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册府元龟 · 部别 | 帝王部 | 立制度 | 立制度
贞观四
卷 61 | 帝王部 · 立制度门 · 立制度 | 1 段 · 1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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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贞观四年八月十四日诏曰:冠冕制度已备令文彝常服饰未为差等,于是三品已上服紫四品五品已上服绯六品七品以绿八品九品以青妇人从夫之色仍通服黄至五年七月一日敕七品已上服龟甲双巨十花绫其色绿九品已上服丝布及杂小绫其色青。又咸亨五年五月十日敕如闻在外军人百姓有不依令式遂于袍衫之内着朱紫青绿等色短衫袄子或在闾野公然露服贵贱莫辨有蠹彝伦自今已后衣服上下各依品秩上得通下下不得僭上仍令所司严加禁断。
纪 年
贞观四年八月 贞观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