章和二年,和帝即位,复省六安入庐江,此注未明。今据齐说,补一“三”字。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八七页 八行 晥 前志作“睆”,殿本作“皖”。按:晥睆皖并通。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八七页 九行 六安 按:前志六,属六安国,无“安”字。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八八页 二行 长吏初(亲)〔视〕事 据汲本、殿本改。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八八页 五行 县南有鸡备亭 殿本考证谓何焯校本“备”改“人”。今按:今杜注亦作“备”,何氏殆据残宋本改也。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八八页 七行 立郡吴 殿本考证谓当改“吴立郡”。今按:校补谓立郡吴,谓县升为郡也,改之说反窒。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八八页一〇行 太末 按:前志“太”作“大”,孟康曰“大音如闼”。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八八页一〇行 章安故(治)〔冶〕闽越地光武更名 殿本“治”作“冶”,王先谦谓作“冶”是,今据改。今按:通鉴胡注引洪氏隶释,谓中有脱文,当作“章安故回浦,章帝更名,东侯官故冶,闽越地,光武更名”,文乃足。此郡之末有“东部侯国”四字,却是衍文。说详通鉴汉献帝建安元年注。又按:集解引惠栋说,谓“闽越地”宋书州郡志作“闽中地”。又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案郑宏传,旧交址七郡,贡献转运皆从东冶泛海而至。所东冶,即会稽之冶县。宏以章帝建初八年为大司农,其时尚称东冶,则非光武更名明矣。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八八页一二行 东部侯国 集解引钱大昕说,谓案宋书州郡志侯官,前汉无,后汉曰东侯官,属会稽。此“东部侯国”当即“东侯官”之讹,汉时未见有封东部侯者也。今按:钱说是,然此四字却是衍文,说见上。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八八页一三行 稷山者句践(济戎)〔斋戒〕台 殿本“者”作“有”。汲本、殿本“济戎台”皆作“斋戒台”。按:越绝书作“斋戒台”,宝庆会稽县志“稷山在县东五十三,亦名斋台山”,则以作“斋戒”为是,今据汲本、殿本改。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八八页一五行 下多(瑛)〔玞〕石 据殿本改。按:今山海经作“玞”,注“砆武,大石似玉”。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八八页一五行 有重山 按:今本越绝书“重”作“种”。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八八页一六行 江出歙县玉山 按:今山海经郭注“按地理志,浙江出新安黟县南蛮中,东入海,今钱唐浙江是也。黟即歙也”。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八九页 三行 有涉屋山 按:汲本、殿本“屋”作“皇”。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八九页 三行 潘水出焉 汲本、殿本“潘”作“潜”。按:前书补注王先谦谓潜水即潘水也。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八九页 四行 建安四年孙氏分立丰安县二十三年立遂昌县 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宋书州郡志与此异,未知孰是。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八九页 五行 龙丘(长)〔苌〕隐居此 殿本考证谓“长”当作“苌”。按:集解引马与龙,龙丘苌见任延传。今据改。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八九页 五行 中有石林 按:汲本“林”作“床”。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八九页 八行 余句之山 按:集解引惠栋说,谓依山海经当作“句余”。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八九页一〇行 晋(元)〔太〕康记曰本鄞县南之回浦乡 钱大昕谓“元康”当作“太康”,今据改。集解引钱大昕说,谓考班志冶与回浦本是二县,意者东汉初尝省回浦入鄞县,故有“回浦乡”之称。今按:洪氏隶释谓鄞及回浦皆西汉县名,谓西汉割郡而置县,或未可知。至章帝时,回浦已非乡矣。太康所纪,亦误也。说详通鉴汉献帝建安元年胡注引。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八九页一一行 十三城 按:据钱大昕考证,当作“十二城”,详下安县条校勘记。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八九页一四行 安 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前汉、晋、宋志皆无此县,本志又不言何年所置,前无所承,后无所并,疑即“娄”之讹,因“娄”脱其半而为“安”,校者不能是正,疑有脱漏,又增“娄”“无锡”后,并改“十二”城为“十三”。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八九页一五行 娄 殿本考证谓监本脱此一县,依宋本添。按:前安县即娄县之误,后人不晓,增此一县,说见上。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八九页一六行 昌门外阖闾冢 按:殿本“昌”作“阊”,与今本越绝书合。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九〇页 一行 有(鹿)〔麋〕湖 据殿本改,与今本越绝书合。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九〇页 一行 又石城阖闾置美〔人〕山 集解引惠栋说,谓“美山”无考,案越纽录曰“石城,阖闾置美人山”,脱“人”字也。今据补。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九〇页 一行 虞山巫咸山 按:“巫咸山”之“山”,疑当作“出”。今本越绝书作“虞山者,巫咸所出也”。寰宇记九十一作“巫咸所居”。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九〇页 六行 顺帝时陷而为湖 按:集解引洪亮吉说,谓水经注“顺帝”作“安帝”。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九〇页 八行 (其)〔卞〕山有项籍祠 据何焯校本改。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九〇页一一行 县南城(在荒)〔古淹〕地上湖中冢者季子冢也 汲本“在荒地”作“在荒连”,此据殿本改。按:今越绝书“毗陵县南城,故古淹君地也”。又“毗陵上湖中冢者,延陵季子冢也,去县七十,上湖通上洲”。殿本殆据越绝书改也。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九〇页一七行 吴王太伯冢 按:张森楷校勘记谓太伯非吴王,疑此文有衍误。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九一页 五行 永修县 按:汲本“修”作“修”。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九一页 五行 并中平〔中〕立 集解引惠栋说,谓诸本脱“中”字。今据补。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九一页 六行 建城 按:前志作“建成”。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九一页 七行 南野 按:前志作“南野”。

校勘记 卷 112 三四九一页一二行 此地立名上蔡者 按:殿本考证齐召南谓案上文豫章郡户口下分注“豫章记曰”一条三十二字,应在此文之下。遍检本志,引书必有所指。上文豫章记言“上蔡民分徙此地”,即“此地立名上蔡者”之注解也。不知何以将“豫章记”一条移置前,后人遂无纠正者。

刘昭注 卷 113 应劭汉官曰:“世祖中兴,海内人民可得而数,裁十二三。边陲萧条,靡有孑遗,鄣塞破坏,亭队绝灭。建武二十一年,始遣中郎将马援、谒者,分筑烽候,堡壁稍兴,立郡县十余万户,或空置太守、令、长,招还人民。上笑曰:‘今边无人而设长吏治之,难如春秋素王矣。’乃建立三营,屯田殖谷,弛刑谪徒以充实之。”

刘昭注 卷 113 东观书曰:“永兴元年,乡三千六百八十二,亭万二千四百四十二。”

