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册府元龟

文脉·册府元龟 · 部别 | 帝王部 | 发号令 | 发号令

元和二

卷 62 | 帝王部 · 发号令门 · 发号令 | 1 段 · 235 字

原 文

元和二年正月诏三公曰:方春生养万物莩甲宜助萌阳以育时物其令有司罪非殊死。且勿案验及吏人条书相告不得听受冀以息事宁人敬奉天气立秋如故夫俗吏矫饰外貌似是而非揆之人事则悦耳论之阴阳则伤化朕甚厌之甚苦之安静之吏悃忄无华日计不足月计有余如襄城令刘万吏人同声谓之不烦虽未有它异斯亦殆近之矣。间敕二千石各尚宽明而今富奸行赂于下贪吏枉法于上使有罪不论而无过被刑甚大逆也。夫以苛为察以刻为明以轻为德以重为威四者或兴则下有怨心吾诏书数下冠盖接道而吏不加理人或失职其咎安在勉思旧令称朕意焉。

纪 年

元和二年正月 元和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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