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册府元龟 · 部别 | 帝王部 | 审官 | 审官
三年六月戊午敕曰
卷 69 | 帝王部 · 审官门 · 审官 | 1 段 · 53 字
三年六月戊午敕曰:刺史宜兼于京官中简择历任有善政者补置于司农太府少府等司既掌财物已知次第复称执事不在取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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