刘昭注 卷 113 段529 · 598 字 · 段529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0六页 八行 锡 按:前志作“钖”,应劭曰音阳。王先谦补注谓应劭后汉人,时尚有此县,应音必不误,当以作“钖”为正。三五一六页七行同。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0六页一二行 有唐公(防)〔房〕祠 集解引钱大昕说,谓“防”当作“房”,汉人隶书“房”或作“〈户方〉”,因讹为旁。今据改。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0六页一四行 至于锡穴 按:左传“锡”作“钖”。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0七页 二行 初平(六)〔元〕年 惠栋补注谓初平无六年,当依华阳国志作“初平元年”。今据改。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0七页 二行 赵颖分巴为二郡 三国志刘焉传“赵颖”作“赵韪”。张森楷校勘记谓案沈约所引谯周巴记元文及通鉴并作“韪”,疑“颖”字误。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0七页 二行 故郡以垫江为治安汉以下为永宁郡 按:钱大昕考异谓案华阳国志,赵颖建议以垫江以上为巴郡,治安汉,江州至临江为永宁郡,是安汉、垫江同在巴郡之内,而安汉且为郡治,颖为安汉人,故欲移巴郡之名于安汉也。此文似有误。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0七页 三行 刘(绰)〔璋〕分巴 据殿本改。按:殿本亦有作“绰”者,故考证齐召南谓“刘绰”当作“刘璋”,璋分巴东、巴西二郡,蜀志可考。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0七页 八行 则膏(晖)〔泽〕鲜芳 据汲本、殿本改。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0七页一0行 山有大小石城(势者) 据集解引惠栋说删。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0七页一二行 左传文十〔六〕年 据殿本考证补。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0七页一五行 从枳南入折丹涪水本与楚商于之地接 殿本“水”上有“陵”字,“与”上无“本”字。考证齐召南谓按析、丹水皆县名,与涪陵相接,注当云“从枳南入析、丹水、涪陵,与商于之地接”。“析”讹作“折”,“丹涪陵水”又倒其字,遂不可解。今按:集解引马与龙说,谓析、丹水二县属南阳郡,与商于地接,然与涪陵南北悬隔,又非可从枳南入也。商于未尝属楚。今考华阳国志,涪陵,巴之南郡,从枳县南入,溯舟涪水,秦司马错由之以取黔中。据此,疑注“折”当作“溯”,“丹”当作“舟”,“商于”当改“黔中”,于地望方合。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0七页一五行 汉时赤(田)〔甲〕军 集解引惠栋说,谓“赤田”当依华阳国志作“赤甲”。今据改。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0八页 七行 (州)刺史治 殿本考证齐召南谓各州刺史治例无“州”字,此“州”字衍。今据删。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0八页 七行 什邡 按:前志作“汁方”,功臣表作“汁防”,晋志又作“什方”,诸本不一。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0八页 九行 水通巴(汉) 集解引惠栋说,谓案华阳国志云水通于巴,注衍“汉”字。今据删。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0九页 二行 汶江道 按:前志无“道”字。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0九页 二行 八陵 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前志有蚕陵,无八陵,晋志亦作“蚕陵”。又引惠栋说,谓灵帝以汶江、蚕陵、广柔三县置汶山郡,“八陵”当作“蚕陵”。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0九页 二行 绵虒道 按:前志无“道”字。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一0页 一行 有鱼(泣)〔涪〕津 集解引钱大昭说,谓“泣”当作“涪”。吴汉传汉与公孙述将魏党、公孙永战于鱼涪津,注云在南安县,北临大江。蜀都赋注作“鱼符津”,符涪声相近也。今据改。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一0页 二行 (荷)〔符〕节 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前志有符,无荷节,疑“荷”乃“符”之讹,而衍一“节”字也。今按:符节长王士,见蜀志杨戏传,是东汉改名符节,三国蜀因之,“节”字当非衍文,荷与符则形近而讹也。今改“荷”字,不删“节”字。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一0页 五行 县之南有五屼山一山而五里在越巂界 按:集解引惠栋说,谓今蜀都赋注曰“一山有五重,在县南”也。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一0页 九行 有〔蜀〕王(岳)〔兵〕兰 集解引惠栋说,谓江水注云“县有蜀王兵兰”,兰与阑古字通。今据惠说补改。按:华阳国志亦云“棘道有故蜀王兵兰”。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一0页 九行 李冰烧之崖有五色赤白映水玄黄 按:“烧”上疑脱“所”字。今华阳国志作“其崖崭峻不可凿,乃积薪烧之,故其处悬崖有赤白五色”。又云“李冰所烧之崖有五色,赤白映水玄黄”。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一0页一一行 有方〔山〕兰祀 集解引惠栋说,谓各本脱“山”字。今据补。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一一页 一行 进乘 按:前志作“进桑”,水经叶榆水注亦作“进桑”。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一一页 二行 有(沈)〔沅〕水 据王先谦说改。按:水经注“沅水出牂牁且兰县”。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一一页 八行 有文众水 按:王先谦谓班志、郦注并作“文象水”。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一一页 九行 东至麋泠 按:殿本、集解本“麋”作“麊”。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一一页一二行 台登 按:补注引何焯说,谓前志台登,应劭云今曰台高,则“登”当作“高”也。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一一页一三行 三缝 前志作“三绛”。按:华阳国志作“三缝”。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一一页一四行 阐 按:前志作“阑”。补注王先谦谓“阑”续志及华阳国志作“阐”,案宋志沈黎郡领兰县,汉旧县作“阑”,然则作“阑”是也。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一一页一六行 又有温水穴 按:集解引惠栋说,谓“温水”一作“温泉”。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一二页 六行 度泸得〔蜻〕蛉县 集解引惠栋说,谓今华阳国志云蜻蛉县。今据补。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一二页 九行 有(元)〔天〕马河 集解引惠栋说,谓“元马河”华阳国志及水经注皆作“天马河”。隶书天字有似元者,见无极山碑。今据改,下同。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一二页一0行 今(其)有(元)〔天〕马迳 集解引惠栋说,谓“其”字衍。今据删。按:华阳国志无“其”字。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一二页一0行 河中有铜船 校补引柳从辰说,谓华阳国志廖寅本“船”作“胎”,盖据水经注作“胎铜”校改。惟交州记“越人铸铜为船,在江潮退时见”,此“铜船”似不误,故惠氏正误亦不及“船”字也。黄山谓就下文“可取”言,似又不当作“船”。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一二页一0行 今在祠以羊 按:惠栋补注谓一作“今以羊祠之”,案下文又云“河中见存”,文不应重出,当有舛误。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一二页一0行 河中见(子)〔存〕 惠栋补注谓“子”字误,今华阳国志作“存”。今据改。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一二页一0行 土地特产好(群)〔犀〕牛 惠栋补注谓今华阳国志云“土地特产犀牛”也。按:犀与群形近而讹,今据改。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一三页 一行 胜休 按:惠栋补注谓沈约作“腾休”,晋志作“滕休”。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一三页 一行 装山 按:集解引惠栋说,谓前志作“怀山”。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一三页 三行 (母掇)〔毋棳〕 据前志改。按:殿本作“毋”,不误。又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说文棳从木,此从手,误,前志亦作“棳”。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一三页 三行 牧靡 按:集解引惠栋说,谓前志作“收靡”,华阳国志作“升麻”,云出好升麻,晋书作“牧麻”,按靡与麻古字通,山海经有“寿麻之国”,吕览作“寿靡”是也。又按:汉书补注引段玉裁说,云收升牧三字同纽。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一三页 三行 同濑 按:前志作“铜濑”。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一三页 四行 梇栋 按:前志作“弄栋”。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一三页 六行 (淮)〔惟〕有猬 集解引惠栋说,谓华国阳志曰“山无石,惟有猬”,“淮”当作“惟”。今据改。按:御览九百十二引“惟有”作“而多”。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一三页 七行 水东至(母掇)〔毋棳〕 据前志改,详前“毋棳”条校记。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一三页一三行 铜虏山米水所出 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前志云“谈虏山,迷水所出”。铜谈声相近,米即迷也,县盖以山得名。濑虏声亦相近。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一三页一五行 明帝永平〔十〕二年 殿本考证齐召南谓按本书,永平十二年以益州徼外夷哀牢王内附,置永昌郡,是“二年”上脱“十”字。今据补。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一三页一五行 户二十三万一千八百九十七口百八十九万七千三百四十四 按:张森楷校勘记谓永昌僻郡,而户口繁庶如此,且以除法计之,每十户过八十余口,逾恒率矣,疑口数有讹。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一四页 二行 楪榆 按:前志作“叶榆”。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一四页 六行 有(同)〔周〕水从徼外来 据前志及华阳国志改。按:王先谦谓同周形近而误,钱坫以为今怒江也。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一四页一二行 越〔山〕得兰沧水 据华阳国志补。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一四页一四行 广汉属国(都尉) 据集解引钱大昕说删。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一四页一四行 属(蜀)〔广汉〕郡 殿本考证齐召南谓注“蜀郡”应是“广汉郡”之讹。阴平、甸氐、刚氐三道旧属广汉,阴平道即广汉北部都尉治也,前书可证。今据改。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一五页 五行 有邛僰九折阪者邛(刻)〔邮〕置 集解引惠栋说,谓案司马相如传“严道邛邮”,徐广云“严道有邛僰九折阪,又有邛邮”。“刻”当作“邮”。又引洪颐烜说,谓前书淮南厉王传注,张晏曰“邛邮,置名也”。“刻”是“邮”之误。今据改。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一五页 七行 有洙水 按:集解引惠栋说,谓“洙水”华阳国志作“沫水”,音妹,又音末。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一五页 七行 从邛来出岷江 按:校补引柳从辰说,谓华阳国志“来”作“崃”。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一六页 二行 有堂狼山 按:集解引惠栋说,谓华阳国志作“堂螂山”。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一六页 六行 县道〔一〕百一十八 据汲本、殿本补。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一七页 三行 本传(县)马防筑索西城 据殿本考证删。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一七页 六行 秦州记曰 按:“州”原作“川”,迳据汲本、殿本改。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一七页 六行 已分汉阳上郡为永阳 按:集解引马与龙说,谓上郡与汉阳地望悬隔,不得并以分郡,此注有误。疑“上郡”为“上邽”之讹,“已”字为“郡”字之讹,当云“分汉阳上邽为永阳郡”。观注言以乡亭为属县,必以县为郡明矣。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一七页 八行 有雒门聚 按:集解引惠栋说,谓来歙传“雒门”皆作“落门”,县有落门山,故名。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一七页 八行 望恒 按:前志作“望垣”。此作“望恒”,盖恒与垣形近而讹。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一七页 八行 略阳 按:前志作“略阳道”。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一七页 九行 陇(州) 集解引惠栋说,谓“州”字衍。今据删。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一七页一五行 街(水)〔泉〕故县省 据殿本考证改。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一八页 三行 山东人行役升此而顾瞻者 按:“役”原讹“投”,迳改正。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一八页 八行 西在陇西〔之〕西 据集解引惠栋说补。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一八页 八行 今谓之(人)〔八〕充山 据汲本、殿本改。按:集解引惠栋说,谓“八充山”一作“兑山”,见裴骃史记注,北宋本作“人充山”,误。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一八页一0行 下辨 前志“辨”下有“道”字。按:集解引惠栋说,谓洪适云李翕碑题名有下辨道长任诗,则志阙一“道”字。又按:本书光武纪作“下辩”,辨辩古字通。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一八页一0行 武都道 前志无“道”字。按:“下辨道”作“下辨”,“武都”作“武都道”,疑上下误写。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一八页一0行 沔水出东狼谷 集解引惠栋说,谓前志云“沮水”,华阳国志云“河池水”。今按:水经注“沔水一名沮水”,华阳国志作“河池水”,误。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一八页一一行 羌道 按:前志属陇西。集解引钱大昕说,谓下脱“故属陇西”四字。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一八页一三行 有天池泽 汲本、殿本“天”作“大”。按:廖刻华阳国志顾校谓“天池”原讹“天地”。又按:前志云“天地大泽”,王先谦谓即仇池。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一八页一四行 有(奴)〔怒〕特祠 集解引惠栋说,谓注“奴特”史记注及魏文帝列异传皆作“怒特”。今据改。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一九页 六行 乌枝 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前志作“乌氏”,师古读氏为枝,梁统传亦作“乌氏”。又引惠栋说,谓史记、汉书作“乌氏”,音枝,本传亦作“氏”,作“枝”者非也。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一九页 六行 有瓦亭出薄落谷 殿本“出”作“山”。惠栋补注出“有瓦亭山”四字,云一作“出”,误。今按:瓦亭非山名,注文在“瓦亭”下可证也,惠说误。疑“出薄落谷”四字乃侧注,当在注文“乌水出”下。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一九页 七行 阴盘 按:前志作“阴槃”。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一九页 七行 鹑觚 按:前志作“鹑孤”。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一九页一0行 泾水出县西(丹)〔幵〕头山 殿本考证齐召南谓“丹头”当作“幵头”,各本俱误。集解引惠栋说,谓依前志及山海经,皆作“幵头”,传写误作“丹”也。今据改。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一九页一三行 有左谷 集解引惠栋说,谓卢芳传注引续汉志曰“三水有左右谷”。今按:此三字疑是正文,当连正文“三水”下。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二0页 六行 户万四十二 按:汲本、殿本“四十二”作“四十三”。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二0页 九行 仓松 殿本“仓”作“苍”。按:前志亦作“苍”。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二0页 九行 鹯阴 按:前志作“鹑阴”。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二0页 九行 租厉 按:集解引惠栋说,谓前书武纪及志皆作“祖厉”,案司农夫人碑,其字作“祖”,今误“租”。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二0页 九行 左骑千人官 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此盖别居一城,并姑臧等十三县数之为十四也。至张掖属国则领五城,以左骑、千人各一城,与此互异。又王先谦谓李兆洛云今地阙。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二一页 一行 户万二千七百六 按:张森楷校勘记谓此下当有口数,脱去。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二一页 二行 福禄 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前志作“禄福”。魏志庞淯传及皇甫谧列女传载庞娥事,云“禄福赵君安之女”,又云“禄福长尹嘉”,曹全碑亦云“拜酒泉禄福长”,则知作“福禄”者误也。又引惠栋说,谓晋志亦作“福禄”,误。今按:汉书补注引吴卓信说,谓汉魏之闲犹称“禄福”,其改为“福禄”,当自晋始。又按:本书列女传云“福禄长尹嘉”,则其误不自续志始也。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二一页 二行 表氏 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前志作“表是”,是氏古通用也。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二一页 二行 沙头 按:前志作“池头”。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二一页 二行 故曰(缓)〔绥〕弥 前志作“绥弥”,王先谦谓“缓”乃“绥”之讹。今据改。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二一页 六行 户七百四十八口二万九千一百七十 按:张森楷校勘记谓此户数有讹误,否则户有四十许人,太不近情矣。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二一页 八行 拼泉 按:前志作“渊泉”。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二一页 九行 别领五城 按:殿本考证齐召南谓按下有候官、左骑、千人、司马官、千人官,皆官名,非城名也。前志张掖领十城,后志领八城,其居延别为居延属国,显美改属武威郡,未知张掖属国所领之五城为何名也。又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张掖属国别领五城,以志考之,惟有候官、左骑、千人、司马官、千人官,而不领县,以左骑、千人各一城,又别有千人官一城,与候官、司马官为五城,与武威郡之左骑千人官为一城者互异。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二一页一二行 安帝别领一(郡)〔城〕 殿本考证谓“郡”字何焯校本改作“城”。今据改。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二一页一二行 口四千七百三十三 按:殿本“三十三”作“三十二”。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二一页一四行 献帝建安末立为西海郡 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案献帝起居注,建安十八年复禹贡九州,雍州部已有西海郡,是立郡不在建安末也。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二一页一五行 郡(国)十二 据汲本删。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二二页 五行 猗氏 前志作“陭氏”。按:集解引洪亮吉说,谓应如前志作“陭”,与河东所属者有别。又按:说文“〈頧,中“页改奇”〉,上党〈頧,中“页改奇”〉氏阪也,从邑奇声”,则当以“陭”为正。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二二页 六行 (章)〔漳〕水出焉 据惠栋补注改。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二二页 七行 壶关三老 按:“三”原讹“二”,迳改正。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二三页 一行 (路)〔潞〕县东有壶口关 据汲本、殿本改。按:今左传杜注亦讹“路”。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二三页 六行 秦置 按:下脱洛阳北里数,下上郡、五原郡、云中郡、定襄郡、朔方郡同。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二三页 八行 有凿壶 集解引惠栋说,谓史记、战国策、水经汾水注皆作“凿台”。今按:壶与台疑形近而讹。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二三页一五行 界山推焚死之山 按:殿本“界”作“介”。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二四页 一行 左传谓涂水 按:注有脱误,当云“左传知徐吾为涂水大夫,杜预曰榆次有涂水乡”。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二四页 三行 杜预曰界休县南中都城是也 按:左传杜注作“界休县东南”。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二四页 四行 韩信破夏说于邬〔东〕 据集解引惠栋说改。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二四页 五行 晋大夫(孟)〔盂〕丙邑 据汲本改。按:前志亦作“孟丙”,补注引段玉裁说,谓“孟”或作“盂”,广韵“左传晋有盂丙”,则是以邑为氏。王先谦谓作“盂”是。并引顾炎武说,谓以其为盂大夫而谓之盂丙,犹魏大夫之为魏寿余。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二四页一0行 雕阴 按:前志有“道”字。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二四页一三行 益兰 按:前志作“益阑”。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二四页一六行 (父)〔文〕国 据殿本改。按:前志作“文国”,王先谦谓续志后汉因,“文”或讹“父”。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二四页一六行 河(除)〔阴〕 据殿本改。按:前志作“河阴”。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当作“河阴”。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二五页 四行 箕陵 集解引惠栋说,谓何焯云前志有桢陵,无箕陵。今按:李兆洛以箕陵即前汉桢陵县地。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二五页 八行 武成 按:前志作“武城”。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二五页 九行 户三万一千八百六十二口二十四万九千 按:张森楷校勘记谓案大计,此十户几八十口矣,疑“三”当为“五”字。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二五页一0行 汪陶 前志作“〈氵{山王}〉陶”。按:“〈氵{山王}〉”即“汪”之本字。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二五页一一行 有夏屋山 按:前志作“贾屋山”。补注引钱坫说,谓夏屋即贾屋,如淮阳国阳夏县,应劭、如淳音夏为贾是矣。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二六页 四行 (秦)〔泰〕戏之山 据汲本、殿本改。与今山海经合。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二六页 四行 今呼沱河〔出〕县武夫山 集解引惠栋说,谓诸本脱“出”字。今据补。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二六页 九行 大城 按:前志作“大成”。殿本考证谓何焯校本“城”字去土旁。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二六页一一行 建武十一年十月西河上郡属(魏) 集解引钱大昕说,谓“魏”字讹。按光武记,建武十一年省朔方牧,并并州,此西河上郡必朔方刺史所部,至此始属并州耳。班史冯野王为上郡太守,朔方刺史萧育奏封事荐之,是上郡属朔方部之证也。注文当有脱漏,又因下引魏志而衍一“魏”字耳。今据钱说,删一“魏”字,但注文有脱漏,“西河上郡属”亦不成句。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二六页一五行 北新城 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当云“故属中山”。今按:前志中山国北新成,王先谦谓志末论十二国分域,北新成属涿郡。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二七页 一行 有督〔亢〕亭 按:集解王先谦谓据水经巨马水注引,此“督”下夺“亢”字。今据补。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二七页 七行 昭帝更名为郡 按:殿本考证齐召南谓下缺“宣帝复为国”五字,盖本始元年更为广阳国,至光武始入上谷郡耳。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二七页 七行 永(平)〔元〕八年复 钱大昕考异谓据和帝纪,永元八年九月复,此“永平”当为“永元”之讹。殿本考证齐召南说同。今据改。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二七页一五行 北平邑 前志无“北”字。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章帝女平邑公主,章怀注“平邑属伐郡。”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二八页 五行 宁 前志作“宁”,惠栋谓古书宁与宁通。又按:“宁”原作“宁”,即宁之俗写。下“广宁”同。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二八页 六行 下落 按:惠栋补注本作“下洛”,王先谦汉书补注谓水经〈氵累〉水注“落”作“洛”。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二八页 七行 在(鼓)〔彭〕城南 集解引惠栋说,谓前书刑法志云黄帝有涿鹿之战,郑德云在彭城南,小颜云彭城者上谷别有彭城,非宋之彭城也。“鼓”当作“彭”。今据改。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二八页 七行 于瓒 按:惠栋补注本作“干瓒”,云汉书注有“臣瓒”,莫知姓氏,郦元谓之薛瓒,或谓之傅瓒,刘孝标、姚察皆曰干瓒,未详孰是。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二八页一0行 渔阳有铁 按:前书作“有铁官”。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二八页一0行 潞 按:前志作“路”。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二八页一0行 泉州有铁 按:前志作“有盐官”。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二八页一0行 傂奚 按:前志作“厗奚”,补注引王念孙说,谓“厗”当作“虒”。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二八页一三行 土垠 按:“土”原讹“上”,迳据殿本、集解本改正。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二八页一三行 俊靡 按:集解引惠栋说,谓依说文“俊”当作“浚”。又校补引钱大昭说,谓耿弇传作“浚靡”。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二八页一五行 有孤竹城 按:集解引惠栋说,谓尔雅作“觚竹”,四荒之一也。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二九页 二行 (纲)〔绳〕水出焉 汲本、殿本作“编水”,集解引惠栋说,谓“编”一作“绳”。今据改,与山海经合。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二九页 二行 右北平骊(城)〔成〕县 据集解本改。按:前志作“骊成”。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二九页 四行 户六万四千一百五十八口八万一千七百一十四 按:张森楷校勘记谓案如此文,则户不能二口矣,非情理也,疑“八万”上有脱漏。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二九页 七行 无虑 集解引钱大昕说,谓此下当有“有医无虑山”五字。今按:后辽东属国“无虑”下“有医巫虑山”五字当移此。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二九页 七行 候城 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玄菟郡有候城,云故属辽东,则此“候城”为衍文矣。王先谦谓钱说是。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二九页 八行 汶 前志作“文”。按:殿本考证谓何焯校本灭去氵。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二九页一0行 户一千五百九十四口四万三千一百六十三 按:张森楷校勘记谓案如此文,则户几四十许人矣,亦非情理也,疑“一千”之“千”字当为“万”字。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二九页一一行 西盖(鸟)〔马〕 据殿本考证齐召南说改。按:前志作“西盖马”,县以盖马山得名,“马”作“鸟”,乃形近而讹。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二九页一二行 候城故属辽东 按:殿本考证齐召南引顾炎武说,谓候城改属玄菟,而辽东复出一候城,无虑改属辽东属国,而辽东复出一无虑,必有一焉宜删者,然则天下郡国少二城矣。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二九页一三行 出塞外(衔)〔卫〕白平山 按:汲本、殿本“衔”作“御”,殿本考证谓“御”当作“衔”,此正作“衔”,与考证说合,然王先谦谓考证之“衔”字当作“卫”,山海经、水经并作“卫”,今据改。又按:集解引惠栋说,谓案今山海经云“辽水出卫皋东”,卫皋山名,转写既久,因析“皋”为“白平”,复误“卫”为“衔”,遂令此字义无所附。桑钦水经亦作“白平”。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三0页 一行 占蝉 按:前志作“黏蝉”。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三0页 一行 遂城 按:前志作“遂成”。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三0页 四行 辽东属国 按:殿本考证杭世骏谓案此郡独无户口。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三0页 五行 昌辽故天辽 集解引惠栋说,谓案阚骃十三州志云辽东属国都尉治昌黎道,又前志辽西郡交黎县,应劭云今昌黎,然则“昌辽”当作“昌黎”,“天辽”当作“交黎”。又通鉴注云昌黎,汉交黎县,属辽西,后汉属辽东属国都尉,则知胡氏所见本尚未舛谬也。又引钱大昕说,谓黎辽声相近,故“昌黎”亦作“昌辽”,犹“乌氏”为“乌枝”,“厗奚”为“傂奚”也。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三0页 五行 宾徒 按:前志“徒”作“从”,补注王先谦谓作“从”误。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三0页 五行 无虑 按:无虑已见前辽东郡,此当作“扶黎”,后人传写之误。说详惠栋补注。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三0页 五行 有医无虑山 按:此五字当移于前辽东郡“无虑”之下。说详前。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三0页一0行 户七万一千四百七十七口二十五万二百八十二 按:张森楷校勘记谓“二十”之“二”当作“三”,乃合李心传东汉户约五口之率,若如此文,则户不能四口矣,非情理也。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三0页一一行 博罗 按:集解引惠栋说,谓沈约云“博罗”,二汉皆作“傅”字,晋太康地志作“博”。案此则班、马本书皆作“傅罗”,后人误为“博”也。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三0页一二行 山海经(注) 按:下所引乃山海经海内南经正文,“注”字衍,今删。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三0页一三行 自会稽浮往博(罗)山 集解引惠栋说,谓何焯云“罗”字衍。今据删。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三0页一四行 雒阳南六千四百一十里 按:张森楷校勘记谓案苍梧去雒阳较南海远,上南海云七千一百里,此祗六千余里,殊非事实,且郡首县广信,是广信即郡治也,广信下注云去雒阳九千里,则非六千余里矣。“六”字疑误。下郁林同。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三一页 七行 郁林郡十一城 按:集解引马与龙说,谓此郡与交趾及幽州之辽东属国,皆阙户口之数。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三一页 八行 中溜 按:前志作“中留”。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三一页一二行 临元 前志作“临允”。按:汉书补注王先谦谓“元”乃“允”字之讹。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三一页一二行 朱崖 按:前志作“朱卢”。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三二页 一行 羸𨻻 殿本考证谓“羸”应作“羸”,前书孟康曰羸音连,则作“羸”字非也。今按:汉书补注王先谦谓地道记作“羸𨻻”,盖后人因孟音而制“羸”字,广韵载之,皆误。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三二页 一行 (定)安〔定〕 据殿本改。按:前志作“安定”,王先谦补注谓续志后汉因,或误“定安”。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三二页 一行 麊泠 集解引惠栋说,谓“麊”说文作“{米尼}”,从米尼声。按:汉书补注引王鸣盛说,亦谓作“{米尼}”是。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三二页 一行 曲阳 前志作“曲阳”。按:阳阳古今字。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三二页 三行 有注沆二水 按:汲本、殿本“沆”作“沅”。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三二页 六行 角软还复出 按:张森楷校勘记谓案上言上岸共斗,已是出矣,不当云复出,疑是“入”字之误。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三二页一一行 咸懽 前志作“咸欢”。按:欢懽古今字。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三二页一一行 无功 按:前志作“无切”。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三二页一五行 西卷 按:前志作“西卷”。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三三页一五行 乡三千六百八十二 按:汲本、殿本“八十二”作“八十一”。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三二页一五行 亭万二千四百四十二 汲本、殿本“四十二”作“四十三”。按:聚珍本东观汉记亦作“三”。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三四页 一行 永嘉(二)〔元〕年 集解引何焯说,谓永嘉无二年,“二”当作“元”。今据改。

