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册府元龟 · 部别 | 帝王部 | 发号令 | 发号令
六年乙亥诏不得
卷 62 | 帝王部 · 发号令门 · 发号令 | 1 段 · 1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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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六年乙亥诏不得以北俗之语言于朝廷。若有违者免所居官是年广川王谐薨有司奏广川王妃薨于代京未审以新尊从于卑旧为复以卑旧来就新尊诏曰:迁雒之人自兹厥后恐可归骸邛岭皆不得就茔常代其有夫先葬在北妇今葬在南妇人从夫宜还代葬。若欲移父就母亦得任之其妻坟在常代夫死于雒不得以尊就卑欲移母就父宜亦从之。若异葬亦从之。若不在葬限身在代丧葬之彼此皆得任之其户属燕赵身官京雒去留之宜亦从所择其属诸州者各得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