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鼎
卷 57 | 帝王部 · 明察门 · 明察 | 1 段 · 2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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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刘鼎为吏部员外郎判吏部南曹与司封郎中曹探同注拟三铨选人崔锐卜延嗣而下违格杨光嗣年貌不同文书逾滥令史赵广李仁遇王瑰等伏罪中书门下帖本司官员各取状崔居俭等注拟依格超折准敕及堂判不违理例卢文纪执奏本司各以伏过官员有失各望罚两月俸状入枢密直学士吕琦读奏帝问居俭等过失琦对曰:敕命许超折此不言资数当判。又更促之铨司何罪大抵卢文纪与居俭情不相协掎摭瑕颣欲其有玷帝曰:公理何在是日诏曰:居俭等既准敕文微失不足为累并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