校勘记 卷 113 三五三四页 八行 口四千八百六十九万七百八十九 按:张森楷校勘记谓案和帝之世,口五千三百余万,户祗九百二十余万,此户已九百六十余万,而口祗四千余万,反更少之,殊非情理,疑“四”是“五”之讹。下顺帝口数同。

刘昭注 卷 114 汉官篇

刘昭注 卷 114 百官公卿表

刘昭注 卷 114 百官志

刘昭注 卷 114 臣昭曰:本志既久是注曰百官簿,今昭又采异同,俱为细字,如或相冒,兼应注本注,尤须分显,故凡是旧注,通为大书,称“本注曰”,以表其异。

刘昭注 卷 114 《大戴记》曰:“傅,傅之德义也。”应劭《汉官仪》曰:“傅者,覆也。”贾生曰:“天子不喻于先圣之德,不知君民之道,不见礼义之正,诗书无宗,学业不法,此太师之责也,古者齐太公职之。天子不惠于庶民,不礼于大臣,不中于折狱,无经于百官,不哀于丧,不敬于祭,不戒于齐,不信于事,此太傅之责也,古者周公职之。天子处位不端,受业不敬,言语不叙,音声不中,进退升降不以礼,俯仰周旋无节,此太保之责也,古者燕召公职之。天子燕业反其学,左右之习诡其师,答诸侯,遇大臣,不知文雅之辞,已语之适,简闻小诵,不博不习,此少师之责也。天子居处出入不以礼,衣服冠带不以制,御器列侧不以度,采服从好不以章,忿悦不以义,与夺不以节,此少傅之责也。天子居处燕私,安而易,乐而耽,饮食不时,醉饱不节,寝起早晏无常,玩好器弄无制,此少保之责也。此古天子自辅弼之礼也,自为天子而贤智维之,故能虑无失计,举无过事,终身得中。”

刘昭注 卷 114 胡广注曰:“犹古冢宰总己之义也。”案:灵帝之初,以陈蕃为太傅,蕃诛,以胡广代,始不止一人也。董卓在长安,又自尊为太师,位在太傅上。应劭《汉官仪》曰:“太师,古官也。平帝元年,孔光以太傅见,授诏,太师无朝,十日一赐餐,赐灵寿杖,省中施坐置。太师入省中用杖,自是而阙。”又《汉官》云:“太傅长史一人,秩千石,掾属二十四人,令史、御属二十二人。”荀绰《晋百官表注》曰:“汉太傅置掾属十人,御属一人,令史十二人,置长史,与汉异。”

刘昭注 卷 114 应劭曰:“自上安下曰尉,武官悉以为称。”《前书》曰“秦官”,郑玄注月令亦曰“秦官”。《尚书·中候》舜为太尉,束晳据非秦官,以此追难玄焉。臣昭曰:纬候众书,宗贵神诡,出没隐显,动挟诞怪。该核阴阳,徼迎起伏,或有先征,时能后验,故守寄构思,杂称晓辅,通儒达好,时略文滞。公输、益州,具于张衡之诘;无口汉辅,炳乎尹敏之讽。图谶纷伪,其俗多矣。太尉官实司天,虞舜作宰,璇衡赋政,将是据后位以书前,非唐官之实号乎?太尉所职,即舜所掌,遂以同掌追称太尉,乃中候之妄,盖非官之为谬。康成渊博,自注中候,裁及注礼而忘舜位,岂其实哉!此是不发讥于中候,而正之于月令也。广微之诮,未探硕意。《说菀》曰“当尧之时,舜为司徒”。《新论》曰“昔尧试于大麓者,领录天子事,如今尚书官矣”。《古史考》曰“舜居百揆,总领百事”。说者以百揆尧初别置,于周更名冢宰,斯其然矣。

刘昭注 卷 114 《汉官仪》曰:“元狩六年罢太尉,法周制置司马。时议者以为汉军有官候、千人、司马,故加‘大’为大司马,所以别异大小司马之号。”

