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乙卯诏曰
卷 90 | 帝王部 · 赦宥门 · 赦宥 | 1 段 · 4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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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六月乙卯诏曰:朕闻动人以行不以言应天以实不以文盖明诚者感通之大本也。刑德者阴阳之大伦也。故五事陈于洪范时令着于礼经虽尧汤之灾或丁于天数而休咎之萌必征乎!人事朕祗荷大统子视兆人宵衣昃食不敢自逸犹虑上心不达于下下志不通于上是以正朝延听便殿访求事之益者罔不行弊之壅者罔不去庶乎!交感以致洽和而诚有所未臻应有所未是达自春及夏亢阳为害虽麦秋大稔而禾岁未登京畿之间阴阳小爽斋祷备至膏泽未濡中心恻然思所以济岂庶狱之未孚将一夫之不获永用惕戒载怀哀矜其京畿见禁囚徒犯死罪非故杀人者并降流流已下罪递减一等依令有司约礼祷祠宗庙遍祈山川务尽庄敬以副予志百司庶务有不便于人者各委长吏悉心陈列无使壅于下闻其宝历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敕及今年二月十二日赦条所厘革施行未毕者宜举中书门下速与处分朕志唯克己诚在恤人自临御已来躬行不逮乃者永虞艰食瞻仰昭回幽祷移灾蔬食逾月益罢浮费用严天谴尚惧明有未烛道有未宣闻于神者无馨香施于理者或缪戾终夕三省履冰在怀内外卿士有规朕以道宜封事条奏宰衡庶尹侯卫守长各励乃职庶承于天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