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册府元龟

文脉·册府元龟 · 部别 | 帝王部 | 崇祭祀 | 崇祭祀

泰常三

卷 32 | 帝王部 · 崇祭祀门 · 崇祭祀 | 1 段 · 267 字

原 文

泰常三年,为五精帝兆于四郊,远近依行数,各为方壝四陛,埒坛三重,通四门,以太皞等及诸佐随配侑祭。黄帝常以立秋前十八日,余四帝各以四立之日,牲各用牛一,有司主之。又六宗、灵星、风伯、雨师、司民、司禄、先农之坛,皆有别兆,祭有常日,牲用少牢。立春之日,遣有司迎春于东郊,祭用酒、脯、枣、栗,无牲币。又立五岳四渎庙于桑干水阴,春秋遣有司祭,有特牲及币。四渎唯以牲牢,准古望秩云。其余山川及海若诸神在州郡者,合三百二十四所,每岁十月,遣祀官诣州镇遍祀。有水旱灾厉,则牧守各随其界内而祈谒,其祭皆用牲。王畿内诸山川,皆列祀次祭,若有水旱则祷之。

纪 年

泰常三年十月 泰常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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