刘昭注 卷 114 蔡质《汉仪》曰:“府开阙,王莽初起大司马,后篡盗神器,故遂贬去其阙。”《汉官仪》曰:“张衡云:‘明帝以为司马、司空府已荣,欲更治太尉府。时公赵憙也。西曹掾安众郑均,素好名节,以为朝廷新造北宫,整饬官寺,旱魃为虐,民不堪命,曾无殷汤六事,周宣云汉之辞。今府本馆陶公主第舍,员职既少,自足相受。憙表陈之,即见听许。其冬,帝临辟雍,历二府,光观壮丽,而太尉府独卑陋。显宗东顾叹息曰:“椎牛纵酒,勿令乞儿为宰。”时憙子世为侍中,骖乘,归具白之,憙以为恨,频谴责均,均自劾去,道发病亡。’”《古今注》曰“永平十五年,更作太尉、司徒、司空府开阳城门内”,与此不同。臣昭案:刘虞为大司马,而与太尉并置焉。

刘昭注 卷 114 卢植礼注曰:“如周小宰。”

刘昭注 卷 114 《汉书音义》曰:“正曰掾,副曰属。”

刘昭注 卷 114 段6 · 428 字 · 段6

刘昭注 卷 114 荀绰《晋百官表注》曰:“御属如录事也。”

刘昭注 卷 114 应劭《汉官仪》有官骑三十人。

刘昭注 卷 114 孔安国曰:“主徒众,教以礼义。”

刘昭注 卷 114 《汉官仪》曰:“王莽时,议以汉无司徒官,故定三公之号曰大司马、大司徒、大司空。世祖即位,因而不改。”蔡质《汉仪》曰:“司徒府与苍龙阙对,厌于尊者,不敢号府。”应劭曰:“此不然。丞相旧位在长安时,府有四出门,随时听事,明帝本欲依之,迫于太尉、司空,但为东西门耳。国每有大议,天子车驾亲幸其殿。殿西王侯以下更衣并存。每岁州郡听采长吏臧否,民所疾苦,还条奏之,是为之举谣言者也。顷者举谣言者,掾属令史都会殿上,主者大言某州郡行状何,善者同声称之,不善者各尔衔枚。大较皆取无名势,其中或有爱憎微裁黜陟之暗昧也。若乃中山祝恬,践周、召之列,当轴处中,忘謇谔之节,惮首尾之讥,县囊捉撮,无能清澄,其与申屠须责邓通,王嘉封还诏书,邈矣乎!”周礼有外朝,宝注曰:“礼,司徒府中有百官朝会殿,天子与丞相决大事,是外朝之存者。”

刘昭注 卷 114 《汉旧仪》曰:“哀帝元寿二年,以丞相为大司徒。郡国守长史上计事竟,遣公出庭,上亲问百姓所疾苦。记室掾史一人大音读敕毕,遣敕曰:‘诏书殿下禁吏无苛暴。丞史归告二千石,顺民所疾苦。急去残贼,审择良吏,无任苛刻。治狱决讼,务得其中。明诏忧百姓困于衣食,二千石帅劝农桑,思称厚恩,有以赈赡之,无烦挠夺民时。今日公卿以下,务饬俭恪,奢侈过制度以益甚,二千石身帅有以化之。民冗食者请谨以法,养视疾病,致医药务治之。诏书无饰厨养,至今未变,又更过度,甚不称。归告二千石,务省约如法。且案不改者,长吏以闻。官寺乡亭漏败,墙垣阤坏不治,无办护者,不胜任,先自劾不应法。归告二千石听。’十年,更名相国。”案《献帝方》,董卓自太尉进为相国,而司徒不省。及建安末,曹公为丞相,郗虑为御史大夫,则罢三公官。荀绰《晋百官表注》曰:“汉丞相府门无兰,不设铃,不警鼓,言其深大阔远,无节限也。”

刘昭注 卷 114 《汉官目录》曰三十人。

刘昭注 卷 114 《献帝起居注》曰:“建安八年十二月,复置司直,不属司徒,掌督中都官,不领诸州。九年十一月,诏司直比司隶校尉,坐同席在上,假传置,从事三人,书佐四人。”

刘昭注 卷 114 马融曰:“掌营城郭,主司空土以居民。”

刘昭注 卷 114 《韩诗外传》曰:“三公之得者何?曰司马、司空、司徒也。司马主天,司空主土,司徒主人。故阴阳不和,四时不节,星辰失度,灾变非常,则责之司马。山陵崩阤,川不通,五谷不植,草木不茂,则责之司空。君臣不正,人道不和,国多盗贼,民怨其上,则责之司徒。故三公典其职,忧其分,举其辨,明其得,此之谓三公之事。”

刘昭注 卷 114 应劭《汉官仪》曰:“绥和元年,罢御史大夫官,法周制,初置司空。议者又以县道官狱司空,故覆加‘大’,为大司空,亦所以别大小之文。”

刘昭注 卷 114 《汉旧仪》曰:“御史大夫敕上计丞长史曰:‘诏书殿下布告郡国:臣下承宣无状,多不究,百姓不蒙恩被化,守长史到郡,与二千石同力为民兴利除害,务有以安之,称诏书。郡国有茂才不显者言上。残民贪污烦扰之吏,百姓所苦,务勿任用。方察不称者,刑罚务于得中,恶恶止其身。选举民侈过度,务有以化之。问今岁善恶孰与往年,对上。问今年盗贼孰与往年,得无有群辈大贼,对上。’”臣昭案:献帝建安十三年,又罢司空,置御史大夫。御史大夫郗虑,虑免,不得补。荀绰《晋百官表注》曰:“献帝置御史大夫,职如司空,不领侍御史。”

刘昭注 卷 114 《汉官目录》二十四人。

刘昭注 卷 114 蔡质《汉仪》曰:“汉兴,置大将军、骠骑,位次丞相,车骑、卫将军、左、右、前、后,皆金紫,位次上卿。典京师兵卫,四夷屯警。”

刘昭注 卷 114 《魏略》曰:“曹公置都护军中尉,置护军将军,亦皆比二千石,旋军并止罢。”

刘昭注 卷 114 梁冀别传

刘昭注 卷 114 《东观书》曰:“窦宪作大将军,置长史、司马员吏官属,位次太傅。”

刘昭注 卷 114 《东观书》曰:“大将军出征,置中护军一人。”

刘昭注 卷 114 案本传,东平王作骠骑,掾史四十人。

刘昭注 卷 114 应劭《汉官仪》曰:“鼓吹二十人,非常员。舍人十人。”

刘昭注 卷 114 应劭《汉官仪》曰:“度辽将军,孝武皇帝初用范明友。明帝永平八年,行度辽将军事;安帝元初元年,置真。银印青绶,秩二千石。长史、司马六百石。”东观书云司马二人。

刘昭注 卷 115 卢植礼注曰:“如大乐正。”

刘昭注 卷 115 汉旧仪曰:“赞飨一人,秩六百石,掌赞天子。”

刘昭注 卷 115 汉官曰:“员吏八十五人,其十二人四科,十五人佐,五人假佐,十三人百石,十五人骑吏,九人学事,十六人守学事。”臣昭曰:凡汉官所载列职人数,今悉以注,虽颇为繁,盖周礼列官,陈人役(放)〔于〕前,以为民极,实观国制,此则宏模不可阙者也。

刘昭注 卷 115 卢植礼注曰:“如小乐正。”

刘昭注 卷 115 汉旧仪曰:“丞举庙中非法者。”

刘昭注 卷 115 汉官曰:“太史待诏三十七人,其六人治历,三人龟卜,三人庐宅,四人日时,三人易筮,二人典禳,九人籍氏、许氏、典昌氏,各三人,嘉法、请雨、解事各二人,医一人。”

刘昭注 卷 115 汉官曰:“灵台待诏四十〔一〕人,其十四人候星,二人候日,三人候风,十二人候气,三人候晷景,七人候钟律。一人舍人。”

刘昭注 卷 115 胡广曰:“官名祭酒,皆一位之元长者也。古礼,宾客得主人馔,则老者一人举酒以祭于地,旧说以为示有先。”

刘昭注 卷 115 本纪桓帝延熹二年,置秘书监。

刘昭注 卷 115 汉旧仪曰:“庙祭,太祝令主席酒。”汉官曰:“员吏四十一人,其二人百石,二人斗食,二十二人佐,二人学事,四人守学事,九人有秩。百五十人祝人,宰二百四十二人,屠者六十人。”

刘昭注 卷 115 汉官曰:“明堂丞一人,二百石。员吏四十二人,其二人百石,二人斗食,二十三人佐,九人有秩,二人学事,四人守学事。宰二四百四十二人,屠者七十三人,卫士一十五人。”

刘昭注 卷 115 汉官曰:“员吏二十五人,其二人百石,二人斗食,七人佐,十人学事,四人守学事。乐人八佾舞三百八十人。”卢植礼注曰:“大〔予〕令如古大胥。汉大乐律,卑者之子不得舞宗庙之酎。除吏二千石到六百石,及关内侯到五大夫子,取适子高五尺已上,年十二到三十,颜色和,身体修治者,以为舞人。”

刘昭注 卷 115 卢植礼注曰:“大乐丞如古小胥。”

刘昭注 卷 115 汉官曰:“员吏四人,卫士一十五人。”

刘昭注 卷 115 汉官曰:“员吏六人,卫士二十人。”

刘昭注 卷 115 应劭曰汉官名秩曰:“丞皆选孝廉郎年少薄伐者,迁补府长史、都官令、候司、马。”

刘昭注 卷 115 汉官曰:“每陵食监一人,秩六百石。监丞一人,三百石。中黄门八人,从官二人。”案:食监即是食官令号。

刘昭注 卷 115 案前书,十官者,太宰、均官、都水、雍太祝、五畤各一尉也。东观书曰:“章帝又置祀令、丞,延平元年省。”

刘昭注 卷 115 门昏

刘昭注 卷 115 门昏

刘昭注 卷 115 汉官曰:“员吏四十四人,其十人四科,三人百石,一人斗食,二人佐,六人骑吏,八人学事,十三人守学事,一人官医。卫士八十一人。”

刘昭注 卷 115 蔡质汉仪曰:“中郎解,其府对太学。”

刘昭注 卷 115 郎年五十以属五官,故曰六百石。

刘昭注 卷 115 蔡质汉仪曰:“三署郎见光禄勋,执板拜;见五官左右将,执板不拜。于三公诸卿无敬。”

刘昭注 卷 115 蔡质汉仪曰:“中〔郎〕解,其府次五官〔府〕。”

刘昭注 卷 115 三郎。

刘昭注 卷 115 三郎,并无员。

刘昭注 卷 115 前书武帝置期门,平帝更名虎贲。蔡质汉仪曰:“主虎贲千五百人,无常员,多至千人。戴鹖冠,次右将府。”又虎贲旧作“虎奔”,言如虎之奔也,王莽以古有勇士孟贲,故名焉。孔安国曰“若虎贲兽”,言其甚猛。

刘昭注 卷 115 汉官曰:“陛长,墨绶铜印。”

刘昭注 卷 115 荀绰晋百官表注曰:“虎贲诸郎,皆父死子代,汉制也。”

刘昭注 卷 115 四郎。

刘昭注 卷 115 案:汉末又有四中郎将,皆帅师征伐,不知何时置。董卓为东中郎将,卢植为北中郎将,献帝以曹〔植〕为南中郎将。

刘昭注 卷 115 前书曰初置名建章营骑,后更名。出补三百石丞、尉。荀绰晋百官表注曰:“言其严厉整锐也。”案此则为岩郎,与志不同。蔡质汉仪曰:“羽林郎百〔二〕十八人,无常员,府次虎贲府。”

刘昭注 卷 115 汉官曰:“孝廉郎作,主羽林九百人。二监官属史吏,皆自出羽林中,有材者作。”

刘昭注 卷 115 汉官曰三人。

刘昭注 卷 115 汉官曰五人。

刘昭注 卷 115 汉官曰一十人。

刘昭注 卷 115 汉官曰三人。

刘昭注 卷 115 汉官曰:“二十人,秩比二千石。”

刘昭注 卷 115 汉官曰:“三十人,秩比二千石。”

刘昭注 卷 115 胡广曰:“光禄大夫,本为中大夫,武帝元狩五年置谏大夫为光禄大夫,世祖中兴,以为谏议大夫。又有太中、中散大夫。此四等于古皆为天子之下大夫,视列国之上卿。”汉官曰三十人。

刘昭注 卷 115 汉官曰:“五十人,无常员。”

刘昭注 卷 115 蔡质汉仪曰:“见尚书令,对揖无敬。谒者见,执板拜之。”

刘昭注 卷 115 汉官曰:“谒者三十人,其二人公府掾,六百石〔持〕使也。”

刘昭注 卷 115 荀绰晋百官表注曰:“汉皆用孝廉年五十,威容严恪能宾者为之。明帝诏曰:‘谒者乃尧之尊官,所以试舜宾于四门,四门穆穆者也。’昔燕太子使荆轲劫始皇,变起两楹之闲,其后谒者持匕首刺腋,高祖偃武行文,故易之以板。”

刘昭注 卷 115 蔡质汉仪曰:“出府丞、长史、陵令,皆选仪容端正,任奉使者。”

