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帝本
卷 146 | 帝王部 · 恤下门 · 恤下 | 1 段 · 1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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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质帝本初元年二月庚辰诏曰:九江广陵二郡数罹寇害残夷最甚生者失其资业死者暴尸原为政一物不得其所。若已为之况我元元婴此困毒方春戒节赈济之厄掩骼埋胔之时其调北郡见谷出廪穷弱收葬骨骸务加理衄以称朕意五月海水溢使谒者按行收葬乐安北海人为水所漂没死者桓帝建元元年正月大赦赐鳏寡孤独老癃贫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
质帝本
卷 146 | 帝王部 · 恤下门 · 恤下 | 1 段 · 147 字
质帝本初元年二月庚辰诏曰:九江广陵二郡数罹寇害残夷最甚生者失其资业死者暴尸原为政一物不得其所。若已为之况我元元婴此困毒方春戒节赈济之厄掩骼埋胔之时其调北郡见谷出廪穷弱收葬骨骸务加理衄以称朕意五月海水溢使谒者按行收葬乐安北海人为水所漂没死者桓帝建元元年正月大赦赐鳏寡孤独老癃贫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