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册府元龟 · 部别 | 帝王部 | 发号令 | 发号令
太宗贞观二
卷 63 | 帝王部 · 发号令门 · 发号令 | 1 段 · 1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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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太宗贞观二年九月诏曰:自昔帝王受天明命其有二仪感德百灵效祉莫不君臣动色歌颂相趋朕恭膺大宝情深夕惕每见表奏符瑞惭恧增怀。且安危在乎!人事吉凶系于政术。若时主肆虐嘉贶未能成其美如治道休明咎征不能致其恶以此而言未为可请自今已后麟凤龟龙大瑞之类依旧表奏自外诸瑞应奏者唯显瑞物色目及出现处更不得苟陈虚饰徒事浮词。
纪 年
太宗贞观二年九月 太宗贞观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