刘昭注 卷 115 如淳曰:“主车曰车郎,主户卫曰户郎。”

刘昭注 卷 115 汉官曰:“员吏四十一人,其九人四科,二人二百石,文学三人百石,十二人斗食,二人佐,十二人学事,一人官医。卫士六十人。”

刘昭注 卷 115 献帝起居注曰:“建安八年,议郎卫林为公车司马令,位随将、大夫。旧公车令与都官、长史位从将、大夫,自林始。”

刘昭注 卷 115 胡广曰:“诸门部各陈屯夹道,其旁当兵,以示威武,交戟,以遮妄出入者。”

刘昭注 卷 115 汉官曰:“员吏九十五人,卫士五百三十七人。”

刘昭注 卷 115 汉官曰:“员吏七十二人,卫士四百七十一人。”

刘昭注 卷 115 周礼司寤氏有夜士,干宝注曰:“今都候之属。”

刘昭注 卷 115 汉官曰:“右都候员吏二十二人,卫士四百一十六人。左都候员吏二十八人,卫士三百八十三人。”蔡质汉仪曰:“宫中诸有劾奏罪,左都候执戟戏车缚送付诏狱,在官大小各付所属。以马皮覆。见尚书令、尚书仆射、尚书皆执板拜,见丞、郎皆揖。”

刘昭注 卷 115 汉官曰:“员吏九人,卫士百二人。”古今注曰建武十三年九月,初开此门。

刘昭注 卷 115 案雒阳宫门名为苍龙阙门。汉官曰:“员吏六人,卫士四十人。”

刘昭注 卷 115 汉官曰:“员吏二人,卫士三十八人。”

刘昭注 卷 115 汉官曰:“员吏二人,卫士三十八人。”

刘昭注 卷 115 汉官曰:“员吏四人,卫士百二十四人。”古今注曰:“永平二年十一月,初作北宫朱爵南司马门。”

刘昭注 卷 115 汉官曰:“员吏十三人,卫士百八十人。”

刘昭注 卷 115 汉官曰:“员吏五人,卫士百一十七人。”

刘昭注 卷 115 汉官曰:“凡员吏皆队长佐。”

刘昭注 卷 115 胡广曰:“符用木,长〔尺〕二寸,铁印以符之。”

刘昭注 卷 115 汉官目录曰:“右三卿,太尉所部。”

刘昭注 卷 115 汉官曰:“员吏七十人,其七人四科,一人二百石,文学八人百石,六人斗食,七人佐,六人骑吏,三人假佐,三十一人学事,一人官医。”

刘昭注 卷 115 汉官曰:“员吏百九人。”

刘昭注 卷 115 汉官曰:“员吏二十四人。”

刘昭注 卷 115 汉官曰:“员吏七十人,卒驺二十人。”

刘昭注 卷 115 汉官曰:“员吏十五人,率驺二十人。苜蓿菀官田所一人守之。”

刘昭注 卷 115 前书曰,有大厩、未央、家马三令,各五丞一尉。又车府、路𫐉、骑马、骏马四令丞。晋灼曰:“六厩名也,主马万匹。”

刘昭注 卷 115 古今注曰:“汉安元年七月,置承华厩令,秩六百石。”

刘昭注 卷 115 应劭曰:“兵狱同制,故称廷尉。”

刘昭注 卷 115 胡广曰:“谳,质也。”汉官曰:“员吏百四十人,其十一人四科,十六人二百石廷(史)〔吏〕,文学十六人百石,十三人狱史,二十七人佐,二十六人骑吏,三十人假佐,一人官医。”

刘昭注 卷 115 前汉有左右监平,世祖省右而犹曰左。

刘昭注 卷 115 蔡质汉仪曰:“正月旦,石官朝贺,光禄勋刘嘉、廷尉赵世各辞不能朝,高赐举奏:‘皆以被病笃困,空文武之位,阙上卿之赞,既无忠信断金之用,而有败礼伤化之尤,不谨不敬!请廷尉治嘉罪,河南尹治世罪。’议以世掌廷尉,故转属他官。”

刘昭注 卷 115 周礼“象胥”,干宝注曰今鸿胪。

刘昭注 卷 115 汉官曰:“员吏五十五人,其六人四科,二人二百石,文学六人百石,一人斗食,十四人佐,六人骑吏,十五人学事,五人官医。”永元十年,大匠应顺上言:“百郡计吏,观国之光,而舍逆旅,崎岖私馆,直装衣物,敝朽暴露,朝会邈远,事不肃给。昔〔晋〕,霸国盟主耳,舍诸侯于隶人,子产以为大讥。况今四海之大,而(百)〔可〕无乎?”和帝嘉纳其言,即创业焉。

刘昭注 卷 115 汉官曰:“员吏四十人。”

刘昭注 卷 115 汉官曰:“其四人四科,五人二百石,文学五人百石,九人斗食,六人佐,六人学事,十二人守学事。”东观书曰:“主斋祠傧赞九宾。又有公室,主调中都官斗食以下,功次相补。”案卢植礼注曰:“大行郎亦如谒者,兼举形貌。”

刘昭注 卷 115 如淳曰:“汉仪注:‘别火,狱令官,主治改火事。’”

刘昭注 卷 115 汉官目录曰:“右三官,司徒所部。”

刘昭注 卷 116 胡广曰:“又岁一治诸王世谱差序秩第。”汉官曰:“员吏四十一人,其六人四科,一人二百石,四人百石,三人佐,六人骑吏,二人法家,十八人学事,一人官医。”

刘昭注 卷 116 汉官曰:“主簿一人,秩六百石。仆一人,秩六百石。私府长一人,秩六百石。家丞一人,三百石。直吏三人,从官二人。”东观书曰:“其主薨无子,置傅一人守其家。”

刘昭注 卷 116 如淳曰:“主罪人。”

刘昭注 卷 116 汉〔官〕曰:“员吏百六十四人,其十八人四科,九人斗食,十六人二百石,文学二十人百石,二十五人佐,七十五人学事,一人官医。”

刘昭注 卷 116 古今注曰“建初七年七月,为大司农置丞一人,秩千石,别主帑藏”,则部丞应是而秩不同。应劭汉官秩亦云二千石。

刘昭注 卷 116 汉官曰:“员吏九十九人。”

刘昭注 卷 116 汉官曰:“员吏百九十人。”

刘昭注 卷 116 汉官曰:“晨吏百一十二人。”

刘昭注 卷 116 魏志曰:“曹公置典农中郎将,秩二千石。典农都尉,秩六百石,或四百石。典农校尉,秩比二千石。所主如中郎。部分别而少,为校尉丞。”

刘昭注 卷 116 汉官曰:“丞一人,三百石。员吏四十人,其十一人斗食,十七人佐,七人学事,五人守学事,皆河南属县给吏者。”

刘昭注 卷 116 汉官曰:“市长一人,秩四百石。丞一人,二百石,明法补。员吏三十六人,十三人百石啬夫,十一人斗食,十二人佐。又有楫櫂丞,三百石,别治中水官,主水渠,在马市东,有员吏六人。”

刘昭注 卷 116 段10 · 541 字 · 段10

刘昭注 卷 116 汉官曰:“员吏三十四人,其一人四科,一人二百石,五人百石,四人斗〔食〕,三人佐,六人骑吏,十三人学事,一人官医。少者小也,小故称少府。王者以租税为公用,山泽陂池之税以供王之私用。古皆作小府”。汉官仪曰:“田租、刍稿以给经用,凶年,山泽鱼盐市税少府以给私用也。”

刘昭注 卷 116 汉官曰:“员医二百九十三人,员吏十九人。”

刘昭注 卷 116 汉官曰:“员吏六十九人,卫士三十八人。”荀绰晋百官表注曰“汉制,太官令秩千石。丞四人,秩四百石”,不与志同。

刘昭注 卷 116 荀绰云:“甘丞掌诸甘肥。果丞别在外诸果菜茹。”

刘昭注 卷 116 汉官曰:“员吏六十九人。”

刘昭注 卷 116 汉官曰:“外官丞二百石,公府吏府也。”

刘昭注 卷 116 汉官曰:“员吏五十八人。”案桓帝又置鸿德苑令。

刘昭注 卷 116 汉官秩云千石。周礼“太仆”,干宝注曰:“若汉侍中。”

刘昭注 卷 116 蔡质汉仪曰:“侍中、常伯,选旧儒高德,博学渊懿。仰占俯视,切问近对,喻旨公卿,上殿称制,参乘佩玺秉剑。员本八人,陪见旧在尚书令、仆射下,尚书上;今官出入禁中,更在尚书下。司隶校尉见侍中,执板揖,河南尹亦如之。又侍中旧与中官俱止禁中,武帝时,侍中莽何罗挟刃谋逆,由是侍中出禁外,有事乃入,毕即出。王莽秉政,侍中复入,与中官共止。章帝元和中,侍中郭举与后宫通,拔佩刀惊上,举伏诛,侍中由是复出外。”

刘昭注 卷 116 汉旧仪曰:“黄门郎属黄门令,日暮入对青弃门拜,名曰夕郎。”宫阁簿青弃门在南宫。卫(瓘)〔权〕注吴都赋曰:“青弃,户边青镂也。一曰天子门内有眉,格再重,里青画曰弃。”献帝起居注曰:“帝初即位,初置侍中、给事黄门侍郎,员各六人,出入禁中,近侍帷幄,省尚书事。改给事黄门侍郎为侍中侍郎,去给事黄门之号,旋复复故。旧侍中、黄门侍郎以在中宫者,不与近密交政。诛黄门后,侍中、侍郎出入禁闱,机事颇露,由是王允乃奏比尚书,不得出入,不通宾客,自此始也。”又曰:“诸奄人官,悉以议郎、郎中称,秩如故。诸署令两梁冠,陛殿上,得召都官从事已下。”

刘昭注 卷 116 董巴曰:“禁门曰黄闼,以中人主之,故号曰黄门令。”

刘昭注 卷 116 汉官曰:“员吏十八人。”

刘昭注 卷 116 汉官曰:“吏从官百六十七人,待诏五人,员吏十人。”

刘昭注 卷 116 汉官曰:“员吏六人,吏从官三十四人。”

刘昭注 卷 116 汉官曰:“右丞一人,暴室一人。”

刘昭注 卷 116 汉官曰:“员吏七人,吏从官三十人。”

刘昭注 卷 116 汉官曰:“右丞一人。”

刘昭注 卷 116 汉官曰:“从官吏八人,驺仆射一人,家巫八人。”

刘昭注 卷 116 汉官曰:“吏从官四十人,员吏四十八人。”

刘昭注 卷 116 汉官曰:“又有署一人,胡熟监一人。”案本纪,桓帝又置显阳苑丞。

刘昭注 卷 116 应劭汉官秩曰:“秩六百石。”

刘昭注 卷 116 汉官曰:“员吏十三人,吏从官六人。”

刘昭注 卷 116 汉官曰:“从官录事一人,员吏十九人。”

刘昭注 卷 116 汉官曰:“员吏十三人,吏从官六人。”

刘昭注 卷 116 荀绰晋百官表注曰:“唐、虞官也。诗云‘仲山甫王之喉舌’,盖谓此人。”

刘昭注 卷 116 蔡质汉仪曰:“故公为之者,朝会〔下〕陛奏事,增秩二千石,故自佩铜印墨绶。”

刘昭注 卷 116 蔡质汉仪曰:“仆射主封门,掌授廪假钱谷。凡三公、列卿、将、大夫、五营校尉行复道中,遇尚书仆射、左右丞郎、御史中丞、侍御史,皆避车豫相回避。卫士传不得迕台官,台官过后乃得去。”臣昭案:献帝分置左、右仆射,建安四年以荣邵为尚书左仆射是也。献帝起居注曰:“邵卒官,赠执金吾。”

刘昭注 卷 116 韦昭曰:“尚,奉也。”

刘昭注 卷 116 汉旧仪曰:“初置五曹,有三公曹,主断狱。”蔡质汉仪曰:“典天下岁尽集课事。三公尚书二人,典三公文书。吏曹尚书典选举斋祀,属三公曹。灵帝末,梁鹄为选部尚书。”

刘昭注 卷 116 蔡质汉仪曰:“主常侍黄门御史事,世祖改曰吏曹。”

刘昭注 卷 116 汉旧仪曰:“亦云主刺史。”蔡质汉仪曰:“掌中〔都〕官水火、盗贼、辞讼、罪眚。”

刘昭注 卷 116 蔡质汉旧仪曰:“典缮治功作,监池、苑、囿、盗贼事。”

刘昭注 卷 116 尚书:“龙作纳言,出入帝命。”应劭曰:“今尚书官,王之喉舌。”

刘昭注 卷 116 蔡质汉仪曰:“天子出猎,驾,御府曹郎属之。”

