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册府元龟 · 部别 | 帝王部 | 崇祭祀 | 崇祭祀
二十二
卷 33 | 帝王部 · 崇祭祀门 · 崇祭祀 | 1 段 · 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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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二十二年四月诏曰:春秋祈报郡县常礼比不用牲岂云:血祭阴祀贵臭神何以歆自今已后州县祭社特牢宜依常式。
文脉·册府元龟 · 部别 | 帝王部 | 崇祭祀 | 崇祭祀
二十二
卷 33 | 帝王部 · 崇祭祀门 · 崇祭祀 | 1 段 · 49 字
二十二年四月诏曰:春秋祈报郡县常礼比不用牲岂云:血祭阴祀贵臭神何以歆自今已后州县祭社特牢宜依常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