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册府元龟 · 部别 | 帝王部 | 崇祭祀 | 崇祭祀
四年
卷 32 | 帝王部 · 崇祭祀门 · 崇祭祀 | 1 段 · 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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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四年,祠后土,诏曰:“朕躬祭后土地祗,见光集于灵坛,一夜三烛。幸中都宫,殿上见光。其赦汾阴、夏阳、中都死罪以下,赐三县及杨氏皆无出今年租赋。”
文脉·册府元龟 · 部别 | 帝王部 | 崇祭祀 | 崇祭祀
四年
卷 32 | 帝王部 · 崇祭祀门 · 崇祭祀 | 1 段 · 71 字
四年,祠后土,诏曰:“朕躬祭后土地祗,见光集于灵坛,一夜三烛。幸中都宫,殿上见光。其赦汾阴、夏阳、中都死罪以下,赐三县及杨氏皆无出今年租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