刘昭注 卷 116 周礼天官有司会,郑玄曰“若今尚书”。

刘昭注 卷 116 蔡质汉仪曰:“总典台中纲纪,无所不统。”

刘昭注 卷 116 蔡质汉仪曰:“右丞与仆射对掌授廪假钱谷,与左丞无所不统。凡中宫漏夜尽,鼓鸣则起,钟鸣则息。卫士甲乙徼相传,甲夜毕,传乙夜,相传尽五更。卫士传言五更,未明三刻后,鸡鸣,卫士踵丞郎趋严上台,不畜宫中鸡,汝南出鸡鸣,卫士候朱爵门外,专传鸡鸣于宫中。”应劭曰:“楚歌,今鸡鸣歌也。”晋太康地道记曰:“后汉固始、鲖阳、公安、细阳四县卫士,习此曲于阙下歌之,今鸡鸣是也。”

刘昭注 卷 116 蔡质汉仪曰:“尚书郎初从三署诣台试,初上台称守尚书郎,中岁满称尚书郎,三年称侍郎。客曹郎主治羌胡事,剧迁二千石或刺史,其公迁为县令,秩满自占县去,诏书赐钱三万与三台祖饯,余官则否。治严一月,准谒公卿陵庙乃发。御史中丞遇尚书丞、郎,避车执板住揖,丞、郎坐车举手礼之,车过远乃去。尚书言左右丞,敢告知如诏书律令。郎见左右丞,对揖无敬,称曰左右君。丞、郎见尚书,执板对揖,称曰明时。见令、仆射,执板拜,朝贺对揖。”

刘昭注 卷 116 古今注曰:“永元三年七月,增尚书令史员。功满未尝犯禁者,以补小县,墨绶。”蔡质曰:“皆选兰台、符节上称简精练有吏能为之。”决录注曰:“故事尚书郎以令史久缺补之,世祖始改用孝廉为郎,以孝廉丁邯补焉。邯称病不就。诏问:‘实病?羞为郎乎?’对曰:‘臣实不病,耻以孝廉为令史职耳!’世祖怒曰:‘虎贲灭头杖之数十。’诏曰:‘欲为郎不?’邯曰:‘能杀臣者陛下,不能为郎者臣。’中诏遣出,竟不为郎。邯字叔春,京兆阳陵人也。有高节,正直不挠,后拜汾阴令,治有名迹,迁汉中太守。妻弟为公孙述将,收妻送南郑狱,免冠徒跣自陈。诏曰:‘汉中太守妻乃系南郑狱,谁当搔其背垢者?悬牛头,卖马脯,盗跖行,孔子语。以邯服罪,且邯一妻,冠履勿谢。’治有异,卒于官。”

刘昭注 卷 116 汉官曰:“当得明法律郎。”周礼掌节有虎节、龙节,皆金也。干宝注曰:“汉之铜虎符,则其制也。”周礼又曰:“以英荡辅之。”干宝曰:“英,刻书也。荡,竹箭也。刻而书其所使之事,以助三节之信,则汉之竹使符者,亦取则于故事也。”

刘昭注 卷 116 魏氏春秋曰:“中平六年,始复节上赤葆。”

刘昭注 卷 116 周礼:“〔小宰〕掌建邦之宫刑,以主治王宫之政令。”干宝注曰:“若御史中丞。”

刘昭注 卷 116 风俗通曰:“尚书、御史台,皆以官苍头为吏,主赋舍,凡守其门户。”蔡质汉仪曰:“丞,故二千石为之,或选侍御史高第,执宪中司,朝会独坐,内掌兰台,督诸州刺史,纠察百寮,出为二千石。”魏志曰:“建安置御史大夫,不领中丞,置长史一人。”

刘昭注 卷 116 蔡质汉仪曰:“选御史高第补之。”胡广曰:“孝宣感路温舒言,秋季后请谳。时帝幸宣室,斋居而决事,令侍御史二人治书,御史起此。后因别置,冠法冠,秩百石,有印绶,与符节郎共平廷尉奏事,罪当轻重。”荀绰晋百官表注曰:“惠帝以后,无所平治,备位而已。”

刘昭注 卷 116 蔡质汉仪曰:“其二人者更直。执法省中者,皆纠察百官,督州郡。公法府掾属高第补之。初称守,满岁拜真,出治剧为刺史、二千石,平迁补令。见中丞,执板揖。”

刘昭注 卷 116 昆台本名甘泉居室,武帝改。

刘昭注 卷 116 佽飞本名左弋,武帝改。

刘昭注 卷 116 蔡质汉仪曰:“少府符著出见都官从事,持板。都官从事入少府见符著,持板。”汉官目录曰:“右三卿,司空所部。”

刘昭注 卷 117 汉官秩云比二千石。

刘昭注 卷 117 胡广曰:“卫尉巡行宫中,则金吾徼于外,相为表里,以擒奸讨猾。”

刘昭注 卷 117 应劭曰:“执金革以御非常。”汉官曰:“员吏二十九人,其十人四科,一人二百石,文学三人百石,二人斗食,十三人佐学事,主缇骑。”

刘昭注 卷 117 汉官秩云六百石。

刘昭注 卷 117 汉官曰:“执金吾缇骑二百人,〔持戟〕五百二十人,舆服导从,光满道路,群僚之中,斯最壮矣。世祖叹曰;‘仕宦当作执金吾。’”

刘昭注 卷 117 荀绰《晋百官表注》曰:“唐、虞官。”

刘昭注 卷 117 张晏曰:“皇后卿。”

刘昭注 卷 117 丁孚汉仪曰:“中宫藏府令,秩千石,仪比御府令。”

刘昭注 卷 117 丁孚汉仪曰:“给事中宫侍郎六人,比尚书郎,宦者为之。给事黄门四人,比黄门侍郎。给事羽林郎一人,比羽林将虎贲官骑下。”

刘昭注 卷 117 长乐五官史,朱瑀之类是也。

刘昭注 卷 117 丁孚汉仪曰:“丞,六百石。”

刘昭注 卷 117 汉官曰:“员吏十二人。”

刘昭注 卷 117 汉官曰:“十三人,选良家子孙。”

刘昭注 卷 117 汉官曰:“门大夫二人,选四府掾属。”

刘昭注 卷 117 汉官曰:“选郎中补也。”

刘昭注 卷 117 蔡质汉仪曰:“位次河南尹,光武中元二年省,谒者领之,章帝建初元年复置。”

刘昭注 卷 117 汉官篇曰“树栗、漆、梓、桐”,胡广曰:“古者列树以表道,并以为林囿。四者皆木名,治宫室并主之。”毛诗传曰:“椅,梓属也。”陆(机)〔玑〕草木疏曰:“梓实桐皮曰椅,今(民)〔人〕云梧桐是也。梓,今人所谓梓楸者是也。”

刘昭注 卷 117 安帝复也。

刘昭注 卷 117 安帝复也。

刘昭注 卷 117 前书曰属官又有左、右中候,(右)〔石〕库、东园主章、左右前后中校七令丞,成帝省。

刘昭注 卷 117 周礼:“司门。”干宝注曰:“如今校尉。”

刘昭注 卷 117 周礼每门下士二人。干宝曰:“如今门候。”

刘昭注 卷 117 蔡质汉仪曰:“门候见校尉,执板不拜。”

刘昭注 卷 117 汉官秩曰:“平城门为宫门,不置候,置屯司马,秩千石。”李尤铭曰:“平城司午,厥位处中。”古今注曰:“建武十四年九月开平城门。”

刘昭注 卷 117 应劭汉官曰:“上西所以不纯白者,汉家初成,故丹〔漆〕镂之。”李尤铭曰:“上西在季,位月惟戌。”

刘昭注 卷 117 铭曰:“雍门处中,位月在酉。”

刘昭注 卷 117 铭曰:“广阳位孟,厥月在申。”

刘昭注 卷 117 铭曰:“津名自定,位季月未。”

刘昭注 卷 117 应劭汉官曰:“开阳门始成未有名,宿昔有一柱来在楼上,琅邪开阳县上言,县南城门一柱飞去。光武皇帝使来识视,怅然,遂坚缚之,刻记其年月,因以名焉。”铭曰:“开阳在孟,位月惟巳。”

刘昭注 卷 117 铭曰:“耗门值季,月位在辰。”

刘昭注 卷 117 铭曰:“中东处仲,月位当卯。”

刘昭注 卷 117 铭曰:“上东少阳,厥位在寅。”

刘昭注 卷 117 铭曰:“谷门北中,位当于子。”

刘昭注 卷 117 铭曰:“夏门值孟,位月在亥。”

刘昭注 卷 117 蔡质汉仪曰:“雒阳二十四街,街一亭;十二城门,门一亭。”

刘昭注 卷 117 汉官曰:“员吏七人,候自得辟召,通大鸿胪一人,斗食。”

刘昭注 卷 117 汉官曰:“员吏百二十八人,领士七百人。”

刘昭注 卷 117 蔡质汉仪曰:“五营司马见校尉,执板不拜。”

刘昭注 卷 117 如淳曰:“越人内附以为骑也。”晋灼曰:“取其才力超越也。”案纪,光武改青巾〔左〕校尉为越骑校尉。臣昭曰:越人非善骑所出,晋灼为允。

刘昭注 卷 117 蔡质汉仪亦曰掌越骑。汉官曰:“员吏百二十七人,领士七百人。”

刘昭注 卷 117 初置掌上林菀门屯兵,见前书。

刘昭注 卷 117 汉官曰:“员吏七十三人,领士七百人。”

刘昭注 卷 117 如淳曰:“长水,胡名也。”韦昭曰:“长水校尉典胡骑,厩近长水,〔故〕以为名。”长水盖〔关〕中小水名。

刘昭注 卷 117 蔡质汉仪曰:“主长水、宣曲胡骑。”汉官曰:“员吏百五十七人,乌桓胡骑七百三十六人。”

刘昭注 卷 117 服虔曰:“工射也。冥寞中闻声则射中之,故以为名。”

刘昭注 卷 117 蔡质汉仪曰:“掌待诏射声士。”汉官曰:“员吏百二十九人,领士七百人。”

刘昭注 卷 117 案大驾卤簿,五校在前,各有鼓吹一部。

刘昭注 卷 117 蔡质汉仪曰:“职在典京师,外部诸郡,无所不纠。封侯、外灭、三公以下,无尊卑。入宫,开中道称使者。每会,后到先去。”

刘昭注 卷 117 荀绰晋百官表注曰:“司隶校尉,周官也。征和中,阳石公主巫蛊之狱起,乃依周置司隶。”臣昭曰:周无司隶,岂即司寇乎?

刘昭注 卷 117 前书曰:“置从中都官徒千二百人,捕巫蛊,督大奸猾,后罢其兵。”

刘昭注 卷 117 蔡质汉仪曰:“司隶诣台廷议,处九卿上,朝贺处公卿下陪卿上。初除,谒大将军、三公,通谒持板揖。公仪、朝贺无敬。台召入宫对。见尚书持板,朝贺揖。”

刘昭注 卷 117 蔡质汉仪曰:“都官主雒阳百官朝会,与三府掾同。”博物记曰:“中兴以来,都官从事多出之河内,掊击贵戚。”

刘昭注 卷 118 古今注曰:“常以春分行部,郡国各遣一吏迎界上。”诸书不同也。

刘昭注 卷 118 段2 · 751 字 · 段2

刘昭注 卷 118 胡广注曰:“巡谓驿马也。县次传驾之,以走疾,犹古言附遂。”

刘昭注 卷 118 胡广曰:“县邑囚徒,皆阅录视,参考辞状,实其真伪。有侵冤者,即时平理也。”

刘昭注 卷 118 胡广曰:“课第长吏不称职者为殿,举免之。其有治能者为最。察上尤异州,又状州中吏民茂异等,岁举一人。”

刘昭注 卷 118 胡广曰:“所察有条应绳异者,辄覆问之,不茹柔吐刚也。岁尽,赍所状纳京师,名奏事,差其远近,各有常会。”

刘昭注 卷 118 胡广曰:“不自诣京师,其所道皆如旧典。”东观书曰:“和帝初,张酺上言:‘臣闻王者法天,荧惑奏事太微,故州牧刺史入奏事,所以通下问知外事也。数十年以来,重其道归烦挠,故时止勿奏事,今因以为故事。臣愚以为刺史视事满岁,可令奏事如旧典,问州中风俗,恐好恶过所道,事所闻见,考课众职,下章所告,及所自举有意者赏异之,其尤无状,逆诏书,行罪法,冀敕戒其,令各敬慎所职,以衰灭贪邪便佞。’”韩诗外传曰:“王者必立牧,方三人,所以使窥远牧众也。远方之民,有饥寒而不得衣食,狱讼而冤失,职贤而不举者,入告天子。天子其君之朝也,揖而进之曰:‘意朕之政教,有不得尔者邪?如何乃有饥寒而不得衣食,狱讼而冤失,职贤而不举?’然其君退而与其卿大夫谋之。远方之民闻,皆曰‘诚天子也’。夫我居之,见我之近也;我居之幽,见我之明也。可欺乎哉!可欺乎哉!故牧者所以开四目,通四聪。”

