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册府元龟 · 部别 | 帝王部 | 求贤 | 求贤
三年四月诏曰
卷 67 | 帝王部 · 求贤门 · 求贤 | 1 段 · 56 字
三年四月诏曰:白屋之内闾阎之人但有文武材能灼然可取或言忠行谨堪理时务或在昏乱而肆情遇太平而克己亦录名状官人同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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