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册府元龟 · 部别 | 帝王部 | 崇祭祀 | 崇祭祀
二年三月庚申诏曰
卷 34 | 帝王部 · 崇祭祀门 · 崇祭祀 | 1 段 · 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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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二年三月庚申诏曰:祠祭国家重事功在精处。若不提撕渐成疏慢今后监祭使每祭亲视酒馔币玉不得令馔料失于蠲洁如有所闻罪在监祭使其坛庙墙屋勿令疏漏本司常检举修葺以闻。
文脉·册府元龟 · 部别 | 帝王部 | 崇祭祀 | 崇祭祀
二年三月庚申诏曰
卷 34 | 帝王部 · 崇祭祀门 · 崇祭祀 | 1 段 · 78 字
二年三月庚申诏曰:祠祭国家重事功在精处。若不提撕渐成疏慢今后监祭使每祭亲视酒馔币玉不得令馔料失于蠲洁如有所闻罪在监祭使其坛庙墙屋勿令疏漏本司常检举修葺以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