刘昭注 卷 118 段5 · 1081 字 · 段5

刘昭注 卷 118 古今注曰:“建武六年三月,令郡太守、诸侯相病,丞、长史行事。十四年,罢边郡太守丞,长史领丞职。”

刘昭注 卷 118 案律有无害都吏,如今言公平吏。汉书音义曰:“文无所枉害。”萧何以文无害为沛主吏掾。

刘昭注 卷 118 卢植礼注曰:“计断九月,因秦以十月为正故。”

刘昭注 卷 118 古今注曰:“六年八月,省都尉官。”应劭曰:“每有剧〔贼〕,郡临时置都尉,事讫罢之。”

刘昭注 卷 118 应劭汉官曰:“盖天生五材,民用之,废一不可,谁能去兵?兵之设尚矣。易称‘弦木为弧,剡木为矢,弧矢之利,以威天下。’春秋‘三时务农,一时讲武’。诗美公刘‘匪居匪康,入耕出战,乃裹糇粮,戈载(锡)〔扬〕,四方莫当’。自郡国罢材官骑士之,官无警备,实启寇心。一方有难,三救之,兴雷震,烟蒸电激,一切取辨,黔首嚣然。不及讲其射,用其戒誓,一旦驱之以即强敌,犹鸠鹊捕鹰鹯,豚羊弋豺虎,是以每战常负,王旅不振。张角怀挟妖伪,遐迩摇荡,八州并,烟炎绛天,牧守枭裂,流血成川。尔乃远三边殊俗之兵,非我族类,忿鸷纵横,多僵良善,以为己功,财货粪土。哀夫民氓迁流之咎,见出在兹,不教而战,是谓弃之,迹其祸败,岂虚也哉!春秋家不藏甲,所以一国威抑私力也。今虽四海残壤,王命未洽,可折压难,若指掌,故置右扶风。”

刘昭注 卷 118 新论曰:“王莽时置西海郡,令其吏皆百石亲事。”一曰为四百石,二岁而迁补。

刘昭注 卷 118 蔡质汉仪曰:“河南〔尹〕掾出考案,与从事同。”

刘昭注 卷 118 汉官曰:“河南尹员吏九百二十七人,十二人百石。诸县有秩三十五人,官属掾史五人,四部督邮〔吏〕部掾二十六人,案狱仁恕三人,监津渠漕水掾二十五人,百石卒吏二百五十人,文学守助掾六十人,书佐五十人,〔修〕行二百三十人,小史二百三十一人。”

刘昭注 卷 118 应劭汉官曰:“前书百官表,万户以上为令,万户以下为长。三边始孝武皇帝所开,县户数百而或为令。荆扬江南七郡,唯有临湘、南昌、吴三令尔。及南阳穰中,土沃民稠,四五万户而为长。桓帝时,以〔汝〕南阳安为女公主邑,改号为令,主薨其故。若此为其本。俗说令长以水土为之,及秩高下,皆无明文。班固通儒,述一代之书,斯近其真。”

刘昭注 卷 118 胡广曰:“秋冬岁尽,各计县户口垦田,钱入出,盗贼多少,上其集簿。丞尉以下,岁诣郡,课校其功。功多尤为最者,廷尉劳勉之,以劝其。负多尤为殿者,曹别责,以纠怠慢也。诸对辞穷尤困,收主者,掾史关白太守,使取法。丞尉缚责,以明下转相督敕,为民除害也。明帝诏书不得僇辱黄绶,以别小人吏也。”

刘昭注 卷 118 史记秦天下,夷郡县,销兵刃,示不用。

刘昭注 卷 118 应劭汉官曰:“大县丞左右尉,所谓命卿三人。小县一尉一丞,命卿二人。”

刘昭注 卷 118 汉官曰:“雒阳令秩千石,丞三人四百石,孝廉左尉四百石,孝廉右尉四百石。员吏七百九十六人,十三人四百石。乡有秩、狱史五十六人,佐史、乡佐七十七人,食、令史、啬夫、假五十人,官掾史、小史二百五十人,书佐九十人,〔修〕行二百六十人。”

刘昭注 卷 118 汉官曰:“乡户五千,则置有秩。”

刘昭注 卷 118 风俗通曰:“秩则田闲大夫,言其官裁有秩耳。”

刘昭注 卷 118 风俗通曰:“啬者,省也。夫,赋也。言消息百姓,均其役赋。”

刘昭注 卷 118 风俗通曰:“国家度,大率十一乡。”

刘昭注 卷 118 汉官仪曰:“民年二十三为正,一岁以为卫士,一岁为材官骑士,习射骑驰战阵。八月,太守、都尉、令、长、相、丞、尉会都试,课殿最。水家为楼船,亦习战射行船。〔边〕郡太守各将万骑,行障塞烽火追虏。置长史一人,丞一人,治兵民。当兵行长领。置部尉、千人、司马、候、农都尉,皆不治民,不给卫士。材官、楼船年五十六老衰,乃得免为民就田。应合选为亭长。亭长课徼巡。尉、徼、亭长皆习设备五兵。五兵:弓弩,戟,盾,刀剑,甲铠。鼓吏赤帻行滕,带剑佩刀,持盾被甲,设矛戟,习射。设十一亭,亭长、亭候;五一邮,邮闲相去二半,司盗。亭长持二尺板以劾贼,索绳以收执贼。”风俗通曰:“汉家因秦,大率十一亭。亭,留也,盖行旅宿会之所馆。亭史旧名负弩,改为长,或谓亭父。”

刘昭注 卷 118 风俗通曰:“周礼五家为邻,四邻为。者,止也。有司,司五十家,共居止,同事旧欣,通其所也。”

刘昭注 卷 118 段15 · 542 字 · 段15

刘昭注 卷 118 胡广曰:“盐官掊坑而得盐,或有凿井煮海水而以得之者。铸铜为器械,当铸冶之时,扇炽其火,谓之鼓铸。”

刘昭注 卷 118 应劭汉官曰:“拥节,屯中步南,设官府掾(吏)〔史〕。单岁遣侍子来朝,谒者常送迎焉,得赂弓马毡罽他物百万。谒者事讫,还具表付帑藏,诏书敕自受。”

刘昭注 卷 118 应劭汉官曰:“拥节。长史一人,司马二人,皆六百石。并领鲜卑。客赐质子,岁时胡市焉。”晋书曰:“汉置东夷校尉,以抚鲜卑。”

刘昭注 卷 118 应劭汉官曰:“拥节。长史、司马二人,皆六百石。”

刘昭注 卷 118 胡广曰:“汉妾数无限别,乃设正,曰妃,取小夫人不得过四十人。”

刘昭注 卷 118 前书曰:“改汉内史为京兆尹,中尉为执金吾,郎中令为光禄勋。”

刘昭注 卷 118 汉旧仪曰:“大司空何武奏罢内史,相如太守,中尉如都尉,参职。是中尉争权,与王相奏,常不和也。”

刘昭注 卷 118 段24 · 1188 字 · 段24

刘昭注 卷 118 东观书曰:“其绍封削绌者,中尉、内史官属亦以率减。”

刘昭注 卷 118 自礼乐长至此,皆四百石。

刘昭注 卷 118 五经通义:“二王之不考功,有诛无绝。”郑玄曰:“王者存二代而封及五,郊天用天子礼以祭其始祖,行其正朔,此谓通三统也。三恪者,敬其先圣,封其而已,无殊异者也。”

刘昭注 卷 118 胡广汉度曰:“功德优盛,朝廷所敬异者,赐特进,在三公下,不在车骑下。”

刘昭注 卷 118 胡广度曰:“是为猥诸侯。”

刘昭注 卷 118 胡广曰:“诸王受封,皆受茅土,归立社稷。本朝为宫室,自有度。至列侯归国者,不受茅土,不立宫室,各随贫富,裁黎庶,以守其宠。”

刘昭注 卷 118 如淳曰:“列侯出关就国,侯但爵身,其有家累者与之关内之邑,食其租税也。”古今注曰:“建武六年,初令关内侯食邑者俸月二十五斛。”

刘昭注 卷 118 段33 · 784 字 · 段33

刘昭注 卷 118 古今注曰,建武二十六年四月戊戌,增吏奉如此,例以明也。

刘昭注 卷 118 汉书音义曰:“食禄,日以为计。”

刘昭注 卷 118 古今注曰:“永和三年,初与河南尹及雒阳员吏四百二十七人奉,月四十五斛。”臣昭曰:此言岂其妄乎?若人人奉四十五斛,则四百石秩为太优而无品,若共进奉者人不过一,亦非义理。

刘昭注 卷 118 荀绰《晋百官表注》曰:“汉延平中,中二千石奉钱九千,米七十二斛。真二千石月钱六千五百,米三十六斛。比二千石月钱五千,米三十四斛。一千石月钱四千,米三十斛。六百石月钱三千五百,米二十一斛。四百石月钱二千五百,米十五斛。三百石月钱二千,米十二斛。二百石月钱一千,米九斛。百石月钱八百,米四斛八。”献帝起居注曰:“帝在长安,诏书以三辅地不满千,而军师用度非一,公卿已下不得奏除。其若公田,以秩石为率,赋(舆)〔与〕令各自收其租税。”

刘昭注 卷 120 孔安国注《尚书》曰:“华,象草华;虫,雉也。”

刘昭注 卷 120 《古文尚书》“缋”作“会”。孔安国曰:“以五采成此画焉。”宗庙彝樽,亦以山、龙、华虫为饰。

刘昭注 卷 120 孔安国曰:“藻,水草有文者。火为火字,粉若粟米,米若聚米。”

刘昭注 卷 120 孔安国曰:“黼若斧形。黻为两己相背。葛之精者曰𫄨。五色备曰绣。”杜预注《左传》曰:“白与黑谓之黼,黑与青谓之黻。”

刘昭注 卷 120 孔安国曰:“以五采明施于五色,作尊卑之服。”

刘昭注 卷 120 郑玄《周礼注》曰:“此古天子冕服十二章。”

刘昭注 卷 120 郑众曰:“大裘,羔裘。服以祀天,示质也。”

刘昭注 卷 120 郑玄曰:“华虫,五色之虫。《周礼》缋人职曰‘鸟兽蛇杂四时五色之位以章之’,谓是也。王者相变,至周而以日月星辰画于旌旗,所谓三辰旗旗,昭其明也。而冕服九章,初一曰龙,次二曰山,次三曰华虫,次四曰火,次五曰宗彝,皆画以为缋;次六曰藻,次七曰粉米,次八曰黼,次九曰黻,皆𫄨以为绣。则衮之衣五章,裳四章,凡九也。𫜁画以雉,谓华虫也。其衣三章,裳四章,凡七也。毳画虎蜼,谓宗彝也。其衣三章,裳二章,凡五也。𫄨刺粉米无画也。其衣一章,裳二章,凡三也。”《法言》曰:“圣人文质者也,车服以彰之,藻色以明之,声音以扬之,诗书以光之。笾豆不陈,玉帛不分,琴瑟不铿,钟鼓不耺,吾无以见乎圣也!”

