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册府元龟 · 部别 | 帝王部 | 发号令 | 发号令
十年闰五月诏曰
卷 63 | 帝王部 · 发号令门 · 发号令 | 1 段 · 1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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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十年闰五月诏曰:六卿分设诸郡咸理在于下人合免冤滞如闻越局侵务背公向私其伤则多为政必紊宜令天下州县百司寮き俱守乃曹各勤所职或有身名尚屈刑罚不平职役未均征差无次爰及侵夺亦兼违负凡人所诉大略如斯。若县不为申州必须理州不能理省必为裁上下相持冤讼可息自今已后诉事人等先经县及州并尚书省披理。若所繇延滞不为断决委御史采访奏闻长官已下节级量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