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册府元龟

文脉·册府元龟 · 部别 | 帝王部 | 崇祭祀 | 崇祭祀

二十二

卷 33 | 帝王部 · 崇祭祀门 · 崇祭祀 | 1 段 · 49 字

原 文

二十二年四月诏曰:春秋祈报郡县常礼比不用牲岂云:血祭阴祀贵臭神何以歆自今已后州县祭社特牢宜依常式。

« 十一月庚午祀后土于隹上命有司陈礼帝质明而享是日大赦制五岳四渎名山大川各令致祭务尽诚洁。 六月诏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