刘昭注 卷 120 《东观书》曰:“永平二年正月,公卿议春南北郊,东平王苍议曰:‘孔子曰:“行夏之时,乘殷之路,服周之冕。”为汉制法。高皇帝始受命创业,制长冠以入宗庙。光武受命中兴,建明堂,立辟雍。陛下以圣明奉遵,以礼服龙衮,祭五帝。礼缺乐崩,久无祭天地冕服之制。接尊事神,礼絜斋盛服,敬之至也。日月星辰,山龙华藻,天王衮冕十有二旒,以则天数;旗有龙章日月,以备其文。今祭明堂宗庙,圆以法天,方以则地,服以华文,象其物宜,以降神明,肃雍备思,博其类也。天地之礼,冕冠裳衣,宜如明堂之制。’”

刘昭注 卷 120 邃,垂也。延,冕上覆。

刘昭注 卷 120 《周礼》曰:“五采缫十有二就,皆五采玉,十有二,玉笄朱纮。”郑玄注曰:“缫,杂文之名也。合五采丝为之绳,垂于延之前后,各十二,所谓邃延也。就,成也。绳之每一匝而贯五采玉,十有二旒则十二玉也。每就闲盖一寸。朱纮,以朱组为纮也。纮一条属两端于武,此为衮衣之冕。十二旒则用玉二百八十八。𫜁衣之冕,缫九旒,用玉二百一十六。毳衣之冕,七旒,用玉百六十八。𫄨衣之冕,五旒,用玉百二十。玄衣之冕,三旒,用玉七十二。”

刘昭注 卷 120 《说文》曰:“组,绶属也,小者以为冕缨焉。”《礼记》曰“玄冠朱组缨,天子之服”是也。

刘昭注 卷 120 《独断》曰:“三公诸侯九旒,卿七旒”,与此不同。

刘昭注 卷 120 吕忱曰:“黈,黄色也。黄绵为之。”《礼纬》曰:“旒垂目,纩塞耳,王者示不听谗,不视非也。”薛综曰:“以珩玉为充耳也。《诗》云:‘充耳琇莹。’毛苌《传》曰:‘充耳谓之瑱。天子玉瑱。琇莹,美石也。诸侯以石。’”

刘昭注 卷 120 蔡邕曰:“鄙人不识,谓之平天冠。”

刘昭注 卷 120 《独断》曰:“袀,绀缯也。”《吴都赋》注曰:“袀,皂服也。”

刘昭注 卷 120 郑众《周礼传》曰:“衣有襦裳者为端。”郑玄曰:“谓之端,取其正也。正者,士之衣。袂皆二尺二寸而属幅,是广袤等也。其袪尺二寸。大夫以上侈之。侈之者,盖半而益一焉。半而益一,则其袂三尺三寸,袪尺八寸。”

刘昭注 卷 120 皮弁,质也。石渠论玄冠朝服。戴圣曰:“玄冠,委貌也。朝服布上素下,缁帛带,素韦𫖒。”《白虎通》曰:“三王共皮弁素积。素积者,积素以为裳也,言要中辟积也。”

刘昭注 卷 120 《独断》曰:“殷黑而微白,前大而后小;夏纯黑,亦前小而后大,皆以三十六升漆布为之。《诗》云:‘常服黼冔。’《书》曰:‘王与大夫尽弁。’上古皆以布,中古以丝。孔子曰:‘麻冕,礼也,今也纯,俭。’”

刘昭注 卷 120 郑玄曰:“朱干,赤大盾也。𬭭,斧也。”

刘昭注 卷 120 《独断》曰:“汉受之秦,礼无文。”

刘昭注 卷 120 《独断》曰:“礼无文。”

刘昭注 卷 120 《独断》曰:“铁为卷梁,高九寸。”汉书音义曰:“其体侧立而曲注。”

刘昭注 卷 120 《史记》郦生初见高祖,儒衣而冠侧注。《汉旧仪》曰:“乘舆冠高山冠,飞月之缨,帻耳赤,丹纨里衣,带七尺斩蛇剑,履虎尾絇履。”案此则亦通于天子。

刘昭注 卷 120 胡广曰:“车驾巡狩幸其国者,侯衣玄端之衣,冠九旒之冕,其盛法服以就位也。今列侯自不奉朝请侍祠祭者,不得服此,皆常三梁冠,皂单衣,其归国流黄衣皂。”晋公卿礼秩曰:“太傅、司空、司徒著进贤三梁冠,黑介帻。”

刘昭注 卷 120 《独断》曰:“汉制礼无文。”荀绰《晋百官表注》曰:“建光中,尚书陈忠以为‘令史质堪上言,太官宜著两梁,尚书孟布奏,太官职在鼎俎,不列陛位,堪欲令比大夫两梁冠,不宜许。臣伏惟太官令职在典掌王饔,统六清之饮,列八珍之馔,正百品之羞,纳四方之贡,所奉尤重,用思又勤。明诏慎口实之御,防有败之奸,增崇其选。侍御史主捕案,太医令奉方药供养,符节令掌幡信金虎,故位从大夫,车有韬沂,冠有两梁,所以殊亲疏,别内外也。太官令以供养言之,为最亲近,以职事言之,为最烦多,令又高选,又执法比太医令,科同服等,而冠二人殊,名实不副。又博士秩卑,以其传先王之训,故尊而异之,令服大夫之冕。犹此言之,两梁冠非必列于陛位也。建初中,太官令两梁冠。春秋之义,大于复古。如堪言合典,可施行。克厌帝心,即听用之’。”《献帝起居注》曰:“中平六年,令三府长史两梁冠,五时衣袍,事位从千石、六百石。”

刘昭注 卷 120 《独断》曰:“柱后惠文。”

刘昭注 卷 120 《前书》注曰:“𫄥,今之𫄳。”通俗文:“帻里曰𫄥。”

刘昭注 卷 120 荀绰《晋百官表注》曰:“铁柱,言其厉直不曲桡。”

刘昭注 卷 120 《异物志》曰:“东北荒中有兽名獬豸,一角,性忠,见人斗,则触不直者;闻人论,则咋不正者。楚执法者所服也。今冠两角,非象也。”臣昭曰:或谓獬豸乃非定名,在两角未足断正,安不存其竖饰,令两为冠乎?

刘昭注 卷 120 一云古缁布冠之象也。或曰繁冠。

刘昭注 卷 120 《晋公卿礼秩》曰:“大司马、将军、尉、骠骑、车骑、卫军、诸大将军开府从公者,著武冠,平上帻。”

刘昭注 卷 120 又名鵔鸃冠。

刘昭注 卷 120 应劭《汉官》曰:“说者以金取坚刚,百炼不耗。蝉居高饮絜,口在掖下。貂内劲捍而外温润。”此因物生义也。徐广曰:“赵武灵王胡服有此,秦即赵而用之。”说者蝉取其清高,饮露而不食,貂紫蔚柔润,而毛采不彰灼,故于义亦取。胡广又曰:“意谓北方寒凉,本以貂皮暖额,附施于冠,因遂变成首饰。”

刘昭注 卷 120 《独断》曰:“其状若妇人缕鹿。”薛综曰:“下轮大,上轮小。”

刘昭注 卷 120 《说文》曰:“鹬,知天将雨鸟也。”

刘昭注 卷 120 《独断》曰:“礼无文。”

刘昭注 卷 120 《独断》曰:“礼无文。”

刘昭注 卷 120 《独断》曰:“礼无文。”

刘昭注 卷 120 《淮南子》曰楚庄王所服雠冠者也。蔡邕曰:“其说未闻。”

刘昭注 卷 120 《庄子》曰“缦胡之缨,武士之服”是也。

刘昭注 卷 120 徐广曰:“鹖似黑雉,出于上党。”荀绰《晋百官表注》曰:“冠插两鹖,鸷鸟之暴疏者也。每所攫撮,应爪摧衄,天子武骑故以冠焉。”《傅玄赋》注曰:“羽骑,骑者戴鹖。”

刘昭注 卷 120 《古今注》曰:“建武十三年,初令令长皆小冠。”《独断》曰:“公卿侍中尚书衣皂而朝者曰朝臣。诸营校尉将大夫以下,不为朝臣。”

刘昭注 卷 120 《独断》曰:“帻,古者卑贱执事不冠者之所服也。董仲舒《止雨书》曰‘执事者皆赤帻’,知不冠者之所服也。元帝额有壮发,不欲使人见,始进帻服之,群臣皆随焉。然尚无巾,故言‘王莽秃,帻施屋’。冠进贤者宜长耳,冠惠文者宜短耳,各随其宜。”《汉旧仪》曰:“凡斋,绀帻;耕,青帻;秋䝙刘,服缃帻。”

刘昭注 卷 120 徐广曰:“黻如今蔽膝。”

刘昭注 卷 120 徐广曰:“今名璲为縌。”

刘昭注 卷 120 鞙鞙,佩玉貌。璲,瑞也。郑玄笺曰:“佩璲者,以瑞玉为佩,佩之鞙鞙然。”

刘昭注 卷 120 《诗》云:“杂佩以赠之。”毛苌曰:“珩、璜、琚、瑀,冲牙之类。”《月令章句》曰:“佩上有双衡,下有双璜,琚瑀以杂之,冲牙𧏖珠以纳其闲。”《玉藻》曰:“右徵角,左宫羽,进则揖之,退则扬之,然后玉玱鸣焉。”《纂要》曰:“琚瑀所以纳闲,在玉之闲,今白珠也。”

刘昭注 卷 120 《通俗文》曰:“刀锋曰𨭚。”

刘昭注 卷 120 《左传》曰:“藻𫄴鞞鞛。”杜预曰:“鞞,佩刀削上饰。鞛,下饰也。”郑玄《诗笺》曰:“既爵命赏赐,而加赐容刀有饰,显其能制断也。”《春秋繁露》曰:“剑之在左,青龙之象也。刀之在右,白虎之象也。黻之在前,朱鸟之象也。冠之在首,玄武之象也。四者,人之盛饰也。”臣昭案:自天子至于庶人,咸皆带剑。剑之与刀,形制不同,名称各异,故萧何剑履上殿,不称为刀,而此志言不及剑,如为未备。

刘昭注 卷 120 《前书》注云:“以正月卯日作。”

刘昭注 卷 120 段27 · 444 字 · 段27

刘昭注 卷 120 徐广曰:“太子及诸王金印,龟纽,𫄸朱绶。”

刘昭注 卷 120 荀绰《晋百官表注》曰:“皇太子朱绶,三百二十首。”

刘昭注 卷 120 《前书》曰:“相国、丞相皆秦官,金印紫绶。高帝相国绿绶。”徐广曰:“金印绿𫄫绶。”𫄫音戾,草名也。以染似绿,又似紫。紫绶名緺绶,緺音瓜,其色青紫。𫄫字亦戾,音同也,传写者误作“絷”。公加殊礼,皆服之。何承天云:“緺音娲。青紫色绶。𫄫,紫色也。”

刘昭注 卷 120 《前书》曰:“太尉金印紫绶。御史大夫位上卿,银印青绶,成帝更名大司空,金印紫绶。将军亦金印。”《汉官仪》曰:“马防为车骑将军,银印青绶,在卿上,绝席。和帝以窦宪为车骑将军,始加金紫,次司空。”

刘昭注 卷 120 一号青緺绶。

刘昭注 卷 120 《通俗文》曰:“缺环曰𫔎。”《汉旧仪》曰“其断狱者印为章”也。

刘昭注 卷 120 《汉官》曰:“尚书仆射,铜印青绶。”

刘昭注 卷 120 丁孚《汉仪》载太仆、太中大夫襄言:“乘舆绶,黄地冒白羽,青绛绿五采,四百首,长二丈三尺。诏所下王绶,冒亦五采,上下无差。诸王绶四采,绛地冒白羽,青黄去缘,二百六十首,长二丈一尺。公主绶如王。侯,绛地,绀缥三采,百二十首,长丈八尺。二千石绶,羽青地,桃华缥三采,百二十首,长丈八尺。黑绶,羽青地,绛二采,八十首,长一丈七尺。黄绶一采,八十首,长丈七尺。以为常式。民织绶不如式,没入官,犯者为不敬。二千石绶以上,禁民无得织以粉组。”皇太后诏可,王绶如所下。

刘昭注 卷 120 段38 · 514 字 · 段38

刘昭注 卷 120 徐广曰:“即单衣。”

刘昭注 卷 120 《毛诗传》曰:“副者,后夫人之首饰,编发为之。笄,衡笄也。珈,笄饰之最盛者,所以别尊卑。”郑玄曰:“珈之言加也。副既笄而加饰,如今步摇上饰,古之制所未闻。”

刘昭注 卷 120 《博物记》曰:“交州南有虫,长减一寸,形似白英,不知其名,视之无色,在阴地多缃色,则赤黄之色也。”

刘昭注 卷 120 司马相如《大人赋》曰:“垂旬始以为襂。”注云:“葆下旒也。”则襂之容如旌旒也。

刘昭注 卷 120 蔡邕《表志》曰:“永平初,诏书下车服制度,中宫皇太子亲服重缯厚练,浣已复御,率下以俭化起机。诸侯王以下至于士庶,嫁娶被服,各有秩品。当传万世,扬光圣德。臣以为宜集旧事仪注本奏,以成志也。”

覆 盖 说 明

本轮未做与已留位的口径

口径留白 范晔原书未作表,本书无表卷;年表页以本纪纪年铺出。 ( 公元25–公元220)

口径留白 范晔十志未成,今本三十卷志为司马彪《续汉书》八志,刘昭注补;八志记东汉制度,非范晔手笔。 ( 公元25–公元220)

口径留白 王莽新朝纪年散见本纪追述与列传,本书无新朝专纪。 ( 公元9–公元23)

口径留白 更始、赤眉、隗嚣、公孙述纪年仅见纪传,本书未立专纪。 ( 公元23–公元36)

口径留白 范晔无刑法、食货、艺文诸志,制度仅存礼仪、祭祀、天文、五行、郡国、百官、舆服、律历八志。 ( 公元25–公元220)

口径:总数与分布一律由底本现算,不存表、不写死;逐卷字数去空白保标点, 段节按底本分节计,表卷按表格格计。数据来源:120 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