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十一月诏永熙三年七月
卷 42 | 帝王部 · 仁慈门 · 仁慈 | 1 段 · 77 字
- 1段
- 77字
- 0注文
- 0引书
- 0纪年
- 0参见
原 文
六年十一月诏永熙三年七月以来去年十月以前东土之民被抄掠在化内为奴婢及被抄平江陵之日良人没为奴婢者并免放所在附籍一同民伍。若旧主人犹须共居听留为部曲及客女。
六年十一月诏永熙三年七月
卷 42 | 帝王部 · 仁慈门 · 仁慈 | 1 段 · 77 字
六年十一月诏永熙三年七月以来去年十月以前东土之民被抄掠在化内为奴婢及被抄平江陵之日良人没为奴婢者并免放所在附籍一同民伍。若旧主人犹须共居听留为部曲及客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