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壬辰诏曰
卷 84 | 帝王部 · 赦宥门 · 赦宥 | 1 段 · 3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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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十月壬辰诏曰:朕恭膺宝命握图驭历属丧乱之后承凋弊之余弘宣德化励精治道遐迩肃清要荒来服聊因暇务观省民风遵彼岐梁言臻汧渭百年之老俱称鼓腹五尺之童咸欣击壤琐卷言曩昔亟隳此地岁月逾迈以迄于兹周览原隰怅然怀旧延问乡党僚吏犹存事异宛谯情均丰沛民和俗阜上下欢洽宜宣恺泽俾同庆幸可特赦岐陇二州管内自贞观四年十月一日珊末爽已前大辟罪以下悉从原免二州户民无出一年租赋八十以上鳏寡独疾及旧任二州杂职佐史以上赐物各有差百岁以上就加优恤行经咸阳始平武功三县见禁之囚徒罪以上各降一等杖罪以下并宜释放年八十以上及鳏寡笃疾并武功县旧军主帅亦加赐物凡此界内名山大川望秩之礼备加牲币孝子顺孙义夫节妇随事褒显旌表门闾其赐物之差宜依别敕务从周厚以称朕意乙卯。又诏曰:武功旧居与岐陇不异前令减罪未称朕心其武功一县曲赦其罪及赐帛免租赋等特宜同岐陇二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