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册府元龟

文脉·册府元龟 · 部别 | 帝王部 | 褒功 | 褒功

二年十二月诏曰

卷 133 | 帝王部 · 褒功门 · 褒功 | 1 段 · 259 字

原 文

二年十二月诏曰:忠臣之事君也。愿隳家以奉国良将之养士也。或均材以周惠,爰自古昔其俦益鲜故窦婴陈金于庙庑赵奢散财于部曲皆受之天府不取私门犹能垂名史册遗芳千载而况执上将之旗鼓率先登之士卒将行命赏罄乃家财上以彰忧国之诚下以竭奉公之效不有褒美孰旌忠贤河东节度使马燧诚美夙着宏略载宣克扬经武之规实重安人之寄属河朔干纪磁邢当寇而能忠义奋发奉辞问罪出师之际宣布明诚誓将赀产分给战士故得三军之众相与感激百胜之绩于兹竞劝朕当遂其恳怀以成厥美殊常之迹古人所难举而行之用明信赏仍班王府之货式表忠臣之节宜令度支出钱充给将士其马燧家资并却还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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